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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

04-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
04-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

附件3

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10年5月

前言

随着气象现代化进程和电子技术的发展,L波段高空气象观测系统、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等新型高空气象观测系统陆续投入业务。为更好地发挥新型观测系统的作用,在总结《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试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型观测系统的原理和特点,结合世界气象组织《气象仪器和观测方法指南》(第六版)(世界气象组织,2005年)的技术要求,对原试行版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编制出本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与《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之间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

本考核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气象局。

本考核办法由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组织编写,刘凤琴、陈益玲、许正旭、张宇、郭启云、杜晓斌、侯维峰、孙宜军、奉超等同志参加编写。

目录

前言

一、考核目的 (1)

二、考核要求 (1)

三、考核内容 (1)

四、观测质量统计规定 (3)

五、综合业务评分(高空气象观测业务指数) (8)

六、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报送规定 (11)

七、附表 (11)

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

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是对高空气象观测台站业务质量和观测业务人员“德、能、勤、绩”进行量化考核的主要方法之一。本考核办法适用于L波段二次测风雷达—电子探空仪系统、卫星导航定位探空系统等常规高空气象观测系统,是对高空气象观测前期准备、观测操作、数据处理、设备保障等全过程的业务质量考核,并规定了具体的考核指标及统计要求,是高空气象观测台站及各级业务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质量评价的依据。

一、考核目的

进行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高空气象观测业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业务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从而保证我国高空气象观测业务的质量。

二、考核要求

(一)高空气象观测业务台站和个人,在进行常规高空气象观测时,均应严格按照本考核办法进行观测业务质量考核。

(二)业务质量考核要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禁弄虚作假。

(三)台站要按照统一的业务质量统计报表格式(见附表5),逐项统计填报台站和个人业务质量,并作为台站业务档案保存。

(四)按照奖优惩劣、奖勤罚懒的原则,业务质量考核可与各地制定的奖惩制度挂钩。

三、考核内容

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以观测质量、探空平均高度、测风平均高度、重放球和系统故障五项内容为考核指标,具体统计方法和达标标准如下:(一)观测质量

观测质量分为台站观测质量和个人观测质量两部分,是对高空气象观测业

务规范化的综合考评,用考核统计时段(月、季度、半年、年等)内高空气象观测业务所出现的各类错情总和与所获取的工作基数总和的千分比表示,即错情率, 统计时保留两位小数。

达标标准:错情率≤3.00‰。

(二)探空平均高度

探空平均高度是指考核统计时段(月、季度、半年、年等)内,探空终止高度的平均值,单位:米,取整数位。

达标标准:

GCOS台站:探空平均高度≥30000米;

非GCOS台站:探空平均高度≥26000米。

(三)测风平均高度

1.综合测风平均高度

综合测风平均高度是指考核统计时段(月、季度、半年、年等)内综合测风终止层量得风层海拔高度的平均值,单位:米,取整数位。

达标标准:

GCOS台站:综合测风平均高度≥28000米。

非GCOS台站:综合测风平均高度≥24000米。

2.单独测风平均高度

单独测风平均高度是指考核统计时段(月、季度、半年、年等)内单独测风终止层量得风层海拔高度的平均值,单位:米,取整数位。

达标标准:单独测风平均高度≥18000米。

(四)重放球

重放球是指某次常规观测未达到规范要求高度而必须进行的再观测。重放球应在正点放球后75分钟内进行,分为非人为重放球和人为重放球。非人为重放球是指因台风过境、大风(风速14米/秒或以上)、暴雨、暴风雪、无法及时恢复的雷达故障、传感器变性、雷击等原因造成的重放球;其它原因造成的重放球均为人为重放球。

重放球率是指统计时段(月、季度、半年、年等)内人为重放球和非人为重放球总次数与综合观测总次数的千分比。

达标标准:全年重放球次数≤6次,即重放球率≤8.3‰

(五)系统故障

系统故障是指因观测系统主要设备(雷达、基测设备、计算机、制氢设备、发电设备等)发生故障而造成记录缺失、重放、迟测、启用备份设备进行观测等事件。

系统故障率是指统计时段(月、季度、半年、年等)内系统发生故障总次数与总观测次数的千分比。系统故障率只考核台站。

达标标准:全年系统故障次数<11次,即系统故障率<15‰

四、观测质量统计规定

(一)工作基数和错情统计

1.每次观测按一份工作基数、一份错情统计。

2.个人每班次工作基数按照附表1查算;个人月报表制作基数按照附表3查算;雷达与经纬仪对比观测工作基数按照附表4查算。

3.台站月工作基数按照附表2查算;台站月报表制作基数按照附表3查算;台站雷达与经纬仪对比观测工作基数按照附表4查算。

4.凡重放球,统计有效记录(指实际发报或编制月报表的记录)的值班工作基数。

5. 个人错情包括在工作中发生的各类错情,如校对、预审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检查发现并查证的错情。

6.台站错情指台站无法更正的出站错情,包括:

(1)伪造、涂改、记录缺测、人为重放球、台站漏传迟传和误传数据文件、施放不合格仪器、人为早迟测、台站系统性错误等;

(2)台站应当承担的其它错情,如报表错情、仪器设备维护错情等。

7.个人参加高空气象观测工作,应如实统计工作基数和错情,并按下式计算统计时段内的个人观测质量。

∑个人错情个数

×1000‰

∑个人工作基数

8.台站应如实统计工作基数和错情,并按下式计算统计时段内的台站观测质量。

∑台站错情个数

×1000‰

∑台站工作基数

(二)错情计算

1.伪造涂改记录

伪造记录是指根本没有进行观测而凭空捏造记录。涂改记录是指为了掩盖观测中出现的错误,而涂改(含采用工具软件)原始观测记录、报文等,使记录失去客观真实性。

(1)次数

某次观测伪造、涂改记录,台站与个人均统计一次。

(2)错情个数

一次伪造涂改记录,个人统计30个错情,若能挽回记录,台站可不统计错情,否则台站也统计30个错情。

2.记录缺测

记录缺测是指某次观测完全未进行;或虽进行观测,但未获得探空(或测风)资料(探空没有观测到本站最低规定等压面的资料或测风没有观测到本站最低一个规定高度层风的资料);或观测超过规定所允许的最迟放球时间。

因突发自然灾害或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造成记录缺测,属非人为记录缺测。

(1)次数

某次观测记录缺测,台站和个人均统计1次。

(2)错情个数

某次观测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探空资料缺测,则台站和个人均统计30个错情;

测风资料缺测,则台站和个人均统计20个错情。

(3)非人为原因造成记录缺测,台站和个人不统计错情。

3.重放球

(1)次数

某次观测未达到规范要求的高度,而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或多次重放球,台站和个人均统计重放球1次。

(2)错情个数

凡因人为重放球一次,台站和个人均统计5个错情;雷达单测风人为重放球一次,台站和个人均统计3个错情。

4.施放不合格仪器

施放不合格仪器是指施放了基值测定不合格的探空仪,或用错探空仪参数文件等。

(1)次数

①若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放球,则台站和个人均按照人为重放球统计次数;

②若造成整份记录作废,则台站和个人均按照记录缺测统计次数。

(2)错情个数

①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放球,则台站和个人均按照人为重放球统计错情个数;

