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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倍数泡沫灭火剂检验规定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检验规定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检验规定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

GA 31—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2—04—04批准 1993—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产品类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能与淡水或海水配制泡沫混合液,用于扑救非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及一般固体火灾的高倍数泡沫灭火剂。

2 产品分类

按使用温度分类:

a.普通型:使用温度范围在-5~40℃;

b.耐寒型:使用温度范围在-10~40℃;

c.超耐寒型:使用温度范围在-20~40℃。

3 技术要求

3.1 一般技术要求

3.1.1 泡沫液应是均相液体。

3.1.2 泡沫液被水稀释后对生物无明显毒性,其中的表面活性剂易被生物降解,对环境无污染。

3.2 主要技术要求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性能应符合表1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表1

4 试验方法

4.1 密度

4.1.1 仪器

精密密度计:量程0.900~1.200g/cm3;

温度计:量程0~50℃,分度值0.5℃;

量筒:250mL或100mL;

恒温水浴:控温精度±1℃。

4.1.2 试验步骤

4.1.2.1 将恒温水浴调至20±1℃。

4.1.2.2 把混合均匀的被测泡沫液慢慢注入干燥、洁净的量筒中,如有气泡产生,应静止放置,待气泡升至液面,用滤纸刮去,并垂直放入恒温水浴中,使泡沫液面低于水浴液面。4.1.2.3 待泡沫液恒温至20±0.5℃时,手持洁净的密度计上端慢慢放入泡沫液中,当密度计稳定后读数。

4.1.3 结果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两次试验结果之差不得大于0.002g/cm3。4.2 粘度

4.2.1 仪器

旋转粘度计:转盘量程0~100,精度±5%;

凝固点温度计:量程-30~60℃,分度值1℃;

高型烧杯:250mL;

量筒:25mL、250mL各一个;

半导体冷阱:控温精度±1℃;

50%乙醇水溶液。

4.2.2 试验步骤

4.2.2.1 按仪器使用说明书把粘度计安装调试好,把混合均匀的20mL泡沫液慢慢注入套筒中,将附加器和套筒装在粘度计上,使套筒浸没在半导体冷阱50%乙醇水溶液的介质中。

4.2.2.2 将半导体冷阱温度控制在被测泡沫液的使用温度下限,选择适宜的转速,待泡沫液恒温后进行测定,测定时指针的指示值应在20~90刻度之间。

4.2.2.3 如果指针超出上述的刻度范围时,应选用1号转子和相应的转速,将混合均匀的200mL泡沫液注入250mL高型烧杯中,按上述的方法进行测定。待指针稳定后读数,读数乘以转子的相应系数,即为泡沫液粘度值。

4.2.3 结果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两次试验结果的误差不得超过仪器本身误差。4.3 流动点

4.3.1 仪器

半导体凝固点测定仪:致冷温度-50℃,控温精度±1℃;

凝固点温度计:量程-30~60℃,分度值1℃;

磨口凝固点测定管;

50%乙醇水溶液。

4.3.2 试验步骤

4.3.2.1 把装有适量的50%乙醇水溶液的凝固点测定管放入半导体凝固点测定仪的冷却室内,启动测定仪,控制温度低于被测泡沫液类型指标20℃。

4.3.2.2 在干燥、洁净的凝固点测定管的内管注入混合均匀的泡沫液,液面距内管底部约50 mm左右,并把内管装入外管中。

4.3.2.3 用软木塞或橡胶塞把凝固点温度计固定在内管中央,使温度计毛细管下端浸入泡沫液面下3 mm。

4.3.2.4 当内管泡沫液温度降至5℃时开始观察泡沫液流动情况,每降低2.5℃观察一次。方法是把内管从外管中取出,使其倾斜,如果泡沫液流动则立即放回外管中(每次观察不得超过3s),继续降温,做丁一次观察,当泡沫液降至某一温度,取出内管倾斜观察,泡沫液不流动时,在5 s内反复倾斜仍无任何流动则记录此温度,并由此上推2.5℃即为泡沫液的流动点温度值。

4.3.3 结果

每个样品做两次试验,两次试验结果之差不超过2.5℃,如果超过2.5℃时,应进行第三次试验,取其较高的值作为测定结果。

4.4 pH值

4.4.1 仪器、试剂

酸度计:范围0~14pH,精度0.1pH;

烧杯:50mL;

温度计:量程0~50℃,分度值0.5℃;

容量瓶:250mL;

实验室用水规格二级水;

pH基准试剂(市售品):

四硼酸钠(Na2B4O7·10H2O)……pH9.182(25℃)

混合磷酸盐(KH2PO4和NaH2PO4等摩尔混合物)……pH6.864(25℃)

邻苯二甲酸氢钾(KHCaH4O)……pH4.003(25℃)

4.4.2 准备工作

4.4.2.1 用pH基准试剂和实验室用水规格二级水配制好250mL缓冲溶液。4.4.2.2 调试好酸度计。

4.4.3 试验步骤

4.4.3.1 将35mL被测泡沫液注入干燥、洁净的烧杯中。

4.4.3.2 将电极浸入盛泡沫液的烧杯中。

4.4.3.3 调整被测泡沫液温度至20±0.5℃时,测定搅拌均匀的泡沫液pH值。

4.4.4 结果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两次试验结果之差不得大于0.1pH。

4.5 沉降物

4.5.1 仪器

电动离心机,转速为2 000r/min以上;

锥形刻度离心试管:容量50mL,锥部刻度分度值0.1 mL。

4.5.2 试验步骤

4.5.2.1 在两个干燥、洁净的50mL离心试管中,分别装入50mL摇混均匀的被测泡沫液。

4.5.2.2 将离心试管中的泡沫液恒温至20±1℃,然后将其对称地装入离心机的试管套中,盖好离心机盖。

4.5.2.3 启动离心机,调节转速至2 000r/min,离心分离15min。

4.5.2.4 取出离心试管,观察每管的沉降物的体积(以mL计),其和即为沉降物的体积百分数。

4.5.3 结果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4.6 沉淀物

4.6.1 仪器、材料

电动离心机;转速为2 000r/min以上,

锥形刻度离心试管:容量50mL,锥部刻度分度值0.1 mL;

温度计:量程0~100℃,分度值1℃;

移液管:容量10mL,分度值0.01 mL;

平织铜网:孔径0.180mm;

量筒:100mL;

配制人工海水(按m/m):

氯化镁(MgCl2·6H20)1.10%

氯化钙(CaCl2·2H20)0.16%

氯化钠(NaCl)2.50%

无水硫酸钠(NazSO4)0.40%

蒸馏水(H20)95.84%

4.6.2 试验步骤

4.6.2.1 配制泡沫混合液:用移液管取测定沉降物后的上层清液,6%型取6mL、3%型取3mL、1.5%型取1.5mL,放入干燥、洁净的100mL的量筒中,用人工海水稀释至100mL。4.6.2.2 调整泡沫混合液混度为20±1℃,并静置10min后按4.5.2条进行试验。4.6.2.3 如有悬浮物生成,用孔径为0.180mm平织铜网过滤,观察是否通过。4.6.3 结果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4.7 闪点

4.7.1 仪器

闭口式闪点测定仪;

闪点用温度计:量程0~200℃,分度值1℃;

