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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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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记第四章



【伯四1】「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说:」

朋友们同情的沉默,现在被同情的讲论所打破了。約伯绝望的言语虽然不是对朋友们说的,却要求某种解释。以利法放胆发表一个答复,其态度是老练的,其内容则是不客观的。他尚未责怪約伯任何过错,但在他的言词中,却已有温和的非难语调,如果那不是责备。——《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四2】「“人若想与你说话,你就厌烦吗?但谁能忍住不说呢?」

他很有礼貌地开始。释经学者对于困难的文法问题,众说纷纭,我们不需钻进其中,可以接受和合本与修订标准的译法,因为已够接近一般的观念了149。——《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四3】「你素来教导许多的人,又坚固软弱的手。」



【伯四3~4】以利法以令人喜悦的赞词开始,称赞約伯的名望,尤其是他帮助在困难中人的能力150。教导是「教育」的专门术语,在智慧圈中用来指借着操练所作的生活训练。——《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四4】「你的言语曾扶助那将要跌倒的人,你又使软弱的膝稳固。」



【伯四5】「但现在祸患临到你,你就昏迷;挨近你,你便惊惶。」

这里已经暗暗地提示了約伯不能把他对别人传讲的应用在自己身上。摩法特以身体的姿势来解释「耐不住」(吕译、RSV;和合本:昏迷)与惊惶这两个字(「你垂头丧气」,「你崩溃倒地」),但情绪上的痛苦却是较难被原谅的。彭马文译作「吃惊的」来形容約伯震惊的情形。作者既然没有告诉我们以利法在作这些陈述时是用什么语调的,释经学者们遂找出它们是自以为是的、辛辣的、假冒为善的。我毋宁给予以利法怀疑的权益,发现他的言词并非嘲弄的,而是仁慈地提醒約伯过去的敬虔生活,给他资源去面对现在的危机。——《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四6】「你的倚靠,不是在你敬畏 神吗?你的盼望,不是在你行事纯正吗?」

敬畏神──健全之敬虔的标准用语(摩法特译作「宗教」,现中作「敬虔」)──是約伯的印记(一1、8、9等)151。它必须有的结果──行为152的\cs9纯正,这是基于一1及二9用来形容約伯的相同字根──使一个敬虔之人的品格成为完整的,它应该赋予約伯以倚靠与盼望的基础。以利法绝不是在指控約伯的罪;他是称赞他的信心,试着要使他的灵振奋起来,遂提醒約伯过去一生是建立在这个信仰上:神帮助好人,阻挡坏人。——《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四7】「请你追想,无辜的人有谁灭亡?正直的人在何处剪除?」

以利法的问题

暗示出一个普世性的原则,急速促进这个问题的探讨。借着使用极端的字眼灭亡与剪除,他暗示说:約伯既是一个义人,就能够指望迅速获得慰藉。他并不是如此天真,甚至假装义人永远不会有苦难。就像他在他的讲论末了将要说的一样(五17~26),耶和华拯救义人脱离他们的苦难。——《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四7、8 报应原则】第四章的7、8节,清晰地表达了所谓报应原则的思想。它最基本的形式是义人兴旺,恶人受苦。在国家层面上,盟约包括了祝福的可能和咒诅的警告,反映出这原则是其中固有的一部分。在个人的层面上,这是神伸张正义不可或缺的一环。以色列对于来生只有极模糊的概念,对于来生的赏罚也未蒙启示,因此在他们眼中,神的正义只能在今生实现。大部分以色列人相信人在今生所得的赏罚必须与他的义行和恶行成比例,不然神就不能算是公正。这种信念进一步导致大部分以色列人相信人若兴旺,必是公义的赏赐,若受苦,则必然是邪恶的惩罚。受苦越多,人则必然越是邪恶。巴比伦和亚述法术文献的作者,所形容的也是一模一样的报应原则。但由于他们不是完全相信神明是公义的,这在美索不达米亚并不是重要的神学问题。这原则到了約伯记却被颠倒,因为明显是公义化身的約伯,竟然受尽一切灾难。书中每一个人都相信报应原则。这是約伯友人控诉他的根据,也是約伯质疑神是否公义的原因。这甚至也是控告者(在本书是有定冠词的「撒但」〔the satan〕)可以满怀自信地作出控诉的理由。他利用报应原则来制造张力,据此来控诉神。控告者辩称,神如果是照报应原则运作,他便妨碍了真公义的产生,因为这样一来,人行义便是只为赏赐了。反之,如果神是不照报应原则运作,人类如約伯便会下结论说,神是不公正的。如果約伯受不了他朋友的压力,控告者便算是赢了。他们要他胡乱认罪,不管是否自觉无可指摘,藉此来安抚神的怒气。这样約伯便可重回义人的圈子,重获失落的财富。这是刚正不阿的約伯拒绝作出的妥协──他身为义人,不是为利益而作的。他想要的是证实无辜,不是重获财富。他的正直是对神的信任票,因为他坚持对神来说,公义远比平息怒气重要。本书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指出报应原则不是保证或承诺,但神喜悦赏赐义人,亦正视惩罚恶人的必要性。无人有权评价神的正义,因为谁都没有足够的资料要神自辩。相反地,人是能够相信祂是正直的,因为他们深信祂的智慧(这是神在书末言论的重点)。──《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四7~8 好人必亨通,

