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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公司员工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去权利,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

及各项规章制度。

4、公司为有效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司

生产主管部门、车间、班组)。

5、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小组,各组长是生产车间的安全负责人,负责各部

门的安全巡查和监督,对自己本组的安全生产负责,对自己本区域的安全生

产进行监督管理。

6、有关部门的各班组长为安全生产监督员,对自己本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对自己本区域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7、操作员要严格遵守使用设备的“五项纪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四

项要求”使用和维护设备。

8、特种作业人员:叉车、吊装(重量含1吨及以上货物)、压力容器操作人

员、锅炉操作人员、电工、焊工要持证上岗。

9、开展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用墙报的形式公布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至两次

的安全知识教育。

10、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仓库、车间内禁止吸烟,易燃物品由专用

仓库保管。

11、消防设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保证小芳器材良好,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的保安负责。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安和车间年轻骨干组成,每年

进行一次培演习。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

安全事故处理规定(1)

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及急性中毒事故,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进行调查、分析、上报。 一、事故分类 1记录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称为记录事故 a.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b.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 c.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 2轻伤及轻伤事故 2.1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是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2.2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3重伤及重伤事故 3.1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3.2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4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4.1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在1—2人的事故。 4.2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或残废和重伤合计达10人以上的事故。 二、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调查、分析 1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报告程序: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立即报告专业公司的行政正职(或现场委托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由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或委托人)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存档。 2严重未遂事故报告程序:(适用一、二、三、四级项目部) 2.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单位行政正职(现场委托人)或专职(兼)安全员,由行政正职(现场委托人)或专(兼)职安全员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和安监部门,项目部领导和安监部门接报后,用快速方式(电话或传真)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 2.2严重未遂事故,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副经理主持成立由安监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填写“严重未遂事故报告”。 2.3“严重未遂事故报告”由项目部安监部门(安监负责人)负责汇总和审核,并报项目部领导批准签字后,于事故后三日内报送公司安监部。 2.4公司安监部接到项目部、专业公司发生的严重未遂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将事故的简要经过报公司经理或主管副经理。 2.5公司安监部对“严重未遂事故报告“审核后,应在事故发生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58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办法正式样本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 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 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决 定对公司在建项目运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 度;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 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 作他用;

三.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5%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审核、审批后,由财务部股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

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惩处安全生产违规行为,保障广大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领导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包括: 1.施工生产事故 2.火灾事故 3.交通事故 4.渡汛事故 5.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场内机动车辆和特种设备事故 7.环境污染事故 8.危化品事故 9.职业病危害事故 10.职工群体健康事故 11.其他对社会造成影响的事故。 第四条在对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坚持依法公正、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职责对等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标准,以事故责任为依据,杜绝以岗论责的诛连式处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各单位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工程局(厂)、全资和控股公司;

二级单位是指各单位所属的分局(工程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是指各单位或二级单位所属或管理的施工局、联营体和项目部等。 第六条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的职责划分: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时,各单位提出处理建议,由集团公司做出处罚决定;发生违规行为、一般事故和未遂事故时,由各单位做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按照管理权限督促落实。 第二章纪律处分组织处理 第七条发生下列违规行为,虽未造成安全事故,应当对违规行为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具体办法,由各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培训不到位,无证上岗,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对重大危险因素未作辨识或辨识不清、监控不力; 4、机械设备“带病”运行、违规运行; 5、安全防护设施失效、警示标志缺损; 6、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不交底、不落实或存在明显缺陷; 7、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 8、其它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八条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 一、轻伤、重伤责任事故 对轻伤、重伤责任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分,由各单位制定具体处分细则并实施。 二、一般责任事故 1、发生一般责任事故,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对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1. 总则 在《管理总则》的基础上,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管理人员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 对全年无工伤的部门、班组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人,给予处罚,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2.机构与职责

