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山西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建筑消防维保收费标准参考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收费标准 一、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收费以年费计收。 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收费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费用为计算基准加上其他相关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为该工程总费用。 计算公式: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总费用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费用2、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费用3、防排烟系统维修保养费用4、防火卷帘系统维修保养费用5、消火栓系统维修保养费用6、消防广播、疏散指示标志维修保养费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费用按探测器数量规模及系统投入使用年限计算具体如下表。(单位元/每只探测器探测器数量) (二)、自动消防系统其它设施以其服务区域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费用为基准计算。 ●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40% , ●设有防排烟系统的25% , ●设有防火卷帘系统的200元x卷帘门数, ●设有消火栓系统的35% , ●设有广播、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20% 三、单设灭火系统的维修保养费用按其保护区域计算。 (一)、单设喷淋灭火系统的或单设消火栓系统的按所保护场所面积每平方米2元计算。(二)、单设气体灭火系统的按所保护场所空间每立平方米6元计算。 四、其它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费用已含在上述费用中不再另行计算。 五、以上所列费用不包含建筑消防设施及其配件的更换、法定检测以及火灾探测器的清洗费用。 新收费标准为: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费(简称维保服务费)按消防设施总投资额分档累加计收, 100万元以内的,年度维保服务费为6%; 101万至300万元的,年度维保服务费为5%; 301万至600万元的,年度维保服务费为4%; 601万元以上的,年度维保服务费为2%。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关于转发《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的通知 川建办发[2004]5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近年来,由于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采用,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提高,以及由于建筑材料检测成本提高,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对原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川价费[2004]28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相关单位在执行时,应下达监督检验计划,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支出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安排。 二、委托性检测任务,应和委托单位签定委托合同,参照此收费标准(川价费[2004]28号)执行。 三、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51号)有关内容与本通知有抵触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 二00四年二月十七日 川价费[2004]28号 关于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报四川省建设工程主要进场原材料、构件及建筑施工机械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川建函[2003]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近年来,由于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采用,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提高,以及由于建筑材料检测成本提高,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51号)已不能适应建材检测工作的需要,也不利于检测技术的提高和检测设备的更新。为此,参照相关省、市的有关收费标准,并组织省内专家对建筑材料检测收费标准重新进行了测算,现将调整后的《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川财预[2002]55号)规定,建设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所属学校和幼儿园)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支出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安排使用。 三、执收单位接此通知后,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按规定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四、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51号)有关内容与本通知有抵触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 二○○四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建筑检测收费标准 抄送: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四川省物价局 2004年2月10日印发 附件

产品质量不合格检讨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产品质量不合格检讨书 篇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 附件4-7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必备内容 cmA章或cmAF章cAL章cnAs章(选择项)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编号 产品名称:受检单位: 生产单位:委托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检验类别:国家监督抽查 检验机构名称 (检验报告封面背面内容) 注意事项: 1、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3、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4、报告涂改无效。

地址:电话(含区号):邮编:传真(含区号):e-mail: (检验报告内容第一页无标识标签检验) 承检机构名称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内容第一页有标识标签检验) 检验报告 批准:审核:主检: 附件4-7文书说明: 1.此文书用来统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出具的检验报告 形式,仅用来统一检验报告的封面、封面背面内容和检验报告第一页内容。 2.此文书仅规定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出具的检验报告 的必须具备的内容,各检验机构可在此基础上添加其他内容。 3.检验机构出具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时,正常情况下, 按1或2填写。若产品标准有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而企业执行自己的企业标准,若抽查项目在企业标准中规定又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在使用企业标准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的同时,在“备注”栏中说明,该批产品“**项目”不符合**行业标准或规定。 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一式四份(生产领域抽 查为三份)。一份由检验机构寄送受检企业(特指流通领域 抽样,若在生产领域抽样,无此份)。一份由检验机构寄送

