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五好教师评选标准

五好教师评选标准

五好教师评选标准
五好教师评选标准

驻市十三中关于开展首届“五好教师”评选活动的

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驿城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要求》,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树立十三中教师的榜样,决定在我校开展首届“五好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五好教师”评选的标准是:(1)师德表现好(20分):工作态度端正,出勤率高(无旷工现象);严守规范,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家长信任,学校放心,学生喜爱;安心乐教,工作负责,不计得失,不讲价钱;(2)教学常规好(20分):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考试等工作量足质优,精益求精;(3)课堂效果好(20分):课堂模式不断创新,教法灵活,驾驭课堂的能力强,学生评价高,任教学科成绩优秀;(4)带头示范好(20分):团结奉献,互相合作,勇挑重担,不甘人后;(5)工作帮带好(20分):以老带新,言行表率。

二、评选办法

1、申报程序:本次评选活动采取教研组推荐,个人撰写事迹材料,不限名额;然后学校评审组根据各项得分汇总情况,评出驻马店市第十三中学首届“五好教师”。

2、评分办法:(1)师德表现好(20分),教师投票:处室主任投票=12:8;(2)教学常规好(20分),由教导处根据平时常规检查评分;(3)课堂效果好(20分),学生评价:教学成绩=6:14;(4)带头示范好(20分),由学校班子成员、教研组长评分;(5)工作帮带好(20分),由青年教师投票评分。

三、推荐及投票时间

即日起开始推荐候选人,撰写事迹材料,六月中旬开始投票,六月底评选结束。

四、表彰奖励

1、每年“教师节”期间表彰本年度“五好教师”;

2、给予“五好教师”一定物质奖励;

3、可作为教师考核、量化、职称晋升依据。

驻马店市第十三中学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优秀教师评选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 ( 4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二、各项工作积分: 1、教学成绩积分60分:每学期以期末考试绩效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成绩 积分C=A/B*60。(A为个人期末成绩绩效得分;B为全校成绩绩效得分最高分) 2、师德积分10分:每以学期师德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师德得分C=A/B*10。(A为个人学期师德得分;B为全校师德得分最高分) 3、考勤积分10分:(1)全勤得10分(2)请假0.5天扣1分; 1-3天扣2分;3-5天扣5分;5以上天扣10分。(3)缺席1节课扣3分;缺席1天扣7分;缺席1.5天以上扣10分。 4、教学常规积分10分:(1)教师在教学常规检查中,每缺1次教案、听课记录、学生作业各扣2分,不按要求完成的各扣1分。(2)期初(末)没有教学(复习)计划、总结、论文的教师每项扣1分;(3)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中,受到批评的教师、教研组的成员扣3分。教学常规积分为上述各项累计。

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016年教师职称改革方案:2016年教师职 称评定标准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三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

名师评选方案

名师评选方案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高坪镇小学首届校级名师评选方案 为了优化我镇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激发教师“自主学习、自我提高”的热情,提高校本教研和课堂教学的实效性,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本学年(2012年10月-2013年7月)学校启动“名师工程”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合格教师为基本目标,以铸造专家型、学者型教师为高级目标,把“名师”工作纳入常规管理。通过“名师”评选活动,为每一位教师搭建一个展示个人才华的平台和发展空间,鼓励教师成名成家,形成我校独特的荣誉奖励体系,逐步规范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引导督促我校每位教师自主成长,追求卓越,并从中锤炼出一批有独特建树的名牌教师,不断扩大学校的办学影响和知名度,以适应学校的发展需要。 二、评选范围 “名师”评选范围为在本镇小学在岗的教师中评选。名师评选比例为在岗教师的15%以内。 三、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教师职业道德,注重业务工作实绩,注重群众公认度,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选程序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同等条件考虑学科均衡,宁缺勿滥,成熟一个是一个。 四、评选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教龄满二年。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情指导青年教师。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3(教育教学质量高。近三年,所教班级的学科成绩突出(名列全县十五名以前),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 4(教育教学能力强,课堂教学水平高。具有自身的教学风格与个性,在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在县局大型教研活动中表现优异。 5(教研能力强。具有强烈的科研意识、浓厚的科研兴趣和强烈的科研参与欲。 6(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优先。 五、评选程序 1(本人申报:各参评教师向学校名师评审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上交有关评选材料。 2(评审考核:学校名师评审领导小组对申报教师上交的有关评选材料进行审核。学校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进行考核,根据评审考核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校级“名师”。 3(结果公示:对正式入选校级“名师”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即为高坪镇小学校级“名师”。 4(以下情形实行一票否决:A、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B、违法乱纪 的;C、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名师”职责

