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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砂浆大全)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目录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一般规定

4.原材料技术要求

4.1水泥

4.2砂子

4.3保水增稠剂

4.4粉煤灰及其他矿物掺合料

4.5水

4.6外加剂

5.质量标准

6.配合比设计

7.生产质量控制

7.1计量

7.2搅拌

7.3运输

8.施工质量控制

8.1储存

8.2施工

9.质量检验和评定

9.1一般规定

9.2检验项目

9.3取样

9.4合格评定

10.订货与交货

附录A 预拌砂浆配合比计算

附录B 保水增稠材料试验

附录C 砂浆抗渗性试验方法

附录D 砂浆密度试验方法

1 总则

1.0.1 为适应北京市发展建筑砂浆成品化的需要,规范预拌砂浆应用技术,保证生产与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由专业生产厂(站)生产的,并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砌筑、抹灰和地面(屋面)工程的预拌普通砂浆拌合物。

1.0.3 预拌砂浆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其他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预拌砂浆ready-mixed mortar

预拌砂浆系指由水泥、砂、水、粉煤灰及其他矿物掺合料和根据需要添加的保水增稠材料、外加剂组分按一定比例,在集中搅拌站(厂)计量、拌制后,用搅拌运输车运至使用地点,放入专用容器储存,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的砂浆拌合物。

2.1.2 保水增稠材料water-retentive and plastic material

保水增稠材料系指用于预拌砂浆中改善砂浆可操作性,使砂浆保持水分的非石灰,非引气型材料。2.1.3 预拌砌筑砂浆ready-mixed masonry mortar

预拌砌筑砂浆系指用于砌筑工程的预拌砂浆。.

2.1.4 预拌抹灰砂浆ready-mixed plastering mortar

预拌抹灰砂浆系指用于抹灰工程的预拌砂浆。

2.1.5 预拌地面砂浆ready-mixed screeding mortar

预拌地面砂浆系指用于建筑地面及屋面工程的预拌砂浆。

2.1.6 专用容器special container

专用容器系指施工现场用于储存预拌砂浆的容器,应具有保湿、保温、使用方便等功能。

2.2 符号和标记

2.2.1 符号

1水泥品种

P.Ⅰ、P.Ⅱ——硅酸盐水泥

P.O ——普通硅酸盐水泥

P.S ——矿渣硅酸盐水泥

2预拌砂浆种类

RM——预拌砌筑砂浆

RP ——预拌抹灰砂浆

RS ——预拌地面砂浆

2.2.2 标记

预拌砂浆标记符号可按其类别、强度等级、水泥品种符号、稠度和凝结时间的组合表示。

标记示例:

R M10-P S9012

3 一般规定

3.0.1 预拌砌筑砂浆按其强度等级、稠度和凝结时间可根据需要分别在如下范围内选择:

强度等级可划分为:M5.0、M7.5、M10、M15、M20、M25和M30

稠度可划分为:50 70 90 100 120(mm)

凝结时间可划分为:4 8 12 (h)

3.0.2 预拌抹灰砂浆按其强度等级、稠度和凝结时间可根据需要分别在如下范围内选择:

强度等级可划分为:M5.0、M7.5、M10、M15、M20

稠度可划分为:70 90 100(mm)

凝结时间可划分为:4 8 12 (h)

3.0.3 预拌地面砂浆按其强度等级、稠度和凝结时间可根据需要分别在如下范围内选择:

强度等级可划分为:M15、M20、M25

稠度可划分为:30 50(mm)

凝结时间可划分为:8 12 24(h)

3.0.4 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的关系见表3.4。其他砂浆可以根据其强度要求和操作性要求,选用各类预拌砂浆。

表3.4 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分类对应表

注:块材抹灰、顶棚抹灰等特殊砂浆材料,可向拌站提出购买要求或购买干粉砂浆。

4 原材料技术要求

4.1 水泥

4.1.1 水泥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4.1.2 水泥进货时必须具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检验其强度和安定性,合格后方可使用。

4.1.3 检验批量以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500t为一检验批,不足500t者应按一批计。

4.2 砂

4.2.1 砂宜选用中砂,并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且砂的最大粒径应通过5mm筛孔。

