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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公布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公布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公布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公布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

家级人选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渝人发[2008]11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事局

【发布日期】2008.01.17

【实施日期】2008.0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公布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渝人发[2008]1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中央在渝单位人事部门:

接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公布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55号),现将我市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国家级人选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2007年选拔的“工程”国家级人选,有14名(包括中央在渝单位6名)获国家七部委批准(名单附后)。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国家级专家选拔培养工作,把专

家培养工作列为人事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步伐,开始取得明显成效。这次我市获得批准的“工程”国家级人选人数在全国排名第8;西部12省区排名第2,显示了我市人才队伍具有一定竞争力。但高层次领军人才与先进省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和创新型直辖市还很不适应,还须进一步加大力度,增添措施,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各区县、市级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努力造就世界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注重培养一线的创新人才”的要求,适当集中资源向优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工程”国家级人选科研、创业。特别是在科研经费投入和使用、国内外科技活动交流、科研条件保障等方面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良好的服务。要鼓励和支持“工程”国家级人选通过竞争,承担重大科研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

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人事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人发[1998]62号)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建立本单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考核、评价机制和考核档案,认真做好“工程”国家级人选的考核管理工作。

四、各区县、市级部门要结合2007年“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公布,做好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工作业绩,为“工程”国家级人选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激发他们的创造活力和创新热情,鼓励他们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努力创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创建各类人才创先争优的科研、创业平台。

五、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的决定》(渝府发[2000]63号),新增的14名“工程”国家级人选,纳入享受市政府专家津贴的范围。请各有关单位将本系统、本单位“工程”国家级人选(通过其他渠道报批的需附转发文的复印件)基本情况(附其身份证复印件)于2008年1月底前报送重庆市人事局,以便纳入重庆市

专家管理服务范围,并向市政府申请办理有关高级人才岗位津贴事宜。

联系人及电话:何小波89077236

附件:1.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名单

2.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1月17日

附件 1:

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名单

重庆市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重庆市工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2010—2020)

目录 前言 (1)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1) (一)人才发展成就 (1) 1、人才总量增长、结构优化 (1) 2、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2) (二)人才发展存在的问题 (2) 1、急需紧缺人才缺口较大 (2) 2、人才资源分布不尽合理 (2) 3、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尚待健全 (3) 4、人才发展平台建设相对滞后 (3) (三)发展形势分析 (4)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5) (一)指导思想 (5) (二)基本原则 (5) (三)发展目标 (6) 1、总体目标 (6) 2、具体目标 (6) 三、主要任务 (9) (一)造就三类关键核心人才 (9) 1、突出培养一批高精尖关键技术人才 (9) 2、大力培养一批领导与经营型高级管理人才 (10)

3、加快培养一批知识型高技能人才 (12) (二)构建人才集聚发展的三大战略高地 (13) 1、构建重点区域人才集聚高地 (13) 2、构建重点产业人才集聚高地 (14) 3、构建重点企业人才集聚高地 (15) (三)打造人才成长成才的三大基地 (15) 1、打造高校高端人才储备基地 (15) 2、打造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锻造基地 (16) 3、打造一线娴熟产线操作人才实训基地 (16) (四)建立人才创新创业的三大平台 (17) 1、建立重点产业科技研发平台 (17) 2、建立高端人才创业发展平台 (18) 3、建立人才发展公共服务平台 (18) 四、保障措施 (19) (一)加强组织领导 (19) (二)加大经费投入 (19) (三)优化发展环境 (20) (四)完善相关政策 (20)

宁波劳动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573宁波劳动合同(官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宁波劳动合同(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甲方:_________ 所在地址: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 甲方招(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为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 在合同期内,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具体要求是: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渝人社发[2011]32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重庆市委 【发布日期】2011.12.09 【实施日期】2011.1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1〕326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市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精神,不断提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的规定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范围的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

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任用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因工作需要新进涉密岗位人员须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严禁事业单位以引进人才、照顾家属子女就业等名义,未经公开招聘从机关事业单位以外调入人员。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对象的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规定,不准随意设置限制性条件,防止“因人画像”、“量身定做”,确保应聘人员不因民族、性别或者身体残疾而受歧视。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三)严格执行按岗招聘的规定。事业单位必须在编制和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未完成岗位设置或岗位没有空缺的,一律不得招聘工作人员。严禁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新进工勤技能人员。 二、切实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透明度 (一)坚持招聘信息的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时间安排、招聘方式、报名方法等内容。发布时间距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招聘信息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统一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同时,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还须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网站上公布,区县(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还须在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二)坚持招聘过程的公开。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

