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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一、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到市社保征缴稽核中心办理社保参保开户手续。

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批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市人力资源市场(人社局二楼)或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登记盖章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企业类)或《进编单》(机关、事业单位类);

8、《工资发放表》(当月或上月)。

注意事项:1、《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应与《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人员排序一致;

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应按《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序号排列装订;

3、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通过审核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未通过审核的应当告知原由;

4、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还应到缴税的地税分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参加那些险种?

说明:√应参加险种;☆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暂不缴纳;*由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局经办。

三、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社会保险各险种采用统一缴费基数,首次参保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核定。

1、职工:以上一自然年度(1至12月)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的月平均数,作为本社保结算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下同)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新成立用人单位职工或用人单位当年新增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第1个月工资确定。本人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

2、单位:以上一自然年度(1至12月)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含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等)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社保结算年度的单位月缴费基数;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以参保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为本社保结算年度单位月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人员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五、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业务流程图

注意事项:(一)征缴计划内社会保险费缴纳:按月结算,统一征收。参保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缴纳,其中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二)征缴计划外社会保险费缴纳:参保单位可凭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开具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缴税的地税分局缴纳。

六、用人单位怎样办理社会保险人员增加或减少?

(一)人员增加:1、用人单位填报《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企业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机关事业单位附《进编单》或《调令》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依法参加规定险种;2、《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应与《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人员排序一致;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应按《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序号排列装订。

(二)人员减少:1、用人单位填报《参保单位人员减少表》一式二份;2、根据“停止缴费原因”,附《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证明书》(《辞职报告》)、《退休资格认定书》(《退休批复》)、《调令》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养老保险如何补费?

参保单位职工补缴养老保险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现在仍是补费单位在职参保人员,二是应保未保期间与补费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提供资料:(1)《申请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报告》;(2)职工应保未保期间《劳动合同》或《招工登记表》(劳动部门盖章认可)原件及复印件;(3)职工应保未保期间《会计凭证》原件和《工资表》复印件。

2、补缴标准:(1)基数:A提供职工应保未保期间每月《会计凭证》原件和《工资表》复印件的,按本人各年度月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B无法提供职工应保未保期间完整工资材料,但能提供补缴起止两个月《会计凭证》原件和《工资表》复印件的,经职工本人签名认可,按历年省均工资60%核定缴费基数;(2)费率:28%;(3)利息:1996年元月至1998年12月期间年利率为8%,1999年元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年利率为5%,2006年元月以后年利率为银行城乡居民整存整取定期存款1年期利率。补缴利息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三、如何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一)企业养老保险:1、提供材料:(1)《参保单位人员减少情况表》;(2)《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资格认定书》;2、经办人员维护历史缴费记录。如有欠费,单位应补缴企业养老保险历史欠费;3、待应缴保费到账(一般15个工作日)登记退休并出具《养老在职转退休登记表》到一楼社保局(退休待遇核定窗口)办理后续业务。

(二)职工医疗保险:1、提供资料:(1)企业提供《职工正常退休基本养老金审批表》;(2)机关单位提供《安庆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工资审批表》;(3)事业单位提供《安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工资审批表》;(4)行业统筹单位提供《退休函》及《退休基本养老金表》。2、测算在职转退休的相关费用(补齐不足年限)并登记退休。

注意事项:1、未参加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应及时填报《参保单位人员减少情况表》办理险种(不含医疗保险)停保及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2、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人员一次性补齐不足年限费用的,应及时缴纳,凡超过3个月仍未到账的,将中止医保待遇;3、城镇居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其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每4个月折算为1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其中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折算后,剩余年限不足4个月的,则按4个月折算;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重叠时段,不折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四、如何将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从单位剥离?