②造成整份记录作废,则台站和个人均按记录缺测统计错情个数;

5.早测、迟测和任意终止观测

早测是指在规定正点时间前开始进行观测。

迟测是指超过规定正点时间5分钟以上开始进行观测。迟测分为人为迟测和非人为迟测,凡因人为原因未能做好放球前的准备工作而造成迟测,视为人为迟测。凡因台风、大风(14m/s及以上)、暴雨、暴风雪、雷达故障等原因等而造成迟测,视为非人为迟测。

任意终止观测是指探空或雷达测风信号正常,而擅自停止接收、观测和处理记录。

(1)次数

早测、人为原因迟测和任意终止观测,台站和个人均应统计次数。

(2)错情个数

①早测一次,台站和个人均统计2个错情;

②人为迟测一次,根据以下规定统计错情个数:

迟测6 -30分钟(例如:07:21~07:45),则台站和个人均统计1个错情;

迟测31-60分钟(例如:07:46~08:15),则台站和个人均统计2个错情;

迟测61-75分钟(例如:08:16~08:30),则台站和个人均统计3个错情。

③任意终止探空观测一次,台站和个人均统计15个错情;任意终止测风观测一次,则台站和个人均统计10个错情。

6.漏发报

一次观测漏发数据文件(秒数据文件和状态文件)、全部或部分报文均属漏发报。漏发报,台站与个人均应分别统计一次。

漏发一份数据文件,台站与个人分别统计2个错情。

漏发TTAA报,台站与个人分别统计5个错情。

漏发一份其它报,台站与个人分别统计3个错情。

漏发全部报,台站与个人分别统计20个错情。

7.错发报

错发报是指编发与本次观测不相符的报文和数据文件。

错发一份数据文件,台站与个人分别统计2个错情。

错发TTAA报,台站与个人分别统计5个错情。

错发一份其它报,台站与个人分别统计3个错情。

错发全部报,台站与个人分别统计20个错情。

8.过时(逾限)报

发报时间超过规定所允许的时限为过时报(08、20?时TTAA报超过08:30、20:30;其它报(含数据文件)超过10:00,22:00;02、14时雷达测风报(含数据文件)超过03:00,15:00均为过时报;

观测报文(数据文件)全部过时或部分过时,台站与个人均只统计过时一次,并分别统计错情。

每发一份过时TTAA报,则统计3个错情;其它报和数据文件每发一份过时报,则分别统计1个错情。

由于迟放球,TTAA报的发报时间按迟放球的时间顺延。但超过顺延时间发出

的报,则算过时报。其它报文和数据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不予顺延,否则也按过时报处理。

9.更正报

值班员在规定时间内编发更正报,每传送一份更正报台站与个人分别统计0.5个错情。对已编发更正报的错误记录不再统计错情(更正报时限分别为03:30、10:30、15:30、22:30)。

预审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发更正报,只统计台站更正报的错情,对于值班员则按实际错情统计。

10.系统错

系统错是指由于一处错误(如台站基本参数设置错误、计算机操作错误、计算机时间错误、值班员修改曲线有误或某气象要素数据错误等)导致观测记录结果而出现多处错误。

系统错按影响范围统计错情,即按要素计算,影响一个发报要素统计1个错情,一个非发报要素统计0.5个错情,最多统计10个错情。台站与个人分别统计错情。

台站基本参数设置错误,只统计台站错情。每个时次影响一个发报要素统计1个错情,一个非发报要素统计0.5个错情,最多统计10个错情。每月最多统计30个错情。

11.操作错误

(1)观测操作不符合规范;读数错误;数据调用错误;计算机输入、输出错误,以气象要素为单位,如温度、气压、湿度、露点温度、高度、风向、风速、空间定位数据等,发报要素每错一个,台站与个人均统计1个错情;非发报要素每错一个,个人统计0.5个错情。最多统计10个错情。

(2)人为原因造成计算机原始数据丢失,每丢失1个时次的原始数据文件,台站和个人均应统计15个错情。

(3)湿度片未做高湿活化处理,台站和个人均统计1个错情。低湿干燥剂未按规定定期更换,台站统计10个错情。

(4)启动放球时间与施放时间不同步,使用放球时间订正功能,每次统计1个错情。

(5)计算机时钟与标准时误差超过30秒,每次统计1个错情。

(6)雷达故障未及时发现,造成观测数据错误,影响一个发报要素统计1个错情;影响一个非发报要素统计0.5个错情。最多统计3个错情。

12.月报表

记录月报表每错、漏、多一个要素,统计0.5个错。统计计算项目每错一个,统计1个错。只统计基本错,不统计影响错。记录月报表打印不清晰或破损的,或未加盖公章等,每张报表台站和个人均统计1个错情。

记录月报表的制作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每拖延1天,台站与个人均统计1个错,最多统计10个错。

13.气候月报和全月数据文件(G文件)

气候月报应在次月4日9:00时(北京时)以前发出。迟发、更正报在每月4日15:00之前编发,台站与个人分别统计0.5个错情。漏发高空气候月报,台站与个人分别统计3个错情。

全月数据文件(G文件) 应在次月10日以前编发。迟发、更正和漏发全月数据文件(G文件),台站与个人分别统计3个错情。

14.其它错情

(1)因人为原因漏收、漏测造成部分记录失测,影响一个发报要素统计1个错情;影响一个非发报要素统计0.5个错情。最多统计10个错情。

(2)观测记录表、记录月报表的封面、值班日记等,凡规定填写而没有填写的,或者填写错误。每错、漏1项,个人统计0.1个错情。

(3)雷达与经纬仪对比观测每缺测1次有效记录,台站和个人均统计3个错情。

(4)雷达因标定错误或维护不当存在系统偏差并影响观测记录的,台站按系统错统计错情。

(5)基测或检定设备超过检定日期、应急备份设备无法投入使用,台站统计15个错情。

五、综合业务评分(高空气象观测业务指数)

为了全面衡量高空气象观测台站的综合业务能力,更加客观地反映台站业务质量,对高空气象观测业务按照年度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由各省(区、

市)气象局业务主管部门评定,中国气象局业务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全国高空气象观测站网综合评分通报。综合评分暂不考虑雷达单测风的高度和重放球指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

(一)考核指标评分(共60分)

1.观测质量(16分)

计分方法(保留两位小数):实际得分=16-(错情率×1000) ×2。若错情率≥8‰,则该项不得分。

2.探空平均高度(14分)

计分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1)若探空平均高度≥28600米(GCOS站探空平均高度≥32600米),得满分14分。

(2)若17000米<探空平均高度<28600米,则得分按下式计算:

实际得分=(探空平均高度-17000)×0.0012

GCOS站若21000米<探空平均高度<32600米,则得分按下式计算:

实际得分=(探空平均高度-21000)×0.0012

(3)若探空平均高度≤17000米(GCOS站探空平均高度≤21000米),则该项不得分。

3.测风平均高度(12分)

计分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1)若测风平均高度≥27000米(GCOS站测风平均高度≥31000米),得满分12分。

(2)若15000米<测风平均高度<27000米,则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实际得分=(测风平均高度-15000)×0.001

GCOS站若19000米<测风平均高度<31000米,则得分按下式计算:

实际得分=(测风平均高度-19000)×0.001

(3)若探空平均高度≤15000米(GCOS站测风平均高度≤19000米),则该项不得分。

3.重放球率(10分)