4.2.2 砂进厂时应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在其装卸及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使砂颗粒级配均匀,保持洁净,严禁混入影响砂浆性能的有害物质。

4.2.3 检验批量按连续供应的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400m3或600t为一检验批,不足400m3或600t者应按一批计。

4.2.4 对料源固定、质量稳定并连续供应的砂,可按周进行抽检,每周抽检不得少于一次。

4.3 保水增稠材料

4.3.1 保水增稠材料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和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存储在专用的仓罐内,并做好标记。其质量应符合表4.3的规定。

表4.3 保水增稠材料品质要求

4.3.2 检验批量以连续供应的同一厂家,同一型号50t为一批,连续30天不足50t时也按一批计。

4.4 粉煤灰及其他矿物掺合料

4.4.1 粉煤灰质量应符合《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粉煤灰标准》中的规定。

4.4.2 粉煤灰或其他矿物掺合料进厂时,必须具有质量证明书,应按不同品种、等级分别存储在专用的仓罐内,防止受潮,并做好标记。

4.4.3 检验批量以连续供应相同品种等级的粉煤灰200t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计。

4.4.4 其他矿物掺合料应按其产品标准规定批量检验。

4.5 水

4.5.1 砂浆拌合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和用水》(JGJ63)的规定。

4.6 外加剂

4.6.1 用于预拌砂浆的外加剂应符合《》,应具有超过上述规定或者砂浆水分被吸附蒸发后,砂浆仍能正常凝结硬化的品质。外加剂品质指标见表4.6。

表4.6 专用缓凝外加剂品质要求

4.6.2 外加剂应保持匀质,不得含有有害砂浆耐久性的物质。

4.6.3 外加剂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4.6.4 外加剂以同一厂家、同品种同规格50t为一检验批,不足50t时按一批计。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做好标记,在运输和存储时不得混入杂质。

4.6.5 防水、抗冻、早强等外加剂的使用应通过试验确定。

5 质量标准

5.0.1 强度、分层度、凝结时间、稠度应符合表5.0.1-1规定或符合设计要求规定;在交货地点测得的砂浆稠度与合同规定的稠度之差,应不超过表5.0.1-2的允许偏差。稠度损失在规定的时间内应不大于交货时实测稠度的35%。

表5.0.1-1 预拌砂浆性能

表5.0.1-2 稠度允许偏差

5.0.2 对砂浆其他性能有要求时,应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规定。

6 配合比设计

6.0.1 预拌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应按《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的规定确定试配强度。各组分用量按附录A 预拌砂浆配合比计算方法确定。预拌抹灰砂浆和预拌地面砂浆参照执行。预拌砂浆配合比必须通过设计计算和试配调整,确定一个即满足设计强度和耐久性,又满足施工性能要求,同时又经济合理的配合比。

6.0.2 预拌砂浆在确定稠度时,应考虑砂浆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损失。

6.0.3 外墙抹灰砂浆水泥用量不宜少于250kg/m3,地面面层砂浆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00kg/m3。(为替代为水泥用量)

6.0.4 预拌砂浆各组分采用重量计量。

8 施工质量控制

8.1 储存

8.1.1 砂浆运至储存地点除直接使用外,必须储存在不吸水的专用容器内。夏季应采取遮阳措施,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砂浆装卸时应有防雨措施。

8.1.2 储存容器应能保证砂浆的均匀性,有利于储运、清洗和砂浆装卸。

8.1.3 砂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禁加水。

8.1.4 储存容器标识应明确,应确保先存先用,严禁使用超过凝结时间的砂浆,不同品种的砂浆不得混存混用。

8.1.5 砂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

8.1.6 用料完毕后储存容器应立即清洗,以备再次使用。

8.2 施工

8.2.1 各种用途砂浆的稠度选用,宜按表8.2.1的规定选取。

表8.2.1 预拌砂浆的稠度(mm)

8.2.2 预拌砂浆使用前的拌和重塑

1 预拌砂浆在储存容器中如出现少量泌水现象,使用前应人工拌匀,如泌水严重应按9.3的取样要求进行品质检验。

2 重塑是指砂浆在规定使用时间内造成稠度损失,使用时稠度达不到施工要求,在确保质量前提下,经现场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可采取有效措施使砂浆重新获得原定的稠度。砂浆重塑只能进行一次。

