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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

第三条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代售的牲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㈠与生物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㈡收获后的农产品,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第五条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㈠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资产;

㈡该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㈢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六条企业取得的生物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七条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运输费、保险费、相关税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第八条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㈠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按照其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㈡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其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及其他管护费等必要支出确定。

㈢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按照其在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㈣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按照其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第九条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㈠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其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及其他管护费等必要支出确定。

(二)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按照其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成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第十条自行营造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其达到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森林保护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及其他管护费等必要支出确定。

第十一条应计入生物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消耗性林木类生物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郁闭时停止资本化。

第十二条投资者投入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三条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名义金额确定。

第十四条企业合并取得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第三章后续计量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生物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本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第十六条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当计入林木类生物资产的成本。

生物资产在郁闭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第十七条企业对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和所包含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产量法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企业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该资产的预计产出能力或实物产量;

(二)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如产畜和役畜衰老、经济林老化等;(三)该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品种的出现而使现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产出能力和产出农产品的质量等方面相对下降、市场需求的变化使生产性生物资产产出的农产品相对过时等。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或预计净残值的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或者包含的经

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调整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或预计净残值或者改变折旧方法。

第二十一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确认为当期损失。上述可变现净值和可收回金额,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确定。

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第二十二条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物资产所在地有活跃的交易市场;

(二)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估计。

第四章收获与处置

第二十三条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应当在收获或出售时,按照其账面价值结转成本。结转成本的方法包括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蓄积量比例法、轮伐期年限法等。

第二十四条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成本,按照产出或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计算确定,并采

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蓄积量比例法、轮伐期年限法等方法,将其账面价值结转为农产品成本。

收获之后的农产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生物资产转变用途后的成本应当按照转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

第二十六条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或死亡、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章披露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生物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一)生物资产的类别以及各类生物资产的实物数量和账面价值。(二)各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累计跌价准备金额,以及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金额。

(三)天然起源生物资产的类别、取得方式和实物数量。

(四)作为负债担保物的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

(五)与生物资产相关的风险情况与管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生物资产增减变动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因购买而增加的部分;

(二)因自行培育而增加的部分;

(三)因出售、转让而减少的部分;

(四)因死亡、毁损或盘亏而减少的部分;

(五)计提的折旧及计提的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

(六)其他变动

会计准则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 第三条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代售的牲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㈠与生物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㈡收获后的农产品,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第五条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㈠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资产; ㈡该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㈢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六条企业取得的生物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七条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运输费、保险费、相关税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第八条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㈠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按照其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㈡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其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及其他管护费等必要支出确定。 ㈢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按照其在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㈣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按照其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第九条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㈠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其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及其他管护费等必要支出确定。 (二)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按照其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成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第十条自行营造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其达到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森林保护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及其他管护费等必要支出确定。 第十一条应计入生物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消耗性林木类生物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郁闭时停止资本化。 第十二条投资者投入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三条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名义金额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5 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 5 号——生物资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 第三条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收获后的农产品,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 (二)与生物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第五条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二)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六条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七条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第八条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二)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三)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四)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第九条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五十一)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五十一)生物资产 第一节生物资产概述 生物资产是指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有生命的(即活的)动物和植物。生物资产与企业 的存货、固定资产等一般资产不同,其具有特殊的自然增值属性,因此导致其在会计确 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等方面也凸现出一定的特殊性。尤其是对于农业企业而言,生 物资产通常是其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生物资产进行正确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 露,将有助于如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企业会计 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以下简称生物资产准则)规范了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 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一、生物资产的特征 (一)生物资产是有生命的动物或植物 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具有能够进行生物转化的能力。生物转化,指导致生物资产 质量或数量发生变化的生长、蜕化、生产和繁殖的过程。其中,生长是指动物或植物体

