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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选标准

奖学金评选标准
奖学金评选标准

(一)专业奖学金

1.获奖条件

专业奖学金分特等和一至三等共四个等级,获奖条件分别为:

1)获特等专业奖学金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以内。

2)获一等专业奖学金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以内。

3)获二等专业奖学金条件

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9%以内。

4)获三等专业奖学金条件

学习成绩良好,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以内。

2.成绩计算

1)成绩按权重平均法计算:总评成绩以各科学分为权数,按成绩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2)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1(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学科基础课、专业方向课、专业选修课必须列为评选科目。

3)公共选修课不列为评选科目。

(二)学术奖学金

学术奖学金分为特等和一至三等共四个等级,获奖条件分别为:

1.获特等学术奖学金条件

理科学生在Nature,Science发表了学术论文;文科学生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了论文,在国外学术刊物用外文发表且所发刊物属SSCI检索论文。

2.获一等学术奖学金条件

理科学生在国内外公开发表了学术论文和专著被SCI、EI、ISTP收录了学术论文;文科学生在一级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了学术论文。

3.获二等学术奖学金条件

理科学生在国内外公开发表了论文,影响因子达到或超过北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影响系数的科技期刊(按每年中国科技信息所公布的数据为准),和有关政府各部门正式委托或出具书面录用证明的研究咨询报告;文科学生在二级学科或综合类学术水平杂志发表了学术论文,在国(境)外学术刊物用中文发表了论文,公开发表的单篇(件)音像类成果。

4.获三等学术奖学金条件

在学术期刊或杂志、报纸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学术奖学金获奖条件规定的等级认定以中国科技信息所提供的检索目录为准;国内科技期刊的影响因子以各年度中国科技信息所公布的统计结果为准。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系统收录,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算。论文作者按第一作者计算,非第一作者以作者实际成绩而定。

(三)单项奖学金

1.社会工作奖学金

社会工作奖学金获奖条件为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学生党支部、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等各级党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等,工作认真负责,发挥骨干作用,表现突出者。

2)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参与科技文化体育等第二课堂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和服务同学,表现突出者。

3)在国际商学部组织的科技竞赛、社会实践、志愿和公益服务等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表现突出者。

2.社会赞助奖学金

社会赞助奖学金获奖条件视赞助者要求另行规定。

年度公司(企业)先进评选细则

年度公司(企业)先进评选细则 年度公司(企业)先进评选细则 为弘扬企业精神,展现出公司各类优秀人员的风采,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发展作贡献的良好氛围,真正的评选出符合公司要求,踏踏实实工作,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特制定20**年度公司评选细则。 一、先拟定“本年度评选先进的项目和名额” 1、先进工作者60人(对象普通员工,名额分配见附表); 2、优秀管理标兵5人(对象中层人员以上); 3、优秀营销标兵3人(对象销售员); 4、先进车间3个; 5、先进班组5个; 6、市、区级先进从公司级先进中选取上报,不再重新评比(具体人员由评比小组确定)。 二、再确定“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和标准” 1、先进工作者标准和条件(中层以上人员不参加此类先进评定) a、自20**年1月1日前进厂工作,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册员工。 b、思想品德好,做到热爱公司、热爱岗位、热爱事业,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 c、完成生产任务过硬,在车间名列前茅,表现一贯良好。 d、技术水平好,产品质量合格率名列前茅,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成效,产量高、消耗低,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等(品管部提供审核意见) e、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有组织有纪律,无违反劳动纪律和厂纪厂规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在各项工作中能起带头作用;(安环部及考核办提供审核意见) f、注重自身素养的提高,在职工中威信较高,无损害集体利益,无打架斗殴,无赌博、无超计划生育,未受到过各类各级行政处罚;(安环部及考核办提供审核意见) g、业务素质过硬,在日常工作中成绩突出,服务态度好,工作方法优异得当,受到各部门和客户的一致好评; h、努力工作,乐于奉献,爱厂如家,成绩突出。 i、缺勤天数(包括病假、事假和因生产任务不足放假的)不足15天者(含15天)。(人力资源部提供审核意见) 2、优秀营销员标准 a、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在各方面都能自觉地起模范带头作用; b、遵纪守法,诚信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c、积极主动地做好市场开拓工作,不断扩大和优化用户结构; d、搞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具备能为用户现场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基本业务素质,在用户中享有较高的信誉度。 e、无客户资源萎缩现象。 f、积极地创造性地开拓市场,营销额和货款回收率等指标均超标,无超期款和死呆帐。 3、优秀管理标兵标准和条件(中层以上人员) (1)、符合先进工作者标准; (2)、在干部任用试用期内的领导不参加此类评比; (3)、在领导岗位上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威信高;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优秀教师评选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 ( 4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二、各项工作积分: 1、教学成绩积分60分:每学期以期末考试绩效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成绩 积分C=A/B*60。(A为个人期末成绩绩效得分;B为全校成绩绩效得分最高分) 2、师德积分10分:每以学期师德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师德得分C=A/B*10。(A为个人学期师德得分;B为全校师德得分最高分) 3、考勤积分10分:(1)全勤得10分(2)请假0.5天扣1分; 1-3天扣2分;3-5天扣5分;5以上天扣10分。(3)缺席1节课扣3分;缺席1天扣7分;缺席1.5天以上扣10分。 4、教学常规积分10分:(1)教师在教学常规检查中,每缺1次教案、听课记录、学生作业各扣2分,不按要求完成的各扣1分。(2)期初(末)没有教学(复习)计划、总结、论文的教师每项扣1分;(3)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中,受到批评的教师、教研组的成员扣3分。教学常规积分为上述各项累计。

