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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不服的意思

水土不服的意思

水土不服的意思

【拼音】:shuǐ tǔ bù fú

【解释】:对于一个地方的气候条件或饮食习惯不能适应。

水土不服形容身体与环境产生的不良反应如高原反应。人的身体健康与自然环境有密切关系,自然界各种因素均对人体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如气候、声音、饮食习惯等。形容人在异乡环境下表现的不适应。

但是,人也有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大小因人而异。当人们由于改变了地理环境而发生的身体不适,如食欲不振、精神疲乏、睡眠不好,甚至腹泻呕吐、心慌胸闷、皮肤痛痒、消瘦,皮肤出现红斑、痘痘等俗称为“水土不服”。

【成语接龙】:水土不服——服牛乘马——马空冀北——北门之管——管窥之说——说长道短——短垣自逾——逾墙钻隙——隙穴之窥——窥间伺隙——隙大墙坏——坏植散群——群空冀北

【近义词】:不服水土、不伏水土、

【出处】:《三国志·吴志·周瑜传》:“不习水土,必生疾病。”《宋书·索虏传》:“道理来远,或不服水土,药自可疗。”

【造句】:

1、昨天刚从南方坐火车过来,可能是水土不服,今天

民法的理念

苏格拉底在与他人的辩论过程中,不是着眼于答案,而是引导对方去思考什么是勇敢、美德等“自身”。在他看来,人的智慧是灵魂的一种洞察能力或明智审慎能力,在于人不断地认识自己,有自知之明,从而行为适度。苏格拉底不仅解构了以往的哲学,也导引了新的哲学方向,使哲人思考问题的视角从自然界的现象转向了人自身,寻求人的理性能力的最高表达。正是以此为基础,柏拉图提出了“理念”概念,并以之为核心构建了他的理念论哲学体系。“理念”一词的希腊文是ε'τδοζ(复数是ε'τδη)和'τδ'εα,都出自动词“'τδε'τν”(意思是“看”),这两个词的原义是指呈现在视觉中的事物的形状,后来就从中引申出较抽象的“本性”、“种”等含义。在西方哲学史上,柏拉图最早把它变成了一个专门的哲学术语,并以其为核心概念建立了他的理念论哲学体系。 在柏拉图那里,理念具有多种不同的含义,它既是对事物的性质起决定作用的内在形式,又是逻辑上所讲的种概念,还是创造一件物品所根据的原型、本原和原因,具有本体论、目的论、认识论和发生学等多方面的含义,内含了人类理性的认知、建构和价值三大功能。从本体论上讲,理念是本体,是脱离和先于可感个体事物的客观实在;从目的论上讲,理念是万物追求的目标和赖以产生的动因;从认识论、逻辑学上讲,理念是种、一般概念、共相、范畴;从发生学上讲,理念是万物的本原、模型,可感个体事物是以同名的理念为模型,模仿或分有理念而派生出来的摹本。 理念论提出,理念才是真正的实在,现象世界的“美”、“勇敢”等都是模仿或分有了同名理念而得来。柏拉图把关于理念世界的认识称为知识,将关于现象世界的认识称为意见,“善”的理念是最高智慧。这样,在柏拉图那里,人们充其量只能得到对理念的认识,即知识。二重世界的划分使柏拉图的哲学具有神秘主义的特征,也使柏拉图哲学成为中世纪基督教神学产生的思想渊源。亚里士多德尽管对柏拉图哲学进行了激烈的批判,却并未摆脱这一思维范式,正是他最终确立了西方古典哲学的本体论思维方式,确立了主客二元模式的主导地位。及至把柏拉图的“神”换成必然性、理性,就是近代的理性主义。黑格尔哲学是理性主义的顶峰,也预示了这一思维方式的终结。正是因此,现代西方哲学的各派都把两千多年的西方哲学史视为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延续与发展,是有其道理的。 “理念”概念的产生过程表现了人的自我意识提高的过程,是人对自身的主体能力返身自认的过程,这说明哲学从本性来说,“就是人以世界为中介的自我意识、自我理解、自我发展、自我创造、自我实现的一种理论活动、理论表达”。当然,柏拉图的“理念”概念存在着历史的局限性,他把原本属于人类自身特征之一的理性夸大为现实世界之外的、独立于人的另类存在,把世界二重化为理念世界与现象世界,没有看到人类理性的能动性,从而到遥远的天际去寻找“造物主”。 简析经济法理念的概念和特征(曹胜亮, 段葳) 摘要: 经济法理念是经济法适用的最高原理, 是对经济法应然规定性的理性的基本的认识和追求。对我国现有经济法理念的概念和特征作进一步的解析和整合, 在新形势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理念的含义