计分方法:

(1)全年无重放球,得满分;

(2)重放球次数≤6次,每人为重放球1次,扣1分;

(3)重放球次数>6次,每人为重放球1次,扣2分;每非人为重放球1次,扣1分。

4.系统故障率(8分)

计分方法(保留两位小数):实际得分=8×(1-系统故障率×10)

(二)报文资料质量评分(共10分)

中国气象局相关业务部门通过台站上传的数据文件和报文,综合分析我国高空气象观测台站的观测质量,形成全国高空报文质量评估报告。“报文资料质量评分”以此评估报告为准。

计分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实际得分=高空报文质量评分/10

(三)探测环境评分(共10分)

探测环境未发生改变得满分。

若探测环境改变,盛行风下风方向±60°内每新增1处遮挡仰角大于2°的障碍物;或非盛行风下风方向每新增1处遮挡仰角大于5°的障碍物;或制(充)氢室25米范围内每新增1栋建筑物(不计高度),扣1分。

(四)仪器设备(10分)

凡出现以下情况者扣减相应分数:

1.仪器设备安装不符合业务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每项扣1分;

2.使用超检仪器或基本配置不齐备,每项扣1分;

3.雷达标定错误,每项扣2分;

4.未按期检查标校仪器设备,每项(次)扣0.5分;

5.人为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视情节轻重,扣减2~10分。

(五)规章制度(10分)

各项业务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得满分。

若出现违反规章制度或执行规章制度不到位的情况,视情节轻重,扣减2~10分。

(六)特殊加减分

1.特殊加分:以中国气象局发布通报为准,年度内获得“全国质量优秀测报员”称号的,每人(次)加0.1分。

2.特殊减分:

(1)台站出现重大差错或严重违章(指涂改伪造记录、制用氢伤人、丢失观测记录等),每项(次)扣减10分。

(2)凡出现人为缺测1次,扣减5分。

(3)凡出现施放不合格仪器、漏(误、迟)发数据文件,每次扣减1分。

注:除“特殊加减分”外,每项得分扣完为止,不得负分。

六、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报送规定

(一)高空气象观测台站每月工作结束后,汇总本站和个人“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统计表”于次月10日前报送省(区、市)气象局业务主管部门。

(二)各省(区、市)气象局业务主管部门分别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汇总上年度12月至本年度11月间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统计表”报中国气象局;并于每年的1月20日前汇总本年度1月至12月间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统计表”报中国气象局。

七、附表

附表1:高空气象观测探空、测风个人值班基数查算表

附表2:高空气象观测台站月工作基数查算表

附表3:各类高空气象观测记录报表基数查算表

附表4:雷达与经纬仪对比观测工作基数查算表

附表5: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统计表

附表1 高空气象观测探空、测风个人值班基数查算表

注:某次观测因故只进行小球测风时,按照雷达单独测风查算基数。

附表2 高空气象观测台站月工作基数查算表

注:探空和雷达综合测风台站月工作基数以每日两次观测为准计算。雷达单独测风和经纬仪探空球测风台站月工作基数以每日一次观测为准计算。

附表3 各类高空气象观测记录报表基数查算表

注:表内基数为每月一个时次的报表基数。例:某站08、20时为综合观测,02时为雷达单独测风,则每站和个人分别统计10×3、20×2、20×2,若编发气候月报,每站和个人分别另增加10个基数。

附表4 雷达与经纬仪对比观测工作基数查算表

高空质量观测业务考核办法

附表5: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统计表(高表-21)

单位:观测系统名称:统计时段:年月日- 年月日

13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山东大华日鑫铝业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制订 审核 批准

一、总则 (一)本办法标准依据GB/T19001-2016 标准、《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控制程序》、《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控制程序》、《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产品检验与放行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二)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提高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对各过程的不合格品进行严格的控制,使各道工序的不合格品在本过程得到处理,保证不合格产品未经处理不流入下道工序及不出厂。 (三)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采购、技术、车间、发运、质检部门人员。凡因不合格原材料、工艺文件制作、生产操作过程、设备原因(未定期检修和保养)、装车及运输过程、检验过程中造成的不合格均定性为质量不合格。 (四)不合格的责任部门

(五)专职质检员和班长以上人员对影响产品质量的行为有监督、检查及提出奖惩的职责。 二、不合格责任落实及奖惩 (一)生产环节 1、操作者发现不合格品认为是由上道工序质量问题引起(包括原材料、工艺文件),由本工序操作者通知当班过程质检员确认是否属上道工序产品问题引起(当质检员无法确认时,可通知车间主任及生产部经理或者有关人员确认是否属上道工序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当证实确属上道工序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时,可对本工序发现问题操作者给予每次20元奖励,对上道工序责任班组或责任人按每次30元罚款。 2、生产车间发现原材料质量有问题时应停止继续生产,并通过过程质检员进行查验,经过车间主任和生产部经理认可可以继续生产后,方可继续生产,未经车间主任和生产部经理确定,继续进行生产,造成质量问题的,对本工序按每次60元罚款。 3、操作者自检中发现不合格品,由操作者通知当班过程质检员来证实,每次罚操作者10元。对初次出现不合格品或本工序操作工认识态度好并及时纠正不造成材料损失的可以不罚款。 4、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由质检员查明不合格品的发生原因,当质检员无法查明原因时,通知车间主任或生产部经理及有关人员查明不合格品的发生原因。确认问题工序,对本道工序责任班组或责任人按每次30元罚款。 5、当多班组或多名责任人对不合格品共同负责时,给予每个责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2016版).

附件1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 (2016版)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2016年2月

编写说明 随着气象业务现代化的不断发展,自2004年以来,地面气象观测业务在观测时次、观测方法和观测仪器等方面先后进行了较大调整,并印发了一系列技术文件和业务补充规定。为加强地面气象观测技术规定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发挥其对地面观测业务的技术指导作用,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组织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和有关省局对2004年以来的业务技术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归纳整编完成了《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2016版)》。 本技术规定是对近年来的印发技术文件和业务补充规定的系统性归纳整编,对现行业务技术规定中有争议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内容涵盖地面观测业务调整规定、《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与现行业务不一致之处的完善补充、自动观测相关业务规定及异常记录的处理、重要天气报告和应急加密观测规定等。 本技术规定参加编写的人员包括:王柏林、宋树礼、施丽娟、张振鲁、伍永学、祁生秀、周林、李莉、曹铁、刘立群、杨晓丽、杨金花、王力、陈冬冬、周媛、张帆、刘为一、汪武锋、陈虎胜、胡天洁、王磊。 编写组 2016年2月

目录 一. 观测业务要求 (1) (一) 观测时次 (1) (二) 观测项目 (1) (三) 观测任务与流程 (2) (四) 校时 (4) 二. 观测与记录 (4) (一) 云 (4) (二) 能见度 (5) (三) 天气现象 (5) (四) 湿度 (8) (五) 降水 (8) (六) 蒸发 (9) (七) 雪深雪压 (10) (八) 电线积冰 (10) (九) 辐射 (11) (十) 数据文件格式变更 (11) (十一) 异常记录处理 (12) 三. 气象报告 (18) (一) 天气现象电码 (18) (二) 重要天气报 (19) 四. 应急加密观测 (24)

