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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立法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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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立法指导思想

中国古代立法指导思想

立法思想是历朝历代制定法律制度的思想基础。可以说,制定什么样的法律制度是由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思想所决定的。在学习各朝代的法律制度之前,首先要清楚地知道这个朝代的主导法律思想是什么;然后再深入了解法律思想的具体体现;最后深刻领会其对法律制度的影响。

(一)夏商朝的法律思想是神权法思想。神权法思想是从原始社会的宗教信仰发展而来的,人类进入第一个阶级社会以后,原始社会的宗教信仰被加上了阶级属性,成为神权法思想。

夏朝统治者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受天命”,代表上天对人间进行统治;把他们对奴隶和平民的镇压和惩罚说成是“恭行天罚”。从夏朝开始,奴隶主就利用“天命”、“天罚”的神法权思想对奴隶进行欺骗,给他们的统治披上一层神秘的合法的外衣。商朝全部继承了夏朝的神权法思想,并且较夏朝更进一步,发展为一种典型的神权法思想

(二)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明德慎罚与以德配天以及亲亲与尊尊,具体到刑事立法指导思想就是“义行义杀”和“明德慎罚”。西周法律思想反映西周统治者立法思想的成熟与丰富,有利于政权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所谓“义行义杀”,就是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情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

所谓“明德慎罚”,就是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以期在人们头脑中构筑预防犯罪的精神堤坝,有效地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三)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纷纷建立了封建性的国家,为了巩固从奴隶主手中夺取的政权,封建地主阶级采用法家思想作为他们的立法指导思想。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意思是说,取消按照血缘关系而规定的法律特权,取消按照爵位的有无和高低享有不同的待遇,除国君之外,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论罪处罚。这样,开始打破奴隶制“刑不上大夫”的壁垒。

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意思是说,要制定成文法,并向百姓公布,是人人皆知法而有法可依。从而否定“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

3.行刑,“重其轻者”。是指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罚。这样,轻罪就不致产生,重罪也就无从出现了。

(四)秦朝的法律指导思想仍然采用法家的思想,主要表现为:

1.法令由一统。这一思想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全国实行统一的法律;第二层含义就是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

2.事皆决于法。秦朝专任刑罚,规定了各种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3.以刑杀为威。这一思想有三层含义:第一,法网严密;第二,严刑重罚;第三,滥施刑罚。

(五)汉朝的法律思想经历了两个发展时期,汉初到文景帝时期采用黄老的无为而治作为统治思想,到了汉武帝之后确立了封建正统的儒家法律思想。后世封建王朝基本沿袭封建正统法律思想。

1.汉初至文景时期

汉初至文景时期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治的指导思想。

汉初,由于秦朝的苛政和连年战争,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统治者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使人民得以休息生养,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巩固刚刚建立的封建政权。这时,刘邦总结秦亡的教训,作为借鉴。刘邦手下陆贾根据黄老思想,结合当时的社会情况,提出“道莫大于无为”。当时统治阶级从皇帝到丞相无不尊崇黄老思想。文景时期尤为显著。无为而治的思想反映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就是“轻徭薄赋”、“约法省刑”。结果,出现了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的繁荣景象。

2.汉武帝以后

汉武帝以后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其核心是“德主刑辅”。

汉初社会政治经济经过七十年的恢复和发展,国家积累了大量物质财富。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得到巩固,但汉初分封的诸侯王室力量也逐渐强大起来,同中央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土地兼并严重,加上匈奴不断入侵,最高统治者就亟需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寻求新的法制指导思想。汉武帝招贤纳士,董仲舒以“春秋大一统”思想应对。他指出,要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首先要统一思想。进而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董仲舒的儒术,是将儒家思想与阴阳家思想结合起来,使之神秘化。他指出,事件万物都分为阴和阳,德为阳,刑为阴,德主则刑辅。这也是总结秦朝“转任刑罚”的教训,提倡先用德礼进行教化,教化无效再辅以刑罚。这种刚柔并济的治国之道,是汉武帝行之有效的统治方法。这一思想对后世历代王朝的立法影响很大,是以纲常名教为核心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开端。

(六)唐朝初年立法指导思想同当时“安民立策”的总方针政策密切相关,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点:

1.礼刑并用。唐太宗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积极推行以教化为宗,刑罚为辅的政策。把“德礼”作为推行政治教化的根本,刑罚只是为保障推行“德礼”而设,二者相辅而行。

2.法令简约。所谓简约,就是条文简明,使人易知。

3.宽仁慎刑。所谓宽仁就是提倡用轻刑。所谓慎刑,就是对犯罪者处刑采取慎重的态度。

(七)明朝处于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为了维持政治、经济不遭受严重的破坏,君主专制统治更加强化,并发展到极端化的程序。这一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是开国皇帝朱元璋确立的,对整个明朝的立法活动都有深刻的影响。

1.重典治乱世。具体体现在重典治吏和重典治民两方面。朱元璋认为,国家的稳定,首先取决于封建国家能否实行对于各级官吏的有效管理。他试图通过重典治吏,来达到更好的治民、治国,强化中央集权。

2.礼刑并用。朱元璋也从历史中意识到,一味强调镇压,仅靠严刑峻法,虽可以取得一时之效,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主张礼法并用,将礼的预防犯罪的职能同法的镇压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坚持严刑酷法,又强调德礼教化,儒法结合,礼刑并用。