民法基本原则

1.2民法基本原则 1.2.1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1.2.1.1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民法基本原则,即民法的根本规则或民法的基本理念、民法的基本原理、民法的基本精神,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基本规律的反映,是民法具体规则的源泉,是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司法机关裁决民事纠纷的根本依据。 1.2.1.2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主要有二:法律解释的准据功能和法律漏洞的弥补功能。一方面,民法基本原则发挥法律解释的准据功能。在具体规则适用过程中,若出现不确定或者有争议的情况,法官应以民法基本原则为指导,正确理解、适用民法具体规则,以确定适用具体规则的意见。在对民法具体规则进行进行解释时,如果产生两种以上的解释结果,则应当采用更符合民法基本原则的结果。无论采用何种解释方法,其解释结果都不能违背民法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民法基本原则发挥法律漏洞的弥补功能。由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立法者预见能力和立法水平的限制,立法机关无法对各种民事现象都作出规定,难以制定穷尽未来的法律,因此必然存在民法漏洞,有必要在具体案件的裁判中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填补法律漏洞。民法基本原则就是法官司填补民法漏洞的重要工具,即当民法缺乏具体的法律规范时,法院可以适用民法基本原则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 1.2.2地位平等原则 1.2.2.1地位平等原则的含义 所谓平等,是指人们相互间与利益获得有关的相同性。民法的地位平等原则,简称平等原则,又称人格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取得利益的条件相同。我国《民法通则》第3条确认了这一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根据这一原则,在民事活动中,所有的民事主体,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非法人组织,其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取得利益的条件一律相同,谁也不享有优越于对方的特权地位,谁也不能声称自己在性别、民族、财产或者职级上具有优势,并以此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1.2.2.2地位平等原则的内容 地位平等原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1)民事权利能力平等。民事权利能力是当事人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平等,就是当事人成为民事主体的条件平等,是当事人能否获得民事权利的资格平等。对于自然人而言,不论性别、年龄、民族、宗教、文化程度、精神健康状况等如何不同,其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对于社会组织而言,性质、目的、规模、营业范围、存续时间等如何不同,其民事权利能力亦是一律平等;(2)民事权利内容平等。民事主体不但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而且在具备相应的条件时,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负担平等的民事义务。如果说民事权利能力是能否取得利益的资格平等,那么民事权利内容平等就是取得利益的多少平等。对于成为民事主体必须的那些民事权利,即基本民事权利或者人格权,所有民事主体完全平等;对于民事主体所享有的非基本民事权利,所有民事主体比例平等,其享有的民事权利内容与其贡献成正比;(3)民事权利保护平等。民法对民事权利的规定,既包括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又包括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民法对所有民事主体的保护一律平等。无论任何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民法都将给予保护,而且对任何受到侵害的民事主体都给予相同程度的保护。 1.2.3私权神圣原则 1.2.3.1私权神圣原则的含义 私权,即民事权利。私权神圣原则,就是民事权利作为自然和当然的权利,应受到法律充分保护,不受任何人及任何权力的侵犯,不依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受限制或剥夺。我国《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该条虽然没有明确民事权利的神圣性,但却概括私权神圣原则的主要内容。 1.2.3.2私权神圣原则的内容 私权神圣原则,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民事权利是自然的权利。民事权利,尤其是人格权和原始取得的财产权,都是被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认可的、自然而来的权利,体现了自然的正义法则。法律对这些权利的发现和确认,则是这些权利进一步获得强制性的来源。(2)民事权利的内容无限广泛。只要是权利人可以支配的人格和财产范围,都是民事权利的界限之内;只要权利人有利用和实现的可能,都是权利人民事权利的内容。换言之,

(血泪换来的教训)丽江大理香格里拉泸沽湖自助游攻略

丽江大理香格里拉泸沽湖自助游攻略指南(血泪换来的教训啊...) 此攻略将详述:饮食、穿衣、高原反应、购物等注意事项;路线和景点详情;交通详情等。 在呈上路线之前,无论如何得将血汗换来的经验教训分享一下。 首先是注意事项1、饮食。 云南小吃无比丰富,尤其到了丽江古城小吃一条街,还有酒吧咖啡吧之类的地方,象我这种吃货根本hold不住啊,但是,请大家千万悠着点,云南是非常会水土不服的地方。我是江苏人,去过北京河南山东安徽浙江香港海南韩国,从来没有水土不服过,但是到了云南,因为上吐下泻挂了两天水(PS:在当地报了两个小团,第一个团有近一半人拉肚子,第二个团有一半的人都挂过水...)。云南水质偏硬,特别容易引起拉肚子、上吐下泻之类的症状,所以肠胃弱的还是喝农夫山泉之类的矿泉水吧,想喝热水就把矿泉水倒壶里烧开。另提醒,美食很多,但不要贪食,再混上当地的水一喝,那绝壁是要上吐下泻的。 美食推荐:包浆豆腐,过桥米线,丽江粑粑,凉拌水性杨花,茉莉花炒蛋,纳西烤鱼。靠近忠义街的小小私房菜味道很不错。另,牦牛肉什么的都是浮云,hold住。 2、穿衣。 大理海拔2030,丽江海拔2400,泸沽湖海拔2600,香格里拉海拔3200。海拔越高,气温越低。我八月中上旬去的云南,在大理丽江泸沽湖,天气晴朗的话,白天长袖T 恤(短袖开衫)长裤即可,但早晚必须加外套,温差很大,只要天不大亮就好冷,如果天下雨,一定记得披上外套。建议买个披肩,可以防寒防晒还可以当拍照道具。 如果你要去香格里拉,必须带上冲锋衣或者厚外套,我在香格里拉的穿衣如下:下穿棉毛裤和外裤,上穿吊带、长袖T恤、毛衣、外套、和冲锋衣,脖子上围着围巾(披肩)。就这样早上还是略有凉意。 如果你准备去苍山和玉龙雪山,一定要租件羽绒服穿。苍山下了索道后海拔3900,玉龙雪山貌似4000多,非常冷,租羽绒服30元,租吧,冻啥也别冻着胃,下山后跟我似的上吐下泻犯肠胃炎要挂两天水,而且高原上挂水需要挂三瓶,一挂就是4个小时哦! 另外,大家千万别穿什么皮鞋啊高跟鞋的,简直就是自虐,不说爬山,就是古城你也走不了啊,古城里全部是石头路,不是故宫那种平稳的石板路,是高低不平,坑洼严重的石头路,皮鞋会磕破的,高跟鞋根本连着力点都找不着,crocs和凉拖也尽量别穿,因为一下雨路上的石头就很滑,容易摔跤,更重要的是,冷啊!!! 3、高原反应。 高反的症状有头疼、想吐、眼睛睁不动犯困、流眼泪等等。一般人在大理丽江泸沽湖这样的海拔是几乎没有高反的,若有可通过吸氧得到缓解。但,香格里拉上高反的人较多,一定记得买氧气瓶(68元一瓶,别买便宜的,有假!)。进入香格里拉地界,看到藏民的村落时就可以吸一些氧,预防高反,注意是预防!晚上睡觉前再吸一些氧,就能睡安稳了,不然晚上特别容易醒。 吸氧时用罩子罩住口鼻,罩子上的排气孔朝下安放,鼻子吸氧,嘴巴呼气,一次吸氧时间应持续2到3秒,不要一秒不到就松手,那样是没用的,大概吸三到四下就可以了。

