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大学生掏鸟案应如何正确评价

大学生掏鸟案应如何正确评价

大学生掏鸟案应如何正确评价
大学生掏鸟案应如何正确评价

生活启示录—不懂鸟的人再也不能任性的

掏鸟了

对于生活在城市中的“盆友”来讲,可能从小到大都没有体验过掏鸟的乐趣。但是,哪些亿万有着农村成长经历的伙伴,谁的童年不曾有过掏鸟的体验,享受过掏鸟带来的惊险与刺激、荣光与满足。如果你非要问我掏的是什么鸟,我只能弱弱回答你:我小时候掏的有鸟蛋、幼崽、小鸟还有大鸟,至于它到底是什么鸟,恐怕只有那些“鸟专家”知道了。长大后忙于学业和事业,一年到头难得回家两次,看到散养的小家伙们在围着几乎绝迹的青砖瓦房搭人梯掏鸟的场景,竟然有些想要一展身手的小冲动。然近日看到霸占各大法律门户媒体平台的“郑州大学生掏鸟被判刑十年”的新闻时,内心还是颤抖了一下,庆幸自己没做出那么幼稚的举动。

在各种深扒新闻背后的真相后,了解到本案的案情是这样的:闫某系郑州某大学在校学生,2014年6月回到河南新乡辉县老家过暑假期间与朋友王某在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一树林内掏了一个鸟窝,掏了12只“燕隼”,后又掏了4只其他鸟类。后来闫某将这些鸟的照片展示在网上,陆续有网友表示要购买这些鸟。闫某和王某便将这些燕隼大部分销往郑州、洛阳等地,获利千余元,自己留了一只喂养。然钱到手还不到一个月,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就找上了闫家,并当场扣押了这只燕隼和其他四只鸟,经鉴定闫某掏的这些鸟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闫某及王某遂被辉县市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涉危野

生动物立案侦查,后被辉县市人民检察院以此罪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王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动物,而非法猎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闫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合并刑期有期徒刑十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本案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是因为案件的判决结果与公众的正义价值观念有所出入,公众在情感上很难接受。另外,判决书本身写的过于简单,对闫某当时的主观认识状态没有详细论证,结合闫某仅因此获利千余元,与鸟的价值偏离比较严重。因此,在一般公众看来,闫某可能无法正确认识这些鸟是稀缺、珍贵的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

升通观点:由于无法获知本案的其他证据材料,仅针对本案的判决书作如下评判(仅代表个人观点):

1、立法时未区分自然犯和法定犯,主流观点认为自然犯的危害性容易被一般人认识,自然犯在侵害或者威胁法益同时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而法定犯的危害性一般难以被一般人认识,通常需要借助法律才能认识到该罪,此罪属于法定型,而且法定型太高。司法解释本身也有问题,司法解释在解释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时候,单纯以数量为标准,并没有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手段、情节及获利

数额等。

2、本案没有详细论证被告人闫某的主观认识状态,本罪在主观上要求明知,因此如果被告人未认识到此鸟的珍贵性和稀有性,可能不构成此罪。如何判断闫某的主观认识状态,可以从闫某的知识储备及获取的利益来综合考虑。

本案中,闫某的知识层面尚未涉及到鸟类的有关方面,闫某系郑州某职业学校学生,平时所接触到的知识与鸟类关联性较小。另闫某在将这些鸟类照片上传至网络时是否对这些鸟类做过针对性的了解或者在有人提出要购买时有无询问原因或因内心好奇了解过这些鸟的属性。由于在判决书中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证据,所以法官在裁量时有较大的主观想法空间弹性。闫某因为贩卖这些鸟仅获利千余元,这与这些鸟类的珍贵性和稀有性应具有的价值相去甚远,这也是公众在感情上无法理解闫某为何被判重刑的重要原因。

3、本案是否存在重新审判并予以改判的可能。据媒体报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介入此案,正在调研。从当前司法机关积极纠正冤假错案并对社会关注度较高和公众预期相差较远案件的态度及本案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来看,本案具有重新审判并予以改判的基础。单从本案判决书来看,关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论证并不严密,证明程度尚未让人产生确信(不再详细论证)。

其次,从社会影响看,本案超出了公众预期来,绝大多数人认为本案量刑过重。因公众对鸟类知识了解程度有限,靠常识无法判断这些鸟类的特殊性。同时,公众也会自然而然的形成被告人并不知晓这

些鸟类的特殊性的认识,因此在主观上容易产生同情本案被告人的想法。当年的天价葡萄案和天价太空豆角案也是如此,由于当事人对犯罪对象的特殊性无法或不能认识,而司法机关在评价这种行为时往往从结果入手,并未考虑当事人主观认识程度。案件发生后,社会舆论哗然,公众受限于认识能力从常识上无法认同司法机关的行为,在感情上自然就会倾向于支持当事人,案件最后不得不考虑公众的常识范围而以一种所有人都能接受的方式处理。