积、重量的增加或质量的提高,例如农作物从种植开始到收获前的过程;蜕化是指动物 或植物产出量的减少或质量的退化,例如奶牛产奶能力的不断下降;生产是指动物或植 物本身产出农产品,例如蛋鸡产蛋、奶牛产奶、果树产水果等;繁殖是指产生新的动物或 植物,例如奶牛产牛犊、母猪生小猪等。 这种生物转化能力是其他通常意义上的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所不 具有的,也正是生物资产的特性。因此,生物资产的形态、价值以及产生经济利益的方 式,都会随着自身的出生、成长、衰老、死亡等自然规律和生产经营活动不断变化,尽 管其在所处生命周期中的不同阶段而具有类似于不同资产类别(存货或固定资产) 的特点,但是其会计处理与存货、固定资产等常规资产有所不同,因此有必要对生物 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会计处理进行单独规范,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生物资 产信息。 将生物资产定义为“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 ”,意味着一旦原有动植物停止其生命活

会计准则生物资产

会计准则生物资产 会计准则中对于生物资产的处理,主要参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第41号《生物资产:农产品》。 根据该准则,生物资产被定义为活体动植物,包括养殖动物、农作物、林木等。生物资产按照其类型和目的进行分类,分为农产品、生物转换资产和生物生成资产。 对于农产品(例如成熟农作物、养殖动物等),其会计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在种植或饲养期间,应按照成本或公允价值(如果能够可靠地测定)进行初始计量。 2. 成熟的农产品可按照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将其初始计量金额作为收益计入当期利润表。 3. 若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地测定,则应采用成本模式,在采摘、捕捞或割取后,按照成本减值计提割取成本,并将其计入当期利润表。 4. 根据公允价值模型对农产品进行后续计量,并根据实际变现方式确定其出售金额。 对于生物转换资产(例如种植中的树木、果园、毛皮动物等),其会计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在转换期间,按照成本或者公允价值(如果能够可靠地测定)进行初始计量。 2. 对于树木等生物转换资产,其初始计量金额以及后续计量金额应通过资源耗用计入当期利润表。 3. 对于果园等生物转换资产,应根据成本或者公允价值模型进

行后续计量,并根据实际变现方式确定其出售金额。 对于生物生成资产(例如种植中的苗木、受控条件下的动植物等),其会计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在种植或者养殖期间,按照成本或者公允价值(如果能够可靠地测定)进行初始计量。 2. 根据成本模型对生物生成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根据实际变现方式确定其出售金额。 3. 在完成生物生成资产的成长或收获后,将其转化为农产品或者生物转换资产,并按照上述方式计量和处理。 总的来说,会计准则对于生物资产的处理主要涉及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收益的确认和出售时的处理等方面,采用成本模型或公允价值模型进行计量,并根据实际变现方式确定其出售金额。

小企业会计准则生产性生物资产讲义

小企业会计准则生产性生物资产讲义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针对小企业而制定的一套规范会计处理的指南,它 与大型企业会计准则相比更为简化和灵活。生产性生物资产作为一种特殊 的资产,其会计处理也相对复杂。本讲义将结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介绍。 一、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定义与分类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了投资收益而持有的动植物,包括农作物、果树、林木和牲畜等。根据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生产性生物资产可以分 为种植阶段和产出阶段。 种植阶段是指种植、养殖和培育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阶段,主要包括播种、育苗、修剪等工作。种植阶段的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时,应 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可以选择以 成本模型计量或者持有成本计量。 产出阶段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开始产出经济利益的阶段,主要包括收获、销售等工作。产出阶段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在初始计量时,应按照公允 价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选择公允价值模型计量。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 对于种植阶段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可以按照成本模型或者持有成本模 型进行计量。成本模型是指以历史成本减去累计摊销作为计量基础,反映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实际购置成本。持有成本模型是指以购置成本作为计量 基础,不扣除任何摊销。

