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电缆管理管理办法

电缆管理管理办法

电缆管理管理办法
电缆管理管理办法

电缆管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所述电缆管理主要指煤矿使用的4mm2及以上动力、照明、通信、监控、信号等各种各类电缆的使用管理。

第二条机电部对全矿电缆选型、发放使用、检查维护回收等进行管理,制定电缆管理制度和奖罚规定。

(一)机电部对全矿电缆进行具体业务技术管理,对现场管理进行服务、指导、监督,负责供电设计、电缆选型、供电系统优化技术改造、电缆预防性试验等供电系统业务管理。对事故隐患单位出具整改通知单及处理意见(或标准)。有权对违反电缆管理规定以及其他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出具停止作业命令。同时负责电缆管理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二)机电部供电设计人员负责全矿供电系统的设计计算,确定所需电缆的截面和长度,并根据实际生产过程中供电负荷的增减及时调整供电电缆,编制调整方案及电缆计划,由电缆管理人员现场落实、督促整改。

(四)电缆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种电缆的性能、用途及维护使用注意事项,配合供电设计人员搞好电缆选型计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矿电缆(4mm2以上)的领取、发放、回收试验等工作过程的监督检查,以及电缆的审批、调拨、检测试验、回收验收等管理工作。电缆管理组应建立电缆管理档案,内容包括:电缆编号、型号规格、耐压或阻燃性质、制造厂家、电缆长度(原长)、使用单位、使用地点、变更情况,修补次数、修补人,损耗长度,

损耗原因,建档日期等直至报废。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合理使用(可实行计算机辅助管理),每月要有电缆使用情况报表(或电子版)报主管领导,并有分析材料。根据电缆库存和生产使用情况及时编制电缆计划。

(五)机电部定期通报电缆的使用状况,分析电缆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当月电缆管理情况。并针对各种电缆故障(反映较集中的故障类型)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追查、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上报主管矿领导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六)重大电缆事故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部长(或分管业务科长)参与分析追查,一般电缆事故由分管电缆业务的科长组织分析追查,写出报告,归档管理。

第三条供应科负责矿用电缆的供应和库存电缆的管理。

(一)供应科要有电缆专用仓库和专职电缆管理员。电缆管理专职人员在业务上服从机电部管理,是全矿电缆到货落实、检验入库、发放、回收以及建立库存、发放、回收档案等库房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二)供应科库存电缆要摆放整齐,资料齐全。仓库消防设施齐全,具备各种抗灾能力,并做好电缆的防潮、防晒工作。

(三)电缆管理专职人员定期将电缆库存情况和管理台帐向机电部电缆管理人员通报,同时盘点校核电缆库存量,协助机电部电缆管理人员搞好电缆计划编制和本月电缆应用情况分析工作。

(四)依据机电部编制的电缆购臵计划,组织电缆购臵

工作。新购臵电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单、厂家资质证明材料及煤安标志等相关资料。电缆到货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验收,并对电缆按规定进行由法定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办理交接使用手续和入库证明,否则仓库管理人员拒收电缆入库。

第四条机电部电缆库管理要求、电缆修理单位职责:(一)电缆修理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电缆修理技术水平,熟悉各种电缆性能、结构和基本技术参数,必须具备一定的电缆测试能力,能够对电缆进行检修试验,具有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二)电缆修理人员负责全矿电缆的修补(热补或冷补)、压号、封头及移交入库等工作,并配合机电部电缆管理人员完成回收电缆的检测、验收检查等工作。电缆修理人员是全矿电缆修理安全、质量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在业务上服从机电部监督和管理。

(三)电缆修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电缆检修制度、操作规程和试验标准。

第五条电缆使用单位职责:

(一)电缆使用单位的队长是本单位管理电缆的具体负责人,机电负责人(或供电管理负责人)是本单位电缆现场使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电缆管理、使用、维护和完好状态负责。

(二)电缆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电缆的现场管

理,并有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电缆的领用、敷设、现场维护、回收及移交管理工作。

(三)对电缆管理部门或上级管理人员提出的各种隐患,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处理,对电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或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及时向机电部电缆管理人员进行汇报,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六条4mm2以下各种型号电缆按小型电器或小型周转材料进行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电缆的审批、领用及移交管理办法。

(一)机电部供电设计人员要掌握全矿井供电系统的负荷增减情况,依据生产计划对新增采、掘工作面供电系统进行设计计算,经过机电副总审批后,列出电缆计划交于电缆管理人员,由电缆管理人员到库房落实待发电缆数量。

(二)各区队用电负荷增加或减少时,必须提前3天写出书面用电申请单交至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由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审批。同时供电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列出每一条电缆的规格和长度,指出所接负荷的开关地点、名称和各级开关的保护整定值,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将此材料计划交给电缆管理人员。电缆长度的每次变化,供电设计人员都要重新计算保护整定值。

(三)电缆管理人员接到通知核实无误后,根据电缆的规格、长度,给使用单位出具电缆调拨单。调拨单内容包括: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地点、电缆规格型号、长度及编号(长度尽可能与设计相符)。

(四)使用单位持电缆调拨单(机电部审批后的单据)到库房办理领用手续后领取电缆。电缆领出前要对其外观、绝缘检测检查,合格后领出,否则可以拒领,要求电缆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五)发放4mm2及以上的橡套电缆必须有测试合格证,两端必须有电缆编号(短节除外),否则不得发放和领用。

(六)应急抢险救灾急需电缆调拨和领用时,可以依据抢险救灾指挥部命令发放、调拨,但必须在库房电缆管理人员处办理出库登记,并注明批准机构或领导,事后电缆领用单位的电缆管理人员必须到机电部电缆管理人员处补办相关手续。

