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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内阁与英国内阁制的主要区别

明朝内阁与英国内阁制的主要区别

明朝内阁与英国内阁制的主要区别:

(1)性质不同:前者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后者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

(2)权力不同:前者只有提供意见,后来有票拟的权力,但没有决策权和行政权,决策权和行政权掌握在君主手里;后者是直接的权力机构,掌握实际的行政权。

(3)作用不同:前者只是顾问和内侍机构;后者与首相共进退,共同掌握行政权,处理国家大事。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确立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确立 1、“议会至上”和“虚君制” 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又称“责任政府制”或“代议政府制”,处于资产阶级内阁制的较高发展。它主要是指国家垂下机构的核心——内阁,由多数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换言之,“议会至上”或“议会主权”原则是英国内阁制奠定的基石,是与“虚君制”并存的。 英国责任制内阁的形成 1.内阁制的萌芽 第一代立宪君主威廉三世性情刚愎,富于政治和军事才能,起初总想在没有内阁顾问的情况下亲自决断大事。可是当他于1690年夏季率军征伐爱尔兰,又因玛丽女王性格荏弱而难以独掌王权时,便建立了一个9人内阁,襄助女王处理国务。…… 威廉三世在即位后的头几年尽力维持一个兼容两党的混合内阁,企图用扶弱抑强的手段来加强自己的势力。…… 1694年,威廉三世任命辉格党人组成第一个一党内阁时,议会中的多数派是托利党人及其支持者。直到次年大选时,辉格党人才成为议会中席位较多的党派。这就不难看出,辉格党人在1695年的胜利不是他们组阁的原因,而是结果。这种先组织内阁,后得到选民认可的史实,说明当时有内阁而无责任内阁制。而且,不仅1694年内阁是如此组成的。在威廉三世和安妮女王③时期,没有一届内阁是议会直接选举的结果。 通过阅读这条材料,我们可以知道:①1690年,当威廉三世忙于爱尔兰时,他不得不设立内阁,以协助性格荏弱的玛丽女王处理国务。②设立兼容两党的混合内阁,起初是威廉加强王权的重要手段。③1694年,当他任命辉格党人组成第一个一党内阁时,辉格党人并不是议会中的多数派。④1695年,辉格党人的胜利是他们先组织内阁,后得到选民认可的结果。⑤在威廉三世和安妮女王时期,内阁都不是议会直接选举的结果。 从这条材料中,我们还可以得知:①从专制国王或立宪君主的角度看,加强王权都是他们最迫切的主观愿望。②在君主立宪制度下,议会与国王和政府大臣的关系不断发生变化,就为内阁制萌芽奠定了政治基础。③在第一代立宪君主时期,萌芽中的英国内阁制并不是议会直接选举的结果。 2.责任内阁制的完备化 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又称“责任政府制”或“代议政府制”,处于资产阶级内阁制的较高发展阶段。它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构的核心──内阁,由多数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换言之,“议会至上”或“议会主权”原则是英国内阁制奠定的基石,是与“虚君制”①并存的。 随着议会至上原则的确立和虚君制的出现,英国资产阶级内阁制有了长足发展,责任内阁制原则增添了不少新内容。 其一,首相和内阁需从下院多数党中挑选,并依靠其多数优势以保证执政党政策和法令的顺利实行。 其二,所有阁员对政府集体负责,并与首相共进退。

客观评价明朝内阁制与西方内阁制的异同

客观评价明朝内阁制与西方内阁制的异同 我们选择英国来和明朝对照,这个国家是君主立宪政体中比较典型的一个。 明朝的内阁制 明太祖由“胡惟庸案”废除丞相,丞相作为法定中央决策机构不复存在。但由于工作量过于庞大,后又设立殿阁大学士,此乃内阁雏形。最初,殿阁大学士并无实权,只是作为皇帝的智囊团,为皇帝出谋划策。但随后的发展却出乎了朱元璋的意料。1402年,永乐帝正式设立内阁,其后,阁臣势力逐渐膨胀,到了万历初期,更是登峰造极地压制了皇帝。虽然内阁首辅在法律上始终没有得到丞相的地位,但如果这样就认为“内阁是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加强了皇权”否定“内阁”的进步意义是不正确的。内阁可以驳回皇帝旨意,事实上牵制了皇权,这是毋庸置疑的。 再说说明朝内阁的工作流程:皇帝授意——内阁票拟——皇帝(或太监代笔)批红——付诸实施 英国内阁制 准确的说,英国的政治制度应该叫“责任内阁制”或“代议制”。体现的是西方常见的“分权”原则,虽然没有美国的总统制那么明显的三权分立,但事实上至少已经达到了两权分力的程度,即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开。“代议制”起源于18世纪初,由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君主立宪的重要特点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长不是一个人,国王或女王代表国家元首,统而不治,仅作为国家的象征。首相手中握有实权,进行行政管理。 首相由议会中的多数党中产生,然后首相再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组织内阁。首相是内阁的统领者,内阁和首相都对议会负责。议会如果不信任内阁,内阁就要集体辞职。或内阁提请国王解散议会(这个很少见)。 英国内阁的工作流程:内阁提案——议会审批——首相签署——元首颁布 将两者对比,我们发现,在明朝内阁中皇帝可以罢黜或提升阁员,事实上充当了“议会”和“元首”两个角色。而“议会”的公平性代表着社会的民主程度。明朝皇帝