可燃气罐和接管。

4.7.2 试验步骤

4.7.2.1 将被测泡沫液注入闪点测定仪的试料杯中至刻度线,固定在加热器中,盖好后插入闭口闪点温度计,接好点火燃气接管。

4.7.2.2 接通电源,打开加热和搅拌开关,开始加热要均匀升温,并定期进行搅拌。4.7.2.3 当泡沫液温度升至40℃时,点燃可燃气火焰喷嘴,调节火焰为球形,升温速率控制2~3℃/min。并不断搅拌,每隔1℃打开试料盖边窗一次,每次时间不超过1 s,点火试验一次,观察是否有蓝色明显火焰显现,找到该泡沫液的预测闪点值。

4.7.2.4 重复上述操作,当温度升至预测闪点值前10℃时,每隔1℃作一次点火试验,当边窗内有明显蓝色火焰闪现时,读出温度计读数,即为泡沫液的闪点值。

4.7.3 结果

每个样品进行两次试验,两次试验结果之差不超过1℃,如果超过1℃应进行第三次试验,然后取其较低的值作为测定结果。

4.8 腐蚀率

4.8.1 仪器、设备、材料

砂纸:200号、400号;

硬毛刷;

游标卡尺:量程0~150mm,精度0.02mm;

精密天平:量程0~200g,精度0.2mg;

磨口瓶:规格125mL;

电热鼓风干燥箱:控温范围0~200℃,精度土2℃;

试片:材质——A3钢片、LF21铝片,

规格——75mm×15mm×1.5mm;

丙酮;

氯化钙干燥器;

10%柠檬酸氢二铵水溶液:

磷酸—铬酸水溶液:85%磷酸35mL加无水铬酸20g,用水稀释至1 L。

4.8.2 试验步骤

4.8.2.1 取钢片和铝片各四片,先用200号砂纸打磨,去掉氧化膜后用400号砂纸磨光,再用硬毛刷在自来水中冲刷洗净,最后用丙酮脱水擦干,将处理好试片放入恒温60±2℃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干燥30min,取出后放入干燥器内冷却20min称量每个试片质量(精确至0.5mg)并编号。

4.8.2.2 用游标卡尺测量每个试片的长、宽、厚(精确至0.1mm),计算出每个试片的表面积。

4.8.2.3 将量好的钢片和铝片各四片分别放入八个125mL的磨口瓶中,分别倒入摇混均匀的100mL泡沫液,应使每个试片都完全浸没在泡沫液中,并封闭瓶口。

4.8.2.4 将磨口瓶置于恒温38±2℃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连续保持21d。

4.8.2.5 从磨口瓶中取出试片,分别用硬毛刷在自来水中冲刷腐蚀生成物(如冲刷不掉,则钢片用10%柠檬酸氢二铵水溶液浸泡、铝片用磷酸—铬酸水溶液浸泡,除去腐蚀生成物),冲刷干净后,用丙酮脱水擦干,然后放入恒温60±2℃的电热鼓风干燥箱内,干燥30min,取出后放入干燥器内冷却20min,称量每个试片的质量(精确至0.5mg)。

4.8.3 结果

腐蚀率按(1)式计算:

┈┈┈┈┈┈┈┈┈┈┈┈┈┈┈(1)

式中:C——腐蚀率,mg/(d·dm2);

m——四个试片的总失重值,g;

A——四个试片的总表面积,dm2。

4.9 发泡倍数和25%析液时间

4.9.1 仪器、设备、材料

秒表:精度0.1 s;

温度计:量程0~100℃,分度值1℃;

台秤:量程10kg,精度5g;

量筒:量程1 000mL、分度值10mL,量程100mL、分度值1 mL;

木制泡沫刮板;

高倍数泡沫发生系统:

6.0±0.2L/min标准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图1);

2.5级、0~0.16MPa喷嘴用压力表;

50L耐压混合液贮罐;

0.3 m3/min空压机;

耐压胶管;

容积为4m3的泡沫接收网(图2);

200L析液测定桶与台架(图3)。

4.9.2 准备工作

4.9.2.1 按高倍数泡沫发生系统装置示意图(图2),把泡沫产生器、压力表、耐压混合液贮罐、空压机和耐压胶管及泡沫接收网等装配好,整个系统不得有泄漏现象。

4.9.2.2 用风量计或风速仪调整泡沫产生器出口风量为13.0±0.5m3/min。4.9.2.3 试验前要用清水洗净整个系统,并排除余水。

4.9.2.4 用20±2℃的水,调试泡沫产生器的喷嘴压力为0.10±0.02 MPa时,使流量控制在6.0±0.2 L/min。

4.9.2.5 配制混合液:将泡沫液与淡水或人工海水(耐海水的泡沫液)在混合液贮罐内进行配制(泡沫液与使用水的比例为:1.5%型为1.5:98.5、3%型为3:97.6%型为6:94)。并控制泡沫混合液温度,使产生的泡沫温度为20±2℃。

4.9.2.6 将析液测定桶内、外壁洗净擦干后称重(精确至5g)。

4.9.3 试验步骤

4.9.3.1 按上述规定的风量、流量把整个泡沫发生系统调好后,开动空压机,启动风机,鼓风发泡,用秒表记录泡沫充满4m3泡沫接收网的时间。

发泡倍数按(2)式计算:

┈┈┈┈┈┈┈┈┈┈┈┈┈┈┈(2)

式中:N——发泡倍数;

Q——标准泡沫产生器混合液流量;

t——泡沫充满4m3接收网的时间,s。

4.9.3.2 泡沫充满4m3泡沫接收网后,立即用析液测定桶接收泡沫,并启动秒表,接满泡沫后,用木板刮平,擦去外壁的泡沫,称量泡沫和析液测定桶总质量(精确至5 g),然后立即将泡沫析液桶放在台架上,在台架下面放置100mL的量筒,用以接收泡沫析出液。并计算出25%泡沫液析出液质量,当量筒中接足25%泡沫析出液质量(析出液的密度按1g/mL计)时,卡停秒表,该时间即为25%析液时间。

25%泡沫析出液质量按(3)式计算:

┈┈┈┈┈┈┈┈┈┈┈┈┈┈┈(3)

式中:m3——25%泡沫液析出质量,g;

m2——析液测定桶接满泡沫总质量,g;

m1——析液测定桶质量,g。

4.9.4 结果

取发泡倍数和25%析液时间各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4.10 灭火性能

4.10.1 设备、仪器、材料

秒表:精度0.1 s;

温度计:量程0~100℃,分度值1℃;

高倍数泡沫发生系统(同4.9.1条);

90号车用汽油(研究法辛烷值)或70号汽油(马达法辛烷值);

松木:90根,水分含量10%~15%,规格为(30±3)mm×(35±3)mm×(730±5)mm;

B类火1.6m2燃烧盘(图4)

B类火灭火试验装置(图5)

A类火木栅与燃烧台(图6)

A类火灭火试验装置(图7)

8m3泡沫接收网(图7)