(七)使用单位在使用电缆过程中,因电缆发生故障而需更换时,可重新领取电缆,但事后必须由电缆管理人员组织对其进行分析查明故障原因和找出责任者,并对使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按损坏性质和损坏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八)因工作面转移或施工单位变更需转移的电缆,均要由机电部管理人员组织使用单位和接收单位电缆管理人员现场进行验收、移交。验收移交时,要仔细检查每条电缆的两端号码是否存在,电缆护套是否完整,有无断线和损坏,若电缆完好,办理移交手续,并及时更改电缆档案,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在验收过程中,存在故障和损坏现象的电缆原则上督促原使用单位上井检修,并追查原因。不经机电部同意,私自转交电缆,对双方单位均追究责任。私自盗用其它单位电缆,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矿井要制定全矿所有地点电缆敷设、使用及维护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实现统一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

(一)井下大巷、采区集中巷等主要巷道的电缆敷设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的原则。电缆挂钩的设计布臵应充分考虑满足各类电缆的需要。电缆敷设施工必须前后兼顾,避免出现先施工不管后施工,后施工不管前施工,电缆敷设混乱的局面。

(二)各使用单位负责所使用电缆的敷设及日常维护;高压电缆(固定)的敷设由机电安装单位负责施工,日常维护由各使用单位自己负责维护管理。

(三)机电部电缆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电缆敷设、使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要求使用单位立即整改。及时督促各生产单位回收闲臵电缆升井入库检修,以降低损耗,提高电缆周转率。对隐患整改进度迟缓和闲臵电缆无故不按要求时间升井者要按规定处罚。

(四)电缆敷设安装前,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和机电部供电管理人员要充分结合,选择设计出最佳敷设路线,遵循电缆长度最短、使用统一电缆挂钩吊挂敷设、敷设回收施工便利、维护检修方便的原则进行。

(五)使用单位要对所领用的电缆要进行外观检查、绝缘性能测试,检验合格后必须对电缆的端头重新进行封闭,防止运输、敷设过程中潮气的进入,降低绝缘性能。使用单位因搬运、存放不当致使电缆进水受潮绝缘性能降低,要追究责任。

(六)电缆在装车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确保电缆的弯曲半径不超限,严禁打结、扭劲等现象。敷设过程中严禁采用机械牵引、拽拉电缆。电缆在装车运输时,严禁超宽、超长以免挤伤电缆,装车不符合要求,运输队不予运输,并通知装车单位重装。

(七)电缆敷设完毕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把电缆悬挂在电缆钩上,不得将电缆埋、压或泡在水中。电缆悬挂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采掘机电运输统一规范化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施工单位送电前必须对整条线路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送电运行。在变电所进行送电操作时,施工单位电缆测试人员应在变配电值班员的监护下进行测试,并将测试数据真实的填写在变电所停送电记录上,经过值班员核实无误后方可送电运行,否则不予送电。

(九)电缆的连接必须使用接线盒或热缩式、冷缩式中间接头,其电压等级、电流容量必须与供电等级相符,严格接线工艺,杜绝电气失爆。每个接线盒上均要有标志牌,内容包括:编号、型号、电压等级、使用单位、责任人等。高压电缆连接器或接线盒均要有合格的接地装臵(热缩式中间接头或冷缩式中间接头除外)。不同型号规格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进行连接。低压电缆不得在井下进行冷补。

(十)各矿井应按照下列要求管理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电缆的

使用、维护,确保电缆的安全运行:

1、机电部负责对矿井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每年在雨季前做1次耐压试验。发现电缆隐患或缺陷,责令管理单位及时修复,做好记录,填写电缆试验报告和检修档案。

2、固定敷设电缆由管理单位每季度做1次绝缘和外部检查,每旬应由专责电工对其外部和悬挂情况做1次巡回检查。巡查内容包括:线路状态、接线盒、辅助接地极、线路温度等,发现隐患及时申请停电处理,并做好记录,同时将巡检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机电部备案。

3、立井井筒内电缆(包括动力、通讯、监测、信号电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由井筒管理单位负责。每次检查至少有两个人进行,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固定电缆的卡子松动或损坏应及时处理,并填好记录报到机电部,机电部要监督其检查执行情况。

4、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责电工对其外皮破损情况、悬挂敷设情况等进行1次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每月由专责电工对电缆做1次绝缘检查,并记录存档。对有顶板冒落或巷道片帮等危险地区,使用单位应及时安排人员对电缆采取保护措施。严禁电缆超负荷运行,发现隐患应立即停电检查处理。在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工作面附近的电缆要采取防护措施,严防炮崩、砸压和受外力拉坏等。

(十一)高、低压供电系统中的接线装臵应有维护责任人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特别是接线端子的连接情况,有无松动、过热

现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因使用电缆不当造成电缆发热,使电缆芯线氧化、绝缘老化报废的,使用单位承担电缆全部费用。

(十二)巷修、开拓施工等单位在施工作业时,要对作业区间内的电缆采取防护措施,巷道整修完毕后,应有专人及时将电缆悬挂复位。由于电缆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电缆砸伤、放炮崩坏电缆或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任何电缆使用管理单位和个人严禁对带电电缆采用水冲的方式清理电缆上的浮灰和污垢,一经发现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九条电缆的回收修补及入库验收:

(一)机电部电缆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全矿井下的生产进度状况,掌握每根电缆的使用情况。当开拓、掘进、采煤工作面生产结束时,要求使用单位或负责回收设备的单位及时将设备随同电缆一起回收升井。

(二)电缆回收单位应如数将电缆回收升井入库,必须安排人员进行现场交接验收,按照验收人员要求做好回收电缆的检查测试工作。同时对电缆存在的故障和不完好状况进行确认,严禁出现电缆两端锯割齐头或截断线鼻现象。

(三)机电部、电缆修理组和回收单位电缆管理人员共同对电缆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测试。检查每条电缆两端号码是否存在,电缆外观是否有损坏或缺陷,检查有无断线或绝缘损坏,各种电气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如果电缆状态完好,可直接由回收单位交于电缆库房保存,由库房电缆管理人员给交回单位填写收

