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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

浅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
浅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

浅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只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条件的文化资源转化成为文化生产力,带来经济效益,才能有更多的资金反过来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要保护又要发展,以保护带动开发,以开发促进保护。经济开发价值是市场经济和消费社会条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重要价值形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价值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开发价值主要表现在:

1.经济开发可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拥有地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加后,这些地区才有条件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和宣传力度,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提供更好的传承、保护、创新条件以及更好的生活条件,使之更加安心地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无论是有形文化遗产,还是无形文化遗产,都应该在确保文化遗产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尽可能进入市场,并通过切实可行的市场运作,完成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潜能的开发。

2.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传统文化资源,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的优势所在,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文化、民俗资源就是极为重要的旅游资源。以我国裕固族妇女服饰的经济开发为例,不仅很好地保持、弘扬了裕固族妇女服饰文化,而且还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首先,组织裕固族服装模特队进行节庆演出,中老年妇女、青年少女穿着不同的裕固族传统女装在舞台上大展风采,充分展示民族服饰的魅力。其次,将民族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裕固族女用红缨帽子制成小巧好看的旅游纪念品出售,销量极大、利润可观。这种做法既利用传统工艺、传统文化资源取得了经济收入,更重要的是推动了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这是通过经济手段、经济途径救活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极好案例。

总之,在强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本真性、原生态保护的同时,也要有适

度的经济观念,有以开发促保护的头脑和意识。对那些既能显示民族文化特色又有经济开发价值、市场开发前景的优势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敢于树立产业化的发展思路,进行科学的品牌定位、制定合理的营销战略,集中力量培育优势文化品牌,将文化资源优势传化为经济优势,充分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开发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完)汇总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 文化空间:“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传承主体:指某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秀传承人或传承群体,即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着具有重大价值的可以延续和发展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技术、本领,并且具有最高水准层次的个人或群体。 文化自觉:文化自觉的要义是民族意识,任何民族都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自我。一旦丧失其结果必然是被异族同化。文化自觉就是指某一文化圈内的民众从意识上对自己的文化价值的肯定和自我珍视。 如何培养文化自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鲜活的文化,是文化活化石,是原生态的文化基因,对其进行保护、发展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文化自觉,这样既有利于文化的传承、延续,又有利于文化生态的规划、建设。 1.迫切需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2.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刻不容缓; 3.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不断努力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和解放文化生产力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精神需求。 4.要处理好文化发展和经济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和“经济搭台、文化唱戏”相结合,将文化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相结合。 5.培养全社会的文化自觉,最重要的是将宏观的理论建构与微观的生活世界相统一。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区域及环境中,便众多原生态的民族民间文化的“活文化”得到整体性保护,这标志着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开始进入整体性,活态性,保护的新阶段。 民间文学:广大劳动人民的语言艺术──人民的口头创作。这种文学﹐包括散文的神话﹑民间传说﹑民间故事﹐韵文的歌谣﹑长篇叙事诗以及小戏﹑说唱文学﹑谚语﹑谜语等体裁的民间作品。 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区别:①物质文化遗产强调了遗产的物质存在形态、静态性、不可再生和不可传承性,保护也主要着眼于对其损坏的修复和现状的维护;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遗产,注重的是可传承性(特别是技能、技术和知识的传承),突出了人的因素、人的创造性和人的主体地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涵盖的范围包括: (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2)传统表演艺术; (3)风俗活动、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5)传统手工艺技能; (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其他人类遗产包括: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传统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遗产。自然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区别在于: 1.自然遗产是通过自然力量的作用形成的,由于从审美或科学的角度看,具有普世价值,所以才需要保护,其形成的动因和过程都是大自然自身的变化,并没有主观的人的因素的参与;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人类活动的产物,无论其创造,还是其传承,都需要有人的参与,离开了人的参与,根本就谈不上有非物质文化遗产。 2.自然遗产的产生和存在主要是大自然自身变化的结果;而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人类的创