单位职工办理医保退休后,可以选择医疗保险与单位剥离。剥离后其大病救助费由个人自行缴纳。参保单位在医疗保险费(含超赡养率)和大病救助费均不欠费的情况下,填写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剥离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办理医保退休人员剥离手续。

五、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

(一)转出

1、社保关系转到安庆外市(县)的,提供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其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还应提供当事人《医疗就诊证》(或卡)原件或粘贴照片页(或面)复印件一份。

2、社保关系转到安庆下辖八县(市)的,提供各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安庆市统筹区域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到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局的,提供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局开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当事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企业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且企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1)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前,应将参保缴费险种停保并缴清应缴欠费;(2)委托他人代办社保关系转出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根据省人社、卫生、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皖人社发〔2010〕60号文件要求,城镇流动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与企业养老保险关系应同步转移。

(二)转入:1、职工养老、职工医疗保险,凭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参保凭证》原件;2、失业保险转移还需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迁出证明》原件;3、参保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如何办理企业养老保险退费?

(一)提供材料:1、在职死亡。(1)户口注销死亡证明原件;(2)领取人(应为死亡人员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2、重复缴费。(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重复参保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费时,不论参保人是企业职工,还是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均只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资金,按规定应计入统筹基金的缴费不予清退,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七、如何办理社保登记变更、注销?

(一)变更登记:参保单位名称、地址、法人或负责人等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报《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持《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批准变更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变更手续。

(二)注销登记: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消、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缴清社会保险欠费,填报《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社会保险注销申请》(一式两份),并根据注销类别提供工商部门注销文书或行政注销通知书或法院裁定单位破产法律文书或主管部门批准终止文件(应附《职工改制安置方案》)原件及其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注销登记。

温馨提示:上述各类表格均可登陆“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业务受理地点:安庆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市人社局三楼)

※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至25日(节假日不顺延)

※本宣传材料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负责解释,最终依据国家和省、市文件规定,今后国家、省、市如有新的政策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社保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 单位的参保申请;()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编办对单位成立和性质的批文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参保职工劳动合同花明册或临时用工协议()职工花名册复印件()职工签名的工资表(加盖公章) 一、养老保险办理需知 、自谋职业人员缴费核定 办理时间:每年月月每月日 ()新参保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①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 ()原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养老保险手册或身份证(无手册需提供上年度缴费单据)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办理时间:每月日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备资料 ①提供新单位的社会保险编码②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⑤转入关系表 、企业养老保险增减变动 办理时间:每月日 新增:①批量新参保格式表②劳动合同花名册③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减少:①表四附一②解除劳动关系文件 二、离退休人员办理需知 离退休人员新退增加及死亡减少变动业务 办理时间:每月—日 、退休人员新增资料:①退休审批表原件②养老保险手册③身份证复印件④独生子女证复印件⑤农行温泉分理处开户存折复印件。 、退休人员死亡减少资料:①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消户证明复印件)②火化证复印件③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属单位的职工除以上资料外还需由单位出具工资停发通知 、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办理需知 ()、居住本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一次属单位的每年月到单位进行认证,属个体自谋职业的每年月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认证。 ()、居住外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两次,月份一次,月份一次,需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进行认证。工资由我局发放的需把认证表寄回我局。 三、工伤保险业务办理须知 (一)、工伤保险核定收缴 原件:《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办理增减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增加:①职工工资花名册②参保职工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 1.组织机构代码:40000225,为必填项。 2.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110108007693,为必填项。 3.参加险种:根据职工应参加的险种选择划“√”,为必填项。 4.姓名: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填项。 5.公民身份号码:经公安机关核发的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为必填项。 6.出生日期: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一致,为必填项。 7.性别、民族: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外国籍人员选择“其他族”,为必填项。 8.婚姻状况: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 9.文化程度:是指参保人员受教育程度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填写,为必填项。 博士硕士大学大专中专技校高中 职高初中小学文盲或半文盲 10.户口性质:依据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内容,选择填写城镇 ( 非农业户口 )或农村( 农业户口 ), 为必填项。 11.户口所在区县街乡:填写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的所属区县、街道、乡镇的名称。 12.户口所在地地址: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填项。 13.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户口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填项。 14.居住地(联系)地址: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详细通讯地址,为必填项。 15.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填项。 16.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可选择所在单位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或居住地(联系)地址的任 意一个做为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的地址,为必填项。 17.邮政编码:指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填写已选定的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 所对应的邮政编码,为必填项。 18.参保人电话:如实填写,为必填项。 19.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填写参保人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姓名及电话号码。 20.参加工作日期:填写参保人员个人档案中记载的首次参加工作的时间,为必填项。 21.个人身份: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对公民从事的职业或者身份进行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填 写干部或工人,为必填项。 22.申报月均工资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列入统计范围内实际发放的上一年工资总额的月平均 数,新增人员为第一个月的工资,为必填项。 23.缴费人员类别: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进行填写,为必填项。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须知【模板】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须知 《**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1]88号)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1、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非从业人员,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 2、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目前,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来缴费。 政府为城镇重度残疾人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本人仅需缴纳缴费标准的5%即可(领取城镇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的人员除外),其余部分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区财政共同承担。 本区每年集中缴费时间为4月份,请参保者在3月底前按本年度缴费标准足额存入缴费卡。 3、政府补贴 为了鼓励居民缴费参保,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标准越高。对应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10档的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标准分别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个人缴费和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经计算后成为领取的养老金的一部分。 4、养老金待遇领取 领取条件:本市城镇户籍,2011年7月1日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保、镇保、农保、征地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从7月1日起补发。 2011年7月1日已年满45周岁的,到达60周岁前应按年缴费,也

