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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药品)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

(医疗药品)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
(医疗药品)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

中药调剂的一般程序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包装、发药等六个程序。分述如下。

一、审方:审方系指药房审方人员审查医师为患者开写的处方。合格的处方经审方人签字后即可交计价员计价收费,对于有疑问或不合格的处方,应即与处方医师联系,问明原因,协商处理,决不能只凭主观臆断或随意处理。审方着重审查以下项目:

1、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处方日期、医师签字等是否清楚,公费者需查验公费证与号码。

2、药名书写是否清楚准确,剂量是否超出正常量,对儿童及年老弱者尤需注意。

3、毒、麻药品处方是否符合规定,处方中是否有“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

等配伍禁忌药存在。

4、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有否“脚注”、“并开药”(指处方中2-3味药物合并开在一起,多半是疗效基本相同,如二冬即指天冬和麦冬,或是常用配伍使用如知柏即指知母和黄柏)是否明确等。

5、处方中药物是否有缺位等。

二、计价:必须准确、迅速,以缩短患者取药时间。

三、调配:调配系指调剂人员根据己有审方人签字,并己交款的医师处方,准确地调配药物的操作。配方时按处方药物顺序逐味称量;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如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等应单独包装,并注明处理方法;若调配中成药处方,则按处方规定的品名、规格、药量调配;调配人员必须精力集中,认真仔细,切勿拿错药品或称错用量;处方应逐张调配,以免混淆;急诊处方应优先调配;保持配方室的工作台、称量器具及用具整齐清洁等。总之,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保证配方质量。调配完毕,自查无误后签名盖章,交核对员核对。

四、复核、包装与发药:为保证患者用药有效安全,防止调配差错与遗漏,对已调配好的药剂在配方自查基础上,再由符合资质的主管中药师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核对,重点核对调配的药物和用量与处方是否相符;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是否按要求作了特殊处理;配制的药物有无虫蛀和发霉等质量问题;毒性药和有配伍禁忌药及贵重细料药的应用是否得当;调配者有否签字等。经核对无误后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即可装袋发药。发药是调剂工作中最后一环,按取药牌发药,发药时要与患者核对姓名剂数,无误后再向患者耐心地交待煎服法和注意事项,务必使患者完全明了,以保证患者用药有效。

中药饮片调剂制度

为加强中药饮片调剂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度本制度。

一、中药士及以上职称的中药人员根据有处方权医师签名的处方进行调配,调配人员本人及其家属的处方应由其他调配人员进行调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复核发药及安全用药指导。

二、调配前认真审核处方中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名、剂量、用法、配伍禁忌等。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处方医生“双签字”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三、调剂人员需按《处方管理办法》的统一标准,按方称量,一方多剂者,要等量递减分包,不得估量抓药,更不能以手代称,每剂药品称量误差不得超过±5%。

四、调配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等药品均需打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医嘱单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配方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凡伪劣,霉变、虫蛀药品不得配发。

五、凡急诊处方和医生注明急重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六、处方调配完毕,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名,再交核对人员复核,复核人员应查对配发有无漏配、错配,确认无误在处方上签名,方可包扎发药,并向病人交代药品的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如需要在医院煎者应登记计费,再交煎药室煎煮。

七、毒、麻、贵重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做到账物相符。

八、药品分类、定点存放,药斗及储存容器应贴药品标签。药品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名称。

九、收领中药饮片,必须把好质量、数量关,对伪劣及变质、等级低的饮片坚决拒收。

十、填装药斗时必需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到伪劣及变质的药不装,应炮炙的而未炮炙的不装,名称可疑的不装。补充药品时,原有药品应放在新补充药品上面。新增药品及短缺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

十一、药房的衡量器具,应保持清洁、固定位置存放,定期检查灵敏性。

十二、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并保持好室内卫生,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脱岗,不迟到早退。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调剂室。

中药饮片调剂室工作制度

一、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病员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二、调配人员根据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应经我院医生转方后才予调配。

三、中药调剂人员收领中药饮片,必须把好质量、数量关,对伪劣及变质、等级低的饮片坚决拒收。饮片应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霉变、虫咬、鼠害的饮片一律不得调配。

四、中药调剂人员填装药斗时必需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到伪劣及变质的药不装,应炮炙的而未炮炙的不装,名称可疑的不装。补充药品时,原有药品应放在新补充药品上面。新增药品及短缺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

五、药品分类、定点存放,药斗及储存容器应贴药品标签。药品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名称。

六、毒、麻、贵重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做到账物相符。

七、药房的衡量器具,应保持清洁、固定位置存放,定期检查灵敏性。

八、中药饮片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并保持好室内卫生,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脱岗,不迟到早退。

九、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时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十、严禁任何形式的借药,换药。药房严禁私人存放、代卖任何药品和非药品。

煎药室工作制度

一、因煎药的特殊性,上班时间为9点到18点,星期六、日照常上班,有急煎任务随叫随到,煎药时间不准离岗、脱岗。

二、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下班前按消毒、清洁规程做好煎药设备设施、容器的消毒、清洁,搞好室内外卫生,断电、断水,关好门窗。

