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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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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2)

第三章景观资源评价与结论 (2)

第四章规划目标和发展目标 (5)

第五章功能分区和规划布局 (6)

第六章遗产保护与风景保育规划 (7)

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 (10)

第八章游览设施规划 (10)

第九章典型景观规划导则 (11)

第十章交通及配套设施规划 (12)

第十一章基础工程规划 (12)

第十二章居民社会调控 (14)

第十三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15)

第十四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16)

第十五章近中期保护与发展规划 (16)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7)

第十七章附则 (18)

附图目录

(1)区位分析图

(2)综合现状图

(3)风景资源评价图

(4)规划总平面和功能分区图

(5)保护区划和遗产保育规划图

(6)旅游接待设施布局图

(7)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图

(8)居民社会调控图

(9)交通规划图

(10)给水规划图

(11)排水规划图

(12)电力规划图

(13)电信规划图

(15)典型景观规划导则一

(16)典型景观规划导则二

(14)近中期规划图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武陵源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后对其保护、展示、利用和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协调遗产保护与地方发展、旅游活动之间的矛盾,实现遗产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特修订编制《武陵源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20)》。

第2条本规划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要求,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充分的现场考察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编制完成。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

规划总体指导思想是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依托张家界市,发展提升武陵源区。

规划总体保护指导思想是“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保护核心区,逐步恢复核心区的自然景观;严格控制缓冲区,改善缓冲区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使其向有利于核心区保护的方向发展;合理规划利用建设区土地,并使之与核心区和缓冲区景观协调。

规划总体发展指导思想是“依托张家界市,发展提升武陵源”。依托张家界市,即依托张家界市作为武陵源风景区的客源集散地和旅游接待服务中心的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发展提升武陵源即通过“调整提高索溪峪,发展中湖和泗南峪”,贯彻“移民建镇、产业兴镇”方针,按照“地方化、生态化、精品化”的要求高标准建设索溪峪等旅游镇,并保持在游客接待价格方面的比较优势。

第4条规划原则

规划总原则:规划致力于协调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地方利益与人类整体利益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保证世界自然遗产健康、可持续地为人类社会服务。

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原则,区域经济和城镇体系的发展应有利于遗产的保护。

保护与发展协调原则,规划应该在保护遗产资源的同时发展地方经济。

地方性原则,规划成果应该能够调动当地人参与实施规划和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整体性原则,风景名胜区生态系统的组成要素、结构、功能和所提供的服务,都应当从整体上进行衡量和维护。

第5条规划期限

武陵源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期限为2004年至2020年,共分2期实施:

近中期:2004年至2010年

远期:2011年至2020年

第6条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是指导世界自然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实现“严格保护、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永续利用”的纲领性文件,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依法具体组织实施。

规划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一切保护和建设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划执行。

第7条规划的变更

各级政府机关、团体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擅自更改本规划。

若在规划执行过程中有与“严格保护、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永续利用”原则不相符的情况,可对本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对不涉及本次规划所确定的性质、原则和总体方针,可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提出,并聘请遗产保护、风景园林、生态和环境领域的权威专家论证,按程序报请湖南省建设厅审批,并报国务院和建设部备案。对本规划内容作较大变更和修改时,如涉及性质、原则和总体方针等内容调整、功能分区边界变更、核心区内新增建设项目等,必须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提出并委托权威研究单位论证,提出调整后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程序报请湖南省建设厅组织遗产保护、风景园林、生态环境等相关权威专家评审,并报国务院和建设部批准。

第8条规划监督

本规划向社会公开,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公众和有关国际组织的监督。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第9条规划范围

为了加强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及其行政范围的统一管理,科学完整保护世界自然遗产,合理永续利用,将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的规划面积由原总体规划确定的264平方公里调整为397.5平方公里。以武陵源区行政管辖范围为界,包括索溪峪镇、天子山镇、中湖乡、协合乡和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是本次规划的范围。

为保护武陵源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地质完整性,风景区外围保护带覆盖整个三官寺向斜构造带范围,包括北至茅花界山脉,南至新桥镇,东至三官寺乡,西至教子垭镇的围合区域。

为保护武陵源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完整性,风景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带包括澧水流域在武陵山区的大部分地区,并将八大公山自然保护区和壶瓶山自然保护区作为重点保护范围。

外围保护带具体界限由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论证确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带的具体界限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论证确定。

第10条性质

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是由世界罕见的石英砂岩峰林峡谷地貌、丰富的地带性生物群落构成的独特的自然景观,具有极高的科学、审美和启智价值,是世界自然遗产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第11条职能

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的基本职能是代表中国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是极其重要的地质遗迹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是开展科研教育、观光游览、审美启智的极佳场所。

第三章景观资源评价与结论

第12条风景美学价值

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以奇峰、怪石、幽谷、秀水、溶洞“五绝”而闻名于世。独特的“石英砂岩峰林为国内外罕见”,峰峦如林,造型奇特,又有茂林幽谷、多姿的溪涧、变幻的云雾、奇妙的溶洞和淳朴的田园风光,具有奇、秀、险、奥、野等特色。

特级景源10处,见表1。

表1 特级景源表

一级景源45处,二级景源99处,以石英砂岩峰林、植物、植被、气候景观为主,也包括梯田、石刻等人文景观,见表2。

表2 一级景源和二级景源表

第13条 地质历史遗迹

东起索溪峪马颈界,北抵天子山镇泗南峪,南到协合乡梓木岗,西达张家界森林公园龙凤庵的三官寺向斜,除上述以适应砂岩峰林为主体的瑰丽自然景观外,还有反映石英砂岩峰林形成过程的地质景观,如自然地质剖面、泥石流现场等,同样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价值。 第14条 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完整性

物种组成丰富。境内有维管植物1630种(194科,746属),其中蕨类植物190多种,裸子植物32种,被子植物1415种,境内木本植物达770多种。有脊椎动物195种,其中两栖类19种,爬行类39种,鸟类91种,兽类46种,昆虫540种。

区系起源古老。武陵源地区内共有裸子植物32种,这里有中国特产的4个单种科:银杏科、水青树科、杜仲科和伯乐树科,还聚集分布了大量的古老特有属。

地理过渡明显。这里不仅分布大量热带—亚热带的生物种类,而且也分布大量暖温带—温带的种类。

特有类型群集分布。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共23种,其中I 级(4种):珙桐、银杏、伯乐树、南方红豆杉;II 级(19种):蓖子三尖杉、白豆杉、红豆树、鹅掌楸、水青树、香果树、伞花木、厚朴、凹叶厚林、樟、闽楠、楠木、野大豆、金荞麦、榉树、毛红椿、巴山榧树、喜树、花榈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30种:I 级(2种):云豹、金钱豹;II 级(28种):大鲵、虎蚊蛙、鸢、雀鹰、松雀鹰、普通鵟、红腹锦鸡、白鹇、勺鸡、褐翅

鸦鹃、草鸮、斑头鸺鹠、长耳鸮、短耳鸮、红角鸮、猕猴、穿山甲、豺、黑熊、水獭、大灵猫、小灵猫、金猫、林麝、獐、苏门羚、斑羚等。

第15条 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是一个在中亚热带气候条件下发育的以世界罕见的石英砂岩峰林景观为主要特征的自然遗产地,有大量地质历史遗迹,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完整,风景独特,具有极高的科学和美学价值。

第四章 规划目标和发展目标

第16条 规划目标

以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宗旨,体现《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提出的“严格保护,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永续利用”的原则,努力实现世界自然遗产的可持续利用,多渠道发展地方经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第17条 分期目标

近中期规划目标为加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加强对遗产的监护和科学研究,调整旅游接待设施布局和规模,合理安排居民生产生活,全面保护世界自然遗产,适度发展地方旅游经济。

远期规划目标为科学调控游人数量、季节分布和活动,建立社会、经济、人口与自然遗产协调发展的动态平衡体系。

第18条 风景区游客容量和规划期内游客规模估测与控制

风景区的游客量宜控制在每年556万人次;最大日游客量为18864人次(表3)。

表3 整个景区环境合理容量表(单位:人次)

其中武陵源景区大门内金鞭溪日容量为9200人次,黄石寨日容量为3100人次,天子山贺龙公园日容量为4000人次。

日合理游客量应该控制在日环境容量之内,核心区应严格控制游客规模。通过优化景区内游客分布、约束出游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和控制门票数量等方式达到控制目的。