2021年公司初次办理社会保险的开户具体流程

公司初次办理社会保险的开户具 体流程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所需材料: 1、单位资质证明相关材料: 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 规格复印件一张;2、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B5 规格复印件一张;3、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5 规格;4、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填入表一) 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3-4 位);5、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填入表一) 6、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二)填写表格: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三)具体流程: (1)新参保单位持填写完整的相关报表(表一)及材料,需先审核;(2)持审核通过的相关报表及材料到窗口进行单位信息录机;(3)凭录入完毕的表(一)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4)新参保单位当月到开户银行签订同城委托收款协议书。

(5)办理当月增员及月报填报。 四、注意事项: 1、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当月需在所属开户银行办理银行托收手续,与银行签定同城委托收款协议书。收款人全称为:北京市XX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B5 规格复印件一张(注: 外区县转入单位需出示由转出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表1—1);3、为避免单位往返,如果单位允许的话,建议携带单位公章前往。 4、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单位需提交首月月报,即《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月报表》(表七)一式两份; 5、单位成立及用工比开户早的。开户后可以立即办理增员和补缴。

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填报表格说明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上报表格说明 一、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填报单位申报时所有参保缴费人员,含已参保人员、续保人员、首次新参保人员,续保、初保要备注。五险对应的参保状态填“是”为参加该保险,空为不参加该保险。此表本次必报,从报送月入库。以后一年一报,每年6月报送一次,从7月执行。 “个人身份”填:1工人、2农民(农合使用)、3学生、4干部、6现役军人、7无业人员、81聘用人员、82公务员、8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4差额拔款事业单位、85自收自支事业单位、9其他。 “用工形式”填:1原固定职工,2城镇合同制,3农村合同制,4临时工,5聘任制,8退役军人,9其他。 二、社会保险初保人员花名册:是指从未参加过五险的首次参保人员。在报送花名册时,要求同时填报参保人员信息表、劳动合同原件、户口身份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按一人一档建立人员参保档案。机关事业单位的要报送工资表和介绍信等材料。本表在单位有首次参保人员参保的当月报,无首次参保人员不报。 三、社会保险续保人员花名册:是填报曾参加过五险后来停保、现在又再次参保的人员,续保险种必须填“是”注明。本表在有续保发生时,当月报,无发生不报。

四、社会保险停保人员花名册:是填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退休、死亡、移居海外等人员,停保险种必须填“是”注明。本表在发生停保时当月报,无发生不报。 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名册:本次是填报单位所有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以后每月只报新参保、续保人员及变动缴费基数的人员,与新参保花名册和续保名册一并上报。本表在出现新参保、续保和变动缴费基数时当月报,无发生不报。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按各自实际发生上报,企业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上报。进入管理系统时,系统自动处理保底基数和封顶基数。 六、社会保险人员险种新增花名册:是指已参保人员新增加参保险种,且是批量增加时填报,要注明增加的险种,一个险种一报。本表在新增险种时当月报,无发生不报。 七、社会保险人员统筹范围内转移:是指在险种统筹范围内,单位多人劳动关系转移到另一单位时填报。人员统筹内有批量转移时当月报,无发生不报。 以上表格请参保单位先按电子档格式填报,电子档确认后,可拷贝到纸质表格式中,打印签章后上报。