总统制、议会制、内阁制、共和制

民主制、总统制、议会制、内阁制、共和制 1. 民主制是指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制是相对于集权制而言的,区别在于:权力的行使必须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 2. 共和制泛指国家元首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定期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而共和制是相对于君主制而言的,区别在于: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是由选举产生还是世袭 3. 总统制资产阶级共和国以总统为政府首脑的政权组织形式。 4. 议会制资本主义国家以议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政府对议会负责的政治制度。 5. 内阁制又称“责任内阁制”。资本主义国家由内阁总揽最高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议会制共和制与总统制共和制的比较: (1)不同点:第一,元首产生办法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第二,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第三,元首、议会、政府(内阁)三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政府(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及其阁员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如果新议会仍然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必须总辞职。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政府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及其阁员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不向议会负责,也不能解散议会,议会也不能以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只能在总统或政府成员有违法行为时提出弹劾。 (2)共同点:第一,两者都是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第二,两者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都是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

总统制与内阁制区别

总统制与内阁制区别 摘要:总统制政府与内阁制政府比较总统制与内阁制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立法和行政之间的关系上,也就是立法功能和行政功能在制度上相互独立的程度。总统制是种以总统为政府首脑又是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 一、总统制政府与内阁制政府比较 总统制与内阁制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立法和行政之间的关系上,也就是立法功能和行政功能在制度上相互独立的程度。 总统制是一种以总统为政府首脑又是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18世纪末始于美国。在总统制下: 1、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与权力的相互制衡,立法、行政、司法部门相互独立。 2、总统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总统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直接任命并领导政府。政府不由议会中多数党组成,而由在大选中获胜的总统组成,它不对议会负责,只对总统负责,并服从总统决策。 3、议会只是最高立法机关,总统的行政权只受议会立法的制约,议会只能对总统提出弹劾,但无权罢免,不能以不信任案迫使总统和他的部长辞职,也无权解散政府。总统不对议会负责,也无权解散议会,但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可以行使否决权。 4、政府与国会是完全分离的,国会议员不能同时兼任政府职务,政府成员不能出席国会的会议,也不能在国会中提出自己的议案。 5、由于总统所属的政党在议会中可能是少数党,因此,不是以多数党和少数党来区分执政党和反对党,而是哪个党占有总统职位,哪个党就是执政党。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是半总统制共和政体,它在政府制度上既具有总统制特点,又具有内阁制特点,是一种介于总统制和内阁制之间的政府制度。20世纪以来,实行半总统制的国家有7个:魏玛共和国(1919-1923)、芬兰(1919年以后)、奥地利(1929年以后)、爱尔兰(1937年以后)、冰岛(1945年以后)、法国(1962年以后)和葡萄牙(1976年以后)。 这7个国家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奥地利、爱尔兰、冰岛的总统虽然也由普选产生,宪法也赋予他们很大的权力,但他们从未行使过这些权力。 总统制与内阁制区别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或网友分享,学讯网编辑整理- 总统的地位类似于英国的女皇或联邦德国、意大利的总统。这三个国家在法律上是半总统制,实际上是实行内阁制。葡萄牙总统只能在总理提出要求时才能出席内阁会议。芬兰每周两次的内阁例行会议由总理和总统各主持一次。而法国的内阁会议则由总统主持,总统参与政府的全部重要决策。 内阁制是一种内阁(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在内阁制下: 1、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内阁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一个政党组成,或几个政党联合组成。 2、内阁首相(总理)是政府首脑,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他组阁。阁员由首相(总理)提请国家元首任命。 3、国家元首为虚位元首,主要行使礼仪性职权,无实际权力,无实际权力,不负行政责任,元首发布命令或文件必须经内阁首相(总理)和有关阁员的副署才能生效。 4、内阁对议会负集体连带责任,受议会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 5、议会对内阁有不信任投票权。当议会对内阁通过不信任案时,内阁必须总辞职,这是议会控制内阁最重要的手段。内阁有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的权力,这时,需提前举行大选,由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解散议会的权力是内阁对抗议会的法宝。

英国内阁制和美国总统制比较分析

英国内阁制与美国总统制比较分析 顺德一中高中部政治科组周南蓝 《高中实验教材选修3》的专题二、专题三涉及英国内阁制与美国总统制的比较。在教学中,我通过查找资料,对二者的比较形成了以下几点认识,与各位同行交流。 一、混合权力和三权分立:制度间配套运行比较 1.内阁制与立宪君主制——总统制与单一行政首脑制。 内阁制的英国,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相分离。国家元首由世袭的君主担任。国王不掌握实权,对外代表国家,具有政治象征意义,其最突出的贡献是调解政府与议会的冲突,缓解不稳定的政局。首相是政府首脑,有权组织内阁、主持内阁会议、任免内阁与政府的重要官员。 美国实行单一行政首脑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既充当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又拥有一系列的具体行政权力。 2.与不同的选举制度配合。 英国全民性选举只有下议院议员的选举。在特殊情况下,内阁的重要政策或重要议案得不到下议院多数的支持,而内阁又不愿总辞职,首相就会通过提请国王宣布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 三权分立的美国,国会和政府的权力都直接来源于选民,选举制度比较复杂。国会参议院议员由各州选民选举产生,众议院议员由各选区选民选举产生;总统由选民选举出的选举人组成的选举团选出。 3.与不同的政党制度配合。 英国的一党或多数党联盟只要在议会选举中获得简单多数的胜利,就获

