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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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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谬误》中的修辞手法与幽默效果探微

【摘要】美国幽默大师马克斯·舒尔曼的幽默叙事作品《爱情是谬误》讲述了三个普通美国大学生的校园爱情故事,充满了趣味和幽默。本文通过具体例证,分析《爱情是谬误》中幽默的具体表现形式,指出修辞手法是实现幽默效果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爱情就是谬误》;幽默;修辞

Rhetorical Devices to Achieve Humorous Effects in Love is a Fallacy

Zeng Wei-kun

Abstract: Love is a Fallacy , by American humorist Max Shulman , narrates a satirical love story between three college students .Various rhetorical devices are applied to achieve humorous effects in the text , which is chiefly illustrated in this essay.

Key words: Love is a Fallacy; humor ; rhetorical devices

《爱情是谬误》(Love is a Fallacy)是美国作家马克思·舒尔曼(Max Shulman)的一篇幽默小品文。作者通过一个看似矛盾的标题,以谬误为线索,围绕着一件浣熊皮大衣,引出了一个发生在三个大学生之间的生动而幽默的故事,从而似乎圆满地论证了“爱情是谬误”这一命题的正确性。

修辞是一门言语表达的艺术。《爱情是谬误》除了采用丰富的俚语和俗语以外,还使用了大量的修辞手法,语言生动、富有戏剧性,具有极大的感染性和艺术性。本文以该篇文章为例,分析其中各种修辞技巧,指出修辞所具有的语言艺术魅力。

一、明喻(simile)

明喻是最常见的修辞方法之一,就是将具有某种共同特征的两种不同事物加以对比,用另一种事物比方所要说明的事物,使语言形象生动。

最鲜明的例子莫过于文章第四自然段对故事讲述者自己的描写"My brain was as powerful as a dynamo , as precise as a chemist’s scales , as penetrating as a scalpel ."在此dynamo,chemist’s scales,scalpel作为喻体被用来描述主人公头脑的聪明、准确与敏锐,惟妙惟肖的刻画

了人物特点,而且为后文求爱失利埋下伏笔,形成对照,从而达到幽默讽刺的效果。

明喻的运用在文中还有多处呈现。第一自然段"Charles Lamb , as merry and enterprising a fellow as you will meet in a month of Sundays …"开篇便体现了作者文风。文中大量的对话对话描写也与明喻结合起来,如"bellowing like a bull"等等。

二、隐喻(metaphor)

语言学上,把由于两个事物具有某一相同特征,而指一个事物来指代另一个事物的演变方式叫做隐喻(Metaphor)。隐喻是以两事物的某一或某些相似性为基础的,然而,在文学接受过程中,由于施喻者与受喻者主体性的差异对同一隐喻意义的解读也因受喻者主观接受性差异而不同。通过解读《爱情是谬误》中浣熊皮大衣的多义性,有助于理解作者对当时美国青年男女爱情观的幽默讽刺。

无论是Dobie还是Petey ,浣熊皮大衣均是他们眼中物化了的货品。印证了中国一句俗话“女人如衣服”,而爱情呢,也是如衣服一般可以进行交易。

对于Petey 和Polly ,浣熊皮大衣意味着物欲和虚荣的满足。文章的结尾,Polly最后选择了Petey 却只因他有一件浣熊皮大衣。从Polly的角度看,拥有皮大衣的男人无疑是拥有财富和权力的。

三、转喻(metonymy)

“She was to be sure , a girl who excited the emotions, but I was not one to let my heart rule my head .”这是个典型转喻的例子。”a girl who excited the emotions”实际上是指那个女孩激发了主人公的所有感情,”heart”是感情的代称;”head”则代表理智。通过运用转喻的手法,描述者把抽象

的事物具体化,使表达生动具体,让人容易理解,同时让读者加深对主人公的印象。从这个例子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作者幽默手法的巧妙应用。

四、夸张(hyperbole)

选文中”a giant intellect”用来描述主人公的才智过人,此种夸张的方法制造出讽刺的效果,让读者印象深刻。同样效果的句子还有”he repeated fifteen of twenty times”(para.42) ”He just stood and stared with mad lust at the coat.”(para.50) ”You are the whole world to me , and the moon and the

stars and the constellations of outer space .”(para.135)不胜枚举。

五、移就(transferred epithet)

移就,顾名思义,形容词短语或描述性的短语被转移,用来修饰本不应该是它修饰的词。

一般来说,用来形容人的词转移来形容事物或是思想。”‘I may do better than that ,’I said with a mysterious wink and closed my bag and left.”就是典型的移就修辞手法。〝mysterious”在这里形容〝wink”,按照上下文,他实际是修饰〝said”.因此,正常的表达应该是〝I said mysteriously with a wink〞。移就的运用丰富了表达的内涵,传神达意,给读者想象的空间。移就与幽默的结合,

使人读之付之一笑,语言的魅力尽显,而且还突出了人物性格,使读者不由得引发联想,从而达到了幽默的神奇效果。

六、仿拟(parody)

Hutcheon 认为仿拟作为一种修辞,是现代自反性的主要形式,意味着创作和评论的结合,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利用过去的文章、演说来形成新的表达方式的模式。选文中,"What’s Polly to me , or me to Polly ?”是模仿"What’s Hecuba to him or he to Hecuba that he should weep for her?”(Shakespeare’s Hamlet , Act Ⅱ,Scene 2)。以Petey仿拟次要角色,自欺欺人,同时反映他缺乏主见,产生幽默效果。

七、对照(antithesis)

英语中的对照(antithesis)是一种将结构相同或相似、意义相反的语句排列在一起,以加强语气的修辞手法。它常被运用于英语小说、电影与戏剧的对白、各种演讲乃至日常生活会话中。Love is a fallacy匠心独运的运用了“对照”这一英汉共享、形神兼备的修辞手法和创作策略。

单从标题上看,love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日常用语,而fallacy属于逻辑学术语,作者却使二者画上等号,这种主题和标题堪称绝佳的对照,既具有规范的语义语用功能,又具有鲜明的修辞讽刺意味。

文中三位主人公个性鲜明,分别形成强烈对照:Dobie与Petey一个理性,一个感性; Dobie 与Polly,一个绝顶聪明,满以为以逻辑能够俘获芳心,一个貌美如花,却天真幼稚,结果却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从逻辑上击败了Dobie ; Petey 与Polly的对照虽没有正面描写,却暗藏在故事中,在追逐时尚,及对待浣熊皮大衣的问题上他们俩高度默契——这样的安排可谓作者有意为文章的幽默讽刺效果服务。

文中精彩对照语句俯拾皆是。例如"It is, after all ,easier to make a beautiful dumb girl smart than to make an ugly smart girl beautiful."(para.27) "Look at me ——a brilliant student , a tremendous intellectual , a man with an assured future. Look at Petey ——a knothead , a jitterbug, a guy who’ll never know where his next meal is coming from ."(para.153)这样的对照描写形式工整、音韵和美,表现力强,同时增强了幽默效果。

参考文献:

[1]张汉熙王立礼. 高级英语第二册. 北京:外国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

[2]常晓梅.英语暗喻的认识、理解与施教[J] .外语教学,2001,(4)