因此,本案从某种程度上与上述案例具有相似性,司法机关可能会采取一种符合公众常识性认识和普遍预期方式处理此案造成的社会影响。

涉法新闻报道用语应规范

涉法新闻报道用语应规范 近年来,一些法律案件类新闻常常引起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但其间所暴露的问题也使人忧虑,大量涉法律类新闻所使用的语言为生活用语,在将法律语言转换成生活用语的过程中,一些媒体进行了不当的加工,改变了案件行为的性质、法律关系的内容,在吸引眼球的同时却伤害了法律的权威性。 在一些媒体的报道中,“闫某某、王某某非法猎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简化为大学生掏鸟案,标题变成了“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年”;“秦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在新闻报道中变成了“农妇顺手摘野草获刑”;“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被转换成“老太太摆摊打气球被判三年”。前两个案例中,具体的犯罪嫌疑人被抽象的“大学生”“农妇”取代,具体的罪名也变成了生活化的语言“掏鸟”“摘野草”,这语言上的一“抽”一“转”,将原本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变得荒诞不经。照此逻辑,若他日有人狩猎东北虎,是否新闻标题会是“农民打死大猫被判十年”,第三个案例中,赵春华被指控的是非法持有枪支罪,至于其持有枪支目的何在,于法律上并不评价,即便媒体认为我国关于枪支的确定标准过低,也应就事论事,以行为的目的作为报道核心要素显然混淆了读者的视听。照此逻辑,若来日有人种植罂粟,是否新闻标题会是“退休职工赏花被判刑”,还有一些报道中,用案件的原因行为取代实际提起诉讼的案件 本身,或为吸引注意,或为通俗易懂,但却偏离了争议法律问题的核心。 固然,法律语言有其艰深晦涩的缺点,面向普通大众读者或观众的媒体可以适当予以调整以便公众理解,但是这种调整首先要保证不改变法律上的含义、不带来公众的误解,技术上不得随意使用法律语言的上位或者下位概念来替代法律语言,应尽量使用平行的生活语言来代替法律语言。例如,有时可用“不知情”来代替法律上的“善意”,但若报道人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和文学功底,则应放弃这种转

【精】番禺区语文四年级第二学期期末测试试卷.pdf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天河区四年级语文期末水平测试 答案与解析 一、积累与运用 1、下列词语中,加点字读音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A.悄然(qiǎo)削笔(xuē)拮据(jù)率领(shuài) B.侦察(zēn)解释(shì)桑果(shāng)清澈(chè) C.呻吟(yíng)诞生(dàn)猛然(mǒng)宽容(róng) D.湖畔(pàn)堤坝(dī)脊背(jǐ)饶恕(ráo) 【答案】D 【解析】A削(xiāo)笔、拮据(jū);B侦(zhēn)察、桑(sāng)果;C呻吟(yín)、猛(měng)然。本题考察字音,易错点主要是多音字、前后鼻音、平翘舌音,错了必须积累整理。 2、下列词语书写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A.堡垒梢微气急败坏融为一体 B.弧线辩论攻其不备波澜壮阔 C.瞬间捕捉拨地而起磕磕绊绊 D.凯旋精湛知己知彼漂肥体壮 【答案】B 【解析】A稍微C拔地而起D膘肥体壮,“拨”、“拔”二字容易混淆,注意区分;膘肥体壮的“膘”是月字旁,月字旁一般与身体有关。 3、下列句子中加点字选择恰当的介绍,正确的一项()

贯:①穿,贯通②连贯③量词④集中 (1)童话大王郑渊洁的名字如雷贯.耳,他的讲座吸引了众多读者。(2) 儿童节那天,长隆欢乐世界一开门,等候多时的游客就鱼贯.而入。(3) 美术室里,同学们全神贯.注地绘制着漫画版的学校平面图。 (4)虽然他家财万贯.,但生活非常节俭。 A.①②③④ B.①③②④ C.①②④③ D.④②①③ 【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对字词含义的理解,需要回顾平时积累的词义以及联系前后文加以推断。 4、下列词语归类正确的一项是() A.运用夸张:响彻云霄人山人海鸟语花香 B. 运用比喻:红叶似火水平如镜呆若木鸡C.描 写品质:坚定不移百战百胜自强不息D.描写 神态:热泪盈眶披头散发笔深颜开 【答案】B 【解析】A中鸟语花香没有夸张成分;C中百战百胜形容每战每胜,所向无敌,与人物品质无关;D中披头散发不是神态描写而是外貌描写。本题考察对四字成语的理解,在接触四字成语时必须弄清楚词义,多积累多运用。 5、下列句子没有语病的是() A.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未来的高铁最高时速可达1000公里。

任务驱动型优秀作文12篇及审题导写

任务驱动型优秀作文12篇及审题导写 【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大学生小闫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和朋友架了个梯子将鸟窝里的12 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把鸟的照片发到网上,没想到有人愿意出价买鸟,两人因此获利1200多元,后来他们又掏了4只。原来,他们掏的这种鸟叫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结果,小闫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此事引发不小的争议。 小闫父亲:儿子对小动物特别喜欢,在我们心里,农村孩子逮鸟抓鱼不用管,没想到会被判得这么重。 热心网友:量刑太重,10年牢狱生活足以毁了人的一生。 法律专家: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以及知不知道因此受到严 惩,这叫法律认识,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理由就是公民应当知法守法。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写一篇文章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审题】 1.喜欢动物很正常,掏鸟售卖不可谅; 2.法律的意义在于警醒,不在于重刑惩罚; 3.“法盲”不是借口,不可免责或者不知情不能成为犯罪理由; 4.10年牢狱,对大众的教育意义大于对一个人过错的惩罚; 5.从掏鸟到售卖,就是明知故犯; 6.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10年半够重,从鸟的角度去想,这次判决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命运转变。 【优秀作文】 一、法律至上 【22班熊逸晨50分】

