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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

北京物资学院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

(讨论稿)

第二条聘用合同制是指学校与受聘人员(合同制工人除外,连续签定劳动合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的人事治理制度。

第三条学校依照工作需要从总体上设置以下三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含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治理岗位(含处级、科级和一样治理岗位)和工勤岗位。

第五条本方法适用于我校在册正式职工,除由上级主管机关任用的干部外,均属聘用范畴。

第二章聘用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第七条学校依照上级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结合学校实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形,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第八条聘用的差不多程序:

1.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岗位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提出应聘申请;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应聘人员进行公布答辩并经考核,由聘用委员会择优确定拟

聘人员;

5.党委会暨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受聘人员;

6.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九条学校在聘用工作中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学校办公室秘书或组织人事、财务、纪监审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截了当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学校今后补充教职工,除接收毕业生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政策性安置外,凡空缺岗位都应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布聘请、考试或者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时应当优先从本学校现有人员中选聘;面向社会聘请的,同等条件下本校教职工应聘人员优先。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学校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由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2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具备下列条款:

1.聘用合同期限;

2.岗位(工作)及其职责要求;

3.岗位(工作)纪律;

4.劳动爱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5.工资、福利待遇;

6.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淌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样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依照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结合我校实际,首次聘用合同的期限: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治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合同期限定为3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聘用合同期限定为9年;病休与待聘人员合同期限定为1年;接收的毕业生、引进人才、解决两地分居和经学校培训的人员,依学校工作需要,可按原协议所定期限执行。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十五条受聘人员在本校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假如本人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学校应当与其订立。

第十六条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经有关部门鉴定,能够缓签聘用合同。正在同意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能够缓签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若原固定制职工不愿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又不属于缓签情形的,学校为其提供许多于3个月的自行择业期,其在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为发给本人的差不多工资。在自行择业期内重新就业的

教职工,学校为其办理有关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教职工,能够提出辞职或学校将其档案转至职介中心,按照本市社会保险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未经学校同意,下列人员不得拒绝签订聘用合同:

1.国家级、北京市和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要紧负责人、学校近5年引进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业务骨干或者担任学校科研工作项目尚未完成的;

2.在学校重要岗位任职或者从事专门技术岗位的人员,离职后会对学校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职的上述人员,经批判教育拒不返回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聘用,工龄从重新聘用之日起运算。

第十九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合同仍旧有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连续履行。

第二十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够变更聘用合同。

第二十一条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履行,聘用合同一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

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三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能够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范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峻后果的;

5.严峻扰乱学校工作秩序,致使学校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能够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

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受聘人员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因上述情形解除聘用合同的,学校要为拟被解聘人员提供许多于6个月的自行择业期,在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学校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六条受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学校能够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同意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应当改变该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并对其聘用合同进行相应变更。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依据“第五章第二十五条”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级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峻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能够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的、或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2.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3.经学校同意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被一般高等院校录用的;

4.经必要程序被录用或选调到上级党政机关工作的;

5.依法服兵役的。

第二十九条除“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未能与学校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连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学校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条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承诺他人使用学校的知识产权、技术隐秘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显现的;

3.受聘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第三十二条学校在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

第三十四条学校与受聘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后,按照本市

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三十五条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岗位需要、本人情愿、考核合格的,能够续订聘用合同。

第三十六条受聘人员在续订聘用合同时,达到“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假如本人提出续订聘用至退休的合同时,学校应当与其续订。

第三十七条受聘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当续订。

第三十八条受聘人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聘用合同期限届满时,将聘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七章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2.聘用合同末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条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进行约定,在聘用合同中未约定,但造成可运算经济缺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缺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试用期间,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学校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应承担培训违约金;学校解除合同,受聘人员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1.学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符合“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由学校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因学校未履行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被解聘人员在本校每工作满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构成,由聘用单位依照上一年统计部门工资统计项目确定);在聘用单位工作时刻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运算。

第八章聘后治理

第九章附则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5745-11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编号:_____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填写说明1、本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制定,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