根据多种方法的比较研究,估测2005年游客规模约为350万人次;2010年约为556万人次。

到2020年,游客规模应控制在556万人次以内,主要通过大湘西区域景区景点分流游客达到控制目的。

第19条住宿设施规模控制

2005年全年所需床位数控制在2.61万张以内(含张家界市内为武陵源服务的数量,本条下同);2010年控制在4.38万以内;2020年控制在5万张以内。

旺季服务设施规模2005年控制3.04万以内;2010年控制5.11万以内;2020年控制在6万张以内。

第20条旅游住宿设施空间布局和人口规模估测

表4 旅游镇床位数和人口规模估测与布局

第五章功能分区和规划布局

第21条按照保护和利用方式的不同要求,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建设区。

核心区是石英砂岩峰林景观最集中,或岩溶景观发育,或具有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义的区域,是必须受到保护的区域,包括少量对景区风景没有影响的农业生产活动;

缓冲区为环绕核心区的外围地带,是核心区存在的环境,与核心区共同作为一个整体也应受到认真的保护;缓冲区内的农田除计划退耕还林部分外,剩下的作为绿色农产品基地继续保留,同时作为当地文化景观的一部分。

建设区是在风景区范围内,对核心遗产地的水文地质过程、生物与生态过程及审美体验过程不造成明显影响,同时适宜于建设的区域。

第22条核心区(相当于原保护区)面积217.2 km2,包括核心区特级保护区和核心区一级保护区。

核心区范围包括自北部边界观音山按顺时针方向沿山脊线抵达吴家峪口,向东绕过高云、沙坪、文风,沿山麓带抵达阳雀口、杏垭坡,再向东过荷叶湾、黄莲峪、中柱山,抵达铁厂村吴家台后,则向东南沿山脊线折向马儿岭,沿边界直达宝峰山,后沿宝峰山山脊线接张家界村以南边界,至牛角地后向北折向唐家湾、杨胡子垭,抵达白鹤坪后,绕过中湖坪,直达天子堰、楠木树湾,至泗南峪后,沿天子山背后到达驾湾里,接北部边界到达观音山;以及黄龙洞水源区。

核心区特级保护区包括峰林地貌发育最集中最典型的十里画廊、神堂湾地区,以及黑枞脑保存完好的原始次生林(具体范围见规划图),面积9.8km2。核心区特级保护区是资源绝对保护区,禁止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进入和任何人为改变自然原貌的活动。

核心区一级保护区为核心区特级保护区以外的所有核心区范围,面积207.4km2。核心区一级保护区是石英砂岩峰林景观集中,或代表石英砂岩峰林地貌形成过程,或典型岩溶景观地貌,或具有重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完整性保护意义的区域。其基本功能是严格保护自然遗产不受损害,在此前提下可以开展适度的科学考察和观光游览活动。

第23条缓冲区(相当于原农业副业基地)

缓冲区为环绕核心区的外围地带,面积174.0km2。

缓冲区是维护世界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辅助性保护区。主要开展农副业生产活动,可以适度开展户外游憩活动,适当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工艺品加工和传统家庭手工业。

第24条建设区

建设区包括索溪峪镇(指军地坪-岩门城镇部分,其中索溪河以南不影响石英砂岩峰林景观和田园风光的高云、文风、宝峰湖口控制用地规模和性质,少量建设用地除用于自然遗产展示、休闲娱乐和居住外,严格控制宾馆建设,不得影响石英砂岩景观)、中湖乡(中湖村和宝月村)、天子山镇(泗南峪)和协合乡(协合村);面积6.3km2(见表5)。

建设区是集中进行为开展旅游服务及居民生产生活所必须的城镇建设区域。

表5 建设区面积表

第25条外围保护带

外围保护带是对自然遗产的自然过程(水文地质、大气、生物和生态过程)及审美体验、观光游憩价值有影响的区域。外围保护带以有利于保护世界遗产的完整性为目标。

第26条生物多样性保护带

生物多样性保护带保护与风景区生态系统有密切联系的生物多样性地带,对武陵源风景区的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第六章遗产保护与风景保育规划

第27条核心区特级保护区

核心区特级保护区禁止以下活动:

(1)修建包括步行游道和观光游览设施在内的一切人为活动;

(2)任何人为改变自然原貌的活动;

(3)采集生物标本;

核心区特级保护区管制以下活动:

(1)经管理机构特别批准,允许每天不超过10人次的科研考察人员进入核心区特级保护区开展与遗产保护有关的科研活动;

(2)进入核心区特级保护区的科研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检疫,杜绝带进外来物种和病虫害;

(3)已经建设的游道和通讯设施,穿越其中的电线等人工设施必须在近期内全部封闭、废弃或者拆除;

必须封闭的步行游道包括十里画廊—茶盘塔的次级游览步道、高才洞—观光电梯上站的次级游览步道、黄花溪—团圆台的次级游览步道等。

(4)核心区特级保护区内应该开展长期的监测工作,允许在经过严格论证后设置必要的监测设施。第28条核心区一级保护区

核心区一级保护区禁止以下活动:

(1)任何有损石英砂岩峰林景观真实性和完整性、破坏生物多样性的建设和商业活动;

(2)引入外来植物和非地带性动物;

(3)开采及工程破坏、任何改变溪流自然形态的人为工程;

(4)使用混凝土结构修建硬质路面的步行游道;

(5)建设过夜接待设施;

(6)对水质和水量有影响的一切活动;

核心区一级保护区严格管制以下活动:

(1)游客数量和规模控制在环境容量允许范围之内;

(2)管理用房、服务部和景区厕所等必须符合本规划规定的选址、数量和规模;

(3)现状过夜接待设施必须分期全部拆除,现状水库的配套建筑仅保留管理及发电用房;

(4)现有公路维护和改造开挖山体;

(5)严格控制造成视觉干扰的人工构筑物、管线等;

(6)严格控制和精心设计易造成体验干扰的商业摊点;

(7)居民及其生产生活活动必须严格控制,允许世居农民从事传统农耕活动,但不准开展旅游接待,禁止使用农药和化肥;

(8)机动车道建设和维护必须精心设计,宜宽则宽,宜窄则窄,但标志明显,安全畅通,严格保护自然完整性;

(9)内部机动车只能采用高标准的环保型机动车,严格限制外来机动车进入;

(10)步行游道设计建设必须安全而生态化,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只能使用来自外围保护带以外地区的石材;

(11)动态地质过程(如泥石流)遗址应该受到严格保护;

(12)解说、指示和警示系统标牌应严格控制数量、体量、用材,不得在山体原石上刻字;

(13)任何造成视觉污染的设施和布置。

第29条缓冲区

缓冲区内禁止以下活动:

(1)禁止建设过夜旅游接待设施;

(2)禁止毁林开荒、开山取石;

(3)引入外来物种(农业生产活动除外)。

缓冲区内管制以下活动:

(1)当地居民建设的用于居住的房屋的体量、材料和建筑式样风格必须按照规划严格审批,已经建设的有悖于当地民居特色的建筑应该逐步改造或者搬迁,同时鼓励缓冲区内的居民自发向城镇迁移;

(2)道路和旅游服务设施不得损害核心区的景观和生态完整性;

(3)道路及其它人工设施选线和选址必须通过景观分析评价;在可见视域内和进入景区走廊,严格控制造成视觉干扰的人工构筑物、管线等;

(4)水系自然形态必须完好保护或者恢复;

(5)自然植被必须完好保护或恢复,恢复低产坡地的自然植被,保护和建立物种迁徙廊道,维护本遗产地与武陵山脉保护区系统的联系;

(6)有特殊意义的动物栖息地斑块、鸟类采食地等必须严格保护;

(7)耕地作为绿色农产品基地继续保留,供部分世居农民从事传统农耕活动;

(8)符合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应该按照计划退耕还林,恢复植被。

第30条建设区

建设区内禁止以下活动:

(1)引入外来物种;

(2)禁止破坏山水自然形态和格局的开山采石;

建设区内管制以下活动:

(1)通过景观的生态化设计恢复河道的自然形态;

(2)建筑物规模、体量、风格、层数和功能;

(3)充分考虑物种迁徙廊道,注意开发建设活动对建设区附近及周围动物栖息地的影响;

(4)充分利用峰林峡谷景观的视觉背景,保护和利用河流自然形态,并作为城镇的生态与休闲资源;充分利用外围保护带以外的石材,形成特色建筑;

(5)延续和补充自然遗产考察和审美体验,建立服务于游客的接待设施,完善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为当地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人居环境;

(6)培育和利用乡土植物作为建成区绿化材料。

第31条外围保护带

外围保护带内管制以下活动:

(1)保护和控制上游水系不受污染;