重庆市社保单位参保须知

参保须知一、各险种参保范围

二、各险种缴费比例

三、缴费基数 1、新成立的参保单位和原参保单位新增职工以起薪当月(不足一个

月,按一个月核定)工资核定本年度缴费基数。从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核定本年度的月缴费基数。 2、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基数;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工资高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基数。 3、用人单位全部应缴费人员缴费基数之和即为单位的缴费基数。 4、参保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两江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我区所属街道社保所统一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及每个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的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的项目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总额统计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职工应发工资统计。 注:(一)对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国家统一规定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1993年工资改革时随工资发放的保留津补贴、

老粮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补贴之和核定缴费基数。 (二)对事业单位:以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艰苦边远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1993年工资改革时随工资发放的保留津补贴、老粮贴,由同级政府人力社保和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之和核定缴费基数。 四、缴费公式 单位缴费金额=全部应缴费人员缴费基数之和×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金额=个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五、单位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在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要求如实填写《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增加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其电子文档。 参保单位带齐所需纸质及电子资料到两江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我区所属街道社保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单位参保登记、人员参保业务、申请社保网上业务经办。 注:单位参保登记五险必须参加,不能随意选择险种参保,同时阅读《申请社保网上业务经办指南》,按要求进行申报。 六、参保单位人员增减业务申报

武汉市单位办理社保详细流程(网上操作版2013)

武汉市单位社保新开户及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新操作版2013) 一、企业社保办理对象 (1)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3)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另单位必须为职工统一缴纳五险。 二、单位新参保在办理社会保险开户首次需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文件(原、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复印件); (4)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表(职工签名且盖单位公章); (5)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会保险登记表(武社险表1)2张; (7)单位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单位网上办事承诺书一份; (9)所有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无原件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红底电子档照片(电子档照片需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用U盘拷贝); (10)所有参保人员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复印合同起止期限和双方签章部份)。 (11)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武社险表4)2张。 备注:以上所有复印件都需要盖公章。另提示武汉江岸区社会保险管理处还需要最近一个月装订成册的财务凭证原件,以及工资表上的所有职工及法人代表都需要参保。 三、网上办理职工新增及续保业务 (1)单位获得网上办事资格后,应尽快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并修改初始登陆密码;单位须妥善

社会保险费申报举例及填表说明(1)1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举例及填表说明 举例:如一家公司2010年10月份职工人数共计30人,工资总额共计88000元,其中外来务工人员10人,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总额12000元。参保人数为18 人,其中10人缴费基数为1565元/人,其中5人缴费基数为7822元/人,其中 3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缴费基数为1100元/人。15人参保人员(除外来务工人员 外)工资总额为60000元。填表如下: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参保单位名称(盖章):参保单位税务登记号: 参保单位纳税编码:申报时间:2010年11月5日单位:元、人费款所属日期:2010年10 月1 日至2010年10 月31日 序 缴费费种缴费对象工资总额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缴费人数费率% 实际缴费金 额 号 1 养老保险费(1)单位缴纳部分88000 A 30 B 58060①18 13%7000.2②其中:外来务工人员12000 A1 10 B1 3300 3 13%429③(2)代扣职工个人部分60000 C 15 D 54760 15 8%4380.8④其中:代扣基本养老个人60000 C1 15 D1 54760 15 8%4380.8 代扣低标准个人0 C 2 0 D2 0 0 0 0 2 失业保险费 单位缴纳部分——30 E ——18 2%1161.2⑤ 代扣职工个人部分————————1%391.1⑥ 3 医 疗 保 险 费 基本医疗保 险费 单位缴纳部分——15 F ——15 11%6023.6⑦ 代扣职工个人部分————————2%1095.2⑧住院医疗保 险险 单位缴纳部分——0 G ——0 0 0 4 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30 H ——18 0.4%237.8⑨ 5 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30 I ——18 0.7%416.2⑩ 6 合计20706.1 参保单位负责人:经办人: 说明: 工资总额是指所有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工资薪金总额口径一致);职工人数是指在职职工人数;缴费基数指社保部门核定的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缴费人数是指各险种的实际参保缴费人数;缴费金额指缴费单位实际缴纳和代扣缴纳的社保费。