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负责人、安全核查员、下按车间或班组设安全组长、再下设安全员。如上图所示。 生产部门经理任安全负责人,车间主任认安全组长;各班组组长任安全员,6S专员任安全核查员。 安全小组职责: 安全负责人: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督促下属员工执行;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协助人力资源部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 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预防纠正措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 安全生产组长职责: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督促下属员工执行;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协助人力资源部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工作;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预防纠正措施,监督劳动 防护用品使用。 安全员的职责: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班组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检查监督生产员工按章操作,负责培训生产作业员熟 练掌握机器设备原理、操作程序;宣传安全生产,提升作业员安 全意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规范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依据本办法的总体要求和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安全管理重点,制定或完善具有单位个性特点的管理体系或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政府主管机关以及单位所在地地方政府生产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坚决执行生产安全方面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严格遵守项目所在国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根据公司生产安全现状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 作的需要而制定。各项目部应依据本规定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项目生产经营特点、安全管理重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条各级、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要管理安全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的考核指标,安全生产搞不好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各单位要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制定预防工伤事故、中毒事故和职业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领导、职能部室、各基层单位全体职工均须按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履行自己职责,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 本规定中的“各单位”是指公司各部门、各项目管理部、各总承包管理部、各区域管理部和各项目经理部。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生产安全活动。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口标 第五条公司安全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紧紧抓住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强化安全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建设一支满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各单位建立完善体系化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努力减少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频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七条公司遵循“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珍爱生命,关注安全,关注健康,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第三章安全监督管理原则 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所属各单位加强对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必须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加强教育培训,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编号:SM-ZD-19837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顺利进行和总结事故发生原因,促进其它施工现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企业施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6.《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7.《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8.《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出自五洋《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组织、配合调查、总结事故教训。 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安全事故涉及到技术方案的编制及督促落实。 3.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事故上报集团公司、协调组织项目部配合调查、督促事故处理意见的执行、督促项目部整改和防护、总结事故教训。 4.项目部:负责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事故调查,执行事故处理意见、落实整改和防护措施、贯彻落实“四不放过”原则、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事故上报 第5条安全事故分级如下: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总公司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文件 中储粮〔2016〕105号 关于印发《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分(子)公司: 为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总公司对原《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辖区直属企业认真学习《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准确理解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二、督导直属企业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科学合理划分安全责任区域,细化安全管控要点,落实三级检查制度,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防控”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凡发生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逐级或电话直接报告至总公司。总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设置专线电话,用于24小时接报安全生产事故。:6。 附件:《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3月28日 —2 —

附件: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总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洪法》,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公司《员工违纪处分暂行办法(试行)》(中储粮党字[2013]37号),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分(子)公司、直属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并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要以硬件建设为基础,以规范操作为保障,以科技应用为支撑,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工会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切实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充分听取工会的意见。全体职工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生管负责完成。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生产部门的部门主管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生产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管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57167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35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3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 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 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 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

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 1.总则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及各成员企业。 3.相关解释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纲领性文件,主要明确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员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各成员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进行细化。 4.基本原则 (1)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和生产实现“五同时”,即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安排安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员工都应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均有权向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单位或个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5.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5.1 第一责任人安全职责 控股公司总经理及成员企业总经理分别是控股公司、成员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

入企业管理重要议事日程,执行上级安全文件,签发安全工作重大决定。 (2)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充实安全技术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汇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3)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内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考核与奖惩。 (5)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 (6)组织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7)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他业务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9)领导编制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及审批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5.2 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人安全职责 (1)对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实施企业中长期安全工作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4)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全面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综合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督促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落实安全设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全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具体由其承担应急工作职责的机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和危害,制

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人员职责分工以及应急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日内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其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受理备案的机关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应当责令制定单位限期修改,并重新报送备案。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至少每2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基本概况: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依据有关的法规、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相关通知: 《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部令的决定》已于2007年9月18日经建设部第1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经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1989年9月30日发布)

2.《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991年7月9日发布)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1991年12月5日发布) 4.《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9号,1992年6月15日发布) 5.《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1994年3月23日发布) 6.《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建设部令第39号,1994年11月14日发布)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5号,1999年1月21日发布)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 x 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

2020年(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X公司安全委员会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实施经济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直接责任人,是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生产事故的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是指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第壹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事故发生单位的副职、项目负责人、车间主任、队长。其他责任人员是指事故发生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 第二章事故等级划分 第四条除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划分的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壹般事故四类等级以外,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伤者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集团X公司内事故分为以下等级:(壹)壹级事故,是指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下30万元之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二级事故,是指造成伤残等级达到1——4级的人员重伤或者30万元以下10万元之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三级事故,是指造成伤残等级达到5——6级的人员

伤害或者10万元以下6万之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四级事故,是指造成伤残等级达到7——10级人员轻伤或者6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之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本条所指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工伤社保部门和保险X公司赔付。 第三章事故报告 第五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第壹责任人和安全环保部报告。安全环保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X公司安全第壹责任人。且同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或进行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在2小时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安全环保部。 第七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需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的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当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第九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 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 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 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 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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