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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档案指导手册全套

建设工程档案指导手册全套
建设工程档案指导手册全套

建设工程档案指导手册

全套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档案编号:清城档指导第()——()建设工程档案指导手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

施工单位联系人:电话:

资料员:电话:

建筑面积:结构类型:

层数:地下地上

项目档案指导联系人:联系电话:3862777

报指导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清远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档案手册使用说明

1、本档案指导手册存放在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保管。

2、本档案指导手册为指导履行指导任务作指导记录。

3、本档案指导手册在竣工验收后交回城建档案馆归档。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须知》

(试行)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档案形成、收集、整理、验收、移交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清远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指南》。一、法律法规

(一)《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二)《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

(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四)《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六)《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七)《关于积极防御地震等自然灾害充分发挥城建档案作用的通知》建办档[2008]39号

二、基本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1、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应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及报送工作,对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2、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就工程档案工作签订协议,明确各单位工程档案归集责任范围,确定档案编制的套数、内

容及整理规范,规定奖罚条款。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各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3、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4、建设单位应对工程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对照工程档案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5、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完整的符合规定的工程竣工档案(含电子档案)。

6、接收和保管其它未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职责

1、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4、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并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三)城建档案馆职责

1、城建档案馆参与建设工程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书。

3、审查和接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对已经归档的工程竣工档案向建设单位出具城建档案移交书。

4、对已经归档的工程竣工档案,向符合条件的建设或代建等有关单位出具档案原件存档证明(档案部门确认的复印件与原件同等效力)。

三、纸质档案质量要求

1、按《清远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目录》进行组卷,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2、归档的文件应为原件。若因特殊情况无法移交原件,须有相关单位盖章方可以复印件归档,如:国土证、土地转让合同、钢筋合格证等。

3、工程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相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5、文件材料必须去掉金属物、回形针、大头针、订书针和塑料夹(膜),采用不装订形式,用文件夹或卷盒按顺序保存好,每卷文件不宜过厚,文字材料一般不超过20㎜,图纸每卷不超过40㎜。

6、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传真件必须复印后再加章,不能直接使用传真件。

7、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8、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规格尺寸应统一为A4幅面(297㎜×210㎜),破损文件材料用A4薄纸进行修补,小于A4的用A4白纸衬托,不得用有字纸张裱贴,文件右边与白纸右边靠齐,左边留出装订边(竖向,一般2cm),托裱时使用化学浆糊(如白乳胶),不得使用粮食糨糊和胶水裱贴。

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9、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10、竣工图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相符。如工程无变更或变更较少时,可在原施工图上修改后并在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和总监注册章后作为竣工图;竣工图应保留原设计单位出图章和设计工程师注册章。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按有关审图要求重新审图并重新绘制竣工图,在图纸目录上注明原图作废,代替原施工图,并按竣工图要求补齐签章。

11、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的施工单位名称必须刻制固定;监理单位名称可以刻制固定,也可以加盖长条章,个人签名必须用黑色或蓝黑墨水手签。各种印章均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栏空白处。不得覆盖原有图纸上的图形文字和图标栏。

竣工图章样式如下:(单位mm)

12、竣工图都应加盖出图章、竣工图章、审图章,其中建筑竣工图、结构竣工图还应加盖注册章。

四、电子档案质量要求

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所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都要同时移交纸质及电子档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经市城建档案馆审核通过后,编好页码,统一采用扫描方式获得其电子化版本。

1、使用24位彩色模式、分辨率不少于200dpi,按1:1的比例进行扫描,可采用JPG、PDF或者多页TIFF文件格式。

2、扫描件内容应与相对应的纸质档案完全相同,且图像清晰、完整、不偏斜、不失真、不漏页。在纸质档案文字偏小、密集、模糊等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提高分辨率进行扫描。

3、扫描的图像应保持原件幅面尺寸并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4、采用可覆盖纸质文件大小的扫描设备,对于图纸,应采用大幅面图像扫描仪,超过A0幅面的图纸可降低图像质量位数(例如采用8位索引彩色)进行分区扫描,再将多个分区图像合并为一个TIFF文件。

5、为有效缩小扫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扫描后的图像应在不影响原有质量的前提下进行压缩处理。以PDF文件格式