(2)保护和恢复自然植被,培育乡土绿化树种,充分考虑物种迁徙廊道;

(3)在可见视域内和进入景区走廊,控制造成视觉干扰的工程活动、人工构筑物、管线等。

第32条生物多样性保护带

充分考虑物种迁徙廊道及本遗产地与武陵山脉保护区系统的联系。

第33条保护设施规划

在风景区内建立11个管理点,负责风景区的日常保护和管理。

表6 遗产保护和管理系统表

第34 条风景区保育规划

建立世界遗产保护和教育场所,定期对武陵源大气质量、水体质量、电磁辐射、噪声、植被生境、动物栖息地进行检测(表7)。

通过以下途径保护和恢复风景区自然植被和景观:

维护自然植被,通过自然恢复和自然更新增加为多种生物提供栖息地的常绿阔叶混交林面积;

保护遗产地内珍稀植物种类,古树名木和保护植物等建档管理;

保护现有珍稀动物栖息地活动和觅食区域,包括鸟类采食的农田等;

保护不同生物栖息地之间的联系通道;

自然更新风景区核心区内现有人工林;

拆迁迹地、不再使用的停车场、废弃的道路等恢复自然植被;

现状面积过大的停车场必须改造,部分恢复自然植被。

表7 风景区环境监测点分布和监测内容

第35条科学研究、科普教育与遗产地解说系统规划

加强与武陵源自然遗产有关数据库系统、生物多样性、遗产可持续利用、游客容量与游客区域分流等领域的科学研究;

加大对遗产研究和检测的经费投入,建立本地稳定的遗产监测和遗产研究专业队伍,鼓励国内外科研机构和人员到武陵源开展短期和长期科学研究。

建立科学和艺术化的解说系统、游客中心和自然遗产博物馆。

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

第36条风景区游线组织

风景区游线组织必须带动省内及周边地区景区景点的联动开发,规划张家界市内、湘西北、省际旅游线路。

风景区内游线包括精品游览线(大众游览线)、自助探险游览线、科学考察路线。

第37条游程安排

根据风景区的旅游镇布局、交通规划、游人的观赏要求等,按照有利于遗产保护的原则,规划一日游、二日游、三日游,和5日以上的休闲度假游。

第八章游览设施规划

第38条接待设施配置

接待设施进行集中布置,配置安排三个层次:服务部、旅游镇和服务基地。

第39条服务基地

服务基地设在张家界市区内。张家界市是湘西旅游产业发展最重要的客源集散地,大型旅游接待住宿设施及配套娱乐和服务设施应主要设在张家界市区。

第40条旅游镇

风景区内的住宿设施及其配套设施集中安排在旅游镇。索溪峪、中湖和天子山镇为旅游镇。

第41条服务部

服务部禁止设过夜住宿设施,基层村落不允许设置旅游接待用的旅馆、饭店等设施。为便于管理,服务部宜与管理用房相邻,其建筑必须隐蔽选址,原则上为一层临时建筑,并与自然景观相协调。

表8 服务部配置表

景区内现状步行游览道路已经基本上能够满足景区游憩需要。规划期内主要工作是对游道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改造,部分需要改建的游道包括腰子寨、刘家堰—月亮垭、黄龙泉、凤栖山游道,规划为0.8—1.6米碎石或片石游道等。

第九章典型景观规划导则

第43条游客中心

游客中心的基本内容是展示、教育、等候休息,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0 m2

第44条服务部

控制体量、隐蔽选址,建筑形式应采用湘西乡土建筑的风格,自然简朴,与风景相融合。

第45条停车场

不使用全硬质铺装地面、水泥地面;可采用砂土铺地,但需做好防冲刷措施。可采用当地的红砂岩石板粗铺地面。

面积宜小、因地制宜,在停车场设计允许的坡度范围内,顺应原生地形的起伏,不必强求平整。

较大型的停车场内须通过设置分车带种植树木,对停车场进行绿化遮荫。停车场周

边利用乔木、灌木、微地形等进行视觉遮蔽,以减少对周围自然景观的破坏。

第46条游道

精品旅游线路游道应避免城市化、公园化,采用自然、乡土、生态的材料和建筑方式,与自然景观相得益彰。

可以采用木栈道、石板道、砂石路面等形式。

第47条环保设施

采用乡土材料和构筑方式,同时结合新的生态技术。

第48条解说系统

精品游览线:清晰明确;自助探险游览线:自然古朴。

第十章交通及配套设施规划

第49条根据总体功能分区,在核心区特级保护区内禁止游人进入,无机动交通和步行通道。核心区一级保护区内公路交通全部实行环保机动交通,社会车辆禁止入内,步道系统畅通。缓冲区和户外游憩基地可以有直达机动交通。

第50条公路交通规划

建立北部外环线即:天子山镇—向家台—倒子勒—文庄—野猫峪—军地坪;道路级别为三级。

改善提高教子垭—中湖—石家峪—天子山镇的道路;道路级别为三级。

改善提高中湖—野鸡铺—栗山坡—龙凤庵的道路。

改善提高插旗峪—梓木岗的道路。

打通插旗峪至协合的过山隧道,改善协合乡至索溪峪的交通条件。

第51条景区内部环保交通

建立内部环保交通,严格控制进入核心区的车流。严格控制景区内部的停车场地和设施规模、建设标准,协调好公益与商业经营的关系。

核心区内保留以下现状公路,并按照核心区机动车道路要求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改造,以满足环保车辆的安全通行:

天子山索道(上站)—茶盘塔—刘家堰—松子岗;

天子山镇—茶盘塔;

梓木岗—水绕四门—天子山索道下站;

梓木岗—水绕四门—吴家峪;

中湖坪—八里坡—龙凤庵。

在主要景点与人流集中处设置停靠站点。包括吴家峪、天子山索道下站、十里画廊、水绕四门、观光电梯下站、梓木岗、白沙井、施家峪口、天子山索道上站、茶盘塔、点将台、神堂湾、大观台、三叉口、刘家堰、天下第一桥、后花园、观光电梯上站、中湖坪、龙泉峡口、八里坡、龙凤庵。

第52条停车场

停车场分为三种类型:环保车专用停车场、环保车与社会车辆混合停车场、社会车辆综合停车场。环保车专用停车场为天子山索道上站、茶盘塔、观光电梯上站、野鸡铺;环保车和社会车辆混合停车场为吴家峪口、梓木岗、宝峰湖口、黄龙洞、锣鼓塔;社会车辆综合停车场为索溪峪、中湖、天子山。

第53条特殊交通设施

特殊交通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和扩建。

第54条预留交通通道

预留两处交通设施通道,但项目需经科学严格的选址和交通方式论证,并控制配套设施的建设规模:

(1)天子山镇和中湖乡之间的黑峪附近建立新的连接外环线和景区的交通设施;

(2)武陵源与张常高速公路的阳河接入口。

第十一章基础工程规划

第55条电力规划

保证核心景区内无独立大型供电设施,无高压线走廊通过。

保留索溪峪现有110KV变电站,规划近期将索溪峪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扩展至2×20000KV A(KV A/台)。在白鹤坪35千伏变电站增加一台主变压器,变压器容量为4000KV A,原2000KV A主变保留;可以考虑变电站迁至中湖。

将天子山变电站搬迁至天子山镇;为了供电的安全性,规划由中湖35KV变电站引一回线路,再由索溪峪35KV变电站接一回线路,索溪峪变、天子山镇变、中湖变形成供电环路,提高供电的可靠性。

索溪峪镇以110KV高压配电网,10KV中压配电网及380V低压配电网形成完整的供配电网络。中湖乡及天子山镇以35KV、10KV、380V形成供配电网络。10KV变电站的

设置以380V供电半径不超过300米,且单台变压器容量不超过1250KV A为宜。

规划区内110KV高压线及35KV中压线为架空线。110KV预留50米高压走廊,35KV 预留30米高压走廊;规划3个旅游接待城镇区内10KV路线以及协合乡10KV路线均为电缆埋地敷设。高压线路应在规划走廊内敷设,旅游接待城镇的高压线路可采用近期架空敷设,中远期全部埋地敷设。

核心区内所有的电缆电线全部埋地敷设;尽量沿道路敷设。核心景区内随着接待设施的逐步拆除应同步拆除电力设施,恢复景区内的自然风貌。

第56条邮电通信规划

中湖增设一个邮电分局,天子山镇增设一个邮电所。

索溪峪镇扩大电话交换机的容量,装机容量远期不小于28000门,电话普及率达到95%以上;天子山镇和中湖乡增设电话交换机,装机容量远期分别不小于3600门和6500门。天子山镇增设移动电话交换机站,容量不小于1500线;提高中湖的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使其容量不小于3000线;在协合乡增设移动电话信号接收站,电视插转台,改善其与景区内其它区域的联系。