4.10.2 试验步骤

灭火性能试验分为B类火和A类火两种。高倍数泡沫产生的工作条件均同于4.9条规定。4.10.2.1 B类火灭火试验步骤

a.将B类火1.6m2燃烧盘清洗干净,放入约130L的自来水(深约8cm)和40L的90号车用汽油或70号汽油。

b.将B类火燃烧盘、标准高倍数泡沫产生器、4m3泡沫接收网按图5装配好。

c.点火、开启秒表。

d.预燃30s后,开启供泡沫灭火。

e.连续供泡沫2.5min后,停止供泡沫。

f.灭火时间:从开始供泡沫至火焰完全熄灭止为灭火时间。

4.10.2.2 A类火灭火试验步骤

a.将松木90根按图6要求排架在A类火燃烧台上,在A类火燃烧盘内放入1.5L90号车用汽油或70号汽油。

b.将A类火木栅燃烧台、标准高倍数泡沫产生器、8m3泡沫接收网按图7装配好。

c.点火、开启秒表。

d.预燃1.5min后,开始供泡沫灭火。

e.连续供泡沫5min后,停止供泡沫。

f.供泡沫结束后10min内,观察是否复燃。

g.灭火时间:从开始供泡沫到火焰完全熄灭止为灭火时间。

4.10.3 结果

非耐海水的泡沫液,其B类火、A类火灭火试验应三次试验两次合格。耐海水的泡沫液,其B类火、A类火灭火试验首先分别用淡水和人工海水为使用水各试验一次,如果都成功或都失败,即可结束试验。前者为合格,后者为不合格。如有一次失败,应重复相应使用水的两次试验。如两次重复试验都成功,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11 老化试验

4.11.1 老化试验后的泡沫液

将泡沫液装在10L的容器中,放入65±2℃的恒温箱内保持216h后恢复到室温,然后再放入-18±2℃的低温箱内保持24h后再恢复到室温(超耐寒型的要在-28±2℃的温度下进行)。

4.11.2 老化试验后的泡沫混合液

将老化试验后的泡沫液与淡水或人工海水按比例配制成的溶液。

5 检验规则

5.1 取样

5.1.1 每一生产批号为一取样单位,样品总量不得少于10L。

5.1.2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取样,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L。

5.1.3 取样要有代表性,应保证样品与总体的一致,取样前应将包装中的产品摇混均匀。从三个不同部位和三个不同的包装中取等量的样品,每一项性能在测试前也应将样品摇混均匀后方能进行试验。

5.2 出厂检验

包括密度、粘度、流动点、pH值、老化前的沉降物、沉淀物、闪点、发泡倍数、25%析液时间和B类火灭火性能项目试验。

5.3 型式检验

包括本标准第3.2条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项目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后,如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正常生产时的定期进行检验;

d.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5.4 检验结果判定

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的结果必须符合本标准第3章技术要求,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应重新自两倍的包装中取样,复检后如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包装桶上必须清晰、牢固地标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混合比、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合格标记、重量、闪点值、本标准编号和简单的贮存保管要求等。

6.2 包装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用铁桶或聚乙烯塑料桶包装,包装应符合表2所列要求。

表2

6.3运输和贮存

6.3.1 产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得混入其他物质和其他类型的灭火剂。

6.3.2 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库房内,防止曝晒、贮存环境温度应在规定的使用温度范围之内。

6.3.3 产品在上述环境中贮存期限为三年,其各项性能指标不得低于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江都县消防药剂厂负责修订。本标准主要修订人刘金声、陈思云。

本标准1984年7月首次发布,1991年6月第一次修订。

高、中、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分类应用探讨

高、中、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分类应用探讨 2-24 消防泡沫灭火系统按发泡倍数分类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低于20倍;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20~200倍;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200~1000倍。 一、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使用方式的不同分类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喷淋灭火系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加工、储存、装卸、使用甲(液化烃除外)、乙、丙液体的场所。如:油田、炼油厂、化工厂、码头、地下车库、飞机库、机场、燃油锅炉房等场所。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由消防水泵、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瑞港消防、泡沫产生器、雨淋阀、及其它阀门和管件等组成。当一定压力的消防水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灭火剂混合后,形成一定比例的泡沫混合液,经泡沫产生器生成空气泡沫,由泡沫喷口沿罐壁淌下,覆盖燃烧液体表面,从而窒息灭火。 2.泡沫喷淋灭火系统(泡沫-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配置可供给泡沫混合液的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组成既可喷水又可喷泡沫的固定灭火系统。它可以是开式系统,也可以是闭式系统。广州瑞港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这种系统在深圳用得比较早,当有火灾发生时,安装于保护区的火灾探测器有信号传至控制柜,闭式喷头的玻璃球破裂喷水,此时,手动或自动开启雨淋阀、消防泵、管路阀门,系统工作。压力消防水经瑞港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液混合,形成一定比例的泡沫混合液,经喷头喷洒空气泡沫达到灭火效果。 泡沫喷淋灭火系统主要由消防水泵、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雨淋阀及其它阀门、管道等组成。 注:1.根据使用方式可分为:开式泡沫喷淋灭火系统和闭式泡沫喷淋灭火系统。 2.该系统喷头既可用泡沫喷头,也可用洒水喷头。 3.当选用洒水喷头时,必须使用水成膜泡沫液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 4.泡沫-水喷淋联用系统也称ZP系统,ZP32即混合液流量为32L/s的自动泡沫喷淋系统。 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7.3.1/.2中规定:“Ⅰ类地下汽车库、Ⅰ类修车库宜设置泡沫喷淋灭火系统。泡沫喷淋系统的设计、泡沫液的选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适用范围及场所 中、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于扑救A类、B类火灾,有限封闭空间火灾,控制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的流淌性火灾。 如:固体物质仓库、易燃液体仓库、有火灾危险的工业厂房、地下建筑工程、各种船舶的机舱、泵舱、货舱等、贵重仪器设备和物质、可燃易燃液体及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的流淌性火灾。 2..系统组成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由消防水泵、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发生器、阀门、管道等组成。

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装置现场评审专用要求(试行)

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装置现场评审专用要求(试行) 注册资金不少于 150 万元 生产规模 生产能力应不少于 20 套/年 技术力量 应具有至少 2 名获得或相当于(机电、化工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人员,从事本专业 3 年以上。 关键零(元)部件 的要求 必须具备 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装置本体 加工能力及整机装配能力。 必须具备的引用 标准 GB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 GB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 GB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AQ1043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MT/T695 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MT/T696 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安标配套件 电磁起动器、电缆、通风机、电动机、水泵等(以审核备案的技术文件为准) 主要生产设备 车床、钻床、气割或剪板机、电焊机等 主要工装设备 加工模具等 主要工位器具 贮存货架 进 厂 检 验 序 号 零(元)部件名称 进厂检验项目 检验设备 备 注 1 电动机 绝缘电阻及相关证件检查 兆欧表 2 电缆 相关证件检查 / 3 通风机(如果使用) 绝缘电阻及相关证件检查 兆欧表 4 电磁起动器 绝缘电阻及相关证件检查 兆欧表 5 水泵 绝缘电阻及相关证件检查 兆欧表 出 厂 检 验 序 号 出厂检验项目 检验设备名称 备 注 1 整机外观、制造及装配质量检验卡尺、卷尺 2 耗水量 卷尺、秒表 3 发泡量 卷尺、秒表 4 泡沫倍数 卷尺、量筒 5 供泡沫药液压力 压力表、水注压力计 . 15