三、领取中药要核对患者姓名、床号、科室等是否清楚正确,并进行登记,药房的登记本要核准好签字。所煎的每位患者的中药都要核对煎药卡,严防张冠李戴。煎好的中药,门诊的送到中药房,并有交接记录,双方签字。住院的由当班护士到煎药室领取,并核对签字。

四、药剂浸泡、煎煮、打包、装袋时煎药卡均要随附,反复核对。

五、对急重病人的药剂(急煎中药),应即领、即煎、即送,全过程不超过2小时且要保证质量。

六、煎药人员应穿工作服,保持室内及个人清洁卫生。其他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煎药室。

煎药室急煎制度

一、急煎对象为危、急、重症的住院病人。

二、需要急煎的中药,需在处方右上角注明“急”,执行的护士、调剂人员、煎药人员随即进入状态,不得推诿。

三、煎药人员根据医生要求进行煎煮,即领、即煎、即送,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

四、煎煮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煎药质量。

五、汤药送到临床科室后,护士或接收人员要核对并签名确认。

六、煎药室要有专门的急煎记录本。

煎药室操作规程

一、煎药室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前必须按清洁规程对煎药设备、用具、场地进行清洁。

二、从中药房领取当天须煎煮的中药饮片,必须核对清楚患者姓名、科别、处方剂数,确定无误后在领药登记本上签名。

三、煎煮前准备:

1、将有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取出,按要求操作。如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等。

2、将包煎药物用纱布袋包好,放入浸泡桶内用适量冷水浸泡。

3、其余药物放入煎药袋内,用适量冷水浸泡,浸泡时间应根据饮片性质决定,一般浸泡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根、茎、果实类应适当延长浸泡时间。

四、将浸泡好的饮片按先煎、后下的要求把先煎药物连同浸泡液放入煎药机内先煎

10-15分钟,再投入其它已浸泡好的药料同煎,后下药应当在第一煎药料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煎煮第二次时时间可适当缩短。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如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煎煮时间为15-20分钟,滋补药物煎煮时间可适当延长至煎煮40-60分钟。

注意:放入后下药物时,必须先打开排气阀,使锅内压力表指针归零后方可打开锅盖放入药物。

五、将煎煮好的药液压入打包机内按要求打包。成人每包剂量不少于200ml,儿童每包剂量不少于100ml。

六、将分装好的药液连同煎药卡一起装袋。填写好煎煮记录。

七、清洗煎药机、打包机,排进余水备用。

八、将煎好的门诊病人的药送中药房,并由收药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住院病人的药由当班护士到煎药室领取,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九、急诊病人的药剂应优先安排煎煮,要求在2小时内将煎好打包的药液送到患者手中。

十、下班前按要求清洗煎药设备、用具、场地,关好门、窗、水、电。

煎药包装机操作流程

一、开启电源,按动控制盒上的加热开关,使设备预热,正常预热时间15分钟以上。

二、设定温度和包数及包装量,温度一般在115-125℃之间。

三、检查药液温度,如果药液温度较低可以打开加热环电源加热,待温度升高后应关闭加热环电源开关,再进行包装。

四、包装:直接按“包装”键,设备将按设定要求进行分装打包。

五、打包完毕后清洗储液桶和管道,打开机箱侧面的排水阀放尽余后关闭排水阀备用。

六、关闭电源开关,切断电源。

中药饮片煎煮质量控制规程

一、为确保中药饮片煎煮质量,煎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药饮片煎煮操作规程,确保煎液质量。

二、药物残渣要求无硬心、不焦糊。挤出的残液量不超过残渣重量的20%。

三、煎液有原中药的特殊气味,无焦糊或其他霉烂异味,煎液量成人每包剂量约200ml,儿童每包剂量约100ml。

四、煎好打包的药液应及时准确的发送至患者手中,未能及时发送的,应贮放于冰箱内,妥善保管。

煎药室消毒规程

一、消毒范围:煎药室的设备,用具、台面、地面、墙壁、门窗

二、消毒程序:

1、煎药机、打包机的消毒:

(1)煎药机、打包机内壁的消毒:加入适量清水煮沸消毒,利用沸水清洁设备内壁及管道。完毕后,打开紫外线灯室内消毒30分钟。

(2)煎药机、打包机外表的消毒:用75%酒精擦拭。

2、台面的消毒:用75%酒精擦拭。

3、地面的消毒:先用清水擦拭两遍,再用拖把蘸4%的84消毒液水溶液或新洁尔灭溶液后擦拭两遍,注意消毒液交替使用。

4、最后用紫外线灯照射半小时。

三、消毒实施的条件、间隔时间:煎药房应在煎药完毕清洁后按上述程序消毒。超过12小时或遇特殊情况(该区机器维修、保养),必须重新按以上程序消毒后方可使用。消毒间隔时间为每星期一次。