[3]冯翠华.英语修辞大全[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常见谬误

常见谬误 1、产生的原因:常见谬误--产生的根源在于论证的目的二重性。从论证的客观性上说---目的在于追求论证的逻辑性和真理性。为了这一目的,论证必须避免或剔除两方面的干扰:一是情感、意志等主观心理因素的干扰。二是自然语言表达的多样性的干扰。从论证的主观性上说,其目的在于追求论证的可信性和可接受性。一般来说,论证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和真理性),就一定具有可信性和可接受性。但是,论证具有可信性和可接受性,却未必具有科学性。在论证对象中,存在大量非科学的经验性论题,对于这些论题通常无法做出科学的证明。当我们只能为论题提供某些根据而不能提供确实可靠的必然性根据,却又希望得到人们的认可和接受时,论证的可信性就非常重要。论证的可信性是接受性的重要前提。为了满足论证的可信性,理论者不仅在逻辑上诉诸于事实和真理,而且也不遗余力地诉诸于感情、情绪、态度、信念等主观心理因素,并利用语言表达感情的功能,以言辞来激起人们心理上的同情和支持,以增强其论证的可信度。事实上,科学证明也必须以可信性和可接受性为前提条件,不过,科学对可信性和可接受性标准的要求远远高于常识的要求,它只准许诉诸于逻辑和事实。在科学证明中,我们有办法借助系统的符号语言彻底排除主观心理因素的干扰,而对于日常思维中的论证则不可能完全排除这种干扰。论证的双重目的,就是谬误产生的根源。亚里斯多德说:“在某个特殊领域里有知识的人,其职责就是避免在自己的知识范围内进行荒谬的论证,并能够向进行错误论证的人指出错误所在。”在社会日益复杂的今天,我们应该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来识别他人的谬误,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谬误。 2、分类:通常把与论证相关的谬误分为形式谬误(formal fallacy)和非形式谬误(informal fallacy)两种。非形式谬误分为相关、歧义性和论据不足三个方面。 ★相关谬误---指的是论证诉诸感情、情绪、态度和信念等心理因素而导致的思维错误。论证应当重视情感因素的作用,但不能以感情来替代逻辑合理性。 (3)人身攻击(illegitimate ad hominem)也叫井里投毒(poisoning the well)。在论证中,以理论者或反驳者的人格或处境为根据,而不是以理论者或反驳者所提出的观点和理由为根据进行辩护或反驳。 (2)诉诸无知(illegitimate ad ignoratntiam)---逻辑推论的实质是由已知推断未知,并不能相反。在论证中,由于没有证明一个命题为假的证据,就断定这个命题是真的,或者由于没有证明一个命题为真的证据,就断定这个命题是假的,这是就产生诉诸无知的谬误。这种论证在超越人类理性能够确认的认识领域中被经常使用。(3)诉诸权威(illegitimate ad verecundiam),是指在论证中用权威的证言代替论题进行逻辑论证的思想错误。 (4)诉诸怜悯(misericordiam)又称乞求同情,是指借助于打动人们的同情心,以诱使人相信其论题。语言不仅有传递信息、交流思想的人是功能,也有传递感情、激发情绪、唤起行动的表达功能。 (5)诉诸众人(illegitimate ad populum),指的是援引众人的意见、见解、信念或常识进行论证。 ★歧义性谬误 1)偷换概念(play tricks with concepts) 2)合成谬误(fallacy of composition) 3)分解的谬误(fallacy of division) 4)强调的谬误(fallacy of emphasis) 5)诘问的谬误(fallacy of interrogation)又称复杂问句。 ★论据不足的谬误 1)绝对判断(dicto simipliciter) 2)自相矛盾(self-contradiction) 3)假二择一(false alternative).它的一种变形是“非黑即白的谬误”(fallacy of black-or-white thinking),。从哲学的角度,这是个”白马非马”问题,也就是共性和个性问题。 4)轻率概括(hasty generalization)有时也称“以偏概全”(take a part for whole)

love-is-a-fallacy-爱情是谬误

在进入今天主题,讲述我和小美的故事之前我想先给大家推荐这样的一片文章,其实正是因为我自己的经历我才深深的懂得了这篇文章的内在,而我希望将它跟大家分享,如果你在爱情里面遇到类似的问题,那么我相信这篇文章会给你一点启示的,当然同时,你也可以提升自己的英文。 Love Is a Fallacy《爱情是个谬误》这是一篇我非常喜欢的文章,这也是在大学里我教授的三年级外语专业学生高级英语课本里面的一篇经典文章,国外的大学生也会同步在写作课学习这篇文章。以前我喜欢它只是单纯把它当做一篇幽默的文章来对待,其实也没有深深的去体会过其中滋味,但是现在我才真正体会到为什么爱情是一个谬误。 主人公是一个非常自信甚至很自负的法学院大一男生Dobbie,他自认为又帅,又有才,他看上了自己室友的女友,很想得到那个女生,但是这个女生Polly 只是一个表面很漂亮但却很没有脑子的女生,所以Dobbie决定要先改变这个女孩,把她变聪明之后再得到她。当然第一步是得先得到室友的同意。室友是一个拜金狂,依然没有脑子,于是Dobbie用一件浣熊大衣作为交换条件就轻松得到了室友的许可,于是就和Polly开始约会了。 约会的内容就是教不同的逻辑谬误给Polly,为的就是让她变聪明,因为主人公认为逻辑是让人变聪明的法宝,于是约会就这么开始了,他教授的逻辑问题如下: 1. 绝对判断(Dicto Simpliciter)的谬误。例子如下:“运动是非常有益的,它能增强体质,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做运动!”,这个论断是明显错误的,因为运动有益是一种无条件的前提。比方说,假设你得了心脏病,运动不但无益,反而有害,有不少人医生就不准他们运动。你必须给这种前提加以限制。你应该说,一般来说运动是有益的。或者说,对大多数人是有益的。否则就是犯了绝对判断的错误 2. 草率结论(Hasty Generalization)的谬误。例子如下:“你不会讲法语,我不会讲法语,皮蒂也不会讲法语。因此我就会断定在明尼苏达大学谁也不会讲法语。”。这明显是一种谬误,这是一种草率的结论。因为支持这种结论的例证太少了。 3. 牵强附会(Post Hoc)的谬误。例子如下:“我们不要带比尔出去野餐。每次带他一起去,天就下雨。” 这是一种谬误。下雨并不是尤拉蓓克尔造成的,下雨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4. 矛盾前提(Contradictory Premises)的例子:如果上帝是万能的,他能造出一块连他自己也搬不动的大石头吗?” ,这依然是谬误,因为如果一种论点的各个前提是矛盾的,那么这种论点就不能成立。如果有一种不可抗拒的

高级英语第三版爱情就是谬误课文翻译

爱情就是谬误 马克斯·舒尔曼 查尔斯·兰姆是一个百年难遇的性情欢快且富有进取心的人。他那令人难忘的作品《古瓷器》和《梦中的孩子》打破了随笔的羁绊。下面这篇文章甚至比兰姆的作品更加随意。实际上,用“随意”这个字眼来形容这篇文章或许并不十分恰当;用“柔软的”、“松软的”或“富有弹性”或许更为恰当。 尽管这篇文章所属的类别是模糊的,但可以肯定它是一篇散文。它提出了论点,列举了例子,并得出了结论。卡菜尔能写出比这更好的作品吗拉斯金呢 那么,就读一读下面的文章吧。这篇文章意在论证逻辑学远非一门枯燥乏味而又迂腐的学科,而是一种活泼、清新的事物,充满了美感、激情和创伤。 ——作者注 1. 本人头脑冷静、逻辑性强。敏锐、精明、机智、灵敏、狡黠------这些品质我都具备。我的大脑像发电机一样有力,像化学家的天平一样精确,像手术刀一样锋利。难以想象吧!我才十八岁。