中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

中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 民法典的基本理念是民法典制定及其法律规定运用的最高原理,是对民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宏观的理性认知和建构,是民法典制定中必须解决的基础性课题。在拟订民法典草案的过程中,我们应当确立中国民法典的五个基本理念。 (一)人权主义 所谓人权主义,是指以人权保障为最高理念,体现以人为本位、以权利为本位的价值观念,将私权利作为人权的基础权利。人权主义是21 世纪的人文主义。人权主义的民法典,实际上就是私权神圣的民法典,它是民法权利法性质的必然要求,即民法典全面确认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及其民事权利,确保民事权利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限制或剥夺。具体而言,民法典首先要构建科学、全面的民事权利体系,坚持除物权、知识产权实行权利法定主义外,其他民事权利尤其是人身权利,严格实行任意主义,摒弃权利必为法律明文确认的僵化观念;其次,对不同主体的民事权利给予同等的保护,确认私力救济制度,完善公力救济制度,实行彻底的全部赔偿规则;再次,明确规定类推适用在民法上的价值及其司法适用;最后,确认法院(法官)不得以法无明文规定或法律规定不明确而拒绝审判。 (二)意思自治 意思自治,即私法自治,是指民法范畴内,民事主体自由地决定自己的行为,不受任何的非法干预。换言之,民事主体得依自主的意思作出判断,自主选择、自主参与、自主行为、自己负责,在法

律所不禁止的范围内,可以自由地依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种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在因彼此间的权益发生纠纷时可以选择纠纷的解决方式。意思自治理念实质上就是私法上的自由理念、自由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市场经济方式对法律提出的要求。在市场经济中,当事人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他利用自己和他人的能力和知识,自主地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享受自己行为带来的利益,承担自己行为的风险。意思自治能确保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意思自由,使之既不受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也能抵御不当或者越位的国家权力的干扰,从而使市场的各种资源配置趋向优化,保障市场经济的顺利进行。贯彻这一理念,民法典应当将协议、合同、契约三个概念统一,恢复《民法通则》中的合同概念,使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皆受意思自治规则的调整,全面落实契约(合同、协议)自由;在调整契约(合同)关系方面,尽可能多地设置任意性规范,使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效力优于任意性规范和法律推定条款。当然,这里的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而是受法律和公序良俗限制的自由。 (三)利益衡平 利益衡平是指当事人之间、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应当符合公平的价值理念。利益衡平是古今中外立法、司法的一个根本规则,是民法精神和社会公德的要求。舍却利益衡平,民法将不成其为民法。基于利益衡平理念,民法典一是应确认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情势变更原则;二是要保障交易安全特别是强化对善意的当事人的保护,建立

民法基本理论

民法基本理论本章考情分析 最近3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与核心考点分布 2014年2013年2012年核心考点分布 单选题4分6分4分 1.权利主体 2.民事权利 3.民事法律事实 4.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与效力 5.代理制度 6.诉讼时效制度 多选题3分- 2分 综合题- - 1分 合计7分6分7分 本章教材的主要变化 2015年本章发生重大调整,主要变化有:(1)对民法的特征及其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法律行为、诉讼时效部分进行了重新编写;(2)新增民事义务部分、权利主体一节内容;(3)删除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本章结构框架图 一、民法概述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民法的特征 1.民法是权利法 2.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3.民法规范多为任意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是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的规范,也可以排除适用;而强制性规范是当事人必须遵守和适用的规范。