3.加强法制宣传。朱元璋将立法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要求老百姓知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用实际案例来教育老百姓。

中国国防教育发展历程

中国国防教育发展历程 国防教育的实践与理论,在中国历史上可谓源远流长,它是随着国家和国防的产生而产生的。实行有效的国防,必须调动和增强广大民众尤其是战争参与者积极支持战争的自觉性,借以保障战争的胜利,于是国防教育也就应运而生了。 一、中国早期国防教育 国防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之一,是中华民族最珍贵的精神财富。早在中国古代,思想家们对国防教育的功能和作用便有了初步认识。孔子说,“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成矣”。他认为对民众进行军事训练可以提高他们的军事技能。孟子说“善教得民心”,强调教育能够激发人民的爱国精神,有助于统一人们的思想。 在我国历史上,虽然一些忧国忧民的仁人志士对国防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较早,但由于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国防及国防意识,是与当时统治阶级对国防的主张相适应的。中国古代把“国防”解释为“礼义之防”,历代封建“朝廷”大都实行“重内轻外”的国防政策,军事手段主要用来镇压人民的反抗,维护皇权的统治,国防意识只是局限在小的圈子里。“重文轻武”的文化和心理传统,不利于国防意识的形成;长期以农业经济为主的社会,表现为爱恋土地而缺乏拓荒探险精神,国防意识主要表现在对生态环境的捍卫与守护上;我国东、南有大海环抱,西、北有高山大漠阻隔.半封闭的大陆环境.客观上缺乏树立国防意识的条件。因此,我国古代——自缺乏对国防教育内容、特点和规律的系统研究,也一直没有制定较为完善的制度,更没有把国防教育上升为“国策”的层面来对待。所谓的国防意识,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对故土的爱恋和对丰衣足食的生活的追求与捍卫。很多人就无视外界的威胁,甚至置外界威胁于不顾,有意无意地去粉饰太平,缺乏忧患意识和进取精神。 当然,在近代中国的统治者中也有一些例外,比如前清时期的康熙、雍正、乾隆三朝,那是清朝的“盛世”时期,社会安定,很少有战争发生。针对这种和平环境,统治者在大力加强武备建设的同时,还注重对臣民进行国防观念的教育,一再强调兵可百年不用,但不可一日无备,即便是在天下太平之时,国家的武备也不可一日松懈。面对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的步步进逼,康熙等人在思想上有一定的警惕,他在晚年曾指出:“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国家承平日久,务须安不忘危。”乾隆也说:“我国家承平日久,海疆宁谧,中外习为固然。然从而防患于未形,未雨绸缨,古人所云。”晚年乾隆,以其一生的经验,教育臣民不管国家如何强大,也决不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进入近代,孙中山先生发动和领导了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从孙中山先生开始,国防教育的功能得到较为系统的开发,国防教育的作用表现得越来越广泛和重大。 在筹划国家建设时,孙中山1921年在他所著的《建国方略》的续篇《国家建设》中首次提出了“国防教育”这一概念。《建国方略》由四部著作组成,即孙文学说——行易知难、实业计划、民权初步和十年国防计划等。在“国防计划”中,作者共拟定了62项计划纲目,第15项为“发展国防教育计划”。孙中山不仅从总体上强调国防教育,而且还具体地关注国防人才的培养和训练,将国防人才区分为国防基本人才和国防物质工程技术入才。孙中山还提出在全国的中学、大学中普及军事教育,以适应战时扩大兵源的需要。 虽然孙中山先生的“国防计划”和“发展国防教育”的宏愿虽未实现,但就其在中国第一次提出“国防教育”的科学命题并将其纳入国防计划而言,是孙中山先生对国家和民族的一个重要贡献,在国防教育发展史上为我们留下了一笔珍贵的思想资料。 二、革命战争时期国防教育的成功实践 在现代中国历史上,毛泽东及其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丰富和发展了国防教育的理论,创立和实行了国防教育的法制,推动和促进了国防教育的发展,在中国国防教育史上谱写了不朽的篇章。 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是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下进行的一场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伴随这场抗战而进行的国防教育,则是—场伟大的国民基本教育。抗日战争的胜利,是100多年来中国人民反对外敌入侵所取得的第一次完全胜利。这一胜利的取得,是与中国共产党高举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促进国共合作,积极倡

中国法制史形考任务三四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考任务三答案 一.填空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3.西周初期,土地归属王怡人所有,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 ”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吕刑》的作者是( D ) A.李悝B.商鞅C.邓析D.吕候 2.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即成文刑书是(A) A.《九刑》B.《汤诰》C.《汤刑》D.《周礼》 3.西周的判例叫( C ) A.决事比B.廷行事C.成D.刑统 4.西周有一种法律形式,是指商代法律规定有利周朝统治的那些内容即(D)