四、4%的84消毒液配制方法:先在塑料桶内装约5000ml饮用水,然后加84消毒液400ml,加水至10000ml,搅拌均匀即可。

特殊煎服法操作规程

部分药物因药材理化特性及临床用法不同,所需煎煮时间不尽相同,煎煮方法也有特殊要求,具体有以下方法及具体操作规程:

一、先煎:需先煎的饮片经武火煮沸,改文火煎煮10—15分钟,与煮沸的群药合并,再按一般煎煮法煎煮。

二、后下:在其他群药文火煎煮15—20分钟后再放入需要后下的饮片,煎煮5—10分钟即可。

三、包煎:将需包煎的饮片装入纱布袋内,扎紧袋口与群药同煎。

四、另煎:将需另煎的饮片单独煎煮30—40分钟后,药渣并入群药同煎,滤取的煎液兑入群药的煎液同服。

五、烊化:将需烊化的饮片置锅内加水适量,加热熔化或隔水炖化后,再兑入群药煎液中同服。

六、冲服:将药物细粉用群药煎液冲服。

七、兑服:将液体药汁兑入群药煎液中同服。

煎药室急煎制度

一、急煎对象为危、急、重症的住院病人。

二、需要急煎的中药,需在处方右上角注明“急”,执行的护士、调剂人员、煎药人员随即进入状态,不得推诿。

三、煎药人员根据医生要求进行煎煮,即领、即煎、即送,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

四、煎煮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煎药质量。

五、汤药送到临床科室后,护士或接收人员要核对并签名确认。

六、煎药室要有专门的急煎记录本。

制剂室管理制度

一、制剂室配制制剂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操作和管理。

二、制剂室负责人及药检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各工序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参加制剂的辅助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制剂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从事制剂生产。

三、制剂室配制的制剂必须在制剂许可证允许的制剂范围内配制,并应取得省级药监部门批准的有效制剂批文,不得生产没有有效

制剂批文的制剂。委托加工的制剂,必须有省药监部门批准的委托加工批件。

四、制剂室配制的制剂只允许在本院凭处方销售、使用。

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配制制剂,及时填写各程序工作记录和检验记录,制剂成品未检验合格之前不得出库使用。

六、工作人员进入控制区和操作间时,必须更换工作衣帽,进入洁净操作间时,必须更换专用配制衣帽、和工作鞋,戴口罩和消毒手套。

七、制剂所用原材料、辅料,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正规公司采购,符合药用标准。所有的原辅料、制剂成品均应建立账册,做到账物相符,专人负责。

八、积极深入临床,配合临床需要研发新制剂,同时密切注意制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并及时上报。

九、制剂室应建立制剂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剂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督,解决制剂技术及质量方面的问题。

制剂室工作制度

一、在制剂室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配制本院临床医疗需要的中药制剂。不断开展制剂研究工作,提高制剂质量,确保制剂安全、有

效,同时努力开发制剂的新品种与新剂型,以便更好地为临床医疗和科研服务。

二、所配制制剂必须有注册批准文号,未经批准的品种不得制备和使用。配制时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改变所配制制剂的配制工艺、处方内容、质量标准项目。需要变更的,应当提出补充申请,报送相关资料,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为了保证中药制剂质量,所用原辅料、溶剂及其它附加剂等均应符合药用标准,所用中药饮片必须符合“中药炮制规范”要求,不得采用变质、发霉、虫蛀的药材。使用毒、麻、剧类药材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所配制剂均应填写“制剂批配记录单”,制作人、复核人、清场人等均需签名,记录单应装订成册,保存1年。

五、配制内服、外用等所有器具应分开使用,不能混用。不同制剂的配制操作不得同时在同一配制操作间内进行。配制时还应避免称量、过筛、粉碎等可能造成粉尘分散引起的交叉污染。

六、配制制剂需要的容器、衡器、量器应保持整洁、准确,定期进行校对,配制内服、外用、毒剧药品的容器、量具应严格分开,配制前、后所用容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七、所配制剂应进行半成品检测,待测定合格后方可分装,制剂全检合格后并经质检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入库,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八、严格执行卫生制度,保持工作间的清洁、整齐,不得堆放废旧物品,不得存放非配制用品和私人物品。

九、工作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口罩、帽子和专用鞋,不得留长指甲或穿戴饰物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制剂操作。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工

作间。

十、注意安全配制,工作完毕后,应将工作间进行打扫、整理,关好水阀,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十一、负责本专业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均应有使用、维护、保养记录,并由专人管理。

二、使用前应检查仪器的性能并记录,如发现性能不稳定,应立即停止使用,汇报并处理。

三、新仪器、仪表、衡器应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仪器设备均应编制操作规程,使用前操作者要熟悉掌握操作方法和性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作好记录。

五、精密仪器室应保持室内干燥和适宜的温度,要做到防尘和防腐蚀气体侵入。

六、各种仪器设备应放置固定地点,未经批准不得搬动。

七、仪器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和验证。

八、报废仪器设备严禁使用,并及时进行处理。

九、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妥善保管技术资料。

仪器设备运行与状态指示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挂置状态标示卡,其内容编制应简洁、明确。