在索溪峪、中湖、天子山增设宽带网,规划期内宽带入户率达到80%以上,宾馆宽带上网普及率达到100%。

根据当地游客及居民的需求,移动通讯设备的容量应达到80000门以上。核心区通讯设备应在不破坏景观的前提下,满足通讯要求。

第57条给水规划

索溪峪镇给水系统布局采取集中统一的供水系统。水源和取水方式保持不变,给水管网主要沿道路敷设,主要用水区域的配水管网采用环状管网,其它用水区域的配水管网采用支状管网。规划扩建水厂,使日供水能力保证在13600吨/日;保留百户堂作为备用水源地。

中湖乡给水系统布局采取集中统一的供水系统。水源为其北面龙口峪水库。为了保证用水量和水质,需要增设水厂,自流供水。给水管网主要沿道路敷设,主要用水区域的配水管网采用环状管网,其它用水区域的配水管网采用支状管网。

天子山镇给水系统布局采取集中统一的供水系统。水源为其附近的古龙沟和佳木峪两条溪流,需要增设水厂;给水管网主要沿道路敷设,主要用水区域的配水管网采用环状管网,其它用水区域的配水管网采用支状管网。

拆除景区内其它旅游村和接待点的给水设施,恢复植被和自然地形。

服务部供水采用就近取山泉水的方式解决。

第58条排水规划

锣鼓塔应逐渐压缩接待设施和居民点,严格处理所有污水,禁止各种污染物排入金鞭溪。

索溪峪镇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生活污水应采取集中处理排放的方式,排水管道沿道路敷设,由西向东顺自然坡度(5%),直延伸到岩门(约7公里),增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然后进行再利用,其它排入索溪河。

中湖乡、天子山镇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生活污水应采取集中处理排放的方式,增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进行再利用,其它排入水体。

其它景区内的小型服务点和公共厕所均应结合环境条件进行相应的的处理,或森林灌溉,其位置要严格选择,保证足够的距离,达到净化的要求,厕所采用生态型厕所。雨水采取自然排放。

第59条环卫设施规划

调整燃料结构,统筹安排燃气站点建设,保护风景名胜区的大气环境质量。

对于进入景区的游客,应向每人配发可生物降解的垃圾袋,做到垃圾入袋、袋入箱。在观景台、服务部以及半小时游程内的游道中设置垃圾收集点。

在主要景区设置一处垃圾运转站,收集景区内的全部固体垃圾并定期转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在索溪峪、中湖、天子山三个旅游镇各设置一处垃圾填埋场。

第60条地质灾害防治

滑坡和崩塌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凡属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在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景点和游览路线上,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以确保游客安全。

普及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第61条气象灾害防治

建立一个完整的现代化的防灾、减灾检测、预报、警报和服务系统,提高对致灾天气的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

加强风景区内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将平均水土流失强度控制在微度范围内。加强交通及其配套设施、电力、邮电通讯、给排水和旅游接待设施等建设活动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必须依法编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禁止沿路、河、湖、沟随意倾倒弃土、弃渣。

应该针对流域降水特征、洪水及其成灾过程,因地制宜地考虑防洪、排涝等工作,提高河道防洪标准。充分利用董家峪水库、施家峪水库、磨子峪水库、定家庄水库、孙家峪水库、索溪水库等水库,做好汛期防汛工作。

旅游城镇的防洪标准应满足五十年一遇的标准,永久性的有人居住的设施应建在二十年一遇防洪标准以上的地方,避免遭受山洪灾害。

第62条森林火灾防治

将核心区作为一级火险区,其它林区作为二级火险区。加快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瞭望台。

第63条森林病虫害防治

建立健全植物检疫网络;建立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建全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服务站,形成防治技术服务网络;天然林病虫害防治应着重生物措施防治;人工林病虫害防治采用营林措施、生物防治、人工防治等综合措施。合理使用化学药剂,特别要保证风景区人畜安全,减少杀伤天敌。

古树名木病虫害防治应首重预防,结合古树名木保护,定期进行病虫害调查。

第十二章居民社会调控

第64条居民调控规划

鼓励风景区内居民点人口外迁,由山上向山下迁移,由农村向城镇迁移,由风景区内向张家界市区迁移。

控制风景区内居民点人口。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下,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风景区人口综合增长率控制在6‰,低于自然增长率。到2005年户籍人口控制在4.95万以内,到2010年户籍人口控制在5.15万人以内,到2020年户籍人口控制在5.4万人以内。

区政府有计划地对当地居民进行遗产保护和就业培训,鼓励当地人参与遗产保护管理和到旅游服务企业就业。

风景区的居民点要求保持现有宅基地面积不再扩大,分区控制住宅建筑的高度、形式、风格、体量、建材、色彩,尽可能保持民居特色,与风景区自然环境相协调。

制定风景保护、管理的法令法规并严格执行,培养居民自觉保护世界自然遗产资源的意识。

以风景区旅游业的发展促进居民点农业、副业、农副产品以及旅游产品加工业及相关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第65条居民点的调整规划

风景区的居民点可分为四种类型分别实行不同的调整措施:

搬迁型:在核心区特级保护区内,或对核心区特级保护区有较大影响的农村居民点必须搬迁;共有人口1405人。

萎缩型:核心区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点应该实行逐步萎缩的政策。严格控制现有农民住宅改、扩建,对于过渡期的居民分户应按照就近、隐蔽、分散的原则,依据农村住宅用地标准建设一层临时住房;共有人口8200人。

控制型:对在缓冲区的农村居民点实行控制,主要是控制建筑物的数量、体量和风格,控制居民的生产生活活动,使之向有利于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

聚居型:在建设区内的居民点集中布局。

表9 武陵源区居民点调控规划表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全文

近日,备受关注的《西安市2004—2020城市总体规划》已基本完成。 为了适应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在建设中出现的新的规模、特色、交通、形态等问题,西安此次总体规划从宏观层面和战略发展角度出发,深入研究了如何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加强西安对区域的幅射和带动作用,提升西安的战略地位等问题后进行了修编。 在修编过程中,陕西省委、省政府,西安市委、市政府及各界专家和市民都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大力支持。西安市委书记袁纯清和市长孙清云多次亲临市规划局进行指导,规划局也多次组织各方面专家对规划中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根据总体规划,在未来16年内,西安的城市规模、城市形态、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人居环境等将会有较大的改变。 一、城市性质和城市特色 本次规划分为近期(2004-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规划在充分研究西安的城市特色后对城市性质做了重新定位,即:西安是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古都、旅游名城;中国重要的教育、科研、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交通枢纽城市;新欧亚大陆桥中国段和中西部的主城区;陕西省省会。今后,西安将建设成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老城区与新城区各展风采,人文资源与生态资源相互依托的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 二、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2010年市域总人口规模为955万人;市区(碑林区、莲湖区、新城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以及户县),人口规模为695万人;主城区人口规模为525万人。2020年市域总人口规模为1030万人;市区人口规模为765万人;主城区人口规模为600万人。 用地规模:2010年市区用地规模为695平方公里;主城区用地规模为525平方公里;2020年市区用地规模为788平方公里,主城区用地规模60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三、城市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67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590美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0元,基本社会保障率达到85%,城市化水平达到80%,城市经济规模基本达到我国中等发达城市水平。规划提出要将西安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昌盛、基础设施完备、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富足、生态环境优美、城乡协调发展、社会有序和谐、政治民主文明的国际性旅游城市、浓郁文化特色城市、科教创新城市、产业集群城市、枢纽中心城市、山水生态城市、最佳人居城市和西部金融中心。 四、城市总体布局 采取拉大城市骨架,发展外围新区;优化布局结构,完善城市功能;降低中心密度,保护古城风貌;显山露水增绿,塑造城市个性;南北拓展空间,东西延伸发展的城市布局原则,城市未来主要向西南、东北方向发展;远期主要向北跨过渭河发展。 布局形态为九宫格局,棋盘路网,轴线突出,一城多心。未来西安城市将按照九宫格局、虚实相当的总体结构,形成几个外围副中心,即在西南方向形成以户县为主的副中心;在东北方向形成以新筑、临潼为主的副中心;在北部方向形成以阎良为主的副中心;在渭北方向形成以高陵(跨过渭河)、泾河工业区为主的副中心;在南部方向形成以长安为主的副中心。五、重点建设的外围新区 疏解老城功能,建设新的行政中心:为了降低中心区密度,更好地保护古城区内历史风貌,