恶人必灭亡,以利法的立论是否正确?】

以利法所说的有些是对的,有些是错的。那些犯罪惹事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是不错的,但清白的好人会免受苦难就不对了。

圣经中记载和引用的资料都出于神的选择。但有些记载只是叙述人说过的话或做过的事,并不是要人去仿效。圣经中提及的罪恶、失败、邪恶的思想和对神错误的观念都是神圣经话语中的一部分。但我们不要因为它们是圣经中的记载,便去遵循那些错误的例子。圣经给我们教导和学习的榜样,教我们知道哪些是该做及不该做的事情。以利法的言论便是我们要努力避免的,因他只凭个人经验对别人妄下推断。──《灵修版圣经注释》



【伯四8】「按我所见,耕罪孽、种毒害的人都照样收割。」

 但以利法失之太过了。对一个具有道德意识之人的心灵诉诸一个似乎是毋庸证明的抽象原则,是一回事;把它应用在約伯的特例上,却是另一回事。以利法宣称他从未看见这个规律有例外的:「你所收的,正是你所种的。」就像那个诗人可以如此自信满满地说:「我从前年幼,现在年老,却未见过义人被弃,也未见过他的后裔讨饭。」(诗卅七25)以利法应该得到这种反击:「你看得不多!」153这教义不是基于观察到的事实,約伯的例子并不适合它,他的信心现在必须航经一个与事实矛盾的风暴154。——《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四9】「 神一出气,他们就灭亡; 神一发怒,他们就消没。」



【伯四9 神一出气他们就灭亡】在約伯记,神的气息代表沙漠的风,能够摧毁草木(何十三15;赛四十7)。这词通常是指神活力的作为(见:创二7)。──《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四9~11】以利法的论证在实质上所缺少的,他以修词学来补足了。他以一个精心设计的图画来证明他的论点155。攫食的野兽可以暂时不受抑制地惊吓世界,但神发怒的气轻而易举地就把牠们消灭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四10】「狮子的吼叫和猛狮的声音尽都止息,少壮狮子的牙齿也都敲掉。」



【伯四11】「老狮子因绝食而死,母狮之子也都离散。」



【伯四12】「“我暗暗地得了默示,我耳朵也听其细微的声音。」

以利法怎么知道这些呢?他诉诸于经验。但是他彷佛怀疑他的立场是有弱点的,故以自称对神的奥秘有较直接的认识为据点。他之所以了解恶人的命运,是梦之启示的结果。以利法的经历,不像那些以他们所有敏锐的机能来听神话语的正统先知们,反倒比较像巴兰的经历(民廿四15~16)。作者成功地创造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气氛。