消防设施维护及收费

消防设施维护 根据公安部《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为保证大楼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大楼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靠现有的高科技联网平台,拟制定该大楼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服务方案如下: 一、消防设施维护、维修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维修范围包括:1、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气体灭火系统;4、消火栓系统;5、消防联动设备的维护维修负责到消防联动设备的接口;6、消防报警线路和消防联动线路及消防联动电源线路、管路出现问题包括短路、断路。 我公司将对维护、维修范围内出现的故障免费人工进行修复(如人为的短路、断路、设备损坏等故障则不属维修范围);如设备老化损坏,无法修复的,由贵单位负责购买新的设备,我公司负责安装。 系统检测和维修过程中贵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人员配合,否则出现不可预知的损失我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及提供以上服务。 二、消防系统中各子系统的服务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 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 b.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c. 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 动切换试验。 (2) 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 每年对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b. 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c. 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d. 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 e. 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3)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 (4)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 (5)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 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及维修。 2、消火栓系统 (1) 每月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 启泵试验。 (2) 每月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 作状态。 (3) 每月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每季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5) 每半年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通报用户。 (6) 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7) 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 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物价局.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992)价费字496号 轻工粮油 包装类

-15 爬电距离、电气间 台10 隙穿通绝缘距离 台时 5 -16 带电热元件的电 器在过载情况下 工作 -17 耐久性台时 5 -18 功率偏差试验台 5 项次30 -19 耐热耐燃漏电起 痕 -20 防锈台 5 另加收环 境条件费 用每台时 3元 -21 外观和标志检查台 5 -22 限温温度测定台40 -23 保温温度测定台40 -24 热效率测试台40 -25 油漆件试验台 5 另加收环 境条件费 用每台时 3元 -26 耐用性试验台时 5 另加收环 境条件费 用每台时 元 -27 潮态泄漏电流、潮 台50 态电气强度 -28 溢水试验台10

-29 定时偏差台 5 -30 内锅容积测定台 5 -31 产品装配、包装的 牢固性检查台 5 另加收环 境条件费 用每台时 3元 -32 恒定湿热试验台 5 -33 搪瓷件物理性试 验 台 5 -34 铝制内锅、锅盖的 氧化膜试验 台 5 41 电吹风-1 额定值与标志台10 -2 防触电保护台10 -3 电动电器的启动台10 -4 输入功率和电流台15 -5 发热台20 -6 工作温度下电气 强度 台15 -7 工作温度下泄漏 电流 台10 -8 无线电干扰抑制台 5 -9 过载保护台10 -10 耐久性台时 5 -11 机械强度台10

-12 结构台10 -13 内部布线台10 台15 -14 电源线弯曲、拉扭 试验 -15 螺钉和接头台10 台10 -16 爬电距离、电气间 隙和穿通绝缘距 离 -17 耐热耐燃耐漏电 项次10 起痕 -18 防锈台10 另加收环 境条件费 用每台时 3元 -19 外观台 5 -20 风温台10 -21 风速台10 -22 绕组温升台10 用消声室 检验加收 30元 -23 噪声试验台20 -24 电源连接及外部 台15 软缆软线、 -25 热态绝缘电阻台10 -26 冷态耐压台 5 -27 冷态绝缘电阻台 5 -28 接地电阻台 5

关于我市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费用的通知津价房地〔2007〕95号

市消防协会: 你协会《关于对我市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收费标准进行修改和继续执行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具有从事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相关资质的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承揽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业务并按专业规范提供服务的,其服务费用依照本通知规定的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当事双方具体协商议定。 三、我市的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及其火灾危险程度分为A、B、C、D四类: A类是指甲、乙类厂房;甲、乙类储存物品的仓库;一类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及隧道。 B类是指丙、丁、戊类厂房;丙、丁、戊类储存物品的仓库;二类高层建筑;公共建筑,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等。 C类是指9层及9层以下居住建筑。 D类是指临时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项目。 四、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费用按实际检测建筑面积收取,具体标准是: (一)检测A类建筑最高为每建筑平方米1.50元;检测B类建筑最高为每建筑平方米1.00元;检测C类建筑最高为每建筑平方米0.5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允许向下浮动,下浮幅度不得超过10%。 (三)检测D类服务价格:1、临时用电装置按15元/KW;2、变配电装置按100元/柜、箱; 3、对面积小、地点偏远的设施进行检测,费用金额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五、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的技术标准执行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电气装置消防安全检测技术规程》、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及浮动幅度。必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七、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天津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规范我市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房地[2005]402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天津市物价局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1.doc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1 2012年3月25日学习内容: 参会人员:质检中心全体、监督一、二、三科人员 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2.产品质量检验和委托检验等问题解答 1、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职权,对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产品实施质量监督的一项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以抽查为主要方式。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监督抽查(2)统一监督检查(3)定期监督检查 2、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3、统一监督检查