非物质文化遗产策划

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策划 一.活动主题 品读和了解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产性保护工作,使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代的新工艺新技术新理念相结合,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民众生活。 活动的背景及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其主要是通过传承的方式来实现其历史意义和价值。它的价值会从不同角度给予国民以启迪,对传统中国文化和精神予以弘扬,所以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我们更应要保护并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代表的优良文化底蕴。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是让人们了解历史的需要,更是让社会上的优秀创新型人才用新视角,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去推动,去策划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一种具有中国精神和理念的代表性工艺产品,让传承人的作品得到中国社会乃至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荆楚网 前期准备 资料收集整理: 通过之前与图书馆的汉剧非遗项目作为突破口,利用前期收集的数字化视频图文资料进行整合再编辑。 对湖北当地以传统工艺为生的非遗项目传承人的视频专访进行梳理。 可以与武汉市或湖北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组织或部门进行联系,跟现有在湖北省内以非遗作为产品或项目开发的传承人进行跟踪调查。 通过网络书籍对已收集的资料进行编辑整理,达到更完善的地步。 活动实施 媒体的宣传报道:随着当今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网名的激增,我们可以利用跟湖北当地比较主流的网络媒体进行合作,比如荆楚网或大楚网,在它们的评论或者论坛开展一个有个非遗项目的主题板块,以每一个非遗传承人的故事起源作为一期节目,对他们进行视频专访和他们自有非遗产品介绍,已达到让更多去认识去了解非遗传承人背后的故事。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第三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第一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事物的功能决定事物的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不例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含有丰富的历史资源、文化资源、审美资源、科学资源、伦理资源、教育资源、经济资源,并相应地具有认识历史、传承文化、进行审美体验、增加科学知识、培养和谐观念、扩大教育范围、创造经济收益等功能,这些多种多样的功能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和谐价值、教育价值、经济价值等多方面的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类具有的重要功能和作用,它存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与人类的相互关系中。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丰富性与体系性 1、丰富性: 作为活态历史、文化活化石和多种学科研究的对象,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的多方面重要价值,不是单一、静止的,而是多样、动态、系统的,构成了一个多维、立体的价值体系,其中主要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审美价值、观赏价值、教育价值、认同价值、科学价值、实用价值、经济价值、再生价值、纪念价值、收藏价值等。这些价值既不是完全等值的,也不是互不相干的,而是有深层与表层、历时与共时之分,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价值与重要时代价值之分。 2、体系性: 把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科学价值、和谐价值、审美价值看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价值,是因为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精神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核心和灵魂,没有这些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就失去了意义。 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是该价值体系的价值规范,它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是科学的而非迷信愚昧的;审美价值是价值取向,它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是美好的并且能给人美感的,而不能是丑陋残忍血腥的;和谐价值是价值目标,它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通过促进群体价值认同而带来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达到人民安居乐业的目标。教育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手段,它既认可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内容,同时又通过讲授、学习使其传承下去并得以宣扬传播;经济价值则在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潜在经济因素的

浅析经济法的根本价值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5816751081.html, 浅析经济法的根本价值 作者:刘佳莹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0年第18期 摘要:在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研究中,经济法根本价值始终作为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只有准确把握经济法的根本价值才能更好地认识经济法,进而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科学实现。同时,经济法根本价值的社会性也是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关键依据。文章仅就经济法的 根本价值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经济法;根本价值;社会整体利益 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是我国现代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也是指导国内各项经济建设及改革 开放策略的法律理论依据和政策基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研究是一项热点的社会问题,也是经 济法寻求进步与发展的基本同题之一。同时,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属于法理学的研究范畴,是法的原则这一概念的外延理论。对经济法根本价值的分析与认识,离不开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深入 研究。 (一)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本位原则 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本位原则是指经济法调整国民经济运行必须把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作为其核心理念,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国家职能发展的必经阶段。同时,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研究是对经济关系调整的历史发展的逻辑结果。 (二)权、责、利统一的范式原则 权、责、利统一的范式原则是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力、责任、利益统一于主体一身,是主体 的法治信仰、经济活动的价值取向和对经济活动的后果预测。经济法的范式原则中:“权”是指 经济法权利。即与自身义务相对应的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责”是指经济法责任,即违反经济法