《高空气象探测》电子教案

《高空气象探测》课程电子教案 目录 绪论 第一章测风经纬仪 第一节测风经纬仪的种类及用途 第二节测风经纬仪的构造 第三节测风经纬仪的安装和使用 第四节测风经纬仪的器差检查和调整 第二章701测风雷达 第一节701测风雷达的用途和工作原理 第二节701测风雷达的组成及其作用 第三节701测风雷达的性能 第四节701测风雷达的使用 第五节701测风雷达的标定 第六节701测风雷达的维护 第七节701测风雷达的定期维护 第三章制氢原理 第一节化学药物制氢 第二节 QDQ2-1型电解水制氢 第四章灌球与观测 第一节球皮的分类与用途 第二节气球升速的确定 第四节气球的充灌 第五节测风工作的进行 第五章单站高空风记录整理 第一节单站高空风的计算原理 第二节计算量得风层的风向风速 第三节计算规定高度的风 第四节选择最大风层

第五节净举力发生错误时的处理方法第六节高空风报告电码 第七节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六章 GFE(L)1型测风雷达 第一节雷达简介 第二节基本工作原理 第三节性能指标 第四节雷达的标定 第五节雷达的使用 第六节雷达的维护 第七章 GTS1型数字探空仪 第一节探空仪结构 第二节探空仪的技术指标 第三节探空仪的工作原理 第四节使用方法和维护 第八章 GEZ10型探空仪检测箱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主要技术指标 第三节整机结构及功能 第四节使用方法 第九章探空记录整理 第一节计算规定等压面 第二节选择特性层 第三节选择对流层顶 第四节选择零度层 第五节特殊情况处理 第六节高空压温湿报告电 第十章高空记录月报表 第一节高空压温湿记录月报表 第二节高空风记录月报表

第三节高空矢量风统计表 第十一章 L波段(1型)高空气象探测系统 第一节系统简介 第二节主要特点 第三节主要处理方法 第四节台站参数设置 第五节放球软件的使用 第六节数据处理软件 第七节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第十二章 TD2—A 型数字式电子探空仪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主要测量指标 第三节探空仪工作原理 第四节检定证 第五节保管与使用注意事项 第六节探空仪的施放 第十三章 400M数字式电子探空仪接收硬件 第一节基本工作原理 第二节 GTC1-4型高空数据处理器 第三节雷达数据解调板结构与原理 第四节数据处理器 第五节硬件系统的调整 第六节雷达开关机注意事项 第七节数据处理器与雷达及主机的连接 第十四章 701-400兆电子探空仪高空气象探测系统第一节系统简介 第二节台站地面参数 第三节放球软件 第四节数据处理软件 第五节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落实质量职能,消除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确保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维护公司信誉,从而实现产品满足顾客的要求及潜在需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对产品实物质量的考核。 2.考核范围和内容 公司对各职能部门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对产品实物质量的考核包括以下方面: 2.1 质量目标和指标完成业绩; 2.2 由于工作质量引起不合格品的发生; 2.3 顾客投诉; 2.4 质量事故的发生; 2.5 内、外质量监督和审核结果; 2.6 质量计划和质量管理工作指令的执行结果; 2.7 纠正和预防措施执行的有效性; 2.8 国家、省和行业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 3.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3.1 质量管理工作考核的依据: 3.1.1 公司质量管理规范; 3.1.2 内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3.1.3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1.4 公司发布有关质量管理工作的指令、决定、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 3.2 公司对各职能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由技术质量中心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报送总经理批准。 3.3 按照考核范围和内容,其考核的时机规定如下: 3.3.1 每月实行考核的项目和范围: 3.3.1.1 质量目标和指标完成业绩; 3.3.1.2 不合格品的发生;

3.3.2 按计划要求实施考核的项目和范围 3.3.2.1 纠正和预防措施执行的有效性; 3.3.2.2 质量计划和质量管理工作指令的执行结果。 3.3.3 每次发生后及时进行考核的项目和范围: 3.3.3.1 顾客投诉或反馈; 3.3.3.2 质量事故的发生; 3.3.3.3 内部质量监督和审核结果; 3.3.3.4 国家、省或行业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 3.4 质量管理考核要遵循以事实为准绳、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用数据说话,严 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考核程序 4.1 质量目标和指标完成业绩。 4.1.1 公司每年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质量方针及顾客需求,确定可测量的质量目标并分解成可定量考核各部门的质量指标,同时规定其考核要求,以公司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公司部门经营管理目标任务书)下达各部门执行。 4.1.2 根据所确定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指标分别由品技术质量中心和各职能部门按月进行统计,并以统计表形式作出月度业绩报告,同时核实其数据的正确性。 4.1.3 按照月度业绩报告和计划中所规定的目标、指标及考核要求,由技术质量中心作出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总办,经总办审核后执行对各部门的考核。 4.2 不合格品 4.2.1 技术质量中心每月根据不合格品评审记录,统计出公司内部发生的各种 不合格品,按职能部门分别显示让步接收、返工、返修和报废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4.2.2 按照下表要求,确定各种不合格品的考核水平,并将考核结果填报总办,经核实后实施考核。

04-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

附件3 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 中国气象局 2010年5月

前言 随着气象现代化进程和电子技术的发展,L波段高空气象观测系统、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等新型高空气象观测系统陆续投入业务。为更好地发挥新型观测系统的作用,在总结《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试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型观测系统的原理和特点,结合世界气象组织《气象仪器和观测方法指南》(第六版)(世界气象组织,2005年)的技术要求,对原试行版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编制出本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与《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之间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 本考核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气象局。 本考核办法由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组织编写,刘凤琴、陈益玲、许正旭、张宇、郭启云、杜晓斌、侯维峰、孙宜军、奉超等同志参加编写。

目录 前言 一、考核目的 (1) 二、考核要求 (1) 三、考核内容 (1) 四、观测质量统计规定 (3) 五、综合业务评分(高空气象观测业务指数) (8) 六、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报送规定 (11) 七、附表 (11)