到条,并在移动卡片上注销,记载收到日期,说明该条电缆停用回库,并做好库存摆放和防潮防晒工作,完善各种标志。如果电缆不完好,由机电部、回收单位为电缆组办理修理委托单,三方人员签字认可,注明电缆修理内容以及修理工程量。送交单位可依据此单到机电部电缆管理人员处消帐。

(四)交回的电缆遭到严重损坏或无故割断者,必须追查故障原因并落实责任进行处罚,写出追查分析报告,并存入电缆管理档案。

(五)电缆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缆修理操作工艺进行修理,机电部负责电缆修理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电缆修理完毕后,机电部电缆管理人员同维修人员一起对电缆进行试验验收,试验内容包括:绝缘测试,直流耐压(泄漏)试验,浸水耐压试验,填写电力电缆试验报告单,建立技术档案。

(六)电缆试验合格后,机电部和电缆维修人员共同签发电缆合格证,并由修理人员将合格证粘贴在电缆端头,同时对电缆的两端头采用防水胶带进行密封,移交存放于仓库内,保持完好状态,以备生产需要。

(七)对井下长期运行的电缆,升井后测试绝缘情况,对其进行干燥处理,存放时要求库房内的湿度、温度符合规定,电缆头进行封闭以防电缆性能的降低。

(八)对出现下列情况时,机电部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建立事故隐患档案。

1、因挤压、碰撞等使电缆外皮破损露出芯线,造成失爆现

象。

2、对入井安装、井下备用和回收升井的电缆两端头不进行封堵者。

3、对于不严格按照电缆接线工艺进行施工,造成电缆不能使用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者。

4、未经电缆管理人员同意,电缆使用单位擅自截断电缆者。

(九)为加强电缆调配使用和周转,各区队不得私自库存电缆;使用单位丢失电缆,按原价进行罚款。发现偷剥电缆者按电缆原价的10倍进行罚款,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或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电缆报废管理

(一)库房电缆管理人员要安排电缆修理人员定期对仓库所存电缆进行检查检验。对破损严重、电气性能差、短节(没有修复价值)等不具备修复价值的电缆进行统计,由机电部提出报废申请,经相关机构审批同意后,按报废处理。

(二)库房电缆管理人员要建立电缆报废台帐,内容包括:电缆型号、长度、报废原因、报废日期等。

第十一条固定敷设电缆,每周应由专责电工检查一次外部和悬挂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绝缘检查。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责电工检查一次外皮有无破损,每月进行一次绝缘检查。高压电缆的定期预防性试验,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执行。

(一)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由机电部主管电气管

理的工程师组织实施,机电部编制试验项目计划、试验方法、技术措施等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制定的试验工作计划包括:试验的时间,需要停电影响的范围和主要设备,参加试验人员名单,电缆试验记录和试验电缆一旦击穿的补救措施等。

(三)试验记录内容包括:试验现场记录、历年试验结果的比较,以及对该条电缆的鉴定和评价。

(四)试验中发现不合格电缆时,不应投入运行。机电部电气试验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应组织维修人员对其进行抢修或更换,以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某煤矿电缆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178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某煤矿电缆安全管理制度 A coal mine cabl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某煤矿电缆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高压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使用。由电缆管理组验收入库(新进电缆及回收电缆),回收的电缆若有损坏时,给予修补。 2、电缆管理组对全矿灯信号,电力电缆统一管理,供应科不准向区队发放16平方毫米以上电缆,要统一压号。 3、电缆管理组人员要对电缆使用情况作到心中有数(即帐、卡、物对照)。 4、使用单位需要电缆时,应提前两天写出申请(注明使用地点,电缆规格,使用长度)经电管组批准,给予发放。需要入井的电缆,电缆组负责开,“入井证”。 5、电缆管理组监督各使用单位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管好、用好电缆。作到敷设合理,悬挂整齐,严禁拖地。 6、使用单位的电缆若有丢失损坏,有领用人单位负责人填写丢失、损失报告书,电缆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处罚规定给予罚款处理。

7、停用的电缆,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回收交电缆组消帐,若经电缆组查出应限期交回。 8、各种电缆出库一律由电缆组统一领登帐,按需要借用。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电缆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编号:SM-ZD-83533 电缆安全使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电缆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高压电缆: 1、高压电缆的选型由机电主管技术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报计划,报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采购。 2、新安装采区变电所或其它增设高压电缆设备的地方,选用电缆应在供电设计中出现。 3、申报电缆计划,应以生产发展需要出发,在每年编制设备更新计划,维检计划时同时报出,以便安排购货。 4、高压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高压电缆的试验,应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中的试验项目的办法。 6、井下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以下电缆要悬挂电缆的标志牌。 (1)井筒主供电缆; (2)井下中央变电所高压近线和出线; (3)重要运输大巷交叉点,即电缆分支处和联接不同直

电缆管理制度(终稿)

电缆管理制度 第—章总则 第1条为搞好我矿电缆管理,完善电缆的供应、管理、修补、回收、报废全过程综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用以加强全矿各电缆使用单位(下称各单位)对电缆工作的管理,使全矿电缆以合理使用。 第2条第2条全矿各单位要以本制度规定的各项要求为准,加强对电缆管理工作,结合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电缆管理制度。 第3条本制度所涉及的电缆,包括全矿各单位使用的铠装电缆、橡套电缆、监控电缆、通讯电缆。 第4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郭庄煤业机电部。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5条机电部负责全矿电缆管理工作,设电缆管理员,对全矿电缆使用的计划及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并成立电缆管理组,负责全矿电缆检验工作以及电缆回收的处理工作。 第6条机电部负责全矿各类电缆的采购、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分发等管理工作,并负责新电缆到货后的抽样送检。 第7条全矿各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电缆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电缆管理工作负责。机电队长是本单位电缆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单位电缆及业务管理负责。 第三章管理责任制 第8条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设兼职电缆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各电缆使用状况的检查、领用、使用、维护及回收等工作。 第9条各单位电缆管理员在机电队长的管理下,负责本单位电缆计划及消耗制定,编制设备电缆管理制度,掌握本单位电缆的绝缘状况,监督电工能够按照电缆使用规定,按期对电缆进行巡查、电缆绝缘进行摇测、电缆的回收