漯河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介绍

漯河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介绍 心意六合拳 所属地区:河南·漯河·临颖县 分享到新浪微博心意六合拳 心意六合拳是我国传统的内家拳之一,是中华武术的瑰宝。明末清初,河南洛阳马学礼遇一隐士传授此拳,其得艺弟子马三元是漯河市临颖县繁城镇人氏,数百年来此拳世代相传。后来流传国内外的形意拳和意拳都是由心意六合拳衍变而成。 心意六合拳的内容有:心意把、十大形、四把捶、六合刀、六合枪组成。其中心意把是由十个动作组成一个动作为一把;十大形是模仿十种动物(龙、虎、猴、马、鸡、燕、鹞、蛇、熊、鹰)的真意内涵,一个动作为一形。 心意六合拳的特点是动作简单,内涵丰富,集养生健身,技击为一体,小孩、成年人、老年人都可习练受益,通过锻炼使人体全身内外达到高度协调配合。 心意六合拳的练法有定式和动式两种。定式是在静止状态下,规范动作,掌握要求,增强肌肉力量;动式是在定式的基础上,做运动练习,在快速运动的情况下,仍能掌握要领要求,达到“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手与足合,肘与膝合,肩与胯合”,最后在千变万化的动态情况下,仍能作到周身内外紧密配合,发放自如。 心意六合拳的动作快而刚猛,柔中有刚,刚柔相济,技击性强,数百年来被拳家视若珍宝。1991年,日本组团到河南学习此拳,省体委聘吕瑞芳老师负责传授,日本代表团回国后,在日本杂志上刊登专辑,封面上打出“心意六合拳中国武术之核心”的字样,可见此拳的重要价值。 近年来,漯河市举办了三百年来的首次全国心意六合拳研讨会和两次影响很大的邀请赛,通过交流,打破了数百年的保闭局面,并且在我市成立了“心意六合拳研究会”,把心意六合拳的理论、拳术套路和器械套路整理成书,由“中华武术展现工程”制作面向全国出

关于经济法的论文

关于经济法的论文 经济法的理念以及价值范畴的宗旨在于完成经济法的规定任务,同时也相应的提出 了有关的准则以及相应的经济标准。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经济法 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经济法的论文篇1 浅析经济法的价值 1 经济法的界定及理念 (一)经济法的界定 经济法的理念如果从纯文化的角度来说,是对经济法律的一种概括,是从高度抽 象的角度来对经济法进行认知。然而关于经济法的界定,不同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 具有代表性有"经济法理念是经济法的应然规定性的,理性的、基本的认识,是经济法 的最高原理。"与此略有不同的,"经济法理念是国家在依法敢于经济中,通过理性认 知能力所把握的国家敢于经济的法律形式--经济法的内在精神和普遍范型。这是不同 角度下对经济法的认知的不同观念。也体现了目前经济法的界定并没有明确的标准答案。 (二)经济法的基本理念 经济法的基本理念从本质上来将体现的是正义。正义是经济法的最终价值体现, 也是对经济活动的最高维护标准。通过对正义的伸张而立下原则,在一部上会忽视人 体的主观因素以及法律的滞后性,与此同时也会导致维护形式上的非正义。经济法中 包含的经济主义与法律形式都有所体现的民商法就无法对个人地位的现代性突破,整 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实现难以达到完美的效果。经济法强调保护的内容是 消费者、劳动者以及经营上带有明显弱势的弱势群体,它具有一定的人格保护,致力 于通过公平自由和理性的秩序来实现社会的共同发展。同时也体现了追求社会公正是 经济法的最高价值目标和追求。所以,经济法在本质上是追求正义,它体现的不仅是 一种内在精神,也是理论同实践相结合的法制管理准则,是经济法所不断追寻的理念。 经济法具备着新型的法律理念,突出的核心理念是社会本位的提出。社会本位就 是相对于个人和国家而言的一种法律本位,这是经济法中体现的观念。社会经济的不 断发展使得利益不断扩大化,社会本位的作用日益突出,其诉求与观念也是经济法能 够有效利用的元素,经济法是社会本位中衍生出来的法律,它承担着法律作用的同时

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分析

市场分析 一、市场背景分析 1、社会背景分析 随着中国普通民众公民意识和传统文化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开始逐渐成为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焦点。物质文化遗产虽然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共同体现着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与人文性,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却更多的体现与蕴含着一个民族所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一个国家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 那么何谓非物质文化遗产呢?笔者想在这里给出一个专业上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相比发达国家,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较晚,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相对滞后,法律体系很不健全,加上我国现有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管理体系中的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而在保护“非遗”的同时,这其中又潜伏着巨大的商机,有些传统艺术至今仍未广大老百姓所喜爱,有些手工艺品如果拿到市场上卖仍能卖到很高的价格。那么,如果我们能将资金引入这个产业,一方面不仅保护了中国的传统文化遗产,另一方面给投资商带来巨大利润的同时又强力地拉动了“非遗”当地的经济发展,正所谓一举多得。 2、经济背景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日益提高。也就是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渐渐忽略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导致了目前国内许多民间艺术濒临绝迹的状况。但并不是说经济的发展是磨灭精神文明的罪魁祸首,物质文明的高速发展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介