1德国法学家耶利内克有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当如是也。而材料中小闫因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判罪,不少人以“无知无罪,人情可恕”之由为之叫屈,但在我看来,法律至上,我们应以客观理性之态度对此负责。 2法律至上,不能纵容“无知”的喧嚣大行其道。法律专家认为,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公民应当知法守法。纵使当今教育没有给学生普及燕隼是保护动物等类似的知识,但小闫因鸟获利进而又去猎捕,这种“无知”便是将我们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的无形的双手。须谨记《圣经》中对规则的虔诚礼赞——“日头,光亮,天空中所陈设的星宿与规则,高于我们的生命。”而非罔顾规则法律以“无知”之名进行自我救赎,理直气壮地扮作受害者,抨击规则的无情,殊不知,法律面前,无人可免。 3法律至上,不能放任“人情”在其间鲸吞蚕食。10年牢狱生活对于一个年轻的大学生来说确实太重,但倘若不遵守法律,有多少人又会借以“人情”而浑水摸鱼。“人情”本是人际关系的纽带,但反观当下,“人情”更多地成为了粉饰太平,覆灭法律的借口,因而蒙上了一层肮脏的面纱。李零先生曾说:“光讲以德治国,德必伪,国必亡。”真正的人情,必在法律之内。若是罔顾法律而放纵人情与欲望,千年的文明就此湮灭,国家的正义与公平将因所谓的“人情”软化游走而狭隘没落。故法律至上,无人可免。 4然而,法律至上,并非死守规则法律。在法律不变的前提下,加以能接受的人性化举措,不仅无伤大雅,反而锦上添花。正如《周易》中所阐述的:“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救护车可飞驰过任意一盏信号灯,这便是规则内的人情。由此观之,当法律的目的与其行为冲突时,打破规则的思维惯性,便是以客观理性的精神对法律的负责。 5我想,政治凋敝不可怕,文明式微亦不可惧,只要我们像康德一般心怀道德律令,社会便不会有太多的怨念之声,取而代之的,是有如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花田,其芬芳氤氲你我。 二、莫让法律毁人一生 【22班周奕阳52分】 1小闫掏鸟招致十年牢狱之灾,一时引起各界关注,众说纷纭。纵然法律专家指出:“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我却认为:法律之意在于警醒而非重刑,法律不应毁人一生。 2英国作家王尔德的名言引人深思:“每个圣人都有过去,每个罪人都有未来。”对于从农村走出的大学生小闫而言,十年牢狱无异于浇灭了他以及其家庭对未来的希望之火。将年富力强的黄金时光交付牢狱,于一名无意触犯法律的大学生,太过残酷,冰冷,无情。试想十年之后,刑满出狱的小闫,满脸胡渣,神情恍惚

不要掏鸟蛋看图写话_二年级作文

不要掏鸟蛋看图写话 【篇一:不要掏鸟蛋看图写话】 朱清砚 周末,明明去公园里玩。 他看见一棵柳树,树上有一个大大的鸟窝,鸟窝里有一些鸟蛋。他想:如果我把蛋带回家,把小鸟孵出来,那该多好啊!于是,他爬上树,伸手要掏鸟蛋。 这时,一个大哥哥跑过来,对明明喊道:“不要这样!不要这样!”明明连忙把手缩了回来,问道:“为什么?”大哥哥回答他:“因为大自然才是小鸟的家,如果你把它带回家,它妈妈该多伤心啊!”明明红着脸,滑下了树。 他惭愧地低下了头,说:“对不起!”说完,他们就一起去河边玩了。 【篇二:不要掏鸟蛋看图写话】 程果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上午,小明去公园玩。他走着走着看到了一棵大树,于是他停下脚步又仔细地看了看,原来树上有一个大大的鸟窝,鸟窝里还有几个鸟蛋。 小明看到了鸟蛋歪着脑袋心里想着:我要是把鸟蛋带回家孵出小鸟那该多好呀!于是,小明就努力地爬上了树,可是,他刚想伸手去拿鸟蛋,这时,一位大哥哥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摇摇手说:“不要这样

做,不要这样做。” 小明一听赶紧缩回了手,爬下树问:“为什么不能把它带回家啊?”哥哥微笑着对小明说:“你把鸟蛋带回家了,那等鸟妈妈回来发现它 生的鸟宝宝不见了,你说,鸟妈妈会不会很伤心呀?”小明低下头说:“鸟妈妈肯定会很伤心的。” 小明说完后不好意思地对大哥哥说:“大哥哥,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放心我不会把它们带回家了,等我有时间的时候我回来看鸟宝宝的,这样也很好呀!”哥哥笑着点了点头。 【篇三:不要掏鸟蛋看图写话】 徐宇航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小明去公园散步。 小明走到一棵大树下,这棵大树枝繁叶茂树叶碧绿。小明抬头一看,树上有一个鸟窝,窝里有几颗圆溜溜的鸟蛋。他心想:如果我把蛋带回家,再把它孵成小鸟,那该多好啊!于是,他小心翼翼地爬上树,去掏鸟蛋。就在这时,小杰匆匆地跑过来摇着手,大声喊:“不 要这样做,如果鸟妈妈看见会伤心的。”小明听了,惭愧地低下了头,慢慢地爬下了树,小明红着脸说:“我要好好爱护小鸟。” 于是,小明和小杰开开心心回家去了。 【篇四:不要掏鸟蛋看图写话】 张生阳 星期天早晨,小明到公园来散步。 小是看见远处的大树上跪着一个调皮的小弟弟,准备伸手到鸟巢

2016“任务驱动型”作文“大学生掏鸟窝”审题及优秀作文

2016“任务驱动型”作文“大学生掏鸟 窝”审题及优秀作文 【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大学生小闫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和朋友架了个梯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 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把鸟的照片发到网上,没想到有人愿意出价买鸟,两人因此获利1200多元,后来他们又掏了4只。原来,他们掏的这种鸟叫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结果,小闫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此事引发不小的争议。 小闫父亲:儿子对小动物特别喜欢,在我们心里,农村孩子逮鸟抓鱼不用管,没想到会被判得这么重。 热心网友:量刑太重,10年牢狱生活足以毁了人的一生。

法律专家: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以及知不知道因此受到严惩,这叫法律认识,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理由就是公民应当知法守法。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写一篇文章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审题】 1、喜欢动物很正常,掏鸟售卖不可谅; 2、法律的意义在于警醒,不在于重刑惩罚; 3、“法盲”不是借口,不可免责或者不知情不能成为犯罪理由; 4、10年牢狱,对大众的教育意义大于对一个人过错的惩罚; 5、从掏鸟到售卖,就是明知故犯; 6、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10年半够重,从鸟的角度去想,这次判决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命运转变。 【优秀作文】 一、法律至上