常用泡沫灭火剂种类

常用泡沫灭火剂种类 AFFF-AR3%、6%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由碳氢表面活性剂、氟碳表面活性剂、抗醇剂、稳定剂、抗冻剂、添加剂等组成,是一种多用途高效泡沫灭火剂。该灭火剂除具有一般水成膜泡沫灭火剂的灭油类火灾的性能外,还具有优良的扑救醇、酯、醚、酮、醛等极性溶剂火灾的能力,贮存期长,可以在各种低倍数泡沫产生设备中与水按3:97或6:94的比例混合发泡。广泛适用于油田、炼油厂、油库、船舶、大型化工厂、化纤厂、石化企业、化工产品仓库、溶剂厂等。该灭火剂应密封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温度-5℃-40℃的环境中,有效期为八至十年。 YE-3、YE-6型蛋白泡沫灭火剂,蛋白泡沫灭火剂是以动物蛋白质的水解浓缩液为基料,并含有适当的稳定、防腐、防冻等添加剂组成的起泡性液体。该灭火剂广泛适用于石化企业、油田、油库、输油码头、船舶、以及消防队,可以在各种低倍数泡沫产生设备中与水按3:97或6:94的比例进行混合而产生泡沫,主要用于扑救一般非水溶性(油类)易燃和可燃液体火灾,也可用于扑救一般固体物质的火灾。该灭火剂应密封存放在室内阴凉、干燥、通风、温度为-5℃~40℃的环境中,有效期为二年。 YEF-3、YEF-6型氟蛋白泡沫灭火剂氟蛋白泡沫灭火剂

是在蛋白泡沫灭火剂中加入适当的氟碳表面活性剂配制而成。由于氟碳表面活性剂的作用,使得该灭火剂除具备蛋白泡沫灭火剂的灭火性能外,还可以采用“液下喷射”的方式扑救大型油类产品贮罐的火灾,也可以与干粉灭火剂联用灭火,其灭火速度比蛋白泡沫灭火剂快三分之一。该产品可以在各种低倍数泡沫产生设备中与水按3:97或6:94的比例进行混合而产生泡沫,广泛适用于油田、油库、石化企业、船舶、飞机场及储存大量油品的单位,用以扑救大面积油类火灾。该灭火剂应密封存放在室内阴凉、干燥、通风、温度为-5-40℃的环境中,有效期为二年。 YEGZ-3、YEGZ-6型高倍数泡沫灭火剂高倍数泡沫灭火剂是以高效发泡剂为基料,适当加入泡沫稳定剂、溶剂、抗冻剂等组成。属于高、中倍通用型合成泡沫灭火剂。它与水按3:97或6:94的比例混合,可用于各种类型的高、中倍泡沫产生设备。该灭火剂具有发泡倍数高、灭火迅速、水渍损失小、灭火后恢复工作容易等特点,广泛适用于煤矿、坑道、飞机库、汽车库、船舶、仓库、地下室等有限空间,以及地面大面积油类火灾。其中耐海水高倍数泡沫灭火剂可以与海水或淡水混合发泡灭火,主要应用于沿海石化企业,远洋船舶等。该灭火剂应密封存放在室内阴凉、干燥、通风、温度为-5-40℃的环境中,有效期为三年。 YEZ3、YEZ6型中倍数泡沫灭火剂中倍数泡沫灭火剂是

仓库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设计探讨

仓库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设计探讨 摘要:通过优化泡沫-水雨淋系统中每个雨淋阀控制面积大小及喷淋区域分割,满足使用功能、安全要求。本文以丙类可燃液体仓库设计平面为例,比较了不同喷淋分割的设计流量、消防水量及消防水池容积,推荐采用增加雨淋阀组合理分割各组阀门控制区域,减小雨淋系统设计流量、消防水量及消防水池容积。 关键词:泡沫-水雨淋系统雨淋阀丙类可燃液体仓库消防水池泡沫罐 Design Research of Warehouse Foam - Water Deluge System Chen Qi Shanghai Youwei Engineering Design Co., Ltd, Shanghai 200333 Abstract: The area and spray region segmentation of foam-water deluge system deluge valve were be optimized to ensure the function and safety in use. C class combustible liquid warehouse design was taken as an example to compare the design flow, firefighting water amount and firefighting water pool capacity of different spray segmentation. Deluge valve should be increased to reasonably segment the value control area, which will help to decrease the the design flow, firefighting water amount and firefighting water pool capacity of deluge system. Keywords: Foam - Water Deluge System, Deluge valve, C class combustible liquid warehouse, Fire pool, Foam tank 随着工业飞速发展,集中存储化工物料仓库也越来越多,安全隐患频发,泡沫-水雨淋系统的规范为此类仓库消防设计提供的有效支持,极大的降低了此类仓库火灾危害。 笔者有幸参加某大型化工企业丙类仓库项目设计,项目设计期间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未发布实施,送审过程中新版发布,突增8.3.2条第7款,本文将结合笔者设计经历,以丙类可燃液体仓库为例,着重分析、探讨泡沫-雨淋系统设计。 2丙类可燃液体仓库工程实例 2.1工程概况 某丙类可燃液体物质存储仓库占地面积1863.85m2,建筑面积6136.81m2,体积为48386m3,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层高7.8m,储物高度6m,共3层,每层2个防火分区。 2.2项目执行的主要规范条款 2.2.1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下称“建规”)8. 3.2条第7款“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它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设施【2】。 2.2.2依据《自动喷水系统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1-2001,2005年版,下称“喷规”)4.2.7条规定此仓库应设置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火灾危险等级为仓库危险Ⅱ级。 2.2.3喷规第4.2.7条规定“存在较多易燃液体的场所,宜按下列方式之一采用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1】: (1)采用泡沫灭火剂强化闭式系统性能; (2)雨淋系统前期喷水控火,后期喷泡沫强化灭火效能; (3)雨淋系统前期喷泡沫灭火,后期喷水冷却防止复燃;系统中泡沫灭火剂的选型、储存及相关设备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下称“泡沫规“)的规定。

泡沫灭火剂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该灭火剂为低倍数泡沫灭火剂,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低倍数泡沫产生器。水成膜泡沫灭火剂能与干粉连用,也可采用“液下喷射”的方式扑救大型油罐火灾,广泛适用于飞机场、油田、大型化工厂、化工仓库、油库、 船舶、码头等火灾的预防与扑救。 混合比:AFFF3%与水的混合比为3:97 AFFF6%与水的混合比为6:94 流动点:普通型≤-7.5℃ 耐寒型≤-12.5℃~-25℃ 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 a.产品包装为25kg、50kg、200kg塑料桶 b.产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得混入其它化学品及其它泡沫灭火剂 c.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库房内、防止曝晒,贮存的环境温度为-10℃~50℃ d.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在上述环境中质保期为8年 e.本公司可为您配制耐寒型、耐海水型及低粘度型产品 抗溶性水成膜泡沫 灭火剂 该灭火剂为低倍数泡沫灭火剂,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低倍数泡沫产生器。水成膜泡沫灭火剂能与干粉连用,也可采用“液下喷射”的方式扑救大型油罐火灾,广泛适用于飞机场、油田、大型化工厂、化工仓库、油库、 船舶、码头等火灾的预防与扑救。