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合专业技术人员分类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管理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是指事业单位在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时,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以及双方在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岗位职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及其按本办法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依法行使行政职能,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上岗应贯彻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人事部门是实施本办法的业务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在政府人事部门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聘任 第六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实行岗位总量控制与岗位结构比例管 理相结合的管理,即各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人事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量内,按照单位内部职能部门的工作需要,设置其具体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及其高、中、初级职务的结构比例,并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条件除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条件外,还应针对履行具体岗位职责的需要,制定包括各个专业技术岗位明确的岗位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等内容的岗位任职条件。 第八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要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主要面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公开选聘。有的岗位若在本单位无合适人选的,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聘任前须完善有关手续。 第九条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坚持聘用岗位、条件公开,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单位人事部门考核,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聘用人选,并向单位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条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与该岗位专业、级别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特殊岗位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在聘任过程中,对虽具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但基本条件或专业技术水平的确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可以高职低聘;对个别岗位在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中无法选择合适人选的,可以在下一级特别优秀的、即将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实行低职高聘。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期限一般1-3年,可在聘期内设置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单位在具体设置岗位聘期时可与单位用工聘用期限一致,或短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公布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公布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单位人事部门: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22号),现将我市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中发〔1991〕10号)和原人事部《关于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进行考核的意见的通知》(人专发〔1993〕10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工作作为我市创新型体系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抓紧抓好,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人才队伍梯队建设;要大力宣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突出业绩,弘扬他们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创优争先,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要加强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特别是对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的新的重大贡献和取得的新的成绩要及时掌握、充分肯定;要注意关心和改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鼓励他们珍惜荣誉,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他们带动身边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为重庆的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二、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津贴,

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各有关区县人事局、市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及时通知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被批准人员。可采取适当的形式为本地区、本部门获准享受2008年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颁发证书和津贴。证书和津贴的领取时间和方式,待我局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回后另行通知。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2009年4月10日前,将本系统、本单位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通过其他渠道报批的需附转发文的复印件)基本情况表(附后)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市人事局。 联系人及电话:何小波86868700(传真) 附件: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重庆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渝人发[2002]46号)

重庆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渝人发[2002]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管理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我市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保证人才流动及人事代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人才是指: (一) 根据国家人才流动政策到各类三资企业、乡镇企业、集体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各类毕业生; (二) 根据国家人才流动政策到实行聘用制管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制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各类毕业生; (三) 辞职或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以其他方式与原单

位脱离了工作关系的国家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各类毕业生; (五) 自费出国、出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 外国商社、外国企业驻渝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七) 其他社会人才。 第三条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 县以上(含县)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交流机构),在申办《重庆市人才流动中介服务许可证》后,经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书面授权,负责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一) 市级人才交流机构受用人单位和社会人才委托,可以管理全市范围内社会人才的人事档案; (二) 各区、县(自治县、市)的人才交流机构受本辖区的用人单位和社会人才委托,可以管理本辖区内社会人才的人事档案;

宁波人力资源经理名单

宁波市人力资源经理名单 序号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 1 于良男宁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华翔集团)人事行政部长 2 马晓兵男中国先锋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3 王民女宁波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4 王超男三星重工业(宁波)有限公司人事主任 5 王飞汉男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总监助理 6 王海珍女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部长 7 邓伟女江东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8 史久浩男象山县人才开发管理中心主任 9 田君男宁波柯力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10 石定靖男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11 任瑞祥男宁波立立半导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12 刘军男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13 刘吉奇男奉化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14 刘建华男重庆啤酒集团宁波大梁山有限公司副总裁 15 刘明霞女萨基姆移动电话研发(宁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16 孙国茂男宁波市人事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局长级) 17 庄夏霞女世纪华丰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18 沃恩深男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19 严爱兵男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 何洁女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人事经理 21 何琪钧男余姚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22 余妮女海曙区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23 余燕女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24 余建孟男慈溪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25 吴佩燕女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26 宋海宝男宁波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27 张秀梅女宁波协诚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28 张盛杰男北仑区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29 张森木男宁波赛尔富电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30 李斌男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31 李雅女宁波摩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 32 李秀琴女江北区人事局党组成员、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33 李瑞至男冠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34 杨春雷男大榭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 35 杨溯蔚男宁波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36 汪旭东男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问题的意见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问题的意见(试行)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 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工作人员勤奋工作,在国家对工作人员请事假未作统一规定前,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及事假期间工资待遇问题提出以下试行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请事假的条件及程序 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含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 ㈡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权限经单位主管领导(或区县人事局、市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予准假。其中,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员所请事假应先以本人的年休假冲抵。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㈢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㈠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下的,其基本工资照发。 ㈡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1天,下同),直至其事假终止为止。其中,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三、相关规定 ㈠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作人员请事假期间的工资,分别以本人实际执行的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基数,按照本试行意见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㈡凡特殊情况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分别由各区县人事局和市级主管部门从严审批。 ㈢旷工(含因公外出或请事假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从旷工之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 ㈣各单位要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考勤和各类假期的登记工作,严格执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等规定,做到既要加强管理,又要保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㈤本意见从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处反映。 ㈥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做出统一规定时,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