得了组阁的权力,获胜的政党领袖担任首相,内阁成员绝大多数来自本党。内阁必须为获得下议院的信任和支持才能维持政策纲领的实行。这样就有了英国政党内部组织结构的制度化:首先,建立了党魁制度。英国两党的领袖在野时,是下议院反对党的领袖,执政时通常就是内阁首相,负责政党内外政策的制定和政党领导人员的任免。其次,创建了督导制度。督导员主要是作为本党的参谋部和情报部,经常向本党领袖汇报工作和情况。 美国的政党最重要的事件就是本党的候选人在总统选举中获胜,由总统组织政府,掌握行政大权。这种政党参政方式决定了美国的政党大多组织松散、纪律松懈。凡是在选举中投票支持某个党的选民就算是该党党员。投票时本党的党员也可以投票支持另一个党的候选人,没有任何纪律约束。 二、历史积淀与精心设计:确立历程比较 英国内阁的前身最早可追溯到诺曼底公爵时的御前会议,这个机构在亨利七世时发展成枢密院。枢密院是中世纪英国最重要的政府机构,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突出地位。都铎王朝时期,枢密院规模扩大。为保证中央政府的工作效率,国王任命若干要员组成枢密院常设核心会议以及常设委员会。枢密院委员会的出现为内阁的萌芽提供了条件。内阁就萌芽于非正式的、完全依附于国王的外交委员会。查理二世时,外交委员会成为中央政府的核心机构。国王秘密召集会议,内情不为外界所知,因此当时被称作密室会议或内阁。 随着君主立宪制的建立,内阁的各常设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初步具备了近代政府各部的基本职能和特征。乔治一世继承王位后,不再出席和主持内阁会议,而是指定一名大臣即后来的首相主持。1721年,沃尔波被

【人民版】历史必修1学案:7.1《英国代议制的确立和完善》知识梳理(含答案)

专题七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确立与发展 【专题概要】 本专题以英、美、法、德四国代议制度的确立和发展为主线,介绍了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进程。 当今资本主义各国国情各异,政体亦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国家权力都掌握在经选举产生的议会手里,此即代议制度。这一制度至今仍显示出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17-19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封建专制制度在资产阶级革命和改革中土崩瓦解,英、法、美、德等一大批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诞生,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为铲除封建专制,实现政治民主化,同旧势力进行了艰苦复杂的斗争,先后建立起资产阶级代议制。 英、法、美、德等国的代议制各有特点,但核心思想是一致的。资产阶级通过设立议会,把国家的立法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并以此来制约君主或总统滥用行政权力,从而通过立法保障资产阶级的利益。这种政治模式有利于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促进资本主义发展。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美国的1787年宪法、法国的共和制度和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与发展,促进了世界历史的发展。 一英国代议制的确立和完善 【课程标准】 (1)了解《权利法案》制定和责任制内阁形成的史实,理解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特点。【考试说明】 (1)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权利法案》的制定、责任制内阁的形成、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知识梳理】 一、含义:君主立宪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用宪法限制君主权力的政治制度,一切都要由法律决定,君主没有实权,而且本身也要遵循法律。 二、背景:“光荣革命” 1、原因 (1)根本原因:新航路开辟后,英国资本主义经济进一步发展起来,资产阶级和具有资产阶级倾向的新贵族形成并壮大起来,他们要求分享政治权利,建立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政治统治。 (2)直接原因:17世纪以来,斯图亚特王朝国王宣扬“君权神授”,与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矛盾日益尖锐,终于在1640年引发了资产阶级革命。 2、领导阶级:资产阶级与新贵族 3、时间:1640~1688年 4、过程 ①第一阶段:1640年革命爆发,此后,一度建立共和国(1649~1660年),但期间曾出现克伦威尔的“护国主”军事专制独裁统治(1653~1658年)。 ②第二阶段: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1660-1688),国王查理二世与詹姆士二世实行反对英国国教和恢复天主教的宗教政策,违背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意愿,丧失了人心。 ③第三阶段:结束——“光荣革命”。 1688年,议会军队邀请詹姆士二世的女婿,即信奉新教的荷兰执政威廉三世成为英国国王,詹姆士二世逃亡法国。这次不流血的宫廷政变被英国历史学家称为“光荣革命”,它标志着英