——《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四13】「在思念夜中异象之间,世人沉睡的时候,」



【伯四13~14】没有必要称以利法为奥秘派,也没有任何必要质疑他,说他的宣称好像是颇有道理时的诚意。沈睡与亚当(创二21)、亚伯拉罕(创十五12)和扫罗(撒上廿六12)的经历一样──全都是神所造成的──听见那些话语,不是在人为的恍惚里,而是在一个梦中。译作思念的这个字,只有出现在这里与約伯记二十2,暗示出在超然事物面前的激动,在第14节则以比较普通的方式来形容这个超然的事物。——《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四13~15 带来梦境的灵】神使人沉睡,好接受异梦的主题贯穿全本圣经。例如神在立约典礼时使亚伯拉罕沉睡(创十五12~21)。美索不达米亚的神明亦然。大甘神(相等于圣经的大衮)经常借着异梦,向来到叙利亚西北部之马里和特尔卡崇拜的人说话。这些崇拜者往往在庙宇中留宿,希望能够领受异梦。《吉加墨斯史诗》描述一阵轻柔的西风使人安眠作梦。按照美索不达米亚的思想,札基库(Zaqiqu)是梦之神,他名字是源自代表灵魂的字眼。这灵或轻风穿过门的裂缝,夜间来到人那里。史诗《奥德赛》和《埃利奥特》都反映了相同的观念。──《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四14】「恐惧、战兢临到我身,使我百骨打战。」



【伯四15】「有灵从我面前经过,我身上的毫毛直立。」

梦中异象的描写,毋宁是激情的,而不是影像的。有明确的形状(四16),却无法辨识。那说话的灵是另一个存在;然而,由于希伯来文的模棱两可,这个字在希伯来文的意义也可以是「风」(参吕译、现中「微风」;思高「寒风」),我们就不清楚这究竟是「空气中的寒气」(罗利 p.34)(使我身上的毫毛直立),或者是一个有理解能力的幽灵(神自己的灵)使他的头发因着惊骇而耸起156。——《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四16】「那灵停住,我却不能辨其形状;有影像在我眼前。我在静默中听见有声音说:」

这里接着描写这种阴森森的印象──一个看得见但不能辨识的形状,以及一个听得见但却是静默的声音。保留这个作梦的气氛会比较好些,这赋予他的报告真实的口气,多于使它变得比较清楚;但却是比较平凡的,说到一个蒙眬可认出的形状,以及跟着发言的静默。(作梦的人能够察觉到听得见的发言,但据他们所知却是没有发出声音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伯四17】「‘必死的人岂能比 神公义吗?人岂能比造他的主洁净吗?」



【伯四18】「主不信靠他的臣仆,并且指他的使

者为愚昧;」



【伯四18 指天使犯错】彼得后书也提及犯罪天使所受的刑罚。但这信念在旧约却没有清楚的证据(四18,NIV:「指祂的使者犯错」)。在乌加列神话中,神明的属下(婢女)经常都不顺服、不可靠。本节译作「犯错」(和合本:「愚昧」)的字眼,全本圣经只在此处出现,因此含义无法肯定。──《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四19】「何况那住在土房、根基在尘土里被蠹虫所毁坏的人呢?」



【伯四19 土房】次经的《所罗门智慧书》九章15节,以及哥林多后书五1;彼得后书一14都尝试过以房屋比喻人身。但灵在其身体中居住的观念也是旧约其他地方没有提及的。土和尘象征人身体的软弱和必死的命运。──《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四20】「早晚之间就被毁灭,永归无有,无人理会。」



【伯四21】「他帐棚的绳索岂不从中抽出来呢?他死,且是无智慧而死。’”」



【经验之谈(四1~21)】

一、对約伯的表现失望(1~6)

二、对「因果报应」的确信(7~11)

三、以经验支持自己的论点(12~21)

——《新旧约辅读》



【約伯记第四章】

一、无辜的人,有谁灭亡?(1~11)

二、必死的人在上帝面前岂能算为义?(12~21)

——《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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