A.诰B.礼C.遗训D.殷彝 5.西周初期,为了调整统治集团内部的秩序,巩固宗法等级制度,将夏商原有的礼加以补充、厘定使之成为法定的典章制度的那个人是(C) A.周文王B.周武王C.周公D.周康王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以下关于西周的礼与刑的说法正确的是(ACD B) A.礼盒刑共同构成西周的法 B.西周的礼与刑相比,居于主导地位 C.西周的礼不能脱离刑而发挥职能作用 D.西周的法要通过礼盒刑的相互作用完成阶级统治 2.西周的主要立法有(CD ) A.《工律》B.《誓命》C.《吕刑》D.《九刑》 3.以下属于西周的法律形式的有(ABCD ) A.誓B.礼C.遗训D.殷彝 4.以下属于西周时期定罪量刑原则的有(AB) A.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B.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 C.关于责任年龄D.自首减刑

5.“悼执念有罪不加刑”是西周定罪量刑原则之一,其中“”、“悼”分别指(AC)A.7岁以下B.70、80岁以上 C.80、90岁以上D.10岁以下 四.简答题(共25分) 1.简述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 (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岁以下,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原则已初步确立。(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即故意或一贯犯罪从重处罚,过失或偶然犯罪从轻处罚的原则。(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依据罪行轻重,对社会危害性大小量刑。(4)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从轻处罚或赦免的原则。这一原则在西周以前已产生,周朝使疑罪从轻从赦原则定型化。 2.简述西周的“六礼”。 六礼是中国古代结婚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1)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礼物前去求婚。(2)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问女家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3)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4)纳徵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5)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得同意。(6)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 3.简述西周的司法机关。 西周的司法机关有:(1)大司寇,全国最高司法机关。(2)小司寇,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

中国法制史答案

1.质剂:买卖双方各执一半。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2、六礼:西周结婚的程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币,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请期,亲迎,后来封建社会基本上沿用西周的六礼制度。,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 3.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4.《法经》: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系统的封建法律。 种方法,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由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法经》六篇,分别是盗、贼、五曰目听。”囚、捕、杂、具。从《法经》的内”容,总之,《法经》是新兴地主5.以古非今罪:秦朝设立的罪名,就是以过去的事例指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封建地主阶级镇压农民反抗的暴力责现实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工具 五、案例分析1.商纣争太子案 (1)在商代妻和妾区别是什么?(2)嫡长子继承制的含义及意义。 答:妻妾的地位截然不同,二者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答:嫡长子继承制就是王位和爵位由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的制度。 大多数妾是奴隶主贵族从女奴中强娶来的,还有的是此制度始于商朝末期至西周初期正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决定了通过“嫔嫁”来的,即奴隶主贵族娶妻,往往同妻的隋嫁奴隶社会私有制下的一妻多妾制,如果在多妻的情况下,就会因争夺财女一同收为妾。一妻多妾制是由于奴隶社会私有制决定产和王位产生混乱,乃至战乱。所以妻妾之分也就有了嫡子和庶子之分,嫡长子继承制,如果多妻就会造成王位混乱和争斗财产,就以避免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执,进而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嫡长子继承制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统治秩序。 2.车裂商秧案(1)结合教材,简述商秧改革的主要内容(2)请叙述刑、法、律的概念 答:商鞅在秦国进行两次变法第一次变法(公元前359)。答:从词源看,汉字“法”确有“平”、“正”、“直”和“公正裁判”的含义。 重点是打击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势力。具体内容是:一是整顿户籍,与“法”字有密切联系的另一个字是“律”。据(说文解字)的解释,设立连坐法,防止隐匿坏人;二是奖励告奸;三是.奖励农业生产;“律,均布也”。可见,“法”总是指一种判断平、正、直的标准四是.奖励军功。第二次变法(公元前350)。重点是废除奴隶制而“律”则主要强调的是人人必须遵守的东西。把“法”与“律”连用,的土地制度。具体内容是:一是.进一步强调分户居住;二是.取消就是说“律”是一种包含有国家确认的判断公、正、直的标准的“律”。 分封制,普遍建立郡县制;三是.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法律”一词在清末民初才被广泛使用,据说是受日本的影响。 四是.统一度量衡制度。商鞅变法意义,在于通过变法改革,促进了 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使得秦国国势日强,在战国“七雄”中跃居六国 之首,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 三、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亲亲得相首匿:允许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对于一定的犯2.官当:中国封建社会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或爵位折抵徒刑和流罪可以首谋隐匿刑的刑罚。 2.官当:中国封建社会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或爵位折抵 徒刑和流刑的刑罚。 3.唐律疏议:《唐律疏义》就是《永徽律疏》,它是我们研4.宋刑统: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 究唐律的范本,而且是我国封建法典的典范,成为中华法系的其条文只是《唐律疏议》的翻版,变化之处在于:增加“折杖法”; 代表。《永徽律》以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维护封建宗法制度,收集自唐末至宋初150年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事规规范加强皇帝的权力,统治和镇压农民为主要内容,是中国现存最209条附于律文之后;篇目仍是12篇、502条但在每篇下设有门,完备的一部封建法典,全文保存在《唐律疏议》中。合计213门 5.秋审:秋审是清朝的一种审判制度,从明朝发展而来。 秋审的对象是复审各省上报的被处以死刑的囚犯。 1

