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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申报工伤认定办事指南

山东省申报工伤认定办事指南
山东省申报工伤认定办事指南

申报工伤认定办事指南

式》)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5寸彩照1张(含面部及受伤部位)

4.劳动合同书及复印件或者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5.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工商注册登记详细情况清单

6.受伤职工初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盖章及复印件(死亡者附死亡证明)

7.两人以上证人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参见《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证人证言参考格式》)

(二)相关材料

1.职工近亲属提供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近亲属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索引页、公安机关证明等)。

2.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及上下班的路线图(注明住址、单位地址、事故发生地)、考勤记录。

3.属于履行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处理结论。

4.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用人单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属于因战、因公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济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旧伤复发的鉴定结论。

7.职业病应提交有效的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8.安全责任事故受伤的应提交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重伤亡事故处理报告。

9.因参加单位组织运动会、培训等活动受伤的应当提供单位组织活

动的文件、通知、参加人员名单等证明材料

10.如受伤职工经120急救抢救,需提交120急救通用病例。

11.相关民事赔偿资料

12.其他相关材料(如法院、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证明)

1、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

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

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

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对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即时受理并作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完整的作出《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完毕后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初审意见。

办事程序

3、限期举证

对个人申请的案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要求作出《限期举证通知书》,送达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举

证申辩材料。

4、初审

审查申请材料,属中止情形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待中止情形消失后,作出《恢复审理决定书》。对死

亡和可疑案件进行调查核实,调取有关证据。经调查核实后对材料充实、

事实清楚或的案件,提出初审意见。

5、复核

将工伤认定案件初审意见和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初审意见提交处务

会讨论集体研究,并交处长复核。

6审批

工伤认定案件初审意见由处长复核后,向分管局领导报批,疑难、不易界定的案例报分管局领导决定,政策无明确规定的案例报局长或局长办

公会研究决定。

7、作出认定结论及送达

按审批意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工伤认定决定

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将《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咨

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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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工伤保险处

北京市工伤认定申请配套系列表格

《工伤认定申请办事指南》配套表格 《工伤认定申请办事指南配套表格》包括三部分: 一是受理方面涉及的延长时限情况说明; 二是调查核实方面涉及的工伤认定证据材料清单及其 附随的事故伤害部位确认书、证人基本情况; 三是办理程序方面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工伤职工领取工伤认定文书授权委托书、工伤认定文书邮寄送达申请等。

工伤认定申请延长时限情况说明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于年月日由于受到事故伤害。 因 ,我单位未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30日时限为其申报工伤认定,特予以说明。 用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工伤认定证据材料清单 用人单位(公章) 受伤害职工签字:交件时间: 交件人签字: 收件人签字: 说明: 1.本证据材料清单为依据民法总则、国务院“586号令”、市政府“242号令”,结合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要求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时所需材料类别。 2.“5栏”用人单位举证材料一项可根据事故伤害对应的情形,提供证据材料,如涉及交通事故的,可填写单位考勤制度、出行路线、居住地信息内容等。

事故伤害部位确认书 (适用工伤认定) 我单位职工于年月日因 受到事故伤害,经医院诊断为: 上述诊断结果及受伤害部位经用人单位及受伤害职工本人确认属实。 受伤害职工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用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为提高办事效率,本确认书,用人单位〔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同时一并提交。)

证人基本情况 (适用工伤认定) 证人1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工作单位:职务(工种):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证人2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工作单位:职务(工种):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证人1签字:证人2签字: 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用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为提高办事效率,本证据材料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一并提交。个人申请的,用人单位公章部分省略。)

个人申报工伤审核流程

个人申报工伤审核流程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程序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认定申请须知