等工作。 第10条各单位的机电队长,每半月至少对全队电缆绝缘情况进行抽查一次,负责本单位电缆计划审查。 第11条机电部包队科员,负责收集所包队组上报的电缆计划。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12条机电部负责全矿电缆的计划管理、建账编号、发放审批、检查考核、回收复用等工作,负责下达检修作业计划。 第13条电缆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使用电缆必须提出计划,机电部负责收集汇总。机电部根据电缆修复库存情况上报审批,计划审批后购置,机电部负责验收,以及库存保管。电缆的领用由机电部根据生产和计划情况审查批准后发放。计划于每月25日前报机电部。因计划不周影响生产者,由责任单位负责。造成计划外领用,经领导批示后,方可发放。 第14条凡用于井下动力、照明、信号和控制的各类型橡套电缆,必须符合《规程》有关要求,必须经国家采煤机械质量检测中心核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生产厂的《出厂检验合格证》。煤矿用阻燃电缆必颈经公司阻燃电缆检测站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测站发给《阻燃电缆检验合格证》。入井前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各种证件齐全,外观、绝缘情况合格,方可签发“入井证”,下井使用。 第15条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规程》第467条规定,敷设,悬挂应符合《规程》第468、469条规定,不得选用无接地芯线的电缆,严禁采用铝包电缆和铝芯电缆,新敷设的井下高压电缆不得采用油浸纸绝缘电缆和外钢带铠装电缆,在用的油浸纸绝缘电缆和外钢带铠装电缆应尽快更换。 第 16条电缆的连接,必须执行《规程》第472条有关规定。 第17条为了保证电缆的可靠运行,电缆使用维护单位必须配备红外线温度检测仪器,每周对电缆连接处进行一次检查,发观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 18条装岩机、掘进机、煤电钻等移动设备除靠近其15米一段电缆外,都要悬挂起来。靠近移动设备的拖移电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进行巷道清洗、维修等有可能损伤电缆的作业时,必须有电缆防护措施。 第19条电缆采购,机电部按计划的内容、规格、型号,数量保质保量按

电缆管理规定

电缆管理规定 第一条井下禁止采用非阻燃电缆,采区严禁使用铝芯电缆。各矿对新购置的电缆必须查验资质单位检测的电缆阻燃合格证,并存档。入井时发放入井许可证,由使用单位持证下井使用。否则,井口把钩工必须严禁入井。 第二条井下水平大巷或主要平巷、机电硐室、电缆沟的装饰不能影响电缆、小型电器的检查、维修、试验、异常情况的处理。 新装饰的水平大巷或主要平巷、机电硐室、电缆沟不得将电缆或小型电器放在装饰板里面。新安装使用的电缆桥架应为双槽结构,高压双回路电缆应分槽而置。桥架顶部为敞口,底部有孔洞,以满足电缆、小型电器的检查、维修、试验、排水和异常情况处理的需要,保证电缆之间不能缠绕,并对电缆桥架编号管理。对桥架内小型电器进行检查,对防爆面进行涂油,每季度对电缆做相间、相线对地线的绝缘摇测,并且要粘贴有相关检查内容的标签。 第三条机房硐室内的电缆应统一敷设在电缆沟内或吊挂在硐室两侧。电缆沟内要用横担或用吊钩敷设,电缆吊挂要整齐。每月至少检查电缆沟一次,应做到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 第四条敷设电缆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吊挂电缆,电缆应用吊钩悬挂;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2、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筒内不得超过6m。 3、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监控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电缆坠落时不准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4、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300m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100mm以上的地方,保证本安型电缆在上,非本安型电缆在下的吊挂原则。 5、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 6、井巷内敷设电缆需跨越巷道时,应拐弯敷设,电缆的弯曲度应大于电缆允许的弯曲半径(即电缆直径的20倍),且应从平行敷设的电缆后面通过。通过巷顶时应按照电缆顺序排列整齐。 7、井巷内敷设电缆跨巷后可能造成通信、信号电缆与动力电缆竖直方向吊挂顺序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采取在巷顶交叉电缆的方法调整电缆顺序。 8、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100m、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

电缆管理制度办法

电缆管理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所述电缆管理主要指煤矿使用的4mm2及以上动力、照明、通信、监控、信号等各种各类电缆的使用管理。 第二条机电部对全矿电缆选型、发放使用、检查维护回收等进行管理,制定电缆管理制度和奖罚规定。 (一)机电部对全矿电缆进行具体业务技术管理,对现场管理进行服务、指导、监督,负责供电设计、电缆选型、供电系统优化技术改造、电缆预防性试验等供电系统业务管理。对事故隐患单位出具整改通知单及处理意见(或标准)。有权对违反电缆管理规定以及其他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出具停止作业命令。同时负责电缆管理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二)机电部供电设计人员负责全矿供电系统的设计计算,确定所需电缆的截面和长度,并根据实际生产过程中供电负荷的增减及时调整供电电缆,编制调整方案及电缆计划,由电缆管理人员现场落实、督促整改。 (四)电缆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种电缆的性能、用途及维护使用注意事项,配合供电设计人员搞好电缆选型计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矿电缆(4mm2以上)的领取、发放、回收试验等工作过程的监督检查,以及电缆的审批、调拨、检测试验、回收验收等管理工作。电缆管理组应建立电缆管理档案,内容包括:电缆编号、型号规格、耐压或阻燃性质、制造厂家、电缆长度(原长)、使用单位、使用地点、变更情况,修补次数、修补人,损耗长度,