4.民事责任具有直接救济性 民事责任以回复被侵害权利的原状作为原则,在回复原状不可能时,则依价值规律予以金钱赔偿。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1.私权神圣原则 2.身份平等原则 (1)法律平等地赋予民事主体以民事权利能力; (2)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既享有权利,又依法承担义务; (3)民事主体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 3.意思自治原则 4.公共利益原则(外在要求) 民事主体所从事的民事活动及其效果,必须符合我国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和公共利益的要求。 5.诚实信用原则(内在要求) 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对意思自治的限制) 行使民事权利不得超越正当边界、不得损害他人权益、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例题·单选题】民法与行政法各有其调整对象。下列有关二者调整对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8年) A.民法调整的是主体之间地位不平等的社会关系,比如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而行政法调整的是主体之间地位平等的社会关系,比如土地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B.由于行政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所以,行政机关与公民在行政诉讼中地位平等 C.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主体之间的权利能力是平等的

企业国际化进程中的“外来者水土不服”

企业国际化进程中的“外来者水土不服” ——以惠而浦在华投资为例 摘要:跨国公司在海外市场经营时,常常会由于地域、制度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承担东道国当地企业无需承担的额外成本,面临当地企业无需面临的经营障碍,而这些额外成本和经营障碍都或多或少会让跨国公司有些“水土不服”。本文以美国惠而浦集团在华投资、撤资、再投资的案例为背景,深入分析企业国际化的“外来者水土不服”现象以及企业如何克服“外 来者水土不服”,并总结相关经验、启示以供其他企业在跨国经营方面借鉴。 Abstract:When operating in overseas markets,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often bear additional costs which l ocal firms in host countries needn’t bear and face the obstacles in management which local firms needn’t face,and that’s often due to the differences of region, system and culture. Those all additional costs and management obstacles may lead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to someunacclimatization. In this paper, the case that American Whirlpool Group's investment, divestmentand reinvestment in China serves asthe background. And basic on the background,there is a deep analysis of enterprise internationalization "outsiders acclimatized" phenomenon and the paper also studies how companies overcome the "outsiders acclimatized" andsummarizes relevant experience,drawing inspiration for other companies in terms of cross-border business. 关键词:跨国公司;惠而浦集团;外来者水土不服 Key words: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Whirlpool Corporation;outsiders acclimatized 引言 在全球化时代,跨国投资成为必然。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产生了越来越重大的影响,国际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跨国投资的高速增长和企业的国际化进程的加速,大大加快了全球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的国际转移,企业的国际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了适应新的竞争环境,以集团公司为主体的跨国企业纷纷加大了跨国投资的力度,力求在国际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 然而,跨国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常常会遭遇到“外来者水土不服”,这其中缘由涉及到东道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外部经营环境等因素以及企业自身战略选择、经营策略、组织架构等内部因素。从宏观层面来说,东道国的政局是否稳定,社会文化对跨国企业的接纳程度,行业成熟度以及消费者消费水平的高低等等都会直接影响到微观层面上跨国企业经营战略的选择以及组织架构的调整,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业绩。在这中间,文化距离是导致跨国公司在选择进入新市场的方法、产品定位、营销策略以及机构设置等方面表现的水土不服的关键原因之一[1]。本文以美国惠而浦集团在华投资、撤资、再投资的案例为背景,深入分析企业国际化的“外来者水土不服”现象以及企业如何克服“外来者水土不服”,并总结相关经验、启示以供其他企业借鉴。 一、惠而浦集团简介[2-3] 惠而浦集团创立于1911年,总部位于美国的密歇根州,其白色家电产品已连续多年保持全球市场占有率领先,有着“美国白色家电”第一品牌的美誉。在美国,每隔7秒钟就有一台惠而浦洗衣机售出,平均每两户美国家庭就拥有一台惠而浦洗衣机。惠而浦旗下拥有Whirlpool, Maytag, KitchenAid, Jenn-Air, Amana, Brastemp和Bauknecht等众多知名国际品牌;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和二、民法的性质:1 民法是私法;2 民法是任意法;3 民法是人法;4 民法是民事财产法。三、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进行民事活动的带有根本性和普遍性的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的始终。 四、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 调整对象:1)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2)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属于上述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原则: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2)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合法原则;5)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6)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五、民法的渊源[1]:指民法规范的表现形式或存在形式,其因具有这一特征,即可作为法院或仲裁庭进行民事裁判的依据,因此这里所说的民法的渊源即民事规范的载体或在哪里可以找到民法规范。 六、民法的渊源[1]:指民法规范的表现形式或存在形式,其因具有这一特征,即可作为法院或仲裁庭进行民事裁判的依据,因此这里所说的民法的渊源即民事规范的载体或在哪里可以找到民法规范。 具体说来,民法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1)民事主体资格平等。

(2)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平等。 (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等价有偿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四民法的渊源 五我国民法的历史和现状 六现代民法的发展 (一)概述 (二)民法形式的发展 (三)民法内容的发展 (1)传统民法的基本内容有所动摇。 (2)家庭婚姻关系的法律调整得到改善。 (3)人格权的范围呈日益扩展之势。 (4)知识产权愈来愈来受到保护。 (5)产品责任已发展为独立的侵权责任。 (6) 强制性民法规范日渐增多。 (7)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由过错责任向无过错责任转变。 (8)私法与公法的界限已经开始淡化。