否则代签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 性别:_____ 出生年月: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和________________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

人员聘用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FB-HT-05021 人员聘用合同(标准版) Staff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x原创设计

人员聘用合同(标准版)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

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规定

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规定 (2011年6月修订版)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自主选择专业学习发展的空间,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转专业条件 第一条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校内转专业申请: (一)在校全日制学习的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二)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符合拟转入学院当年公布的接收条件。 获得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有专利发明和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一)属于委托、定向培养、在校试读的; (二)入校未满一学期的; (三)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四)应予退学的; (五)不符合所在学院规定的转出条件的。 第三条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10%。 第二章转专业办法及程序 第四条公布转专业限额数、条件及考核办法。每学年秋季学期第1周,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原有学生数和教学资源情况公布各专业允许接收转专业学生的限额数,各学院同时公布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 第五条学生申请。学生可在第三学期或第五学期第1周提出转专业申请。符合学校和相关专业转专业条件并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填写附有

家长签字的《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批表》(一式四份),并向拟转入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转出专业所属学院审批。转出专业所属学院对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汇总,与学生填写的《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批表》(四份)和学习成绩单(一份)一并转交拟转入专业所属学院。由转入专业所属学院初审,将符合转入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后,于第2周公布允许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名单。 第七条转入专业所属学院考核。转入专业所属学院于第2周采用适当形式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公开考核。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八条转入专业所属学院审批。各学院转专业领导和审核小组结合考核情况对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查,形成初审意见。第2周末各学院将填写好的《****学院转专业接收情况汇总表》、《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批表》(四份)报送教务处。 第九条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核并将结果公示(5天)。公示期结束,报请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后,于第3周末公布最终结果。签署意见后的《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批表》分别由教务处,转出、转入学院及学生本人留存。 第三章关于转专业学生学籍的说明 第十条学生自提出转专业申请起,直至被批准并到转入专业所属学院报到前的学习期间,应在原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需按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 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补修全部必要的课程,在原专业所修通过的课程学分计入学生成绩单。转入专业所属学院应加强指导,帮助转专业学生制定选课计划,以使学生尽快适应转入专业的学习进程。开学第3-4周,教务处可根据转入专业所属学院的意见为转专业学生安排重新选课。 第十二条已获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第十三条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四章其他 第十四条具体执行办法见各学院规定。

在事业编,未签聘用合同

在事业编,未签聘用合同 篇一: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摘要】聘用合同书是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基本载体。本文阐述了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注意问题 XX年,为了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总结实践经验,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聘用合同中“人事关系与岗位聘任”两种期限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人事关系聘用与岗位聘任二合一的合同。人事关系聘用期限是指聘用双方人事关系的存续期,是聘用合同生效的时间要素,分为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3—5年的中期合同,至受聘人退休的长期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的项目期限的项目合同四种类型,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岗位聘任期限是指受聘人担任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技术工人岗位的职务任职期限,是受聘人在聘用单位中承担某一具体岗

位责任和行使相应岗位职权的时间限制,这一期限最长不得长于人事关系的聘用期限,具体由用人单位依据自身情况确定。事业单位的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任用。因此,一份完整的聘用合同中必须包含人事关系聘用期限和岗位职务聘任期限两种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种时间规定。 篇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签订聘用合同吗? 中公教育官方资料,严谨非法盈利行为! XX吉林省考学习群③:172042912 XX吉林国考学习群③:54449699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签订聘用合同 吗? 由党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签订聘用合同,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研究确定;现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到合同期限的人员,是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内容,由各级各部门研究确定。 原标题: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人员是否需要签订聘用合同 更多信息请查看:吉林人事考试 中公教育官方站:http:///_id=td2762

聘用合同(标准版)