对于产出阶段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按照公允价值模型进行计量。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上能够在交易当日以正当方式买卖的价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通过市场报价或者专业估价等方式确定。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 种植阶段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在初始计量后,应按照成本模型或者持有成本模型进行后续计量。成本模型是指按照历史成本减去累计摊销进行计量,持有成本模型是指按照购置成本进行计量。 产出阶段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在初始计量后,应按照公允价值模型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模型要求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并将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四、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确认与摊销 种植阶段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在购置或者生产时确认,确认时应将其费用分配到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 产出阶段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购置或者生产时应当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模型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产出阶段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按照使用寿命进行摊销,摊销费用应按照购置或者生产时的公允价值分配到各个会计期间。 五、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 对于种植阶段和产出阶段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是指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可回收金额,将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定是否存在减值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简称“第5号准则”)是我国财政部制定的一 项准则,主要规定了对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报告要求。生物资产是 指具有生命特性的资产,包括农作物、林木、水产等,适用于农业、林业、渔业等相关企业。 首先,第5号准则规定了生物资产的初始确认。准则要求企业对生物 资产在获取时进行初始确认,确认其成本或公允价值,这取决于可靠的数 据是否可以获得。初始成本包括直接与获取生物资产相关的成本,如种子、幼苗的购买成本,以及间接与获取生物资产相关的成本,如劳动力和土地 的成本。如果无法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生物资产将以成本进行确认。 其次,准则规定了对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生物资产应按成本进行计量,但在成熟期末的时候,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可能会超过其成本。如果 可以可靠计算公允价值,企业可以选择将生物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对于无法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生物资产,则继续按照成本计量,直到可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为止。 第三,准则规定了可供出售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可供出售生物资产 是指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而产生的可供出售的生物资产,如种鸡、母猪等。 准则要求将可供出售生物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在可靠计量 时重新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到实现时转入当期损益。当可供出售生物资产实现时,应将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最后,准则还规定了与生物资产相关的其他会计处理事项。例如,生 物资产的废弃物处理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生物资产出售收入的会计处 理等。

第5号准则的出台,对于农业、林业、渔业等相关企业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它有利于提高生物资产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使企业能够对生物资产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决策。 然而,第5号准则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存在难度,容易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这就要求企业具备较高的估值能力。其次,生物资产的生命周期往往较长,准则对于后续计量的时间点的选择可能会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此外,准则对于不同种类的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并未进行详细规定,这给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是对生物资产会计处理方法和报告要求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实施过程中,企业需要充分理解准则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操作,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同时,相关部门可以进一步完善准则的细节,提高其操作性和科学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引言: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规范企业会计处理生物资产的准则,旨在提高企业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准确性和透明度。为了进一步指导企业按照准则开展会计处理工作,财政部还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本文将对该应用指南进行详细解读,以便企业正确应用这一准则。 一、适用范围 该应用指南适用于从事农业、林业和渔业经营的企业,以及其他拥有生物资产的企业。生物资产指的是通过农业、林业和渔业经营活动获得的具有生物特性的可替代的产品或资产。 二、生物资产的分类和初始确认 1.生物资产根据用途可以分为生产性生物资产和非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用于生产农产品、林产品和水产品的生物资产,非生产性生物资产则是指其他用途的生物资产。 2.初始确认的方法可以根据现金支付、公平价值和公允价值替代成本等进行。 三、生物资产的计量和确认 1.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计量首先需要确定产量和产出物数量,根据实际产量和产出物数量确定产出物的公允价值。 2.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公平价值可通过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如果没有市场交易价格,可通过成本法或收益法确定。