人员招聘水土不服问题.doc

一、人员招聘水土不服问题情景问题:公司薪酬水平低,员工流失率高,招聘要求高,在校招聘困难,需要中长期人才规划吸引留住人才。 1、派员进行流失人员情况调查,并分析原因; 2、与财务部门沟通,沟通公司薪金提升的可能性及幅度,提出招聘经费需求;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忠诚度; 4、进行员工岗位分析,确定岗位特点、要求,明确招聘人员所需的技能和任职资格; 5、扩大招聘范围和采用多种途径。 1>、派员直接到有关高职院校进行上门招聘; 2>、与人力资源市场的联系,提出招聘需求信息; 3>、优先保证内部招聘,如果内部人员不能满足,再考虑外部招聘。 4>、尝试通过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方式直接从学校获得所需人才; 6、对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 7、加强培训,提高现有岗位人员的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 8、派员做一份同行业工资水平调查,并与金工车间作对比分析; 9、派员设法与流失人员面谈,了解流失原因。 10、向公司高层汇报,争取高层支持; 制定招聘方案:(1)确定招聘广告发布形式,如网上招聘等。2)确定招聘人数。(3)确定招聘流程。

六、重大工伤事故发生 情景问题:重大交通事故,安全卫生,有人员伤亡等 1、立即向公司主管负责人及总裁报告。 2、立即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成事故处理小组。 生产安全事故 3、要求公司所有同类产品生产单位排查事故隐患,修复通风系统,严格监测车间的空气环境,一旦发现超标马上加大室内排气量,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向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报告。 5、联系医院,全力做好伤者的救治工作。 6、联系事故车间职工的家属,做好安抚准备工作。 7、严格执行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大力推进生产工艺改革。 8、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增加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觉防护意识。 交通事故 3、联系相关医院和交警部门,确保伤病员的全力救治; 4、联系伤亡员工家属;并做好去相关医院的车辆 5、联系郑州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全力维护公司利益; 6、与销售部门联系,确保货物安全,做好工作交接,处理好与经销商的关系,求得理解; 7、做好伤亡员工家属前往郑州的准备;

论民法的性质和理念

论民法的性质和理念 民法的性质集中表现为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市民社会是纯粹由个人作为主体参与的社会,是法律主体的生存之本。民法是私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仍然是法律的一种基本分类。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民法的理念有二:一是私权神圣,一是私法自治。私权神圣包含私权本位、权利不受侵犯,且私权以人格权和所有权为核心。私法自治以意思自治为灵魂。 民法乃一国法律体系中之基本法,与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共同构成一国之部门法体系,为最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 民法者,市民社会之法则也。汉语中“民法”一词实非古汉语固有之词,而乃西方法律文明之舶来品。我国近现代民法一语,究其渊源,第一步可追溯到日本民法,恰如学者所言,“民法一语,典籍无所本,清季变法,抄自东瀛”;第二步可追溯到法国民法,因日人是从法语droitcivil转译而来;第三步则须追溯到罗马法,盖因法语中的droitcivil乃来自于罗马法中的juscivile即市民法,其他欧陆诸国如德、瑞、意等关于此语之名称也均系由市民法转译而来[①此说为我国民法学界前辈学者之通说。但关于日人中谁是使用“民法”之第一人,则有二说:一说为箕作麟祥,其在转译法语droitcivil时将其译作民法;一说为津田真道,其在转译荷兰语burgerlykregt时将其源于日本民法学者穗积重远之考证。]。而日人转译时从其简,省掉了一个“市”字,遂有汉字中“民法”之称谓。是故,民法之真正根源乃罗马法,研究民法的人便无不“言必称罗马”。 一、民法的性质:市民社会的法 民法的性质表现在四个方面: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民法是私法;民法是实体法;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其中,市民社会的法是民法性质的集中体现。 (一)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 通过对民法一词的语意与渊源考察我们已经得知,民法者,实乃市民法之简称也,而市民法者,当为市民社会之法也。何谓市民社会?社会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存在方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则依两种方式发生,一种是直接面对其他社会成员而发生,包括家庭成员,另一种是通过国家这一中介而发生。由此形成两种社会关系,前一种社会关系因直接发生于社会成员之间,故其有关内容取决于社会成员个人的意志,而后一种社会关系通过了国家的中介,国家必将其