编号:QJ-HT-0446聘用合同(标准版) Restrict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ensure that their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聘用合同(标准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阐明双方需要在期限内履行的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聘用乙方为本公司投资制作的_____电视电影_____,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在此确认,甲方聘用乙方为__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_______工作。 二、该剧是甲方投拍的电视电影作品,该作品之全部著作权均由甲方享有,本合同的目的为确定双方间聘用劳务之法律关系。 三、甲方为完成该剧的制作,确立该剧剧组为拍摄工作组织,该剧组负责人为甲方制片人,剧组执行制片人代表甲方行使对该剧组的管理。乙方保证在受聘该剧拍摄制作的整个过程中服从剧组管理。 1.在没有天灾人祸或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所按排的工作计

北京物资学院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

北京物资学院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 (讨论稿) 第二条聘用合同制是指学校与受聘人员(合同制工人除外,连续签定劳动合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的人事治理制度。 第三条学校依照工作需要从总体上设置以下三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含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治理岗位(含处级、科级和一样治理岗位)和工勤岗位。 第五条本方法适用于我校在册正式职工,除由上级主管机关任用的干部外,均属聘用范畴。 第二章聘用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第七条学校依照上级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结合学校实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形,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第八条聘用的差不多程序: 1.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岗位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提出应聘申请;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应聘人员进行公布答辩并经考核,由聘用委员会择优确定拟

聘人员; 5.党委会暨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受聘人员; 6.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九条学校在聘用工作中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学校办公室秘书或组织人事、财务、纪监审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截了当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学校今后补充教职工,除接收毕业生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政策性安置外,凡空缺岗位都应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布聘请、考试或者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时应当优先从本学校现有人员中选聘;面向社会聘请的,同等条件下本校教职工应聘人员优先。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学校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由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2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具备下列条款: 1.聘用合同期限; 2.岗位(工作)及其职责要求; 3.岗位(工作)纪律; 4.劳动爱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标准版)一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标准版)一 填写说明 1、本合同书系根据《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省人事厅统一制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样本,有关内容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必不可少的内容;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可以按照自身特点增加有关约定内容,并在相应条款后写明。 2、《聘用合同书》如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受聘人员直接订立,有关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受聘人员的法定监护人的栏目即为空白,不再填写。 3、《聘用合同书》中有关鉴证栏目是否填写,视《聘用合同书》是否经过鉴证而确定。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标准版)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职 务: 委托代理人:职 务: 所有制性质:主管部 门: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民族:身份证号 码: 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毕业时间和学 校:专 业: 职称或技术等级:取得时间: 个人住址:联系电话: 法定监护人:与乙方(受聘人员)的关系: 工作单 位: 个人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止(空白内选填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务)。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在聘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合同制工人聘用合同范本

合同制工人聘用合同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试用期限 (一)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

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3、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6、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7、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8、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第三条职务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和劳动定额标准等按照甲方制订的岗位说明书或甲方相应的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国内或国际地区出差,或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派驻乙方在其他地点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 (一)乙方同意适用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

北京物资学院选修课评析与推荐

北京物资学院选修课评析与推荐

【精品】北京物资学院选修课评析与推荐 转载自:以商会友转载于:2011-01-05 22:20 | 分类:学习资源阅读:(3) 评论:(0) 写在前面,为了方便同学们看在此发表一下,望作者见谅 北京物资学院选修课评析与推荐 大一到大三选课工作预计于周三进行,这些课程是这学期的,和下学期的不会有太大差别。 文章是我转的 模块 名称 老师 考试方式 评析 推荐指数 人文 外企思想文化 沈健 论文 一般吧,据说会挂人的 ★★★ 人文 影视文化传播 沈健 论文 同上 ★★★ 人文 俄罗斯社会与文化 魏丽卿 论文 老师有点那个,但挺好过的,平时去几次,最后交论文就行。 ★★★