法国半总统制与美国总统制比较分析

法国半总统制与美国总统制比较分析 当代西方,就政治体制而言,西方所有国家都是实行议会民主、多党制和三权分立的制度。但在具体的组织方式上不同国家又各有自己的特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美国的总统制模式和法国的半总统制模式以及英国、德国的议会内阁制模式,而这些国家均以自己的形式进行着良好的运转。下面我就法国的半总统制与美国的总统制不同的现象进行浅近的比较分析,并探究形成这种现状的产生原因。 (一)比较美国总统制和法国半总统制异同 总统制与半总统制,二者仅仅相差一个“半”字,但总统拥有的权利却有很大的不同,法国的半总统制究竟与美国的总统制有怎样的不同,我就总统的产生方式、总统与内阁的关系、总统与议会的关系三个方面对美国总统与法国总统之间的权力差别进行了比较 1、总统的产生方式 两国总统都由选民选举产生,都不受议会的限制,其权力都来自于人民,尽管美国总统仍然是间接选举。但是从宪政制度上,法国总统的地位是高于三权之上的,而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但受到其他两权的制约。所以总体看来,美国总统地位不如法国总统的地位高。 2、总统与内阁的关系。 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这是总统制的一个重要特征。美国总统不仅享有任命权,而且享有免职权。内阁只是辅助总统做出决定的集团顾问。 法国总统可以根据总理的提议任免政府其他成员。另外,法国总统还负责主持内阁部长会议,而部长会议不采取投票表决,主要是为总统提供咨询,对国内外的重大事件做出评论。 由此看来,法国总统的权力和美国总统不相上下。然而,法国毕竟存在一个政府首脑——总理,总统一般都要任命议会多数派的人为总理,使得总统的权力受到很大的限制。 3、总统与议会的关系 虽然美总统的权力不断膨胀,但是其与议会之间仍然是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关系。而法国则不同,法国总统在这方面有着美国总统无法匹敌的权力。 法国总统对外代表国家,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他有一系列的外交权力。总统在行使外交权和国防权时,一般具有排他性。而美国总统的这些权力,多半要经国会通过才能生效。 法国总统权力中,美国总统决不可比的一点表现在法国宪法规定总统可以任何原因解散国民议会,不需要任何人的副署。所谓同总理和两院议长磋商,通常仅仅是一个形式而已。所以这项权利可以制约议会,而且确确实实将总统置于了三权之上。 综合以上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从总体上来说法国总统的宪法权力和实际权力都要大于美国总统。但是在行政权力方面,美国总统要大于法国总统。因为美国宪法明确规定总统享有行政权,总统直接组织政府并行使行政权,这就要比法国总统通过总理行使行政权更直接。在于议会的关系方面,法国总统的权力就要远远大于美国总统。法国总统不仅在宪法地位上高于议会,而且拥有提交公民投票权。 一个国家的究竟确立何种政治体制,沿着怎样的方向发展下去,并不是少数统治者能够主观决定的,正是一个国家特殊的历史条件、政治经济文化情况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因素早就,是国家本身及其国民共同的选择。各种政体均有其利弊,没有必要崇洋媚外,在中国,我们特殊的历史、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我们选择社会主义道路,说明它是最适合我们的,一路上会有荆棘有迷雾,但我们应该而且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总统制和内阁制的比较

简要比较总统制和内阁制的异同 (一)政府产生的方式不同 采用内阁制的国家,其政府首脑一般是多数党的领袖担任,其内阁成员由首相提出并任命。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总统挑选政府人员,由参议院批准。 (二)政府与议会的政党关系不同 采用内阁制的国家,内阁首相既然是议会中多数党的领袖,因此,执政党的政策总是得到本党议员的支持。在美国,总统所领导的党不一定在参众两院中成为多数党。 (三)政府对议会的责任不同 采用内阁制的国家,内阁掌握行政大权,制定一切内外政策并向议会负责,它有责任答复议员的咨询,解释政府的政策。而采用总统制的国家,政府便不对议会负责,只对选民负责。在美国,国会和政府彼此分立,各有宪法规定的任期,各司其职。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但选民不能罢免总统。国会无权将总统免职,除非众议院因总统犯罪而对他提出弹幼,并经参议院审判定罪。 (四)议会有无不信任投票权不同 在内阁制下,议会对于政府有不信任投票权。在英国,如果反对党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并且获得通过,政府必须下台。在总统制的国家,议会除拥有弹劫权外,不能以不信任案的方式迫使总统辞职。弹幼是对总统违法犯罪的审查和追

究,并不涉及政府政策的正确与否。它和内阁制的国家由于议会对政府执行的政策不满而提出不信任投票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五)有无解散议会权力不同 在内阁制下,内阁可以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大选。作为在议会通过不信任案时而同议会相对抗的手段,执政党可以在它认为有利的时机宣布实行大选,从而使在野党处于不利的地位。在总统制下,总统没有这个权力。 (六)元首发布命令是否必须副署不同 在英国,国家元首虚有其位,他在履行宪法规定的职责时,必须有首相或部长、大臣副署,才能有法律效力。在美国,总统发布命令不必经过副署,总统的决定由总统自己负责。 (七)政府决定政策的方式不同 在内阁制下,政府决策由内阁会议决定。在英国,重大政策问题一般都是由内阁会议讨论,首相主持内阁会议,并对讨论作总结发言,他的总结发言就是最后的决策。在总统制下,内阁成员都是总统的下属,政府的政策由总统决定。 (八)议员能否兼任政府阁员不同 在内阁制下,议员可兼任内阁的阁员,政府可以直接向议会提出议案。在总统制下的国会议员不可兼任政府的阁员,内阁成员也不得出席议会会议。