沃尔玛在中国水土不服

沃尔玛在中国“水土不服” 这家巨无霸公司曾经雄心勃勃地希望在中国创造1000亿美元的销售奇迹,然而,近十年来,在美国式的沃尔玛经验和强大的中国消费文化搏杀中,实现这个新兴市场的目标正变得异常艰难。 低调的沃尔玛仍然被中国区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人事震荡唤醒了。2005年2月27日,原沃尔玛中国区总裁张嘉声因为“家庭原因”辞职,这个体面的辞职原因并非事实的全部,在此后的内部会议中,沃尔玛亚洲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钟浩威检讨了公司2004年的发展战略,“核心内容是沃尔玛灵活性不够而导致在中国市场的效率低下”,一位沃尔玛高层人士回忆。 即使沃尔玛此后保持缄默,但钟浩威所指——沃尔玛在中国市场本地化失误导致业绩滑坡的迹象已经越来越明显。在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2004年中国连锁经营百强企业中,沃尔玛(中国)以76.3亿的销售额位列第20位,而老对手家乐福销售额却达到了162.4亿元。 背景:美国巨无霸“水土不服”多重法宝面临失效 1996年,当沃尔玛在深圳罗湖区洪湖路的第一家购物广场开业时,业界惊呼,最强劲的超级对手来了。9年之后,新兴中产阶级日益崛起的中国市场容量有增无减,然而,这家被国内同行视为巨无霸的跨国公司却没有搭上这班“快车”,不景气的迹象正越来越明显。 ——与竞争对手相比,沃尔玛开始被易初莲花、麦德龙等外资零售企业迎头赶上,而在与老对手家乐福的赛跑中也处于劣势,家乐福的开店数量达到53家,而沃尔玛只有39家。 ——沃尔玛的重要法宝,灵活高效的物流配送系统,即围绕一个配送中心密集建店的做法无法在中国实施。到目前为止,沃尔玛在中国只设立了39家分店,利用配送中心的规模效应来降低成本的优势仍然无法发挥出来,反而增加了沃尔玛的物流成本。 ——以山姆会员店为代表的零售模式受到挑战。这曾经是沃尔玛风靡欧美的零售业态,然而,这种会员制、仓储式的销售模式却无法让中国人掏钱,沃尔玛随后不得不承认这种业态并不适应中国市场,并将它改造成为流行中国的购物广场。 较量:“狼来了”并不可怕“老师”沃尔玛不敌中国“学生” 而在本土对手眼中,沃尔玛显然并没有最初想像中的可怕,“沃尔玛在本地化上需要努力,这给我们留出了机会”,物美集团董事长张文中对《环球企业家》说,他掌管的物美集团去年销售额135亿,2003年在香港上市。张的另外一个身份是全国政协委员,亦是国内“零售业外资过度开放”的主张者。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以张为代表的观点认为在家乐福、沃尔玛的强势外资零售业的冲击下,中国的零售业将不堪一击。 从“狼来了”的恐慌到试问“沃尔玛是否准备好”,张的观点见证了中国零售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国内零售业的成长和外资零售业本土化的摸索。2004年12月11日,中国零售业全面对外资开放,国内外零售企业开始站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竞争。 强势的沃尔玛运作方式同样遇到了固执的中国消费文化的挑战。与美国消费者不同,中国消费者更多是冲动性购物而并非目标式购物,中国消费者更多将逛沃尔玛作为一种休闲式的日常生活方式,一次性购物量少但对商品的生鲜度要求高;不仅如此,中国各地消费者的口味千差万别,统一采购的沃尔玛如何适应呢?而当中国的本地零售商都打出了“天天平价”的促销招牌时,“学生都在学老师,老师沃尔玛甚至就不知道采用什么样的促销方式了”,一位原沃尔玛的高层经理称。 决战:对垒家乐福死板作风导致全线溃败

民法论文

论民法的理念 ——从基本原则角度分析【内容摘要】:民法是现代法治中最基础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是最具人文气息的一门法律。而民法最核心的内容以及价值追求就体现在它的理念上。民法的理念与民法的基本原则息息相关,理念通过基本原则体现出来。原则则概括了理念。但二者在本质体现的都是正义,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私权权利而存在的。 【关键词】:民法理念基本原则私权权利 【正文】 民法是市民社会保护人们私权、调控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而民法理念是民法的最高价值与终极宗旨所在。它产生于现实的需要,反映了市民阶层对私人权利的追求,体现了市民要求私权(如财产权、人格权、荣誉权等)能得到保护的现象,同时民法的理念又反过来促进了民法的发展,而民法的发展又规范了社会秩序,从而使市民社会能够继续更好的向前迈进。特别是在现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民法的理念正发挥着其重大的作用。 民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共形成了三个基本的理念,那就是私权神圣、身份平等和意思自治。如何去看待民法的理念以及理念所要体现的精神和它对社会要产生一个怎样的结果,对于更好的促进社会的发展,保证人们的私人权利有着重大的影响。首先我们要知道,民法理念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同时也是把人们解放,成为一个独立的、自由的、理性的人的一个重要的途径。而民法的理念又是与它的原则密不可分的。可以说,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法理念的概括和总结,是民法理念的集中体现;而民法理念则是民法基本原则的最高价值追求①。接下①王利明著《民法的精神构造:民法哲学的思考》,法律出版社

