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按照《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农大校字〔2012〕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费

从2014级新生开始, 就读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学费。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直博生一年级按硕士生标准执行,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生标准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原规定6000元/年执行(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学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范围覆盖包括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非在职(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0元,按月发放。直博生一年级按硕士生资助标准执行,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生按照博士生资助标准执行。研究生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三、学校助学金

从2014级研究生起,由学校出资,面向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根据学位类型按比例设立不同等级的学校助学金。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术学位研究生:

一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对象为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的直博生、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生。

二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资助对象为一年级直博研究生和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三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资助对象为未获得以上学校助学金资助的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对象为被选拔攻读博士,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研究生。

二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资助对象为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三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对象为未获得以上学校助学金资助的硕士研究生。

四、学业奖学金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考虑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情况,按比例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定。参评范围面向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4000元。现阶段获奖比例不低于30%。

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4000元、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元。现阶段获奖比例不低于40%。

一年级直博研究生和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直接获得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学校将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状况、国家拨款、学校财力等实际情况,对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和奖励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逐步提高。

五、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硕士生20000元,奖励人数按国家下达数量执行。评选工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3〕1号)执行。

六、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一般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选拔,学业优秀的留学生可直接参评,博士、硕士研究生共20名,奖励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硕士生6000元。

七、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设立一定数量的助教与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

研究生导师应为所招收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支付助研津贴,博士研究生最低标准为每生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最低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一年级按硕士生资助标准执行,二年级及以后年级按照博士生资助标准执行。具体按学校有关助研津贴的管理政策执行。学校将根据科研经费规模和国家、学校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政策情况调整导师支付助研津贴的最低资助标准。鼓励学院和导师在学校要求的最低资助标准基础上提高研究生助研津贴资助水平。

八、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配套政策

积极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落实国家关于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研究生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通过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综合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面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专题研究项目,或提供实践实习岗位、就职锻炼机会等。

九、附则

1.本办法自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其他关于研究生收费及奖助政策文件中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2.企业或个人出资以教育基金方式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将按照出资人意愿和规定的条件评选,可与上述各项奖助学金重叠发放。

3.就读我校研究生的外国留学生的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发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从中外资助体系看我国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

从中外资助体系看我国研究生资助体系改 革 周琼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工组) 摘要:本文从目前我国实行的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现状出发,通过对比西方发达国家的研究生教育资助体系,分析我国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的特点,总结出我国研究生资助体系的特点及所要遵循的原则。 关键词: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 China []: , . [ ]: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研究生教育的资助体系正随着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深入和研究生教育的规模的扩大发生着巨大变化,从单纯依赖国家的财政往多元化方向过渡;研究生资助体系也影响着研究生培养和我国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活动的开展。年,经教育部批准,全国有所高校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成了近期议论的热点问题,其中重要的方面就是奖助学金政策的改革。研究生资助体系是一个涉及到人事、教学、科研、财务以及研究生培养的系统工程,对研究生资助体系进行研究十分必要。一、中国的资助改革和美国、欧洲等国家的资助体系内容和特点 随着对人才需求的增加,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也一直对研究生资助政策进行调整和改进,以适应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对比欧美发达国家的一些研究生教育资助特点,分析我国资助体系改革的特点,以寻找适合我国研究生教育的资助体系模式。 (一)、美国研究生资助体系的特点 美国研究生资助的特点是伴随着高收费而存在的高资助,资助体系完善,面向全体研究生;多头参与,资助力度大[]。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奖学金种类多、项目全、资助金额大。以哈佛大学为例,哈佛大学研究生院提供全面的资助计划,包括助学金、奖学金、津贴、助教奖学金、助研奖学金、勤工俭学机会、几种类型的贷款,通常情况下,的哈佛大学研究生能够获得来自大学内外的各种资助。在美国,虽然研究生学费主要由个人和家庭承担,但是,