明代内阁与中央政权体制演变的互动关系_吴建军

收稿日期:2005-03-05 作者简介:吴建军(1967-),男,河南荥阳人,郑州大学讲师。  第39卷 第3期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5月 Vol .39 No .3 J 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May 2006  明代内阁与中央政权体制演变的互动关系 吴建军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摘 要:明王朝出于加强专制皇权的需要废除了丞相制度,从而导致中央行政中枢体制的严重失衡。为了巩固统治和完善封建官僚体制,内阁开始崛起并逐渐成为明朝政治舞台上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从内阁的兴衰及其权势的变化看,它完全依顺于皇权,其政治功能是皇权的外延与扩 张。内阁大学士参与中枢决策,故而阁权在国家权力体制运作中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决策权,但这并未抑制住皇权的恶性膨胀。 关键词:明代;内阁制度;中央政权体制;君权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6)03-0112-04 明代内阁制度的创建是中央集权即皇权高度集 中的物化表现。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后,在皇帝与官僚集团之间出现了一个链接断层。因个人能力及精力所限,皇帝事必躬亲地履行全部统治职能是不现实的,为了构建完善的统治体系,朱元璋的继承者组建内阁作为其辅助力量,并使之成为皇帝专制独裁的有力工具。同时,明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君权膨胀的顶峰,因此明代中央政权体制也就围绕着加强皇权、加强中央对全国各级各部门的控制而不断演变。与此相适应,明代内阁制度也随着君权的高度强化经历了一个形成、发展的过程。目前有关明代的内阁制度、监阁与相权等问题学术界已有不同程度的涉及,但关于内阁职权的变革与明中央政权体制之间的关系问题未见有系统而全面的研究,故本文将以不同时期中央政权体制的演变以及由此带来内阁体制、职责的变动为切入点,来探究内阁与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政权体制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原因。 1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中央政权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就是宰相制度的废除。明初曾沿用元制,以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设左右丞相总领政务。以前史为鉴,朱元璋深以相权为患,为了巩固皇权,他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胡惟庸案为契机,“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亲 理万机,“自操威柄”[1]( 卷72《职官志》)。他晚年还敕谕群臣,“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 立者,论以极刑”[2]( 卷6)。至此,推行千年的宰相制度终于寿终正寝,皇权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但 朱元璋在庞大的官僚机器面前,在繁杂的政务压力下很快就表现得力不从心、不胜其劳。据给事中张文辅所言,明太祖朱元璋可谓日理万机,“自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札凡一千六 百六十,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事”[3]( 卷165)。他平均每天须处理政事420余件,负担如此沉重的工作,尽管“高皇帝鸡鸣而起,昧爽而朝,未日出而临百官”[1](卷162《尹昌隆传》),但政务处置仍难免有失当之处,以致明太祖“每多自诲之时,辄有无及之叹”。由此可见,废除丞相制度虽然达到了集权于君主一人的目的,但同时也带来了中枢机构行政效能下降的问题。为了确保封建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朱元璋相继设立了四辅官与殿阁大学士,试图填补宰相消失后留下的空白。结果四辅官若昙花一现,殿阁大学士却逐步形成规模,其“备顾问”的职掌为后世的大学士所继承,并渐次向“预机务”转变。这个阶段,可以看作是内阁制度的萌发期。 建文四年(1402年)六月,燕王朱棣即位之后,为了解决中央政权体制中强化君主集权与行政效能下降之间的矛盾,开始采取一种渐进的过渡形式以修正其父所订的中央辅政体制。他“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参预机务。阁臣之预机务自此始”[1](卷72《职官志》)。金幼孜、胡俨等人同入直,预机务,谓之内阁。内阁之名及参预机务,也自此始。《明史》对内阁的解释为:“以其授餐大内,常侍天子 · 112·

总统制与内阁制区别审批稿

总统制与内阁制区别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一、总统制政府与内阁制政府比较 总统制与内阁制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立法和行政之间的关系上,也就是立法功能和行政功能在制度上相互独立的程度。 总统制是一种以总统为政府首脑又是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18世纪末始于美国。在总统制下: 1、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与权力的相互制衡,立法、行政、司法部门相互独立。 2、总统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总统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直接任命并领导政府。政府不由议会中多数党组成,而由在大选中获胜的总统组成,它不对议会负责,只对总统负责,并服从总统决策。 3、议会只是最高立法机关,总统的行政权只受议会立法的制约,议会只能对总统提出弹劾,但无权罢免,不能以不信任案迫使总统和他的部长辞职,也无权解散政府。总统不对议会负责,也无权解散议会,但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可以行使否决权。 4、政府与国会是完全分离的,国会议员不能同时兼任政府职务,政府成员不能出席国会的会议,也不能在国会中提出自己的议案。 5、由于总统所属的政党在议会中可能是少数党,因此,不是以多数党和少数党来区分执政党和反对党,而是哪个党占有总统职位,哪个党就是执政党。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是半总统制共和政体,它在政府制度上既具有总统制特点,又具有内阁制特点,是一种介于总统制和内阁制之间的政府制度。20世纪以来,实行半总统制的国家有7个:魏玛共和国(1919-1923)、芬兰