中外经典电影欣赏 桂天寅 常静 论文 要选的话还是选常老师的吧 ★★★★ 人文 文学名著赏析 刘亦索 开卷 还不错 ★★★★ 教师简介:著名作家、北京写作学会副秘书长,民建市委文化委员。80年代开始至今一百多万字问世。创作题材广泛,在多个领域获奖 1994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近年来作品受到海内外人士的关注。 人文 英文影视作品赏析 裴姝娟 俞莹 开卷 都是英文的,还要考试,一般吧。 ★★★ 人文 旅游文化与管理 向东 论文 老师竟然还查笔记,而且特别……不建议选。 ★ 人文 管理心理学 杨宝宏 开卷 老师很好,讲的很好,推荐。 ★★★★★

人文 英语国家文化(双语) 韩红 开卷 选了你会疯的 ★ 人文 李白与杜甫 王少华 半开半闭 少华姐的……而且还要考试……而且给的分低。 ★★ 人文 《史记》人物欣赏 王少华 半开半闭 ★★ 自然 自然科学实验与创新 赵立强 论文 交实验报告,并且实验报告都是他给的资料上的,抄下来就行★★★★ 自然 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缪瑞 开卷 讲的没什么劲,还点名,还要考试。 ★★ 自然 今日化学与生活 芮嘉明 论文 讲的没什么劲,平时有点小作业,比较容易过吧。

最新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规定

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用人制度,建立和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符合素质教育要求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特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校在编在职的全体教职工均实行聘用合同制。学校中层可采用校长聘任或竟聘上岗相结合。其他教职工由校长委托校级分管领导聘任。 第三条:本条例所涉及的考核、聘用、分配,人员流动中如遇重大问题,需经学校党支部或行政联席会讨论,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成立两个常设机构:全员聘任制工作指导小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 第二章考核 第五条:考核是聘用、晋升、分配、奖惩、人员流动、职称评审的基础和依据,必须对教职工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全面考核。 第六条:根据上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考核人员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七条:考核原则: 1.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2.实行分级考核。 3.校长考核学校行政人员、分管领导会同相关处室考核所聘人员。 4.联合考核。 对双重或多重身份的教职工的考核由分管领导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进行。 第八条:考核程序 (一).平时考核 1.各部门自行负责。考核内容按岗位职责等要求进行。 2.考核时间可根据各部门特点,按月、按季度或半年进行考核均可,考核结果须有书面资料,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二).年度考核: 1.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2.被考核人进行年终工作小结。 3.参加考核人员按组室进行小结交流、评议,提出优秀人员和不合格人员的意向,报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平衡后,考核结果报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4.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有校长审定后同意被考核人员,再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章聘用 第九条学校坚持与教职工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学校与受聘人员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学校根据有关政策和各部门的工作需要及编制情况,按照“科学定员,平等公开,竞争择优,合理流动”的原则定编、定岗。凡签订聘用合同者,即为学校聘用合同制职工,并在此基础上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十一条聘任合同由校长或校长委托人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应根据双方的意愿协商确定,聘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有固定期限一般为3—5年;受聘人员在本校工作满10年以上或者距退休年龄不满10年、且学校与教职工双方同意订立或者续延聘用合同的,如受聘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学校与其签订,但聘期不得超过受聘人法定退休年龄。岗位聘任合同应由学校与教职工通过双方选择、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岗位,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并作为聘用合同的附件。岗位聘任合同由校长或校长委托代理人与录用人员签订,签订期限一般为一年。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签订后,不因校长或校长委托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双方必须共同履行。如双方对即将期满的合同履行无异议的,原则上应在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订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事项均按《苏州市中小学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及《学校岗位聘任合同书》文本见附件。 第四章分配 第十六条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普通工人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的工资待遇。

北京物资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试题题库(原创)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试题题库 填空: 1.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在上海举行,选举产生 了中央领导机构——中央局,书记是陈独秀。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党的领导。(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是坚持社会主义 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3.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5.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龄从 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6.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和自觉的纪律的统一。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 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五种。 7.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 心。 8.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9.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10.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11.党的十七大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 12.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 13.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 14.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中国共产党党旗旗面为红色,旗 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中国共产党党徽底色为红色,上有由黄色的锤头、镰刀交叉组成的图案。(红色象征革命,黄色的锤头、镰刀代表工人和农民的劳动工具,象征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5.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章党员第一条)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官方