一、设备运行标示:

1、运行:完好的设备运行前,操作人员将“运行”标示牌挂至设备上,然后方可运行。

2、停止:当设备运行停止时,操作人员应将“停止”标示牌挂至设备上。

二、设备状态标示:

1、正常:完好设备应挂“正常”标示牌。

2、维修:当设备运转时出现故障应及时停止工作,挂出“维修”标示牌,待维修正常后挂上“正常”标示牌。

3、设备、容器使用后应按规定方法进行清洁处理,并挂上“已清洁”标示牌。

制剂产品批号管理制度

一、在规定限度内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并在同一连续配制周期中配制出来的一定数量的药品为一批。配制的每一批药品均应制定配制批号,并标明于药品标签上。

二、制定配制批号应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六条批号确定原则进行。

三、配制的制剂以在同一连续配制周期中配制出来的一定数量的药品为一批,批号编制方法:用年、月、日以8位数字表示,前四位表示年份,中间两位表示月份,后两位为日期。

配制记录管理制度

一、按工艺程序、操作要点、技术参数编制配制记录表。设计应合理,内容完整,并留样存档。

二、记录填写真实、及时、正确、无空格,签名完整,字迹清楚,无撕毁,更改有签章,更正部分可以辨认,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超前记录和回忆记录。

三、按规定编制配制编号,按批号填写配制原始记录并归档,保存至药品质量负责期或有效期后一年。

四、配制记录由岗位专人填写,批配制记录由制剂负责人按批整编归档。

五、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文件,需要更改时不得用涂改液,应划去后在旁边重写,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六、按表格内容填写,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用“-”表示,以证明不是填写者疏忽,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品名不得简写。

七、与其他岗位组或配制间有关的操作记录应做到一致性。

制剂配制清场管理制度

一、为了防止混药事故,各配制工序在配制结束更换品种及规格或换批号前,应彻底清理及检查作业场所。

二、更换配制品种时,按清场要求,检查配制区及全部机械、容器、装置和设备是否清洗、灭菌。确认无前次配制遗留物料,填写清场记录,方可开始下批配制。

三、同一作业区内不得同时配制或包装不同品种的产品。

四、清场工作应有清场记录。清场记录应包括工序、清场前产品的品名、清场日期、清场项目、检查情况、清场人、复核人。清场记录作为制剂的配制凭证附入配制记录。

配制管理制度

一、所配制剂的处方,工艺和质量检验应符合审批标准,医院协定处方应按规定的操作工艺和批准的质量标准配制。

二、使用的原材料,应有明确标签和检验报告,遇有疑问时,应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分管药师有权拒用不合格或有疑问的原辅材料。

三、配制操作开始前,应检查全部器械,容器和设备是否清洁,确认无前次遗留物,方可开始下次配制。

四、不符合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不合格的半成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

五、配制每批制剂应有一份能反应配制各个环节的完整记录,配制记录要认真填写,不得事后补写,不得随意涂改。配制记录应按批号整编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六、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帽、口罩及换鞋。每种工作只限在本区内穿用,不得越区穿戴或外出。

七、洁净区使用前必须开紫外灯灭菌30分钟后方可进入,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擦净室内所有机械设备,并用消毒药水进行消毒灭菌。

八、进入洁净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一更,二更换上清洁消毒的净化工作服、帽、口罩及专用鞋,经缓冲过道进入,工作时应尽量减少说话。

九、洁净区所穿戴的工作服、帽、口罩应每天更换,工作鞋每周六清洗消毒一次。

十、制剂成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交付临床使用。

十一、全部操作过程,必须符合安全配制要求和卫生要求,同时注意节能降耗。

十二、严格执行清场管理制度,不得混配。

制剂品种申报制度

一、制剂室所配制品种,均应按规定进行申报。

二、制剂室在欲配制品种前,应先查阅有关资料,包括处方来源、质量标准、配制规程及标准操作规程。

三、将以上资料进行拟定,报院质量管理小组进行审核。

四、配制小样,进行规定项目检验,必须符合标准。

五、送样品至当地药品检验部门进行检验。

六、按照省药监局制剂报批申请项目汇总有关材料,填写制剂申请表,报省药监局进行审批,报当地药监局备案。

七、必须得到药品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配制。

工作服清洗、更换、发放制度

一、各配制区域工作人员服装必须有区别。

二、洁净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浅蓝洁净工作服,一般配制区的工作人员穿白色工作服。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鹤盛中心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3、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 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各临床科主任参加的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夏财荣 成员:王建森谢中新周赛妃陈银燕

2、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审定处方点评结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向医务科提出建议限制或停止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和理由,药剂科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按处方点评要求的内容,对经药剂科抽查出的明显的“问题处方”(包括住院医嘱)进行点评,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嘱),提出合理化建议;汇总药剂科的处方点评结果,向医务科写出书面报告。 3、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 1、根据我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由处方点评工作组确定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 2、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 1)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3、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处方点评。 4、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中药饮片调剂制度