最新整理教育收费管理通知.docx

最新整理教育收费管理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655号 各市州、县(市、区)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收费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根据xxx《关于印发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9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6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减轻学生负担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2、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可收取上述费用外,还可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费(限经省教育厅颁布目录并经省发改委核定价格的课本),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还可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小学1-3年级同步教学实践训练,仍按原规定执行。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校,除可收取上述费用外,还可按规定收取学费和新生入学体检费,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期1000元、800元。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参照执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 省属普通高中涉外办学参照xxx市涉外办学收费标准执行。 行业办学的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标准暂按原批复执行,设三年过渡期,从秋季起按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 职业高中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见附件1)。 4、取消中小学午休住宿费和社会实践活动收费项目,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xxx省物价局、x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x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价教﹝﹞80号)规定执行。取消中小学午休住宿费后,不得强制学生在中午离开学校。 中小学校必须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就读待遇。 二、进一步规范大中专学校收费政策,稳定收费水平 1、我省大中专学校学费以招生批次为分类方式,共分为五大类,即:一本(包括“211工程”学校、列入一本招生的非“211工程”学校)、二本(指未列入一本招生的其他省属本科院校)、三本(指列入三本招生的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普通中专学校(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2、 3、 4、 5、6)。 2、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划分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执行(见附件7)。 3、全省高等教育热门专业(含特色精品专业)学费标准上浮政策:

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

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研究生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院系、导师等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学校、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的责任和权利,努力激发导师、研究生两个主体的能动性,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对研究生的激励与资助作用,着力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第三条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岗位津贴、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组成。学校根据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和财务收支状况,动态调整奖助学金标准。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规定学制年限内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参评部分奖学金。 第五条研究生享受生活津贴和参评奖学金的年限,原则上不超过其规定学制。因各种原因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研究生,不缴纳学费,不享受生活津贴,不参评各类奖学金。第二章学费 第六条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秋季以前入学的研究生仍继续执行原免学费的规定;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学年0.8万元(宗教学专业0.7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宗教学专业0.9万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已有明确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按学校公布的有关标准收取学费;直博生在通过资格考试前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标准缴纳学费,通过资格考试后按博士研究生标准缴纳学费。 第七条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按学年缴纳学费;超出规定学制年限后,按学期缴纳学费(每学年按两学期计算),学期学费为学年学费的一半。 第八条已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在学年中因保留学籍、休学、退学、提前毕业等原因离校的,可申请退还未就读学期的学费。 第三章奖学金 第九条为鼓励研究生潜心向学,学校设立和评选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年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候选人奖学金、相辉奖学金、社会冠名奖学金等奖学金,按学年组织评选。第十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奖励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次。 第十一条优秀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国家财政拨款和学校资金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学校根据各院系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总人数,按博士研究生0.25万元/年、硕士研究生0.2万元/年的生均标准,核拨优秀学业奖学金经费,由院系自行决定评奖比例、等级设置和奖励标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外)学费的20%作为优秀学业奖学金专项资金,由各院系制订评审办法并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学年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国家财政拨款和学校资金设立,用于鼓励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认真完成每一项学业要求。学校根据各院系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人数,按博士研究生0.75万元/年、硕士研究生0.6万元