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016年教师职称改革方案:2016年教师职 称评定标准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三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

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为表彰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和科室,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公司年度评优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优分类及名额 1、优秀科室:个。 2、优秀员工:名。 3、进步奖:全公司评选出名进步奖。 4、全勤奖:人数不限。 二、评选方式 1、优秀科室:科室自荐或推荐,直接申报后经领导审批通过。 2、优秀员工:公司员工推荐,经科室、领导同意审批通过。 3、进步奖:自荐,经科室、领导同意,再由员工投票形式决定。 4、全勤奖:自荐 三、评选标准 1、优秀科室评选标准 (1)完成公司所下达的目标计划; (2)科室有较强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3)以团队合作为主要目标,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任务。

(4)保持良好的状态和工作效率,即使在最艰苦的时期,也保证良好的状态,员工精神状态良好; (5)能够较好的完成科室间沟通与各部门接口流畅,获得其他科室的认可以及好评; (6)科室的每个员工都能保质保量完成公司规定的任务。(7)能够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2、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1)任职满一年; (2)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个人操守; (3)员工的口碑良好,工作中与同事良好合作; (4)爱岗敬业,对本职工作有深刻理解; (5)态度良好, 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积极主动,出现问题都能以积极负责的方式处理,并能克服困难完成任务; (6)对本职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热心,成绩显著得到各科室和同事的一致认可; (7)对公司忠诚,对同事团结,对领导尊重,对客人礼貌;(8)全年无警告以上处罚。 3、进步奖评选标准 (1)遵守公司管理规定,对工作岗位的热爱、任劳任怨,服从上级安排。 (2)关心、团结公司同事,并能得到公司其他人员的一致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大河塔镇中心小学先进教育 工作者评选标准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彦华 副组长:高军 成员:吉健全邱洪姿双彩凤王进喜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 、评选比例: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6% 。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申报资格。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 5 天以上(含 5 天,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 、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 、公示

教师评比详细标准(3)

(一)名教师评选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学高级职称。获省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至少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两次优秀。 3、近五年内发表市级以上论文2篇,且为所任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省级论文),主持过省、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三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 4、从教以来曾获市级以上评优课一等奖(含市级教学基本功大赛),或省级评优课二等奖。 5、近五年内,在区级以上范围内开设3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6、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2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二)带头人的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教一级以上职称。凡获省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至少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3 、近五年内发表市级及以上论文2篇,主持过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四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 4、从教以来获县、区级评优课一等奖;或县、区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一等奖;或市级评优课二等奖;