来,我们便会从民法的4个基本原则来谈谈对民法理念的认识,并简单阐述一下它对我国现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有哪些。 一.平等原则是如何体现民法的理念的? 平等原则也称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它提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这也是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同时它与民法理念中身份平等所要提倡的价值是一致的。首先让我们知道:为什么要平等?1. 对于民法所保护的主体而言:这是保障人们私权不受他人侵害的一个重要条件,只有交易双方地位平等了,它们在交易过程中才能够自愿的就某一协定达成一致。否则会容易出现强势群体欺压弱势群体的现象,而这都会使交易过程中意思表示不能很好的进行,长久以往,将会导致经济的衰退与萎靡不振。2. 对于民事立法和民事司法的有效运行而言:它体现了民法的正义性这一性质。通过立法者和裁判者对民事主体的平等对待,不仅体现了分配正义,也有助于调控人们的利益冲突、协调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①。这都反映了平等原则对民法理念的体现:它直接或间接的决定了人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反映了最基础的人格要求。并通过这种对于平等人格的规定来解决社会上实际存在的一些不平等的现象。 接下来我们可以再看一下两种不同意义上的平等对待。一种是强势意义上的平等对待(不对人群加以划分,要求所有的人“严格平等”),另一种是弱势意义上的平等对待(按照一定标准对人群分类,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差别对待)。这里要指出的是:近代民法相对比较重视强势意义上的平等对待,而现代民法则更侧重弱势意义上的平等对待。这与近代和现代两种不同的时代背景是有很大关联的。近代期间,市场经济条件不发达,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在经济实力上相差无 ①王利明主编《民法》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中国版熔断机制水土不服的主要成因分析

中国版熔断机制水土不服的主要成因分析 新年开市四天,四次启动熔断机制,中国版的熔断次数和熔断速度在让股民唏嘘不已的同时也在拷问监管层:为何熔断机制在中国如此水土不服? 熔断如同保险丝,如果你家的保险丝一天断两次,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该换根粗点的;如保险丝四天断四次,那必是电路出问题了。很显然,熔断机制未能达到监管层所预期的维稳效果。 相反,在市场静默一段时间后又成了股指加速下滑的助推器,并大大加剧了市场流动性的丧失。 2019年夏季的股市巨震突出的表现为流动性危机,而作为应对股市巨震的熔断措施又进一步加剧了流动性危机。我们认为,在我国特殊的市场环境中,熔断机制设计不合理、散户占比过大及有关方面应对不足是造成中国版熔断机制水土不服的主要原因。 我国的熔断机制仍是在保留涨跌停板的前提下实行分档熔断,这与国际上涨跌停板与熔断两者取其一的做法相悖。此外,由于推出时间过于仓促,5%、7%的熔断阀值并不合理,而且在制度设计中并未考虑期现联动的后果。 沪深股市在已有10%涨跌停板这一“熔而不断”的基础上,再加上5%和7%的两档熔断夹层,有叠床架屋之嫌。国外熔断机制的

引入是和T+0制度所共存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涨跌停板的作用。 而我国的这种设计得到适得其反的效果:4日的熔断测试表明熔断并未成为市场情绪的冷却剂,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恐慌情绪。 据统计,2019年全年沪深300指数有15次涨跌幅度超过5%,而在万亿杠杆资金并未清除、经济持续下行以及注册制推出的预期下,2019年股市仍会震荡前行。 预计未来市场触及熔断阀值的次数还会更多。在这种情况下,过低的熔断阀值就如同给市场加上了紧箍咒,这一方面会严重干扰投资者预期,妨碍市场效率,影响市场微观的价格发现功能,另一方面在熔断后流动性迅速丧失会导致市场陷入停滞,而这恰恰是去年夏天市场巨震中连续循环下跌最重要的推手。 相对于美国7%、13%和20%的三档熔断阀值,我国设定5%、7%的熔断阀值及10%的涨跌停板制度过于接近、缺乏弹性。 我国的熔断是以沪深300指数为参考标的,只有当沪深300指数达到相应阀值后才会触发熔断,但此时三大交易所对应的其他期现货品种却同时停止交易。这种制度设计,沪深300指数和沪深300股指期货能很好对应起来,但包括上证50、中证500在内的指数和期货产品并未相互对应。 4日的行情下跌主要由中小市值股票所引导,中证500指数在第一档熔断前跌幅已达6.39%,相应的股指期货也已跌停。中小盘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 基本概念100组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基本概念100组 一、法律关系与好意施惠关系 二、权利与权益 三、标的、客体、标的物 四、法律事实、法律关系 五、事实行为、事件 六、绝对权与相对权 七、请求权、支配权、形成权与抗辩权 八、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和占有保护请求权 九、抗辩权与诉讼抗辩 十、义务、责任、不真正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十二、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十三、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 十四、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 十五、共同侵权与数人分别侵权 十六、本人责任与替代责任 十七、财产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十八、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

十九、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 二十、全部责任与补充责任 二十一、自然人和法人 二十二、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二十三、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二十四、法定监护、指定监护与裁定监护 二十五、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 二十六、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 二十七、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二十八、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二十九、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三十、法人的意思机关、代表机关、执行机关与监督机关三十一、法人清算与法人终止 三十二、民事行为、表意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三十三、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 三十四、意思表示、意思通知、观念通知三十五、明示的意思表示和默示的意思表示三十六、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三十七、财产行为和身份行为 三十八、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 三十九、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 四十、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四十一、条件和期限 四十二、委托合同与代理权授予 四十三、法定代理与意定代理 四十四、本代理和复代理 四十五、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 四十六、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论民法的社会功能