(1919年以后)、奥地利(1929年以后)、爱尔兰(1937年以后)、冰岛(1945年以后)、法国(1962年以后)和葡萄牙(1976年以后)。 这7个国家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奥地利、爱尔兰、冰岛的总统虽然也由普选产生,宪法也赋予他们很大的权力,但他们从未行使过这些权力。总统的地位类似于英国的女皇或联邦德国、意大利的总统。这三个国家在法律上是半总统制,实际上是实行内阁制。葡萄牙总统只能在总理提出要求时才能出席内阁会议。芬兰每周两次的内阁例行会议由总理和总统各主持一次。而法国的内阁会议则由总统主持,总统参与政府的全部重要决策。 内阁制是一种内阁(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在内阁制下: 1、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内阁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一个政党组成,或几个政党联合组成。 2、内阁首相(总理)是政府首脑,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他组阁。阁员由首相(总理)提请国家元首任命。 3、国家元首为虚位元首,主要行使礼仪性职权,无实际权力,无实际权力,不负行政责任,元首发布命令或文件必须经内阁首相(总理)和有关阁员的副署才能生效。 4、内阁对议会负集体连带责任,受议会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 5、议会对内阁有不信任投票权。当议会对内阁通过不信任案时,内阁必须总辞职,这是议会控制内阁最重要的手段。内阁有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的权力,这时,需提前举行大选,由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解散议会的权力是内阁对抗议会的法宝。 6、内阁与议会虽为不同的国家机关,但实际上是结合在一起的,内阁成员通常必须同时是议会议员,他们既在政府担任行政工作,又在议会参与立法工作,以利于加强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联系。议会的一切重要法律提案都来自于内阁。 7、内阁一般不进行表决,首相(总理)在内阁会议上起主导作用,当出现意见分歧时,以首相(总理)的意见为准。首相(总理)的地位和作用与阁员并不是平等的。 联邦德国是内阁制共和政体国家,它具有内阁制政府的共同特点,但与其他内阁制国家又有不同之处。首先,联邦德国总理是联邦议院唯一由选举产生的领导人,只有总理才得到选举的认可。而英国首相则不同,下院多数党领袖自然为首相。其次,联邦德国由总理一人对议会负责,而不是内阁对议会负连带责任。再次,联邦议院如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必须先期选出继任联邦总理,才能请求联邦总统罢免现任联邦总理。如果联邦总理提出的信任案未能在议会中获得通过,联邦总统可以应联邦总理的请求,在三周内解散联邦议会,但在解散议会之前,议会可以选出继任总理。 从政党的角度来分析,在西方的内阁制国家中有着各种不同的类型。联邦德国、奥地利是以两党制为基础的内阁制国家。1949年9月至1966年10月、1982年10月至今,联邦德国由基民盟和基社盟与一个关键性的小党(自民党)组成联合内阁。1969年10月至1982年10月由社民党与自民党联合组阁。法国、瑞典、丹麦和挪威等国都是多党制的内阁制国家。在法国,自1958年第五共和国成立后的20多年内,保卫共和联盟连续16年在议会和政府中占据领导地位,确保了政局的稳定。瑞典、丹麦和挪威都是四党制;保守党、自由党、社会党和农民党,一般社会党占优势。 从实践看,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的权力都很大,尽管实行分权制衡原则,但在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下,总统不断扩大自己的权力,美国的情况不必多言,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总统权力的大大加强已成为第五共和国政治体制最显著的特征。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则相反,国家元首均为虚位元首,实权掌握在首相(总理)手中,首相(总理)被

责任内阁制

责任内阁制讲课稿 2012年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登基60周年。如今已86岁高龄的伊丽莎白是自“征服者”威廉以来英国的第6位女王、第42位国王。60年间,从丘吉尔、撒切尔夫人、布莱尔到卡梅伦,英国先后有13位首相为她效命。有人说开玩笑说,这叫“铁打的女王流水的首相”。但在英国,女王与首相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呢,那在议会主权的英国政体中,议会与首相是什么关系呢?在今天讲课的就开始,我就留下一个疑问,在英国,首相与国王与议会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呢?三者在英国的国家机器中到底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希望在我讲完课后,大家能得到一个清晰明确的答案。 说到首相,必须提到内阁,首相是内阁的首脑,让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内阁制的缘起。 “光荣革命后,随着君主立宪制的建立,议会和国王和政府大臣的关系发生重要的变化,从而为内阁制的萌芽提供了政治前提。十八世纪初,内阁还不是一个法定组织,他是由少数大臣参加的由国王在秘密小房间召开的一种会议,内阁也没有掌握太大的权力,说成是国王的保姆或管家比较贴切,这时的内阁只是处于萌芽状态。说到英国内阁制的形成,不得不提到一个人,那就是罗伯特·沃波尔。他是十八世纪前期英国著名国务活动家,出身乡绅地主家庭,他于1701年进入下院,开始了他漫长的政治生涯,因为其出色的个人才能,手腕与魅力,他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位也是任期最久的首相。(沃波尔当时担任的是财政大臣的职务,”首相这一称号是在1937年的《国王的大臣法》后,才被正式定下).由于沃波尔在任时的两位国王对英国政务不感兴趣,把许多重要事务都交个沃波尔处理,这样造成的结果便是:国王在政府中的作用明显减弱,大权在握的沃波尔成为政府的实际首脑,。1739年英国对西班牙战争失败,导致沃波尔在1742年遭到议会的多次否决后,被迫辞职。,沃波尔遭到议会否决自动辞职被当做英国内阁制形成的标志。从沃波尔下台到十九世纪最初30年,英国内阁制持续而缓慢的发展着。