企业常用商业合同模板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_________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聘任与管理办法

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聘任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广纳社会人才,改善并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实现建设一流的远程教育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的发展目标,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编制外按合同制聘用的专职教师岗位、技术支持服务岗位(实训指导、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财务会计等)和管理岗位(管理干事、学生干事、专职辅导员等)的人员。 第三条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聘用 第四条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聘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再续聘者,自动离职。

第五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专职教师岗位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技术支持服务岗位和管理岗位需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得少于岗位数的2/3;后勤管理、保卫干事、实训指导等岗位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年龄要求:除特聘教授和特需人员外,各岗位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原则上不再聘任。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要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5、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1、用人部门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数内向人事部门提出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 2、人事部门向校内外公布聘用岗位; 3、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 4、学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 5、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提交校长审批; 6、聘用人员与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7、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学校与聘用人员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规定聘用期限和聘用双方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与义务。聘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聘用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合同期限; 2、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3、岗位纪律; 4、岗位工作条件;

北京物资学院考研招生简章777.

北京物资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2015-07-28 一、学校概况 北京物资学院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为特色,以经济学科为基础,以管理学科为主干,经、管、理、工、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公办普通高等院校。1980年建校,先后隶属于国家物资总局、物资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10月划归北京市管理。北京物资学院位于北京通州国际新城核心区域,文化底蕴深厚,环境优美宜人,校园占地近600亩,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齐全。学校设有11个院系,有26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尤其在物流、期货和采购等专业方向上具有突出的发展优势。学校现有教职工近700人,其中专任教师39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4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80%。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目前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在校生近8000人。几十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流通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尤其在物流、证券期货等行业中,毕业生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学校坚持以科研促进教学,在流通现代化研究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学校现已建成6个科技创新平台、8个科研基地,组建36个科研创新团队。学校建有流通经济研究所、农业与食品物流研究所、区域经济与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物流统计研究所、电子商务研究所、期货研究所等研究机构。近三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8项,省部级课题90余项;出版专著、译著、教材286部,发表学术论文2785篇,其中三大检索论文210篇;获国家授权专利218项。另外,北京物资学院还与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17个国家和地区的32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 二、我校研究生教育概况 我校自198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立足于京津和华北地区,面向流通经济领域培养高级研究人才。经过近30年的发展,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我校学科建设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并在流通经济领域当中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我校一直着力加强研究生师资队伍建设,拥有一批成绩卓著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在流通经济学和物流管理领域的科研具有较强的实力和办学特色。此外,为了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研究生部近年来特别聘请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经贸委经济研究中心、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和研究机构的`高级专家和学者担任兼职导师。 三、招生专业 目前我校拥有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点击链接)共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下设2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

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编号: 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山东省人事厅制 填写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2、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3、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5、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学历:专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从事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 (三)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和本地方的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 (二)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地方的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四)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及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

聘用制与合同制各是什么意思

聘用制与合同制各是什么意思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 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 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 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人事代理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即人事代理机构(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只受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束。 用人单位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而劳动者则享有充分的择业自主权和流动的权利,真正实现了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

从以上可以看出,这其实是两个不能完全并列的制度,区别一,本质不同,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事管理制度;区别二,主体不同,聘任制的主体是企业与劳动者,而人事代理制的主体包括人事代理机构、企业与劳动者;区别三,协调对象不同,聘用制协调的是劳动关系,而人事代理制协调的是人事关系;区别四,主管部门不同,聘用制是主管部门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而人事代理制的主管部门是人事部门。 合同制工人contractworker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 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 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