为例:A3以下的页一般不超过300KB,A2图纸一般在1M左右,A0图纸一般不超过5M。

6、档案文件的组织与报送

为每个工程建立一个专用文件夹(名称为工程名称),为每个案卷建立子文件夹(用3位案卷序号做名称),电子档案文件以页号为文件名称。文件整理完毕后将工程文件夹整体刻录至光盘,并报送至市城建档案馆。

完整的电子文件的存储路径为:工程名称/3位案卷序号/电子文件的页号。

例如:╳╳工程/001/(即代表╳╳工程第一卷的第1页文件)

╳╳工程/002/(即代表╳╳工程第二卷的第15页文件)

7、电子档案的报送载体

电子版工程档案刻录于独立包装的高质量一次性写入光盘,光盘要无病毒、无划痕,符合城建档案馆的技术环境要求,能够正常读出。

光盘装具上按照要求填写封面。

8、不合格电子档案

电子档案在报送后如发现存在问题(如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不匹配;电子档案存在内容缺失现象;数据无法在城建档案馆的技术环境下正常阅读等),则需重新整理和报送。

重新整理报送造成的所有额外处理成本均由档案报送单位负责。

五、照片声像档案

1、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照片包括:建设工程的原地貌、建设过程中的桩基样本、重要结构、隐蔽工程、施工现场及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工程竣工后内部结构、外部各立面、全貌以及周边的关系等。

2、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照片尺寸:5英寸*7英寸(5R),须过塑,附底片、光盘等;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一般建筑提供东、南、西、北四个立面(或左、右、前、后立面)相片;结构复杂或者层数多的高层建筑可以通过增加相片数量、摄影角度来反应建筑物外观;如果建筑物与相邻建筑物间距过小无法提供左、右立面的可以只提供前、后立面相片;市政工程应按工序要求提供各个阶段的施工现场相片;

(3)相片文字说明:相片背面应标注建筑物的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建筑地点、结构/层数、开工/竣工时间、立面朝向、摄影作者、摄影时间等;市政工程相片应按施工时间顺序排上编号。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3、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除应报送规定的照片档案外,还应报送施工过程中重要部位隐蔽工程、重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重要领导人和着名人物的有关工程活动以及其他工程重要事件的照片或录像资料等声像档案材料原件或复制品。

施工负责人:总监:资料员:日期:

基础分部工程预验收指导记录

主体分部工程预验收指导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指导记录

住建局建设工程档案管理通知

住建局建设工程档案管理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档案收集管理,切实解决档案流失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收集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农村危房建设与房屋改造项目工程档案收集工程的通知》、《关于做好建筑节能工程档案收集整理的通知》、《关于调整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应提交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建设工程档案收集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建设工程档案收集管理的重要性建设工程档案是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信息,是住房工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是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执行政策、实施行政管理、进行市场调控和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运营养护、维修改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城市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应对突出事件,对于实现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档案收集的范围及内容工建、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住宅小区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房屋、产权登记;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项目工程;各类建筑节能工程;机关文书、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等,在建设过程中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电子、声像,包括建设项目从提出立项、规划、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形成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三、档案收集的步骤要求从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制的《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为更好落实两书一证制度,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村镇规划区内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其工程档案收集按以下步骤要求办理。 一建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须有建设单位与档案管理部门签订的《省建设建设档案移交合同书》,未签订合同书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二城建部门在核发城市道路工程及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证前,除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外,还应要求建设单位报送管线现状资料和电子文件,并提供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管线查询证明,同时还需要建设单位提交既有地下管线的安全监护方案。 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城建部门还应责成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报告》进行竣工测量,管线测量成果作为工程档案预验收的必查资料,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三质监、开发办、村镇处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必须把《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作为必要条件,未出具预验收意见书的不预进行竣工验收,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配合质监部门在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与编制指南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与编制指南 (信阳地区) 主编:谈国顺 编制日期:2011年5月1日