试比较明朝的内阁制与西方的内阁制度的差异

试比较明朝的内阁制与西方的内阁制度的差异 与万二同时代的沈万三就没那么乖巧、幸运了。朱元璋惦记上了他的“聚宝盆”,修 筑南京城墙时,沈万三慷慨截囊,先资助了白银一万三千两;工程超支后,又追加了一万 三千两。皇帝仍然不买帐,逼他献出聚宝盆,沈万三摇头了,把家财深埋在苏州周庄的地下,夹起聚宝盆远遁他乡。最后还是落到了朱元璋手里,没有杀,远远地发配到云南充军 去了。《周庄镇志》记载: 东晋统治南方的时候,我国的北方和西南地区先后出现过十几个少数民族割据政权, 史称这一时期为“十六国”。此后,439-581年,大约与南朝同一时期,我国北方先后出 现少数民族建立的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5个政权,历史上称为北朝。北朝与南 朝长期对峙,合称南北朝。 明穆宗,这小子得批评下,就知道后宫淫乱,连个诗都没留下,关键是人家有厉害的 管家啊,徐阶、高拱、张居正。。。。。 2020年西藏一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9月23日,通过资格 初审并已交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内阁作为政府机构始于英国,是由英国国王的最高咨询机关——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 变而来的。以后为许多国家采用。内阁制的内阁是以议会为基础产生的,内阁首相通常由 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 告工作,首相(或总理)是内阁政府首脑。国家元首对内对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并无实际 行政权力,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全权负责。 军队土地流失的最大危害,就是大量士兵流离失所,或者沦为军官家里的佃农。有的 无地士兵为了活路,不得不给权贵家当杂役、奴仆,到了嘉靖朝中期,甚至达官贵人家修 楼盖庙,也就直接调部队当苦力,保卫大明江山的百万雄兵,就这样沦为了苦役、杂役、 佃农。这样的军队要战斗力,显然不可能。结果,就有了明军战场上屡战屡败的情景。 由此可见明朝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而西方内 阁是权力民主的象征,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力,并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 王熙凤说过,“大有大的难处”,皇帝作为天下第一家,自然难处也最大。后宫人员多,靠吃“大锅饭”,无节制地花销,再厚的底子也受不了,必须引入“工资”制,在清朝,那不叫工资,叫宫份。宫份是多少呢?分不同等级,据档案记载,皇太后年金二十两、银两千两,皇后年银一千两。少得可怜。除了现金,还有实物工资,比如皇后每年可得大 卷江2匹、妆缎4匹、倭缎4匹等布料,此外还有棉花40斤、里貂皮40张、乌拉貂皮50张等,非常具体。最神奇的是,皇后每日发猪肉16斤、羊肉一盘、小牲口2只,连萝卜、白菜给多少,都有明文规定。

英国责任内阁制

英国责任内阁制 英国的内阁制度起源于都铎王朝时期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从16世纪初直到18世纪初,内阁制依然处于萌芽状态。18世纪早期英王乔治一世统治时(在“历史纵横”栏内了解乔治一世及首开英国内阁制的先声),由下院多数党领袖(当时是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这形成了一种政治惯例,首开了英国内阁制的先声。18世纪初期,辉格党在英国政坛日益占有优势,实际掌握了政权,国王的主要咨询机构逐渐发展成内阁。辉格党领袖华尔波尔实际上是英国第一任内阁首相(在“历史纵横”栏内了解华尔波尔及英国的内阁制开始形成,并逐渐向责任制内阁的方向发展),英国的内阁制开始形成。18世纪后期和19世纪上半期,英国的责任制内阁进一步完善。这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政治的最终确立。 目录 1定义 2形成发展 ?权力分配 ?内阁成员组成 3主要作用 4制衡特点 ?内阁集体负责制 ?个人负责制 ?内阁与下院互相牵制 5发展趋势 ?两种趋势 ?具体表现 1定义 内阁,英文为“cabinet”,原意是密室。18世纪以前,英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枢密院。 查理二世时期,只召集少数重要人物在自己的密室(cabinet)开会,商讨国家大事,这是英国现代内阁的起源。 责任内阁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

织形式。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故又称议会内阁制。 责任内阁制以议会(国会)为权力核心,行政系统受议会的节制,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政府(内阁)则对议会负责。而且不同于总统制的制衡(check and balances)理念,议会内阁制的基本原则是责任政府(responsible government)对议会负责,不但个别之阁员需对议会负责,内阁整体亦需对议会负责。如果议会对某位阁员或整体内阁不信任,个别阁员或整体内阁便需要辞职以示负责。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处于内阁制发展的较高级阶段。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构的核心——内阁由多数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宪政制度。 2形成发展 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威廉三世逐步退出内阁。1714年,安妮女王去世,根据《王位继承法》,由德国的汉诺威选帝侯继承王位,即乔治一世。由于不懂英语,逐渐对参加内阁会议失去兴趣,于是很少出席会议,甚至不出席会议而让大臣们去料理国事。于是大臣们有事就自己商定对策,然后提交给国王审定。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成为英国第一任内阁首相,主持内阁会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内阁制正式形成。 1742年,首相罗伯特·沃尔伯失去下院多数的信任,被迫率内阁全体辞职。此后,“内阁失去下院多数信任必须辞职”成为一种不成文的制度。1784年,小威廉·庇特试图通过改革来抑制国王(乔治三世)专权倾向抬头,而当时有不少议员被国王收买,庇特下令解散下院重新选举议会,他的改革得到新议会的大力支持,庇特得以继续主持内阁17年。由此形成惯例:内阁失去下院多数议员信任,可解散下院重新选举,若新议会支持内阁,则内阁继续执政,否则必须辞职,由下院多数派去组阁。由此,形成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责任内阁制。 长期以来,自由和民主一直是人类追求的一种理想。从内阁制度的起源到责任制内阁进一步完善经历了三个多世纪,这说明人类文明的创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时说明文明的脚步也是不可阻挡的。 权力分配 1内阁既参与立法,又负责行政,实际控制着下院立法程序,控制着下院及其决策权,宣布提前大选权等,实际上使议会和君主都从属于自己,从而操控着立法权。 2 首相是内阁政府首脑,主持内阁会议,总揽政务,拥有任免内阁成员和所有政府高 级官员的权力,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重大方针政策。由于各国的情况不同,宪法赋予首相(或总理)的权力大小也不尽相同。