金融保险社会保险单位参保须知

金融保险社会保险单位参保须知 参保须知 壹、参保范围: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二、单位参保登记申报: 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社会保险登记表》、《人员增加表》且提供其电子表格、(之上表格均壹式俩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工商登记执照》(副本)原件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没有地税顺序号必须到地税大厅取 得顺序号且写在《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 (4)、《国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备注:指针对09年新成立的单位提供)(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人员增加表(保存到 U 盘的电子报表和打印ft来的纸纸材料盖单位公章) (7)、职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 (8)、证明企业运营状况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工资表);{近期 1 个月} 注意:(如果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显负数,请提供地税部门正常纳税的依据)。 (9)、开户银行证书复印件 (10)、用于拷贝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的电子报盘软件的 U 盘壹个; 备注: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非法人单位另提供其所属法人单位对该非法人单位ft具的委托 授权书。民办非企业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有 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地税。凡地方税务关系隶属于九龙 坡区的单位均应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 259 号令)的规定及时到九龙坡区 社保局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目前已开办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医 疗保险(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三、缴费标准: 1、单位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2、个人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核定,高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 300%核定,低于 60%的按 60%核定;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无退休人员单位缴费比例为 20%,有退休人员单位缴费比例 按规定另行核定; 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其中基本医疗 保险单位缴纳 8%、个人 2%;大额医疗保险单位缴纳 1%、个人缴纳 2 元。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 2%,个人缴纳 1%。(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0.5-2.5%单位全额缴纳,根据营业执照运营项目核定。 生育保险:单位工资总额的 0.7%单位全额缴纳。 四、参保单位和职工公共基础信息变更申报 1、参保单位提供资料: (1)单位公共信息变更提供资料:

公司办理社保流程

从2009年6月1日起企业需要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社保费的缴费登记,企业在完成缴费登记十个工作日后凭经办人身份证和单位有效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有效证明材料是指以下任一材料: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缴费登记的纸质证明、成立登记证或批准成立文件等。 注:缴费人办完登记后需到银行签订扣税费协议书,并交还一份给地税前台人员,地税前台人员才会为其录入银行账号以备以后扣缴社保费。 (一)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二)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咨询电话:12366-2)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三)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一、单位是新成立公司,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单位批准成立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若公司在本市注册成立,公司社保经办人员可领取《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参保手续:(一)营业执照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单位新参保业务时,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必须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方式如何确定?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费,须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应付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新年度缴费基数,新参保职工按参保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工资应包含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职工工资超过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单位可通过委托社保经办机构采取银行划账、柜台缴纳支票等方式按月、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参保险种用人单位缴纳比例参保职工缴纳比例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20% 8% 基本医疗保险9% 2% 退休人员不承担个人缴费 部分 大额医疗补助费------ 0.5% 失业保险2% 1% 农村户籍人员不承担个人 缴费部分 工伤保险0.5%/0.9%/1.4% ------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按单位 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确定 生育保险0.8% ------ 三、单位法人和社保经办人员变更,应如何办理单位社保信息变更业务?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变更手续:(一)单位名称、地址、法人发生变更: 1、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同时变更法人的还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基本户账户变更: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单位缴费、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变更: 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单位经办人、电话、邮箱等其它事项变更: 单位申请(申请中须注明变更事项)。 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业务时,参保单位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等情况时如何办理相关社保手续?