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 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是对高空气象观测台站业务质量和观测业务人员“德、能、勤、绩”进行量化考核的主要方法之一。本考核办法适用于L波段二次测风雷达—电子探空仪系统、卫星导航定位探空系统等常规高空气象观测系统,是对高空气象观测前期准备、观测操作、数据处理、设备保障等全过程的业务质量考核,并规定了具体的考核指标及统计要求,是高空气象观测台站及各级业务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质量评价的依据。 一、考核目的 进行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高空气象观测业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业务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从而保证我国高空气象观测业务的质量。 二、考核要求 (一)高空气象观测业务台站和个人,在进行常规高空气象观测时,均应严格按照本考核办法进行观测业务质量考核。 (二)业务质量考核要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禁弄虚作假。 (三)台站要按照统一的业务质量统计报表格式(见附表5),逐项统计填报台站和个人业务质量,并作为台站业务档案保存。 (四)按照奖优惩劣、奖勤罚懒的原则,业务质量考核可与各地制定的奖惩制度挂钩。 三、考核内容 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质量考核以观测质量、探空平均高度、测风平均高度、重放球和系统故障五项内容为考核指标,具体统计方法和达标标准如下:(一)观测质量 观测质量分为台站观测质量和个人观测质量两部分,是对高空气象观测业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技术问题综合解答(第1号)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技术问题综合解答 (第1号) 1、国家基本站和一般站,在人工和自动站平行观测期间,定时观测记录缺测时的处理方法是否可参照基准站的规定处理? 答:可以。即人工观测记录和自动气象站的同类观测记录可相互代替。 2、自动气象站2分钟与10分钟平均风有缺测时,是否可以相互代替? 答:不能。自动站记录用人工站记录代替时,也遵循此原则。 3、人工观测站,湿度记录缺测,水汽压、露点温度如何用自动站记录代替? 答:当有人工观测的相对湿度和气温时,则用人工观测值反查求得水汽压和露点温度;若相对湿度缺测,则水汽压、相对湿度和露点全部用自动站记录代替,若气温缺测,相对湿度不缺测,则水汽压和露点用自动站记录代替,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此时允许气温与相对湿度反查不一致的现象。 4、自动气象站中,因时极值不正常,影响日极值挑取,如何进行处理? 答:若某时时极值出现异常,而影响日极值挑取时,则将该时时值作缺测处理,如果能够判断该日极值不会出现在该时内,则该日日极值从其它正常时次记录中挑取;不能判断是否出现在该时内时,则改从已有的自动站时极值和人工观测或从自记纸中挑取的日极值挑取,若此时日极值为人工观测或从自记纸中挑取的值,则出现时间作缺测处理,若无人工观测记录,则从实有的自动站时极值中挑取日极

值,这些情况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时极值可在地面气象测报业务系统软件(OSSMO 2004)中,通过“逐日地面数据维护”和“逐日辐射数据维护”处理。 5、总辐射、净辐射、直接辐射、散辐辐射、反射辐射的值相互之间出现矛盾时如何处理? 答:目前自动气象站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复杂。 若在日出第2个小时至日落前2个小时之间(当为阴天或地面有积雪反射辐射很强时除外)净辐射值出现负值,或日落后至日出前净辐射出现正值,当时曝辐量的绝对值>0.10时,可将该时的值作缺测处理,再用内插法求得该时值;若在日落之后和日出之前有总辐射、直接辐射、散辐辐射、反射辐射,则将其作0处理;日极值不正常时,按照第4条解答处理。 若记录之间有矛盾,但不是很突出或不能判断是何要素有明显错误,则维持原记录;若能判断某要素有明显错误时,则先将该要素的记录值按缺测处理,再按记录缺测时的处理规定对该记录进行处理,此时在备注栏中注明。当出现水平面直接辐射等于或大于垂直于太阳面的直接辐射时,维护原记录。若水平面直接辐射较大,应检查直接辐射表跟踪是否正常。 6、内插是否可以跨日界? 答:可以。 7、辐射记录的时曝辐量缺测时,若无正点辐照度值,如何处理? 答:可用内插法求得,此时对于跨日出、日落的时次(包括前后两时次),应按梯形法进行内插。 8、对于风、湿度记录,如何进行内插? 答:《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23.2.1⑵②括号中的内容修改为“风、

高空气象探测——灌球与观测

单元标题:第四章灌球与观测 第一节球皮的分类与用途 第二节气球升速的确定 教学时数:(2)学时,其中理论(2)学时,实验(0)学时,上机(0)学时,其他(0)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目的:了解探测球皮的分类与用途、讨论分析作用在气球表面的力、气球的上升速度、升速公式,确定气球升速的原理。 要求:掌握探测球皮的分类与用途,了解气球升速的确定原理与方法。 主要教学内容: 球皮的分类与用途、球皮的性能和选用方法、球皮使用与保管注意事项、作用在气球表面的力、气球的上升速度公式的讨论以及确定升速的方法。 教学重点与难点: 球皮的分类与用途、气球的上升速度、升速公式的讨论,确定升速的方法。课后作业: 1、什么是总举力?什么是净举力?如何确定测风气球净举力? 3、高空风观测方法以及球皮的分类如何? 4、高空气象探测的分类,各类气球升速的要求 课后体会: 通过教学,同学们基本掌握了探测气球的种类和高空测风方法的分类,了解气球上升中所受到各种力的作用,掌握总举力、净举力的定义和确定气球升速的方法。但必须通过今后的实习进一步加深了解。

第四章灌球与观测 第一节球皮的分类与用途 一、气象球皮的分类 我们把尚未充气的气球称为球皮。 气象球皮分为两大类: 1、探空气球:该气球携带探空仪和回答器,可升至30Km的高度,与测风雷达配合进行探测。 探测时,除了把气球作为气流运动的示踪物,测定高空风随高度的分布情况外,还要将气球作为携带高空气象探测仪器升空的运载工具,探测高空温、压、湿随高度的分布情况。飞升时,具有一定的上升速度(400米/分左右),以保证探测仪器各感应元件的通风量,使探测到的温、压、湿结果具有一定的精确度。 2、测风气球:按探测手段又分为大球和小球。 大球:携带回答器的气球,可升至30Km的高度,升速为400米/分左右,与测风雷达配合进行探测,只能作为气流运动的示踪物测定高空风随高度的分布情况。 小球:充灌氢气后与测风经纬仪配合,不携带附加物升空(夜间观测携带灯笼和蜡烛),升速为200米/分钟,只作为气流运动的示踪物,测定高空风随高度的分布,探测高度受天气条件的限制。 二、球皮的性能和选用 性能:均由天然乳胶或合成橡胶制成,具有良好的弹性。 球皮质量判断方法: (1)形状:气球近似有圆形和椭圆形,相比之下椭圆形气球施放高度较高一些。 (2)弹性:可用手轻轻拭拉球皮,感觉柔软而松弛,说明气球质量较好,感觉弹性较差,则说明气球质量不太好。 (3)大小:从球咀到球顶的距离越大,说明气球较大,施放高度较高。 (4)均匀度:展开球皮,无大的绉折和明显的薄厚差别则较好。 三、球皮使用与保管注意事项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中交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 2016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1)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2) 第一节总则 (2) 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及方针 (3) 第三节过程控制中的奖惩 (4) 第四节奖惩程序 (4) 第五节附件 (5)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加强嵩昆高速公路施工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综合考核评比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比活动依据: (一)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项目的批复文件、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 (四)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五)《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应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由质量管理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及试验管理等四部分内容构成,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为100分,考核分数按附件一《质量管理部月度综合考评表》所列内容及标准进行计算,各项分值为整数值。考评分数低于75分的、考核期内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总分=(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试验管理)/2 第六条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评分纳入分部月度综合考,考评,权值占15%。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增处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嵩昆高速公路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交