立法的基本原则

立法的基本原则 [日期:2008-05-22]来源:嘉兴电大作者:lzj[字体:大中小] 立法就是将社会中的利益、要求、愿望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之成为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立法的活动的进行,在宏观上首先要确立、遵循正确的指导思想,贯彻一定的立法基本原则。没有一定的立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作为前提和基础,立法是无法实现法治化、理性化的。 一、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 所谓立法的指导思想,就是立法的理论基础和理论根据,是指立法中所要遵循的普遍性的根本性的系统性的主导思想,是体现主权者的根本利益和整体意志,并形成高度系统化的理论形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所涉及和解决的是立法的性质和方向问题,表明立法和立法者需要遵循什么样的宗旨来制定法律,以及要制定的法律是什么样的。显然,立法的指导思想不同,法的内容、目的、目标和功能就截然不同。 立法的指导思想不是可有可无的,也不是人们主观任意选择和决定的,而是由一定时期国家的根本任务来确定的,并授本国政治、经济、文化、科学发展状况和社会价值观念、价值观念体系等因素的影响。马克思说:“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权利的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律的创制同样如此。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国家的根本任务有所不同,政治发展目标、经济发展状况和程度、文化发展状况和程度、科学发展状况和程度、社会价值观念体系会有很大的差异,立法指导思想当然也有巨大的差别,甚至出现根本对立。在以人为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前资本主义时代,社会关系建立在血缘纽带基础上,人身依附、等级特权、专制独裁等形成了社会的基本结构,自然经济体制是社会经济的形式,支配立法的指导思想是神学宗教信条、道德和宗法思想;在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时代,社会的经济基础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人与人之间的一切社会关系都借助于最普遍的商品货币交换的物化形式出现,人的所有、所作所为都商品化、市场化,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市场化的权利化的理性化的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由此可知,一个国家的立法指导思想总是相对稳定的确定的明确的。 当代中国的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法》中有明确规定。《立法法》第三条规定:立法 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这是对当代中国的根本任务、中心工作、政治发展目标的理论总结和法律概括,

中国国防历史国防

中国国防历史 专业:11自动化3 姓名:翟天明学号:11010081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重要的无非两件大事,一个是发展问题,一个是安全问题。国防,是人类社会发展与安全需要的产物,它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荣辱兴衰的根本大计。了解我国国防历史,并从中获得启迪是有必要的。 我国古代的国防是指从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到1840年鸦片战争,共经历了近四千年的漫长历史。其间,中华民族经历了无数次战争的锤炼,形成了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培育出了自强不息,前仆后继,不畏强暴,卫国御敌的尚武精神,最终成为一个多民族的大疆域国家。 1,古代的国防政策和国防理论 大约公元前21世纪,中国古代社会开始由原始氏族公社制社会进入奴隶制社会,出现了国家.从此,作为抵御外来侵犯和征伐别国的武备——国防的雏形便函产生了.随后的几千年征战中,为保家卫国,逐渐形成了我国古代的国防政策和国防理论.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各诸候国之间连年征战,使国防观念迅速得到强化,虽然当时的诸子百家在政治和哲学主张方面各放异彩,但在国防方面却甚至一致.形成了诸如"义战却不非战","非攻兼爱却不非诛""足食足兵","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富国强兵""文武相济","尚战,善战,慎战","不战而屈人之兵"等思想,表明春秋战国时期对武备和国防的重视,而且国防思想已经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全面奠定古代军事思想的基础,标志我国古代军事思想在这个时期已经基本成熟.主要表现体现在:军事学术极为活跃.现存最早,影响最深的奠基之作《孙子兵法》,就是这个时期的杰出代表作.其他影响较大的还有《吴子》,《孙膑兵法》,《司马法》,《尉缭子》,《六韬》等十多部.在几千年的军事历史中一直被视为兵学经典的7部著作中,就有5部产生在这个时期.诸子百家的大量的军事论述,共同形成了我国军事学术史上的第一个高峰,为我国国防理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也形成较为完整的战争观,并提出了普遍的战争指导原则.如孙子的"知彼知已,百战不殆","示战先算","伐谋伐交,不战而胜","以智使力"等指导原则.这些指导原则概括精辟,到现在仍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总结出一整套治军方法,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军队编制结构;重视改善武器装备,研制出种类繁多的兵器装备,明确提出把军队的教育训练当作治军的首要任务,以此来提高部队的素质. 历史进入秦,汉,隋,唐,五代时期,中国国防建设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秦国经过10年的统一战争,先后兼并六国,结束了历史上的长期分裂局面,第一次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随后的唐,汉两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盛世,军事上也,处于开疆拓土的鼎盛时期.至公元10世纪中叶的近1300年间,中国古代国防政策和国防理论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开始全面整理兵书,初步形成古代军事学术体系.通过三次大规模的整理,形成了研究军事战略的"兵权谋",研究战役,战术的"兵形势",研究军事天文,气象的"兵阴阳",研究兵器,装备的制造和运用技巧的"兵技巧",共四大类,构成一个较为完