中药饮片调剂制度 为加强中药饮片调剂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中药士及以上职称的中药人员根据有处方权医师签名的处方进行调配,调配人员本人及其家属的处方应由其他调配人员进行调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发药及安全用药指导。 2.调配前认真审核处方中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名、剂量、用法,配伍禁忌等。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双签字”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3.调剂人员需按《处方管理方法》的统一标准,按方称量,一方多剂者,药等量递减分包,不得估量抓药,更不能以手代称,每剂药品称量误差不得超过正负5%。 4.调配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等药品均需打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医嘱单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配方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凡伪劣,霉变,虫蛀药品不得配发。 5.凡急诊处方和医生注明急重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6.处方调配完毕,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名,再交核对人员复核,复核人员应查对配发有无漏配,错配,确认无误后在处方上

签名,方可包扎发药,并向病人交代药品的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如需要在医院煎者应登记计费,再交煎药室煎煮。 7.毒、麻、贵重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做到帐物相符。 8.药品分类、定点存放,药斗及储存容器应贴药品标签。药品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名称。 9.中药剂人员收领中药饮片,必须把好质量、数量关,对伪劣及变质、等级低的饮片坚决拒收。 10.中药剂人员填装药斗时必需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到伪劣及变质的药不装,应炮制的而未炮制的不装,名称可疑的不装。补充药品时,原有药品应该放在新补充药品上面。新增药品及短缺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11.药房的衡量器具,应保持清洁、固定位置存放,定期检查灵敏性。 12.调剂室工作人员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并保持好室内卫生,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脱岗,不迟到早退,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调剂室。

中药饮片调剂操作规范

中药饮片调剂操作规范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药饮片调剂操作规范 一、收方、审方 1、审核处方上姓名、性别、年龄、科别、诊断、日期、药价、医师签字等,审阅药品名称、剂量、剂数,以及处方书写是否清楚,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四查十对”制度等要求逐一进行审核。项目不全或不清楚的须请处方医师补充。 2、审查处方中如有相反、相畏及禁忌药物,毒剧药物超过规定使用剂量或改动时,需医师再次签字。 3、审阅处方中,如有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处方医师,药剂师无权随意将相似疗效品种互为代用。 二、配方 1、除详细审查处方中相反、相畏、禁忌和毒剧药物及剂数外还需核对药品别名、脚注等,审核无误后,方可调配。 2、调配小包装中药饮片需依据处方显示的规格调配。 3、调配散装饮片时,选择合适的戥子,并确保称量准确,按处方药味顺序调配,间隔摆放,不可混成一堆。 4、调配的各种饮片,应保证洁净、没有杂质,无发霉、变质、虫蛀、不合格药品。 5、处方中需要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布包另煎、冲服等品种,均应按照煎药常规单包并注明。 6、处方中矿物药、动物贝壳类、果实、种子等坚硬药品,遵照处方中“打碎”、“捣碎”、“劈”等脚注说明捣碎方可入药。

7、分戥时,三戥一平,处方中并开药品,应分别称量。凡细料药品或毒性药品,可用递减分戥法,每味药应逐剂进行复戥,并按剂分包。 8、称量检查时,每剂误差不得超过士5%。 9、调配完毕,详细查对无误后,调剂者签名或盖章。 三、复核及包装 1、首先核对调配的药品是否符合处方所开的药味剂量和剂数,确保无多配、漏配、错配或掺混异物的现象。 2、无相反、相畏、禁忌和超剂量等。 3、药品质量无虫蛀、发霉、变质,无以生代制、生制不分、整药、籽药未捣等现象。 4、将先煎、后下、布包煎、烊化、另煎、冲服、兑服和特殊要求以及同服的成药等进行另包并注明用法。 5、复核合格后即可签字或盖章包装。 四、发药 1、首先根据处方核对号牌姓名,核对剂数,注意相同或相似姓名等以防发错造成事故。 2、无论内服或外用药都必须向取药者详细说明用法、用量、煎药方法,有先煎、后下、布包煎等给以提示。 3、耐心地解答患者有关药品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问题的询问。 4、核对正确后,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每日工作完毕时清点处方及单据,按日分类,妥善保存。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和管理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和管理规范 一、处方书写 1、中草药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2、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3、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5、对饮片的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6、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7、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8、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9、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慢服、顿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10、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中药饮片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

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三、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贵重药品管理办法》对毒性药品和贵重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四、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中医诊断和证型,初步评价处方中药饮片使用的合理性。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细则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中药饮片处方的专项点评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中药饮片处方应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二、处方的点评及实施细则: ﹙一﹚处方点评数量 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0.5﹪,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 (二)处方书写 1、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应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中药饮片处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各地区有关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要求,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进行开具和书写。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药饮片。