5、近五年内,在区级以上范围内开设1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6、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至少担任过1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三)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中教二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教一级以上 职称。获市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3、近五年内发表市级论文1篇;或发表县、区级论文2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 著五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或论文获市级一等奖;或论文获县、区级一等奖2篇。 4、从教以来获县、区级评优课二等奖以上,或获县、区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二等奖以上。 二、职业能力(20分) 职业能力(20分):教育能力和教学能力,由教务处根据日常抽检听课、学生家长代表评议情况进行考核;教研能力,每学期由教师撰写教学体会,对教学工作创新和成效在组内进行讲评,各组对本组教师的教学体会及理论文章进行评估,按一定比例推荐到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委对各推荐的教学体会进行评估,根据教学成效和推广价值评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教师专业发展能力主要根据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 职业能力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 教育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与社区、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能力等。 教学能力:主要考评教师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发校本课程、开设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课程开发的能力等。 教研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道德模范、勤奋好学、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某方面表现突出且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学生。所有评选条件均指2011年以来,评选对象必须符合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的有关要求。 1、必备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在籍共青团员或者保留团籍的党员,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党员须按时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并能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刻苦,学习成绩2010—2011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于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三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标准;2011级学生学习成绩以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成绩为准,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4)2010年以来未受过任何处分。 2、选择条件: (1)道德模范先进个人 ①在见义勇为、自强自立、孝老爱亲、尊师重教等方面模范践行社会美德,深受广大师生好评,在青年学生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较大影响力。 ②长期对口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③发扬优良传统美德,拾金不昧,为他人或集体挽回损失,赢得社会高度赞誉。 ④不顾个人安危,勇于同一切损害公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

⑤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舍生取义,英勇救灾、救人。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公认。 ⑥获省市级及以上“助人为乐标兵”、“诚实守信模范”、“敬老爱老先进个人”、“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备注:上述六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申报此类奖项的先进个人需提供先进事迹或社会高度赞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由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2)勤奋好学先进个人 ①2010—2011学年学习平均学分绩为班级第一名。 ②2010—2011学年平均学分绩为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2011级学生平均学分绩按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成绩计算) ③二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标准,三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标准,或获得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 备注: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3)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①在全国、省部级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省部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 其中各类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科研成果评定包括:“挑战杯”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其它由行业协会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科技竞赛(如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全国交通科技大赛等)、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 ②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③获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④申报个人在校期间具有实际创业经历,2011年内坚持创业并合法经营。 ⑤创业注册资金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上,具有创业经营实体。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 ( 4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二、各项工作积分: 1、教学成绩积分60分:每学期以期末考试绩效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成绩 积分C=A/B*60。(A为个人期末成绩绩效得分;B为全校成绩绩效得分最高分) 2、师德积分10分:每以学期师德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师德得分C=A/B*10。(A为个人学期师德得分;B为全校师德得分最高分) 3、考勤积分10分:(1)全勤得10分(2)请假0.5天扣1分; 1-3天扣2分;3-5天扣5分;5以上天扣10分。(3)缺席1节课扣3分;缺席1天扣7分;缺席1.5天以上扣10分。 4、教学常规积分10分:(1)教师在教学常规检查中,每缺1次教案、听课记录、学生作业各扣2分,不按要求完成的各扣1分。(2)期初(末)没有教学(复习)计划、总结、论文的教师每项扣1分;(3)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中,受到批评的教师、教研组的成员扣3分。教学常规积分为上述各项累计。

安徽地区高级教师评选规范标准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下同)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八条在乡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第九条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正高级教师(略) 第十二条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二、能力条件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优秀个人评选

优秀服务能手评选条件及标准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无不良出勤记录,无惩处、罚记录; 2.服从中心的工作安排,接受上级领导的管理,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各项活动与号召,积极自学物业管理和服务的相关知识; 4.本年内无业主有效投诉,真心诚意未业主排忧解难,获得业主表扬或特殊嘉奖的优先; ?工程部 (1)工作中安全意识较强,严格遵守《安全制度》,所处工作岗位环境无安全隐患;(2)能严格按照岗位工作职责履行护管、维修工作,热爱本职,技术扎实全面,认真钻研技术,维修维护工作做到精益求精; (3)熟悉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基础工程和智能化方面的基本情况; (4)工作认真,尽职尽责,积极维护保养公共设施设备,使其运行正常,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5)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维修及时周到,积极为业主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 ?护管部 (1)热爱本职工作,主动配合本部门和其他部门同事的工作,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努力为业主提高力所能及的服务; (2)按时上岗,认真巡逻,积极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尽好本职工作; (3)着装整齐,姿态良好,精神饱满,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对待业主亲切友好;(4)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相应专业技能,了解小区内及周围区域的公共秩序状况;