非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归属 关于“非遗”,往往侧重于个别少数民族的、特别是濒临消亡的人口基数小的民族文化的抢救,这当然是“非遗”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能不能突破个别民族、局部区域、特定时间、某个行业的“非遗”,在中华民族的宏大叙事中,去发掘对56个民族的大家庭成员有普遍影响,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普遍覆盖,不分男女、贫富、行业、信仰等差别在全社会广泛适应的“非遗”呢? “非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突出的是非物质的属性,更多的是强调不依赖于物质形态而存在的品质。但在物欲横流、精神空间被严重挤压的当今社会,“非遗”同样不可避免地在申报过程中被不同程度地物化。如何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度物化包装的态势、突破物质形态的藩篱和局限、保持“非遗”的非物质特征,是尊重本民族祖先留下的遗产的必要态度。 “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 “非遗”,都有着浓厚的文以化人的礼乐作用,大部分是先辈在劳动、生活中产生的对忧乐、生死、婚配、祖先、自然、天地的敬畏与态度的表达,是满足人的自然需求、社会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活态文化。其实用性,也表现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但现实保护中,我们对遗产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能

一、职能简介 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1年12月31日经省编委(豫编办[2011]104号)文件批准在河南省群众艺术馆正式挂牌成立,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 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二)组织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三)承担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名录申报及数据库建设。(四)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交流、业务培训等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2009年1月经自治区编办批准成立,2009年3月正式挂牌,为自治区文化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中心设四个部室,编制25人。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联络交流。 2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通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研究、整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传承草原文明,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民族文化大区;为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的凝聚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展;为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3职责 拟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制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组织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跟踪检查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类世界遗产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全区基层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和管理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资料库等。4各部室职责 按照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内蒙古自治区文化艺术干部学校组建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的批复》规定:非遗中心内4个科级机构,为办公室、培训部、业务部、技术部,各部室职责如下: 办公室: 一、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各部门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人事、劳资管理以及年度考核工作; 三、内设财务室,负责财务管理和日常报销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 四、做好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 五、负责印章的使用管理,做好文件的发放、登记、传递、催办、立卷、归档、等工作及保密工作; 六、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编制工作简报、年度总结、工作计划,

论经济法的公平价值

论经济法的公平价值 摘要:经济法的公平价值是以社会本位为基础的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的统一,也是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的公平。; 关键词:公平社会本位 ; 一、以社会为本位是经济法公平价值的基石 ; 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是指经济法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对,但又不是后者的集合或某种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后者合力的结果或有机总和。〔1〕经济法的公平价值具有独特性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它建立在以社会为本位的基石之上。 ; 经济法是在公法对私法的介入,以国家之手对市场失灵的干预中产生的。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法学上形成了孟德斯鸠、霍布斯为代表的自然法学派。自然法学派从天赋人权的哲学思想出发,认为法就是由人类理性和由事物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联系。法律是自然的理性表现,是客观存在的普遍规律。在经济学上,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占主导地位。他认为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客观经济规律会自发实现“自然秩序”。人是自我利益的理性的、最大限度的追求者,即理性人,在这种“自然秩序中”,当理性人在追求其个人利益的目标时,他好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去实现公共最好福利。这只看不见的手就是市场。他认为,最好的政府就是管得最少的政策,政府对经济的任何干预都是有害的,政府的权力应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全,即“夜警国家”的模式。自然法学派和古典自由

主义经济学对近代资本主义法律体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这个时期,以国家干预为主要特征的经济法受到削弱,民法得到了充分的发展。〔2〕 ; 然而,亚当·斯密所描绘的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来达到的理性的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自然秩序”并没有很好地实现,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这样一幅图画:环境污染、资源过度开采、贫富分化、市场垄断、公共产品短缺等。在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进入垄断阶段后,经济危机的周期性爆发,也桎梏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调节的盲目和滞后,个体组织生产的有序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序,个体利益的局部性与短期性,往往使个人利益得以彰显,社会公共利益受到忽视。对此,以个人为本位的民法是无能为力的。尚须“国家之手”的干预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进而恢复经济的自由与有序、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格局。经济法所追求的公平,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平。它强调人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必须对社会的经济发展而不只是对个别人的特定利益承担义务。〔3〕有些行为,在民法来看,也许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这种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甚或造成威胁时,就会受到经济法的规制。如微软收购Intuit软件公司,可谓是个互赢的商业行为。Intuit的股东希望通过其企业被收购而获得微软的投资,并利用微软庞大的国际分销网分得好处。微软则希望获得Intuit公司开发的已占有个人财务软件市场近70%分额的Quicken软件。这场收购双方平等互利,完全符合民法的条件要求。然而美国政府担心收购完成后,微软会独霸全美的个人财务软件市场,执意向法院起诉,最终导致了