2018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中国法最早的一个主要形式是战争中的(军法)。 2、西周中期,穆王命吕侯制作了(《吕刑》)。 3、春秋时期,楚国的最高司法官称为廷理。 4、战国时期,商鞅“改法为律”。 5、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大量的记载秦法律令的竹简是在1975年发现的。 6、汉代规定:“天子诏所增损,不在律上者为令”。 7、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形成了三省制,作为中央中枢机构。 8、唐朝给授农民土地的法律称为均田法。 9、金太祖建国之初,在法制上主要采用女真习惯法,而无成文法。 10、元朝设置行中书省,作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11、明朝简化税制“一条鞭法”是中国赋役制度史上的重大变革。 12、清朝将“六科”并入都察院,合称“科道”,使监察机构一体化。 13、《资政新篇》是洪仁玕提出的带有一定资本主义色彩的太平天国后期纲领性文件。 14、1906年,清政府制度了《大理院审判编制法》,就大理院和京师审判组织加以规定。 15、《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 16、北洋政府奉行特别法应先于普通法原则。 17、南京国民政府立法在形式上实行三级立法体制。 18、1934年1月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进行了必要的修改,最主要的是增加了“同中农巩固地联合”的内容。 19、抗日民主政权保障人权条例规定,除_公安司法机关以外,任何机关团体不得进行逮捕、审问、死刑。 20、解放战争后期,人民审判机构的体制不断完善,审判机构一律改称人民法院。 二、单项选择题 1、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是(B )A、圜土 B、夏台 C、畿内 D、社 2、西周时期,法官在审讯中要察言观色,注意当事人的表情,这种审讯方法被称为(B ) A、五刑 B、五听 C、五行 D、九刑 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并为以后历代法典滥觞的封建法典是(B ) A、竹刑 B、《法经》 C、《宪令》 D、《大府之宪》 4、秦统一天下后,继续推行法家思想,对秦始皇政权和法制活动影响极大并成为其指导思想的是( C ) A、商鞅的思想 B、李斯的思想 C、韩非的思想 D、李悝的思想 5、为了限制士族对清议的操纵,南朝法律中设有( B ) A、重罪十条 B、清议禁锢之科 C、八议 D、准五服以制罪 6、唐律中的“谋危社稷”是指( B ) A、谋大逆 B、谋反 C、恶逆 D、谋叛 7、凌迟刑作为法定刑始于( A )A、宋 B、清 C、唐 D、明 8、元朝由地方官吏自行编制的一部法律汇编是(C ) A、《大元通制》 B、《泰和律》 C、《元典章》 D、《至正条格》 9、明朝统治者为加重对官吏贪赃受贿罪的处刑,在明律中特设“受赃”一卷于( B )

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1、(单选题)宪法以()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 A.序言 ? B.法律 ? C.决议 D. ? 2、(单选题)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原则由()所首创。 ? ? A.十月革命 ? B.洋务运动 ? C.巴黎公社 ? D.共产国际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3、(单选题)下列不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的选项是()。 ?

? A.权力监督与制约原则 ? B.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原则 ? C.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 D.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 4、(单选题)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 ? A.党内选举 ? B.人大常委会 ? C.民主选举 ? D.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 5、(单选题)2004年修宪,关于修宪原则表述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在表述上以()代替“指导思想”。 ? ? A.“总方向” ? B.“总原则” ? C.“总方针” ? D.“总路线”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

6、(单选题)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 ? ? A.制衡原则 ? B.民主原则 ? C.分权原则 ? D.监督原则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 7、(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民主集中制在决策中能够兼顾民主与自由 ? B.民主集中制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根本组织原则 ? C.民主集中制保证了国家机关构成的合理性及运行的高效性 ? D.民主集中制是国家执行机关的重要组织原则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 8、(单选题)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立法权属于()。 ? ? A.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B.党 ? C.国务院 ? D.人民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中国法制史简答题

中国法制史简答题 第二章商朝的法律制度 1、汤刑 汤刑是商朝刑罚的总称,因"乱政"而作。它并非汤所作,而是商朝统治着为了纪念他们的祖先,而以汤命名。其内容已无可考。 2、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商统治者立法的指导思想,仍沿袭了夏朝的神权思想。这种神权思想,把统治阶级的一切活动,包括他们运用法律的活动,都说成上帝和鬼神的力量。这是同当时的历史条件有着密切关系的。夏商时期,刚刚从生产力极端低下的原始氏族社会进入阶级社会,奴隶主贵族便利用人们对自然界的愚昧无知而形成的对原始图腾和祖先神崇拜的习俗,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受天命",是代表上天对人间进行统治,把他们对奴隶和平民的镇压,以及对其他不服从统治的惩罚,说成是"恭行天罚"。从而给他们的统治和对人民的镇压,披上一层宗教迷信的保护色。 3、商朝继承制度的前后变化。 继承制度也是私有制的产物,王位继承与财产关系的继承是一致的。商初,王位继承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行,但以弟及为主,也就是说,在商初,主要是兄死后,其王位由弟继承,而子继辅之,无弟然后传子。商末则完全实行父死子继,以后又逐渐实行了嫡长继承制。 4、商朝的肉刑。 商朝的肉刑有: (1)墨刑,也叫黥刑,即在犯罪者的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染以墨色的刑罚。 (2)劓刑,割鼻的刑罚。 (3)剕刑,也叫刖刑,断足的刑罚。 (4)宫刑,割掉男子的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刑罚。 第三章西周的法律制度 1、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1)义刑义杀 即是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形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 (2)明德慎罚 这一思想要求,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2、简述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 (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岁以下,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原则已初步确立。这表明西周统治者重视犯罪主体的意识能力,并据此考虑用刑问题。 (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即故意或一贯犯罪从重处罚,过失或偶然犯罪从轻处罚的原则。西周统治者已经开始区分犯罪者主观形态的差别,灵活地运用刑罚手段。 (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断狱时,首先要考虑犯罪者的罪行严重程序,谨慎测度罪犯的动机,以此区别量刑的轻重。西周统治者将犯罪主观动机与对社会危害性结合起来考虑。 (4)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从轻处罚