3.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应当根据公允价值和可 recover amount 之间的差额确定。 4.非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计量首先按成本进行确认,然后按照成本法或 按持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四、生物转化成抵押或处置组合商品 1.生物资产转化成抵押或处置组合商品时,需要对生物资产的成本和 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并确认相应的收益或损失。 2.生物资产抵押或处置组合商品的成本包括生物资产的成本以及抵押 或处置组合商品的成本。 3.生物资产抵押或处置组合商品的公允价值应当通过市场交易价格或 估值确定。 五、生物资产租赁 1.生物资产租赁应当根据租赁合同规定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生物资产租赁期间的租赁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确认。 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估计的变更 1.企业要变更重要会计政策和估计时,应当遵循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 程序。 2.企业变更会计政策和估计时,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结语: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为企业提供了详细的会 计处理指导,帮助企业确保对生物资产的准确计量和确认。企业应当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05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05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05号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05号,生物资产》(以 下简称“准则”),是中国国家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一项会计准则,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主要规定了企业在生物资产的获取、生产、评估和报告方面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准则的适用范围 准则适用于所有生物资产,包括农作物、林木、牲畜、渔业、矿产资 源等。 二、生物资产的获取与确认 生物资产的获取包括购买、自行生产、租赁等方式,企业应当根据成 本进行确认。对于自然生长的生物资产,其获取成本应当包括种子、饲料、养护费用等与获取生物资产相关的支出。对于购买或租赁的生物资产,其 获取成本应当包括购买或租赁价格、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等。 三、生物资产的评估 生物资产的评估包括初始评估和后续评估两个阶段。初始评估是指在 生物资产首次获取后的评估,用于确定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后续评估是 指在初始评估后的每个会计期间对生物资产的评估,用于确定生物资产的 账面价值。 准则规定了三种不同的评估方法:成本法、公允价值法和年度公允价 值法。企业在选择评估方法时应考虑生物资产的特点、市场情况和资产性 质等因素,并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保持一致性和可比性。 四、生物资产的报告

企业应当将生物资产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上,并按照评估方法的不同, 将生物资产的价值调整反映到损益表上。对于使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的生物 资产,其价值调整反映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而对于使用公允价值法和年度 公允价值法进行评估的生物资产,其价值调整反映在损益表中。 五、相关会计处理 准则还规定了一些与生物资产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生物资产的 抵押、质押、售后回租等情况的会计处理,以及对于损耗、不良品、报废 的会计处理等。 准则还提出了对于生物资产的折旧、摊销、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规定,以及对于生物资产的重估和转移的会计处理规定。 六、准则的优势和挑战 准则的发布使企业在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上有了更明确的规范,提高 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准则的适用还有助于激励企业加大对生物 资源的投入和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然而,准则的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生物资产的评估和 报告相对复杂,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其次,生物资产的 价值可能受到市场波动、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评估和报告的准确性可 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05号为企业在生物资产的获取、生产、 评估和报告方面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然而,准则的实施仍然面临一定的挑战,需要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密 切合作,共同推动准则的落地和实施。