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在满足水成膜泡沫灭火剂的适用范围基础上,还能适用于生产、储存醇、酯、醚、醛、酮、有机酸等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化工厂、酒厂、化工仓库等。 混合比: AFFF/AR3%与水的混合比为3:97 AFFF/AR6%与水的混合比为6:94 流动点:普通型≤-7.5℃ 耐寒型≤-12.5℃~-25℃ 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 a.产品包装为25kg、50kg、200kg塑料桶 b.产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得混入其它化学品及其它泡沫灭火剂 c.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库房内、防止曝晒,贮存的环境温度为-10℃~50℃ b.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在上述环境中质保期为8年 d.本公司可为您配制耐寒型、耐海水型及低粘度型产品 抗溶性泡沫灭火剂该灭火剂为低倍数泡沫灭火剂,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低倍数泡沫产生器。适用于生产、储存醇、酯、醚、醛、酮、有机酸等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火灾的扑救与预防,如化工厂、酒厂、化工仓库、船舶运输等。 混合比:S/AR3%与水的混合比为3:97 S/AR6% 与水的混合比为6:94 流动点:普通型≤-3℃ 耐寒性≤-12.5℃~-25℃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规范明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合理地设计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系统(以下简称泡沫灭火系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第l.0.2条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方便。 第l.0.3条本规范适用于加工、储存、装卸、使用甲(液化烃除外)、乙、丙类液体场所的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船舶、海上石油平台等的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第1.0.4条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泡沫液和系统型式的选择 第一节泡沫液的选择、储存和配制 第2.1.1条对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当采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时,宜选用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或水成膜泡沫液;当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时,必须选用氟蛋白泡沫液或水成膜泡沫液。 第2.1.2条对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 第2.1.3条泡沫液的储存温度,应为0-40℃,且宜储存在通风干燥的房间或敞棚内。 第2.1.4条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蛋白、氟蛋白、抗溶氟蛋白型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可使用淡水或海水; 二、凝胶型、金属皂型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应使用淡水; 三、所有类型的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严禁使用影响泡沫灭火性能的水; 四、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用水的温度宜为4~35℃。 第二节系统型式的选择

第2.2.1条系统型式的选择,应根据保护对象的规模、火灾危险性、总体布置、扑救难易程度、消防站的设置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2.2.2条下列场所之一,宜选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一、总储量大于、等于500m^3独立的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二、总储量大于、等于200m^3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区。 三、机动消防设施不足的企业附属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第2.2.3条下列场所之一,宜选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一、机动消防设施较强的企业附属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二、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区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 第2.2.4条下列场所之一,宜选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一、总储量不大于500ms、单罐容量不大于200m^3,且罐壁高度不大于7m的地上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二、总储备小于200m^3、单罐容量不大100m^3,且罐壁高度不大于5m的地上水熔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三、卧式储罐; 四、甲、乙、丙类液体装卸区易泄漏的场所。 第三章系统设计 第一节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设计的一般规定 第3.1.1条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设计,其泡沫混合液量,应满足扑救储罐区内泡沫混合液最大用量的单罐火灾和扑救该储罐流散液体火灾所设辅助泡沫枪混合液用量之和的要求。 第3.1.2条储罐区泡沫液的总储量除按规定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泡沫枪数量和连续供给时间计算外,应增加充满管道的需要量。 第3.1.3条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时,除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设备外,同时还应设置泡沫钩管、泡沫枪和泡沫消防车等移动泡沫灭火设备。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试验方法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试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ZB C 84002-84 目录 1 比重测定方法 2 PH值测定方法 3 流动点测定方法 4 粘度测定方法 5 腐蚀率测定方法 6 沉降物测定方法 7 沉淀物测定方法 8 老化试验方法 9 发泡倍数和25%析水时间测定方法 10 灭火性能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高倍数泡沫灭火剂。检验项目包括比重、pH值、流动点、粘度、腐蚀率、沉降物、沉淀物、老化试验、发泡倍数,25%析水时间和灭火时间。 1 比重测定方法

1.1仪器、 1.1.1精密比重计:精密度为0.001,测定范围0.900-1.200。1.1.2温度计:分度值1℃。 1.1.3玻璃圆筒或量筒。 1.1.4半导体冷阱或恒温水浴。 1.2试验步骤 1.2.1将混合均匀的适量泡沫液慢慢注入干燥洁净的玻璃圆筒或量筒中,如有气泡生成,用滤纸刮去。 1.2.2将装有泡沫液的玻璃圆筒或量筒垂直放入半导体冷阱或恒温水浴中,泡沫液面应低于恒温水浴液面。 1.2.3当泡沫液温度恒定在20.0±0.5℃时,手持比重计上端慢慢放入泡沫液中,当比重计稳定之后读数。 1.2.4取两次测定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差值不得超过0.002。 2 PH值测定方法 2.1 仪器与试剂 2.1.l酸度计。

2.1.2磁力加热搅拌器。 2.1.3烧杯:50毫升。 2.1.4温度计:分度值为1℃。 2.1.5玻璃电极,甘汞电极。 2.1.6容量瓶:250毫升。 2.l.7重蒸馏水。 2.1.8 PH标准物质(市售): 硼砂(Na2B4O7.10H2O)……pH9.182(25℃); 混合磷酸盐(KH2PO4,Na2HPO4等克分子混合物)……pH6.864(25℃);邻笨二甲酸氢钾 (KHC8H4O4)………pH4.003(25℃)。 2.2准备工作 2.2.1用pH标准物质分别配制250毫升标准缓冲溶液。2.2.2将玻璃电极在蒸馏水中浸泡24小时后使用。2.2.3校正酸度计,按仪器说明书进行。 2.3 试验步骤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要点

前言 Code of design for foam extinguishing systems GB5015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37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51-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2.1、3.2.2(2)、3.2.3、3.2.5、3.2.6、3.3.2(1、2、3、4)、3.7.1、3.7.6、3.7.7、4.1.2、4.1.3、4.1.4、4.1.10、4.2.1、4.2.2(1、2)、4.2.6(1、2)、4.3.2、4.4.2(1、2、3、5)、6.1.2(1、2、3)、6.2.2(1、2、3)、6.2.3、6.2.5、6.2.7、6.3.3、6.3.4、7.1.3、7.2.1、7.2.2、7.3.5、7.3.6、8.1.5、8.1.6、8.2.3、9.1.1、9.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2000年版)和《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2002年版)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一0年八月八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 号)和《关于同意调整国家标准<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修订计划的复函》(建标标函[2006]50 号)的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2000 年版)和《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 93 (2002 年版)的基础上,通过合并,并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与有关单位合作先后开展了泡沫喷雾系统灭油浸变压器火灾、公路隧道泡沫消火栓箱灭轿车火、凝析轻烃低倍数泡沫灭火、环氧丙烷储罐抗溶泡沫灭火等大型试验研究;深入相关单位调研,总结国内外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工程设计、火灾扑救案例等实践经验;借鉴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的新成果,开展了必要的专题研究和技术研讨;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设计、研究、制造、消防监督、高等院校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 章1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泡沫液和系统组件、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水喷淋系统与泡沫喷雾系统、泡沫消防泵站及供水、水力计算等。 与原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2000 年版)和《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 (2002 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下列变化: 1、合并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与《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小型飞机库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与施工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小型飞机库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与施工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小型飞机库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与施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规模的扩大,民航系统执管大型客机的航空公司已达30家,都需要建筑飞机维修库,现结合山东太古飞机库的施工情况,谈一下小型飞机库泡沫灭火系统设计与施工中的几个问题。 根据飞机库停放和维修区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面积规定:I类飞机库30000m^2;Ⅱ类飞机库5000m^2;Ⅲ类飞机库3000m^2。山东太古飞机库停放和维修区建筑面积为2770m^2,属于Ⅲ类飞机维修库。此工程主要设置了固定式手控泡沫炮、半固定式泡沫枪、消火栓灭火系统,灭火剂选用3%AFFT水成膜泡沫液。 一、泡沫炮灭火系统 据飞机库设计规范,泡沫炮一次灭火泡沫混合液的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分钟,消防水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依据泡沫炮压力——流量曲线表查得:当泡沫炮进口工作压力为0.5—0.6Mpa时,流量为25L/s,故两门炮每次灭火所需泡沫浓缩液=25L/s×2门 ×60S×10min×3%=900(L),每次灭火所需消防用水量=25L/s×2门×60S×(10×0.97+20)/1000=89.1m^3。据产品说明书及实验实测数据,可保证两股射流同时到达飞机停放和维修区任一部位。 二、泡沫枪及消火栓灭火系统 据飞机库设计规范,泡沫枪一次灭火泡沫混合液的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20分钟,消防水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2h。依据泡沫枪压力——流量曲线表查得:当泡沫枪进口工作压力为0.5—0.6Mpa时,流量为4.0L/s,有效射程17M。当使用两支泡沫枪同时灭火时每次所需泡沫浓缩液=4.0L/s×2门×60S×20min×3%=288(L),每次灭火所需消防用水量=4.0L/s×2门×60S×120min/1000=57.6m^3。机库 第 2 页共 4 页