2017年学法之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说法,错误的是()。 A.民主集中制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根本组织原则 B.民主集中制在决策中能够兼顾民主与自由 C.民主集中制是国家执行机关的重要组织原则 D.民主集中制保证了国家机关构成的合理性及运行的高效性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C 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2、(单选题)2004年修宪,关于修宪原则表述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在表述上以()代替“指导思想”。 A.“总路线” B.“总原则” C.“总方针” D.“总方向”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 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3、(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原则。 A.民主集中制 B.为人民服务 C.社会主义法制 D.精简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A 解析:展开解析↓ 4、(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在我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的是()。 A.宗教信仰自由 B.纳税自由 C.人身自由 D.男女平等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 解析:展开解析↓ 5、(单选题)以下哪一项不属于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领导?() A.思想领导 B.作风领导 C.组织领导 D.政治领导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 解析:展开解析↓ 6、(单选题)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 A.民主原则 B.监督原则 C.制衡原则 D.分权原则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

解析:展开解析↓ 7、(单选题)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原则由()所首创。 A.巴黎公社 B.共产国际 C.十月革命 D.洋务运动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A 解析:展开解析↓ 8、(单选题)宪法以()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A.决议 B.文件 C.序言 D.法律 正确答案:D解析:展开解析↓ 9、(单选题)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A.党 B.人民 C.国家 D.无产阶级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 解析:展开解析↓ 10、(单选题)下列不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的选项是()。 A.权力监督与制约原则 B.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原则 C.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D.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 11、(单选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剥削社会制度下,国家权力最终属于()。 A.人民 B.执政党 C.有产者 D.无产者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A 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12、(单选题)不属于1982年宪法修改草案的总的指导思想的是()。 A.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B.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C.坚持以人为本 D.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 解析:展开解析↓ 13、(单选题)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立法权属于()。

中国国防历史与国防建设

中国国防发展史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重要的无非两件大事,一个是发展问题,一个是安全问题。国防,是人类社会发展与安全需要的产物,它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荣辱兴衰的根本大计。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关注国防、了解国防、建设国防,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国防的含义 国防是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而进行的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利益是国防的根本职能;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防止外来侵略、颠覆,是国防的主要任务。 国防是阶级斗争的产物,伴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形成而产生,只要世界上有国家存在,国防就会存在。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中,在不同阶级专政的国家中,国防具有不同的特征。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国防的职能是将各阶级维持在一定的“秩序”范围之内;资本主义社会,国防的职能是用军队保护和扩大商品产生与贸易,对外进行疯狂掠夺;人类历史上诞生社会主义国家之后,国防有了新的阶级内涵,其职能是确保各民族的平等生存、发展,抵抗外来侵略,维护世界和平。 衡量一个国家国防力量的强弱,军事力量不是唯一标准,还涉及到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外交等方方面面。尤其是人类历史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大经济的基础上的,社会诸方面已经成为一个紧密相关的有机整体,国防只有成为这个有机整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才可能具有无穷的威力。因此,我们要树立一个大国防观,将国防建设放入整个国家乃至人类发展的大环境中进行思考、规划。 二、、国防历史 我国国防的历史源远流长。公元前21世纪,伴随着奴隶制国家夏的出现,作为抵御外来入侵和讨伐他国的工具──国防便产生了。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神州大地先后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国防也经历了无数个强盛与衰落的交替,从而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国防遗产和深刻的历史教训。 (一)古代国防 我国古代的国防是指从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到1840年鸦

法硕考研法制史知识点:历代法制指导思想

法硕考研法制史知识点:历代法制指导 思想 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 在夏、商两代(约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11世纪),神权法思想一直是点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它是原始自然宗教与阶级社会性有政治目的的天神崇拜相结合的产物。 (一)王权神授来源: 听命于天,听命于神成为夏、商法制的主要指导思想。 (二)天讨与天罚 夏、商统治者声称自己是奉“上天”之意来治理天下,而颁而法律、实施刑罚也是奉行“天意”。这样不仅为其残酷的立法和司法披上宗教神学的外衣,而且大大增强了法律制度的威慑力量。 这种将祖先神与上帝神合二为一,将王命与天命、王罚与天罚相结合的神权法思想直接影响后世中国社会家天下的政治理论和社会格局。 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 西周一方面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法思想,仍然以“天讨”,“天罚”等神权政治观来证明自己推翻商朝暴政、统治天下的合法性,但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思考并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既然王权神授,夏商统治者都拥有“天命”,他们又为何会灭亡?统治者拥有“天命”之后如何才能长治久安?基于以上现实的政治需要,西周统治者修正了传统的神权政治学说,并确定了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从而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刑罚世轻世重”等等一系列新的法律指导思想。 (一)“以德配天” 周初统治者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统治者“失德”他们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会应运而生,并取而代之。 所谓“以德配天”,其“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宗、保民。西周这种以德为核心的天命观高度重视“民”的重要性,即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认为民心向背决定着王朝的盛衰、兴亡,而统治者能否行“德政”又关系到民心的向背。 (二)“明德慎罚”来源: “以德配天”思想具体落实到法制领域便是“明德慎罚”。“明德慎罚”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手段使天下民臣服,在制定法律、实施刑罚时应当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地用严刑重罚来迫使臣民服从,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 “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至于“用刑宽缓”则集中体现在西周的各项刑罚适用原则之中。 (三)“刑罚世轻世重” 西周初期,统治者们在政治上、法律上更加成熟,在总结前代立法用刑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刑罚世轻世重”理论,并以此来指导周王朝的法律实践。