高空气象探测第一章习题

第一章测风经纬仪 1、测风经纬仪的用途: 2、测风经纬仪的组成: 3、测风经纬仪望远镜部分的组成与作用。 4、读数装置的组成与分划板读数游尺结构。 5、转动装置的组成和作用。 6、、水平调整装置的组成和作用。 7、经纬仪的安装和三步调整定义、步骤、方法。 8、经纬仪观测点应具备的条件。 9、仰角、方位角的定义。 10、经纬仪观测固定目标物方位角的测定。 11、经纬仪的器差定期检查项目、产生原因、时间规定、检查调整要求与方 法。 12、高空气象探测范围:地面—拔海30Km 13、目前我国现有高空气象探测台站数。(不含台湾和香港)。 答案 1、测风经纬仪的用途与组成: 用途:高空风观测;对各种测风雷达进行定位准确性的标定。 组成:望远镜部分、读数装置、水平调整装置、照明装置和附件。 2、经纬仪观测点应具备的条件。 (1)四周开阔,不得有高大建筑物或其他障碍物,从经纬仪观测点向四周看去,障碍物顶端的仰角不得超过5°,特别是当地最多风向的下风方更要保持开阔。 (2)经纬仪观测点及周围的地面应平坦坚实,固定台站最好修建一个专供架设经纬仪用的水泥平台。 3、仰角、方位角的定义。 仰角:水平距离与视线的夹角。 方位角:水平距离与正北线的顺时针夹角。 4、水平调整的定义及步骤: 定义:观测前调整经纬仪的水平轴在各个方向上都真正水平的操作过程,叫做水平调整。

步骤:①转动经纬仪上部,使水准器平行于任意两个水平调节螺旋,调整这两个水平调节 螺旋,按“顺来逆去”的方法,使水准器的汽泡位于中央。 ②将经纬仪上部转动90°,使水准器的一端指向第三个水平调节螺旋,转 动第三个水平调节螺旋,使水准器的汽泡位于中央。 ③将经纬仪上部缓慢转动一周,同时观察水准器的汽泡是否有移动现象, 如果停在中央不动,则证明经纬仪的水平已调好;如果汽泡有移动,而且超过最小刻度的0.5个小格,则必须按照上述步骤重新调整,直到调好为止。 5、方位调整的定义,有哪几种调整方法?台站常用哪种方法?其调整步骤 如何? 定义:观测前,调整经纬仪方位度盘,使方位读数与物镜指向的地理方位相一致的操作过程。有北极星法、固定目标物法、磁针法三种。台站常用固定目标物法。调整步骤: ①固定目标物法进行方位调整的步骤: ①将已知固定目标物瞄入望远镜的视野,调整望远镜位置,使固定目标物和 十字线交点重合。 ②调整方位归零手轮,使方位刻度盘的读数与固定目标物的已知方位相一 致。 ③检查固定目标物和十字线交点是否还重合,如重合即可,否则须重新进行调整。 6、经纬仪固定目标物的选择条件和仰角、方位角的测定方法。 固定目标物的选择条件: 必须是显著、固定,距雷达或经纬仪250米以外的高大建筑物的尖端,如避雷针,塔尖等。为了便于在夜间观测时进行方位调整,台站还选择一个孤立的灯光作为夜间观测时的固定目标物,为了减小误差,体积应尽量小一些。 固定目标物方位角的测定: 在睛朗的夜间,架设调整好经纬仪,利用瞄准器将物镜瞄准北极星,使北极星正好处在十字线交点上,然后利用方位归零手轮调整方位度盘,使方位0刻度与读数游尺上的“0”指标线对齐,然后将望远镜瞄准固定目标物,使目标物和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试行)

附件3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 (试行)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2015年9月

前言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主要依据《地面气象观测规范》(2003年)、《新型自动气象(气候)站功能需求书》、《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指导意见》(修订稿)、《自动气象站保障暂行规定》等文件,以基层业务人员实际维护经验为基础,吸收了区域气象站生产、使用和管理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编写完成。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区域自动站的系统结构、主要性能、完好标准、设备维护时间、内容、流程、注意事项、维护记录表等。 本规范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制定发布,并归口。本规范由陕西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负责起草。本规范编写组成员为:周林、白水成、王国君、徐青强、张世昌、张向荣、张晓妮、于进江、毛峰、李晓冬、张帆。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是对区域自动气象站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的指导性文件。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遇有问题,及时向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反馈,并望提出改进意见。各单位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目录 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规范引用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设备结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主要设备技术性能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完好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结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性能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 运行环境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设备维护错误!未定义书签。 维护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 维护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测试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维护记录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注意事项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记录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B:维护工具错误!未定义书签。

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

附件1 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 中国气象局 2010年5月

前言 59型探空仪—701二次测风雷达观测系统已工作了近五十年,在我国气象事业进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气象观测业务现代化进程和电子技术的进展,L波段二次测风雷达—电子探空仪等新型高空气象观测系统陆续投入业务使用,结合世界气象组织《气象仪器和观测方法指南》(第六版)(世界气象组织,2005年)的技术要求,及时总结我国高空气象观测业务规范执行方面的经验,更好地发挥新系统的作用,在《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试行)》(2003版)的基础上修订和完善,编制了本规范。本规范与《高空气象观测规范》(1977年)和《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试行)》(2003年)之间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在历时近三年的编制过程中,多次多层面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先后几易其稿,最终完成本规范编写。 本规范对高空气象观测的差不多任务、观测方法、技术要求以及观测记录处理方法等进行了规定。各类观测系统的具体安装、操作和维护及软件使用方法由相应的使用手册进行规定,并作为本规范的重要补充。

本规范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气象局。 本规范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组织,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编写,李伟、许正旭、陈永清、马舒庆、刘凤琴、张宇、陈益玲、吴桂根、夏峰、郭启云、赵培涛等同志参加编写。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高空气象观测站 (1) 第三章观测装备 (3) 第四章设备维护检测 (4) 第五章高空气象观测技术人员 (5) 第六章高空压、温、湿、风观测 (5) 第七章观测前预备工作 (6) 第八章探空仪施放及观测 (6) 第九章观测数据实时处理 (7) 第十章报告电码编制及传输 (14) 第十一章月报表编制 (15) 第十二章测站质量保证 (15) 第十三章高空气象观测网质量保证 (16) 第十四章资料治理 (16) 附件A 高空观测常用计算公式和参数 (18) 附件B 数据文件命名规则 (34)

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使考核和工作制度化,杜绝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考核不严、处罚不准确等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全体职工。 三 、考核办法 品管部和公司决策层授权考核人员根据违规行为的情况、性质、对产品影响程度、对顾客的影响程度以及违规行为发生时的主客观原因,把违规处罚程度分为六个等级(即:10元、20元、30元、50元、100元、200元)。所有处罚由品管部报总经理办公室审定,总经理批准,以专题通报公布。 四 、具体内容 2、品管部 秉公执章、严肃认真、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是质管人员的职业道德。违背上述职业规范的行为,一次给予责任者30元以上的处罚。 质检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检验标准及各种检验指导书,如有擅自违背标准或违背检验程序的行为,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 质检员要有高度责任感,不出差错,若没有尽到验证责任,发生质量问题,无论问题发生在加工、装配工序,还是发生在用户,只要从数量上达到,或者从数量上不足但直接损失超过千元,均属于错检、漏检事故,经济损失千元以下的给予责任者30元级以下处罚。经济损失千元以者给予50元以上处罚。 验证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工序检验随时检查,在报检三日内要出具检验结果,若因检验不及时影响生产或因检验不及时出现不合格,给予责任者20元处罚。 质管人员要做好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本辖区检验的合格、待检、检后待处理、不合格要及时督促操作工做好标记和隔离,并做好质量跟踪、负责到底,若因质量责任心不够,出现上述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对责任者给予30元以上处罚。 对于首批供货的外协、外购件,验证时必须得到分承包方的(样件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试行)

附件 3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 (试行)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2015年9月