清华大学研究生资助奖励办法(简) -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清华大学研究生资助奖励办法(简)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统筹利用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充分发挥学校、院系和导师的积极作用,努力争取各方面资源,进一步完善包括学业资助、优秀奖励、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方面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奖助政策对研究生的激励与资助作用,调动研究生从事学习及研究的积极性。 资助奖励体系的基本框架为: 经济资助方案: 类型 A :学校资助(万/年) B :院系资助(万/年) 总收入 (万/年) A1:基本奖助金 A2*2 :校设岗位奖助金(助教、助管) B1:院系奖助金 B2:院系/导师 岗位津贴 学术学位 博士*1 3.3 2.6 ≥1.8 ≥5.1 学术学位硕士 1.4 1.6 ≥0.6 ≥2.0 专业学位硕士 0.6 - 各院系自行确定 *1:未来学者奖学金获得者额外获得未来学者奖学金相应金额。 *2 :研究生若已承担校设岗位A2,则院系资助B 部分不做要求。 以上各类奖助金适用对象: 基本奖助金(A1): 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资助奖励体系 前置奖学体系 经济资助体系 奖励荣誉体系 助困应急体系 未来学者奖学金(资助类) 多样化发展项目(奖励类) 基本资助(资助类) 岗位资助(资助类) 国家奖学金(奖励类) 单项奖学金(奖励类) 贷款(助困) 大病救助(助困)

校设助教助管津贴(A2): 助教岗位:原则上仅限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助管岗位:原则上限于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院系/导师奖助金及岗位津贴(B): 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奖励与助困: 1.学校按照规定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万元、硕士生 2.0万元。 2.学校设立各类研究生前置支持型奖学金和后置奖优型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与特色发展。 3.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学校对遇到临时突发性特殊困难的研究生酌情提供特殊困难补助。学校积极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对入学时遇到临时突发性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绿色通道”。 资助总额限制: 研究生在校期间从学校、院系和导师等不同渠道获得的各类资助(不含奖优助困类资金)总金额博士生每年不得超过9万元,硕士生每年不得超过5万元。 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学金、奖励、助学金、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奖优助困类资金的总金额博士生每年不得超过5万元,硕士生每年不得超过4万元。

小学收费公示制度

小学收费公示制度 篇一:高庙小学收费公示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阜价字文件),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素质报告书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 1 / 8

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篇二:古猗小学收费公示制度2018学年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防止乱收

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制度变迁及原因分析

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制度变迁及原因分析 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先后经历了单轨制、双轨制和并轨制三个阶段,每一阶段的变迁都是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以及利益相关者博弈的结果。“准公共产品论”的传播、教育投资观念的增强、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提出等,是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政策实施的主导性因素,为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政策的实施提供了坚强保障,有利于我国加快研究生教育强国建设步伐。 标签: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制度变迁 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制度是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研究生教育领域的焦点难点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因此,笔者以制度变迁的视角为切入点,对我国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制度变迁进行系统探讨,并对影响因素进行深刻的分析,以期为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一、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历史变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经历从免费到全面收费的制度变迁,大致可分为单轨制(1949—1984 年)、双轨制(1985—2005 年)和并轨制(2006年起)三个阶段。“单轨制”即以单一国家财政模式为基础,通过国家按招生指标下拨培养费建立起的全免费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双轨制”即通过研究生招生机制,将研究生分为“公费生”和“自费生”两大类,“公费生”为全日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不仅免收学费且给予生活补助金;“自费生”为计划内定向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及自筹经费研究生,此类研究生由个人或委托单位不同程度地承担培养成本。“并轨制”就是对所有的研究生均收取学费,先后经历了改革试点期(2006—2013年)和正式实施期(2014年秋季学期起)两个阶段。2009年,我国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中央部(委)属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这些试点为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政策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3年我国印发《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見》,明确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制度正式施行。 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变迁影响因素分析 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制度的变迁是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以及利益相关者博弈的结果,其变迁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一是理论基础因素。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的变迁与“准公共产品论”密不可分,可以说该理论为全面收费政策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研究生教育一方面能为国家提供高层次的人才,促进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另一方面研究生教育仅有部分人才能享有,具有明显的竞争性。故研究生教育无疑具有“准公共