2. 如此年轻而又才智卓越的人并不常有。就拿我在明尼苏达州大学的室友皮蒂·伯奇来说吧。他跟我年龄相同,背景相似,却蠢笨如牛。要知道,他是个英俊年轻的小伙子,可脑袋却空空如也。他容易激动,情绪反复无常,易受影响。最糟糕的是,他是一个爱赶时髦的人。我认为,赶时髦是最缺乏理智的表现。追随每一次新出现的时尚,身不由己地做着种种蠢事,仅仅因为别人都在这么做------在我看来,这愚蠢至极。然而皮蒂却不这么认为。 3. 一天下午,我发现皮蒂躺在床上,脸上流露出一种痛苦不堪的表情,我立刻断定他得了阑尾炎。“别动,”我说,“别吃泻药,我去请医生。” 4.“浣熊,”他咕哝道。 5.“浣熊” 我停下飞快的脚步问道。 6.“我想要一件浣熊皮大衣,”他哭着嚷道。 7.我意识到他的问题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你为什么想要一件浣熊皮大衣呢” 8.“我早就该知道,”他哭叫着,捶打着自己的太阳穴,“我早就该知道查尔斯顿舞再度流行时,浣熊皮大衣也会再次时兴起来。我真傻,所有的

常见逻辑谬误(中英对照Fallacy)

分散注意力的谬误(Fallacies of Distraction) 两难推理(False Dilemma) ?错谬:为多于一个答案的问题提供不足(通常两个)的选择,即是隐藏了一些选择,最典型的表现是非黑即白观点。 ?例子:萨达姆是邪恶的,所以美军是正义之师。 ?解释:除正邪之争外,还有邪邪之争及许多难分正邪的纷争,所以不能单以萨达姆邪恶便认定美军正义。 诉诸无知(From Ignorance) ?错谬:因为不能否定,所以必然肯定,反之亦然。 ?例子:没有人能证明鬼不存在,那么鬼肯定存在。 ?解释:总有些事是既不能否定,亦不能肯定的。除了肯定和否定,我们还可以存疑吧! 滑坡谬误(Slippery Slope) ?错谬:不合理使用连串因果关系。 ?例子:迟到的学生要判死刑。因为迟到是不用功的表现;将来工作也不勤力;不勤力导致公司损失;公司损失就会倒闭;公司倒闭会使人失业;失业造成家庭问题;家庭问题导致自杀率上升,为了防止自杀率上升,我们应判迟到的学生死刑。 ?解释:滑坡谬误中假定了连串“可能性”为“必然性”。比方说,迟到是否“必然”是不用功的表现?将来工作又是否“必然”不勤力? 答案可想而知。例子虽然夸张,但其实许多时候大家亦会犯相同错误而不自知。 复合问题(Complex Question) ?错谬:一条问题内包含两个无关的重点。 ?例子:你还有没有干那非法勾当?(你有干非法勾当吗?是否还有继续?) ?解释:简单的一句提问,其实隐藏了两个问题。你给予其中一条问题的答案,并不一定和另外一条的一样。例如你有干非法勾当,但未必等于你还有继续。 诉诸其他支持(Appeals to Motives in Place of Support) 诉诸势力(Appeal to Force)

loveisallacy爱情是谬误

l o v e i s a l l a c y爱情是谬 误 The final revision was on November 23, 2020

在进入今天主题,讲述我和小美的故事之前我想先给大家推荐这样的一片文章,其实正是因为我自己的经历我才深深的懂得了这篇文章的内在,而我希望将它跟大家分享,如果你在爱情里面遇到类似的问题,那么我相信这篇文章会给你一点启示的,当然同时,你也可以提升自己的英文。 Love Is a Fallacy《爱情是个谬误》这是一篇我非常喜欢的文章,这也是在大学里我教授的三年级外语专业学生高级英语课本里面的一篇经典文章,国外的大学生也会同步在写作课学习这篇文章。以前我喜欢它只是单纯把它当做一篇幽默的文章来对待,其实也没有深深的去体会过其中滋味,但是现在我才真正体会到为什么爱情是一个谬误。 主人公是一个非常自信甚至很自负的法学院大一男生Dobbie,他自认为又帅,又有才,他看上了自己室友的女友,很想得到那个女生,但是这个女生Polly只是一个表面很漂亮但却很没有脑子的女生,所以Dobbie决定要先改变这个女孩,把她变聪明之后再得到她。当然第一步是得先得到室友的同意。室友是一个拜金狂,依然没有脑子,于是Dobbie用一件浣熊大衣作为交换条件就轻松得到了室友的许可,于是就和Polly开始约会了。 约会的内容就是教不同的逻辑谬误给Polly,为的就是让她变聪明,因为主人公认为逻辑是让人变聪明的法宝,于是约会就这么开始了,他教授的逻辑问题如下: 1. 绝对判断(Dicto Simpliciter)的谬误。例子如下:“运动是非常有益的,它能增强体质,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做运动!”,这个论断是明显错误的,因为运动有益是一种无条件的前提。比方说,假设你得了心脏病,运动不但无益,反而有害,有不少人医生就不准他们运动。你必须给这种前提加以限制。你应该说,一般来说运动是有益的。或者说,对大多数人是有益的。否则就是犯了绝对判断的错误 2. 草率结论(Hasty Generalization)的谬误。例子如下:“你不会讲法语,我不会讲法语,皮蒂也不会讲法语。因此我就会断定在明尼苏达大学谁也不会讲法语。”。这明显是一种谬误,这是一种草率的结论。因为支持这种结论的例证太少了。 3. 牵强附会(Post Hoc)的谬误。例子如下:“我们不要带比尔出去野餐。每次带他一起去,天就下雨。” 这是一种谬误。下雨并不是尤拉蓓克尔造成的,下雨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4. 矛盾前提( Contradictory Premises)的例子:如果上帝是万能的,他能造出一块连他自己也搬不动的大石头吗” ,这依然是谬误,因为如果一种论点的各个前提是矛盾的,那么这种论点就不能成立。如果有一种不可抗拒的