非物质经济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经济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摘要]“非物质”的概念其实并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的措词之专利,它首先作为后现代的新术 语而用在与“文化遗产”无关的另外场合。如何纠正由现代性所塑造出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征服 与劫取的不正常关系,是利奥塔提出“非物质”这个术语的潜台词。本文从当今世界非物质经济 时代的重大变革中,还原出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一系列官方话语所由产生的后现代 语境,从而对这些与时俱进的新观念的理解,提供历史背景的和理论系谱学的关照视野。[关键词]非物质;后现代;符号经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资本 一、从“非物质”到“非物质经济” 恩格斯说过,每一次重要的观念革新都必然会伴随有术语的革命。近年来人文学界最热衷的新术语莫过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在它的背后隐约呈现出一场在全球范围内方兴未的知识观的变革运动。这场运动的性质和影响的广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因而需要人文学者给予高度关注。对于“非物质遗产”这个术语以及相关的“无形遗产”等术语的执著热情,已经充分体现在新老学者在短时期内围绕这些概念撰写出的大量文章之中。此类 论文的发表数量正在呈现出与日俱增之势。从目前情(况看,如果大家的关注焦点都是变动中的新名词从无形文化遗产”,到“口传与非物质遗产”,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的词义诠释,而且没有一种更加有效地俯视性的诠释角度和方略,那么或许会有钻入语词概念牛角尖而不自知的可能。笔者希望拓宽视野,从当今世界上非物质经济时代正在取代物质经济时代的重大变革中,还原出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一系列官方话语所由产生的现实语境,从而对这些与时俱进的后现代新观念的理解,提供历史背景的和理论系谱学的关照视野。(首先,20世纪后期勃兴的对文化遗产包括物质)的与非物质的文化遗产的关注,与后现代、后殖民的文化自觉密切相关。诚如全球化理论家罗伯森从社会学立场上所指出的:对文化问题的关注是当代社会学( )的反身性reflexivity 增强的一种表现。“成熟的现代性不利于对文化问题的关注,而通常被诊断为后现代性———或者说后现代主义———的东西则促进了这种关( )注。”罗伯森, 2000: 47 如果说以后殖民主义批判思潮为基础的后现代社会科学的反身性是催生文化自觉和文化遗产自觉的重要动因,那么“非物质”这样的概念也必须还原到后现代性的语境中去理解。“非物质”的概念其实并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的措词之专利,它首先作为后现代的新术语而用在与“文化遗产”无关的另外场合。比如, 1985年3月,法国著名的后现代理论家利奥塔在巴黎的蓬皮杜国家艺术和文化中心发起一次展览会,有意识地命名( )为“非物质”Les Immateriaux 。在利奥塔为此次展览 所撰写的构思大纲中,可以找到他对这个新词的理解:现代性传统中,人与物质的关系已经由笛卡儿的征服和占有自然的规划所固定。一种自由意志把自身的目标强加于特定的自然元素之上,使其脱离自身的自然轨道。“非物质”是否改变了人与物质的关系? ———即由现代性传统所固定的关系,由征服和占有自然的笛卡儿的变化规则所固定的关系。??“非物质”对于一个规划来说意指一种不再是实物的物质;对于“人来说,它揭示了一种可与自身的分解相比较的分解。这些“非物质”大多产生于电脑和电子技术科学,或至(少产生于使用电子技术科学之方法的技术。利奥)塔,2002: 33、36 - 37在利奥塔那里,对现代性的失望与反叛正是后现代价值观登场的前提,这也就是提出“非物质”这个概念的特定语境。他说:18世纪末,欧洲和美洲以自由和道德启蒙的名义声称把光明、法律和财富传遍人类世界。200年的杀戮以及国内、国际和世界大战之后,我们现在开始为这种傲慢悲悼。至少在背景

泰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介绍

泰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介绍 泰国国旗 泰国各地区的传统舞蹈、音乐、宗教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Thailand Content ·Traditional Thai Dances

- Central - Northeast - North - South ·Music ·Others Traditional Thai Dances ·Khon dance or the masked dance drama is the highest form of dance drama of traditional Thai dance.. ·It is performed by troupes of non-speaking dancers, the story being told by a chorus at the side of the stage. ·Choreography and costume follows traditional models rather than attempting to innovate.