加强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情况汇报-教育公文写作

加强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情况汇报-教育公文写作 加强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情况汇报 教育收费管理一直是我县教育事业一项重要工作。每学期开学前,局领导立即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总结上一学期教育收费存在问题,然后会同有关部门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接着召开中小学校校长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做到工作抓早抓细,形成制度化,使我县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抓汇报,常检查是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主要手段。这次,我们结合潮教通[2011]265号“关于开展2011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局于8月31日至9月8日组织8个检查小组,对全县中小学校教育收费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数及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 3、高中阶段收费管理。 4、是否强制学生乱订教辅资料。 5、是否组织举办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收费。 二、检查形式 1、听汇报。 2、查帐本,看凭证。 3、召开部分师生座谈会。 4、了解部分学生家长。 三、检查情况 1、通过听汇报,查学校财务帐簿,看原始凭证。各单位都能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收费规定,没有发现乱收费现象。高中阶段学校能按饶价[2009]6号文件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做到亮证收费、收费公示,使用财政收费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没有发现违规招收复读生和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没有发现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免费义务教育经费能严格执行规定使用,使用合理。 2、通过了解部分师生和部分学生家长。各单位能严格执行广东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粤价[2009]238号)文件。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都能严格执行以学生自愿、学生家长同意为原则,并落实及时结算,公布收支情况,做到多退少补。也没有发现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生报刊杂志。能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和《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通知》(粤教基通[2010]74号)等文件精神。没违规举办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变相收费。学生家长反映,对我县教育收费还是满意,也得到社会各方面的肯定。 四、存在问题 1、部分基层面上小学校长对教育收费管理观念淡薄,认为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既可为学生家长减少担忧,又能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现在学生家长缴点费还是出得来。 2、有些服务性收费业务性操作违反规定,没按要求执行。例如,向学生收取托管费,必须以学生自愿、家长同意为原则,但有些学校先收费后补办理手续。 五、有关要求 1、继续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教育,使全县中小学校长及全县教职工能充分认识严格收费管理的重要性。 2、对没有按规定要求收取服务性收费的单位,坚决退还学生。 3、今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行为的校长,坚决先免职再处理。 饶平县教育局 2011年9月15日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一、研究生奖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万元每生每年,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每生每年。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经费由国家下达。2018年名额为博士35名,硕士159名。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最高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2000元和18000元。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我校具有中国国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其等级、标准和比例如下: 年级 标准(万元)、等级及比例 硕士博士 一年级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1.2 0.6 1.8 1.2 二三年级 1.2 0.8 0.6 1.8 1.5 1.2 20% 50% 30% 30% 50% 20% (三)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每年评选不超过30名同学,每人奖励人民币8000元。朱敬文特别奖学金:每次评选不超过14名,每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朱敬文普通奖学金:每次评选不超过83名;每人奖励金额为2000元。 二、研究生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我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5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助学金 朱敬文助学金:每次评选不超过50名,金额为2000元。 同曦助学金:面向安徽籍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A级8000元/年、B级4000元/年、C级2000元/年。总计15万元/年。 (三)博士学校助学金 博士学校助学金覆盖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三)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三助”津贴。 (四)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生活有困难或者研究生本人发生突发重病等情况。对于研究生一般困难补助给予500-1000元,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困难补助标准为2000-5000元。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由研究生院(研工部)视实际情况发放。各培养单位可视财力状况,对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五)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注:以上奖助体系实施依据具体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国外高校研究生资助体系及其对地方院校教育管理的启示