文明教研组文明教师评选细则

“争创文明教研组,争当文明教师”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为进一步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给开发区第一小学将开展“创建文明教研组,争当文明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评选标准 (一)文明教研组标准 1、全组教师教学思想端正,师德师风良好;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素质教育贯彻到教学工作的始终,注重学生多方面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全体教师团结活泼、积极向上,关爱学生,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没有不文明的言行,没有用挖苦、讽刺的语言损伤学生自尊心和学习积极性的现象。 3、认真执行课程计划,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开展校本教研,学科活动课程形式多样并有特色,学科教学质量优良。 4、重视教育科学课题研究工作,广泛开展教学改革,效果较好,有一定的教育科研成果。 5、学科活动成果突出,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并取得良好的成绩。 6、注重学习效益,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没有拖堂现象。 (三)文明教师标准 1、具体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

学校纪律。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3、具体高尚的师德师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爱护学生,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事迹先进,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没有不文明的言行,没有用挖苦、讽刺的语言损伤学生自尊心和学习积极性的行为。 三、评选办法 文明教研组: 1、由学科组长组织教研组全体老师学习“文明教研组标准”,对照分析本教研组情况,决定是否自荐文明教研组申报; 2、由学科组长组织学科组全体老师草拟科组创建文明教研组工作典型事迹,并填写文明教研组推荐申报表,交教导处; 3、教导处收集所有上交的文明教研组推荐申报表,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组长开展评议活动,确定推荐文明教研组名单,填写推荐意见,交学校德育处; 4、学校德育处审查教导处上送文明教研组材料,后进行公示。 文明教师: 1、自荐:由教师本人对照“文明教师标准”,总结个人事迹,填写文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大河塔镇中心小学先进教育 工作者评选标准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彦华 副组长:高军 成员:吉健全邱洪姿双彩凤王进喜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 、评选比例: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6% 。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申报资格。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 5 天以上(含 5 天,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 、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 、公示

教师评比详细标准(3)

(一)名教师评选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学高级职称。获省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至少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两次优秀。 3、近五年内发表市级以上论文2篇,且为所任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省级论文),主持过省、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三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 4、从教以来曾获市级以上评优课一等奖(含市级教学基本功大赛),或省级评优课二等奖。 5、近五年内,在区级以上范围内开设3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6、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2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二)带头人的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教一级以上职称。凡获省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至少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3 、近五年内发表市级及以上论文2篇,主持过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四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 4、从教以来获县、区级评优课一等奖;或县、区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一等奖;或市级评优课二等奖;

5、近五年内,在区级以上范围内开设1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6、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至少担任过1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三)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中教二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教一级以上 职称。获市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3、近五年内发表市级论文1篇;或发表县、区级论文2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 著五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或论文获市级一等奖;或论文获县、区级一等奖2篇。 4、从教以来获县、区级评优课二等奖以上,或获县、区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二等奖以上。 二、职业能力(20分) 职业能力(20分):教育能力和教学能力,由教务处根据日常抽检听课、学生家长代表评议情况进行考核;教研能力,每学期由教师撰写教学体会,对教学工作创新和成效在组内进行讲评,各组对本组教师的教学体会及理论文章进行评估,按一定比例推荐到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委对各推荐的教学体会进行评估,根据教学成效和推广价值评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教师专业发展能力主要根据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 职业能力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 教育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与社区、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能力等。 教学能力:主要考评教师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发校本课程、开设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课程开发的能力等。 教研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

名师评选方案(参考模板)

名师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 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 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名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文明教师评比方案

文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文明单位创建的具体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学校文明校园的常态化、目标化管理,提升文明校园创建水平,学校开展了“文明教师”评比活动。 教师是单位文明活动的主要开展者和执行者,教师的形象决定着学校的形象,所以文明教师的评比,能进一步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单位”的引领示范所用,进一步增强师生文明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人民教师形象,因此根据创建文明单位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班子研究决定,开展“文明教师”评选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文明教师评选活动细则 1、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能积极宣传并认真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2、坚持以“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理念,从师德、专业和身心健康等方面下功夫,加强自身建设。 3、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意识,积极参加互联网+教师专业成长工程的学习和“校本培训”学习,并能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积极主动地进行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传统文化学习,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4、勇于创新,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以问题及