贴心小管家评选条件及标准 1.对公司忠诚、尊重领导、服从安排、遵守纪律、团结同事;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无不良出勤记录,无惩处、罚记录; 3.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工作积极,有上进心,有责任感,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集体 观念。主动配合中心的各项工作,做好各项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4.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服务水平,熟知物业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5.对本服务中心基本情况清楚明晰,及时发现隐患与不足,有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6.着装正规,态度亲切,用语文明,服务周到,注重礼仪礼节礼貌,努力为业主提供优质 的服务; 7.完成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收费任务和其它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8.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各项活动与号召,积极自学物业管理和服务的相关知识; 9.本年内无业主有效投诉,真心诚意未业主排忧解难,获得业主表扬或特殊嘉奖的优先;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 称评审标准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试点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学、小学、职(农)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少年宫(少年之家)、儿少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以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第六条晋升职称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教师: (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教师: (一)具备硕士学位; (二)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三)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四)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三)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四)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二)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三)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文明单位和个人评选标准

文明部室条件及评分标准 1、思想建设好(20分) (1)积极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重思想道德建设,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本职业务和现代科技知识,部室学习氛围浓厚,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整体上有明显提高,能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5分) (2)部室领导认真组织好每周半天时间的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有检查,人人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参加医院集中组织学习的到课率在80%以上。(5分) (3)本部室党小组或党员坚持每周组织生活会(每月不少于1次、有记录),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会和党内的其他活动,执行党的决议,服从党的领导,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5分) (4)集体荣誉感强,积极支持并参与群团组织开展活动,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和扶贫帮困、捐赠赈灾、植树造林、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5分) 2、团结状况好(10分) (1)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及时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内部风气正,人心齐,关系融洽。(4分) (2)工作人员精神面貌好,学习上相互促进,工作上相互帮助,生活上相互关心。(3分) (3)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有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争创“五好”;部室领导顾全大局,积极协调好同其他部室的关系,在相关的工作上搞好配合。(3分)

(1)积极参加反腐倡廉教育和普法教育活动,有关的测试和考试参与率达100%。(5分) (2)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防腐拒变,自觉约束8小时工作以外的生活作风,无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无贪污贿赂、无破坏经济秩序、无违反财经纪律、无失职和渎职、无侵犯公民权利、无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包括无公车私开,无用公款支付个人娱乐性活动和上网费用,无吸毒涉黄,无赌博或打牌带彩变相赌博,无下载反动宣传网站,无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等行为。(15分。如发生上述任何一种行为,均否决评先资格) 4、工作作风好(20分) (1)严守工作纪律,无无故迟到早退和窜岗混岗的现象。(3分) (2)工作责任心强,办事效率高,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拖沓,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基层反映的问题不推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3分) (3)医务人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文明行事,礼貌待人,对待患者,做到“门好进、脸好看、病治好”,无有损于医院形象的不良反映。(2分) (4)按原则办事,文明服务,无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8分) (5)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注重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本部室分管的工作底数清、情况明,能为医院党委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2分) (6)谈吐文雅,举止端庄,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办公室内干净整洁,物放有序。(2分)

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试行) 为了进一步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和发挥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 二、评选事项 评选对象是本学年度所有任课教师。评选比例为评选对象总人数的30%。一学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时间是每年8月份。 三、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票否决,不得评优。 1.不服从学校安排,造成学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10天或70节课(一天按7节课计算)、事假累计超5天或35节课(婚丧产等法定假除外)、因旷课造成事故1次、因旷课未造成事故2次、迟到早退累计超20次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言语侮辱学生、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将学生赶出课堂、有偿家教等,社会影响大,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四、评选程序 1.推选“优秀教师”评审小组组成人员。