统一监督检查是政府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另一种方式,通常只用于检查某类质量问题较突出的产品。做法是按统一产品、统一标准、统一检验方法、统一判定原则和统一汇总口径的五统一原则,对生产同种产品的所有企业普遍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以全面掌握该产品的全行业的质量状况,推动行业质量管理,提高被检产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4、定期监督检查(验) 定期监督检查是地方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通过制定产品目录,按规定周期,对本地区的重要产品进行连续质量监控,以促进和保持这些产品的质量水平。 5、委托检验: 是指企业为了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监督和判定,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机构依据标准或合同约定对产品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给委托人,检验结果一般仅对来样负责。 6、发证检验 是对产品的全项检验,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企业执行标准以及有关法规所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所检项目合格可判定发证检验产品合格。所检项目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时,判定发证检验产品不合格。 7、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是指产品在出厂之前为保证产品满足品质要求所

浙江省检测收费标准

浙江省建筑消防安全检测收费标准_浙江省检测收 费标准 建筑消防安全检测收费表 收费依据:浙价费[1998]204号“浙江省消防设施专业技术检 测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方法”序号一收费项目计费标准新建的消防设 施检测收费服务内容1.探测器安装质量、加烟或加温报警测试和故 障测试;2.手动报警按钮安装质量及手动报警测试;3.布线质量 (导线选型、选材、截面及穿管敷设、导线联接);1探测器、手 动报警、500点以下每点500点以上部分每点联动模块等8元6元4.系统绝缘电阻及系统接地电阻检测;5.自检、复位消音、故障报警、报警记忆(自动打印);6.控制器安装质量、地址编码或编程及调 试等性能检查测试;7.联动功能(对所有外控消防设备、设施)综 合性能检查测试。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水池、水箱储水量的计算; 2.消防水泵的流量、扬程计算; 3.系统组件完整性的检查; 4.管道 敷设质量的检查;5.有线(强电、弱电)质量检查;2自动喷头800 只以下每只800只以上部分每只4元3元6.消防水泵、气压罐安装 质量的检查;7.喷头安装质量的检查;8.报警阀、雨淋阀安装质量 的测试;9.室内消火栓安装质量的检查;10.消火栓系统启泵、停泵 的测试检查;3消火栓、消防卷盘、50只以下每只水泵接合器50只 以上部分每只40元30元11.喷水灭火系统管路末端出水试验;12. 系统的水压试验及闭封性能试验;13.室内消火栓手动启泵按钮的启泵、停泵试验;14.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安装质量的检查;15. 消火栓系统的综合功能测试;16.喷水灭火系统及雨淋系统综合功能 测试。三4送风排烟系统送风口30只以下每只30只以上部分每只 30只以下每只30只以上部分每只50元40元50元40元1.送风、 排烟口安装质量检测;2.机械送风排烟风机安装质量检测;3.送风 口的风量计算和测试;4.排烟口的排烟量计算与测试;5.远距离手 动操作测试;6.自动启动风机、风门测试;7.加压风机风量计算与 检查;8.排烟风机的风量计算与检查。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自查报告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自查报告 根据《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质量责任书》要求,2014年,我院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全院干部职工做到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围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真抓实干,努力奋斗,各项工作上了新台阶,圆满完成2014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对照主要目标责任、各环节工作质量要求等两大方面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兹将自查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主要目标责任 1、监督抽查计划完成率达到100%(按规定程序获得企业关停并转、拒检证明材料的,视同完成计划) 2014年,我院经过仔细调查论证,确定省级监督抽查计划15类产品516批次。至年底,实际完成监督抽查14类产品454批次,63家企业未抽样。未列入监督抽查产品是车速里程表,由于该产品标准换版,且我院该产品尚未按照新标准要求通过计量认证,所以事先报告省局监督稽查处,取消该产品全部计划50批次的监督抽查。其余12家企业中,5家为许可证到期注销,7家处于停产状态,并按规定获得企业关停并转等材料。 2、承检机构内部严格实行抽检分离(因现场抽检确需参与的除外)。严格按抽样范围和抽样程序抽样,不得出现影响检验结论的后果 我院严格执行抽检分离的规定,全部产品除仪表车床、数控机床、