3、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应书写完整,处方书写应规范、字迹清晰,医师签名、签章应与留样一致。 3、中药饮片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4、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5、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 (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6、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7、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8、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9、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10、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11、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12、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2)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 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 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3.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 1.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质量控制管理 委员会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2.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建立处方点 评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点评组成员如下:组长:张怀东 副组长:药剂科负责人 成员: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 1.根据我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 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

2.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对门急诊 处方进行点评。 3.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 点评的范围和内容。 4.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 的书面记录,并通报当事人。 5.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当及 时通知质量控制管理委员会和药剂科。 四、处方点评的结果 1.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2.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中药饮片采购制度讲课讲稿

中药饮片采购制度 一、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审核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合法资质及资质的有效期限。 三、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格药品。 四、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五、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六、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七、杜绝采购假药、劣药,保证临床用药的质量,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八、采购计划由库房管理员按需制定,药剂科主任审查,分管院长审批,每个月的计划量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的销售量,特殊情况药品科适当增加。 九、严禁购销环节的一切贿赂行为。 十、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的采购严格按《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管理条例》执行。 中医饮片验收管理制度 一、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二、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三、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四、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五、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六、对特殊管理的中药饮片,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七、中医饮片的管理要严格按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的《医院中医饮片管理规范》执行。 八、不合格药品不得入库。 中医饮片储存管理制度 一、应按照中医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专库、分类储存,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毒性药品和麻醉药品按《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二、中医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措施;每日做好干湿度、温度、冰箱温度的登记。 三、中医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夏防季节,即每年5—9月份,每月要将全部饮片检查一遍。 四、中医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五、中医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六、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七、保管验收员应符合卫生部国家中医院管理局《中药房基本标准》每天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内外清洁,无杂物。 八、对变质的不合格中医饮片处理:报药剂科报损,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发现药品批量质量问题及时与药剂科办公室联系并做好登记,由药剂科按相关制度与供药公司联系或报损。

北京市中药饮片调剂规程手册DOC_80页.doc

咨询人士学习成长与交流平台 前言 中药饮片调剂是指中药药剂人员遵照医师处方,将中药饮片调配成药剂,是中药药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药从生产、炮制、加工到临床应用,调剂处方是其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民众用药安全有效,是涉及法律责任的重要工作。 中药汤剂相传始于公元前商代时的伊尹,经过几千年历史沿革与发展,历代前贤逐渐积累了极为丰富的经验,早已形成了学术性、技术性较强的一门学科。做好中药饮片调剂工作,需要中药药剂工作者具有高度责任心,在做每项工作环节中都能做到准确无误,同时要求必须经过中医药学专业学习、真正掌握了中药饮片调剂的有关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才能胜任和做好工作。 由于全国各地区多年历史形成的用药习惯存在差异,中药饮片加工炮制方法也有不同之处。虽然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技术法规,但未能做到全国统一执行,因此年北京市卫生局为弘扬祖国传统中医药事业,贯彻党和政府对中医药继承、发扬、整理、提高的方针政策,为维护民众用药安全、有效,针对中药饮片调剂存在的问题,组织了北京市的中医药学专家,在千来已积累中药饮片调剂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几年反复研讨及论证,编辑了《北京市中药调剂规程》,作为行政性技术法规于年月日正式实施,为北京市的医药卫生事业做出了贡献。 迄今,《北京市中药调剂规程》已实施了年,对它进行必要的修订关系到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已经变化了的新情况。为此,北京中医药学会和北京老医药卫生工作者协会先后提出了修订《北京市中药调剂规程》的建议。在年开始即组织北京市中医药专家对年版的《北京市中药调剂规程》进行修订工作。时至今日,在原《北京市中药调剂规程》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调查研究讨论,完善成为《北京市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由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布,作为北京市中医药行政性技术法规和医药企事业单位中药处方与调剂工作的法定依据,于年月日颁布实施。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书写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饮片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医师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1、中药饮片处方内容: ①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②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③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④医师签名和/ 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⑤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2、中 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①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②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③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 “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④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⑤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⑥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⑦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⑧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⑨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 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⑩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三)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中医诊断和证型,初步评价处方中药使用的合理性。 定期和不定期对中药饮片处方书写的规范性、药物使用的适宜性(辨证论治、药物名称、配伍禁忌、用量用法等)、每剂味数和费用进行评价,重点点评味数过多或费用过高的中药饮片处方,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 二、药剂科负责 (一)中药房药师对医师处方进行动态监测,每日发现不合格处方及时进行登记。 (二)依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临床药学室每月抽取一日处方,对处方 进行评价。每月点评中药饮片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少于30份。 三、医务科负责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流程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流 程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 1、中药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开出的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2、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标签和药品要相符。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3、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可拒绝调配;应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4、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 5、本院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调配处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中药饮片处方调剂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药调配应按本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规定》应付的统一名称,准确称量,严禁估量抓药。处方中药物如有品种缺失或可代用品种,应在征得处方医师同意并签名后方可配方。 7、方剂中如有需先煎、后下、另煎、溶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服用或煎煮方法。 8、处方调配完毕后应由主管中药师对照处方逐项复核,发出时将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并耐心地向病人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审核、调配及核对、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全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9、对已发出的中药饮片处方药品不予退药,如遇特殊情况(系药房差错导致时)须按照门诊退药管理之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10、毒性中药饮片和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应按相关规定管理逐剂称 量、双人校对称量,处方消耗逐日统计、专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 11、发放中药汤剂前仔细核对患者姓名、中药代煎单、药液袋数,经检查无

中药饮片调剂制度及操作规范.