课题的意识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和康复质量。 5、注重个人心理健康卫生,积极进行个人心理干预,保持积极阳光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 6、能根据学校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做到不备课不进教室和个别教学计划的落实,康复教师能做到一人一案,科学育人。 7、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并能认真准备,起到带头作用。 8、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当出现问题时积极和分管领导沟通,不无理取闹。 9、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学校、同事的关系,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弘扬正气。 10、清正廉洁,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不以职谋利,不参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活动,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11、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家庭氛围健康和谐,言谈举止文明,社会、家长、学生评价好。 二、文明教师评选办法 1、学校成立工作小组。根据评比细则计分办法对学校教职工进行评价,以平时和年终两种形式进行综合积分。 平时考核是指科室和个人平时工作的过程考核,包括教学、培训、创建、考勤等各项工作;年终考核结合年度事业单位人员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 ( 4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二、各项工作积分: 1、教学成绩积分60分:每学期以期末考试绩效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成绩 积分C=A/B*60。(A为个人期末成绩绩效得分;B为全校成绩绩效得分最高分) 2、师德积分10分:每以学期师德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师德得分C=A/B*10。(A为个人学期师德得分;B为全校师德得分最高分) 3、考勤积分10分:(1)全勤得10分(2)请假0.5天扣1分; 1-3天扣2分;3-5天扣5分;5以上天扣10分。(3)缺席1节课扣3分;缺席1天扣7分;缺席1.5天以上扣10分。 4、教学常规积分10分:(1)教师在教学常规检查中,每缺1次教案、听课记录、学生作业各扣2分,不按要求完成的各扣1分。(2)期初(末)没有教学(复习)计划、总结、论文的教师每项扣1分;(3)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中,受到批评的教师、教研组的成员扣3分。教学常规积分为上述各项累计。

安徽地区高级教师评选规范标准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下同)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八条在乡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第九条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正高级教师(略) 第十二条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二、能力条件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文明班级的评比细则

文明班级的评比细则 加强班队建设,培养学生文明行为习惯以及竞争意识,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和班级凝聚力,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下文是文明班级评比细则,欢迎阅读! 文明班级评比细则一 指导思想:为加强我校学生在校常规管理工作,促进学生从小养成文明行为习惯,促进班队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经研究,决定通过评比表扬先进,树立榜样。评比方案如下: 一、评比办法: 1.每天由红领巾值日岗的成员在分管老师的带领下根据学 生的表现进行一日常规检查评比打分。 2.每月依据一日常规检查得分的情况以及行政值日检查记 载进行班级考核。 3.学期结束再次进行班级考核,此次考核加入班级内的学生荣誉、学生比赛、班级荣誉、班级得分的甲酚情况,按各班得分由高到低评选“文明班级”,原则上各年级组“文明班级”数为一个。

4.文明班级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有涉及一票否决项目的班级不得被评为“文明班级”。 二、奖励办法: 期末获得“文明班级”称号的班集体,学校将公开表彰、颁发证书,班主任可获得优秀班主任称号并享受一定物质奖励。 三、一票否决:如有以下情况将取消月度文明班级或文明班级的评比资格: 1.班主任未上交每学期一篇班队工作总结、中队工作记载簿或教育随笔、中队主题队会活动方案的。 2.学期内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3.班级内有学生严重破坏公物,造成不良影响的。 4.班主任推委、懈怠部门工作任务,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开展的。 5.班队组织不健全,班规不完善或未能有效执行的,班风不正的(民意测验)。 四、此评比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德育处,未尽事宜,另行规定。文明班级评比细则二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 称评审标准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试点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学、小学、职(农)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少年宫(少年之家)、儿少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以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第六条晋升职称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教师: (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教师: (一)具备硕士学位; (二)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三)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四)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三)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四)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二)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三)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文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淇滨区明达小学“文明教师”评选 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广大教师文明素质,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教师文明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配合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特在全校开展“文明教师”评选活动。 二、活动内容 文明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忠诚于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尊敬领导,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廉洁从教。 4.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热心公益,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评选原则: 1、由参选的文明教师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个人总结,