混凝土管桩三类产品属现场检验外,其余产品抽样都按抽检分离的原则进行。在产品抽样过程中,我院严格按抽样范围和抽样程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抽样工作实施前,各检测室按评价规则要求提交抽样方案至管理部门备案。管理部门设立专人对抽样方案进行审查,不合格有问题的,退还检测室修订;合格无问题的汇总后统一交至受理窗口。窗口受理人员按照抽样方案对抽样范围和抽样程序进行事中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完成后,由管理部门对抽样活动进行最终审查把关。由于我院严格执行抽检分离的规定,切实按照抽样范围和抽样程序抽样,抽样工作完成良好,没有出现影响检验结论的后果。 3、符合所承担任务的计量认证能力要求,不得擅自分包或委托其他机构完成抽样任务 我院承担的省级监督抽查任务的产品均通过计量认证,具备计量认证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检验工作,抽样工作全部由我院自行完成,不需要,也没有擅自分包或委托其他机构完成抽样任务。今年年初1季度车速里程表抽样过程中,发现该产品标准换版,我院需通过计量认证后方能实施检验工作,于是马上报告省局监督稽查处,取消该产品全部计划。 4、不得出现检验项目缺项、检验结果判定错误及篡改、伪造检验数据等严重问题 凡是检测室出具的监督抽查报告及原始记录均要经过我院管理部门严格检查核对,未经我院管理部门严格检查核对的监督抽查

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表

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表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 1.图纸资料审查(整梯)套1680. 2.图纸资料审查(部件)套112. 3.各元件基本性能检验套1680. 4.装置基本性能检验套1960. 5.接线端子净拉力试验套280. 6.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率次56. 7.防护等级次56. 8.漏电起痕指数台224. 9.硬度测试项112. 10.绝缘电阻台87. 11.接地电阻台85. 12.耐电压强度台95. 13.焊接质量检测台364. 14.振动试验台1204. 15.动载试验台296. 16.超载荷试验台257. 17.稳态电流态168. 18.零部件尺寸个84. 19.照度点17. 20.位置误差项45. 21.形状误差项45. 22.粗糙度误差数值个112.00 23.零部件其它项目项22. 24.液压系统试验台1366. 25.静载试验台296. 26.密封性能试验台496. 27.振动试验台1204. 28.制动距率测定台168. 29.可靠性试验台6916. 30.安全装置检测台325.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 31.外观质量台112. 32.铭牌、标志检查台28. 33.合格证台22. 34.分组制动能力台112. 35.噪声台280. 36.转速测量台224. 37.效率台493. 38.承载能力台1232. 39.减速机渗漏台168. 40.电梯层门件49. 41.轿壁机械性能件50. 42.制动性能试验台584. 43.钢丝绳的实测破断拉力试验绳840. 44.液压泵超载试验台2615. 45.温升试验台1398. 46.链条抗拉强度条711. 47.链长偏差、链长同步精度、梯级距同步条711. 48.泵站运转检验台1064. 49.泵站满载检验台1288. 50.泵站调速特性试验台649. ※检验依据:《电梯型式试验规程》(试行) 由于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检验项目是根据电梯型式试验规程制定的,检验方法以及检验设备相同,所以电梯型式试验收费可参照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执行 编制:行业设备网https://www.sodocs.net/doc/674028144.html,