XX公司职工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XX有限公司 职工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一、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操作流程 在职职工社会保险业务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在职职工的增减变动管理、社会保险费的申报、职工个人账户建立和管理。 (一)社会保险费的核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武汉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省政府第198号令)、《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06〕42号)等文件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统称市社会保险局)核定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报的单位工资总额及个人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单位和职工个人在年度内按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对象。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对象为所有在编正式职工。 2.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3.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的核定。公司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核定,采取单位和个人申报分别核定的办法。即:实际核定年度内单位的缴费工资,以上年度本单位

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依据,由单位依法申报,并履行单位法人代表、劳动工资负责人的签字手续。申报年度缴费工资时,必须附报本单位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劳动工资报表。市社会保险局在规定时间内按现有政策,依法进行核定。实际核定年度内的个人缴费工资,由职工本人根据上年度本人实际工资收入据实申报,并经本人签字。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低于武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职工个人申报的缴费工资,经市社会保险局核定,在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足额缴费后,作为职工个人账户记录、转移和退休时计发待遇的依据。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一经核定后,核定年度内不再变更。 4.缴费工资基数的依据。公司及全体职工应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要求,据实申报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以及依法申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5.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分单位和个人比例。其中,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大额医疗7元;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48%。 (二)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有关程序和手续 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分为年度核定和月度核定。年度核定是指单位及职工分别以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和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对单位和职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填表说明完整版.doc

一、概念说明: 1、工资总额: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2、职工人数:企业所有在职职工人数; 3、基本养老保险:按社平工资地60%—300%作为缴费基数地养老保险,目前地缴费基数1565——7823元/月; 4、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低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地养老保险,目前地缴费基数为980—1565元/月; 5、外来务工人员:户籍在宁波大市外在我市工作地在职职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地外来务工人员不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处理; 6、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按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费政策参加地养老保险,目前我市按月为养老保险980(缴费基数)*13%(费率),医疗保险1565*3%,失业保险1100*2%,工伤保险1565*(0.5—3.0%),生育保险1565*0.8%,外来务工人员保险均由企业缴纳; 7、980元:余姚市月最低工资; 8、1100元:宁波市市区月最低工资; 9、1565元: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填表总体要求 1、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地工资总额进行划分 A、划分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和非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外来务工人员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地不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工资 B、划分对非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已参保人员工资和未参保人员工资 C、划分已参保人员工资中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工资和低标准养老人员工资. 2、掌握本企业实际每月缴纳地各项养老保险明细,目前按照宁波市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款扣款凭证所列有: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 失业保险费收入(个人) 失业保险费收入(单位) 工伤保险费收入 生育保险费收入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个人)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单位)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救助金) 3、掌握本企业实际参保人员人员情况,包括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其中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划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和参加低标准基本养老人员人数;全部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险种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险);全部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险),能单独划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三、具体填表说明及数据来源 1、养老保险费 (1)单位缴纳部分:工资总额按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填列,数据口径与企业税前列支工资总额或企业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工资总额一致;职工人数为企业所有在职职工人数;缴费基数可以按以下计算取得: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8%*12%)/13%;也可按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8%+外来务工人员参保人数*980;缴费人数按实际参保人数填列;费率统一填12%;实际缴费金额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 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总额按企业所有在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总额填列;职工人数为企业所有在职

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须知(登记表)

参保须知 一、参保围: 凡属九龙坡辖区的单位均应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时到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单位参保登记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登记执照》(副本)原件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地税顺序号;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复印件; 5.开户银行证书复印件; 6.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 7.人员增加表(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盖单位公章并且职工本人在备注栏签字.) 8. 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参保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非法人单位另提供其所属法人单位对该非法人单位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三、缴费标准: 1.单位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2.个人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核定,高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0%的按600%核定,低于60%的按60%核定;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个人2%;大额医疗保险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4元。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农村户口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0.5-4.8%单位全额缴纳,根据营业执照经营项目核定。 生育保险:单位工资总额的0.5%单位全额缴纳。 四、参保单位和职工基础信息变更申报 (一)参保单位信息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 1.《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2.需要变更信息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保单位职工基础信息变更需提供资料: 1. 参保单位填写《人员基础信息维护表》并报盘报表,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2. 若参保职工在单位回盘中出现了两个(以上)的个人编号,应以其个人养老保险编号为正确编号,填写《人员合并表》进行合并,前提是保证该职工的个人信息完全一致。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失业保险单位新参保登记须知