前言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主要依据《地面气象观测规范》(2003年)、《新型自动气象(气候)站功能需求书》、《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指导意见》(修订稿)、《自动气象站 保障暂行规定》等文件,以基层业务人员实际维护经验为基础,吸收了区域气象站生产、使 用和管理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编写完成。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区域自动站的系统结构、主要性能、完好标准、设备维护时间、内容、流程、注意事项、维护记录表等。 本规范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制定发布,并归口。本规范由陕西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负责起草。本规范编写组成员为:周林、白水成、王国君、徐青强、张世昌、张向荣、张晓妮、于进江、毛峰、李晓冬、张帆。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是对区域自动气象站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的指导性文件。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遇有问题,及时向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反馈,并望提出改进意见。各单位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目录 1 总则 (1) 1.1 适用范围 (1) 1.2 规范引用文件 (1) 1.3 设备结构 (1) 1.4 主要设备技术性能 (2) 2 完好标准 (2) 2.1 系统结构 (2) 2.2 技术性能 (2) 2.3 技术资料 (2) 2.4 运行环境 (2) 3 设备维护 (2) 3.1 维护时间 (3) 3.2 维护内容 (3) 3.3 系统测试 (5) 4 维护记录 (5) 5 注意事项 (5) 附录A: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记录表 (6) 附录B:维护工具 (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摘要

吴宏钢2006/09/18 第1章地面气象观测组织工作 自动观测项目每天24次定时观测;人工观测项目,昼夜守班站每天02、08、14、20时4次定时观测,白天守班站每天08、14、20时3次定时观测。 正点前约10分钟查看显示的自动观测实时数据。 00分,正点数据采样。 00-01分,完成自动项目的观测。 01-03分,向微机录入人工观测数据。 正点前30分钟左右巡视观测场和人工仪器设备。 45~60分观测云、能、温、湿、降水、风、压、地温、雪深等,连续观测天象。 雪压、冻土、蒸发、地面状态等项目的观测可在40分至正点后10分钟内进行。 基准站使用自动气象站后以自动观测记录进行编发报,但仍然保留24次人工定时观测。 人工器测日照以日落为日界,辐射和自动观测日照以地方平均太阳时24时为日界,其余观测项目均以北京时20时为日界。 值班员每日19时正点检查屏幕显示的采集器时钟,当与电台报时的北京时 相差大于30秒时,在正点后按自动气象站技术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方法调整采

集器的内部时钟,保证误差在30秒之内。 未使用自动气象站的地面气象观测站,观测用钟表要每日19时对时,保证走时误差在30秒之内。 表1.1 定时自动观测项目表 时间 北京时地平时 每小时20时每小时24时 观测项目气压、气温、湿度、风 向、风速、地温及其极 值和出现时间 时降水量、时蒸发量 日蒸发 量 辐射时曝辐量 辐射辐照度及 其极值、出现时 间 时日照时数 辐射日曝辐量 辐射日最大辐 照度及出现时 间 日照总时数 表1.2 定时人工观测项目表 时间 北京时真太阳时02、08、14、20 时 08时14时20时 日落后 观测项目云 能见度 气压 气温 湿度 风向、风速 0-40cm地温 降水量 冻土 雪深 雪压 80~320cm 地温 地面状态 降水量 蒸发量 最高、最低 气温 最高、最低 地面温度 日日照时 数 说明:未使用自动气象站的基准站除02、08、14、20时外,其它正点时次还需观测压、温、湿、风。 第2章地面气象观测场观测场25m325m;条件限制16m(东西向)320m(南北向)。 可将观测场南边缘向南扩展10m。 稀疏围栏约1.2m高。 草高不能超过20cm。 小路0.3~0.5m宽。 仪器东西间隔不小于4 m,南北间隔不小于3 m,距观测场边缘护栏不小于3 m。 旧站址的观测记录持续到12月31日,新站址的正式观测记录从1月1日开始。 新旧两地水平距离超过2000m、或拔海高度差在100m以上要对比观测,时间基准站为1年(1~12月);基本站和一般站为1、4、7或7、10、1月,对比观测的时次为02、08、14、20时(80cm、160cm、320cm等层的地温仅在14时)4个时次,夜间不守班站02时可用自记记录代替。

高空气象探测特殊资料的分析与处理

高空气象探测特殊资料的分析与处理 发表时间:2019-03-13T16:09:30.873Z 来源:《中国西部科技》2019年第1期作者:斯兰芬管小波刘银梅[导读] 根据高空气象观测资料中的几个实例对资料中仰角低于测站雷达最低工作仰角、球坐标异常、斜距代替与无斜距测风、时间订正进行分析判断,得出自己的处理方法。和田市气象局 近年来随着高空气象探测业务的快速发展,探测设备的不断更新,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但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时常会碰到一些特殊记录,这样的记录则需要观测员在有限的时效内,作出正确的分析处理。本文收集了周边高空站近10年的资料,结合L波段高空气象探测数据处理软件(v5.0.1.20170601版),通过对记录仰角低于测站最低工作仰角、球坐标异常、斜距代替与无斜距测风、时间订正等实例,结合自己多年来的探空预审经验,提出自己的判断和处理方法。 1.记录仰角低于"雷达最低工作仰角"的处理高空气象探测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规定:(1)当仰角从某分钟开始低于测站"雷达最低工作仰角",而后又回升到此值以上,测风记录照常处理;(2)当仰角从某分钟开始低于测站"雷达最低工作仰角"直至球炸分钟,测风记录则只处理到等于或大于测站"雷达最低工作仰角"。 1.1 仰角低于"雷达最低工作仰角"后回升到正常值仰角低于"雷达最低工作仰角"后回升到正常值(如表1),数据处理软件中形成的"雷达和气压高度曲线"如图1所示,高差在21千米至22千米、24千米到25千米已经超出了正常高差范围。此时就需要我们进行人工干预,根据球坐标找出相应的分钟数据删除或斜距采用高度代替,直至回到正常的高差范围。 1.2 仰角低于测站"雷达最低工作仰角"直至球炸分钟仰角低于测站"雷达最低工作仰角"直至球炸分钟(如表2),值班人员进入数据处理软件中查看"雷达和气压高度曲线",如高度差没有超出正常范围,数据处理软件将自动对测风数据进行整理,值班人员无需人工干预。 2. 球坐标异常的判断与处理2.1 仪器故障影响的球坐标异常

企业质量管理规定考核办法

企业质量管理规定考核 办法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工作质量是顾客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前提和保证,各部门员工必须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各项工作以质量第一的思想,加大工作质量管理力度实现严格管理、高质量、盈客户、创效益的目标,特制定工作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1、办公室 1)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不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10元。 2)所有员工应进行上岗培训和技能培训,培训不足扣20元。 3)在办公室不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发现一次扣5元。

4)做好人员档案的建立和文件管理工作,发现一次扣10~50元。 2、生产车间、班组 1)公司设立质量奖励基金,每年5000-10000元。 2)各产品质量事故及质量返工的罚款,进入公司质量奖励基金。 3)对一贯重视产品质量的车间、班组,对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质检人员),可由质检人员提出推荐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发放质量特别奖50-200元,并进行表彰。 4)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一次验收合格者,奖励2元。 5)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一次验收达到优质产品者,奖励5元。 6)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二次验收合格者,罚款2元。