信阳建设工程资料整理与编制指导教材 前言: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工程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工程管理资料日益受到重视,工程建设者和管理者从不同角度深刻认识到工程的质量控制、竣工验收、使用维护以及鉴定加固、扩建改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工程管理资料应是工程实体质量的真实写照,它记录了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部过程,反映了工程质量,特别是工程的安全性、耐久性和主要使用功能是否符合设计标准的要求,此外,工程资料还是工程质量责任追查的重要依据,但是,由于工程资料具有各类繁多、内容复杂、数目太多、来源广泛,以及部分资料由多方形成,每个地方资料表格不统一等特点,使工程管理人员在资料收集、管理、编制方面有很大困难。 近年来,随着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和企业流动性增加,许多跨省、跨地区工程和施工单位对统一工程资料提出了迫切的要求,虽然部分省市制订了工程资料管理规定,但是各地多以当地习惯为主,分类、格式、编制、管理等各项要求不一致,给施工、监理单位和城建档案馆管理带来不少困难,已使一部分资料员觉的无从下手,为此特别编写本教材,以适合信阳地区建筑工程和资料员培训学习使用。

编制人:谈国顺 第一章:工程资料简介 1.1、建筑工程资料主要分为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技术资料由施工资料和实验资料、竣工图及竣工文件组成,安全资料主要由安全管理十六盒、安全备案、文明工地审报资料组成。 1.2、工程资料管理的意义 建设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工作,统称为工程资料管理。 工程资料管理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具有综合性、系统化、多元化的特征。它需要相关单位或各部门通力协作和彼此约束,它体现项目管理模式和综合管理水平。 1.3、工程资料管理的作用 随着建筑行业发展的日瑧完善成熟,工程资料管理以其鲜明的特点和重要性,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工程资料是工程实体质量的真实写照,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及时形成是工程资料管理的基本作用。 2、工程资料是工程验收和工程评优的必备条件,工程资料以于工程质量具有否决权。 3、体现了项目对于法律、法规、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标准的执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控制措施

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控制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文件材料形成不规范、不完整、不及时、不准确 2.档案收集制度不严,收集不及时,造成文件散失 3.档案整理不规范,各参建单位标准不一 4.建设期档案保管条件差,保护意识弱,造成档案损毁、散失 原因分析: 1.重点建设项目自身特点为档案工作带来了困难 2.档案意识薄弱,重视程度不高 3.档案工作的专业性 (二)明确责任 1、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程序,并组织协调项目管理相关部门和参建单位实施。 与参建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项目文件档案管理责任。包括项目文件形成的质量要求、归档范围、整理标准、归档时间、归档套数、介质、格式、费用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监理合同条款还应明确监理单位对所监理项目的文件和档案的审查、检查责任。对参建单位进行合同履约考核时,应对项目文件管理条款的履行情况做出评价。合同款支付审批时应审查项目文件的归档情况。 建立项目文件管理和归档考核机制,对项目文件的形成、积累和归档情况等进行考核,履行项目档案法人验收和移交。将项目档案信息化纳入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做好项目档案登记、验收的申报和准备工作。 2、参建单位: 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设备制造等单位。具体负责建立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文件管理制度,报建设单位确认。负责所承担项目或任务的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对所监理项目的归档文件、竣工图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系统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并形成记录。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总承包范围内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部分文件的收集、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或在总承包单位协调下直接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参建单位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安全保管要求的设施设备,确保项目文件的安全。 3、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本行业(系统)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本行业(系统)建设单位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组织或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搞好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工作。 4、建设项目审批和主管部门: 负责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项目投资建设计划和项目领导责任制及项目管理环节,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有监管职责。 5、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档案实行监督指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并具体负责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九、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及范围 1.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 工程建设档案主要有公文、工程建设技术资料、经济合同、工程建设财务、行政管理及图片等几类。档案资料应按国家标准进行统一分类、立卷、归档和存放。 2.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省、市政府的来往公文; (2)建管处的来往公文; (3)建管公司的来往公文; (4)有关技术问题的审查、咨询意见; (5)会议文件、记录等; (6)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工程技术材料: 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协议;②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③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报表等文件;④建筑材料和中间产品的合格证、试验报告,砼、砂浆等配合比的试验报告; ⑤设计变更及索赔资料;⑥施工测量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基础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材料;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⑧施工总结、技术总结、工程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评定等;⑨工程机械设备、仪器及引进的技术设备图纸等;