[VIP专享]高级英语第二册第五单元love is a fallacy课文翻译19

第五单元课文翻译 爱情就是谬误 马克斯·舒尔曼 1).查尔斯·兰姆是一个世所罕见的性情欢快、富有进取心的人,他那笔下的散文《古瓷器》和《梦中的孩子)无拘无束、自由奔放,实在令人难忘。下面这篇文章比兰姆的作品更加自由奔放。实际上,用“自由奔放”的字眼来形容这篇文章并不十分确切, 或许用“柔软”、“轻松”或“轻软而富有弹性”更为恰如其分。 2).尽管很难说清这篇文章是属于哪一类,但可以肯定它是一篇散文小品文。它提出了论点,引用了许多例证,并得出了结论。卡莱尔能写得更好吗? 罗斯金呢? 3).这篇文章意在论证逻辑学非但不枯燥乏味,而且活泼、清新、富于美感和激情,并给人以启迪。诸位不妨一读o ——作者注 1.我这个人头脑冷静,逻辑思维能力强。敏锐、慎重、聪慧、深刻、机智——这些就是我的特点。我的大脑像发电机一样发达,像化学家的天平一样精确,像手术刀一样锋利。——你知道吗?我才十八岁呀。 2.年纪这么轻而智力又如此非凡的人并不常有。就拿在明尼苏达大学跟我同住一个房间的皮蒂·伯奇来说吧,他跟我年龄相仿,经历一样,可他笨得像头驴。小伙子长得年轻漂亮,可惜脑子里却空空如也。他易于激动,情绪反复无常,容易受别人的影响。最糟的是他爱赶时髦。我认为,赶时髦就是最缺乏理智的表现。见到一种新鲜的东西就跟着学,以为别人都在那么干,自己也就卷进去傻干——这在我看来,简直愚蠢至极,但皮蒂却不以为然。 3.一天下午,我看见皮蒂躺在床上,脸上显露出一种痛苦不堪的表情,我立刻断定他是得了阑尾炎。“别动,”我说,“别吃泻药,我就请医生来。” 4.“浣熊,”他咕哝着说。 5.“浣熊?”我停下来问道。 6.“我要一件浣熊皮大衣,”他痛苦地哭叫着。 7.我明白了,他不是身体不舒服,而是精神上不太正常。“你为什么要浣熊皮大衣?” 8.“我本早该知道,”他哭叫着,用拳头捶打着太阳穴,“我早该知道查尔斯登舞再度流行时,浣熊皮大衣也会时兴起来的。我真傻,钱都买了课本,可现在不能买浣熊皮大衣了。” 9.我带着怀疑的眼神问道:“你是说人们真的又要穿浣熊皮大衣吗?” 10.“校园里有身分的人哪个不穿?你刚从哪儿来?” 11.“图书馆,”我说了一个有身分的人不常去的地方。 12.他从床上一跃而起,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我一定要弄到一件浣熊皮大衣,”他激动地说,“非弄到不可!” 13.“皮蒂,你怎么啦?冷静地想一想吧,浣熊皮大衣不卫生, 掉毛,味道难闻,既笨重又不好看,而且…… 14.“你不懂,”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这就叫时髦。难道你 不想赶时髦吗?” 15.“不想,”我坦率地回答。 16.“好啦,我可想着呢!”他肯定地说。“只要有浣熊皮大衣, 要我什么我都给,什么都行!”

常见逻辑谬误一览

常见逻辑谬误一览 稻草人谬误Strawman 蓄意错误歪曲表述对方的观点,使之成为易受攻击的目标(稻草人)。 通过蓄意夸大、错误表述,或完全的捏造对方的观点,凸显己方观点更有理有据。 例:Will 说俺们应该把更多的资源投入教育和医疗,Warren反驳曰:Will是如此的仇恨伟大祖国,居然要削减军费,丫这是要让俺们自废武功啊! 滑坡谬误 Slippery Slope 断言如果允许A事件发生,Z事件将顺理成章的随之发生,所以:A事件断不可发生。 此谬误逻辑的问题在于回避眼前争论的观点(A),把争论转向毫无根据的极端臆造观点(Z)。如此这般,这种毫无根据的臆测将模糊化原观点下争论的意义。 例:Colin Closet断言现如今儿,如果咱们允许同性婚配,那么,接下来也得同意丫挺的和他们的父母或他们的爱车,甚至他们的猴儿们结婚。 片面辩护(迷信谬误)Special Pleading 在己方论点被证伪后,改变规则或编造例外或特例。 人类是种极为厌恶自个观点被证伪的傻乎乎的可笑物种。许多人不珍视通过提高自身认知能力来获得更多的收益,而是为了因循守旧臆造了各式各样的理由。 例:Edward Johns 自称有通灵的能力,但在正儿八经的科学仪器测试中,神汉的超能力见鬼鸟。但神汉依然哭喊着要人们相信丫的超能力是“信则灵,不信不灵”。 赌徒谬误The Gambler's Fallacy 笃信事件“序列”是随机独立发生,如同旋转式轮盘赌,符合统计相关性。 这个被普遍相信的谬误可以说确实有助于建立那个华达沙漠中的城市(赌城)。尽管“撞大运”满贯的发生概率很低,但轮盘赌中每一转的结果肯定独立于后面的一转。 例:看到轮盘中已连续6次翻红的盘面,Greg 确信下面绝对该TM翻黑了!但是,因为经济学版本的自然选择规律,丫很快蚀光老本。 黑白谬误Black-or-White 在存在多种可能性时,却只提供两种可选的可能性。 也称为两难推理谬误,这种阴险的策略表面上是一种符合逻辑的争论,实际上通过细致的审视,显然存在更多的可能,而不仅是所提供的“不是……,就是……”的两种可能。

翻译

爱情就是谬误 马克斯舒尔曼 查尔斯.兰姆是一个世所罕见的性情欢快、富有进取心的人,他那笔下的散文《古瓷器》和《梦中的孩子》无拘无束、自由奔放。实在令人难忘。下面这篇文章比兰姆的作品更加自由奔放。实际上,用“自由奔放”的字眼来形容这篇文章并不十分确切,或许用“柔软”、“轻松”或“轻软而富有弹性”更为恰如其分。 尽管很难说清这篇文章是属于哪一类,但可以肯定它是一篇散文小品文。它提出了论点。引用了许多例证,并得出了结论。卡菜尔能写得更好吗?罗斯金呢? 这篇文章意在论证逻辑学非但不枯燥乏味而且活泼、清新、富于观感和激情,并给人以启迪。诸位不妨一读。 ——作者注 我这个人头脑冷静,逻辑思维能力强。敏锐、慎重、聪慧、深刻、机智一一这些就是我的特点。我的大脑像发电机一样发达,像化学家的天平一样精确,像手术刀一样锋利。一一你知道吗?我才十八岁呀。 年纪这么轻而智力又如此非凡的人并不常有。就拿在明尼苏达大学跟我同住一个房间的皮蒂·伯奇来说吧,他跟我年龄相仿,经历一样,可他笨得像头驴。小伙子长得年轻漂亮,可惜脑子里却空空如也。他易于激动,情绪反复无常,容易受别人的影响。最糟的是他爱赶时髦。我认为,赶时髦就是最缺乏理智的表现。一见到某种新鲜的东西就跟着学,以为别人都在那么干,自己也就卷进去傻干——这在我看来,简直愚蠢至极,但皮蒂却不以为然。 一天下午我看见皮蒂躺在床上,脸上显露出一种痛苦不堪的表情,我立刻断定他是得了阑尾炎。“别动,”我说,“别吃泻药,我就请医生来。” “浣熊,”他咕哝着说。 “浣熊?”我停下来问道。 “我要一件浣熊皮大衣,”他痛苦地哭叫着。 我明白了,他不是身体不舒服,而是精神上不太正常。“你为什么要浣熊皮大衣?” “我本早该知道,”他哭叫着,用拳头捶打着太阳穴,“我早该知道查尔斯登舞再度流行时,浣熊皮大衣也会时兴起来的。我真傻,钱都买了课本,可现在不能买浣熊皮大衣了。” 我带着怀疑的眼神问道:“你是说人们真的又要穿浣熊皮大衣吗?” “校园里有身份的人哪个不穿?你刚从哪儿来?” “图书馆,”我说了一个有身份的人不常去的地方。 他从床上一跃而起,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我一定要弄到一件浣熊皮大衣,”他激动地说,“非弄到不可!” “皮蒂,你怎么啦?冷静地想一想吧,浣熊皮大衣不卫生,掉毛,味道难闻,既笨重又不好看,而且…… “你不懂,”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这就叫时髦。难道你不想赶时髦吗?” “不想,”我坦率地回答。 “好啦,我可想着呢!”他肯定地说。“只要有浣熊皮大衣,要我什么我都给,什么都行!” 我的大脑一一这件精密的仪器一一即刻运转起来。我仔细地打量着他,问道:“什么都行?”