工伤认定申请须知 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2128315)负责市直属及各管理区、功能区属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和全市的工伤保险相关指导工作;香洲区(6182892)、斗门区(5523420)、金湾区(7263791)、高栏港区(726827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各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 二、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管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事故发生起24小时内电话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申报工伤。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表》(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该表须由当事人或其亲属亲笔签名、盖手指模并如实填写事故情况,用人单位按要求加具意见并加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公章(原件); 2、当事人劳动合同书、工卡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或亲属关系证明、亲属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复印件); 3、当事人事故发生当月的考勤记录或其它处于工作时间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受伤后有关病历、检验报告单、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5、事发现场目击证人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盖手指模(原件)、证人的身份证及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6、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 7、属机动车事故的,应提交事故现场示意图、公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如当事人为司机,还须提供本人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如属上下班途中的,还须提交住处证明、上下班路途示意图。 8、因工出差外地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提交当事人出差交通费用凭据或其它到外地工作的有效证明材料;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原件、复印件); 9、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病晚史资料和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 10、属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有关行政部门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 11、属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其旧伤复发进行诊断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12、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四、上述证据材料由个人提供的,须由本人亲笔签署姓名和递交时间;由单位提供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递交人姓名和时间;提供的材料属复印件还须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字样。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材料交齐后,正式发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通知书,并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六、职工因工伤问题与用人单位存在工资、生活费、医疗费等纠纷或伤者其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依法向管辖内的劳动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处理。 七、如须了解工伤认定结果,可致电12333或登陆珠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伤认定查询。

员工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吗

员工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吗 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 很多时候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伤害的,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我们发现基本都是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提出认定申请的。那要是单位不积极申请认定的话,此时员工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吗?接下来,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吗 申报工伤认定由所在的单位的申请,单位不给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认定申请。申报工伤认定可以自己申请吗,主要内容如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

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伤认定程序1.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2)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3)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2.举证责任。 职工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及事实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有劳动合同的,提交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这里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可能表现为: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以口头约定代替书面合同;以其他合同(如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为中止或续订手续而延续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用工主体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用工主体违法,但用工形式存在,且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已实际履行。在实际操作中,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确定可以通过企业工资发放情况表、工资条、银行卡等工资报酬领取的证明来完成,或者通过单位同事的书面证明来完成。 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可以提交劳动仲裁解决,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办理流程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办理流程 工伤亡事故报告→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书)→申请报销药费(完成)或申请工亡待遇 →医疗终结(医药费报销完成终止治疗后、 无医药费者出具工伤认定书六个月后)→劳 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具体流程如下: 工伤亡事故报告 参保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业病之日起3小时内电话告知区社会保险股(联系电话0546-8268679)及区工伤保险股(联系电话0546-8257787);24小 时之内(节假日顺延)填报《东营市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单》(机打)报区社会保险股及区工伤保险股备案。对逾期不报的,工伤待遇有关费用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承担。 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区社会

保障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未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职工就医 1、参保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应到东营市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医院就诊,情况危急时,工伤职工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伤情稳定,按规定转入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治疗。未按规定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参保工伤职工需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就医的, 用人单位应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一式两份),持工伤职工社保卡复印件到区工伤保险股核准后方可实施。未按规定审批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申请工伤再医疗治疗时(如取内固定材料、复查、 植物人、职业病等医疗依赖者再治疗等),填写《东营市工伤职工再医疗审批表》持工伤职工社保卡复印件到工伤保险股审核,审核通过后到东营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未按规定审批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 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

工伤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与审核流程图

工伤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及审核流程》 一、申报工伤待遇所需材料 1、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及结算表》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工伤认定书(工伤发生30天内到劳动局社保科认定电话67854816 超期认定的在申报认定之前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身份证复印件,正规发票原件(须盖收费章),与发票对应的病历、清单、处方;其中一次性住院医疗费5万元以上的为大额,需报市工伤中心复核,故以上材料需报送两套,发票复印。 2、伤残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及结算表》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工伤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工伤鉴定结论书(劳动局社保科鉴定电话67854816),一次性申报;领取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需提供本人账号(工商银行)加盖参保单位公章。其中鉴定费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垫付,鉴定检查费由指定检查医院垫付,由社保局直接支付给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检查医院。伤残待遇须在鉴定结论出来的3个月内申报。 3、工亡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及结算表》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工亡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死亡医学证明和火化证复印件。领取抚恤金的家属需提供本人账号(工商银行)加盖参保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无生活来源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工亡待遇须在认定3个月内申报。 4、辅助器具配置申报: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时,由医疗机构提出建议,本人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社保局待遇审核科同意,方可到到协议服务机构配置辅助器