国外高校研究生资助体系及其对地方院校教育管理的启示 [摘要]随着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研究生教育逐步实行交费上学,在此形势下如何建立高效完善的研究生资助体系,是研究生培养改革面临的重要课题。而地方院校相比部属高校来说,所面临的压力更大,面临的困难更复杂。文章介绍国外发达国家研究生资助现状,分析其情况并吸取经验,为地方高校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提供了借鉴与启示。 [关键词]研究生资助体系借鉴与启示 近年来,随着研究生规模的扩大,如仅靠国家支持研究生教育已不现实。2006年,国家开始在部属高校中试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收费的同时,通过以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为切入点,实现研究生教育理念的转变和研究生管理体制的根本变化。①在部属高校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背景下,对于没有参加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地方院校而言,面临着诸多压力,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优质生源的快速流失。在此形势下,地方院校如何结合自身情况来提高研究生资助标准、扩大资助覆盖面等,将是地方院校培养机制改革中必须应对的难题。国外发达国家研究生资助体系健全,发挥着促进教育公平、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要作用,分析其情况并吸取经验,对地方高校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提供了借鉴与启示。 一、发达国家的研究生资助体系现状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主编的《国外高等教育调研报告》中,对加拿大、美国、法国等多个发达国家的教育财政分析后指出,不少国家为了增加高等教育入学机会,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资助措施,为学生提供了多种可供选择的资助项目。②而在规定高学费的同时,高资助水平、各级多种资助项目能很好地起到促进教育公平的作用。 (一)美国的研究生资助 美国高校研究生培养是“高收费、高资助”并存的典型,有着完善的资助体系。美国研究生学费由个人和家庭承担,但联邦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私人等都广泛参与,实际上形成了多方参与分担研究生教育成本的局面。③美国的研究生教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它包括了助学金、奖学金以及贷款等多种资助方式。同时还将不同的资助方式进行搭配,以“资助包”的形式提供给学生。 1.研究生资助金。研究生资助金主要是由不同的基金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或其他部门设立,主要是资助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各种生活费用,如研究资助金、岗位津贴资助金等。

紫溪中心小学收费公示制度1.doc

紫溪中心小学收费公示制度1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四、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学校所在地县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五、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省、市、县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督导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六、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七、学校设有监督和举报电话为:4562992

职责类 一、校长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的后勤财务管理工作,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引导后勤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和经费;严肃财经纪律,努力增收节支,对学校的财务开支进行审批检查。 二、总务主任职责 在校长领导下,协助校长分管学校后勤财务工作,是学校后勤财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责任者。 1、协助校长制定各项后勤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制定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2、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遵照勤俭办学的原则,尽可能地利用好有限经费;审核票据;编制学校的经费预算,科学使用经费。 3、负责学校的财产管理。根据教学等方面需要,合理添置、使用和保管学校财产,充分发挥其效益。 4、负责学校的校园建设和校舍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校园建设进行科学规划,进行校舍的建设、使用和维修。搞好绿化、美化,保持校园的整洁,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5、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调查问卷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调查问卷 一、个人信息 1、入学时间: 2、性别: 3、培养类别:1)硕士生 2)博士生 3)硕博连读生 4、就读学院:就读专业: 5、本科所学专业是: 二、学习与科研训练情况 6、您认为您所在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学习: 课程学分要求:很大 [ ] 较大 [ ] 一般 [ ] 较少 [ ] 很少[ ] 课程的知识面:很宽 [ ] 较宽 [ ] 一般 [ ] 较窄 [ ] 很窄[ ] 课程的前沿性:很强 [ ] 较强 [ ] 一般 [ ] 较弱 [ ] 很弱[ ] 7、您认为您所在专业的研究生课程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是 1)讲授式 2)启发式或讨论式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其他 8、课程学习的收获: 1)很大[ ] 2)较大 [ ] 3)一般 [ ] 4)较少 [ ] 5)很少[ ] 若有收获主要体现在: 1)理论和专业知识 2)研究方法 3)实验技能 4)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5)文献阅读与研究论文写作: 6)其他: 对论文研究工作的帮助: 1)很大[ ] 2)较大 [ ] 3)一般 [ ] 4)较少 [ ] 5)很少[ ] 若有帮助主要体现在: 1)理论和专业知识 2)研究方法 3)实验技能 4)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5)文献阅读与研究论文写作: 6)其他: 9、您所在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内容与本科课程的重复性 (1)很多(2)较多(3)较少(4)没有 10、您所在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硕士与博士课程内容的重复性 (1)很多(2)较多(3)较少(4)没有