24个常见的逻辑谬误故事

24个常见的逻辑谬误故事 01稻草人 你歪曲了别人的观点,使你自己能够更加轻松的攻击别人。 你夸张、歪曲,甚至凭空创造了别人的观点,来让你本身的观点显得更加合理。这是一种极端不诚实的行为,这不但影响了理性的讨论,也影响了你自己观点的可信度。 因为如果你可以负面的歪曲别人的观点,你就有可能从正面歪曲自己的观点。 例子:小明说国家应该投入更多的预算来发展教育行业,小红回复到:“想不到你这么不爱国,居然想减少国防开支,让外国列强有机可乘。”小红就犯了稻草人谬误。 02错误归因 你从两个事物可能存在相关性,就得出一个事物是造成另一个事物的原因。 你看到了两个事物同时存在,就觉得其中一个事物是另一个的起因。你的错误在于,同时存在的两个事物未必有因果关系,可能这两个事物有共同的起因,或者两个事物根本没有因果关系,它们直接的共存只是巧合。 一个事情比另一个事情先发生同样不能说明两个事物肯定存在因果性。 例子:小红指出,过去几个世纪全球海盗数量减少,全球温度在升高,从而得出是海盗的数量的减少造成了气候变化,海盗能够降低全球温度。小红犯了错误归因的谬误。 03诉诸情感 你试图通过操作别人的感情来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 你操作的感情可能包括恐惧、嫉妒、怜悯、骄傲等等。一个逻辑严谨的论述可能激起别人的情感波动,但是如果只用感情操作而不用逻辑论述,那你就犯了诉诸感情的错误。 每个心智健康的人都会受感情影响,所以这种谬误很有效,但这也是为什么这种谬误是低级和不诚实的手段。 例子:小红在饭店看到小明吃狗肉,于是上前训斥:“你怎么可以吃狗肉,小狗多么可爱,就像小朋友一样,你忍心伤害小朋友吗?”小红犯了诉诸感情的谬误。 04从论证到结论 你看到别人的论述水平很低,或者别人的论述里面有谬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误的。很多时候,辩论的赢家获胜并不是因为观点正确,而是因为辩论技巧更好。作为一个理性的人,你不能因为别人的论述中存在谬误或者错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误的。 例子:一个提倡健康饮食的人在电视上发表了很荒唐的饮食理论来推广健康饮食理念,小红看后觉得健康饮食就是骗人的,于是开始每天暴饮暴食。小红犯了谬误谬误。 05滑坡谬误 你搞得好像如果A发生了,那么Z也一定会发生,以此来表示A不应该发生。 你不讨论现下的事物(A),而是把讨论重心转移到了意淫出来的极端事物(Z)。因为你没能给出任何证据来证明A的发生一定会造成极端事物Z的发生,所以这是一种诉诸恐惧的谬误,也影响了人们讨论A时候的客观性。 例子:小红反对同性恋婚姻,因为她认为如果我们允许同性恋结婚,那么就会有人想要和桌子、椅子结婚。小红犯了滑坡谬论。 06人身攻击 你讨论时针对对方的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而进行攻击或评论,并以此当作提出了理据去驳斥对方的论证或去支持自己的论点。

love is a fallacy 爱情是谬误上课讲义

l o v e i s a f a l l a c y 爱情是谬误

在进入今天主题,讲述我和小美的故事之前我想先给大家推荐这样的一片文章,其实正是因为我自己的经历我才深深的懂得了这篇文章的内在,而我希望将它跟大家分享,如果你在爱情里面遇到类似的问题,那么我相信这篇文章会给你一点启示的,当然同时,你也可以提升自己的英文。 Love Is a Fallacy《爱情是个谬误》这是一篇我非常喜欢的文章,这也是在大学里我教授的三年级外语专业学生高级英语课本里面的一篇经典文章,国外的大学生也会同步在写作课学习这篇文章。以前我喜欢它只是单纯把它当做一篇幽默的文章来对待,其实也没有深深的去体会过其中滋味,但是现在我才真正体会到为什么爱情是一个谬误。 主人公是一个非常自信甚至很自负的法学院大一男生Dobbie,他自认为又帅,又有才,他看上了自己室友的女友,很想得到那个女生,但是这个女生Polly只是一个表面很漂亮但却很没有脑子的女生,所以Dobbie决定要先改变这个女孩,把她变聪明之后再得到她。当然第一步是得先得到室友的同意。室友是一个拜金狂,依然没有脑子,于是Dobbie用一件浣熊大衣作为交换条件就轻松得到了室友的许可,于是就和Polly开始约会了。 约会的内容就是教不同的逻辑谬误给Polly,为的就是让她变聪明,因为主人公认为逻辑是让人变聪明的法宝,于是约会就这么开始了,他教授的逻辑问题如下: 1. 绝对判断(Dicto Simpliciter)的谬误。例子如下:“运动是非常有益的,它能增强体质,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做运动!”,这个论断是明显错误的,因为运动有益是一种无条件的前提。比方说,假设你得了心脏病,运动不但无益,反而有害,有不少人医生就不准他们运动。你必须给这种前提加以限制。你应该说,一般来说运动是有益的。或者说,对大多数人是有益的。否则就是犯了绝对判断的错误 2. 草率结论(Hasty Generalization)的谬误。例子如下:“你不会讲法语,我不会讲法语,皮蒂也不会讲法语。因此我就会断定在明尼苏达大学谁也不会讲法语。”。这明显是一种谬误,这是一种草率的结论。因为支持这种结论的例证太少了。 3. 牵强附会(Post Hoc)的谬误。例子如下:“我们不要带比尔出去野餐。每次带他一起去,天就下雨。” 这是一种谬误。下雨并不是尤拉蓓克尔造成的,下雨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4. 矛盾前提( Contradictory Premises)的例子:如果上帝是万能的,他能造出一块连他自己也搬不动的大石头吗?” ,这依然是谬误,因为如果一种论点的各个前提是矛盾的,那么这种论点就不能成立。如果有一种不可抗拒

13种最常见的思维谬误你中枪了几个

13种最常见的思维谬误,你中枪了几个? 海明威说:我们花两年学会说话,却要花六十年学会闭嘴。毫无疑问,学会说话、清醒思考是我们要用一生来修炼的课程。语言表达能力反映的,除了情商,更重要的是背后的思维——你有什么样的思维,决定了你会说出什么样的话。本文作者分享了一份常见思维谬误的清单,值得我们时时对照警醒。作者丨年糕菌 本文来源丨简书 谬误一 人身攻击 不阐述原因,而直接攻击侮辱其人。 比如: 1、“我觉得陈凯歌特装,所以我不看他电影。” 2、“这个人是反复无常的小人,你怎么能支持他的观点?”