损耗原因,建档日期等直至报废。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合理使用(可实行计算机辅助管理),每月要有电缆使用情况报表(或电子版)报主管领导,并有分析材料。根据电缆库存和生产使用情况及时编制电缆计划。 (五)机电部定期通报电缆的使用状况,分析电缆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当月电缆管理情况。并针对各种电缆故障(反映较集中的故障类型)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追查、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上报主管矿领导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六)重大电缆事故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部长(或分管业务科长)参与分析追查,一般电缆事故由分管电缆业务的科长组织分析追查,写出报告,归档管理。 第三条供应科负责矿用电缆的供应和库存电缆的管理。 (一)供应科要有电缆专用仓库和专职电缆管理员。电缆管理专职人员在业务上服从机电部管理,是全矿电缆到货落实、检验入库、发放、回收以及建立库存、发放、回收档案等库房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二)供应科库存电缆要摆放整齐,资料齐全。仓库消防设施齐全,具备各种抗灾能力,并做好电缆的防潮、防晒工作。 (三)电缆管理专职人员定期将电缆库存情况和管理台帐向机电部电缆管理人员通报,同时盘点校核电缆库存量,协助机电部电缆管理人员搞好电缆计划编制和本月电缆应用情况分析工作。 (四)依据机电部编制的电缆购臵计划,组织电缆购臵工作。

电缆管理制度

电缆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机电副队长是全队机电管理的主要责任者,全面负责电缆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负责机电管理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第二条严格贯彻执行定期检查制度,各主要供电电缆的检查,查出问题及时处理,各项检查情况要有记录。 第三条电缆的接线必须符合完好标准要求的规定,电缆标识要清晰。 第四条对发生电缆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对事故认真进行追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条责任事故造成电缆损坏 1、因检修不到位导致电缆损坏处罚200元。 2、井下发现碾压、碰撞等损坏电缆绝缘层一次:16mm2以下(含16 mm2)罚款200元;16mm2以上罚款300元;新电缆、新头子翻倍处罚。 3、井下发现碾压、碰撞等导致芯线断裂一次:16mm2以下(含16 mm2)罚款300元;16mm2以上罚款500元;新电缆、新头子翻倍处罚。 4、井下发现碾压、碰撞等导致整根电缆断裂一次:16mm2以下(含16 mm2)罚款500元;16mm2以上罚款1000元;

新电缆、新头子翻倍处罚。 5、15天内连续碾压、碰撞等导致电缆损坏者翻倍处罚,并在队内做检讨。 6、因责任事故造成电缆损坏隐瞒不报翻倍处罚并连带处罚跟班队长。 第六条本单位只有领用电缆权,16mm2以上没有随意断线权。 第七条要建立健全电缆台帐、和供电系统图要相对应,主要供电电缆要有各自的履历记录,详细登记使用情况,,以便查阅和管理。 第八条每月25日前,根据下月生产计划由本单位编制电缆使用计划报机电科,由机电科材料管理员负责落实计划内电缆的准备。 第九条电缆的领用要履行审批手续,确因生产所急需要领用电缆,材料员可办理借件单,在领用后两天内必须补办设备领用签批手续,否则,每次处罚领材料员50元。 第十条电缆领用原则是有旧不领新。 第十一条井下闲置电缆及时回收。造成丢失者要按丢失电缆原值的20%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电缆的回收:由本队负责回收到供应站指定的地点,回收率必须达到100%。电缆回收交到供应站的同时,并出据回收入库单,一式三份,供应站保留一份,回收

2020版电缆管理规定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版电缆管理规定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版电缆管理规定 (一)高压电缆: 1、高压电缆的选型由机电主管技术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报计划,报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采购。 2、新安装采区变电所或其它增设高压电缆设备的地方,选用电缆应在供电设计中出现。 3、申报电缆计划,应以生产发展需要出发,在每年编制设备更新计划,维简计划时同时报出,以便安排购货。 4、高压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高压电缆的试验,应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中的试验项目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6、井下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以下电缆要悬挂电缆的标志牌。 ⑴井筒主供电缆;

⑵井下中央变电所高压近线和出线; ⑶重要运输大巷交叉点,即电缆分支处和联接不同直径电缆接线合两端; ⑷井下设备硐室高压电缆进线和出线,电缆标志牌应注明电缆规格、型号,电缆长度、用途、维护人。 7、在专管高压供电组织的室内应有图牌板管理,能将井下电缆的情况反映到地面来。 8、图牌板内容 ⑴每个采区电缆的规格、型号; ⑵每条电缆的用途、长度及敷设日期; ⑶每条电缆都应标明接线盒的位置、形式。 9、高压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 (二)低压橡胶电缆: 1、低压橡胶电缆管理由机电科组织负责,在管理方法上尽力做到数量准确、状态明确,检修、运行有记录,情况、去向有登记,消耗有数据。

电缆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缆管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499-87 电缆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电缆管理,做到科学管理,科学使用,结合鑫铜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电缆的单位。 第二章电缆的领取与发放 第一条机运部电缆组负责全公司电缆的领取、发放、建帐、编号、修理、回收、试验等管理工作。电缆组对全公司电缆实行登账管理,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物对照。 第二条新电缆由领用单位统一从机运部电缆组开据领用手续从供销部领取,电缆领取后经检验、编号、记帐后入库并根据需要投入使用。 第三条各单位增加设备需领用电缆时,应持审批完的负荷审批单,提前2天到电缆组办理领用手续,