11、您所在学科是否存在课程合并上课的现象 (1)存在,两门以上(2)存在,一门(3)没有 12、您认为是否有必要在培养方案中列出二级学科经典著作的书目及主要学术期刊名称(1)有必要(2)没必要(3)无所谓 13、目前您接受的是以下哪种指导方式? 1)单一导师制 2)双导师制(正副导师) 3)导师指导小组 4)其他(请注明) 您赞成哪种指导方式? 14、您的导师与您讨论您的学位论文及相关研究工作的频率大约是: 1)每星期交流一次 2)每两星期交流一次 3)每个月交流一次 4)每两个月交流一次 5)很少交流 16、您感到收获较大的培养环节,请排序: 1)培养计划制定 2)课程学习 3)课题研究与科研训练 4)学术交流 5)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教育 6)实践能力培养 7)学位论文开题 8)学位论文答辩 17.您在完成学位论文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是:(限依次选两项) 1)自身知识基础和科研能力的制约 2)研究经费不足 3)实验条件差 4)导师指导不充分 5)研究时间不足 6)缺乏学术交流的氛围 7)其他(请注明):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8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309号)和《山西省定价目录》(晋发改法规发[2018]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不含学前教育)。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第三条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培训费,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营利性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第五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的收费标准,根据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学校发展情况等因素,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一)以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1、本科院校学历教育收费; 2、独立学院学历教育收费; 3、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学校学历教育收费; 4、太原市义务教育学校学历教育收费。 (二)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 自主确定。 第六条政府定价管理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 实行分级管理。制定或调整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省属公办学校参与举办 的民办中小学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由学校向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 出书面申请,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制定或调整市属、县属公办 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太原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历教育收费

北师大研究生奖助体系

北师大研究生奖助 体系

北京师范大学文件 师校发〔〕31号 北京师范大学 关于印发《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从秋季起,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为更好地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根据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级及以后年级的研究生设立奖助体系,并研究制定了《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现予以印发。

9月3日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从秋季起,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根据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级及以后年级的研究生设立奖助体系,以更好地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一、奖助体系的设置原则 1.保障基本生活和奖励优秀并重。助学金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注重公平导向;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或拥有专长、贡献卓著的优秀学生,注重激励功能。奖助结合,做到普惠式补助和激励性奖励并重。 2.鼓励全面发展和鼓励个性创新并重。综合类奖学金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专项类奖学金注重学生某一方面的专长和业绩,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与创新。 3.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并重。奖学金评定坚持把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结合起来,既注重学生在学习、科研和实践环节中的过程表现,也注重学生在科研创新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在国际和全国性比赛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在社会实践中做出的重要贡献。 二、奖助体系的适用对象

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生请假条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请假条 (各学期开学注册、平时请假均使用此请假条) 姓名指导教师 学号专业 请假时间:共天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请假事由: 研究生签字:年月日导师对请假事由是否属实,是否同意请假的意见: 导师签字:年月日学院主管院长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年月日

研究生院意见: 年月日说明:研究生入学、注册、请假管理详见2006年9月《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手册》中“中国农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及“中国农业大学学籍管理注意事项及工作流程”请假条款。 1、请假七天以内,应在注册前经导师同意签字,报学院研究生管理科备案。 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在注册前向导师请假,并由导师在请假条上签字同意意见后,交学院研究生管理科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者返校后(开学二周内)到学院补办注册手续。研究生离校三天以上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三天内可向导师口头请假)。研究生离校不请假(二周)或超过请假时间二周仍不注册者按未注册进入学籍处理程序。 2、请假七天以上时(因事请假每学期累计不超过一个月)应在注册前经导师同意签字,需 经学院主管院长批准,报研究生院学籍办公室备案。 3.请假超过一个月需办休学手续。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外出证明(各学期开学注册、平时导师安排外出实验、调研超一周以上均使用此证明) 姓名指导教师 学号专业