·The dance consists of character based on the Hindu epic Ramayana such as angels, monkeys and demons. Central Thailand Sri Nuan ·Its great popularity is due to the beautiful choreography and the sweetness of the music that accompanies it. ·The lyrics and music evoke the sweet nature of Thai girls. ·The dance is also an expression of the yearning of a young man won by such great charm. Teut-Teung (Drum Dance) ·The teut-teung drum dance, a Thai folk dance and performed throughout the country to accompany the parades(游行) held at traditional festival.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价值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价值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是人民在从事民族生活生产中产生的,是民族个性和民族审美的体现,基本依靠身口相传而得以延续,到现在,已经拥有了几千年的悠久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被誉为“民族记忆的背影”。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所指,非物质文化遗产能使人类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创造力。因此,从各个方面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精神价值。 关键字: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介绍精神价值的体现独特性活态性民族性 正文:非物质文化是人类在历史长河发展中劳动、智慧的结晶,它以一种非物质的形式使祖先文明得以保护和传承。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尤其在我国,民族文化历史悠久,丰富多彩,风格类型多种多样,分布与发展也各具特色,形成了各具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陕北的信天游,甘肃、青海、宁夏的花儿,蒙古的长调牧歌,侗族的大歌,彝族的阿诗玛,维吾尔族的十二卡姆等。我国地域宽广、幅员辽阔,既有高山大川,又有丘陵平原;既有江南水乡,又有北方草原,这使得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出不同的地域特点,地方色彩浓郁。而有些地区,交通阻塞人迹罕至,也使得这些民族文化以原生态的形式保存下来,每次接触它们,都能让人产生返璞归真的感觉。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介绍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分为五大类: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由人类一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的代表性,曾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如发明于宋代的“青州白丸子”被誉为中医发展的活化石。它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同文化相互宽容、协调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于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每两年审批一次,每次一国只允许申报一个。为了增强全体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我国设定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文化遗产日”,同时,我国已经有了“文化遗产标志”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歌曲”。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价值

论经济法的价值

论经济法的价值 经济法的价值,包括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确立经济法的目的性价值对经济法这门学科或者部门法来说具有重要意义。社会整体福利(幸福)是经济法的目的性价值;而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包括体制效率、结果公平、经济自由和经济秩序,但这些价值元素都不足以担当经济法的目的性价值。由于经济法出于社会整体福利的考虑会限制甚至牺牲个体的刺益,同时经济法比较倾向于通过公权力介入的方式为了实现整体利益,因此严格界定经济法的“整体福利”的范围,以防止经济法任意扩张到民商事领域、避免公权力滥用而私权受损。 标签:经济法的价值;目的性价值 1法的价值 在探讨经济法的价值时,不能不先考察法的价值。 在法学研究中,“法的价值”主要在三种含义上使用,分为“目的性价值”、“评价标准”和“形式价值”。其中“目的性价值”居于主导地位,反映立法所追求的社会目的。孔德周认为,“法的目的性价值”也可称为法的价值取向,而其他两种价值分别指法是人们行为的评价标准和法本身所具有的简洁、准确、严谨等特点,属于法的‘工具性价值’,是法为实现其目的性价值(法的理想)应具备的基本属性或共性价值。研究经济法的价值,主要是要揭示其价值取向,这是它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有的价值。” 还有学者将法的价值理解为正义、公平、秩序等等。如漆多俊先生认为,“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同其他如道德、宗教、纪律等一样,其基本价值都主要包括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项。” 2经济法的价值 关于经济的价值,学者们的观点并不一致。如漆多俊先生认为经济法的包括秩序、效率、公平、正义,其中心环节应是社会总体经济效率和社会总体(实质)经济公平。徐士英女士认为经济法的首要价值是效率(经济体制效率),其次是公平(但此公平是内化到效率价值之中的公平,其判断标准是效率的提高而非伦理道德的抽象)。吕忠梅女士将经济价值体系分为两个层次;工具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目的性价值”是一个能涵盖工具性价值目标,集中反映、体现经济法自身特质与精神的范畴。本文比较赞吕忠梅的观点,将经济法价值分为两个层次,目标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 目的性价值,是一个应然的概念,包含着人们对法的希望和理想。应然的法是对现实法的超越,为法的信仰和法治的追求提供了思想基础。笔者认为法的目的性价值是“正义”,而经济法的目的性价值亦是“正义”。当人们提到到法律,第一反应就是正义。人们经常将法律等同于正义。正义这个词寄托了人类美好的希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元价值分析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元价值分析 王鹤云 非物质文化遗产蕴涵着丰富的历史资源、文化资源、经济资源、教育资源、科学资源,是世界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珍贵记忆,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具有独特的价值与意义。在国际组织的相关文件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做了直接或间接的描述。笔者认为,千姿百态、绚丽多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基石,是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是国家和民族赖以存在的基础和象征,是人们进行创造的源泉,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具有无以替代的重要作用,从而形成了多维度、多层次的价值体系: 历史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是从某一地区、某一民族深厚的传统文化、悠久的发展过程中,历经岁月沧桑,保存、流传下来。例如,有相当一部分民间文学就是远古时代的神话传说,它们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反映着历史文化传统和文化变迁,是现代和传统之间流动的见证,我们可以从中活态地了解不同历史时期的生产发展水平、社会组织结构、生活风貌、道德习俗和思想禁忌。非物质文化遗产蓄积了不同历史时代的精粹,保留了最浓缩的民族和地域特色,承载了过去,孕育着未来。人们可以通过有形的文化遗产和无形的文化遗产同遥远的祖先沟通,看到他们的身影,了解他们的生活状态,了解他们的思想,感受到他们的情感和智慧,辨认出他们一步一步走过来的脚印。因此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 文化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同群体或不同民族的文化积淀,反映了人类社会漫长历史所形成的文化和传统,是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它所代表的是鲜活的文化,是原生态的文化基因。一个民族或群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蕴含着该民族或群体的传统文化的最深根源,反映了他们的生活、生存方式,保留着形成该民族或群体身份的原生状态,以及该民族或群体特有的思维方式、心理结构和审美观念等,体现出该民族或群体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发展踪迹,因此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成为该民族或群体存在的标志和发展的根基。不同的民族或群体具有不同的文化模式,共同丰富、充实和维系着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更强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 精神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就是它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产生活方式,不脱离具体的民族历史和社会环境,它蕴涵着所属民族或群体的文化基因、精神特质,沉淀着发展的经验、生存的智慧,这些维系民族或群体血脉的因素反过来又世代塑造并延续了该民族或群体一脉相承的生活态度和社会行为,从而形成特有的文化传承和群体意识,使这种文化的价值在多元化的世界中得以展示和存续,成为一个民族最基本的识别标志。因此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的“活”体现,具有传承和凝聚民族精神的重要作用,是维系民族存在发展的生命动力、精神依托,是实现民族文化复兴、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源泉,是人们的“精神家园”。