消防电气检测收费标准(20200521120712)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收费标准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收费配套项目与标准 I单项检测报价 1、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2.2元/米2;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2 元/米2; 3、防雷设施安全检测: 1.5元/米2; II综合检测报价 1、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3.5元/米2; 2、电气消防安全检测防雷设施检测:3元/米2; 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防雷设施检测:3元/米2; 4、电气消防检测消防设施检测防雷设施检测:5元/米2 III工业生产线安全检测报价:130元/小时。 IV防暴风防暴雨设施、抗洪能力及地下管道的检测:130/小时。 V 防灾安全检测项目部分检测报价:130/小时。 附:电气消防检测分类收费价目表 序号检查检测场所分类收费标准 一类夜总会、歌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桑拿浴室、美容美发厅、按 摩中心、茶楼、餐厅、超市、商场、移动通讯、电信公司、宾馆、饭店、培 训中心、计算机房、银行 2.5元/米2 二类科技机构、影视台站、摄影棚、演播场所、文物古建、写字楼、展览场所、 旅社、招待所、录像厅、文化馆、礼堂、保龄球馆、室内市场、机场、车站、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医院、邮政局所、易燃易爆场所 2.2元/米2 三类工矿企业、大专院校、职业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书店(书城)、实验 室、人防工程、地下场所 1.8元/ 米2 四类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库房、托幼园所、公园、室外市场、住宅楼 1.2元/米2五类福利企事业0.6元/米2六类加油站、加汽站、小型可燃气体储配站(贮量50立方米以下)1200元 七类100平米以下的场所300 元 备注100平米以下的场所 1、以上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 2、检测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后须复检的,根据工作量初检费用的30%-50%计算。 3、用电密度系数是以二类检测场所即系数为1,用密度大的场所有一类各项;用电密度小的 场所的三、四类各项。 4、二类场所的易燃易爆场所包括:可燃气体储配库、八台加油机以上的加油站、贮量50立方米的可燃气体储配站。 5、五类场所的收费包括:发政部门审定的非营利性福利企业、事业单位。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法律责任 1、质检所全体工作人员不应受来自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干扰,在任何时候都要遵守质量手册的有关规定,保证对用户相同的工作质量,以保持其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对违反规定、出具错误或假数据的,要追究其责任,并给予适当的行政或经济处罚; 2、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和《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和《标准化法》所赋予的职责; 3、必须全面完成计量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下达的为实施《计量法》、《产品质量法》提供技术保证的各项任务,并自觉接受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质检所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对用户的技术资料和机密情报严格保密,保护用户的所有权; 5 、积极参加国家、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实验室之间的比对试验和能力验证活动。对政府下达的指令性检验任务,应编制计划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第二条主要人员的岗位责任

1、所长 1.1 负责本所的全面工作,是本所的法定委托代表人,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2 负责组织制定本所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3 负责组织对职工的考核、奖罚。 1.4 负责制定本所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完善质量体系,切实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1.5 合理设置组织机构私配置人才资源,聘用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1.6 负责审批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1.7 负责组织质量体系的管理评审,审批质量体系的内审计划。 1.8 主持全体职工大会,部署有关工作,带领全本所职工完成各项工作,并使本所不断发展、壮大。 1.9 负责组织对职工的考核、奖罚。 2、各检验室、检定室主任 2.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量检定及检测、标准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所长的指令。 2.2 熟悉本专业检验、检定校准或检测方法,了解校准或检测工作目的,能够正确评定检验、检定、校准或检测