宪法的指导思想

宪法的指导思想 编辑丨子愚 宪法的指导思想,又称宪法的总原则,是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和特定时代精神的反映。不同意识形态的国家以及其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的指导思想不同。 新中国成立初期制定“五四宪法”时,尚没有明确宪法的指导思想。1975年、1978年修改宪法时,明确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作为宪法修改的指导思想。1979年修宪时,尽管当时已经意识到1978年所确立的修宪指导思想已经过时,但由于酝酿对宪法进行大修,来不及全面地总结建国30年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经验教训,也来不及彻底清理和消除十年动乱中某些“左”的思想对宪法条文的影响,以致对宪法中一些反映已经过时的政治理论观点和不符合现实客观情况的条文规定还没有来得及进行全面修正。 1982年修改宪法时,首次明确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彭真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说:“这次修改宪法是按照什么指导思想进行的呢?宪法修改草案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四项基本原则,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1982年宪法修改总的思想原则。同时,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被写进1982年宪法序言之中,从而使这四项基本原则又成为了宪法本身的指导思想。 1999年修宪,将邓小平理论写进宪法,成为宪法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 2004年修宪,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宪法。王兆国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说:“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这次修宪,关于修宪原则表述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在表述上以“总原则”代替“指导思想”。至此,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又可表述为“总原则”。进而,宪法“总原则”与“具体原则”构成的原则体系亦已形成。 我国宪法之所以要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宪法的指导思想或总原则,正是由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同时,还由于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因此,宪法确定:“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国防历史给我们的启示

中国国防历史给我们的启示 当圆明园的华丽与高贵被英国传教士的书信传回英国时;当康乾盛世浮华背后的致命弱点渐露时;当英国使者的通商请求被清帝婉言谢绝时,没有人能想到,中国即将经历100多年的劫难。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1931年9月18日的九一八事变。中国的万里土地上,受到了外国列强侵华炮火的洗礼,也是我感到只有国富兵强才能拥有自己的主权与和平安定的发展当鸦片大量的流入我国,由道光即位之初的四千余箱,到道光十八年,即鸦片战争爆发之前,已猛增到四万零二百箱。鸦片的泛滥,影响了民众的身心健康,使吏治败坏导致中国白银外流,政府财政收入短绌。清政府破于压力加之林则徐一针见血地指出:鸦片不禁,几十年后会弄的国贫民弱“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这种局面显然是道光帝无论如何也不想看到的,“兵”“银”是封建统治的两大死穴。道光十八年十一月(1838)任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赴广东查禁鸦片。但是,当时清政府给与战争的财政运算本来就少之又少,再加上各个级别的大小官吏层层的压榨剥削,致使军费紧张,士兵所用枪支大多是鸟枪,舰炮的炮弹大多不能爆炸,武器装备甚至不如明朝,清政府是以弓箭和腰刀在马背上夺取的天下,所以在清政府执政的200多年中,武器根本没有任何改进。在当时清政府的官兵浴血奋战,可是由于敌我双方的武器比例悬殊太大,致使鸦片战争在敌方压倒性优势的情况下,清政府被迫签下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这是清政府第一份不平等条约,严重损害中国的主权。他规定中国割让香港,赔偿二千一百万银元,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个口岸城市对外通商,此外英国还享有协议关税,而通过《南京条约》补充文件《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的签订得到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优惠国待遇和开设租界等特权。如果清政府的官吏都尽心尽力的维护国防的建设,不把军费中饱私囊,就不会指使清军的装备不进反退。在鸦片战争中清军的人数远远超过英法联军,但是就武器装备和性能来讲,几乎就是冷热兵器之间的对话,这无疑是导致这场人数悬殊的战争以少胜多的结果的必然因素。所以,我觉得。只有国富兵强才能不受外国列强的欺辱。而在2战的反法西斯的战场上,中国人民始终坚定不移的坚持抗日求国的基本思想。经过8年的艰苦抗战终于把日本帝国主义赶出了中国,但是这场战争给中国人民留下的苦难是不可磨灭与消除的。1937年7月7日夜11时,日军驻丰台部队,在宛平城外芦沟桥附近,借口夜间演习中,失踪士兵一名,无理要求派部队进宛平城搜查,为当时驻芦沟桥的中国第29军第37师第219团吉星文部所拒绝。双方正在交涉中,日本侵略军竟向宛平城射击,继而开炮轰击宛平城和芦沟桥。日本军国主义向中国发动全面战争从此开始。8年抗战中的中国的海空军都很弱小,不具备与日军抗衡的实力。但他们同样为抗战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海军将士们拆下舰炮,自沉舰艇,作为炮兵,步兵参战。中国空军与日军激战8年,创造了无数辉煌:抗日天神高志航指挥我们的战斗机在8.13空战中击落日机6架,自己无一伤亡,使中国空军一战成名;飞行员阎海文在飞机中弹跳伞后落入日军包围,敌人要他投降,他拔出佩枪杀了几个鬼子后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自己。牺牲前高呼:“中国无投降之空军!”;飞行员沈崇诲在飞机被敌人舰炮击中后毅然驾机撞向敌舰,与敌同归于尽,让鬼子领教了中国的神风特攻......中国空军的200多架飞机在开战不久就打光了,后来国家集中有限的财力坚持打掉多少就买多少。后在美国援华航空队的帮助下,坚持到了1945年,我们扬眉吐气的时候到了,芷江会战,中美联合空军完全掌握了制空权,鬼子也尝到了被飞机狂轰滥炸的滋味,此次战役是抗战史上歼敌最多的一次战役。 军理论文