国际会计准则 下 母猪 会计分录 未成熟生物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下的母猪会计分录与未成熟生物资产 1.概述 国际会计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是全球范围内被广泛采用的会计准则,旨在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 可比性。在农业领域,IFRS对于母猪会计分录和未成熟生物资产的会 计处理提出了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2.母猪会计分录 母猪是畜牧业中的重要生产资产,其会计处理在IFRS中受到特殊关注。根据IFRS 41《农业》,母猪应当被视为活产生物资产,并按照确定性和概率性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2.1 确定性产生物资产 确定性产生物资产是指对其产出或产物的存在、数量和质量可以在合 理范围内进行准确估计的生物资产。在母猪的情况下,其产出包括后 代猪只以及猪肉等产品。 2.1.1 带状母猪的初始确认 根据IFRS 41,带状母猪的初始确认应当将其列为生物资产,并按照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初始计量。在成本模式下,母猪会计分录 应当按照其成本进行确认;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母猪会计分录应当按 照其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2.1.2 带状母猪的后续计量 对于带状母猪的后续计量,应当根据IFRS 41的规定进行。未来产出 的估计应当与实际产出进行比较,如有差异则应当进行相应调整。 2.1.3 带状母猪的摊销 在母猪产出的过程中,其成本应当在相应的产出过程中摊销。在IFRS 41中提到了对于母猪产出成本摊销的具体规定,需要根据产出情况进行合理的摊销。 2.2 概率性产生物资产 概率性产生物资产是指对产出或产物的存在、数量和质量无法在合理 范围内进行准确估计的生物资产。在母猪的情况下,由于后代猪只的 数量和成长情况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无法确定其产出的数量和质量,因此应当被视为概率性产生物资产。 2.2.1 带状母猪的初始确认 对于概率性产生物资产的带状母猪,其初始确认应当按照IFRS 41的 规定进行。在确定不了产出数量和质量的情况下,其成本和公允价值 的确认有一定的区别。 2.2.2 带状母猪的后续计量 概率性产生物资产的带状母猪在后续计量时,需要对其产出进行不确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详细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详细解释首先,生物资产的确认是指确认生物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并将其确认为会计报表中的资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相关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生物资产从种子或幼苗开始到达可收获或成为可出售产品的阶段涉及到的成本,包括土地准备、种植、养殖、饲养等成本。相关间接成本是指与生物资产直接有关但无法直接归属的成本,如农药、化肥、兽药等。生物资产的价值可以根据实际生产量或市场价格确定,当市场价格不可获取时,可以采用估计值进行确定。 其次,生物资产的计量是对生物资产按照规定的计价方法和期间进行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可以采用成本法或公允价值法进行计量。成本法是指以获取或生产生物资产所发生的成本为基础进行计价。公允价值法是指以市场价格或可观察的市场数据进行计价。根据经济实质和可执行性,企业可以选择适用的计价方法,并在会计报表中作出披露。在计量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生物资产的成本与市值的变动应及时反映在会计报表中。 再次,生物资产的报告和披露是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的要求,在年度财务报表中对生物资产进行报告和披露。报告的内容包括生物资产的种类、数量、成本、价值、损耗等信息,需要合理分类和梳理。披露的内容包括生物资产的会计政策和计量方法、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对农林牧渔业经营业绩的影响等。这些信息的披露有助于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风险。 最后,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还对生物资产的转移、转让和报废进行了规定。对于生物资产的转移,包括出租、租赁和赠与等,应按照相应的会

计处理方法处理。对于生物资产的转让和报废,应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处理费用或转让价款,并在会计报表中明确披露。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包括确认、计量、报告和披露。准则的实施可以提高农林牧渔业等行业的信息透明度,强化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有助于提升企业的信誉和竞争力。同时,企业在实施准则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生物资产国际会计准则修订动因及会计政策选择研究

生物资产国际会计准则修订动因及会计政策选择研究 生物资产是指自然界中的动植物以及其他生物资源,这些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重 要基础。随着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可,对于生物资产的管理 和计量也越来越引人关注。因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在2014年发布了有关生物资产的国际会计准则(IAS 41),该准则规定了计量和披露生物资产的会计准则。 然而,IAS 41准则存在一些缺陷和争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产能生物资产(如果树、耕地等)的计量难度大,长期生长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 2. 难以确定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 3. 与环境监管或可持续发展目标之间存在矛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提高准则的实用性和适用性,IASB在2018年发布了对IAS 41的修订草案,称为“农业相关更新计划”(Agenda Consultation)。修订草案主要针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1. 产能生物资产的计量:将生物资产的计量转变为成本法,并引入“平均生产能力”概念; 2. 公允价值的确定:在公允价值确定时,将考虑市场周期和农作物特征等因素; 3. 环境监管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影响:在确定生物资产的价值时,需要考虑环境监 管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等因素。 鉴于修订草案的发布,企业在进行生物资产会计处理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会计政策 选择: 1. 选择计量方法:对于产能生物资产,企业可以选择成本法或公允价值法进行计量,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进行选择; 2. 选择公允价值确定方法:企业应该根据生物资产类型选择合适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或成本法等; 总之,与IAASB修订IAS 41的发布,生物资产的管理和计量有了更科学、更合理的准则和方法,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保证生物资产的合理计量和披露。