河北省中医院中药饮片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 为了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合理用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中药饮片的调剂管理。中药饮片调剂管理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一、中药饮片调剂室应当有与调剂室相适应的面积,配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除尘设施,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二、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着装整齐,佩戴胸卡,态度和蔼,服务周到。药房要营造安静舒心的工作环境,保持良好秩序,避免喧哗、打闹。 三、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药品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名称。标签和药品要相符。停药及增添新药及时通知临床医生。 四、中药饮片装斗前要清斗,防止药屑过多沉积造成生虫变质,影响药品质量及调剂质量。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以不超过药斗的3/4为宜),不得错斗、串斗。 五、医院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严禁以手代秤。

六、准确划价处方划价人月应及时掌握最新饮片价格,准确划价。不得委派非划价人员代为划价。计价方法是将每一味药的剂量乘以单价得出每味药的价格,再将全方相加即得总价,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角。 七、领方调剂人员必须按中药房规定,按顺序、按张数领取处方;不得多拿处方,不得挑拣代煎中药处方,讲规矩、讲制度、讲道德;不得因任何原因(如:遗忘)压方,造成患者久等。 八、调剂 1.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2.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称量,分包要等量,不得估量拿药,更不得以手代称,中药饮片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不得将虫蛀、发霉、变质药品调配入药。 3.中药饮片调剂要迅速,不得无故拖延时间,以缩短患者候药时间。不得在该处方未完成时上卫生间、长时间接听电话、接见客人或处理其它事务;确实需要处理其它事情,必须完成该处方的调配。 4.为便于核对,按照处方顺序调配饮片,顺序间隔摆放。调配完毕必须先逐味自行核对,确保无误后签字,送达复核处。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等特殊煎煮、服用方法的药品必须单包并注明。 九、中药饮片调配后,必须经复核后方可发出。由主管中药师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复核工作(小包装中药饮片的复核人员应当为中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处方点评制度(点评记录)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与实施细则 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书写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饮片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医师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1、中药饮片处方内容: ①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 ②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③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④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⑤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2、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①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②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③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 (g)为单位, “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④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⑤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⑥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⑦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⑧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⑨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1,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⑩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三)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中医诊断和证型,初步评价处方中药

中药饮片调剂操作规范

中药饮片调剂操作规 范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中药饮片调剂操作规范 一、收方、审方 1、审核处方上姓名、性别、年龄、科别、诊断、日期、药价、医师签字等,审阅药品名称、剂量、剂数,以及处方书写是否清楚,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四查十对”制度等要求逐一进行审核。项目不全或不清楚的须请处方医师补充。 2、审查处方中如有相反、相畏及禁忌药物,毒剧药物超过规定使用剂量或改动时,需医师再次签字。 3、审阅处方中,如有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处方医师,药剂师无权随意将相似疗效品种互为代用。 二、配方 1、除详细审查处方中相反、相畏、禁忌和毒剧药物及剂数外还需核对药品别名、脚注等,审核无误后,方可调配。 2、调配小包装中药饮片需依据处方显示的规格调配。 3、调配散装饮片时,选择合适的戥子,并确保称量准确,按处方药味顺序调配,间隔摆放,不可混成一堆。 4、调配的各种饮片,应保证洁净、没有杂质,无发霉、变质、虫蛀、不合格药品。 5、处方中需要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布包另煎、冲服等品种,均应按照煎药常规单包并注明。 6、处方中矿物药、动物贝壳类、果实、种子等坚硬药品,遵照处方中“打碎”、“捣碎”、“劈”等脚注说明捣碎方可入药。

7、分戥时,三戥一平,处方中并开药品,应分别称量。凡细料药品或毒性药品,可用递减分戥法,每味药应逐剂进行复戥,并按剂分包。 8、称量检查时,每剂误差不得超过士5%。 9、调配完毕,详细查对无误后,调剂者签名或盖章。 三、复核及包装 1、首先核对调配的药品是否符合处方所开的药味剂量和剂数,确保无多配、漏配、错配或掺混异物的现象。 2、无相反、相畏、禁忌和超剂量等。 3、药品质量无虫蛀、发霉、变质,无以生代制、生制不分、整药、籽药未捣等现象。 4、将先煎、后下、布包煎、烊化、另煎、冲服、兑服和特殊要求以及同服的成药等进行另包并注明用法。 5、复核合格后即可签字或盖章包装。 四、发药 1、首先根据处方核对号牌姓名,核对剂数,注意相同或相似姓名等以防发错造成事故。 2、无论内服或外用药都必须向取药者详细说明用法、用量、煎药方法,有先煎、后下、布包煎等给以提示。 3、耐心地解答患者有关药品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问题的询问。 4、核对正确后,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每日工作完毕时清点处方及单据,按日分类,妥善保存。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细则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 细则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中药饮片处方的专项点评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中药饮片处方应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二、处方的点评及实施细则: ﹙一﹚处方点评数量 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 (二)处方书写 1、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应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配伍原则。中药饮片处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各地区有关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要求,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进行开具和书写。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药饮片。 3、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应书写完整,处方书写应规范、字迹清晰,医师签名、签章应与留样一致。 3、中药饮片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4、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2021年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及细则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 则 欧阳光明(2021.03.07)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中药饮片处方的专项点评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中药饮片处方应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二、处方的点评及实施细则: ﹙一﹚处方点评数量 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0.5﹪,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 (二)处方书写 1、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应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遵循辨证论治和方剂