(完整版)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 1 规划目的 为加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科学性和连续性,贯彻“科学规划、统一 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统筹泰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 旅游发展和周边社区之间的关系,特修编本规划。 2 规划范围与面积 2.1 风景名胜区范围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38平方公里,包括泰山主景区、蒿里山-灵应 宫景区和灵岩寺景区三大部分。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20.9平方公里。 泰山主景区(含岱庙地区)面积为109.2平方公里,南侧以环山路北侧 人行道北缘线为界,包含红门路、通天街中心线两侧各50米范围和岱庙 (含遥参亭和双龙池)四周向外扩100米范围。东侧主要以农业观光路, 局部以自然等高线为界;北侧从牛山口村西向北接现有道路,局部以泰山 林场管辖范围为界;西北侧、西侧主要以济南与泰安行政区划为界;西南 侧以泰山林场管辖范围、规划道路、自然地形和曹家庄水库坝沿自然地形 接环山路为界。 蒿里山-灵应宫景区面积为0.3平方公里,以蒿里山周边道路(西至龙潭路,北至铁路用地南边界,南达灵山大街,东至校场街)和灵应宫文物保 护范围(单体外围10米范围)为界。 灵岩寺景区面积为28.5平方公里,基本遵循1993年国务院批复范围,东、北分别以方山东侧、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南以鸡鸣山至明 孔山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西以鸡鸣山及北侧山体的西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 2.2核心景区 核心景区与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重合,面积53.7平方公里,占风景 名胜区总面积的38.4%。 2.3外围保护地带 规划范围以外设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19.7平方公里。其中泰山 主景区和蒿里山-灵应宫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连成一区,北侧、西北侧、西 侧以风景区范围外第一道山脊线为界,局部以马套村和曹家庄村行政边界 为界,西南侧、南侧、东南侧以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中的环境协调区边界为界,东侧、东北侧以大津口乡行政边界为界,面积约118平方公里。灵岩 寺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西起104国道(灵岩广场),包括沿灵岩路南北两 侧各300m范围内的区域,东以灵岩寺景区边界为界,面积为1.7平方公里。

解读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解读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2-2020) 天下西湖三十六,最美西湖在杭州。为了保护好杭州的西子湖,昨天,“总管”2002年到2020年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上被批准同意上报。这样,杭州历史上第一个法定意义的“西湖风景区总规”已经浮出水面。 西湖不仅是杭州的西湖、全国的西湖,也是世界的西湖 西湖因依傍在杭州城区的西侧而得名,三面环山,一面临城,中涵碧水,风光秀丽,所谓烟柳画桥、风帘翠幕、云树绕堤沙、重湖叠献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之美,是我国30多处以“西湖”命名的湖泊中风景最为绮丽,内涵最为深厚,知名度最高的一处。 【背景】:规划是怎样编成的 建国以来,《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1961年由南京工学院编制了《杭州西湖山区规划》;1974年杭州园林局拟定了《杭州西湖风景区现状及规划设想》,尔后,几年进行过多次修改和补充,但没有正式上报审批;1978年由市政府组织人员着手编制《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81年正式上报,198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附在《总体规划》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规划》,其主要内容是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1987年,根据国家建设部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要求,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组织人员并邀请各方面专家学者研讨,经过几年的努力和修改,重新编制了《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通过了全国风景园林界专家会审并获得较高评价。但由于按国务院规定,总规中必须明确管理体制问题,所以在当时的情况下,一直不能上报审批。按照有关人士的说法,至今,法定的《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还没有经过国务院的审批。 《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2——2020年)》修编工作于2000年年初开始。该规划在1987年编制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通过资料收集、整理、统计、汇编并多次讨论、评审和反复修改,历时两年才告完成。 【现状】:景区保护存在三大问题 杭州市有关部门认为,在西湖名胜保护区内目前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风景名胜区城市化 西湖风景名胜区土地组成基本为七山一水两分田,平坦土地仅占23%左右,而大部分人类活动都在此进行,土地的珍惜性十分明显。目前,西湖风景区内的人居结构比较复杂,按居住形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住在12个行政村、39个农居点中的人口;另一类是居住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城市型公寓或民房住宅中的人口,西湖风景名胜区内有户籍关系的常住人口共计54031人(不包括临时居住人口)。单位、居住用地占了将进40%的份额,且发展势头有增无减,造成景区人口过度膨胀,景区内民宅、单位建筑过密,景区呈城市化现象十分突出,加上村居建筑杂乱无章,建筑风格单调,无地域性,基础设施滞后,严重影响了风景区景观的视觉效果,直接损害了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游览活动分布不均衡 目前西湖风景名胜区仍有大量景源处于湮没之中,造成游览活动发展不均衡。一方面是大量游客集中在几个主要景点中,使这些景点在节假日甚至平时都处于超负荷接待状态,严重影响赏景审美,并损害了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概要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 概要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 -2020年)概要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概况 西安市南和东南与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相邻;西与宝鸡市接壤;北与咸阳市相连;东与渭南市相接。东西最长约204千米,南北最宽约116千米,总面积10108平方千米,下辖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等9区4县。到末,全市常住人口已达830.54万人。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西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经济总量连续多年保持13%的增长速度, 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1737.1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125.33亿元。 (二)西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1.修编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西安作为中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战略地位,是西部地区最具发展带动作用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对西安的发展日益重视。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西安已经并在更多地承担着国家的发展建设任务。 2.修编是落实区域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在陕西省域范围内,陕南地处秦岭山脉,是国家重要的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区,陕北有相当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必须严格控制发展,而关中地区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资源,便利的交通,成为陕西省人口最重要的聚集地。西安地处关中腹地,是陕西省唯一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省的40%,拥有充分的就业机会和比较完善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是落实区域发展整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所在。为此,陕西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根据国家关于着力打造关中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西安市要率先建成现代功能完善的西部经济强市,切实承担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职能。 3.修编是落实国家航天、航空、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发展的需要

平天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说明

平天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说明

目录 第一章现状概况 (1) 1.1某经济发展背景 (1) 1.2区位分析 (2) 1.3自然和历史 (2) 1.3.1地形地貌 (2) 1.3.2气候条件 (2) 1.3.3水文条件 (3) 1.3.4土壤动植物资源 (3) 1.3.5历史文化资源 (4) 1.4主要设施与基础工程 (4) 1.5社会经济概况 (5) 1.6景区建设 (5) 1.6.1发展概况 (5) 1.6.2相关规划 (6) 1.7现状存在的问题 (7) 1.7.1山水特色不够突出,小景点建设缺乏系统 (7) 1.7.2主要景点分布不尽合理,不利于游览组织 (7) 1.7.3交通体系尚未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 (7) 1.7.4部分项目建设未把尊重自然风貌放在首位 (7) 1.7.5存留的部分村庄管理不善,造成生产生活污染 (7) 1.7.6管理尚不完善,缺乏发展资金和人才 (8) 第二章案例借鉴与比较 (8) 2.1西湖 (8) 2.2玄武湖 (9) 2.3东湖 (9) 2.4比较借鉴 (10) 2.4.1可以借鉴的优点 (11) 2.4.2需要避免的缺点 (12)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 (12) 3.1风景资源概况 (12) 3.1.1七星墩 (12)

3.1.4金地藏寺 (13) 3.1.5莲花台 (13) 3.1.6望华楼 (14) 3.1.7桃花岛 (14) 3.1.8龟山岛 (14) 3.2景物和景点、景区、风景名胜区的综合评价 (15) 3.2.1景点评价标准 (15) 3.2.2景物和景点评分与等级 (16) 3.2.3景区综合评价、评分与定级 (17) 3.2.4风景区综合评价、评分与定级 (18) 3.3评价结论 (20) 3.3.1齐山—平天湖风景资源特性 (20) 3.3.2结论 (21) 第四章风景区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21) 4.1规划依据 (21) 4.2规划期限 (22) 4.3规划指导思想 (22) 4.4规划原则 (22) 4.4.1贯彻“方针”,滚动发展的原则 (22) 4.4.2发挥优势,注重发掘的原则 (23) 4.4.3提升品位,适应市场的原则 (23) 4.4.4执行规,突出重点的原则 (23) 第五章风景区规划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23) 5.1规划围 (23) 5.2风景区性质 (23) 5.2.1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与九华山风景区 (23) 5.2.2平天湖、齐山湖、天堂湖与丰收湖 (24) 5.2.3杏花村与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 (24) 5.3风景区发展目标 (24) 第六章风景区总体布局规划 (24)