谬误二 晕轮效应 使用模糊、情绪化的美德词汇,让我们不经仔细思考就接受观点。 比如: 1、“这是一位有爱心的女士,她有决心、信心和勇气,支持环保事业,为这位女士投一票就是为和平投票。” 2、《如果没有汪峰,大陆乐坛尽失半壁江山》(且请汪粉勿喷)。 此文用尽了魅力、完美、升华等模糊词汇,以情绪化的力量让你相信汪峰确实占领了大陆乐坛半壁江山。 但看完某报针对此发的评论《汪峰凭什么说自己是“乐坛半壁江山”》后,会发现,那篇晕轮文章缺少了个前提——即在商

业角度,汪峰确实占领了半壁江山,但从人格塑造上来说,他并没有。 ps:想想那些煽动者的演说,是不是这样。比如,希特勒。但很多人会因晕轮效应而上钩。 谬误三 滑坡推理 如果某事发生,则相关的很多事情肯定会发生。 比如: 1、“如果一个提倡健康饮食的人在电视上发表了很荒唐的饮食理论来骗人,那健康饮食肯定就是骗人的,于是我们可以每天暴饮暴食。” 2、在第一财经日报创始人秦朔宣布离职时,吴晓波断定如果没有秦朔,商业界就一定没有监督者了。如此滑坡谬误,将许多媒体与媒体人成为秦朔身后的省略号。

从物化女性的角度分析 《爱情是谬误》中男性角色特点

从物化女性的角度分析《爱情是谬误》中男性角色特点 文章在物化女性的理论基础上,从文中人物描述女性的用词,以及人物外部表现所透露出来的内在价值观对《爱情是谬误》进行分析,以此来探讨文中叙述者表白失败的根本原因。 标签:物化女性;词汇特征;价值观;《爱情是谬误》 《爱情是谬误》一文选自1951年出版的《多比吉利斯的众多爱人们》。文中的叙述者(即男主人公),是一名大一法学系新生,他自认天资过人。在他看来,室友的女友Polly除了不够聪明以外,完全符合他未来妻子的条件,于是他用一件浣熊皮大衣和室友交换Polly。为了使Polly变聪明,他决定教她逻辑学知识中的谬误。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Polly最终拒绝了他的表白并且选择了他的室友,原因竟是因为他的室友有一件浣熊皮大衣。 “物化”是指在发达资本经济条件下,人的活动的结果或人的造物变成某种自律的并反过来控制人、统治人的力量。客观方面:一个充满客体与商品世界作为异己的力量与人对立,即,物的异化。主观方面:一个人的活动成了与他自己相疏远的东西,变成附属于自然规律的人类之外的客观东西,即,人的自我的异化。 然而,从性别角度来看,男性和女性之间的物化是不均衡的,而且与社会制度的关联也并不那么密切,因为在男性意识形态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男性可以把女性物化为商品,反之则不然。在这种背景下,女性的身份被定义为一种男性之间的交换物,成为“市场上的女人”(露丝·依瑞格瑞语)。法国女权主义先锋西蒙娜·德·波伏娃在其《第二性》中曾指出:私有制出现后,多少世纪以来,女性的命运始终与私有财产息息相关,女性一直是作为被父权制社会异化的物品而存在的。 文中的两个男性人物,从其言辞以及价值观上都体现了对女性的物化。 从言辞角度来看,主人公运用了一些不恰当的词语。在两人交易协商的过程中,主人公说了这么两句话。“除了不够聪明这一点,Polly可以说是完美地符合我的规格(原文为specification)。”“换句话说,如果你不在其中的话,那么这块场地(指Polly)就是对外开放的了。”显然,“规格”“场地”这两个词,都是不能用来形容人的。规格常指生产的成品或所使用的原材料等规定的质量标准。主人公想表达的无非就是Polly非常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但是他选择的这个词,体现出了他对女性的轻蔑以及将女性作为附属品的态度。至于“场地”一词则指供活动、施工、试验等使用的地方,原意是想表达Polly可以是男生自由追求的对象。在他们第一次约会结束后,主人公说我将她放在(deposited)了女生宿舍。这一词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又将女性给物化了。 从人物的观念角度来看,文章开头就提到了叙述者和室友做了个交易,并承诺用浣熊大衣换室友的女朋友。在这一事件中,他们完全将女生视为了商品,甚

高级英语2 第三版 lesson4 爱情就是谬误 课文翻译

爱情就是谬误 马克斯·舒尔曼查尔斯·兰姆是一个百年难遇的性情欢快且富有进取心的人。他那令人难忘的作品《古瓷器》和《梦中的孩子》打破了随笔的羁绊。下面这篇文章甚至比兰姆的作品更加随意。实际上,用“随意”这个字眼来形容这篇文章或许并不十分恰当;用“柔软的”、“松软的”或“富有弹性”或许更为恰当。 尽管这篇文章所属的类别是模糊的,但可以肯定它是一篇散文。它提出了论点,列举了例子,并得出了结论。卡菜尔能写出比这更好的作品吗?拉斯金呢? 那么,就读一读下面的文章吧。这篇文章意在论证逻辑学远非一门枯燥乏味而又迂腐的学科,而是一种活泼、清新的事物,充满了美感、激情和创伤。 ——作者注 1. 本人头脑冷静、逻辑性强。敏锐、精明、机智、灵敏、狡黠------这些品质我都具备。我的大脑像发电机一样有力,像化学家的天平一样精确,像手术刀一样锋利。难以想象吧!我才十八岁。 2. 如此年轻而又才智卓越的人并不常有。就拿我在明尼苏达州大学的室友皮蒂·伯奇来说吧。他跟我年龄相同,背景相似,却蠢笨如牛。要知道,他是个英俊年轻的小伙子,可脑袋却空空如也。他容易激动,情绪反复无常,易受影响。最糟糕的是,他是一个爱赶时髦的人。我认为,赶时髦是最缺乏理智的表现。追随每一次新出现的时尚,身不由己地做着种种蠢事,仅仅因为别人都在这么做------在我看来,这愚蠢至极。然而皮蒂却不这么认为。 3. 一天下午,我发现皮蒂躺在床上,脸上流露出一种痛苦不堪的表情,我立刻断定他得了阑尾炎。“别动,”我说,“别吃泻药,我去请医生。” 4.“浣熊,”他咕哝道。 5.“浣熊?”我停下飞快的脚步问道。 6.“我想要一件浣熊皮大衣,”他哭着嚷道。 7.我意识到他的问题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你为什么想要一件浣熊皮大衣呢?” 8.“我早就该知道,”他哭叫着,捶打着自己的太阳穴,“我早就该知道查尔斯顿舞

二十四种常见的逻辑谬误(完整版)