外出实验、调研时间:共天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 事由: 研究生签字:年月日导师对上述事由是否属实,是否同意安排该学生外出实验或调研的意见: 导师签字:年月日学院主管院长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年月日研究生院意见: 年月日

说明:1.导师安排外出实验、调研的研究生(一周以上)向学院研究生管理科提交导师同 意的证明(标明时间、地点)并向研究生院备案。 2. 外出学生返校后需向学院、研究生院提出注册申请。 打卡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全面落实教育收费管理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受教育者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教育收费与财政拨款、学生资助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 《通知》强调,各地出台教育收费政策,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认真履行有关法定程序,把握好政策出台的时机和节奏,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地要调整完善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治理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 《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要坚持公益属性、分类管理,坚持分级审批、属地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完善教育收费政策,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加强教育收费治理。 《意见》强调,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要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民办教育收费分类管理,完善学校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等政策,完善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侨学生收费政策和国际学生收费政策。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教育培养成本调查,规范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加强教育收费治理,要落实教育收费监管责任,完善教育收费治理工作机制,加大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治理基础能力建设。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大研〔2014〕3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 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充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术创造力,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学校制定了《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 2014年1月23日 1

附件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充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术创造力,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 一、奖助对象 除委培以外的四川大学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二、奖助体系的构成与奖助标准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包括助研岗位津贴、助教岗位津贴和助管岗位津贴,奖助标准及相应的奖助比例如下表所示。 2

说明: 1.学业奖学金用于学生的学费补助,具体金额参照各专业学费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学业奖学金上限确定。博士生学业奖学金上限为18000元/年;硕士生学业奖学金一、二等上限为12000元/年,三等奖按半额学费确定,不超过6000元/年。 2.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金额中,一等、二等、三等奖获得者博士生导师承担不少于500元/月×12月。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中,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一等奖获得者研究生导师承担不少于200元/月×12月,二等奖获得者研究生导师承担不少于100元/月×12月。为鼓励研究生更多的参加相关科研工作,导师可在 3

校研字(2014)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

哈尔滨工程大学 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等研究生培养机构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吸引优秀研究生生源,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资助对象 本方案的资助对象为考试方式为免试或统考,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的硕士研究生)。 三、实施方案 (一)实行学费收缴制度 所有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0.8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0.9万元,收费年限以硕士研究生所在专业的学制为准。硕士研究生于每年开学前向学校缴纳当年的全部学费。 (二)奖助政策体系 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等部分组成。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

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国家奖学金名额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分配名额为准,评选办法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助学金 助学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用于资助硕士研究生的部分生活费。助学金资助期限与硕士研究生所在专业的学制相同,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每月500元),按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中央财政拨款和学校自筹资金设立,用于支持硕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业奖学金资助期限与硕士研究生所在专业的学制相同,每年秋季学期一次性发放。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标准见下表。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学校为“985工程”高校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第一学年自动获得一等奖学金,第二学年重新评定其奖学金等级。第三学年的奖学金等级依照第二学年

中学收费公示制度

中学收费公示制度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校园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3、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学校所有的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4、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招生简章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通过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5、在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总务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6、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市物价局、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7、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总务处、财务科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8、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按照《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农大校字〔2012〕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费 从2014级新生开始, 就读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学费。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直博生一年级按硕士生标准执行,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生标准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原规定6000元/年执行(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学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范围覆盖包括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非在职(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0元,按月发放。直博生一年级按硕士生资助标准执行,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生按照博士生资助标准执行。研究生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三、学校助学金 从2014级研究生起,由学校出资,面向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根据学位类型按比例设立不同等级的学校助学金。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术学位研究生: 一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对象为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的直博生、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生。 二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资助对象为一年级直博研究生和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三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资助对象为未获得以上学校助学金资助的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对象为被选拔攻读博士,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研究生。 二等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资助对象为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