领料单应注明“新增”二字,电缆发放人员根据审批单审定电缆截面、数量进行发放。并根据编号记帐、挂牌。 第四条各单位需更换电缆时,持领料单由电缆组分管人员签字后到电缆库领取,(领料单应注明“更换”)。电缆库管理人员发放电缆的同时,开待换电缆回收单,更换后的电缆应在5日内回收交库,由电缆库管理人员开入库单。 第五条工作面安装及其它工程安装领取电缆时,由安装单位持机运部电缆组依据供电设计审定的负荷审批单,持领料单到电缆库办理手续,领取电缆。安装单位要提前10天将电缆计划提交机运部电缆组,由电缆组提前组织准备电缆,并进行编号工作。否则,延期安装影响生产由安装单位负责。 第六条电缆库管理人员要及时将发放回收的电缆记帐、挂牌,应将每月电缆使用情况、库存情况等以报表形式上报机运部主管领导。 第七条库房发放的电缆,必须保证完好,编号齐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113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 Cable use management system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1条机运科负责全矿电缆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深入现场准确掌握电缆使用情况,办理电缆的转帐手续,做到帐目清,责任明。 第2条所有入矿电缆必须由机运科验收,做到证件齐全,建立电缆台帐,各单位领用电缆一律通过机运科办理审批手续并负责发放。第3条各单位设专人负责本单位所使用电缆的计划、验收、使用、回收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电缆现场使用维护工作,明确责任人。第4条各单位要强化电缆的现场管理,每月对使用中的电缆进行绝缘摇测检查,并把检查记录交机运科。 第5条电缆的接线和悬挂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悬挂合格率不得低于98%。掘进和巷修喷浆巷道喷浆后,要及时清除电缆上残存水泥余料。 第6条各单位严禁私自截、割、剥电缆,必要时经机运科同意,监

督办理,现场发现电缆绝缘坏不能应急处理的必须更换。 第7条各工区严禁私存电缆,所有撤下闲置电缆,工区要及时安排上井交电缆库。 第8条单位间电缆交接必须通过机运科办理转帐手续,并要三方签字,否则无效。井下电缆严禁私自调转。 第9条不能修复的电缆由单位提出书面报废申请,机运科组织经管科验证后,报矿领导审批记入报废台帐,其他单位无权报废。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施工现场电缆控制管理规定

迪尔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越南宁平项目部文件 迪尔越南宁平行字(2011)第1号 签发: 施工现场电缆控制管理规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理顺生产关系,针对目前施工现场电缆施工控制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工程设计院设计数量不准确、电缆敷设途径变更、材料代用及电缆敷设预留长度不规范等),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规范电缆的材料管理、现场施工及责任追究,做出如下规定: 一、相关人员及部门义务 1、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工程相关技术人员依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前提供电缆使用计划作为材料限额领用的依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电缆实际敷设数量编制填写电缆工程量统计表(见附件1),并与图纸设计进行对比,及时办理各种电缆变更及代用手续,作为办理工程结算及分包工程审计的依据; 2、材料人员管理:材料人员依据技术人员提供的电缆使用计划严格控制电缆领用的数量;制订齐全的电缆发放及回收台帐,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作为电缆数量责任追究的依据; 3、项目经理:落实该项制度,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材料人员对电缆领用量及施工工程量的核实,确保现场电缆使用不零乱、不浪

费、不丢失; 4、项目预结算科:对电缆的使用情况要起到监督作用,组织不定期抽查技术人员编制的电缆工程量统计表的准确性,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结算工程量、分包审计工程量及材料领用量的对比。 二、罚则: 1、技术人员对编制的电缆工程量统计表的准确性负责、材料人员对建立的电缆领用台帐的准确性负责,并应做到与工程施工同步,对于补办、漏办、错办的相关责任人每次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2、技术人员、材料人员对工程结算工程量、分包审计工程量、电缆领用台帐对比的统一负责;因各种原因造成公司损失,且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及时汇报并作出补救措施的,按损失额度的100%处罚相关责任人; 三、本规定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施工现场电缆控制管理规定 抄报:第三分公司 抄送:项目经理、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电仪施工队

电缆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78 电缆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电缆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高压电缆: 1、高压电缆的选型由机电主管技术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报计划,报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采购。 2、新安装采区变电所或其它增设高压电缆设备的地方,选用电缆应在供电设计中出现。 3、申报电缆计划,应以生产发展需要出发,在每年编制设备更新计划,维简计划时同时报出,以便安排购货。 4、高压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高压电缆的试验,应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中的试验项目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6、井下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以下电缆要悬挂电缆的标志牌。 ⑴井筒主供电缆; ⑵井下中央变电所高压近线和出线; ⑶重要运输大巷交叉点,即电缆分支处和联接不同直

电缆管理规定

电缆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电缆管理工作,使电缆管理更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电缆的计划、采购 1、机电科电缆管理组负责全矿4平方米以上的动力电缆统一计划、领取、建帐、编号、发放、井下移交、检查、验收、微机管理。 2、机电科电缆管理组应根据库存与生产需要,编制电缆采购计划,经矿及部门批准 后,由采购办负责按计划采购。 二、使用单位电缆的领用办法 1、使用单位每月25日必须把本单位所有使用管理范围内的动力电缆明细和下个月所要领用的电缆数量、规格、型号、长度的计划报机电科电缆管理组。使用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使用台帐。 2、使用单位没有计划的不得领用电缆,影响生产后果自负。如需领用,使用单位必须持有专业分管矿长、科长的签字到机电科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领用。 3、使用单位需要领取电缆时,必须提前三天提出审请,持负荷变动审批单一式两份(单位盖章、机电队长签字)经电气管理组核算,确定电缆规格后,到电缆管理组开电缆领用单方可领用电缆。 4、工作面接续、新开拓的迎头一次用量在四根(含四根)以上,或总量在400米(含400米)以上的必须提前五天提出书面电缆需用计划,然后持负荷变动审核单领取电缆。 5、使用单位自开取电缆领用单起两天内必须领走使用,不得占用电缆。 三、电缆的交接、消帐与回收 1、单位自领用之日起,该电缆归其管理,直到上井交修理厂电缆修理组或移交其它单位,到机电科电缆管理组办理过户或消户手续。 2、严禁使用单位不通过机电科,私自交接、私自转用或盗用其它单位电缆。 3、井下头面正常交接后,交接双方单位必须2天内到机电科电缆组办理交接手续。 4、责任单位回撤上井的电缆必须及时交电缆修理组消帐,不得出现拖延不交的现象。