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的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 历史传承价值:历史传承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核心价值、价值准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传承价值主要表现在:1.从根源上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集团或个人的创造,面向该集团并世代流传,它反映了这个团体的期望,是代表这个团体文化和社会个性的恰当的表达形式”。2.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深深蕴藏着所属民族的文化基因、精神特质,这些在长期的生产劳动、生活实践中积淀而成的民族精神,是世代相传沉积下来的民族的思想精髓、文化理念,是包括了民族的价值观念、心理结构、气质情感等在内的群体意识、群体精神,是民族的灵魂、民族文化的本质和核心。 科学认识价值:科学认识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价值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认识价值主要表现在:1.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历史的产物,是对历史上不同时代生产力发展状况、科学技术发展程度、人类创造能力和认识水平的原生态的保存和反映。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认识价值还指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具有相当高的科学含量和内容,有较多的科学成分和因素。 审美艺术价值:审美艺术价值决定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价值取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审美艺术价值主要表现在: 1.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许多天才的艺术创造,无与伦比的艺术技巧,独一无二的艺术形式,能深深打动人类心灵、触动人类情感。 2.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大量的文化艺术创作原型和素材,可以为新的文艺创作提供不竭的源泉, 当代许多影视、小说、戏剧、舞蹈等优秀文艺作品就是从其中孕育而出的,很好地发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审美再造功能,充分利用了其审美艺术价值。社会和谐价值社会和谐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价值目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和谐价值主要表现在:1.人类是群居的社会化动物,个体都有一个适应集体、融入社会的过程;而社会或族群也要求每一个成员都变成它的合格的个体,标准和方法就是使所有社会成员都掌握这个社会或族群的文化。 2.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撷取、展示、宣扬其中的美好向善的伦理道德资源和内容,将会极大地助益于我们当今的和谐社会建设。 经济开发价值:只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条件的文化资源转化成为文化生产力,带来经济效益,才能有更多的资金反过来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要保护又要发展,以保护带动开发,以开发促进保护。经济开发价值是市场经济和消费社会条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重要价值形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价值体系的价值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开发价值主要表现在: 1.经济开发可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拥有地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加后,这些地区就有条件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扩大宣传力度,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提供更好的传承、保护、创新条件,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使之更加安心地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 2.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传统文化资源,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的优势所在