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产品质检标准 产品为加强质量的监督管理,减少废品的发生,完善检验工作,持续有效全面贯彻执行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标准,特制定产品过程控制方法: 一、首检 1、检验员必须全面了解技术标准、图纸工艺、操作规程的一切技术规定。 2、操作者加工首件(包括更换加工零件型号、设备工装修换、图纸和艺更改)必须送检,对首件没有交检而造成废品的操作者必须负一切责任。 3、检验员必须根据图纸工艺对送检的首件进行首检,并对首件结果负责,如检验员没有做好首检而造成的批量废品,由检验员主要责任,必须承担一定比例的废品赔偿。 4、车间主管必须督促操作者做好首检工作,经过首检工作,经过首检合格的零件,操作者必须对产品质量负责,并认真作好自检工作,如果由操作者没有做好自检而产生的废品,必须追究其责任,并负责赔偿。 二、联检 1、上道工序的检验员必须重视下道工序对产品的反映意见,下道工序的检验员有责任把质量信息回馈给上道工序。 2、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收上道不合格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及时与检验员联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形成每道有序控制,层层有把关的良好体系。 三、巡检 1.检验员必须根据技术要求对产品作巡回抽样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向操作者提出,并责成其找出原因。待解决问题后才能继续生产。 2.检验员必须对巡回抽检认真负责,对重要零部件及关键工序必须核定抽检次数不少于2次,以及每次抽检数量不少于1件并填写《原始记录表》。 3.在巡检过程中,检验员有责任对工装夹具进行不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强行生产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操作者负全部责任。 四、终检 1.生产工人对完工的产品必须交给检验员检验,未受检的产品不得流转或入库,如发现有不经检验而私自流转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员对完工的产品(包括半成品,成品,外协件,外购件)应根据图纸,工艺和有关技术标准实行全检或抽样检查,如发现有错检或漏检,要追究检验员责任。3.检验员必须自觉配合车间生产,对完工的产品根据趁件的生产需要分轻、重、缓、急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不少于5%,重要零件及关键工序发现不合格要全检。如有故意拖延或刁难而影响生产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对于检验不合格但可以返工的产品,检验员有权要求生产工人及时返工,并通知班组织或车间,返工后重新检验,第一次返工合格,按合格记录,第二次以上返工,即使检验合格也按次品处理,需要返工而操作者拒绝返修的,按废品处理。并由车间报请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对于超差但不影响使用的工件,由检验员会同车间报告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或有关技术员)决定处理意见,回用品按次品处理,(次品不计发工资,造成废品的按公司规定赔偿损失)。 5.检验员必须对受检的次品、返修品和废品必须隔离放置,车间或有关部门必须配合作好此项工作,如发现有把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6.检验员必须对检验完毕的工件开具工单,并如实填写合格产品、次品、废品数量。 五、总装检验

消防检测收费标准

消防检测收费标准 省消防协会: 你协会《关于核准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价格条例》和《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为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将规范自动消防系统、电气设施检测服务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动消防系统检测、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服务收费属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具有自动消防系统检测、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相关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消防安全规范提供检测服务的,应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收取检测服务费。开展自动消防系统检测、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履行协议或合同约定的检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三、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服务收费范围及标准 (一)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被检测自动消防系统工程造价的2%;对初检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第一次复检,不收取费用;再次检测的,可再收取一次检测费(直accurate grasp five big development concept of rich connotation, advocate innovation, and focused on coordination, and advocate green, and thick plant open, and advance shared, put five big development concept implementation to "xxxx xxxx" construction of specific practice in the, effective improve led economic

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电气消防设施安全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电气消防设施安全检测收费 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物价局: 为规范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电气消防设施安全检测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消防事业的发展,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经营性服务收费价格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8 号令)有关规定,现制定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电气消防设施安全检测服务收费标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气消防设施安全检测服务收费标准 电气消防设施安全检测是指对建筑物电气设施和对变(发)配电等设备进行检测。 (一)对建筑物电气设施检测按建筑面积分类收费,收费标准为: 1、歌舞剧院、夜总会、游戏厅及类似娱乐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收取; 2、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集贸市场、及类似场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收取; 3、其它场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收取(私人住宅减半收取)。除私人住宅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外,其它被检项目建筑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按300平方米计收。 (二)对变(发)配电等设备,按检测内容分项目收费,其检测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表(附表未列项目的收费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三)静电接地装置(不含避雷针)测试费的,按每支次60元收取。

(四)对变(发)配电等设备进行检测时,同一检测项目收取了测试费的,不得收取检测费。 (五)各种电气消防系统的全项检测按80%收取。 二、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安全检测服务收费标准 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安全检测是指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有的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进行检测,检测的主要内容为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和通气、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灭火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等。 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安全检测服务费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投资总造价,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档计取,收费标准见下表: 建筑消防设施投资总造价(万元)分档费率(%) 100(含100)以下部分 1.5 100-200(含200)部分 1.2 200-400(含400)部分 1.1 400-600(含600)部分 1.0 600以上部分 0.8 三、消防安全检测一次不合格的,重新检测时不得收费。 四、实施消防安全检测收费行为中的相关规定事项 1、消防安全检测服务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并取得湖北省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国家有关部门有新规定后,按新规定执行。各检测机构应到当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流程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流程