二十四种常见的逻辑谬误 第一条:稻草人 你歪曲了别人的观点,使你自己能够更加轻松的攻击别人。 你夸张、歪曲,甚至凭空创造了别人的观点,来让你本身的观点显得更加合理。这是一种极端不诚实的行为,这不但影响了理性的讨论,也影响了你自己观点的可信度。因为如果你可以负面的歪曲别人的观点,你就有可能从正面歪曲自己的观点。 例子:小明说国家应该投入更多的预算来发展教育行业,小红回复到:“想不到你这么不爱国,居然想减少国防开支,让外国列强有机可乘。”小红就犯了稻草人谬误。 ------------------------------------------------------------------------------------------------------------------------------ 第二条:错误归因 你从两个事物可能存在相关性,就得出一个事物是造成另一个事物的原因。 你看到了两个事物同时存在,就觉得其中一个事物是另一个的起因。你的错误在于,同时存在的两个事物未必有因果关系,可能这两个事物有共同的起因,或者两个事物根本没有因果关系,它们直接的共存只是巧合。一个事情比另一个事情先发生同样不能说明两个事物肯定存在因果性。例子:小红指出,过去几个世纪全球海盗数量减少,全球温度在升高,从而得出是海盗的数量的减少造成了气候变化,海盗能够降低全球温度。小红犯了错误归因的谬误。 ------------------------------------------------------------------------------------------------------------------------------ 第三条:诉诸感情 你试图通过操作别人的感情来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 你操作的感情可能包括恐惧、嫉妒、怜悯、骄傲等等。一个逻辑严谨的论述可能激起别人的情感波动,但是如果只用感情操作而不用逻辑论述,那你就犯了诉诸感情的错误。每个心智健康的人都会受感情影响,所以这种谬误很有效,但这也是为什么这种谬误是低级和不诚实的手段。 例子:小红在饭店看到小明吃狗肉,于是上前训斥:“你怎么可以吃狗肉,小狗多么可爱,就像小朋友一样,你忍心伤害小朋友吗?”小红犯了诉诸感情的谬误。 ------------------------------------------------------------------------------------------------------------------------------ 第四条:谬误谬误 你看到别人的论述水平很低,或者别人的论述里面有谬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误的。 很多时候,辩论的赢家获胜并不是因为观点正确,而是因为辩论技巧更好。作为一个理性的人,你不能因为别人的论述中存在谬误或者错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误的。 例子:一个提倡健康饮食的人在电视上发表了很荒唐的饮食理论来推广健康饮食理念,小红看后觉得健康饮食就是骗人的,于是开始每天暴饮暴食。小红犯了谬误谬误。 ------------------------------------------------------------------------------------------------------------------------------ 第五条:滑坡谬误 你搞得好像如果A发生了,那么Z也一定会发生会,以此来表示A不应该发生。 你不讨论现下的事物(A),而是把讨论重心转移到了意淫出来的极端事物(Z)。因为你没能给出任何

大学英语精读爱情就是谬误love is fallacy

5.爱情就是谬误马克思*舒熟尔曼 查尔斯.兰姆是一个世所罕见的性情欢快、富有进取心的人,他那笔下的散文《古瓷器》和《梦中的孩子》无拘无束、自由奔放。实在令人难忘。下面这篇文章比兰姆的作品更加自由奔放。实际上,用“自由奔放”的字眼来形容这篇文章并不十分确切,或许用“柔软”、“轻松”或“轻软而富有弹性”更为恰如其分。 尽管很难说清这篇文章是属于哪一类,但可以肯定它是一篇散文小品文。它提出了论点。引用了许多例证,并得出了结论。卡菜尔能写得更好吗?罗斯金呢? 这篇文章意在论证逻辑学非但不枯燥乏味而且活泼、清新、富于关感和激情,并给人以启迪。诸位不妨一读。 ——作者注我这个人头脑冷静,逻辑思维能力强。敏锐、慎重、聪慧、深刻、机智一一这些就是我的特点。我的大脑像发电机一样发达,孳化学家的天平一样精确,像手术刀一样锋利。一一你知道吗?我才十八岁呀。 年纪这么轻而智力又如此非凡的人并不常有。就拿在明尼苏达大学跟我同住一个房间的皮蒂·伯奇来说吧,他跟我年龄相哆?经历一样,可他笨得像头驴。小伙子长得年轻漂亮,可惜脑子里却空空如也。他易于激动,情绪反复无常,容易受别人的影响。最糟的是他爱赶时髦。我认为,赶时髦就是最缺乏理智的表现。见到一q9种新鲜的东西就跟着学,以为别人都在那么干,自己也就卷进去傻干——这在我看来,简直愚蠢至极,但皮蒂却不以为然。 一天下午我看见皮蒂躺在床上,脸上显露出一种痛苦不堪的表情,我立刻断定他是得了阑尾炎。“别动,”我说,“别吃泻药,我就请医生来。” “浣熊,”他咕哝着说。 “浣熊?”我停下来问道。 “我要一件浣熊皮大衣,”他痛苦地哭叫着。 我明白了,他不是身体不舒服,而是精神上不太正常。“你为什么要浣熊皮大衣?” “我本早该知道,”他哭叫着,用拳头捶打着太阳穴,“我早该知道查尔斯登舞再度流行时,浣熊皮大衣也会时兴起来的。我真傻,钱都买了课本,可现在不能买浣熊皮大衣了。” 我带着怀疑的眼神问道:“你是说人们真的又要穿浣熊皮大衣吗?” “校园里有身分的人哪个不穿?你刚从哪儿来?” “图书馆,”我说了一个有身分的人不常去的地方。 他从床上一跃而起,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我一定要弄到一件浣熊皮大衣,”他激动地说,“非弄到不可!” “皮蒂,你怎么啦?冷静地想一想吧,浣熊皮大衣不卫生,掉毛,味道难闻,既笨重又不好看,而且…… “你不懂,”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这就叫时髦。难道你不想赶时髦吗?” “不想,”我坦率地回答。 “好啦,我可想着呢!”他肯定地说。“只要有浣熊皮大衣,要我什么我都给,什么都行!” 我的大脑一一这件精密的仪器一一即刻运转起来。我仔细地打量着他,问道:“什么都行?” “什么都行!”他斩钉截铁地说。 我若有所思地抚着下巴。好极了,我知道哪儿能弄到浣熊皮大衣。我父亲在大学读书时就穿过一件,现在还放在家里顶楼的箱子里。恰好皮蒂也有我需要的东西。尽管他还没有弄到手,但至少他有优先权。我说的是他的女朋友波利.埃斯皮。

24个常见的逻辑谬误

目录: 第一条:稻草人 第二条:错误归因 第三条:诉诸感情 第四条:谬误谬误 第五条:滑坡谬误 第六条:人身攻击 第七条:诉诸虚伪 第八条:个人怀疑 第九条:片面谬误 第十条:诱导性问题 第十一条:举证责任 第十二条:语义模糊 第十三条:赌徒谬误 第十四条:乐队花车 第十五条:诉诸权威 第十六条:合成谬误 第十七条:没有真正的苏格兰人