8.2.3 预拌砌筑砂浆

1 用于基础墙防潮层的预拌砌筑砂浆,应满足设计的抗渗要求。

2 预拌砌筑砂浆可用原浆对墙面勾缝,但必须随砌随勾。

3 其他按现行《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的有关规定执行。

8.2.4 预拌抹灰砂浆

1 预拌抹灰砂浆应按表3.4选用,或由设计确定其强度等级。

2 预拌抹灰砂浆的稠度可按表8.2.1选用。

3 掺有特殊外加剂的预拌抹灰砂浆,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预拌抹灰砂浆抹灰层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如设计无规定时,应按现行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第2.3.3条的规定执行。

5 预拌抹灰砂浆的每遍涂抹厚度宜为7~9mm,应待前一遍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6 预拌抹灰砂浆不得涂抹在比其强度低的基层上。

7 其他要求按现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的有关规定进行。

8.2.5 预拌地面砂浆

1 预拌地面砂浆可用于地面工程(包括屋面)的找平层和面层,应按3.4选用,或有设计确定其强度等级。

2 预拌地面砂浆用于面层的稠度不应大于35mm。

3 有特殊要求的预拌地面砂浆,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配制预拌地面面层砂浆的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32.5;粉煤灰及其他矿物掺合料掺量不宜大于水泥用量的15%。

5 其他按现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的有关规定进行。

8.2.6 冬期施工

1 砂浆储存容器应采取保温措施。

2 砂浆可掺入混凝土防冻剂,其掺量应经试配确定。

3 预拌砂浆使用温度不宜低于5℃,低于该温度时应采取保温措施,保证砂浆正常硬化。

5 砂浆在砌筑、抹灰或找平使用后,硬化前不得受冻。

9 质量检验的评定

9.1 一般规定

9.1.1 砂浆的质量检验是指,按使用要求对其强度、稠度、分层度、凝结时间等项质量指标进行测试;试验方法执行《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的规定。

9.1.2 供货方应对所有项目的质量指标进行测试,并对组成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

9.1.3 出厂检验

在预拌砂浆出(站)厂前,应按本规程的第5节要求,对其质量进行检验,有供货方承担出(站)厂前的取样、检测等试验工作。

9.1.4 交货检验

供需双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地点交货,并同时对预拌砂浆质量进行检验。

9.1.5 判定预拌砂浆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时,以强度、稠度、分层度、凝结时间的检验结果为评定依据,其他检测(抗渗、冻融等)项目按合同规定执行。

9.2 检验项目

9.2.1 砂浆出厂的必检项目为强度、稠度、分层度、凝结时间,需方的必检项目为强度和稠度。

9.2.2 有防水、冻融要求的砂浆,除应检验9.2.1条的项目外,还应根据规定检验相关指标。

9.3 取样

9.3.1 用于出(站)厂检验的砂浆,应在搅拌地点取样,用于交货检验的砂浆,应在交货地点取样。

9.3.2 交货检验的砂浆取样,应在砂浆运到交货地点后,并按本规程在30min内完成,稠度测试和强度试块的制作在40min内完成。

9.3.3 试样应随机从运输车出料口抽取,并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约在1/4~3/4之间采取。

9.3.4 取样量应不少于砂浆质量检测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

9.3.5 砂浆强度检验试样的取样方法及数量应符合以下的规定:

1 同一种类,同一强度等级每50m3 取试样一组,取样不少于一组。

2 预拌砂浆必须提供交货证明及合格证,砌筑砂浆应按《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中第3,4节规定执行,地面砂浆应按《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中第2.0.8节规定执行。

9.3.6 特殊要求项目的取样与检验,按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

9.4 合格评定

9.4.1 预拌砂浆强度、稠度、分层度试验结果符合本规程第5节表5.0.1-1的规定,应判为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应重新取样试验,其结果符合表5.0.1-1的规定,仍可判为合格;若不符表5.0.1-1规定的,则判为不合格。

10 订货与交货

10.0.1 订货:需方购买预拌砂浆时,应明确提出各项技术要求,砌筑砂浆应说明砌筑材料,并与供货方签定订货合同。

10.0.2 交货:供货方在交货时,须向需方提供每一车的运输单、配合比申请单、注明砂浆质量相关的检

验编号。附录A 预拌砂浆配合比计算

A.0.1 根据砂浆设计强度等级,按《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的规定确定砂浆配制强度Rs。