部门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流程说明 1、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是由平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平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崆峒分局(以下简称崆峒分局)按照此计划分不同种类产(商)品进行抽样; 2、经崆峒分局局领导将计划批转后,由具体科室负责抽样; 3、抽样时,抽样人员必须出示执法证件、监督检验计划表及文件、质量检验收费标准,方可取样; 4、对于不同种类的产(商)品,采样数量和检验费用也不相同,抽样人员严格按照计划、标准规定进行取样、封样、送样; 5、样品送至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由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6、对于合格报告,由崆峒分局负责送达,对于不合格报告,要进行后处理工作,追究不合格产(商)品生产企业、销售商的责任,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没收或销毁不合格产(商)品; 7、如果对不合格报告有异议,可向崆峒分局提出复检; 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复检工作程序 附件1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复检工作程序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明确行政当事双方的权责,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5条第4款之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二条:凡在崆峒区域内从事产(商)品生产、销售的企业或个人,对其产品在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被判定的检验结果表示异议,并提出复检的,须遵守本程序。 第三条:复检申请受检期限为15日(从检验报告送达之日算起),受理机关为平凉市质监局崆峒分局。 第四条:复检申请实行二级审批制,即:企业或个人首先要将书面申请递交崆峒区质监局质量监督科进行初审并经主管领导核准后,上报市质监局质量监督科,最后经市质监局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方可进行复检。 第五条:复检所需样品采用监督检查时抽取样品中的企业留样。企业留样因保管不善或其它原因损毁视为放弃复检资格。 第六条: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崆峒区质监局负责提取留样,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或者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论为该批(次)产品的最终检验结果。 第七条:复检费用按监督检验标准费用的2倍由企业或个人一次性预交,如果复检结果与原结论一致,费用将全部正式收取,并上缴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如果检验结果前后相反,费用将全部无条件退还企业。 第八条:本工作程序经局务会研究,决定于即日起施行。 质量监督科承办人:白天 联系电话:(0933)8212420 8216468

消防维保收费标准

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收费标准 一.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收费,以年费计收。 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费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费用为计算基准,加上其他相关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为该工程总费用: 计算公式:M=A+B+C+D+E+F 式中:M=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总费用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费用 B=自动灭火系统维修保养费用 C=防排烟系统维修保养费用 D=防火卷帘系统维修保养费用 E=消火栓系统维修保养费用 F=消防广播`疏散指示标志维修保养费用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费用A,按探测器数量规模及系统投入使用年限计算,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每只探测器 以使用年限 收费标准 探测器数量 1-3年 4-6年 7年以上 100只以内 40 45 50 101~300只 35 38 42 301~800只 30 33 36 801~1500只 25 27 30 1501只以上 23 25 27 (二)自动消防系统其他消防设施,以其服务区域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费用为基准计算。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B=28%A; 设有防排烟系统的,C=10%A; 设有防火卷帘系统的,D=200元*卷帘门数; 设有消火栓系统的,E=5%A; 设有广播。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F=2%A; 三`单设灭火系统的,维修保养费用按其保护区域计算。 (一)单设喷淋灭火系统的,按所保护场所面积,每平方米1元计算; (二)单设气体灭火系统的,按所保护场所空间,每立方米5计算。 四`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费用,已含在上述费用中,不再另行计算。 五`以上所列费用不包含建筑消防设施及其配件的更换`法定检测以及火灾探测器的清洗费用。六`本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具体收费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目录.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目录 一、机械类37、弹子抽屉锁 1、离心机38、自行车锁 2、向心轴承39、弹子门锁 3、井盖40、外装门锁 4、紧固件41、弹子插芯门锁 5、钢桶类42、叶片插芯门锁 6、制冷空调设备43、球形门锁 7、焊接材料44、防火镶锁 8、输电线路钢管杆45、塑料制品 9、高杆照明设施46、旅行箱 10、工业用薄钢板圆罐47、背提包、公事包 11、结构用无缝钢管冷拨或冷轧精密无缝48、防盗安全门 钢管机械结构用不锈钢焊接钢管49、防盗保险柜 12、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50、不锈钢厨具 二、石化类51、厨房家具 13、石化类通用项目52、家用太阳能热水器 14、气体53、全玻璃真空太阳能集热管 15、化肥类54、燃气容积式热水器 16、肥料55、中餐燃气炒菜灶 17、化肥催化剂56、炊用燃气大锅灶 18、加脂剂57、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9、颜料光浆四、电器类 20、合成鞣剂58、电器环境试验类 21、合成树脂59、电器安全通用要求 22、胶粘剂类60、管型荧光灯、普通灯泡 23、照相化学品61、灯具、电子镇流器 24、餐具洗涤剂62、电动工具 25、甘油63、电焊机 26、化妆品类64、冷藏冷冻箱 27、香精香料65、母线槽 28、家用卫生杀虫用品66、微电机 29、牙膏67、单双面印制板 30、皮鞋油68、天线放大器 31、车用无铅汽油69、扬声器 32、聚氨脂清漆、涂料类70、传声器 33、润滑油、脂71、广播电视接收机用红外遥控发射器 三、轻工包装类72、楼寓对讲遥控系统 34、轻工包装类通用项目73、DVD视盘机 35、食品类通用项目74、语言复读机 36、伞类75、电磁兼容