议会制共和制与总统制共和制的异同

议会制共和制与总统制共和制的比较: (1)不同点:第一,元首产生办法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第二,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上表)。第三,元首、议会、政府(内阁)三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政府(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及其阁员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89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如果新议会仍然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必须总辞职。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政府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及其阁员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不向议会负责,也不能解散议会,议会也不能以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只能在总统或政府成员有违法行为时提出弹劾。 (2)共同点:第一,两者都是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第二,两者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都是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1)不同点:A、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是以议会作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则是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其权力由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B、产生的条件不同。前者是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结果,而后者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相互妥协的结果。 C、前者不设君主,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有一定的任期。后者设有君主,并且是世袭的,没有任期。 3.相同点:A、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政体)。B、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的,都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C、都设有议会,议会在国家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等,政府(内阁)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D、一般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E、都是由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并反映这一性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高考历史真题与调研题组 明朝废丞相设内阁

考点6 明朝废丞相设内阁 【高考题组】 一、选择题 2014年题组 1.(2014·广东文综·14)中国古代有这样一类官员,他们充当皇帝私人顾问,其权力来自与皇帝的私人关系。属于这类官员的有() A.秦朝御史大夫B.汉朝丞相 C.唐朝六部尚书D.明朝内阁大学士 【考点】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内阁制 【解析】秦朝御史大夫位列三公,是正式和法定的官职,与题干信息“皇帝私人顾问”“权力来自与皇帝的私人关系”不符,故A项错误;汉朝丞相是三公之首,也是正式和法定的官职,与题干信息“皇帝私人顾问”“权力来自与皇帝的私人关系”不符,故B项错误;唐朝的三省六部是国家的正式和法定官僚机构,与题干信息“皇帝私人顾问”“权力来自与皇帝的私人关系”不符,故C项错误;“皇帝私人顾问”“权力来自与皇帝的私人关系”表明其地位不是法定的,其权力来自皇帝的宠幸,这与明朝内阁的地位相符,故D项正确。 【答案】D 2.(2014·全国新课标卷Ⅱ文综·27)明初废丞相、设顾问性质的内阁大学士,严防权臣乱政。 明中后期严嵩、张居正等内阁首辅操纵朝政,权倾一时。这表明() A.皇权渐趋衰弱B.君主集权加强 C.内阁取代六部D.首辅权力失控 【考点】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明代内阁制 【解析】结合史实可知废丞相,设内阁制的实质是君主专制强化,内阁不会削弱皇权,故A项错误;结合史实可知内阁不是法定行政机构,其权力来源于皇帝的信任,即使内阁首辅操纵朝政也不会影响皇权,故B项正确;题干没有提及内阁取代六部,故C项错误;内阁只是参与国家大政的顾问机构,内阁首辅操纵朝政也是受控于皇帝的,不会有失控局面,故D项错误。 【答案】B 3.(2014·全国大纲卷·14)明成祖朱棣设立内阁,后来内阁首辅“俨然汉唐宰辅”。明代内阁与唐代宰相的相同之处是() A.均能独立处理政务B.均辅助皇帝处理政务 C.都拥有官吏任免权D.都直接管理地方政务

第2课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形成-选修二

第2课英国责任制内阁的形成 【基础探究导读】 一、英国责任制内阁的形成 1、形成过程 (1)萌芽 ①16世纪初,枢密院正式成立,是代表英王权力的最高行政机关。 ②17世纪后期,英王召集外交委员会的部分亲信,共商国是。 ③18世纪初,国王还有权任免大臣。 (2)形成 ①自18世纪早期,英王不再参加内阁会议,而是指定议会下院多数党领袖主持,后形成惯例。 ②议会权力日益超过国王的权力,国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③辉格党领袖沃波尔实际上是英国第一任内阁首相,内阁制开始形成。 (3)完善:18世纪后期和19世纪上半期,英国的责任制内阁进一步完善,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政治最终确立。 2、主要职责 (1)对提交议会讨论的政策作出最后的决定。 (2)行使最高行政权力。 (3)协调和确定政府各部的职权。 (4)内阁必须集体对议会负责。 3、组阁程序 (1)获胜:政党在议会下院选举中获胜。 (2)任命:英王任命获胜的多数党领袖为政府首脑。 (3)提名:首相提名内阁成员和政府成员名单。 (4)批准:名单呈请国王批准。 (5)组成:内阁和政府宣告组成。 4、基本特点 (1)首相既是政府首脑,又是议会中多数党领袖,是掌握国家实权的关键人物。 (2)内阁和政府必须接受议会监督。 二、英国代议制民主政治的特点和影响 1、特点 (1)它是一种间接民主,具有更多的弹性、更广泛的包容性和更大的自由度。 (2)政治制度大多保留着中世纪的传统特征。 (3)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没有根本变化,但权力重心发生巨变。 2、影响 (1)促使英国进入一个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 (2)促进了资产阶级政治文明的发展,对欧洲和北美地区,以及其他英国殖民地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学思之窗】 代议制民主属于间接民主,是指经过公民同意所选举出来的代表来负责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务。为了监督和防范这些代表及由此产生的政府滥用权力,间接民主通常有一套相应的监督机构对之加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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