【22班熊逸晨 50分】 1德国法学家耶利内克有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当如是也。而材料中小闫因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判罪,不少人以“无知无罪,人情可恕”之由为之叫屈,但在我看来,法律至上,我们应以客观理性之态度对此负责。 2法律至上,不能纵容“无知”的喧嚣大行其道。法律专家认为,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公民应当知法守法。纵使当今教育没有给学生普及燕隼是保护动物等类似的知识,但小闫因鸟获利进而又去猎捕,这种“无知”便是将我们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的无形的双手。须谨记《圣经》中对规则的虔诚礼赞——“日头,光亮,天空中所陈设的星宿与规则,高于我们的生命。”而非罔顾规则法律以“无知”之名进行自我救赎,理直气壮地扮作受害者,抨击规则的无情,殊不知,法律面前,无人可免。 3法律至上,不能放任“人情”在其间鲸吞蚕食。10年牢狱生活对于一个年轻

2018-掏鸟蛋的孩子阅读答案word版本 (10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掏鸟蛋的孩子阅读答案 篇一:山东师大附中201X届高三语文模拟试卷参考答案 山东师大附中201X届高三语文模拟试卷参考答案 一、1.D (A 处理(chǔ);B卡壳(qiǎ);C一服药(fù))... 2.C (A 杆-竿;B 偏-片;D 酬-筹) 3、A(融合,指几种不同的事物合成一体;融和,形容融洽,和谐。推行,普 遍实行;推广(经验、办法等)。施行,法律、法规等公布后从某时起发生效力;执行。始终,自始至终,从头到尾持续不变。最终,最后的结果) 4.C(流金铄石,形容天气酷热,流,铄:熔化。A.不赞一词,指文章写得好,别人不能添加一句话。也指一言不发。B.人心惟危,原指人心常被私欲所惑而不安分。后指人心地险恶,难以揣测。 D.缘悭一面,缺少一面之缘,谓无缘相见。悭,缺少。) 5.C(A项有歧义,“主题偏离主流,观众接受起来有难度”指的是影片《三体》还是影片《星际穿越》,不明确;B项语序不当,应是“定期组织”;D项搭配不当,“理解”与“魅力”搭配不当。)二、 6.A(不合题意,本文所述中国建筑的“实践理性精神”主要体现为“把空间意识转化为时间进程”“严格对称的结构”及“现实世间的生活意绪的渲染表达”三个方面,A项少林寺古塔建筑群是宗教建筑,其目的是纪念历代高僧,不在 上述三个方面之中。) 7.C(说法绝对,原文“显示威严庄重的宫殿建筑的严格的对称性被打破”并不意味着“摒弃了方正对称”。) 8.B(曲解文意,原文是“世间生活的场所,供游乐享受而不只供崇拜顶礼之用”,说明也供祭拜神灵之用。) 三、9.A(期:相约,约定。)

2016“任务驱动型”作文:“大学生掏鸟窝”审题及优秀作文

2016“任务驱动型”作文 “大学生掏鸟窝”审题及优秀作文 【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大学生小闫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和朋友架了个梯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把鸟的照片发到网上,没想到有人愿意出价买鸟,两人因此获利1200多元,后来他们又掏了4只。原来,他们掏的这种鸟叫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结果,小闫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此事引发不小的争议。 小闫父亲:儿子对小动物特别喜欢,在我们心里,农村孩子逮鸟抓鱼不用管,没想到会被判得这么重。 热心网友:量刑太重,10年牢狱生活足以毁了人的一生。 法律专家: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以及知不知道因此受到严惩,这叫法律认识,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理由就是公民应当知法守法。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写一篇文章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审题】 1、喜欢动物很正常,掏鸟售卖不可谅; 2、法律的意义在于警醒,不在于重刑惩罚; 3、“法盲”不是借口,不可免责或者不知情不能成为犯罪理由;

4、10年牢狱,对大众的教育意义大于对一个人过错的惩罚; 5、从掏鸟到售卖,就是明知故犯; 6、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10年半够重,从鸟的角度去想,这次判决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命运转变。 【优秀作文】 一、法律至上 【22班熊逸晨50分】 1德国法学家耶利内克有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当如是也。而材料中小闫因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判罪,不少人以“无知无罪,人情可恕”之由为之叫屈,但在我看来,法律至上,我们应以客观理性之态度对此负责。 2法律至上,不能纵容“无知”的喧嚣大行其道。法律专家认为,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公民应当知法守法。纵使当今教育没有给学生普及燕隼是保护动物等类似的知识,但小闫因鸟获利进而又去猎捕,这种“无知”便是将我们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的无形的双手。须谨记《圣经》中对规则的虔诚礼赞——“日头,光亮,天空中所陈设的星宿与规则,高于我们的生命。”而非罔顾规则法律以“无知”之名进行自我救赎,理直气壮地扮作受害者,抨击规则的无情,殊不知,法律面前,无人可免。 3法律至上,不能放任“人情”在其间鲸吞蚕食。10年牢狱生活对于一个年轻的大学生来说确实太重,但倘若不遵守法律,有多少人又会借以“人情”而浑水摸鱼。“人情”本是人际关系的纽带,但反观当下,“人情”更多地成为了粉饰太平,覆灭法律的借口,因而蒙上了一层肮脏的面纱。李零先生曾说:“光讲以德治国,德必伪,国必亡。”真正的人情,必在法律之内。若是罔顾法律而放纵人情与欲望,千年的文明就此湮灭,国家的正义与公平将因所谓的“人情”软化游走而狭隘没落。故法律至上,无人可免。