7)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三次验收合格者,罚款5元。 8)以上奖励或罚款在每月结算工资时发扣。 3、操作员工 1)不迟到早退,按要求着装,发现一次不合格扣5元。 2)进出入车间,不得吸烟。发现一次不合格扣20元。 3)在车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得串岗,不得使物资逆向流转。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20元。 4)生产场所、设备、工器具必须按要求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车间内吃食物、吐痰等。发现一次不合格扣5-30元。 5)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并根据技术人员安排做适当调整。违反一次扣5-50元,并追究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1-3)

第一编总则 第1章地面气象观测组织工作 气象观测是气象业务工作的基础。地面气象观测是气象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地球表面一定范围内的气象状况及其变化过程进行系统地、连续地观察和测定,为天气预报、气象情报、气候分析、科学研究和气象服务提供重要的依据。 地面气象观测是每个气象站的基本任务之一,必须严肃、认真、负责地做好。 由于近地面层的气象要素存在着空间分布的不均匀性和时间变化上的脉动性,因此地面气象观测必须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 代表性——观测记录不仅要反映测点的气象状况,而且要反映测点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平均气象状况。地面气象观测在选择站址和仪器性能,确定仪器安装位置时要充分满足记录的代表性要求。 准确性——观测记录要真实地反映实际气象状况。地面气象观测使用的气象观测仪器性能和制定的观测方法要充分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准确度要求。 比较性——不同地方的地面气象观测站在同一时间观测的同一气象要素值,或同一个气象站在不同时间观测的同一气象要素值能进行比较,从而能分别表示出气象要素的地区分布特征和随时间的变化特点。地面气象观测在观测时间、观测仪器、观测方法和数据处理等方面要保持高度统一。 本规范是从事地面气象观测工作的业务规则和技术规定,观测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 地面气象观测仪器和业务软件的技术、操作手册是对本规范的必要补充,编制时必须以本规范为依据,其内容不得与之相违背。地面气象观测人员在认真贯彻执行本规范的同时,也要熟练掌握地面气象观测仪器和业务软件的技术、操作手册中的有关内容,确保正确顺利地完成地面气象观测任务。 本规范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属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 1.1 观测站的分类以及观测方式和任务 1.1.1 观测站分类 地面气象观测站按承担的观测和作用分为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三类,可根据需要设置无人值守气象站。承担气象辐射观测任务的站,按观测项目的不同分为一级站、二级站和三级站。 国家基准气候站——简称基准站。是根据国家气候区划,以及全球气候观测系统的要求,为获取具有充分代表性的长期、连续资料而设置的气候观测站,是国家气候站网的骨干。必要时可承担业务试验任务。 国家基本气象站——简称基本站。是根据全国气候分析和天气预报的需要所设置的地面气象观测站,大多担负区域或国家气象信息交换任务,是国家天气气候站网的主体。 国家一般气象站——简称一般站。主要是按省(区、市)行政区划设置的地面气象观测站,获取的观测资料主要用于本省(区、市)和当地的气象服务,也是国家天气气候站网的补充。 无人值守气象站——简称无人站。是在不便建立人工观测站的地方,利用自动气象站建立的无人气象观测站,用于天气气候站网的空间加密,观测项目和发报时次可根据需要而设定。

质量管理部内部考核办法

质管部内部人员考核办法 1.目的 提高质管部内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逐步提高质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及工作质量水平,保证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2.术语说明: 引导型质量管理项目:指每位内部人员(或集体讨论)提出的具有创新性、指导型的质量管理方法,要求方法具有系统性、可操作性,且规定记录要求和统计分析方法。3.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管部全体人员工作质量考核。 4.考核规定 4.1.基本原则 4.1.1.将工作质量的高低与报酬进行挂钩,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4.1.2.考核实行月度考核,满分为100分,根据具体规定在满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减。 4.2.考核总则: 4.2.1.抽出每人工资额(实发工资)的30%进行考核,按100元进行四舍五入取整。 4.2.2.个人考核应得金额按加权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 4.2.3.内部管理人员组成管理考核组,生产线各检验组自成检验考核组,总检与检验人 员组成检验考核组,外检室人员组成外检考核组,总装总检组与试交检验员组成最终检验考核组 4.3.具体规定 4.3.1.管理人员考核规定

4.3.2.检验人员考核规定

4.4. 考核程序 4.4.1. 每月29日前考核人将考核情况报xxx ,内容包括具体考核描述及加减分情况。 4.4.2. xxx 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计算出每位人员的月度考核分。 4.4.3. 根据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考核情况分类对工资总额进行平衡,并计算出每人的工 资额进行二次分配,经主任审核批准后执行。 4.4.4. 管理人员考核工资 = 4.4. 5. )(个人考核得分个人参与考核金额个人考核得分 个人参与考核金额参与考核工资总额???∑ 4.4.6. 检验组考核工资 = 4.4.7. )(检验组考核得分检验组参与考核金额检验组考核得分 检验组参与考核金额额检验组参与考核工资总???∑ 4.4.8. 检验人员考核工资 = 4.4.9. )(个人考核得分额检验组个人参与考核金个人考核得分额检验组个人参与考核金 检验组考核后工资总额???∑ 4.4.10. 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执行。 编制: 审核: 批准: 质量管理部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气象观测专用技术装备测试方法_高空气象观测设备(试行)

附件4 气象观测专用技术装备测试方法高空气象观测设备(试行)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2015年12月

编写说明 《气象观测专用技术装备测试方法(试行)》针对气象观测专用技术装备测试而编制的,所涉及的装备是拟用于气象观测专用的仪器和设备(暂不包括气象卫星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可以是整机、系统、传感器和部件等。 本《方法》目前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气象观测专用技术装备测试方法总则(试行) 气象观测专用技术装备测试方法环境适应性(试行) 气象观测专用技术装备测试方法地面气象观测设备(试行) 气象观测专用技术装备测试方法高空气象观测设备(试行) 根据需要,可补充增加其他类型装备的测试方法。 本《方法》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提出,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组织编写,经多次反复讨论修改,先后几易其稿,最终完成本《方法》的编写。 本《方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归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本部分为《气象观测专用技术装备测试方法高空气象观测设备(试行)》,规定了高空气象观测设备的交接检查、环境适应性、测量性能(性能测试)、电气性能、稳定性、可靠性、维护性等的试验方法、数据处理以及结果与评定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启云、曹云昌、莫月琴、冯冬霞、刘银锋、杨荣康、任晓毓、王小兰、王天天、霍涛、曾杨、王箫鹏。

目次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基本要求 (1) 4交接检查 (1) 5环境适应性 (1) 6气象气球 (1) 6.1性能测试 (2) 6.2外场施放 (2) 6.3可靠性 (2) 7探空仪 (3) 7.1测量性能 (3) 7.2电气性能 (4) 7.3外场比对 (6) 7.4稳定性 (6) 7.5可靠性 (7) 8地面信号接收与处理设备 (8) 8.1测量性能 (8) 8.2电气性能 (8) 8.3外场比对 (9) 8.4稳定性 (9) 8.5可靠性 (9) 8.6维修性 (10) 9软件系统 (10) 10数据处理 (10) 10.1测量性能 (11) 10.2外场比对 (11) 11结果与评定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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