失业保险单位新参保登记须知 一、参保单位需携带的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证件)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地税登记表、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四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 (三)近两个月财务会计凭证原件及财务会计凭证内《职工工资发放表》的复印件,没有立账或不能提供财务凭证的企业需提供最近两个月的《纳税人收入信息表》由地税部门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建户的参保人员登记表; (四)参保人员有退休的,需携带该人员的《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或养老金发放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参保人员中有农民合同工的,需提供人社部门鉴证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原件; (六)企业法人必须参保,法人已经异地办理失业保险缴费的,提供异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可不在哈市重复参保缴费。 二、参保单位登记办理程序: (一)在业务大厅失业保险窗口拷贝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报盘文件,按要求录入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的准确数据并打印《失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增员情况申报表》(一式两份),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审核录入手续; (二)在业务大厅拷贝或到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下载《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打印(一式两份); (三)参保办理成功后,参保单位持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审批后的《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表》到所在区地税经办机构规费科办理登记事项。 三、录盘相关要求 (一)失业保险建户同时同时录入参保人员的信息; (二)参保单位填报的参保职工人数应参照以下资料: 1、近二个月财务会计凭证中《职工工资发放表》中人数; 2、近二个月《纳税人收入信息表》中纳税人数; 3、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建户参保登记人数; (三)参保单位填报的月工资额为当前月份发生的工资额。 (四)单位参保登记业务每月1-20日内办理。

公司首次办社保流程介绍

公司首次办社保流程介绍 一、第一次申报 1. 准备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须申报人员工资发表(一定要写应发金额、实发金额、身份证号)、U盘(最好是空U盘),一定要记得带公章。(因为去那里要你填很多东西,需要盖章,没有带章只能把申报材料带回来盖了章才行。) 2. 去社保局6楼拿号,等。说是公司第一次办社保,你要把之前准备好带去的复印件等交上去。然后他会给你两份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后在封面上盖上章,一式两份,然后交给他们盖章。 3. 手续办完之后,会给你一个社保登记证(这个是拿回来的,可以回来再填),然后在U盘里会拷一个社会保险报盘安装包。 4. 如果想一下弄完的话,那边有电脑,可以在那边的电脑上,把软件安装在U盘里,按他们给的申报程序,填写申报信息。 5. 填写完申报表后,查询打印两份申报表。盖章,继续排号,把申报表和U盘给他们。然后他们会在U盘里拷一个网上申报系统给你(以后就可以在网上申报了,注:网上申报的公司一定是与银行已经签了三方协议,有密钥,可以直接在网上报税,缴费的)。申报表他们盖章后,会拿一份给你,拿着申报表,去四楼缴费就可以了。有密钥的,可以去四楼转账就可以了。没有密钥的,只能刷卡或现金缴费。缴费完给的不是发票,可以咨询下怎么给发票。

6. 这样第一次社保就办完了。有三方协议的公司,以后就可以在网上直接缴费。 二、网上申报缴费 1.第一申报之后,下个月就可以直接在网上申报缴费了。 2.打开U盘。有三方协议的 ① 点开有你们公司名的文件夹网上申报系统。口令密码初始123456,改了一定要记住,不然只能再去社保局再拷贝了。 ②点申报-加入人员-保存-生成申报数据-出现你的申报表-提交-完成。 ③ 进入公司报税系统。接下来就是财务报税了。 3. 没有三方协议的,在完成步骤2之后,打印本月的申报表去社保4楼缴费 三、离职和新增情况 有离职和新增的情况都要去社保局重新申报 1. 离职 有员工离职,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填写离职人员明细,证明,盖好章,打印出来,带好公章,去社保6楼申报,再去4楼缴费 2. 新增 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填写新增人员明细,打印申报表,盖好章,打印出来,带好公章,去社保6楼申报,再去4楼缴费 新公司社保开户流程