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0.17 (1)

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1)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3) 第四章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 (15) 第五章建筑间距 (24) 第六章建筑退让 (25) 第七章建筑高度及空域保护 (30) 第八章建筑基地的绿地 (31) 第九章地下空间利用 (32) 第十章停车场 (33) 第十一章建设引导措施 (35) 第十二章附则 (3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西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 本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见《表1》)。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可兼容性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依据《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见《表2》)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城市分区:西安城市各类建设用地依据建设用地所处区位分为城市更新改造区、城市新区、新城及县城、乡镇四个层级控制。(具体分区见附图1)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六条建筑基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容积率,下同),应按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人口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居住项目及用地规模1万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建筑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可参照本规定表3《西安市各类建设用地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3》)及表4《西安市各类建设用地容积率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4》)的规定执行。 对于不适用本表约束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量在满足建筑后退距离、停车、绿地率、消防、日照、卫生视距、公共开放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容量、抗震、防灾、人流集散等规定的前提下,以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指标为准。 表3 西安市各类建设用地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 区位 住宅建筑类办公建筑类商业建筑类 教育科研建 筑类 工业建筑类多层中高层高层多层高层多层高层—— 城市更新改造区≤28% ≤25% ≤20% ≤50% ≤40% ≤60% ≤55% ≥20%,≤ 45% ≥30%,≤50% 城市新区≤28% ≤25% ≤20% ≤40% ≤35% ≤50% ≤45% ≥20%,≤ 40% ≥30%,≤50% 新城及县城≤28% ≤25% ≤20% ≤40% ≤35% ≤50% ≤45% ≥20%,≤ 40% ≥30%,≤50% 乡镇≤28% ≤25% ≤20% ≤35% ≤30% ≤40% ≤30% ≥20%,≤ 35% ≥30%,≤50%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估报告框架

附件2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估报告框架 一、基本情况 (一)风景名胜区概况 包括设立时间、范围面积、机构设置、资源特征等情况。 (二)总体规划情况 包括总体规划及其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总体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内容要点等。 二、评估内容 (一)规划实施的一致性 重点聚焦现行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监管是否协调衔接,包括规划编制内容是否科学完善,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实现情况(如现状空间布局与规划一致性、分级保护要求落实、设施建设等)、规划实施监管情况(如管理机构的权责一致性、管辖范围与规划范围一致性、实现统一规划和管理、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违规建设查处等情况)。 (二)景观资源保护状况 重点评估当前重要景观资源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保存状况、新的景观资源挖掘情况,以及景观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威胁因素和所采取的保护措施等。

(三)规划的指导性 紧扣现行规划是否能够引领风景名胜区发展,有效指导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统筹协调风景名胜区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关系,发挥风景名胜区对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四)规划履行《条例》等情况 重点评估现行规划是否符合《条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和编制要求的通知》(建城[2015]93号)等规定的相关内容,满足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和要求。 各地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评估内容。 三、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作出是否重新编制规划的决定 (二)重新编制规划的建议 基于评估情况,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新要求和风景名胜区内外部发展条件,提出重新编制规划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重点事项及针对性的规划对策。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 一、规划背景介绍 白云山是南粤名山,自古有“羊城第一秀”之称。2002年5月,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被国务院审定为“国家重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996年5月,广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于2006年2月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审查,2009年10

月获得国务院审批。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现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向社会公布。 规划文本有四大部分内容共19章,第一部分是规划景区发展目标定位、规划分区和结构布局、生态原则;第二部分是核心区保护和各个专项如培育、景观、游览规划;第三部分是基础设施规划,包括道路、市政设施、消防规划;第四部分是分期发展和外围保护地带控制规划。该规划为法定规划。市民可以上“规划在线”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4f3724729.html,查询规划文本和图则。 二、风景名景区范围、定位与发展目标 (一)规划范围:风景名胜区面积为21.80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即核心保护区)规划面积为533.7公顷。 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包括广州大道以西,白云大道以东,同泰路以南,广深铁路、恒福路以北,用地面积10.1平方公里(不含风景名胜区范围)。 (二)风景区定位: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是广州市构建国家中心城市和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是以南亚热带植被景观、“山瞰城景、城观山色”为特征,以自然生态保护培育、休闲游览为主要功能,具有丰富历史人文资源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风景区发展目标: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发展目标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自身健全目标――在规划期内,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将发展成为自然生态环境维育良好、景观形象和游赏魅力独特、各类基础设施条件优越、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风景游憩境域。二是社会作用目标――在规划期内,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将进一步发挥其在城市生态环境调节、市民休闲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适应城市经济社会的需要,提高国内外知名度,促进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 三、游人容量 规划对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提出合理的旅游容量控制目标。(一)风景区瞬时容量为3.6 万人。(二)风景区日容量为5.3万人。(三)风景区年容量为1949万人。 四、规划功能结构 风景名胜区整体功能结构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北环高速公路以南为城市公园区,以北为森林公园区。 南部城市公园以麓湖公园、云台花园、雕塑公园为主体景观,形成麓湖、三台岭、飞鹅岭三个景区。北部森林公园以南亚热带植被、“山瞰城景、城观山色”为主体景观,以南北

2020年陕西省西安城市总体规划报告

年陕西省西安城市总体规划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概况 西安市南和东南与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相邻;西与宝鸡市接壤;北与咸阳市相连;东与渭南市相接。东西最长约千米,南北最宽约千米,总面积平方千米,下辖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等区县。到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已达万人。 二十世纪年代以来,西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经济总量连续多年保持的增长速度,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亿元。 (二)西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修编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西安作为我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战略地位,是西部地区最具发展带动作用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对西安的发展日益重视。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西安已经并在更多地承担着国家的发展建设任务。 .修编是落实区域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在陕西省域范围内,陕南地处秦岭山脉,是国家重要的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区,陕北有相当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必须严格控制发展,而关中地区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资源,便利的交通,成为陕西省人口最重要的聚集地。西安地处关中腹地,是陕西省唯一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省的,拥有充足的就业机会和比较完善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是落实区域发展整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所在。为此,陕西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根据国家关于着力打造关中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西安市要率先建成现代功能完善的西部经济强市,切实承担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职能。 .修编是落实国家航天、航空、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发展的需要 西安是国家重要的航天、航空、装备制造业基地。按照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近期陆续安排了国家级公路、铁路、战略物资储备等重要基础设施,以及重要的工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建设项目,这些大型项目的落实,已经超出了现行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改变了现行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 .修编是保护好世界文化古都的需要 西安是世界著名古都,我国最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西安市拥有包括汉长安城、唐长安城等著名大遗址在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处,登记在册文物点处,其中秦始皇陵和兵马俑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此外,西安还拥有丰富的河湖水系、台塬、秦岭山脉等独特的历史地形地貌及国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16-2035)

1规划目的 为加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科学性和连续性,贯彻“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统筹泰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旅游发展和周边社区之间的关系,特修编本规划。 2规划范围与面积 2.1风景名胜区范围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38平方公里,包括泰山主景区、蒿里山-灵应宫景区和灵岩寺景区三大部分。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20.9平方公里。 泰山主景区(含岱庙地区)面积为109.2平方公里,南侧以环山路北侧人行道北缘线为界,包含红门路、通天街中心线两侧各50米范围和岱庙(含遥参亭和双龙池)四周向外扩100米范围。东侧主要以农业观光路,局部以自然等高线为界;北侧从牛山口村西向北接现有道路,局部以泰山林场管辖范围为界;西北侧、西侧主要以济南与泰安行政区划为界;西南侧以泰山林场管辖范围、规划道路、自然地形和曹家庄水库坝沿自然地形接环山路为界。 蒿里山-灵应宫景区面积为0.3平方公里,以蒿里山周边道路(西至龙潭路,北至铁路用地南边界,南达灵山大街,东至校场街)和灵应宫文物保护范围(单体外围10米范围)为界。 灵岩寺景区面积为28.5平方公里,基本遵循1993年国务院批复范围,东、北分别以方山东侧、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