(7)工程价款结算等资料。 二、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文件接收 (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来文通知等)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2)工程部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移交档案资料组进行统一归档整理。 (3)档案资料组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4)档案资料组对收发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登记帐(收文簿、发文簿) (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及时报审工程部领导审定,并及时处理。 (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7)档案资料组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分类登记帐 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水利部修订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 新《规定》是根据国家最新标准,并结合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实际,对原《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进行的修订。其主要包括总则、档案管理、归档与移交要求、档案验收、附则,共五章三十二条和5个附件。《规定》的正式印发,将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发挥重要作用。 档 " 步骤、 并已将 中。同时, " 2005年11月1日 水利部发布(水办[2005]48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条? 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 保管 应设立 项目 序。不得通 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 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2021年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委托书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委托书我单位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并以我单位办理工程档案资料验收和移交等相关事宜,受委托人所办理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配合向受托人提供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 受委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并对工程档案安全进行负责。 特此证明 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承包 2020年 4 月10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 ___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地点: 3、工程类型或面积: 4、工程服务执行依据:。 5、工程服务内容: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含税价) 2、合同总价:人民币,人民币小写:元。 3、项目签订合同五日内付合同款的,人民币小写:元。

4、所有地块全部完成验收前付,人民币小写:元。 5、项目资料移交后付,人民币小写:元。 6、服务酬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汇款。先票后款,乙方向甲方提供票面金额为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见票付款。 7、该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合同,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或调减。 1、甲方应负责与本工程咨询(资料承包)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提供外部条件。 2、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3、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4、甲方应为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建设工程档案指导手册(全套)

档案编号:清城档指导第()——()建设工程档案指导手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 施工单位联系人::资料员:: 建筑面积:结构类型: 层数:地下地上 项目档案指导联系人:联系:3862777 报指导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档案手册使用说明 1、本档案指导手册存放在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保管。 2、本档案指导手册为指导履行指导任务作指导记录。 3、本档案指导手册在竣工验收后交回城建档案馆归档。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须知》 (试行)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水平,规建设工程档案形成、收集、整理、验收、移交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指南》。 一、法律法规 (一)《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二)《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 (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四)《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 (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六)《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七)《关于积极防御地震等自然灾害充分发挥城建档案作用的通知》建办档[2008]39号 二、基本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1、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围,应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及报送工作,对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2、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就工程档案工作签订协议,明确各单位工程档案归集责任围,确定档案编制的套数、容及整理规,

规定奖罚条款。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各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3、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4、建设单位应对工程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对照工程档案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5、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完整的符合规定的工程竣工档案(含电子档案)。 6、接收和保管其它未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围的档案。 (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职责 1、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围。 4、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并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三)城建档案馆职责 1、城建档案馆参与建设工程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书。 3、审查和接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对已经归档的工程竣工档案向建设单位出具城建档案移交书。 4、对已经归档的工程竣工档案,向符合条件的建设或代建等有关单位出具档案原件存档证明(档案部门确认的复印件与原件同等效力)。 三、纸质档案质量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桥主体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桥主体工程的各参建单位均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职责工 程管理部为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结合***大桥主体工程的特点,制订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管理目标、管理职责和要求; (二)监督各参建单位完善档案管理体系的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各级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等; (三)领导、监督档案管理中心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四)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五)交(竣)工验收阶段,监督档案管理中心做好交(竣)工资料的验收和交接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中心职责档案管理中心是管理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 经验的机构成立的负责档案资 料管理的专职机构。该中心将负责管理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与归档工作,并在管理局的授权与监督下对各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档案管理中心由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其职责主要是: (一)对***大桥主体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订《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划》、《***大桥主体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大桥主体工程档案管理考核标准》等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落实; (二)推行档案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大桥主体工程各种建设、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手册(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2.档案管理范围 2.1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2.2 本制度中所称的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建筑施工;经营运 行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或记录。具体的主 要分类包括:文件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3.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对本部门档案资料 的整合管理。每月由各部门档案管理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 门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巡查。 3.2 行政人事部在总经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上交的档 案进行管理,各部门根据部门内部档案管理的流程制度,对 档案的形成、整理、积累、存档进行管理。 3.2.1 公司依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 定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及保管、利用、鉴定、销毁和移 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 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档案的形成、积 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3.2.3 统筹规划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负责公司档案收集、 整理、保管、鉴定和收发使用工作。 3.3 各部门应该指定专人负责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 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建立档案目录,以方便入档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备案和日后查找复核工作。 3.3.1 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 制定案卷目录,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发布(水办[2005]48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档案与影像资料