社保网上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及所有常用模板(全)

社保网上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参保管理 (一)、人员参保 1、操作步骤:(详见附件《人员参保管理操作流程》) 2、注意事项: 1)、若职工在进入该企业之前是以个体形式参保并还未停保,该企业是无法为该职工续保,可以最大限度给其两个月的时间停保,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参保不能购买失业和工伤,若在此期间发生意外,则会引起纠纷; 2)、当月办理人员增加当月就产生社保费用;可增加本月和上月(最多增加到上月),这样就将生成两个月社保费用,如9月办理增加,就只能增加9月和8月的社保,注意新增人员失败的可以重新办理增加; 3)、若是想购买8月社保,但操作失误购买成9月的了,则需要补中断,直接补买8月的,不需要上传任何资料;若还想办理人员增加到上个月之前的,也要补中断,需上传一系列资料,资料详见附表一《最新单位补缴职工社保须知》; 注意①补中断的前提必须要先参保,只可补缴半年以内的,超过半年的社保局将会稽核,②在操作人员补中断时选择补缴时间若是9月,起始时间就该写成2014.09至2014.09,③若数据未上传,可以在“申报数据查询—补中断查询—未上传数据—勾选想要撤销的数据栏”,若数据处理成功(已实时支付)就只能办理人员减少,不能撤销; 4)参保时限为:男六十岁,女五十岁(管理人员可放宽到五十五岁,需到社保大厅办理,需提供说明和劳动合同,证明其是管理岗位),时间精确到年、月、日,超过这个时限就无法购买社保; 5)、只要职工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情况下:男60岁,女50岁),即使社保缴纳年限已满15年(比如某职工从25岁开始购买社保,到40岁已买满15年,但还未达到退休年龄),企业应继续为其购买社保,当然个体参保的除外; 6)、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购买的年限未满15年(比如某女职工从45岁开始购买社保,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社保年限只有5年),若企业未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就应该继续为其购买社保,直到劳动合同终止(因为一旦给该职工停保,企业就无法再次为其参保),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一旦终止,该职工只有以个体形式参保,直到参保年限达到15年就可以不再购买,并能终身享受社保待遇; 7)、若企业新入职人员为退休人员,企业就只能给其买商业保险,注意若某些职员还没达到退休年龄,但已经开始在社保局领养老金了,像这种只要是社保局内认了,就当成退休人员处理; 8)、非全日制(工作日非8小时制)与兼职人员(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可以只买工伤保险,注意前提是“非全日制”:必须是个人购买了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兼职人员”只要是在外或成都购买了五险或六险,并必须是企业的用人单位(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除外),需提供的资料详见附表二《只买工伤参保须知》; 9)、单位收付结算方式中“非定期银行托收”指“银行代扣”、“银行托收”,具体详见附表三《最新新增人员银行代扣和托收须知》; 注意是否扣款成功在缴费信息查询—缴费单查询打印中查看,若业务处理标志、财务处理标志为“已实付”,则为处理成功; 10)、若办理社保需急缴费的,可以在QQ群中跟蒋科长反应,他那边可以修改为“现金”

公司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公司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公司都是需要为员工办理社保的。公司员工办理社保要怎么办理?办理的流程是什么?参保易社保代理告诉您。 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流程: 1、先开立企业社保帐户,一般是在企业的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准备的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2、把已经在之前参加社保的员工的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社保帐户 3、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变更登记 单位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发生变更时,应当自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缴费专用卡变更工商银行收到社保中心的上述变更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专用卡中相应信息的变更。如出现因修改后单位名称与当前在银行基本账户名不一致而导致无法修改等情况,工商银行将直接与单位联系。 注销登记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参保地社保中心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一、申请材料:(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二)根据单位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的文书复印件; 2、有关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文书复印件; 3、破产单位需携带人民法院正式宣告破产终结的文书复印件。单位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缴费专用卡注销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转账、销户申请书》,经参保地社保中心核准后,持表及相关资料至工商银行办理资金划转及缴费专用卡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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