任务驱动作文讲评—大学生小闫掏鸟

【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大学生小闫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和朋友架了个梯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把鸟的照片发到网上,没想到有人愿意出价买鸟,两人因此获利1200多元,后来他们又掏了4只。原来,他们掏的这种鸟叫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结果,小闫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此事引发不小的争议。 小闫父亲:儿子对小动物特别喜欢,在我们心里,农村孩子逮鸟抓鱼不用管,没想到会被判得这么重。 热心网友:量刑太重,10年牢狱生活足以毁了人的一生。 法律专家: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以及知不知道因此受到严惩,这叫法律认识,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理由就是公民应当知法守法。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写一篇文章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审题】 1、喜欢动物很正常,掏鸟售卖不可谅; 2、法律的意义在于警醒,不在于重刑惩罚; 3、“法盲”不是借口,不可免责或者不知情不能成为犯罪理由; 4、10年牢狱,对大众的教育意义大于对一个人过错的惩罚; 5、从掏鸟到售卖,就是明知故犯; 6、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10年半够重,从鸟的角度去想,这次判决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命运转变 【优秀作文】 一、法律至上 1德国法学家耶利内克有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当如是也。而材料中小闫因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判罪,不少人以“无知无罪,人情可恕”之由为之叫屈,但在我看来,法律至上,我们应以客观理性之态度对此负责。 2法律至上,不能纵容“无知”的喧嚣大行其道。法律专家认为,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公民应当知法守法。纵使当今教育没有给学生普及燕隼是保护动物等类似的知识,但小闫因鸟获利进而又去猎捕,这种“无知”便是将我们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的无形的双手。须谨记《圣经》中对规则的虔诚礼赞——“日头,光亮,天空中所陈设的星宿与规则,高于我们的生命。”而非罔顾规则法律以“无知”之名进行自我救赎,理直气壮地扮作受害者,抨击规则的无情,殊不知,法律面前,无人可免。 3法律至上,不能放任“人情”在其间鲸吞蚕食。10年牢狱生活对于一个年轻的大学生来说确实太重,但倘若不遵守法律,有多少人又会借以“人情”而浑水摸鱼。“人情”本是人际关系的纽带,但反观当下,“人情”更多地成为了粉饰太平,覆灭法律的借口,因而蒙上了一层肮脏的面纱。李零先生曾说:“光讲以德治国,德必伪,国必亡。”真正的人情,必在法律之内。若是罔顾法律而放纵人情与欲望,千年的文明就此湮灭,国家的正义与公平将因所谓的“人情”软化游走而狭隘没落。故法律至上,无人可免。 4然而,法律至上,并非死守规则法律。在法律不变的前提下,加以能接受的人性化举措,不仅无伤大雅,反而锦上添花。正如《周易》中所阐述的:“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救护车可飞驰过任意一盏信号灯,这便是规则内的人情。由此观之,当法律的目的与其行为冲突时,打破规则的思维惯性,便是以客观理性的精神对法律的负责。

大学生掏鸟案应如何正确评价

生活启示录—不懂鸟的人再也不能任性的 掏鸟了 对于生活在城市中的“盆友”来讲,可能从小到大都没有体验过掏鸟的乐趣。但是,哪些亿万有着农村成长经历的伙伴,谁的童年不曾有过掏鸟的体验,享受过掏鸟带来的惊险与刺激、荣光与满足。如果你非要问我掏的是什么鸟,我只能弱弱回答你:我小时候掏的有鸟蛋、幼崽、小鸟还有大鸟,至于它到底是什么鸟,恐怕只有那些“鸟专家”知道了。长大后忙于学业和事业,一年到头难得回家两次,看到散养的小家伙们在围着几乎绝迹的青砖瓦房搭人梯掏鸟的场景,竟然有些想要一展身手的小冲动。然近日看到霸占各大法律门户媒体平台的“郑州大学生掏鸟被判刑十年”的新闻时,内心还是颤抖了一下,庆幸自己没做出那么幼稚的举动。 在各种深扒新闻背后的真相后,了解到本案的案情是这样的:闫某系郑州某大学在校学生,2014年6月回到河南新乡辉县老家过暑假期间与朋友王某在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一树林内掏了一个鸟窝,掏了12只“燕隼”,后又掏了4只其他鸟类。后来闫某将这些鸟的照片展示在网上,陆续有网友表示要购买这些鸟。闫某和王某便将这些燕隼大部分销往郑州、洛阳等地,获利千余元,自己留了一只喂养。然钱到手还不到一个月,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就找上了闫家,并当场扣押了这只燕隼和其他四只鸟,经鉴定闫某掏的这些鸟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闫某及王某遂被辉县市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涉危野

生动物立案侦查,后被辉县市人民检察院以此罪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王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动物,而非法猎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闫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合并刑期有期徒刑十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本案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是因为案件的判决结果与公众的正义价值观念有所出入,公众在情感上很难接受。另外,判决书本身写的过于简单,对闫某当时的主观认识状态没有详细论证,结合闫某仅因此获利千余元,与鸟的价值偏离比较严重。因此,在一般公众看来,闫某可能无法正确认识这些鸟是稀缺、珍贵的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 升通观点:由于无法获知本案的其他证据材料,仅针对本案的判决书作如下评判(仅代表个人观点): 1、立法时未区分自然犯和法定犯,主流观点认为自然犯的危害性容易被一般人认识,自然犯在侵害或者威胁法益同时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而法定犯的危害性一般难以被一般人认识,通常需要借助法律才能认识到该罪,此罪属于法定型,而且法定型太高。司法解释本身也有问题,司法解释在解释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时候,单纯以数量为标准,并没有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手段、情节及获利