述职,进行投票选举。广泛宣传文明教师的文明事迹,努力使评选过程成为提高教师文明素质的过程。 2、在学校公众微信群公示,宣传,学校表彰。 3、调入学校工作未满一年者(含见习教师)不参加评选。 4、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乱收费、师德等方面违纪者实行一票否决;病事假超限,有违纪行为给工作带来损失或有较大影响者,取消评选资格。 评选时间:4月14日-4月24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文明教师评选是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是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深化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的有益活动。活动要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坚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 2.力求客观公正。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活动中领导小组和相关负责人、教师要切实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推动活动的有效进行,做好评选、宣传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淇滨区明达小学 2017年4月12日

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试行) 为了进一步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和发挥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 二、评选事项 评选对象是本学年度所有任课教师。评选比例为评选对象总人数的30%。一学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时间是每年8月份。 三、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票否决,不得评优。 1.不服从学校安排,造成学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10天或70节课(一天按7节课计算)、事假累计超5天或35节课(婚丧产等法定假除外)、因旷课造成事故1次、因旷课未造成事故2次、迟到早退累计超20次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言语侮辱学生、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将学生赶出课堂、有偿家教等,社会影响大,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四、评选程序 1.推选“优秀教师”评审小组组成人员。

2.每学年末,在规定时间内,教师就自己政策性加分项向评审小组提供书面佐证材料,不提供的,视为本学年度没有加分项。 3.每年8月,评审小组依据学校各部门、各科组记录和教师个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对每位教师一学年来每项得分进行统计,并向全体教师公示。 4.公示期间,教师对积分有异议,可以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核查,重新统计。 5.公示完毕,根据积分高低、设定比例、一票否决等评选出本学年度“优秀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五、量化标准 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加分项目参加1次加1次分(同1项目/篇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只加最高级别分),上不封顶;扣分项目发现1次扣1次分,上不封顶。 本项所有分值均以一个学期为标准。一学年计算方法为:(上学期积分+下学期积分)÷2。因休产假上满一个学期课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没有上满一个学期课的,不参与评选。 (一)师德师风(10分) 1.政治思想方面(3分) 立场正确,思想纯正,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的,发现1次扣1分,造成影响的,取消评优资格。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分)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 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五年以上;

小学文明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文明教师评选方案 教师是强校之本,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学校把评选“舞钢市实验小学优秀教师”活动作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内容之一,为此,制定本《舞钢市实验小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内容: (一)、师德要求: 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符合学校师德相关要求与学校教育的有关要求作为底线规定,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强调: 1.热爱事业,热爱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工作表现良好。 2.为人师表,严格规范,无违反师德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3.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加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教学业务: 1.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班级规范反映好。

2.积极投身教改实践,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教研活动积极参与,思考有效教学有思路、有实践、有效果。 3.积极申报、承担主题教学任务,认真参与公开课教学或教学交流等各级别的教学任务或活动。在学校课程实践中有成绩、做贡献,得到教研员、教师、学校、以及家长等方面的肯定。 4.有扎实的教学和教研功底:课堂调控有艺术、治学严谨有风格、教学娴熟有特色、勇于创新有思考。 (三)、教学效果: 1.因材施教,注重分类,提高合格,所带班级学生在有教育教学各方面进步。 2.加强指导,减轻过重负担,提高效率,所带班级学生成绩良好。 3.勇于创新,不断进取,形成特色,教学方法,实践效果形成良好的反响。 二、评选对象: 在职在编教工。已被评为2014-2015“两争两创”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操作,民主管理。 2.按程序操作。

亳州市名师评选标准

54 2014年亳州市名师评选标准 市教坛新星评审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不含40周岁),任教五年以上。 4.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二、师德修养 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教育教学教研 近五年以来,教育教学教研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 1.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2.胜任教学工作并在同层次学校班级教学评比中所带班级学生成绩突出。 3.参选者需提交本学年度由学校验证的原始教学设计。 4.参选者均须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能力考核。 5.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优质课评比 - 1 -