南以鸡鸣山至明孔山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西以鸡鸣山及北侧山体的西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 2.2核心景区 核心景区与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重合,面积53.7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38.4%。 2.3外围保护地带 规划范围以外设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19.7平方公里。其中泰山主景区和蒿里山-灵应宫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连成一区,北侧、西北侧、西侧以风景区范围外第一道山脊线为界,局部以马套村和曹家庄村行政边界为界,西南侧、南侧、东南侧以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中的环境协调区边界为界,东侧、东北侧以大津口乡行政边界为界,面积约118平方公里。灵岩寺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西起104国道(灵岩广场),包括沿灵岩路南北两侧各300m范围内的区域,东以灵岩寺景区边界为界,面积为1.7平方公里。 泰山主景区外围保护地带以外,为监测和控制泰山生态与地质的威胁要素,划定外围监控地带,面积约为381平方公里。外围监控地带范围北侧以自然山谷线为界,西侧与南侧以公路为界,东侧以现行的采石保护区边界为界。 3风景名胜区性质 泰山为五岳之首,雄伟壮观、历史悠久、古迹众多、文化丰厚、形象崇高,地质遗迹和生物多样性资源丰富,是中国文化史的局部缩影,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是具有重大科学、美学和历史

西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西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西安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1994年,西安市提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由4条线组成,线网总长度73.17公里,并纳入1999年经国务院批复的《西安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 2004年,西安市重新编制了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其目标是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体,轨道交通 为骨干,其它公交为辅助的多元化、快速、高效、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实现公共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棋盘加放射型”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布局。 轨道交通线网远期规划由6条线组成,总长251.8公里。 (1) 一号线:(后围寨~纺织城) 该线路位置为西安市东西向主客流走廊。线路起迄点后围寨、纺织城是西安市对外交通枢纽。该线路穿越西安城区的东西,通过市区最繁华的地区和人口最稠密的地区,同时,线路

连接主城东西轴和上城西客运站、西安客运站、康复路批发市场、长乐路客支站、半坡客运站等大型客流集散点和长途客运枢纽。一号线向西延伸至咸阳市人民广场,为西咸一体化创造有利条件;向东延伸至临潼旅游渡假区,可大大促进西安市旅游事业的发展及沿线土地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强西安作为国际级旅游城市的地位。该线为轨道交通线网中的骨干线。 (2) 二号线:(铁路北客站~韦曲) 该线路位置为西安市南北向主客流走廊,线路将郑州至西安高速铁路北客站、张家堡广场、城市中心北大街及钟楼、南郊省体育场、小寨商业文化中心、西安国际展览中心、长安区等大型客流集散点串联起来,沿途分布有张家堡客运站、城北客运站、明德门客运站等长途客运枢纽。二号线与一号线构成轨道交通线网中的十字骨架,是线网中的骨干线。 (3) 三号线:(新筑~侧坡村) 该线路为东北、西南走向。线路沿城市主要客流走廊东二环敷设,毗邻西安浐灞新区、兴庆公园,经国家级历史文物景点大雁塔、陕西省历史博物馆、小寨商业文化中心、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安科技产业园等客流及人口密集区,促进城市发展空间向东北、西南方向拓展。 (4) 四号线:(草滩农场~韦曲科技产业园) 线路连接草滩现代农业开发区、张家堡广场、曲江旅游度假区、韦曲科技产业园,途经既有西安火车站、明城墙内五路口及大差市、历史文物景点大雁塔等客流密集区。四号线对于城市南北向客流转换起到了辅助和补充作用。 (5) 五号线:(纺织城火车站~六村堡(纪阳)) 五号线东端的纺织城火车站为既有西康铁路客运站,是西安铁路枢纽的辅助客站。连接六村堡工业园区、纪阳组团,途经曲江旅游度假区、西安国际展览中心及三桥交通枢纽等大的客流集散点,将辅助一号线分流城区内东西向客流。 (6) 六号线:(纺织城~长安科技产业园) 线路连接东郊纺织城、明城墙内东、西大街及钟楼、南郊大学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长安科技产业园等工商业聚集区和人口密集区。可辅助一号线对主城区客流起到较大的分流作用,缓解主城核心区的交通压力,同时可带动东郊纺织城社会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南郊大学城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该线网规划中轨道交通在主城区内的线网密度0.338km/km2,明城墙区内线网密度 1.146km/ km2。覆盖了全市61个主要客流集散点中的52个。 线网形成后,轨道交通方式的出行量将占居民总出行量的25%,占公交出行量的50%。 以西安钟楼为中心,在无轨道交通的情况下,公交40分钟的出行范围是251.96平方公里,大约覆盖主城区1/3的面积;而在有轨道交通的情况下,公交40分钟的出行范围可以达到853.42平方公里,覆盖了整个主城区。 线网中一、二、三号线为骨干线,既满足了城市东西向、南北向主轴线上的客运交通需求,又向外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四、五、六号线是轨道交通网的辅助线,主要满足城市功能组团之间的交通需求,对线网进行加密完善。 线网总体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06~2011年):建设二号线(铁路北客站~韦曲,26.4公里),以缓解城市南北向主客流走廊的交通压力,为城市中心区的逐步外移、市政府北迁及郑州至西安客运专线西安火车站密集客流的疏导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拓展西安市空间结构,引导城市向北、向南发展。

太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公示说明

太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公示说明 本规划针对太湖风景名胜区的现状特征和现实问题,在生态保护、资源评价、土地利用、文化体系、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了太湖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发展目标及各景区景观特色定位,构建了太湖风景名胜区独具特色的空间格局,从风景区保护与发展的角度提出太湖风景名胜区的总体发展战略,及各景区在资源保护、景区发展、建设引导等方面的重要对策。 一、规划原则 1、保护优先、兼顾发展 落实“保护第一”的要求,严格保护太湖风景名胜区景观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山水人文资源的原真性、江南水乡风貌的独特性,保障太湖水系的生态环境,维护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同时,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兼顾景区及周边区域的发展需求。 2、区域统筹、整体协调 高度重视太湖风景名胜区在长三角及区域环境中的重要价值及作用,从区域的角度出发,整体保护环太湖地区生态资源和景观资源,协调太湖风景资源保护利用与太湖流域防洪、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同时充分协调景区与周边城市的空间关系,促进城市与景区的和谐发展。 3、优化资源、突显特色 深入研究太湖风景名胜区水体、岛屿、湖湾、岸线、湿地、山体和植被等自然景观风貌特征,梳理和挖掘吴越文化史迹及景区所在地区历史、文化、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人文资源特点,进一步优化资源品质,突出太湖风景名胜区独特的自然山水与吴越文化交融的景观特色,提升景区资源的永续利用价值。 4、以人为本、因地制宜

合理把握当地居民的需求和利益,充分结合景区资源特点,探索因地制宜优化生产方式、改善和提高景区人居环境质量的途径,从而更有效地保护景区生态景观环境。 二、性质 太湖风景名胜区是以自然山水组合见胜、以吴越文化为内涵特征、以江南水乡田园为景观风貌的,融风景游览、休闲游憩及科学文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自然与人文并重的湖泊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发展目标 以风景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首要前提,强化太湖风景名胜区自然及人文特色,进一步协调景区与城市关系,合理利用风景资源,优化引导景区产业结构,将太湖风景名胜区建设成为生境优越、特色鲜明、城市与景区和谐相融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通过对区域整体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培育建设,使太湖风景名胜区成为长江三角洲重要的大型生态绿心; 通过对各景区人文资源的深入挖掘和系统梳理,使太湖风景名胜区成为集中展现中华吴越文化精髓的文化遗产聚落; 通过对环太湖城市群与景区的空间协调和优化布局,使太湖风景名胜区成为景观宜人、风貌和谐的城景交汇型风景名胜区; 通过对各景区旅游资源整合以及区域旅游协作的加强,使太湖风景名胜区成为世界著名的山水人文型旅游目的地; 通过对环太湖地区的整体产业协作引导以及各景区的协同建设,使太湖风景名胜区成为环境优越、经济繁荣、充满活力的生态产业典范区。 四、总体发展战略

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

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 规划文本 规划委托单位:黄山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零零六年九月

项目名称: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 项目委托单位:黄山市人民政府 规划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法人代码:72146607—0 证书等级:甲级[建] 城规编第(021004)规划顾问 吴良镛两院院士 秦佑国教授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院长 陈素伟高级工程师 郑光中教授 左川教授 单德启教授 胡学凡原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江 山原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程迎峰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项目主持人 尹稚教授清华规划院院长 项目负责人 杨锐教授清华大学景观学系系主任 项目组成员 庄优波博士 袁南果硕士 邹桂武高级工程师 罗婷婷硕士 崔宝义硕士 刘晓冬硕士 祁黄雄博士后 王萌硕士 王彬汕讲师 杜鹏飞副教授 林瑾硕士 龚道孝硕士 陈海燕硕士