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 姓名:方晓丹 学号: 分校: 指导教师: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0一三年月日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任务书 专业班级:学生姓名: 一、题目: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 二、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主要任务与要求 (一)主要任务 1、

摘要 经济法是指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与民商法同是调整经济生活的重要法律部门。它是调整国家在干预经济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其产生和形成是法律、法学自身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 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不但应当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而且也应当有自己独立的作用范围。经济法的作用首先在于弥补民法公平观念之不足。公平原则是民法的最高准则,它既体现了民法的任务、性质和特征,也反应了民法的追求目的,是民事立法的宗旨、执法的准绳和行为人守法的基本指南。其次是弥补商法效益观念之不足。最后是弥补行政法国家利益至上观念之不足。 在此我们要重点讨论一下经济法的价值和功能:首先经济法的功能体现着经济法的本质,捍卫着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其功能包括了社会整合功能、利益分配功能和宏观调控功能所以经济法的功能是非常重要的;其次经济法的价值包括了其法律价值、社会整体效益和经济法的保障性价值。 关键词:经济法;公平原则;最高准则;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功能

目录 第一章前言 (1) 第二章经济法的价值 (1) 2.1经济法价值的含义 (1) 2.2经济法的法律价值 (1) 2.3经济法的公平价值 (2) 2.4经济法的主导价值:社会整体效益 (2) 2.5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价值 (2) 2.6经济法的保障性价值 (3) 2.6.1 公平 (3) 2.6.2 正义 (3) 第三章经济法的功能 (4) 3.1 经济法功能的意义 (4) 3.2经济法的利益分配功能 (4) 3.3 经济法的社会整合功能 (5) 3.4 经济法的宏观调控功能 (5) 第四章总结 (5) 参考文献 (6)

何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文化遗产 2009年第2期  何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菅 丰 著 陈志勤 译 [作者简介]菅 丰(1963%),男,日本長崎人,文学博士,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教授。(日本东京,1360073) [译者]陈志勤(1963-),女,浙江杭州人,哲学博士,上海大学文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上海,200444) [摘 要]人们开始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性、民族性、稀有性等本源性的价值。但是,与其他文化现象相比,要在理论上提出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特别价值的具说服力的根据却非常困难。然而,尽管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很难找出这些本源性的价值,但并不是说它全无价值。要找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不能象目前的有关文化政策中所表示的那样,从遗产本身那里去寻找,而应该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与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之中,才能找到其新的价值。为了人类幸福我们需要有效地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今后我们有必要重新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活动和工作。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有效利用 活着的民俗 人类幸福 适应性管理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890(2009)02-106-05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价值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有价值的吗?民俗学家常常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找出本质性的、根源性的价值。但是,为什么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文化相比是具有价值的呢?对这个根本性的问题,现在还没有找到充分的答案。 主张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有价值的人,可能会举出一些理由。比如说文化的历史性等等,作为呈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根据被频繁地采用。因为是经历了漫长历史时期的遗产,所以是具有价值的,这样的感觉对一般人来说也许是比较容易接受的。然而,这在理论上未必是正确的。认为古老的文化比新生的文化有价值的理由,无论依据什么样的理论都不能得到证明。尊崇古老文化的观念说到底不是理论,只是感情和审美的感觉,亦或只是兴趣。何况与物质文化遗产不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变化才是它本来注定的命运,历史越是悠久,其所发生变化的频率就越高,从中要找出真正的价值反而会越来越难。 对于古老的文化在承认其绝对价值的时候,与之 相比新文化的创造活动虽然被认为是逊色的东西,但在现实当中,因为这样的产生新文化的活动,人们的生活才会变得丰富多彩,而且,即使具有历史性的古老的文化,也正是经历了这样的文化的创造过程才生成的。 其次,民族性、民族的认同这些特性,也被作为主张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价值的一个根据。但是,为了主张民族性,首先必须证明被称为民族的这个概念是有效的,其自身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如果认识到原来民族这个概念本身也是因人类被建构的,并且,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其范畴也灵活地发生变化,那么,因为具有与民族性的关联而承认这个文化的绝对性价值,并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而且,在全球化以及文化的混杂性(hybridity )不断进展的现代社会,“民族”这个词 语,作为能够明确地区别某类人的集团的文化概念,已经不一定能起什么作用了。相反的,如果过分强化民族的划分,有时候会成为引起排他性的民族问题之原因,有时候也会因为强化以及强调民族这个概念而生成社会问题。因此,与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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