思想家正名的内涵及途径探索 田湘红 北京物资学院 “正名”也主要体现

思想家正名的内涵及途径探索 田湘红北京物资学院 “正名”也主要体现在这两个层面:一为每个社会成员在家庭和社会中都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地位和名分,这是构建整个社会秩序的基础;二为从政者、为政者在政治体系中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地位和名分,这是政治秩序得以运转的基本条件。前一个层面的“正名”是因社会成员在家庭中的血缘关系而自然获得,后一个层面的“正名”是通过得到社会其他成员的接受与认可而获得的。由于社会成员的角色和身份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或单面存在,或双面存在,尤其是在孔子所处的时代,社会成员固定阶层的束缚已被打破,各个层级开始双向流动,贵族因其家道中落可降为庶民,庶民因其军功和知识才能可参与到政治运行和管理中。这时的社会成员可简单地分为两部分:为政者和潜在的为政者。每个社会成员在家庭中,或为父或为子,在政治体系中,或为君或为臣。因此,在孔子看来,“正名”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②具体来说就是君事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父事子以慈,子事父以孝。概而言之,孔子主要从“正名”的功能性层面对其进行了解说,认为“正名”就是社会成员要明确自己在家庭、社会和政治体系中的身份和地位,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样社会生活才能够井井有条,政治秩序才能够安定有序。 从孔子对“正名”的解释中可以得知,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明确自己在社会中的身份、地位、职责所在,各安其位,不能有所逾越。那么如何在实际社会和政治生活中实现“正名”呢?在孔子看来有两种途径可以达“正名”:一为礼;一为政、刑。就两者的关系而言,前者为根本路径,后者为辅助性路径。礼是“正名”的根本路径在实现“正名”的过程中,礼是孔子心目中最重要的,且最具规范性意义的路径。或者可以说,“正名”以礼为标准。礼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内涵和功能。在敬鬼神的夏商两代,祭祀是社会和政治生活的主题,并由此而形成了一整套礼仪制度。进入周代以后,神权政治逐步向王权政治转化,礼逐渐失去了其原有的祭祀功能而演变成为社会的规范和制度。在孔子看来,他所要遵循的礼不是夏商之礼,而是盛周之礼。所以,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③用周礼来重建社会政治秩序是孔子一生的梦想。无论是亲身参与政治还是退而培养治国之才,孔子都在着力将自己的理想付诸实践。对于那些不遵守周礼的人和事,孔子进行了强烈批评。例如,当鲁国的正卿大夫季氏不遵守周礼私自享用天子才能拥有的“八佾”的待遇时,孔子极其愤怒,季氏的行为对于他来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当然孔子并不是一个因循守旧的人,他不是要完全恢复周朝的典章制度,因为他意识到礼因时代而有所变化,所以他才会有这样的认识:“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④孔子所处的春秋时期已经不同于盛周时代,重建社会政治秩序的礼固然要遵循周礼,但也要根据时代的变化做出调整,这样才能具有生命力。所以孔子对礼进行了创造性阐发,添加了“仁”这一新的理念。“仁者爱人”,这是“仁”的核心思想。怎样才能做到“仁”呢?孔子认为“克己复礼即为仁”。礼是外在的形式,在这种形式中必须体现出“仁”,否则礼就不成为礼。“仁”是礼的核心所在,无“仁”则无礼,无礼则不能“正名”。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这样,在“正名”的过程中,体现出“仁”的礼就成为能够成就方圆的、既看得见又能在实际行为中感知得到的规矩。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样本

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聘用单位 受聘人员 合同编号

四川省人事厅 二○○三年制 填写说明 1、本合同书系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由四川省 人事厅统一制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样本,有关内容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必不可少的内容;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可以按照自身特点增加有关约定内容,并在相应条款后写明。 2、《聘用合同书》如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受聘人员直接订立,有关法定代表人 的委托代理人、受聘人员的法定监护人的栏目即为空白,不再填写。 3、《聘用合同书》中有关鉴证栏目是否填写,视《聘用合同书》是否经过鉴证而确 定。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所有制性质:主管部门: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 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 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毕业时间和学校、专业: 职称或技术等级:取得时间: 个人住址:联系电话: 法定监护人:与乙方(受聘人员)的关系: 工作单位: 个人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中长期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止(空白内选填 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务)。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 岗位工作;在聘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 (二)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此项请打印后划除)(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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