0297.部编版三年级语文上册关于爱护鸟类

关于爱护鸟类 保护鸟类就是保护环境 林地是构成地球植被的重要部分,许多生物以林地为生息繁衍地,鸟类是其中最重要成员。在这里,植物是生产者,各种昆虫和一些以植物为食的哺乳动物是消费者,鸟类一方面作为消费者参与了林地生态的活动,另一方面又抑制着对植物有破坏作用的生物。林地为鸟类提供了栖息地,而鸟类保护了植物的正常生长,它们处在不同的食物链上的不同环节,成为了林地生态系统的骨干。 我们的祖先深深懂得爱鸟的意义,文字记载虽详略不一,但从古至今历代不绝。甲骨文中有字像啄木鸟啄虫状,且出现在卜辞中,有令鸟防虫之意,中国的古人很清楚这种鸟的价值。到孔子时,他明确地提出了“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的保护鸟类的思想。《礼记·王制篇》规定:“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指出捕杀幼鹿和毁巢掏鸟蛋都是不允许的。《淮南子》中有休猎、休渔的详细记载,特别强调在特定的季节不得毁林和烧田以保护幼鸟。此后各朝代都有政府的法令强调保护鸟类和其它的动物,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先后出台了许多保护鸟类和其它野生动物的法规和条例,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 那么鸟类究竟对我们有着什么样的意义呢? 灭虫灭鼠保护植物 鼠害对林地、草场有着极大的破坏作用,自古以来人们对之深恶痛绝,《诗·硕鼠》大概是有记载中最早对鼠害有清醒认识的文字,世界上其它民族的文献记载中鼠类的名声也是相当恶劣的。至于有害昆虫造成的损失则更为惨重,就像古代所说的那样:虫过之后“寸草不留”,所带来的悲惨后果是“白骨累累”“饿殍遍野”。在面对这些虫鼠之害上能成功地防治它们的就是鸟类。除仓鸮能直接保护粮仓中的粮食外,在林地和草场活动的各种鸮类多为捕鼠能手,食量惊人的雕鸮一个夏季就能吃掉千余只田鼠和姬鼠,直接地保护了农作物和森林,另有一些小型的隼形目鸟类则能保护草场,使之不至于沙漠化。不少鸟类是蝗虫的天敌,如鹨、莺、粉红椋鸟等,普通燕鸻在育雏期间一只雏鸟一个月内就能吃掉4000只蝗虫。杜鹃、山雀则是对付松毛虫的最有效的鸟类,一只大山雀的雏鸟竟能在半个月内吃掉6000条松毛虫,而大杜鹃成鸟每天都要吃掉100条以上的松毛虫。在我国的林地中有着非常丰富的鸟类,如鹛类、莺类、鹟类等,它们是

对大学生“掏鸟窝事件”的几点思考

对大学生“掏鸟窝事件”的几点思考 法学理论1501290800 付淑锦 回顾2015年热点新闻事件,一个现象颇为引人关注:“舆情反转”频频出现。一些原本无辜的新闻当事人由于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而饱受责难,也有一些罪刑相当的判决结果因为媒体报道的片面性而在群众中爆发舆情危机。不少网民在目睹了一场场新闻闹剧之后也大呼“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太快! 在2015年各大舆情反转事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大学生“掏鸟窝”事件,这起舆论反转事件,不仅暴露了媒体报道的弊端;还揭露了猛禽盗猎利益链和灰色市场,反映我国动物保护的软肋;揭示了公众法律意识的淡薄,为公众敲响知法懂法守法的警钟。 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河南郑州一在校大学生闫某,放暑假和朋友王某掏鸟窝抓了16只鸟出售,因涉嫌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二人分别被判刑十年半和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一件本来是比较普通的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经舆论的渲染和演绎,竟然演化成为一件全社会所关注的司法公共事件,这可能是许多人都想不到的。起因是郑州晚报的一篇报道:《大学生在家没事,掏鸟16只获刑10年半》。此文一出,舆论大哗。一些法律界人士也坐不住了,纷纷出来谴责;大学生的家乡人也联名上书,向政府求情。然而,随着案情真相的不断披露,又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从司法机关公布的案情证据来看,判决似乎没有问题,大学生不仅是明知故犯,而且是多次猎捕;从专家的分析来看,判决也是于法有据的…… 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为何再经媒体披露后,会引起如此强烈的社会反响?面对不断发生的司法公共事件,我们应当如何理性地去应对?应该避免哪些误区,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 一是媒体报道不要追求“片面化”甚至“娱乐化”。随着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新媒体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媒体具有的快速传播性、主体大众性、互动性与低廉性等特性,有利的维护了人民群众舆论监督的权利,使人民群众可以更好的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但越锋利的武器,使用起来就越发要小心。在这种信息传播条件下,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在网络的无限放大下,信息传播日益呈现出破坏性大、不确定性高等特点。有些媒体为博眼球往往夸大其词,掩盖事实真相,蒙蔽人民群众双眼;或是做不到客观公正的报道,缺乏对事实真相探求的客观理性的态度;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需要符合需要的真相”,而不是”需要真实的真相“。从大学生掏鸟窝的事件来看,媒体在没有完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就进行了报道,并且为了吸引读者的关注,采取了不符合事实的标题,首先突出罪犯的身份,使用了“大学生”的字眼,引起读者的同情,其次将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的行为表述为“掏鸟窝”混淆了读者对违法性的认识,如此表述,也难怪引起社会公众的愤怒了。虽然传统媒体时期的新闻报道也会出现舆情反转的现象,但是由于新媒体环境下新闻报道片面化、碎片化、瞬间化的特点,舆论反转现象愈演越烈。如果不能寻求途径来缓解

小学英语阅读短文及练习

Contents

1. New Term Exercises: 选择填空: ( ) 1. What class is Jimmy in? He is in Class _____, Grade _____. A. One; Four B. Three; Four C. One; Three ( ) 2. What’s Jimmy’s number? A. He is Thirty. B. His number is Thirty. C. His number is Twelve. ( ) 3. What’s two and five? A. Eight. B. Three C. Seven ( ) 4. Does Jimmy like his new Class? A. Yes, he does. B. No, he doesn’t. C. I don’t know.

2. Take the Bird’s Eggs Exercises: 一.快速判断 ( ) 1. Sam and Nancy are on the way home from school. ( ) 2. Sam wants to take the bird’s eggs. ( ) 3.Nancy doesn’t help Sam to take the bird’s eggs. 二、选择填空 ( ) 1. Why does Nancy cry? A. She feels sad for the bird. B. She feels sad for herself. C. She feels sad for Sam. D. She breaks her leg. ( ) 2. Why does Sam cry? A. He can’t get down from the tree. B. He breaks his leg. C. He begins to feel sad for the bird. D. He feels sad for Nancy.