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产品说明书修订稿

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产品说明书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产品说明书 一、前言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继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之后发展起来的新型泡 沫灭火装置,具有灭火范围大、渗透性强、水渍损失小、灭火效率高等特点。 本公司是一家集消防产品科研、生产、销售、工程施工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本公司生产的高倍数泡沫、中倍数泡沫发生器全部采用水力驱动式,可在防护区内安装使用。现已广泛地应用于全淹没式高倍数灭火系统,局部应用式高倍数、中倍数灭火系统和移动式高倍数、中倍数灭火系统,其中水力驱动式中倍数泡沫发生器为国际首例。 高倍数、中倍数灭火系统根据国家标准《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结合已应用的实例,可适用于以下场所: 1)、固体物资仓库。如电器设备材料库、高架物资仓库、汽车库、纺织品库、 橡胶仓库、烟草及纸张仓库、棉花仓库、飞机库、冷藏库等。 2)、易燃液体仓库。如各种油库、苯储存库等。 3)、有火灾危险的工业厂房(或车间)。如石油化工生产车间、飞机发动机试 验车间、锅炉房、电缆夹层、油泵房和油码头等。 4)、地下建筑工程。如地下汽车库、地下仓库、地下铁道、人防隧道、地下商 场、煤矿矿井、电缆沟和地下液压油泵站等。 5)、各种船舶的机舱、泵舱等处所。 6)、贵重仪器设备和物品。如计算机房、图书档案库、大型通讯机房、贵重仪 器设备仓库等。 7)、可燃、易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的流淌火灾。 8)、中倍数泡沫还可用于立式钢制储油罐内火灾。 二、高中倍数灭火系统简介 1、高倍数灭火系统简介 高倍数灭火系统根据防护区的大小和火灾发生的形式可分为全淹没式灭火系 统、局部应用式灭火系统和移动式灭火系统三种类型。 1)、全淹没式灭火系统是一种用管道输送高倍数泡沫液和水,按一定的比例混 合后,通过泡沫发生器,连续地将高倍数泡沫按规定的高度充满被保护的区域,并 将泡沫保持所需要的时间,进行控火和灭火的固定式灭火系统。该灭火系统特别适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电缆沟火灾的克星 精品

射程48~60m。 21P S Y 25 型移动式消防水泡, 具有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携带、存放空间小等特点, 并且射流集中、射程远、功能多, 既可作直流喷射, 又可作0~90°喷雾喷射, 操作灵活、方便, 炮身可作水平、俯仰回转, 同时可实现定位锁紧, 便于消防队员撤离火场。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其主要技术参数: 喷射压力018M P a, 流量2416L ?s, 射程60m , 水平回转角180°, 最大仰角90°, 最小仰角30°, 最大喷雾角101°, 重量18k g。 31PL Y 32 型空气泡沫2水两用炮是根据火场使用的需要, 设计了水平俯仰机构, 能作30°~70°俯仰回转 操作和≥90°的水平回转操作。能够实现定位锁紧, 稳定性好, 能实现火场操作人员撤离火场定位灭火, 并具有射程远、发泡倍数大、析水时间长等特点。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其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喷射压力0175M P a, 流量32L ?s, 水射程52m , 泡沫射程 47m , 发泡倍数616, 25% 析水时间318m in。 41P S(D ) 25~P S(D ) 60型各类固定式消防炮, 可以满足各种使用水介质灭火的固定炮塔、消防车, 该系列炮具有以下特点: 能作直流、开花、喷雾喷射, 流量可调, 能作360°回转和- 30°~70°个俯仰运动, 射程远, 操作使用方便。2吨高倍数泡沫灭火剂送到了火灾现场。当时, 现场的专家、领导的灭火方案已表明地下电缆沟灭火使用高倍数泡沫更佳。经过一段时间的紧张扑救, 大火终于熄灭了。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之所以能迅速扑灭电缆沟的火灾, 是因为它具有如下的一些特点: 11高倍数泡沫在单位时间内发泡量大。由于它的体积膨胀大, 再加上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发泡量大, 因此, 可以迅速地充满大面积的火灾区域, 以淹没或覆盖的方式使燃烧物与空气隔绝, 扑灭A 类和B 类火灾, 适用于扑救发生在各种高度的火灾。它还可以消除任何高度上的固体阴燃火灾。这一特点是其它灭火剂所无法比拟的。 21 高倍数泡沫具有良好的“渗透性”, 对扑救难于接近或难于找到火源的火灾非常有效。这几乎是为扑救地下电缆沟火灾而制造的。另外, 如堆置了大量的物资、器材和设备的室内场所发生火灾, 其内充满浓烟, 难于迅速找到火源。在这种情况下用其它方法灭火是困难的, 即便火灾被扑灭, 也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如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 则灭火迅速, 火灾损失小。 3. 水渍损失小, 灭火效率高, 灭火后的高倍数泡沫容易清除, 而且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类似于清洁剂, 灭火后几乎没有水渍损失, 对所保护对象和环境无污染, 所以可以用来保护贵重物品。美国消防协会编写的《消防官员用灭火指南》推荐将其用于计算机房和图书档案库等处的火灾保护。 41灭火时对保护区域重量负荷增加极少。由于高倍数泡沫灭火时, 其用水量和灭火剂用量较少, 对保护对象增重很少。这对现场的保护和缺乏消防水源的场所是有利的。 5. 高倍数泡沫可以隔绝火焰, 防止火势蔓延到邻近区域。这对于容易引起爆炸和燃烧等连锁反应的场所尤为合适。而地下电缆沟就是这样的典型场所之一。 6. 高倍数泡沫绝热性好, 对电器设备损失小。火场上, 在缺乏个人防护装备、不能查清电缆沟内火点位置及带电作业的情况下, 均可灌注高倍数泡沫灭火。尤其是高倍数泡沫无毒、无腐蚀, 对电器设备损失小, 使用高倍数泡沫安全可靠, 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 它还能保护人员避免陷入炽热的火焰包围中。因高倍数泡沫是无毒的, 对于为避免火灾危难而躲入其中的人员及现场灭火人员没有伤害作用, 故可为火场中的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 电缆沟火灾的克星 扬州江亚消防药剂有限公司童祥友 日前, 在镇江谏壁发电厂, 一提起扬州江亚消防药剂有限公司, 人人都露出一种感激的神情。正是这家公司送去的高倍数泡沫, 为镇江谏壁发电厂扑灭该厂历史上罕见的电缆火灾立下了汗马功劳, 成功地保护了2 台30万千瓦发电机组、集控室和通向升压站的电缆以及相关设备, 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 2001年3月19日下午13时20分左右, 镇江谏壁发电厂地下电缆沟内因电缆绝缘老化而突然起火。《(火警》