1目的 为规范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各类信息档案和影像资料,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符合公司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规定,满足工程竣工备案和城建档案的归档要求,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项目管理项目,在实施服务过程中项目部的档案和影像管理工作。本作业指导书以上海市档案相关规定为主要编制依据,外省市项目按当地档案规定要求可作相应调整。 3术语与定义 3.1项目管理信息资料 项目管理信息资料是指在项目管理工作之中所形成的反映项目管理工作情况的信息,具体包括文字、图表、影(声)像、计算机软件、光盘等。 3.2建设项目(工程)文件 指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前期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科研文件、竣工文件和竣工图。 3.3前期文件 在建设项目(工程)开工以前的立项、审批、征地、招投标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4 设计文件 在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包括勘察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复杂过程的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 3.5 施工文件 在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包括施工技术文件、设备文件、监理文件。 3.6 科研文件 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与本项目配套的科研课题研究中形成的文件。 3.7 竣工文件 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4引用文件 4.1《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1号4.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4.3《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程》DG/TJ08-2046-2008

4.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 4.5《管理手册》 4.6《文件控制程序》 4.7《记录控制程序》 4.8《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控制程序》 5职责 5.1公司技术负责人 批准发布项目管理档案与影像资料管理作业指导书,负责重点项目档案资料交付审核。 5.2事业部/子公司技术负责人 对项目部影像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监督,对一般项目档案资料交付审核。 5.3项目经理 项目信息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项目信息资料管理的组织策划,落实专管人员,明确各专业监理人员的相关职责和要求,配置管理设备,并对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和验证。 5.4专业工程师 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负责本专业范围相关项目管理信息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编制等工作。 5.5信息管理员/资料员 负责项目管理信息资料的分类编目、存储传递、立卷归档、有序管理和档案移交等工作。 6工作内容及实施 6.1信息资料管理步骤:收集→存储→传递→反馈。 6.1.1信息资料的收集 6.1.1.1项目部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资料,按照项目管理规范、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地方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收集。 6.1.1.2对于公司知识管理需要的信息,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收集; 6.1.1.3对于公司业绩管理需要的信息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收集。 6.1.2信息资料的存储 6.1.2.1信息资料可采用书面文件、影像、电子媒介等方式存储; 6.1.2.2信息资料应完善目录体系,合理分类编目,有序存放; 6.1.2.3对反映顾客满意度、咨询服务质量需进行统计分析的结果性资料应形成书面文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手册范本

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2.档案管理范围 2.1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2.2本制度中所称的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建筑施工;经营运行和管理活动 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 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或记录。具体的主要分 类包括:文件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3.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3.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统筹 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对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整合管理。每月由各部门档案管理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门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巡查。 3.2行政人事部在总经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上交的档案进行管理,各 部门根据部门内部档案管理的流程制度,对档案的形 成、整理、积累、存档进行管理。 3.2.1公司依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文件材 料的归档及保管、利用、鉴定、销毁和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

工作。 3.2.3统筹规划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负责公司档案收集、整理、保管、 鉴定和收发使用工作。 3.3各部门应该指定专人负责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一一收集、整理、保 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建立档案目录,以方便入档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备案和日后查找复核工作。 3.3.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 定案卷目录,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3.3.2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 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3.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码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 扼要。 3.3.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保证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3.3.5接收档案员的指导规划,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3.4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文件、材料等的安全性、 保密性负责,并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5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行政人事部要对档案交接负有监交责任, 且应该在《当案案卷移交目录》上签字确认。 3.6会计类档案将由财务部统一归档保管,以方便财务核对和审批工 作。 4.档案管理原则

2020年(建筑工程管理)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档案编制整理指南

(建筑工程管理)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档案编制整理指南

石家庄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档案编制整理指南 2009-04-14 15:31:36 石家庄市城建档案馆 二零零九年四月 前言 根据国务院2001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2001年第90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2005年第136号令《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冀建法规(2000)2号《河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冀建法规(2008)759号《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市政府2001年第123号令《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以及《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需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缴纳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包括地下管线工程)纸质成品卷、声像档案和电子档案。现就其主要内容摘录成册,以便操作。不尽之处,请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石家庄市城建档案馆 二零零九年四月 一、工程档案纸制成品卷要求