第十八条:基因谬误 第十九条:非黑即白 第二十条:窃取论点 第二十一条:诉诸自然 第二十二条:轶事证据 第二十三条:德克萨斯神枪手 第二十四条:中间立场 =============================== 第一条:稻草人 你歪曲了别人的观点,使你自己能够更加轻松的攻击别人。 你夸张、歪曲,甚至凭空创造了别人的观点,来让你本身的观点显得更加合理。这是一种极端不诚实的行为,这不但影响了理性的讨论,也影响了你自己观点的可信度。因为如果你可以负面的歪曲别人的观点,你就有可能从正面歪曲自己的观点。 例子:小明说国家应该投入更多的预算来发展教育行业,小红回复到:“想不到你这么不爱国,居然想减少国防开支,让外国列强有机可乘。”小红就犯了稻草人谬误。 第二条:错误归因 你从两个事物可能存在相关性,就得出一个事物是造成另一个事物的原因。 你看到了两个事物同时存在,就觉得其中一个事物是另一个的起因。你的错误在于,同时存在的两个事物未必有因果关系,可能这两个事物有共同的起因,或者两个事物根本没有

因果关系,它们直接的共存只是巧合。一个事情比另一个事情先发生同样不能说明两个事 物肯定存在因果性。 例子:小红指出,过去几个世纪全球海盗数量减少,全球温度在升高,从而得出是海盗的 数量的减少造成了气候变化,海盗能够降低全球温度。小红犯了错误归因的谬误。 第三条:诉诸感情 你试图通过操作别人的感情来取代一个有力的论述。 你操作的感情可能包括恐惧、嫉妒、怜悯、骄傲等等。一个逻辑严谨的论述可能激起别人 的情感波动,但是如果只用感情操作而不用逻辑论述,那你就犯了诉诸感情的错误。每个 心智健康的人都会受感情影响,所以这种谬误很有效,但这也是为什么这种谬误是低级和 不诚实的手段。 例子:小红在饭店看到小明吃狗肉,于是上前训斥:“你怎么可以吃狗肉,小狗多么可爱,就像小朋友一样,你忍心伤害小朋友吗?”小红犯了诉诸感情的谬误。 第四条:谬误谬误 你看到别人的论述水平很低,或者别人的论述里面有谬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误的。 很多时候,辩论的赢家获胜并不是因为观点正确,而是因为辩论技巧更好。作为一个理性 的人,你不能因为别人的论述中存在谬误或者错误,就认为别人的观点一定是错误的。 例子:一个提倡健康饮食的人在电视上发表了很荒唐的饮食理论来推广健康饮食理念,小 红看后觉得健康饮食就是骗人的,于是开始每天暴饮暴食。小红犯了谬误谬误。 第五条:滑坡谬误 你搞得好像如果A发生了,那么Z也一定会发生会,以此来表示A不应该发生。

爱是谬论 翻译

爱情就是谬误 1).查尔斯·兰姆是一个世所罕见的性情欢快、富有进取心的人,他那笔下的散文《古瓷器》和《梦中的孩子)无拘无束、自由奔放,实在令人难忘。下面这篇文章比兰姆的作品更加自由奔放。实际上,用“自由奔放”的字眼来形容这篇文章并不十分确切, 或许用“柔软”、“轻松”或“轻软而富有弹性”更为恰如其分。 2).尽管很难说清这篇文章是属于哪一类,但可以肯定它是一篇散文小品文。它提出了论点,引用了许多例证,并得出了结论。卡莱尔能写得更好吗? 罗斯金呢? 3).这篇文章意在论证逻辑学非但不枯燥乏味,而且活泼、清新、富于美感和激情,并给人以启迪。诸位不妨一读o ——作者注 1.我这个人头脑冷静,逻辑思维能力强。敏锐、慎重、聪慧、深刻、机智——这些就是我的特点。我的大脑像发电机一样发达,像化学家的天平一样精确,像手术刀一样锋利。——你知道吗?我才十八岁呀。 2.年纪这么轻而智力又如此非凡的人并不常有。就拿在明尼苏达大学跟我同住一个房间的皮蒂·伯奇来说吧,他跟我年龄相仿,经历一样,可他笨得像头驴。小伙子长得年轻漂亮,可惜脑子里却空空如也。他易于激动,情绪反复无常,容易受别人的影响。最糟的是他爱赶时髦。我认为,赶时髦就是最缺乏理智的表现。见到一种新鲜的东西就跟着学,以为别人都在那么干,自己也就卷进去傻干——这在我看来,简直愚蠢至极,但皮蒂却不以为然。 3.一天下午,我看见皮蒂躺在床上,脸上显露出一种痛苦不堪的表情,我立刻断定他是得了阑尾炎。“别动,”我说,“别吃泻药,我就请医生来。” 4.“浣熊,”他咕哝着说。 5.“浣熊?”我停下来问道。 6.“我要一件浣熊皮大衣,”他痛苦地哭叫着。 7.我明白了,他不是身体不舒服,而是精神上不太正常。“你为什么要浣熊皮大衣?” 8.“我本早该知道,”他哭叫着,用拳头捶打着太阳穴,“我早该知道查尔斯登舞再度流行时,浣熊皮大衣也会时兴起来的。我真傻,钱都买了课本,可现在不能买浣熊皮大衣了。” 9.我带着怀疑的眼神问道:“你是说人们真的又要穿浣熊皮大衣吗?” 10.“校园里有身分的人哪个不穿?你刚从哪儿来?” 11.“图书馆,”我说了一个有身分的人不常去的地方。 12.他从床上一跃而起,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我一定要弄到一件浣熊皮大衣,”他激动地说,“非弄到不可!” 13.“皮蒂,你怎么啦?冷静地想一想吧,浣熊皮大衣不卫生, 掉毛,味道难闻,既笨重又不好看,而且…… 14.“你不懂,”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这就叫时髦。难道你 不想赶时髦吗?” 15.“不想,”我坦率地回答。 16.“好啦,我可想着呢!”他肯定地说。“只要有浣熊皮大衣, 要我什么我都给,什么都行!” 17.我的大脑——这件精密的仪器——即刻运转起来。我仔细地打量着他,问道:“什么都行?” 18.“什么都行!”他斩钉截铁地说。 19.我若有所思地抚着下巴。好极了,我知道哪儿能弄到浣熊皮大衣。我父亲在大学读书时就穿过一件,现在还放在家里顶楼的箱子里。恰好皮蒂也有我需要的东西。尽管他还没有弄到手,但至少他有优先权。我说的是他的女朋友波利·埃斯皮。 20.我早已钟情于波利·埃斯皮了。我要特别说明的是,我想得到这妙龄少女并不是由于感情的驱使。她确实是个易于使人动情的姑娘。可我不是那种让感情统治理智的人,我想得到波利是经过了慎重考虑的,完全是出于理智上的原因。 21.我是法学院一年级的学生,过不了几年就要挂牌当律师了。我很清楚,一个合适的妻子对一个律师的前途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发现大凡有成就的律师几乎都是和美丽、文雅、聪明的女子结婚的。波利只差一条就完全符合这些条件了。 22.她漂亮。尽管她的身材还没有挂在墙上的美女照片那么苗条,但我相信时间会弥补这个不足。她已经大致不差了。 23.她温文尔雅——我这里是指她很有风度。她婷婷玉立,落落大方,泰然自若,一眼就看得出她很有教养。她进餐时,动作是那样的优美。我曾看见过她在“舒适的校园之角”吃名点——块夹有几片带汁的炖肉和碎核桃仁的三明治,还有一小杯泡菜——手指儿一点儿也没有沾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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