配伍原则。中药饮片处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各地区有关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要求,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进行开具和书写。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药饮片。 3、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应书写完整,处方书写应规范、字迹清晰,医师签名、签章应与留样一致。 3、中药饮片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4、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5、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 (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6、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7、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8、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9、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10、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11、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

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管理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管理 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院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的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合理、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管理由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 三、药剂科负责我院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应当是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药房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药饮片验收人原则上要求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丰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担任,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六、医院对所购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购进中药饮片时,验收人员应当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识、质量检验报告书、数量、验收结果及验收日期逐一登记并签字。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检查核对批准文号。

发现假冒、劣质中药饮片,应当及时移放不合格药品区封存,向上报告科主任按规定程序处理。 七、中药饮片调剂室应当有与调剂量相适应的面积,配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除尘等设施,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八、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标签和药品要相符。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 九、应当定期进行中药饮片养护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当按《药品报损、销毁制度》相关内容处置。 十、调剂人员对所调配的饮片质量负有监督的责任,所调配的饮片应洁净、无杂质等。发现霉变或假冒的饮片应及时更换后才可继续调配。 十一、毒性中药饮片的称量使用专用戥称。所用戥称要随时检查,并经计量部门定期校验,保证戥称称量的准确性。 十二、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房处方调剂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十三、中药饮片处方原则上要求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审核,中药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调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核对发药(小包装饮片和配方颗粒的复核人员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即可);由于资源有限,中药师日常也参与审核和核对发药工作,但必须经过定

中药饮片调剂制度及操作规范

中药饮片调剂制度及操作规范 河北省中医院中药饮片调剂制度与操作规范 为了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 ,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合理用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 结合本院实际情况 , 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中药饮片的调剂管理。中药饮片调剂管理以质量管理为核心 ,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 , 实行岗位责任制。 一、中药饮片调剂室应当有与调剂室相适应的面积 ,配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除尘设施 , 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二、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 ,着装整齐, 佩戴胸卡,态度与蔼,服务周到。药房要营造安静舒心的工作环境 ,保持良好秩序, 避免喧哗、打闹。 三、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 , 有品名标签。药品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名称。标签与药品要相符。停药及增添新药及时通知临床医生。 四、中药饮片装斗前要清斗 , 防止药屑过多沉积造成生虫变质 ,影响药品质量及调剂质量。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以不超过药斗的 3/4 为宜), 不得错斗、串斗。

五、医院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 , 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严禁以手代秤。 中药饮片调剂制度及操作规范 六、准确划价处方划价人月应及时掌握最新饮片价格 , 准确划价。不得委派非划价人员代为划价。计价方法就是将每一味药的剂量乘以单价得出每味药的价格 , 再将全方相加即得总价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角。 七、领方调剂人员必须按中药房规定 , 按顺序、按张数领取处方 ; 不得多拿处方 ,不得挑拣代煎中药处方 , 讲规矩、讲制度、讲道德 ; 不得因任何原因(如:遗忘)压方, 造成患者久等。 八、调剂 1、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 , 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与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与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 )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2、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称量 ,分包要等量,不得估量拿药,更不得以手代称 ,中药饮片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 5% 以内。不得将虫蛀、发霉、变质药品调配入药。 3、中药饮片调剂要迅速 , 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以缩短患者候药时间。不得在该处方未完成时上卫生间、长时间接听电话、接见客人或处理其它事务 ; 确实需要处理其它事情 ,必须完成该处方的调配。

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2020)

XXXX医院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 为规范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 一、中药饮片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中药饮片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辩证施治、药物名称、用法用量、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二、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共同组织实施。成立医院药学、临床医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药学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每月开展一次中药饮片处方点评。药学部会同医院质量管理科,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0.5%,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不足100张的全部点评;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

历数计)不少于5%,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应不少于30份,不足30份的全部点评。处方点评工作要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细则见附件。 四、处方点评小组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对处方进行点评。 五、医务科根据处方点评结果,以院周会或医院内网的形式,通报不合理处方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六、医务科负责督促临床医生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处方点评工作是医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为提高我院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强化合理使用的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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