具。特殊情况,经过医院证明,由于病情需要,确需在鉴定结论前安装辅助器具的,须由参保企业及时向待遇审核科提出书面申请,不能擅自配置辅助器具。相关表格:《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审核表》。 5、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性质认定书、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责任方和保险公司(第三方)赔付证明,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差额部分。其他材料的提交参照以上1、2、3、4条。 6、旧伤复发申报:需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单位、医院、江北区社保局盖章,其中一份在申报待遇时交社保局。 7、享受工伤定期待遇(抚恤金、伤残津贴、护理费)资格生存验证:每年3月,享受工伤定期待遇的职工或家属本人持有效证件到社保局基金监督科(67711804)进行生存验证。 二、工伤待遇审核 1、工伤医疗(康复)费支付范围及审核标准 根据渝劳社办发[2005]43号文,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作为工伤保险药品审核标准。 渝劳社办发[2006]121号文,工伤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原则上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实施办法》(渝劳社办发[1999]179号文)中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项目执行。 目录中甲、乙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丙类和限额项目的超标部分为自费项目。床位费和外伤骨科治疗用耗材为限额项目。工伤医疗中的挂号费、诊查费(不含专家门诊诊查费)、病历工本费(不超过0.5元/本),每年7、8、9月空调费及12、1、2月取暖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工伤认定程序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5713647988.html, 工伤认定程序 提交材料——审核——核实——中止——决定——送达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地址、电话、材料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地址、电话、材料 简要说明 行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 数据报送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办事归属部门工伤保险科 公开时限长期 公开目录分类 办事期限60日 受理条件1、在工伤认定法定受理期内的; 2、工伤认定材料准备齐全的。 办事步骤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1个月内,工伤职工自事故发生之日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一下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详见填表说明)、《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2)单位事故报告和个人申请报告(需载明受伤职工姓名、年龄、性别、岗位工种等基本情况和详细受伤时间、地点、原因过程及医治经过等、单位盖公章,个人摁手印)。 (3)劳动关系有效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工资单、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劳动关系不明确的,到所在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关系,送其中一项就可)。 (4)现场证明人材料(证明人以第一人称手书看到的事故发生经过并签字按手印,包括详细时间、地点和本人在事发时在做什么等;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证明人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标明证明人身份、证明人最少两个人)。 (5)受伤职工、证明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别以A4纸单独复印)。 (6)医院病情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住院病历复印件。 (7)涉及交通事故受伤或其他情形受到伤害的,按照《工伤认定申请表》所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初审工伤认定材料是否提交齐全,齐全后给申请人下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3、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受理后需要向单位下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和工伤认定举证风险告知书,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15日内履行举证责任,拒不举证的承担举证不利责任。 4、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事实清楚明了的,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工伤事故需要调查的,根据情况到现场调查或者做询问笔录,在受理后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5、向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送达工伤认定决定。 6、对工伤认定材料进行归档。 收费依据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图 相关表格 常见问题解答工伤认定申请书模板: 工伤(亡)事故报告 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

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 一、申报 1、单位申报。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郴州市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或直系亲属的(工会组织)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 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调查 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四、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五、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或职工(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认定为工伤的参保职工,应在医疗期满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力鉴定申请,有关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处理。 认定为工伤的未参保职工,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地址:厦门长青路号劳动力大厦十二楼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办事流程图