.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目的 (1) 第二条依据 (1) 第三条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2) 第四条规划期限 (2)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3) 第五条规划范围 (3) 第六条缓冲区范围 (3) 第七条性质 (3) 第三章资源评价 (4) 第八条资源价值 (4) 第九条资源特征 (4) 第十条资源分类 (5) 第十一条资源重要性评价 (7) 第十二条资源敏感度评价 (10) 第四章目标体系规划与发展规模 (14) 第十三条目标体系的层次 (14) 第十四条无期限目标 (14) 第十五条资源与环境保护长期目标 (14) 第十六条游客管理长期目标 (15) 第十七条社区管理与多方合作长期目标 (15) 第十八条组织效率长期目标 (16) 第十九条瞬时游客容量 (17) 第二十条全区游客容量 (21) 第二十一条市场游客规模预测 (21) 第二十二条规划总人口规模 (21) 第五章战略规划 (23) 第二十三条科学管理战略 (23) 第二十四条资源整体保护战略 (23) 第二十五条游客管理战略 (23) 第二十六条统筹社区发展战略 (24) 第二十七条区域统筹战略 (24) 第二十八条伙伴合作战略 (25) 第二十九条文化资源保护与挖掘战略 (25) 第六章规划结构与用地布局 (26) 第三十条用地布局结构 (26)

风景名胜区规划论文

风景名胜区规划论文 中国历史悠久,崇尚自然,独树一帜,影响深远。而中国自古便有注重人文的传统。“中国之宫室庭园,家屋居住,莫不有人文精神其内”。我国传统的风景名胜区往往蕴含着丰富的人文因素。也正因此,许多甲盖天下的园林胜景,并不仅仅胜在湖光山色,更胜在源远流长的人文景观,它们往往由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积淀而成。所以,我们在进行规划中应充分重视风景名胜区规划的作用。 风景名胜,指风景名胜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可供人们游览欣赏、休憩娱乐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凡具有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为风景名胜。 风景名胜等级的划分及管辖 (1)风景名胜区等级的划分 风景名胜区按其景物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等,划分为三级: ①市县级风景名胜区 由市、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提出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报市、县人民政府审定公布,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②省级风景名胜区 由市、县人民政府提出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定公布,并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备案。 ③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报国务院审定公布。 (2)风景名胜区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主管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部门主管本地区的风景名胜区工作。 ①风景名胜区依法设立人民政府,全面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规划和建设。 ②风景名胜区没有设立人民政府的,应当设立管理机构,在所属人民政府领导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风景资源评价报告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风景资源评价报告

中国?云南?XX?XX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风景资源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引言: 第二部分:景观资源分析评价 第三部分:分类,分级 第四部分:总结 第一部分:引言: XX风景名胜区位于云南XX丘北县城,“XX”彝语意为“鱼虾多的湖潭”。XX景区由众多湖泊、河流、孤峰、溶洞构成,总面积165平方公里,54个湖泊形成21公里的水上旅游线,沿途可观赏300余座孤峰、5000亩荷花湖、83个溶洞。景区属石灰石岩溶地带,大量的石峰丛、峰林和串联于群峰间的湖泊群组合在一起,湖水清澈如镜,山峦如黛,水映山峰云雾,既有类似于广西桂林的风光,又有其本身的特色景观,水中有峰,峰中有洞,洞中有河,它集山水、溶洞为一体,景观独特。每逢夏天,湖中大片的荷花齐开放,香飘十里,景色更佳。 第二部分:景观资源分析评价 1、蒲草堂景群 景 群 1 景 点 或 资 源 点 位 置 资 源 单 体 资 源 质 量 开 发 情 况 外 部 条 件 ( 如 交 通) 评 分 类别级 别 蒲 草 堂 蒲 塘 秀 位 于 仙 人 洞 村 湖 泊, 峰 丛、 孤 峰, 较 好 已 开 发, 交 通 便 64. 5 水景(湖泊),地景( 奇峰) 三 级 普者

色西 南 有 游 船 利 民族演艺中心度 假 村 内 民 族 文 化 较 好 由 专 人 管 理 70 民族民俗三 级 资源描述: 蒲草塘湖体为北东走向,水域面积较大,北端有河流与仙人湖相连,四周峰林、孤峰倒影如画。夏季,荷花满塘,景色十分秀丽。四周地势平坦,现为XX 景区入口处,湖南部建有景区大门,湖北部建有度假村、停车场。 总结: 湖光山色,风景如画。蒲草塘除了山体湖水之外还有一定规模建筑群,总得来说蒲草塘景观价值较高,景观类型较为多样,各景观要素组合状况好,观赏游憩价值较大,与其它景点联系紧密,开发利用价值较高,周边商业气氛比较浓厚,基础设施配置较为完善,餐饮、住宿、交通、娱乐等设施整体分布在蒲草塘周边。 2、奇石园景群 景景位资资开外部评分类别级别群 2 点 或 资 源 点 置源 单 体 源 质 量 发 情 况 条件 (如 交 通) 奇 石 园 榕 树 广 场 位于 仙人 洞村 西 南, 蒲草 堂旁 边 植 物, 奇石 较 好 已 开 发 交通 便利 64.7园景 (植物 园,专 类游 园) 三级 樱 花 大 道 盆 景 园 兰 园 荷 园 奇 蒲草

xxx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2) 第三章景观资源评价与结论 (2) 第四章规划目标和发展目标 (5) 第五章功能分区和规划布局 (6) 第六章遗产保护与风景保育规划 (7) 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 (10) 第八章游览设施规划 (10) 第九章典型景观规划导则 (11) 第十章交通及配套设施规划 (12) 第十一章基础工程规划 (12) 第十二章居民社会调控 (14) 第十三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15) 第十四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16) 第十五章近中期保护与发展规划 (16)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7) 第十七章附则 (18) 附图目录 (1)区位分析图 (2)综合现状图 (3)风景资源评价图 (4)规划总平面和功能分区图 (5)保护区划和遗产保育规划图 (6)旅游接待设施布局图 (7)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图 (8)居民社会调控图 (9)交通规划图 (10)给水规划图 (11)排水规划图 (12)电力规划图 (13)电信规划图 (15)典型景观规划导则一 (16)典型景观规划导则二 (14)近中期规划图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武陵源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后对其保护、展示、利用和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协调遗产保护与地方发展、旅游活动之间的矛盾,实现遗产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特修订编制《武陵源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20)》。 第2条本规划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要求,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充分的现场考察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编制完成。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 规划总体指导思想是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依托张家界市,发展提升武陵源区。 规划总体保护指导思想是“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保护核心区,逐步恢复核心区的自然景观;严格控制缓冲区,改善缓冲区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使其向有利于核心区保护的方向发展;合理规划利用建设区土地,并使之与核心区和缓冲区景观协调。 规划总体发展指导思想是“依托张家界市,发展提升武陵源”。依托张家界市,即依托张家界市作为武陵源风景区的客源集散地和旅游接待服务中心的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发展提升武陵源即通过“调整提高索溪峪,发展中湖和泗南峪”,贯彻“移民建镇、产业兴镇”方针,按照“地方化、生态化、精品化”的要求高标准建设索溪峪等旅游镇,并保持在游客接待价格方面的比较优势。 第4条规划原则 规划总原则:规划致力于协调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地方利益与人类整体利益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保证世界自然遗产健康、可持续地为人类社会服务。 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原则,区域经济和城镇体系的发展应有利于遗产的保护。 保护与发展协调原则,规划应该在保护遗产资源的同时发展地方经济。 地方性原则,规划成果应该能够调动当地人参与实施规划和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整体性原则,风景名胜区生态系统的组成要素、结构、功能和所提供的服务,都应当从整体上进行衡量和维护。 第5条规划期限 武陵源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期限为2004年至2020年,共分2期实施: 近中期:2004年至2010年 远期:2011年至2020年 第6条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是指导世界自然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实现“严格保护、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永续利用”的纲领性文件,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依法具体组织实施。 规划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一切保护和建设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划执行。 第7条规划的变更 各级政府机关、团体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擅自更改本规划。 若在规划执行过程中有与“严格保护、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永续利用”原则不相符的情况,可对本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对不涉及本次规划所确定的性质、原则和总体方针,可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提出,并聘请遗产保护、风景园林、生态和环境领域的权威专家论证,按程序报请湖南省建设厅审批,并报国务院和建设部备案。对本规划内容作较大变更和修改时,如涉及性质、原则和总体方针等内容调整、功能分区边界变更、核心区内新增建设项目等,必须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提出并委托权威研究单位论证,提出调整后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程序报请湖南省建设厅组织遗产保护、风景园林、生态环境等相关权威专家评审,并报国务院和建设部批准。 第8条规划监督 本规划向社会公开,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公众和有关国际组织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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