《重庆市工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6日15时32分作者:查看次数:次 渝经信发…2011?72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 —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总体要求,在认真总结我市工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的基础上,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工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26日印发 重庆市工业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1—2020年) 为更好地发挥人才在重庆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中的核心作用,

打造与全市重点产业发展相配套的人才队伍,依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重庆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重点产业是指汽车摩托车工业、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化医工业、材料工业、能源工业和轻纺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即“6+1”重点产业,同时兼顾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人才发展成就 1、人才总量增长、结构优化 近年来,全市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加强了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产业的从业人员、人才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结构不断优化。“十一五”期末,重点产业从业人员达220万余人,包括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各类技能人才等在内的重点人才93.3万人,占从业人员总量的49.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才33.3万人,占从业人员总量的17.6%;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才12万人,占从业人员总量的6.4%。 2、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直辖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的决定》、《关于进一步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若干政策的意见》、《重庆市“322重点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从科研经费、福利待遇、住房、户籍、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支持人才引进与人才工程发展,为重点产业人才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人才发展存在的问题 1、急需紧缺人才缺口较大 随着重庆工业规模急剧扩大和结构升级,高精尖人才和新型技能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渝人社发[2009]168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中共重庆市委 【发布日期】2009.11.10 【实施日期】2009.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渝人社发〔2009〕168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干部)处: 现将《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联系。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公务员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 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精神,制定本方法。 一、考察原则 考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量化考核、全面评价”的原则。 二、考察对象 参加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经笔试、面试合格人员可列为考察对象。 三、考察内容、指标和分值 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察指标主要有四项:实绩考核(50分)、民主测评(40分)、个人获奖加分(5分)、考察组评分(5分)。 (一)实绩考核50分 以考察对象在村任职期间,近三年以来所在村在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成绩为依据。计算方法为:将所在村近三年以来每年在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成绩

重庆市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实施方案

重庆市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发展。围绕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服务全市创新发展需求,发挥人才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以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重大原始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端人才培养引进,引导科技人才服务支撑新旧动能转换,有效发挥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加快建设国家(西部)科技创新中心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二)坚持品德为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科研诚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从严治理弄虚作假和科研不端行为。加强对科技人才科学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鼓励科技人才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倡导诚实守信,强化社会责任,引导科技人才抵制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等不良风气。 (三)坚持创新求实。把握科技创新的长期性、系统性、不确定性,突出评价中长期目标,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注重业绩和潜力评价、过程和结果评价相结合,完善容错免责制度,鼓励

科技人才增强创新意识,把握创新特点,勇于创新追求,不惧创新失败,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潜心研究的科研环境。 (四)坚持科学评价。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打破简单“以文识人”“以证取人”的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分类建立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尊重用人单位评价的主导作用,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拓宽科技社团、企业和公众参与评价的渠道。以同行评价为基础,注重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加快建立完善科学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体系,让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二、分类与标准 (一)分类释义 根据我市科技人才的职业属性和科技活动特点,将科技人才分为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人才,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等三类。 1.基础研究人才。是指在科技活动中主要从事基础科学或应用基础科学的学术研究,承担发现自然界物质运动规律,揭示自然现象内在联系和客观规律,引领知识创新重任的人才。 2.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人才。是指在科技活动中探索基础研究所获得成果在实践中应用的可能性,或者针对某些亟待解决的特定问题和实用目标,主要从事提供新系统、新产品、新品种、新结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流程、新材料等研究活动

宁波市劳动合同详细版

宁波市劳动合同详细版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3710

宁波市劳动合同详细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

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项确定:(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为止。(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在合同期内,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具体要求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甲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修改次数:0 发行版本:页码: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的范围、职责、原则、管理程序、待遇等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职责 2.1 人事是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制定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组织招聘、办理引进的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开展业绩考核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具体管理工作。 2.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是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提出需求计划,制定岗位职责,报公司人事处;负责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日常管理。 3 管理工作流程图 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流程