灌区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第4章罐区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由消防水泵、泡沫灭火剂储存装置、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产生装置及管道等组成。泡沫灭火系统的实质也是一种水消防设施,它是将水与泡沫液按要求的比例混合,然后吸入空气产生泡沫,利用泡沫覆盖燃烧物或将保护对象淹没实现灭火。 4.1 泡沫系统形式及组成 4.1.1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体积与其混合液体积之比称为泡沫的倍数,按照系统产生泡沫的倍数不同,泡沫系统分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低倍泡沫系统被广泛用于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使用甲、乙、丙类液体的场所,并早已成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及石油化工装置区等场所的消防主力军。 低倍数泡沫是指泡沫混合液吸入空气后,体积膨胀小于20倍的泡沫。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用于扑救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丙酮等B类的火灾,适用于炼油厂、化工厂、油田、油库、为铁路油槽车装卸油的鹤管栈桥、码头、飞机库、机场等。一般民用建筑泡沫消防系统等常采用低倍数泡沫消防系统。低倍数泡沫液有普通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水成膜泡沫液(轻水泡沫液),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及抗溶性泡沫液等几种类型。本设计选用普通蛋白泡沫液,原料易得,生产工艺简单、成本低,泡沫稳定性及抗烧性好。 4.1.2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GB50151-92《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2.2.2中规定甲、乙、丙类液体的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液上喷射泡沫系统是指将泡沫从燃烧液体上方施加到燃烧液体表面上实现灭火的泡沫系统。它有固定式、半固定式、移动式三种,它适用于固定顶储罐、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 曾国保的《石油库固定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要点》中曾提到:总容量在500m3以上的石油库油罐区均应设置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由固定的泡沫液消防泵、泡沫液贮罐、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的输送管道及泡沫产生装

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产品说明书(doc4)()

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产品说明书 一、前言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继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之后发展起来的新型泡沫灭火装置,具有灭火范围大、渗透性强、水渍损失小、灭火效率高等特点。 本公司是一家集消防产品科研、生产、销售、工程施工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本公司生产的高倍数泡沫、中倍数泡沫发生器全部采用水力驱动式,可在防护区内安装使用。现已广泛地应用于全淹没式高倍数灭火系统,局部应用式高倍数、中倍数灭火系统和移动式高倍数、中倍数灭火系统,其中水力驱动式中倍数泡沫发生器为国际首例。 高倍数、中倍数灭火系统根据国家标准《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结合已应用的实例,可适用于以下场所: 1)、固体物资仓库。如电器设备材料库、高架物资仓库、汽车库、纺织品库、橡胶仓库、烟草及纸张仓库、棉花仓库、飞机库、冷藏库等。 2)、易燃液体仓库。如各种油库、苯储存库等。 3)、有火灾危险的工业厂房(或车间)。如石油化工生产车间、飞机发动机试验车间、锅炉房、电缆夹层、油泵房和油码头等。 4)、地下建筑工程。如地下汽车库、地下仓库、地下铁道、人防隧道、地下商场、煤矿矿井、电缆沟和地下液压油泵站等。 5)、各种船舶的机舱、泵舱等处所。 6)、贵重仪器设备和物品。如计算机房、图书档案库、大型通讯机房、贵重仪器设备仓库等。 7)、可燃、易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的流淌火灾。 8)、中倍数泡沫还可用于立式钢制储油罐内火灾。 二、高中倍数灭火系统简介 1、高倍数灭火系统简介 高倍数灭火系统根据防护区的大小和火灾发生的形式可分为全淹没式灭火系

统、局部应用式灭火系统和移动式灭火系统三种类型。 1)、全淹没式灭火系统是一种用管道输送高倍数泡沫液和水,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后,通过泡沫发生器,连续地将高倍数泡沫按规定的高度充满被保护的区域,并将泡沫保持所需要的时间,进行控火和灭火的固定式灭火系统。该灭火系统特别适用于保护在不同高度上都存在火灾危险的大范围封闭空间和有固定墙或其它围挡施的场所。 全淹没式灭火系统方块,见图1。 图1 全淹没式灭火系统方块图 全淹没式系统由全部或部分下列组件组成:水泵、泡沫液泵、储水设备、泡沫液储罐、比例混合器、压力开关、管道过滤器、控制箱、泡沫发生器、阀门、导泡筒、管道及其附件等。 2)、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局部应用式灭火系统是一种用管道输送高倍数泡沫液和水,按一定比例混合后,将泡沫混合液输送到泡沫发生器,并向局部空间喷放高倍数泡沫的固定式或半固定式灭火系统,该系统特别适用于大范围内的局部封闭空间和大范围内的有局部阻止泡沫流失的围挡设施的场所。 固定设置的局部应用式灭火系统的组件和全淹没式灭火系统相同。 半固定设置的局部应用式灭火系统由全部或部分以下组件组成:泡沫发生器、压力开关、导泡筒、控制箱、管道过滤器、阀门、比例混合器、水罐消防车或泡沫消防车、管道、水带及附件等。 3)、移动式灭火系统 移动式灭火系统的全部组件是可以移动的,可以是车载式也可以是便携式。该灭火系统使用灵活、方便、机动应变性强,适用于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的场所。 移动式灭火系统一般由手提式泡沫发生器或车载式泡沫发生器、比例混合器、泡沫液桶、水带、导泡筒、分水器、水罐消防车或手摇机动消防泵等组成。 2、中倍数灭火系统简介 中倍数灭火系统可以分为局部应用式和移动式两种形式。 1)、局部应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局部应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又可分为固定式和半固定式两种,可以用来扑救较小封闭空间的A类和B类火灾,也可对易燃液体的溢流火灾或某些有毒液体迅速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废)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31.9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产品类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能与淡水或海水配制泡沫混合液,用于扑救非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及一般固体火 灾的高倍数泡沫灭火剂。 2产品分类 按使用温度分类: a.普通型:使用温度范围在-5-40℃: b.耐寒型:使用温度范围在-10-40℃: c.超耐寒型:使用温度范围在-20-40℃。 3技术要求 3.1一般技术要求 3.1.1泡沫液应是均相液体。 3.1.2泡沫液被水稀释后对生物无明显毒性,其中的表面活性剂易被生物降解,对环境无污 染. 3.2主要技术要求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性能应符合表1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表1