(一)、工程档案装具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案卷装具采用卷盒,卷盒的外表尺寸为长310㎜×宽220㎜,厚度分别为20、30、40、50㎜。卷盒采用美国进口无酸纸制作。卷盒封底有“石家庄市城建档案馆监制”为佳。其颜色参见石家庄市城建档案馆样本颜色。 卷盒封面式样见附图1 卷盒脊背式样见附图2 (二)、工程文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归档的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统一为A4幅面,小于A4的应用A4纸衬托,不得擅自用复印纸或有字的其他纸张裱贴。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竣工图章样式如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水办〔2005〕480号通知印发,自2005年12月10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办法 1业务目标 规范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的收集、编制、归档和利用,为生产经营活动基础设施保障。2业务风险 2.1没有建立有效的文件档案管理系统,可能造成工程的审核审批手续不明确,影响工作效率; 2.2建筑工程的档案收集管理不当,可能造成基础设施的资料信息缺失,对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带来困难。 3业务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包括建设工程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为载体的文件材料,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建设工程的实际状况。 本制度适用于XX下属所有业务板块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 4相关规定 4.1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4.1.1建设工程项目组为该项目工程文件整理归档的直接责任单位,项目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1)落实建设工程文件整理归档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在工程招标中,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器材供应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提供相应工程文件的套(份)数量、质量要求、提供时间等提出明确的整理归档要求和违约责任。 3)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进行组卷和归档。 4)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相关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器材供应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编制工作。在建设工程监理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图阶段的工作完成后进行收集和归档。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先对工程文件档案进行预验收,合格后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工作。 4.1.2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由项目组及时报送各运营中心办公室存档、验收,并依据《股份公司关于在建工程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1.3各建设单位项目组应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对本级档案归档负责。综合管理部门应对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服务、监督和检查,对检查的结果提出改进的意见,并进行奖励和处罚,同时对本级档案归档负责。投资发展部对该项工作进行服务、督导、检查。

建设工程档案指导手册全套

建设工程档案指导手册 全套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档案编号:清城档指导第()——()建设工程档案指导手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 施工单位联系人:电话: 资料员:电话: 建筑面积:结构类型: 层数:地下地上 项目档案指导联系人:联系电话:3862777 报指导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清远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档案手册使用说明 1、本档案指导手册存放在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保管。 2、本档案指导手册为指导履行指导任务作指导记录。 3、本档案指导手册在竣工验收后交回城建档案馆归档。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须知》 (试行)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档案形成、收集、整理、验收、移交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清远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指南》。一、法律法规 (一)《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二)《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 (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四)《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六)《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七)《关于积极防御地震等自然灾害充分发挥城建档案作用的通知》建办档[2008]39号 二、基本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1、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应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及报送工作,对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2、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就工程档案工作签订协议,明确各单位工程档案归集责任范围,确定档案编制的套数、内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法规名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水利部 实施日期:2005.12.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手册

档案管理制度 1.目得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2、档案管理范围 2、1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档案得管理工作。 2、2 本制度中所称得公司档案,就是指公司在各项建筑施工;经营运 行与管理活动中形成得对国家、社会与公司有保存价值得文字、数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得文件或记录。具体得主要分类包括:文件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3、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就是指公司总经理办 公室得统筹管理;二级管理就是指各部门对本部门档案资料得整合管理。每月由各部门档案管理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门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巡查。 3、2行政人事部在总经理办公室得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上交得档案进行管理,各部门根据部门内部档案管理得流程制度,对档案得形成、整理、积累、存档进行管理。 3、2、1 公司依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制定 公司文件材料得归档及保管、利用、鉴定、销毁与移交等有 关规章制度。

3、2、2 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档案得形成、积累、整理与归档工作。 3、2、3统筹规划公司各部门得档案工作,负责公司档案收集、 整理、保管、鉴定与收发使用工作。 3、3 各部门应该指定专人负责内部得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得档案资料,并建立档案目录,以方便入档时能够及时、有效得备案与日后查找复核工作。 3、3、1 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得形成特征, 制定案卷目录,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与归档。 3、3、2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得形成、积累、保管与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3、3 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码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 标题简明扼要。 3、3、4 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得案卷,保证文件材料得安全与保密。 3、3、5 接收档案员得指导规划,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3、4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得日常管理工作,对文件、材料等得安全性、 保密性负责,并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得档案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 3、5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行政人事部要对档案交接负有监交责任,且应该在《档案案卷移交目录》上签字确认。 3、6会计类档案将由财务部统一归档保管,以方便财务核对与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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