或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县级二等奖以上2次(其中一等奖1次)或市级三等奖以上2次(其中二等奖及以上1次)。 四、申报人员品德言行必须堪称师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 1.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 2.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3.搞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4.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市骨干教师评审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具备相应系列的中级教师职务,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具备二级教师职务(原小学一级)。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取得市级“教坛新星”称号,经考核合格。 二、师德修养 - 2 -

教育机构。优秀教师,星级教师,评选细则

恒大教育优秀教师暨星级教师评选细则(试行) 为加强恒大教育师资建设,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家长满意度,恒大教务部特制定以下评选细则。 (一)备课(每条5分,共20分): 1、每周四下午四点前将当周写好的教案表及预备习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里;使用后再把填写完整的教案表及批改后的习题在次周一下午一点前放回原处。 2、备课原则:备教材、备学生、备家长,以学生学习现状为中心,体现针对性,备课内容务必体现“个性化教案”。教案设计精巧、重难点突出,有引导、启发相对详细的过程,或者有相对详细的课后错题记录和分析。 3、教案表格各项内容按规定时间填写齐全,特别是“错题记录”、“作业设置”、“课堂表现”等。 4、教案和习题原则上分开编写。一对一课内外针对性习题尽量不从网上整篇拷贝,提倡手写。习题、测试及时检查、及时批改、及时反馈、及时存档。 (二)上课(每条5分,共20分): 1、严格遵守《恒大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按时上课。普通话教学,语言流利,没有口头语,教态有亲和力、教法有吸引力。 2、上课条理清楚,教学思路清新,不拖泥带水。善于引导、启发,鼓励学生自己动手动脑。不满堂灌,甚至直接告知答案。 3、课堂有应变能力,及时有效地纠正学生上课时的不良表现。 4、按计划完成当堂课的教学任务及每月课时销量,不落课、不拖尾。 (三)教研活动(每条5分,共20分): 1、公开课、业务学习与培训、教材考核等活动按时参加,不迟到(特殊情况务必事先请假),做好记录。 2、按规定时间完成各类资料的编写及校对工作,如:教学分析计划的制定、一对一辅导的月考、TMK资料的编写和校对、摸底测试题编写的批改等。 3、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服从领导安排,调动和调配教学岗位,欣然接受教学工作。 4、公开课积分。(按各听课老师打分的平均分值取得)。 (四)调查走访(每条5分,共20分): 1、所任教的学生反映良好,对老师不排斥。 2、家长满意,无消极因素。 3、同事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团结,和睦相处,不背后拆台。 4、与部门领导配合好,协调好,无异议,有问题及时沟通。 (五)成长与进步(5分+5分+10分=20分): 1、按计划,每周对各教师进行轮流教材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分。 2、按指定的学习任务,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四进行业务学习的笔试,笔试不合格不得分。 3、从工作态度,教学能力,教育成果等方面进步的程度,经过各级领导的综合评估,进行打分。 加分原则: 1、通过转介绍或其它方式增加学员,每增加一个学员加5分。 2、为公司提交创新方案,且被采纳的。每次加5分。 3、有专业教学论文发表或执教对外公开课、教育讲座,且取得较大广告效应的,每次加5分。 扣分条例: 1、不服从安排,工作上我行我素。每次扣10分。

先进教师评选条件

先进教师、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的评选条件为了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提高全体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经学校研究,将先进教师、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评选条件公示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教师、师德标兵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教学成绩先进个人的参评对象为本校教学一线在职专任教师,模范班主任的参评对象为所有班主任。 二、评选标准 1、遵守宪法、法律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能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全面贯彻“两全”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廉洁从教,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

指标分 配 (一)师德标兵、先进教师指标分配如下: 另外:教导处、政教处、后勤处推荐一名先进教师 (二)模范班主任:以学校对班级量化综合考核结果为依据,凡 期末被评为模范班集体的班主任为模范班主任候选人。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师德标兵和先进教师的评选,由教研组长牵头,按照分配 指标和相关评选标准在本组内进行民主推荐。 (二)各类先进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好中 选优的原则,确保评选推荐对象在徳、能、勤、绩等方面具有模范性 和先进性。 (三)初选名单确定后,由校委会结合教师量化考核结果以及日 常工作表现研究决定最终各类先进人选。 (四)表彰奖励在下学期开学典礼上进行。 (五)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各组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 把本组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成绩突出的优秀同志评选出来。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