4 管理内容 4.1 引进原则 4.1.1 按需引进。围绕全面建设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特色地区能源公司的需要,重点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4.1.2 柔性引进。实行引人与引智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 4.1.3 择优引进。严格执行引进条件,突出专业对口和专业经验要求,公开、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4.1.4 统筹引进。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由公司人事部门超前谋划、统一部署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4.2 引进范围与条件 4.2.1 引进范围 4.2.1.1 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及本行业、本系统的知名专家、学者,能够负责公司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 4.2.1.2 具有较高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管理专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2.1.3 掌握核心技术,能够解决理论研究方面的重点、难点和前沿问题以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瓶颈的技术专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10年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 4.2.1.4 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及解决关键技能难题、培养后备技能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操作技能专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4.2.1.5 所学专业与公司常规煤层气勘探开发、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储气库群建设项目等领域的重大科研课题有关,能够承担课题攻关任务,具有很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用人单位名称: 劳动者姓名: 使用说明 一、甲乙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书。合同内容应协商一致后填写,合同中的空栏,必须填写清楚,不须填写的空栏请打上“/”。本合同中的选择项目,只能选择一项填入确定的空格中。 三、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本人签名(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印章方为有效。 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在“其它事项的约定”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合同请用黑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所在地址: 所有制性质: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身份证)地址: 现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讨论稿)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沧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沧州大发展快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引进人才是指从市外(含沧州籍在外)引进的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并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象: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具有相当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省级特级教师,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四)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具有相当水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在职硕士毕业研究生; (五)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六)国外具有以上(一)—(五)款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工程急需的

特殊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沧州创业的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第三条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30-6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根据本人意愿配备工作助手1名。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3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3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4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二)引进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20-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2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2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3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

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0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29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见2007年巴南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臵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1.生源户口在重庆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6-2007年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专业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也可报考)。 2.2006-2007年完成西部计划服务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巴南区生源和在巴南区服务的外区生源。 3.2007年5月仍在我区农村学校代课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代课教师。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除代课教师外,报考人员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应聘语文教师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计算机一级证书; (四)取得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见附表); (六)符合回避要求; (七)身体健康。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7年6月11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教委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23)66211239。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持自荐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名推荐表(尚未办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学生应持所在学校学业成绩等相关证明,西部志愿者须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各类考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代课教师另附2007年1-4月份工资表)各一套,近期免冠同底1寸登记照片3张。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专

重庆市人才交流市场档案管理接受

简介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直属事业单位,与重庆市合署办公。位于江北华新街,面积3000平方米,功能完备,拥有先进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配备大型显示屏、LED电子楣板、POP等现代化设施;建有集求职登记、信息发布、网上查询、档案接转、户籍挂靠、养老保险、辞职辞退、广告审批等内容为一体的一条龙服务区,实行开放式自动化办公;交流大厅宽敞明亮,设有120多个标准展位,是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交流洽谈的良好环境。内设市场信息部、部、流动培训部、资源开发部等部门,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员工队伍。中心立足重庆,辐射西南,面向全国,以“吸纳一流企业、聚集一流人才、创建一流市场、提供一流服务”为目标,向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人才交流、人事代理、人才培训、、人才测评、人才猎头等多层次、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务。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社会人才档案管理中心)是重庆市人事局直属的、全市规模最大的负责流动人员管理及相关人事代理的社会化服务机构。为了适应和实施的需要,我中心将全方位为您提供人事代理的各项服务,热忱为各行各业、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社会人才服务。 服务内容 (一)接收、保管、整理、转递人事档案,接转人事关系; (二)按有关政策规定连续计算工龄; (三)按国家政策调整档案工资; (四)为见习期满的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办理; (五)按有关规定出具、代办生育指标; (六)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政审; (七)按党章、团章的有关规定接转管理党、团组织关系; (八)办理流动人员身份认定; (九)按有关规定查阅、借阅人事档案; (十)以档案为依据出具相关人事证明; (十一)办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的鉴证; (十二)办理社会人才集体户口; (十三)代办职称评定 (十四)代办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 (十五)办理外来人才工作证 (十六)提供其他人事代理服务。 3业务受理点 重庆市嘉州路36号(总部) 重庆临江门都市广场五楼 重庆市三峡广场庆泰大厦9-9 重庆西永园区研发楼3楼 一、托管社会人才人事档案

(完整word版)宁波市劳动合同范本完整版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名 称 劳动者姓 名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使用说明 一、甲乙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书。合同内容应协商一致后填写,合同中的空栏,必须填写清楚,不须填写的空栏请打上“/”。本合同中的选择项目,只能选择一项填入确定的空格中。 三、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本人签名(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印章方为有效。 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在“其它事项的约定”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合同请用黑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 人): 所在地 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码: 家庭地 址: 现居住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 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为元,工资形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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