电力电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电力电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保证电力电缆安全可靠运行,全面掌握电力电缆的运行状况,提高电力电缆的管理水平,实现电网的安全、经济、可靠运行,根据电力部《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电力电缆运行规程》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等管理规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1.2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电力电缆主要包括6KV、10KV、380V交流聚氯乙烯铠装电缆。 1.3 本办法适用于西岭供热公司管辖围电力电缆的运行维护管理,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电力电缆的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1.4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西岭供热公司总工办。本办法与上级相关规程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 电力电缆基本要求 2.1 对电缆线路的基本要求 ⑴电力电缆的弯曲半径一般应为电缆外径15倍左右或按电缆制造厂规定。 ⑵不允许将三芯电缆中的一芯接地运行。在三相系统中,用单芯电缆时,三根单芯电缆之间距离的确定,要结合金属护层或外屏蔽层的感应电压和由其产生的损耗,一相对地击穿时危及邻相的可能性,所占线路通道宽度以及便于检修等各种因素全面考虑。 ⑶单芯电缆的铠装只在一端接地时,在铠装另一端上的正常感应电压一般不应超过65伏,当铠装正常感应电压超过65伏时,应对易于与人身接触的裸露的铠装及其相连的设备加以适当的遮蔽,或采用将铠装分段绝缘后对三相铠装加以互联的方法。 ⑷接单芯电缆线路的铠装只有一点接地时,其最大感应电压

接近护层绝缘击穿强度的各点都应加装护层绝缘保护器,如采用非线性阀片、球间隙等。 单芯电缆线路如连接架空线,而铠装只有一点接地时,应优先考虑在接架空线的一侧接地。 ⑸三相线路使用单芯电缆或分相铠装电缆时,每相周围应无紧靠的铁件构成的铁磁环路。 ⑹电缆线路的正常工作电压,一般不应超过电缆额定电压的15%。电缆线路的升压运行,必须经过试验、鉴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⑺在电缆中间接头和终端接头处,电缆的铠装、铠装和金属接头盒应有良好的电气连接,使其处于同一电位。在电缆两端应按“电气设备接地装置规程”的规定接地。 2.2 对电缆备品的基本要求 ⑴电缆应储存在干燥的地方,有搭盖的遮棚,电缆盘下应放置枕垫,以免陷入泥土中。电缆盘不许平卧放置。 ⑵运行中各级电压的电缆和附件一般均应备有事故备品,以便能满足一次事故替换损坏电缆和附件的需要,其数量应考虑节约资金和根据过去运行经验决定。有的备品可由电缆网络中的指定维修机构集中贮备。 ⑶电缆线路有部分通过桥梁或者排管者,应各有一段事故备品。其长度应足够跨越整个桥梁和排管的距离。 ⑷各分公司应制订有关“事故备品的管理办法”。动用事故备品应参照事故备品管理办法执行。 2.3 对技术文件的基本要求 ⑴各种型式电缆必须具备电缆截面图,并注明必要的结构和尺寸。 ⑵各分公司应备有该部门所属的如下技术资料: ①全部电缆线路的地形总图,比例尺一般为1:5000,主要标

低压电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低压电缆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低压电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l、凡是到货待用6平方毫米以上的电缆,都必须由电 缆管理组进行编号,即在每条电缆的两端,距电缆两米处 的部位进行火烫标记。 2、电缆管理组要建立电缆台帐及牌图板,电缆移动卡 片,要做到物、帐、卡、板四相符。 3、库存电缆统一由器材库负责发放,其他单位一律不 予发放。 4、没有合格证的电缆一律禁止发放。 5、使用单位领用电缆,必须由电气管理组按负荷审批 制度,审批同意后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领用。 6、运行中的电缆如因损坏而需更换,由使用单位重新 领取电缆。但事后必须分析、查明原因找出责任者,无故

损坏电缆按情节轻重给予单位10~50元的罚款。 7、每一条电缆在入井时都要由电缆管理组填入井证,没有入井证的电缆一律禁止井下使用。 8、电缆使用结束后,要及时回收,对一次性安装和撤除的由四监区回收,对使用中更换或增设的电缆由使用单位回收,不及时撤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一定的罚款。 9、撤回的电缆,电缆管理组要有专人负责验收。检查每条电缆两端号码是否存在,电缆护套是否完整,有无断线或损伤,如电缆遭到严重损坏或无故割断者,必须追究原因,给予责任单位一定的罚款。 10、新领和回收的电缆,都要认真检查和修理,对电缆绝缘阻值进行摇测,井下使用的电缆敷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不合格的由电缆管理组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对责任单位处200-500元的罚款。电缆、水管、风筒严禁吊挂在一起,否则给予责

电缆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320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电缆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电缆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高压电缆: 1、高压电缆的选型由机电主管技术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报计划,报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采购。 2、新安装采区变电所或其它增设高压电缆设备的地方,选用电缆应在供电设计中出现。 3、申报电缆计划,应以生产发展需要出发,在每年编制设备更新计划,维检计划时同时报出,以便安排购货。 4、高压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高压电缆的试验,应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中的试验项目的办法。 6、井下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以下电缆要悬挂电缆的标志牌。 (1)井筒主供电缆; (2)井下中央变电所高压近线和出线; (3)重要运输大巷交叉点,即电缆分支处和联接不同直径电缆接线合两端; (4)井下设备硐室高压电缆进线和出线,电缆标志牌应注明电缆规格、型号、电缆长度、用途、维护人。 7、在专管高压供电组织的室内应有图牌板管理,能将井下电缆的情况反映到地面来。 8、图牌板内容 (1)每个采区电缆的规格、型号;