2.每学年末,在规定时间内,教师就自己政策性加分项向评审小组提供书面佐证材料,不提供的,视为本学年度没有加分项。 3.每年8月,评审小组依据学校各部门、各科组记录和教师个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对每位教师一学年来每项得分进行统计,并向全体教师公示。 4.公示期间,教师对积分有异议,可以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核查,重新统计。 5.公示完毕,根据积分高低、设定比例、一票否决等评选出本学年度“优秀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五、量化标准 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加分项目参加1次加1次分(同1项目/篇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只加最高级别分),上不封顶;扣分项目发现1次扣1次分,上不封顶。 本项所有分值均以一个学期为标准。一学年计算方法为:(上学期积分+下学期积分)÷2。因休产假上满一个学期课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没有上满一个学期课的,不参与评选。 (一)师德师风(10分) 1.政治思想方面(3分) 立场正确,思想纯正,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的,发现1次扣1分,造成影响的,取消评优资格。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分)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 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五年以上;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1)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项目及评奖范围 (一)学院先进班集体(一、二、三年级所有班级); (二)学院十大杰出青年(三年级学生); (三)优秀毕业生(三年级学生); (四)学院十大年度卓越人物(一、二、三年级学生); (五)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一、二年级学生); (六)全面发展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七)品德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八)爱心大使(一、二年级学生); (九)进步突出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十)学业技能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十一)特长和社会活动能力先进个人(一、二年级学生)。 同一学年,个人荣誉称号不能同时享受。 第三条评选标准 (一) 学院先进班集体

推荐比例不超过本系班级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可推荐1个),在校三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班级成员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全班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达70%或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比例高。 2.班风良好,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在综合测评、评奖、评优等中公平、公正、公开,同学无异议。学院举办的活动或部署的工作中,参加人数、获奖人数比例高,成为所在系的典范。班干部和学生党员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组织班级全体成员服务校园或社会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3.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当学年必修课的及格率达80%以上;外语、资格证书等各种等级考试通过率高;班级综合测评中扣分项目等违纪次数每学年合计少于人均0.5次,无受处分的个人。 (二) 学院十大杰出青年 每系(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由学院进行差额评选出结果。要求以下条件符合一大项以上。 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在当学年综合测评中的品德行为测评分不低于85分;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1.企业的基本素质: 2.财务结构:

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所有者权益/ (期末银行贷款余额+期末 票据贴现余额+期末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净额+期末贸易融资净额) *100%??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100%?? 资本固定化比率=非流动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00%?? 3.偿债能力: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100%??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 流动负债合计*100%?? 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与流动负债比率=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 流动负债平均余额*100%?? 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经营性现金净流入/ 流动负债平均余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担保比率=期末未清担保余额/ 所有者权益*100% 4.经营能力:营业收入现金率=营业活动现金流入/ 营业收入*100%?? 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主营业务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期初应收票据余额+期末应收票据余额)/2]?? 存货周转速度=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总资产周转速度二营业(总)收入/[(期初总资产余额+期末总资产余额)/2]?? 商品销售率=(期初库存商品余额+ 本期购入商品额-期末库存商品余额)/(期初库存商品余额+本期购入商品额)?? 出租比率二全年实际出租套数或建筑面积/全年可供出租套数或建筑面积*100%??

5.经营效益: 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收入(或营业总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期初净资产余额+期末净资产余额) /2]*100%??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总资产约+期末总资产余额)/2]*100% 6.发展前景:

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在道德模范、勤奋好学、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某方面表现突出且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学生。所有评选条件均指2012年以来,评选对象必须符合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的有关要求。 1、必备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在籍共青团员或者保留团籍的党员,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党员须按时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并能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刻苦,学习成绩2011—2012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单科绩点不低于1.5(三年级将相应绩点转换为平均学分绩),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三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标准;2012级学生学习成绩以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成绩为准,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单科绩点不低于1.5。 (4)2011年以来未受过任何处分。 2、选择条件: (1)道德模范先进个人 ①在见义勇为、自强自立、孝老爱亲、尊师重教等方面模范践行社会美德,深受广大师生好评,在青年学生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较大影响力。 ②长期对口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③发扬优良传统美德,拾金不昧,为他人或集体挽回损失,赢得社会高度赞誉。 ④不顾个人安危,勇于同一切损害公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1.企业的基本素质:

2.财务结构: 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所有者权益/(期末银行贷款余额+期末票据贴现余额+期末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净额+期末贸易融资净额)*100%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资本固定化比率=非流动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00% 3.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00%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合计*100% 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与流动负债比率=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流动负债平均余额*100% 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经营性现金净流入/流动负债平均余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担保比率=期末未清担保余额/所有者权益*100% 4.经营能力: 营业收入现金率=营业活动现金流入/营业收入*100% 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主营业务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期初应收票据余额+期末应收票据余额)/2] 存货周转速度=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总资产周转速度=营业(总)收入/[(期初总资产余额+期末总资产余额)/2] 商品销售率=(期初库存商品余额+本期购入商品额-期末库存商品余额)/(期初库存商品余额+本期购入商品额) 出租比率=全年实际出租套数或建筑面积/全年可供出租套数或建筑面积*100% 5.经营效益: 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收入(或营业总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期初净资产余额+期末净资产余额)/2]*100%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总资产约+期末总资产余额)/2]*100% 6.发展前景:

教育机构。优秀教师,星级教师,评选细则

恒大教育优秀教师暨星级教师评选细则(试行) 为加强恒大教育师资建设,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家长满意度,恒大教务部特制定以下评选细则。 (一)备课(每条5分,共20分): 1、每周四下午四点前将当周写好的教案表及预备习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里;使用后再把填写完整的教案表及批改后的习题在次周一下午一点前放回原处。 2、备课原则:备教材、备学生、备家长,以学生学习现状为中心,体现针对性,备课内容务必体现“个性化教案”。教案设计精巧、重难点突出,有引导、启发相对详细的过程,或者有相对详细的课后错题记录和分析。 3、教案表格各项内容按规定时间填写齐全,特别是“错题记录”、“作业设置”、“课堂表现”等。 4、教案和习题原则上分开编写。一对一课内外针对性习题尽量不从网上整篇拷贝,提倡手写。习题、测试及时检查、及时批改、及时反馈、及时存档。 (二)上课(每条5分,共20分): 1、严格遵守《恒大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按时上课。普通话教学,语言流利,没有口头语,教态有亲和力、教法有吸引力。 2、上课条理清楚,教学思路清新,不拖泥带水。善于引导、启发,鼓励学生自己动手动脑。不满堂灌,甚至直接告知答案。 3、课堂有应变能力,及时有效地纠正学生上课时的不良表现。 4、按计划完成当堂课的教学任务及每月课时销量,不落课、不拖尾。 (三)教研活动(每条5分,共20分): 1、公开课、业务学习与培训、教材考核等活动按时参加,不迟到(特殊情况务必事先请假),做好记录。 2、按规定时间完成各类资料的编写及校对工作,如:教学分析计划的制定、一对一辅导的月考、TMK资料的编写和校对、摸底测试题编写的批改等。 3、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服从领导安排,调动和调配教学岗位,欣然接受教学工作。 4、公开课积分。(按各听课老师打分的平均分值取得)。 (四)调查走访(每条5分,共20分): 1、所任教的学生反映良好,对老师不排斥。 2、家长满意,无消极因素。 3、同事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团结,和睦相处,不背后拆台。 4、与部门领导配合好,协调好,无异议,有问题及时沟通。 (五)成长与进步(5分+5分+10分=20分): 1、按计划,每周对各教师进行轮流教材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分。 2、按指定的学习任务,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四进行业务学习的笔试,笔试不合格不得分。 3、从工作态度,教学能力,教育成果等方面进步的程度,经过各级领导的综合评估,进行打分。 加分原则: 1、通过转介绍或其它方式增加学员,每增加一个学员加5分。 2、为公司提交创新方案,且被采纳的。每次加5分。 3、有专业教学论文发表或执教对外公开课、教育讲座,且取得较大广告效应的,每次加5分。 扣分条例: 1、不服从安排,工作上我行我素。每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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