中国法制史第章自测题

《中国法制史》第8-14章自测题 (一)填空题 1、《开皇律》确定了封建制五刑,即、、、、、。 2、将北齐律的“重罪十条”发展为“十恶”大罪的法典是。 3、唐初立法指导思想是,,。 4、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是。 5、在中国历史上,以刑律为主,将其他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的法规,叫作“”或“”。 6、宋朝把日积月累的单行敕令,加以分类整理,删去重复矛盾之处,然后再颁布,使之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就是所谓的“”。 7、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8、作为反映朱元璋重典治天下政策的法律是。 9、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是。 10、清廷改革中央官制,御前会议确定按照“____________”的原则进行。 11、中国法制史上首部具有近代宪法意义的法律文件是____________。 12、外国侵略者强迫中国缔结的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一种非法特权是____________。 13、太平天国的纲领性文件有两部、。 14、太平天国根据“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原则规定了经济上的制度。 15、太平天国制定了体现男女平等的婚姻法律,宣布:“凡天下婚姻”。 16、《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的政体是____________;《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政体是____________。 17、《中华民国约法》又称____________。 18、南京国民政府《特种刑事案件诉讼条例》规定,经司法警察官署移送的“危害民国”案件,法院可径行判决,且不得____________。 19、我国历史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20、抗日民主政权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是;;反对威吓报复,原则。 21、陕甘宁边区创设的司法民主的审判方式称作。 (二)单项选择题 1、最早规定封建制五刑的法典是。 A .、《大业律》 B .、《开皇律》 C .、《九章律》 D .、《贞观律》 2、唐宣宗时期,将刑律分类为门,附以有关的令、格、式,编成。 A .、《大唐六典》 B .、《大中刑律统类》 C .、《武德律》 D .、《贞观律》 3、唐律关于户籍、赋役、土地、婚姻方面的内容规定在律。 A .、《卫禁》 B .、《职制》 C .、《户婚》 D .、《斗讼》 4、法典体例在宋朝发生了变化,采用()作为法律形式。 A .法律答问 B .春秋经义 C .刑统 D .会典 5、宋朝将判案的成例叫做()。 A .成 B .廷行事 C .断例 D .比 6、宋朝尚书省和中央其他官署对某事所作的指示或决定,对以后同类事件具有约束力,与敕、令并行,这种法律形式叫做()。 A .断例 B .指挥 C .申明 D .看祥 7、《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 A .、篇目改为七篇 B .、名例律列于律首 C .、律后附敕 D .、律疏结合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框架

1.《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框架 归纳起来,《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减量化优先的原则。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一般侧重于废物再生利用,而我国正处于工业化高速发展阶段,能耗物耗过高,资源浪费较为严重,因此前端减量化的潜力很大,要特别重视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节约使用。二是突出重点,着力解决能耗高、污染重、影响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对主要工业行业和重点企业,要明确提出节能减排的约束性要求。三是法律规范要有力度,对高消耗、高排放的行为要有硬约束。同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激励政策,为企业或个人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提供指导规范,支持和推动企业等有关主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四是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各个环节,注重发挥政府、企业和公众以及行业协会等主体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积极性,形成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作为循环经济的主要内容,已经由全国人大批准的一系列法律性文件所确认,最能体现循环经济的本质特征。为此,《循环经济促进法》按照实施“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顺序设计该法的法律框架,并以此为主线解决发展循环经济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2.《循环经济促进法》的主要制度内容 一部法律,离不开若干重要的法律制度作支撑。《循环经济促进法》的主要制度内容包括: 一是建立循环经济规划制度。循环经济规划是国家对循环经济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进行的安排和部署,是政府进行评价考核和实施鼓励、限制或禁止措施的重要依据。为此,《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了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程序和内容,为政府及部门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了依据。 二是建立抑制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的总量调控制度。我国一些地方的经济发展是建立在过度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上的,对这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必须有实在而有效的总量控制措施。《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依据上级政府制定的本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建设用地、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规划和调整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产业结构。依据《循环经济促进法》,发展经济决不能突破本地的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应把本地的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作为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模的重要依据。 三是建立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在传统的法律领域,产品的生产者只对产品本身的质量承担责任,而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生产者还应依法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利用、处置等责任。也就是说,生产者的责任已经从单纯的生产阶段、产品使用阶段逐步延伸到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利用和处置阶段。为此,《循环经济促进法》根据产业的特点,对生产者在产品废弃后应当承担的回收、利用、处置等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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