施工现场电缆控制管理规定二

施工现场电缆控制管理规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理顺生产关系,针对目前施工现场电缆施工控制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工程设计院设计数量不准确、电缆敷设途径变更、材料代用及电缆敷设预留长度不规范等),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规范电缆的材料管理、现场施工及责任追究,做出如下规定: 一、相关人员及部门义务 1、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工程相关技术人员依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前提供电缆使用计划作为材料限额领用的依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电缆实际敷设数量编制填写电缆工程量统计表(见附件1),并与图纸设计进行对比,及时办理各种电缆变更及代用手续,作为办理工程结算及分包工程审计的依据; 2、材料人员管理:材料人员依据技术人员提供的电缆使用计划严格控制电缆领用的数量;制订齐全的电缆发放及回收台帐,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作为电缆数量责任追究的依据; 3、项目经理:落实该项制度,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材料人员对电缆领用量及施工工程量的核实,确保现场电缆使用不零乱、不浪费、不丢失; 4、项目预结算科:对电缆的使用情况要起到监督作用,组织不定期抽查技术人员编制的电缆工程量统计表的准确性,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结算工程量、分包审计工程量及材料领用量的对比。 二、罚则:

1、技术人员对编制的电缆工程量统计表的准确性负责、材料人员对建立的电缆领用台帐的准确性负责,并应做到与工程施工同步,对于补办、漏办、错办的相关责任人每次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2、技术人员、材料人员对工程结算工程量、分包审计工程量、电缆领用台帐对比的统一负责;因各种原因造成公司损失,且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及时汇报并作出补救措施的,按损失额度的100%处罚相关责任人; 三、本规定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电力电缆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电缆施工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电力电缆施工安全管理办法1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1.l工作前应详细核对电缆标志牌的名称与工作票所写的相符,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1.2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应经调度的许可。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可不经调度的许可。若进入变配电站、发电厂工作都应经当值运行人员许可。 1.3电力电缆设备的标志牌要与电网系统图、电缆走向图和电缆资料的名称一致。 1.4变配电站的钥匙与电力电缆附属设施的钥匙应专人严格保管,使用时要登记。 2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2.1电缆施工的安全措施

2.1.1电缆直埋敷设施工前应先查清图纸,再开挖足够数量的样洞和样沟,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以确定电揽敷设位置及确保不损坏运行电缆和其他地下管线。 2.1.2为防止损伤运行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施,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应使用大型机械来开挖沟槽,硬路面面层破碎可使用小型机械设备,但应加强监护,不得深入土层。若要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 2.1.3掘路施工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应用标准路栏等严格分隔,并有明显标记,夜间应加挂警示灯,以防行人或车辆等误人。 2.1.4沟槽开挖深度达到l.5m及以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塌方。 2.1.5沟槽开挖时,应将路面铺设材料和泥土分别堆置,堆置处和沟槽应保留通道供施工人员正常行走。在堆置物堆起的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器物,以免滑人沟槽伤害施工人员或损坏电缆。 2.1.6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进行,以免误伤电缆。

电缆修理、试验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08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电缆修理、试验管理制 度标准版本

电缆修理、试验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电缆管理组负责全矿橡套电缆的统一编号、保管、修复、技术测试、数据整理、统一建账、建卡,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照,并提倡使用计算机管理。 2、电缆的选用必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用橡套电缆必须使用阻燃橡套电缆。供应采购的新电缆必须有产品合格证、”MA”准用证,电缆组领用前必须削片做燃烧实验。如有不合格的,应立即退货处理,非阻燃电缆严禁入井使用。 3、电缆组应设在矿机电科,电缆组应根据使用情况向供应部门提出计划,由供应单位组织进货。

4、采掘区及其他使用电缆的单位应设一名兼职的电缆管理网员,负责本单位电缆的领发管理、移交、验收、建账和区队牌版管理工作。 5、任何单位领取电缆或工作面安装等工程,需用电缆均必须经电管组审批的用电申请,注明规格数量、用途、使用地点,凭用电申请办理电缆领用手续。 6、入井使用的电缆必须在始端两米左右处打号,所打号码应表明规格、长度、编号等标志热补两端,使用单位禁止损坏标志和割断电缆,损坏标志、砸、挤、碰坏损伤者,均应按规定进行罚款,具体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7、砌碹整修巷道及施工场地的电缆由施工人员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将电缆保护好。否则,发生事故由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完毕后区队维

电缆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电缆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缆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高压电缆 1、高压电缆的选型由机电主管技术员根据《煤矿安全 规程》的有关规定编报计划,报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 采购。 2、新安装采区变电所或其它增设高压电缆设备的地 方,选用电缆应在供电设计中出现。 3、申报电缆计划,应以生产发展需要出发,在每年编 制设备更新计划,维简计划时同时报出,以便安排购货。 4、高压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 定。 5、高压电缆的试验,应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 定》中的试验项目的办法。

6、井下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以下电缆要悬挂电缆的标志牌。 ⑴井筒主供电缆; ⑵井下中央变电所高压近线和出线; ⑶重要运输大巷交叉点,即电缆分支处和联接不同直径电缆接线合两端; ⑷井下设备硐室高压电缆进线和出线,电缆标志牌应注明电缆规格、型号,电缆长度、用途、维护人。 7、在专管高压供电组织的室内应有图牌板管理,能将井下电缆的情况反映到地面来。 8、图牌板内容 ⑴每个采区电缆的规格、型号; ⑵每条电缆的用途、长度及敷设日期; ⑶每条电缆都应标明接线盒的位置、形式。 9、高压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

电缆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9461 电缆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缆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未经技术支持部电气专业允许,非电气专业人员禁止进入电缆沟内。 2、进入电缆沟必须带安全帽,穿高压绝缘鞋。电缆沟内禁止携带火种或能产生火星的电动工具。 3、进入电缆沟内进行检修作业时,应办理工作票,在入口处设置围栏,并悬挂"有人工作"牌。 4、注意电缆沟内空气流通,检查和施工前须进行有害气体检测合格。 5、电缆沟内电缆头作业,禁止使用喷灯和煤气罐等,应使用热缩枪。 6、电缆沟内严禁进行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作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