A.0.2 根据砂浆砂浆设计稠度以及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和砂的品质,按表A.0.2确定用水量(W)。

表A.0.2 用水量选取

A.0.3 保

水增稠材

料目前选

用砂浆稠

化粉(C F),启用量为30~65 kg/m3。

A.0.4 粉煤灰掺量(f)不应大于水泥和粉煤灰总量的50%。

A.0.5 按下式计算水泥用量(C)和粉煤灰用量(F):

Rs=A×Rc×(C+KF)/W+B (A.0.5-1)

f=F/(C+F)×100% (A.0.5-2)

式中:f —粉煤灰掺量(%)

Rs—砂浆配制强度(MPa)

Rc—水泥实测强度(MPa)

W—用水量(kg/m3)

C—水泥用量(kg/m3)

F—粉煤灰用量(kg/m3)

K、A、B—回归系数,K=0.362,A=0.420,B=-5.721

A.0.6 砂用量可按表A.0.6选定灰砂比,并按绝对体积法计算其用量(kg/m3)。

表A.0.6 灰砂比选取

A.0.7 外加剂掺量根据合同规定的砂浆凝结时间要求和外加剂产品说明,经试配确定。

A.0.8 按计算配合比试配砂浆,测定稠度和强度。

A.0.9 适当调整各组分材料用量,以调节稠度和强度。

A.0.10 校核配合比,共生产市公用。

附录B 保水增稠材料试验

B.0.1 砂浆基准配合比,水泥:砂=1:4.5,保水增稠材料用量按其使用规定加入,用水量以稠度控制10 0±10mm为宜。

B.0.2 水泥为425﹟普通水泥或425﹟矿渣水泥,砂为中砂。

B.0.3 强度、分层度和抗冻性试验方法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的有关规定进行。

附录C 砂浆抗渗性试验

C.0.1 试验仪器

1砂浆渗透试验仪(SS15型);

2截头圆锥金属试模(上口直径70mm,下口直径80mm,高30mm);

3捣棒(直径10mm,长350 mm,一端为弹头形);

4抹刀等。

C.0.2 试验步骤

1 将试模放置于厚玻璃上,将拌好的砂浆一次装满试模,用捣棒轻轻插捣以除去气泡。1~2h,刮去多余的砂浆,抹平表面,经5昼夜脱模。每组试件为6个。

2 脱模后的试件在标准养护室浸水养护到规定龄期,取出并待表面干燥后,用密封材料密封装入渗透仪中,进行透水试验。

3 水压从0.2MPa开始,保持2h,增至0.3MPa,以后每隔1h增加水压0.1 MPa,当6个试件中有3个试件端面呈现渗水现象,即可停止试验,并记下当时的水压。若加压至1.5 MPa,恒压1h,仍未透水,应停止试验,水压以1.5 MPa记。

C.0.3 试验结果

P=Pi×10-1 (C.0.3)

式中:P—抗渗等级

Pi—停止试验时纪录的水压(MPa)。

附录D 砂浆密度试验

D.0.1 试验设备

1圆筒:容量1L,内径108mm,净高109 mm,筒壁厚2 mm;

2天平:称量5kg,感量5g;

3砂浆稠度测试仪;

4 振动台:频率应为3000±200次/min,空载振幅应为0.5±0.1mm,负荷后的振幅应为0.35±0.05

mm;

5 钢制捣棒:直径10mm,长350 mm,一端为弹头形。

D.0.2 试验步骤

1称出圆筒干重;

2 将拌好的砂浆装入圆筒内,并稍有富余。砂浆稠度不大于60mm时,采用振动法,将砂浆在振动

台振动30s,或在跳桌上跳120下。砂浆稠度大于60mm时,采用插捣法,用捣棒插捣25下。

3 捣实后刮去多余的砂浆并抹平表面,称出砂浆和容重筒的总量,准确至5g。

D.0.3 结果计算

(D.0.3)

式中:γ0—砂浆密度(kg/m3)

G1—圆筒干重(kg)

G2—砂浆和圆筒的总重(kg)

V—圆筒的容积(L)

以两个试样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计算精确至10 k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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