生物资产国际会计准则修订动因及会计政策选择研究

生物资产国际会计准则修订动因及会计政策选择研究摘要: 生物资产是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价值的确认和计量一直是会计准则修 订的重点。本文通过对生物资产国际会计准则修订动因及会计政策选择的研究,分析了生 物资产会计处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研究结果表明,生物资 产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主要是由于生物资产价值确认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国际市场对 生物资产会计信息的需求。目前,国际市场对生物资产会计信息的需求主要集中在生物资 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针对生物资产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以 下解决方案:一是加强生物资产会计信息的披露要求,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二是明确生物 资产会计处理的目的和原则,规范会计处理方法;三是加强监管和监察,加大对生物资产 会计处理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关键词:生物资产;国际会计准则;会计政策选择;价值确认;信息披露 二、生物资产国际会计准则修订动因 1. 生物资产价值确认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生物资产的价值确认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生长周期、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等。不同的生物资产可能具有不同的价值确认方法,这给会计准则的制定者提出了很大的挑 战。 2. 国际市场对生物资产会计信息的需求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市场对生物资产会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特别是 在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国际市场对相关信息的需求更是迫切。修 订生物资产国际会计准则,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生物资产会计处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 价值确认方法不统一 目前,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生物资产的价值确认方法不统一,导致同一生物资产可能在 不同地区的会计报表中存在差异。 2. 信息披露不充分 目前,生物资产的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透明度。这给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带来了困扰,也不利于国际市场对生物资产的评估和选择。 3. 缺乏监管和监察机制

16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生物资产

16企业会计准则操作指南——生物资产 一、生物资产定义与分类 生物资产是指能够生长、开花结果的活动性资产,包括农作物、林木、果树、花卉、鱼类、家禽、牲畜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生物 资产》,生物资产分为产出型和非产出型两类。 产出型生物资产是指可用于出售的生物资产,包括农作物、果树、花 卉等。其特征是在一定生长周期内,经过生长和发育后可产生经济利益, 如农作物收获、果树结出果实等。 非产出型生物资产是指主要用于生产过程的生物资产,如用于种植的 种子、幼苗、草木、牲畜、鱼类等。其特征是不能直接用于销售,但通过 与产出型生物资产结合使用或者进行饲养、养殖等加工处理后可以为企业 带来经济利益。 二、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 对于产出型生物资产,其初始计量应当包括购买成本、自行生产成本 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获得的成本,减去预计销售费用和估计的已損坏 和发现性缺陷。 对于非产出型生物资产,其初始计量应当包括购买成本、生产成本以 及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获得的成本,减去预计销售费用。 三、生物资产后续计量 1.产出型生物资产后续计量 (1)固定成本法

根据固定成本法,将产出型生物资产在收获时视为库存,按照其可售 原始状态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在生长过程中,应当根据成本进行账 面价值分摊。 (2)收入法 根据收入法,将产出型生物资产在出售前视为货币资产,并按照公允 价值减去销售费用得出的可变现净值计量。在生长过程中,应当根据可变 现净值进行账面价值分摊。 2.非产出型生物资产后续计量 (1)成本法 根据成本法,对非产出型生物资产进行账面价值分摊,并在出售时转 化为库存。 (2)公允价值法 对于有市场价值的非产出型生物资产,可以选择公允价值法进行计量。 四、生物资产的转换 针对不同情况下的生物资产转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提供了具体 操作指南。 转换时的计量问题:对于产出型生物资产与非产出型生物资产之间的 转换,转换日的计量应当以转出资产原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之差的方式进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详细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详细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以下简称本准则)是为了规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而制定的。本准则适用于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 本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和初始计量:本准则规定了生物资产的确认条件,即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且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且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本准则还规定了外购、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等不同方式取得生物资产的成本构成。 2、后续计量:本准则规定了对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准则还规定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此外,本准则还规定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3、收获与处置:本准则规定了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应当在收获或出售时,按照其账面价值结转成本。本准则还规定了对于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成本、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

以及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或死亡、毁损时的会计处理。 4、披露信息: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与生物资产相关的信息,包括生物资产的类别、取得方式、成本、折旧方法、折旧率、公允价值等。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为决策提供参考。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发布具有以下的意义:1、它为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和指导,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它符合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趋同要求,有利于促进我国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信誉度。 3、它体现了对农业生产特点的充分考虑,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决策,支持我国农业的发展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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