4 试验方法 4.1密度 4.1.1仪器 精密密度计:量程0.900-1.200g/cm^3: 温度计:量程0-50℃,分度值0.5℃; 量筒:250mL或100mL; 恒温水浴:控温精度±1℃。 4.1.2试验步骤 4.1.2.1将恒温水浴调至20±1℃。 4.1.2.2把混合均匀的被测泡沫液慢慢注入干燥、洁净的量筒中,如有气泡产生,应静止放置,待气泡升至液面,用滤纸刮去,并垂直放入恒温水浴中,使泡沫液面低于水浴液面。 4.1.2.3待泡沫液恒温至20±0.5℃时,手持洁净的密度计上端慢慢放入泡沫液中,当密度 计稳定后读数. 4.1.3结果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两次试验结果之差不得大于0.002g/cm^3. 4.2粘度 4.2.1仪器 旋转粘度计:转盘量程0-100,精度±5%; 凝固点温度汁:量程-30-60℃,分度值1℃: 高型烧杯:250mL: 量筒:25mL、250mL各一个; 半导体冷阱:控温精度±1℃: 50%乙醇水溶液。 4.2.2试验步骤 4.2.2.1按仪器使用说明书把粘度计安装调试好,把混合均匀的20mL。泡沫液慢慢注入套筒中,将附加器和套筒装在粘度计上,使套筒浸没在半导体冷阱50%乙醇水溶液的介质中。 4.2.2.2将半导体冷阱温度控制在被测泡沫液的使用温度下限,选择适宜的转速,待泡沫液恒温后进行测定,测定时指针的指示值应在20-90刻度之间。 4.2.2.3如果指针超出上述的刻度范围时,应选用1号转子和相应的转速,将混合均匀的200mL 泡沫液注入250mL高型烧杯中,按上述的方法进行测定。待指针稳定后读数,读数乘以转子的相应系 数,即为泡沫液粘度值。 4.2.3结果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两次试验结果的误差不得超过仪器本身误差。 4.3流动点 4.3.1仪器 半导体凝固点测定仪:致冷温度-50℃,控温精度±1℃: 凝固点温度计:量程-30-60℃,分度值1℃; 磨口凝固点测定管; 50%乙醇水溶液。 4.3.2试验步骤

泡沫灭火剂的分类及常用种类全解

泡沫灭火剂的分类及常用种类 泡沫灭火剂是扑救可燃易燃液体的有效灭火剂,它主要是在液体表面生成凝聚的泡沫漂浮层,起窒息和冷却作用。 1.按混合比例分类 按照泡沫液与水混合的比例,泡沫灭火剂可分为1.5%型、3%型、6% 型等。 2.按发泡倍数分类 泡沫灭火剂按其发泡倍数可分为低倍数泡沫灭火剂、中倍数泡沫灭火剂和高倍数泡沫灭火剂三类。低倍数泡沫灭火剂的发泡倍数一般在20 倍以下,中倍数泡沫灭火剂的发泡倍数在20~200倍之间,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发泡倍数一般在200~1000倍之间。 3.按使用特点分类 泡沫灭火剂按其使用场所和特点可分为A类泡沫灭火剂和B类泡沫灭 火剂,B类泡沫灭火剂又可分为非水溶性泡沫灭火剂(如蛋白泡沫灭火剂、氟蛋白泡沫灭火剂、“轻水”泡沫灭火剂)和抗溶性泡沫灭火剂(凝胶型抗溶泡沫灭火剂、水成膜抗溶泡沫灭火剂、氟蛋白抗溶泡沫灭火剂、成膜蛋白抗溶泡沫灭火剂、成膜氟蛋白抗溶泡沫灭火剂、中倍数抗溶泡沫灭火剂)。 4.按合成泡沫的基质分类 泡沫灭火剂可分为蛋白型泡沫灭火剂和合成泡沫灭火剂。蛋白型泡沫灭火剂主要有普通蛋白泡沫灭火剂,氟蛋白泡沫灭火剂,成膜氟蛋白泡沫灭火剂,抗溶和成膜蛋白抗溶泡沫灭火剂;合成泡沫灭火剂主要有高倍数泡沫灭火剂,高、中、低倍通用泡沫灭火剂,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抗溶水成膜灭火剂,A类火泡沫。 常用泡沫灭火剂 一、化学泡沫灭火剂

1.组分和作用 主要仍以硫酸铝、碳酸氢钠两种药剂作为发泡剂,并添加了氟碳表面活性剂,碳氢表面活性剂为增效剂所组成. 2.性能 具有粘度小,流动性和自封能力好,灭火效率高等特点.其灭火效率为同量YP型化学泡沫灭火剂的2~3倍;而且全部采用合成原料,不易变质,储存期较长. 4.灭火原理 使用时,设法使酸性剂和碱性剂的水溶液混合,反应中生成的二氧化碳,一方面在溶液中形成大量细小的泡沫;同时使灭火器中的压力很快上升,将生成的泡沫从喷嘴喷出.反应生成的胶状氢氧化铝则分布在泡膜上,使泡沫具有一定的粘性,且易于粘附在燃烧物上,并增强泡沫的热稳定性,药剂中的氟碳表面活性剂可使灭火剂溶液的表面张力和临界胶束浓度降低,易于成泡;同时可使溶液的扩散系数为正值,能在非水溶性可燃液体表面形成一层水膜;碳氢表面活性剂则可使泡沫稳定,并对成膜具有一定的辅助作用。 5.保管方法 内剂和外剂必须分开包装,以每具灭火器所需的内外剂量为一最小包装单位,一律用聚乙烯或聚氯乙烯塑料袋包装,然后再分别以纸箱或木箱包装。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潮和曝晒。 化学泡沫灭火剂应储存在阴凉。干燥的库房中;内剂和外剂应分开堆放,堆垛不宜过高。 6.有效期 化学泡沫剂经配制后充装于灭火器内,有效期为一年。 化学泡沫灭火剂的泡沫是通过两种药剂的水溶液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的,由于其灭火效果较差、腐蚀性强、保质期短、对人体和环境有害,在我国已经被停止使用多年了。 二、空气泡沫灭火剂 空气泡沫灭火剂的泡沫是通过搅拌而生成的。按其发泡倍数可分为低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条文说明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2007年1月16日 15:58 4.2 系统设计 4.2.1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计算是系统设计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系统设计的成功与系统投资的多少。本条对高佰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计算的重要参数一包沫淹没深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防护区设计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就是用高倍数泡沫将被保护物全部淹没,并且还必须在最高保护物或液面上面有一定的泡沫高度,只有这样才能将火灾危险区域的空气与火焰完全隔绝,充分发挥高倍数泡沫灭火机理的全部效能,达到控火和来灭火的目的。 各国有关标准对泡沫淹没深度的规定如下: 美国NFPAI IAI983标准第3.2.1条中规定:泡沫的最低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险物高度的1.1倍,但是决不能小于此危险物以上FT(0.6m)。对于可燃或易燃液体,所需要的危险物以上的泡沫淹没深度应更高些,并应通过试验确定。 1SO/D1S7076一1990标准第33.4.1条中规定:在被保护的整个面积上泡沫淹没深度未必均匀,故应有裕量,这个深度一般不应小于最高危险物高度的1.1倍,或者在最高危险物以上不小于1m,以其中较大者为准。涉及易燃液体的地方要求的泡沫淹没深度可能更大,应通过试验确定。 英国BS5306一1989标准第19.3条中规定:对于不燃结构的封闭空间里的可燃固体,泡沫淹没深度应是以覆盖最高危险物以上1m,或最高危险物高度的1.1倍的泡沫,取其中较大者。对于易燃液体的泡沫淹没深度由试验确定,可能它大大超过可燃固体的泡沫淹没深度。 日本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泡沫深度是在最高危险物以上0。5M。参照美国先进工业发达国家的有关泡沫深度的规定,又考虑到“泡沫深度”这一能耐数对灭火系统投资深度从两方面提出的要求: 一、对于A类类火灾,灭火的泡沫深度采用了NFPA11A—1983标准中规定的数据。本条文规定了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1。1倍,且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以上0。6M。这个数值是比较先进的因此可以节约灭火系统的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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