一、适用范围及参保对象 厦门市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规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农民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建筑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报缴费办法 建筑企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到地税管征局办理工伤保险,填写报送《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一式份),申报建设工程项目标段、名称、施工地点等情况,并按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一次性向地税部门申报缴交该项目的工伤保险费。 、报送资料: ()《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一式份、地税网站表报栏―社保费类中查找下载、网址:); ()招投标中标标书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申报缴费:每月6-日 申报报备:每月—日 、申报地点: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缴费额: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 、扣费方式: ()自带单扣费:地税柜台开具税票,各单位自行到银行缴费; ()电子托收扣费:地税柜台根据托收帐号通过地税电子托收系统直接扣费。 三、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企业缴交完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后,到建设管理局工程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报送资料: ()盖有地税机关印戳、日期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 ()银行缴费单或电子托收单(属每月—日人工报备的,在每月日后补缴费)。 四、报送项目工地职工花名册 参保工程项目施工后,工人陆续进场时,应当及时向地税管征局报送施工工地上的职工花名册;增员时也应及时向地税机关报送新增职工花名册。 、报送资料:《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花名册》(一式份,可下载) 、申报时间、地点:每月工作时间、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职工在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发生工伤的,应当到税务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录入工伤职工个人信息。 、报送资料:(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原报送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 职工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且已加盖 地税部门受理章)。 、申报时间:每月6-日 、申报地点: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五、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及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将工伤职工送往就近医疗机构紧急处置或送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并向企业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医疗费用预付和工伤认定。 、医疗费用预付申请: 用人单位填写《厦门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用预支申请表》(可登陆下载)报送至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后,转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有效后出具《参保职工工

个人工伤认定该如何申请

个人工伤认定该如何申请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受伤劳动者个人也是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因此在单位不积极提出认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自己去申请认定。但是现实中,个人工伤认定该如何申请呢?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个人工伤认定该如何申请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6、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8、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少事故受害人,因为不清楚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常常错过了最佳的时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申请应在1个月内,个人申请最长时限为1年。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1、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 2、报送工伤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需要个人提供的材料,当场审核并一次性告知 3、材料齐全后7日内受理,并向单位发举证 4、结合单位举证材料及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 5、自工伤认定申请受理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6、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20日内送达 以上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仅供参考!各地的工伤认定程序略有差异,建议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以广州为例,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步骤如下: 1、基本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发经过、事故原因; (2)劳动合同文书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受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死亡的死亡证和火化证明或火葬收费发票和户口注销复印件、殓葬证; (5)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 (6)受伤时在场工友的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7)委托代理的,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2、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①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②路线图(标明:住所地址、单位地址、出事地点、勘查人、绘图人以及日期);③住所地户口簿或居住地证明;④驾驶证、行驶证。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相关阅读: 1.2015年最新保险公司排名_历年中国保险公司名 https://www.sodocs.net/doc/5713647988.html,/zt/baoxiangongsipaiming/ 2.2015最新医保报销范围_热门地区医保报销范围-沃保保险网 https://www.sodocs.net/doc/5713647988.html,/zt/yibaobaoxiaofanwei/ 3.2015最新医保报销比例_热门地区医保报销比例-沃保保险网 https://www.sodocs.net/doc/5713647988.html,/zt/yibaobaoxiaobili/ 4.人寿车险【计算器_网上报价_电话号码】 https://www.sodocs.net/doc/5713647988.html,/zt/renshouchexian/

工伤社保办理流程

一.工伤办理流程 1.工伤认定处理程序时限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电话、传真),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如工伤事故是属交通事故或受他人暴力伤害的,须在事故发生后向交警部门或公安部门申报。并向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交警或公安部门的证明。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或单位拒绝工伤认定申请(出具工伤证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参保人或单位没有在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由用人单位负担。注:以上指的“该期间”指的是由工伤发生当天到用人单位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之日为止。 2.参保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参何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的) (3)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刑事案件的) (4)参保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2)非参保人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下列材料: (1)职工和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表(或工资记录)或招工表(或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等 (2)《工伤认定申请书》 (3)职工本人身份证明(非本人办理的,办理人须提交身份证明、与受伤职工的关系证明或委托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指首次的诊断证明原件)、病历本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有关旁证材料原件如:旁证、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当地工商经管部门查询,一般由本人申请的必须提供,单位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的) (8)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刑事案件的) (9)事故现场示意图(交通事故路线图) 3.工伤认定受理时间: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后,如果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材料后经核实属于受理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受理;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和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 刘志兵,性别,男,出生年月: 1970年9月16日,民族汉,籍贯襄阳市,住址: 湖北省襄阳市长征路春风巷47号,身份证号码: 18,是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 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 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地址: 襄阳市襄城区虎头山路5号。 法定代表人: 胡玉兵,任党总支书记、所长职务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2011年11月3日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刘志兵是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于2004年7月进入该单位,在七里河检疫分所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申请人刘志兵于2011年11月3日上班时间,在执法工作中遭到经营户暴力,致使申请人刘志兵头部左额部一长约。 5厘米皮肤裂伤,缝合四针。