“掏鸟”获刑与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

“掏鸟”获刑与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 内容摘要:大学生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告诉我们在日程生活中要学法 知法懂法还要逐渐形成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法治思维方式。 关键词:大学生掏鸟法治思维 去年12月,郑州晚报报道了一件事情引起全国人民的 讨论。报道说河南大学生小闫在家门外发现一鸟窝,于是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出来后售卖,后又掏了4只。等再次去 掏鸟时,引来警察。据悉,他掏的鸟是燕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最终,小闫因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2015年12月1日《郑州晚报》)小闫是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因为同类院校的缘故,我们学生反应尤为强烈。很多来自农村的学生认为小闫既没损害他人利益也没危害社会治安,仅仅掏了十几只鸟就被判了10年半,人的青春竟然还不如鸟。针对此类的反应,结 合大学生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我们给学生做了树立法制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专题。 首先,天子犯法当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是两个大学生呢,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根本国策,有法可

依的同时也当做到有法必依,我国的法律中有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情节特别严重,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两名学生售卖的“燕隼”已经超过10只,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因此法院量刑是合理的。既然他们已经触犯了法律,就要为此付出代价。从事实上讲,同样是掏鸟窝,普通的鸟窝和这个珍惜濒危动物的鸟窝,是不可同日而语,就像掏熊猫的窝和掏老鼠窝是不可同日而语是一样的,它们之间是不可以划等号的。 其次,不知者就可以不治罪?不知代表无知,却不能不治。不能因为事前不知道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就可以说自己是无罪的,不能让“不知道”、“不清楚”成为自己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如果人人都把“不知道”当作是理由,那么以后的法律将如何实施,“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岂不成了一句空口号。尤其是我国在近些年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上下足了功夫,怎么能因为一句“不知”就可以将自己所犯的错误掩盖呢? 再次,刑法的目的是保护社会利益,保护我们的基本价值,以及维护人们的守法意识。那么在这个地方我们要保护珍惜濒危动物要保护物种的多样性,要和人们猎杀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做斗争,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有必要对一些个违法行为进行比较严厉的惩处,这样才能够足以制止这

大学生掏鸟窝 作文

【2016届广东省“六校联盟”高三第三次联考作文题目】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大学生小闫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和朋友架了个梯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把鸟的照片发到网上,没想到有人愿意出价买鸟,两人因此获利1200多元,后来他们又掏了4只。原来,他们掏的这种鸟叫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结果,小闫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此事引发不小的争议。 小闫父亲:儿子对小动物特别喜欢,在我们心里,农村孩子逮鸟抓鱼不用管,没想到会被判得这么重。 热心网友:量刑太重,10年牢狱生活足以毁了人的一生。 法律专家: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以及知不知道因此受到严惩,这叫法律认识,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理由就是公民应当知法守法。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写一篇文章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审题和立意指引】

这是一篇取材于现实的任务型新材料作文。 材料叙述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事件陈述,第二部分是不同看法。小闫父亲的看法和热心网友的看法有一致的地方——量刑太重;不同的地方是小闫父亲认为逮鸟抓鱼是正常现象。可视为两个立意角度。法律专家的说法自有其理,视为一个角度。我们可以从这三个角度中任选一个来作文,也可以就此事件提出自己独特的看法和理由。 我们可以从这些角度思考: 1.喜欢动物很正常,掏鸟售卖不可谅; 2.法律的意义在于警醒,不在于重刑惩罚; 3.“法盲”不是借口,不可免责或者不知情不能成为犯罪理由 4.10年牢狱,对大众的教育意义大于对一个人过错的惩罚 5.从掏鸟到售卖,就是明知故犯 6.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10年半够重,从鸟的角度去想,这次判决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命运转变。 【优秀作文】 1人情不应该凌于法律之上 【23班许涵韵 51分】

多层次多角度打造新媒体“矩阵”

多层次多角度打造新媒体“矩阵” 多层次多角度打造新媒体“矩阵” 各级检察机关以“互联网+”推动检察工作扬帆远航 张辉 走近一线检察官【微直播预告】18年来,刘龙清解剖尸体280具,鉴定案件14575件,纠正错误鉴定445件,全部被法院采纳,被誉为“当代宋慈”。2013年8月,以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刘龙清命名的“刘龙清劳模工作室”在福建省漳州市检察院成立。明天,让我们跟随他的脚步,感受检察法医style。 5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这条微博引起网友关注。接下来几天,其陆续推送的以《刘龙清的检察法医style》为主题的系列微博,多维度、多视野地展现了福建省漳州市检察院法医刘龙清一天的工作生活,阅读量超过427.1万次。这种热烈场面并非第一次,这已是“走近一线检察官”微直播活动的第七站。活动由最高检新闻办公室和一些省级检察院共同策划,迄今为止话题总阅读量达3913万次。 最高检组织,省级院发力,基层院竞相出动,自上而下,

以新媒体形式全方位展现检察工作,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检察机关正面发声、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方式。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已成为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的重要平台。一些出其不意的创新形式,一些有趣或感人的检察故事,正在互联网上慢慢展现,汇聚着更多法治正能量。 检察工作步入“互联网+”时代 “3月9日下午,宝安区副区长刘惠玲率领区政府执行专员、发改局、财政局、建筑工务局等部门负责人来我院调研公诉楼修缮工程有关事宜。我院叶鹏检察长、巫春华副检察长及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工作会议。”2010年3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通过新浪微博发布的这条普通的工作动态,拉开了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建设运营的大幕。 随后,湖北、云南、广西、浙江等地检察机关的官方微博陆续开通,成为地方检察机关“微博问检”的中坚力量。 2014年7月,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指出,要依托现代信息手段,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大力推进以最高检门户网站为龙头的四级检察院门户网站群建设,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同年,最高检成立新闻办公室,并随之开通“两微一端”,开启了全国检察机关“互联网+”新时代。自此,新媒体建设飞速发展,各地