消防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消防预算收费标准如下: 一、工程预算、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报价 1 土建安装工程200万元以下总造价3‰~5‰不少于2500元,抽钢筋另计 2 土建安装工程300万元以下总造价2.5‰~4‰抽钢筋另计 3 土建安装工程500万元以下总造价2.5‰~~4‰抽钢筋另计 4 土建安装工程500~2000万元总造价2.5‰~4‰抽钢筋另计 5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下总造价2.5‰~4‰抽钢筋另计 6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上总造价2‰~4‰抽钢筋另计 7 装饰工程预算总造价3‰~5‰不少于3000元 8 园林建筑工程预算总造价3‰~5‰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 9 绿化工程预算总造价3%~4‰不少于3000元 10 项目估算、概算总造价2‰~4‰不少于3000元 11 电气安装防雷工程预算总造价2.5%~3‰不少于3000元 12 消防给排水、暖通预算总造价2.5‰~3‰不少于3000元 二、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项目总建安投资额的2%~5% 三、工程结算服务: 1.结算审核基本服务费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下总造价2‰~4‰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上总造价1‰~3‰抽钢筋另计 2.结算审核奖励费8%~20%以增减额为基数,双方商定 . 3.装饰工程结算总造价3‰~1% 不少于3000元

4.消防给排水、暖通结算总造价3‰~6‰不少于1000元 5.电气安装防雷工程结算总造价3‰~6‰不少于1000元 四、钢筋工程量计算(抽钢筋):500吨以上5~8元/吨不少于2500元,核对另计(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这是对于消防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的解答。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96号文)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96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以上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和依法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设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称检验机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商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由国家物价局会同财政部制定。未纳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暂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由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备案。 第四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本着不盈利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核算的内容包括材料费、水电燃料费、检验用房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维修费、管理费等六项。 第五条下列产品质量检验形式可收取检验费。 (一)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和依法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重要生产资料、关系国计民生及人身健康、安全等产品实施的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目录和检验周期由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

门商同级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确定。 (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重点产品的质量进行全社会的统一监督检验(统检)。 (三)纳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验计划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验。 (四)委托检验(包括仲裁检验、新产品定型鉴定等)。 第六条下列产品质量检验形式不收检验费,由下达任务的部门拨付检验费用。 (一)对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的监督抽查。 (二)未纳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验计划,由各有关部门自行下达的产品质量检验。 (三)其它不允许收费的各种形式的检验。 第七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数据在有效期内实行共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已经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免于其它检验,免收检验费。 已经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在发证之日起一年内实施检验的,免收检验费。已经进行过监督抽查的产品,自抽查之日起半年内实施其它检验的,免收检验费。 第八条法律、法规规定同一产品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管理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主管部门明确各自的检验范围,不得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 第九条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产品质量检验,药品、农药、兽药检验,食品卫生检验,进出口商品检验,棉花监督检查,船舶检验,主要船用设备材料、集装箱的船舶规范检验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