右手小指、示指、中指,手掌尺侧Ⅱ度烧伤,松节油附着,全身多处松节油附着,申请人受伤后,在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诊断为 1、头皮裂伤。 2、右手Ⅱ度烧伤。 3、全身多处软组织伤。 4、脑外伤反应。 住院治疗54天,花费医药费19253元。 后因脑外伤反应强烈于2012年2月27日再次到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 诊断为脑外伤后综合症。 花费医药费 291.8元,以上两次治疗合计花费医药费: 1 9544.8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为此,特向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请予以核实认定,深表感谢!此致申请人(签字): 刘志兵____年__月__日

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苏州市工伤认定申请登记表 苏工伤登字[ ]第号 一、申报人:(单位□;个人□;工会□;农民工□) 1、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 2、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与受伤职工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申报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申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申报内容: 1、伤者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工种:__________ 2、伤者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伤者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伤害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6、伤害类别:生产□;交通□;意外□ 7、伤害部位:头□;颈部□;躯干□;上肢□;下肢□;生殖器官□; 8、伤害程度:轻度□;重伤□;死亡□ 四、发放申报材料 申报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五、接报登记: 1、接报单位(盖章) 2、接报人(签名) 年月日 本登记表一式二联:一联交申请人、一联存档。

苏工伤申字[ ]第号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

工伤办理流程(图表版)

办理工伤保险业务简易流程图(附表一、二)

第 2 页共7 页

工伤认定程序 一、申请登记 (一)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申报须知和材料。 (二)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上报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第 3 页共7 页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初诊病历及其封面、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等)或者职业病诊断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相关的材料;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工作职责或职务证明和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 (4)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 第 4 页共7 页

个人工伤申请书格式

个人工伤申请书格式 工伤认定申请表是工伤职工在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小编收集了个人工伤申请书格式,欢迎阅读。 个人工伤申请书格式【一】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籍贯,住×××市×××街,是××公司职工。 被告:××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年××月被招入公司,担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县(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签字):××

个人工伤申请书格式【二】申请人:xxx,性别,男,出生年月:1970年9月16日,民族汉,籍贯xxx市,住址:湖北省xxx市长征路春风巷47号,身份证号码:42xxxxxx67018 ,是x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联系电话136xxxx31. 被申请人:x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地址:xxx市xxx 区虎头山路5号。 法定代表人:xxx,任党总支书记、所长职务联系电话:3605147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20xx年11月3日受伤为工伤最新工伤申请书最新工伤申请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是x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于20xx年7月进入该单位,在七里河检疫分所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申请人xxx于20xx年11月3日上班时间,在执法工作中遭到经营户暴力,致使申请人xxx头部左额部一长约。5厘米皮肤裂伤,缝合四针。右手小指、示指、中指,手掌尺侧Ⅱ度烧伤,松节油附着,全身多处松节油附着,申请人受伤后,在xxx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1、头皮裂伤!。2、右手Ⅱ度烧伤。3、全身多处软组织伤。4、脑外伤反应。住院治疗54天,花费医药费19253元。后因脑外伤反应强烈于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要怎样走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要怎样走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的基础,如果职工受的伤根本不属于工伤,那也就无所谓进行公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了。究竟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要怎样走呢?详细内容请大家阅读下文了解。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要怎样走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二、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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