高考考点训练之病句精编及答案(1)

2018年高考考点训练之病句精编及答案 1.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由于腌渍,海蜇的伞盖变成一张圆形的、半透明的“皮”,而口腕部位则依然保持块状,因此 就有了“海蜇皮”和“海蜇头”的称呼。 B.教育者的责任就是想办法让孩子们读一点经典,可以用孩子们能够理解的方式去读,获取对于 人类精神文明的尊严,学会向善和担当,不要过早陷于时尚、物欲的泥淖。 C.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作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天眼”工程由主动反射面系统、 馈源支撑系统、测量与控制系统、接受机与终端及观测基地等几大部分构成。 D.在冷兵器时代,农耕文明确实打不过游牧文明,几十万匹马队浩浩荡荡南下,你在农田里面抓 壮丁抓来的那些士兵是很难抵抗的,有再多的岳飞也很难抵抗。 2.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这些看似矛盾的现象说明了在内外重重压力之下,美国从伊撤军问题上左右为难,已陷入越战 式泥潭。 B.建成后的“巨龙之尾”也将成为当地的一个主要旅游景点之一,并将是远距离自行车赛路线 的一部分。 C.会议强调,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区域联动,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行动一致的工作机制, 切实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D.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的迅猛增长,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不文明驾驶问题,建立与中国机动车发展相 适应的现代交通秩序成为了当务之急。 3.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在雄安新区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河北“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的 定位,探索在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发展的新路。 B.目前,我国职工平均退休年龄偏低。综合考虑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变化、人口老龄化、养 老保险基金长期收支状况,适当提高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一种必然趋势。 C.根据国家统计局9月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8月份CPI(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 1.3%,创下今年以来新低。 D.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例行记者会上重申: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是非常明确和一贯的。中国 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方坚定维护自身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同时,中方也致力于同地区国家一道,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 4.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 A.一些国际主流媒体持续跟踪报道中国反腐工作的进展、成效,认为中国反腐工作体现了中共惩 治腐败的决心和信心,增强了公众对中共的相信。 B.目前的国学热虽然还是主要分布在大众教育和国学知识传播方面,但是营造这样一种传统文化 热的氛围,对传承中华文化、培育民族精神都是很有意义的。 C.一系列中国承诺和中国行动,正通过国民的生活点滴释放着令人羡慕的经济、文化推动力,同 时也为相关国家提供了观察自己的窗口和改善民生的借鉴。 D.那些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作品,不论它们关注了什么事,也不论它们具体围绕哪个阶层的人为中 心来展开,能够肯定的是,它们都深切关注了人生。 5.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 A.中国历来有尊重文字和书本的传统,读书拥有了非凡的意义,甚至成了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读 书提升了人的修养,而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也取决于全民的阅读。 B.写出高水平的散文赏析文章不易,创作一篇优秀的散文作品更难,著名散文家梁衡对散文情有 独钟,因此,他平时在这方面做出不少的努力。 C.中国计生系统需要重新定位自己的社会角色,处理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等之间的关系,将 围绕控制人口数量为中心的计生工作,转到促进优生优育的人口服务上来。 D.“萨德”入韩,不仅仅是韩美两国部署武器的简单事件,而是一个涉及周边多个国家乃至整个 地区,牵动政治、外交、军事、经济等全方位国际关系的复杂事件。 6.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G20峰会达成的《二十国集团创新蓝图》,将使我们在机制上有保障,行动上有计划,理念 上有共识。 B.“诗词大会”等一系列文化节目的热播,表明传统文化的魅力始终在国民心中拥有无与伦比的 影响力。 C.以外滩、豫园、世博园等为代表的经典景点,因其多功能的旅游业态和浓郁的文化底蕴,成为 外来游客体验上海风情的首选。 D.任何一位人民教师,心中都应时常追问自己“为何而教”,无时无刻都要不忘初心。 7.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障碍,让共享单车良性发展,有赖于加强全体市民的文明素质,还要 立好规矩,让市民有“规”可循。 B.写出高水平的散文赏析文章不易,创作一篇优秀的散文作品更难,著名散文家梁衡对散文情有 独钟,因此,他平时在这方面做出不少的努力。 C.我国即将出台覆盖大中小学各教育阶段、覆盖听说读写译综合能力和各种形式外语学习成果,使我国英语教学和测评“车同轨,量同衡”。 D.《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要把跨越时空的思想理念、价位标准、审美风范转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 8.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滴滴与优步中国火速合并,加上网约车新政的出台,使滴滴面临着巨大的转型考验,因此谣言 应声而起,滴滴出行公共部人士对此迅速给予了回应。 B.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化征信模式发展自从开始成熟,征信机构向信息提供者付费获取信息,制 作如个人信用报告及个人信用评分等个人征信产品,使用者需付费获得这些产品。 C.《三体》被不少学者、媒体人乃至创业者、企业家热捧的原因,是它打破了严肃文学与通俗文 学界限,其中呈现的“中华形象”和宏大视野使它走出了纯文学的局限空间造成的。 D.虽然国家对农村文化建设投入了不少资金,但目前我国农村文化仍旧处于有阵地却缺乏后续文 化建设设施完善。 9.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 A.两孩政策在全面放开后,“能不能生二孩”“该不该生二孩”“生二孩后怎么办”之类的话题 一直被民众热烈讨论。 B.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为基础,以治国平天下为主旨,把远大理想与个人抱负、家国情怀与人 生追求熔融合一,是今人传承家风和家教的本分。 C.丛书的作者大都是长期从事新闻研究的学者,他们以言简意深之笔,勾画出那些名家的人生历 程,使他们的形象光彩照人,读后深受启迪。 D.站在2016年的起跑线上,回望曾经的风云激荡、远瞻前方的漫漫征途,我们不禁感到自豪和 喜悦,不由得不生出憧憬和渴望。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