论文 关键词:民法私权 政治 文明市场 经济 精神文明社会秩序 论文摘要:作为民法功能之下位概念,民法的社会功能是指民法通过其自身运行而对整个社会所产生的影响与效能。它和同位阶的民法的规范功能相比,具有目的性与根本性、独立性与变迁性;而与其他部门法的社会功能相比,则更具基础性。民法社会功能的核心内容可概括为:平等地确认和保障私权,从而构建并维护社会的基础秩序,以促进人的自我解放。而它又具体表现为:民法孕育了政治文明的基本要素,推动民主政治与法治的 发展 ;民法维护市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促进财富的增长与有效利用;民法鼓励和保护精神文化产品的创新与利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民法建立和维护健康的婚姻家庭秩序。 在我国目前的民法研究中,学界对于民法的社会功能这一重要问题缺乏系统而又深入的梳理,甚至鲜有学者明确提及“民法的社会功能”这一概念。至于民法社会功能的本质特性分析、具体内涵的深刻揭示更是未有人探究。一些学者忽视了对法 理学 上法的功能、法的社会功能的基本理论的链接,将“民法的功能(或作用、职能)”与“民法的社会功能”混同,题为“民法的功能”,实则对民法社会功能的具体内涵的归纳,但这种归纳本身也不够全面与深入。而事实上,深入地研究民法的社会功能,对于推进民法本身的学术构建和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均有着重大的意义。故撰此文,以求教于专家。 一、民法社会功能的本质特性 社会功能,是指在整个社会系统中,各个组成部分所具有的一定的能力、功效和作用。这一概念由孔德、斯宾塞最早提出,以此作为社会和生物有机体之间的类比。他们认为社会各个部分是相互联系的,彼此根据不同的需求,执行不同的社会功能。[1](p4490)在我们看来,所谓民法的社会功能,是指民法通过其自身运行而对整个社会所产生的影响与效能。显然,民法的社会功能应是民法的功能之下位概念,与民法的规范功能并列。它与民法的规范功能以及其他部门法的社会功能相比,具有以下本质特性: 1.与民法的规范功能相比,社会功能具有目的性与根本性、独立性与变迁性 首先,与规范功能相比,民法的社会功能具有目的性与根本性。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应当建立在对民法发挥其功能的过程分析之基础上。毫无疑问,民法要通过其自身的运行发挥其社会功能,实现对社会的影响和作用。首先必须规范人的行为(主要是人的民法意义上的行为),即实现民法的规范功能,经此才最终实现对社会的影响,即民法社会功能的实现。因为社会是一个抽象的存在,社会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它是经由人的活动才产生的,没有人的活动则无从产生社会关系。[2](p253)那么, 法律要实现对社会的影响,最直观也是最基本的方式就是规范人的行为。由此,我们说民法规范功能是实现社会功能的手段,而社会功能则是规范功能存在的终极目的。所以,民法的社会功能具有目的性,在层次上高于规

2021年人员招聘水土不服问题

一、人员招聘水土不服问题 欧阳光明(2021.03.07) 情景问题:公司薪酬水平低,员工流失率高,招聘要求高,在校招聘困难,需要中长期人才规划吸引留住人才。 1、派员进行流失人员情况调查,并分析原因; 2、与财务部门沟通,沟通公司薪金提升的可能性及幅度,提出招聘经费需求;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忠诚度; 4、进行员工岗位分析,确定岗位特点、要求,明确招聘人员所需的技能和任职资格; 5、扩大招聘范围和采用多种途径。 1>、派员直接到有关高职院校进行上门招聘; 2>、与人力资源市场的联系,提出招聘需求信息; 3>、优先保证内部招聘,如果内部人员不能满足,再考虑外部招聘。 4>、尝试通过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方式直接从学校获得所需人才; 6、对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 7、加强培训,提高现有岗位人员的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 8、派员做一份同行业工资水平调查,并与金工车间作对比分析;

9、派员设法与流失人员面谈,了解流失原因。 10、向公司高层汇报,争取高层支持; 制定招聘方案:(1)确定招聘广告发布形式,如网上招聘等。 2)确定招聘人数。(3)确定招聘流程。 二、重大工伤事故发生 情景问题:重大交通事故,安全卫生,有人员伤亡等 1、立即向公司主管负责人及总裁报告。 2、立即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成事故处理小组。 生产安全事故 3、要求公司所有同类产品生产单位排查事故隐患,修复通风系统,严格监测车间的空气环境,一旦发现超标马上加大室内排气量,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向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报告。 5、联系医院,全力做好伤者的救治工作。 6、联系事故车间职工的家属,做好安抚准备工作。 7、严格执行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大力推进生产工艺改革。 8、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增加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觉防护意识。 交通事故 3、联系相关医院和交警部门,确保伤病员的全力救治;

民法基本理念的历史渊源及在我国缺失的成因分析

民法基本理念的历史渊源及在我国缺失的成因分析 民法基本理念是指民法所体现的深层次的人文价值追求和内在的人类基本精神意蕴,它以主体平等、意思自治和追求公平为最高理念诉求,调整着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市民社会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民法基本理念的形成和发达在西方具有悠久的历史,而在我国,由于缺乏其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和法律环境,它们从来没有成为社会政治和民众生活中的主流意识,因此,中国正在制定的民法典必须予以足够重视。 标签:民法基本理念;法律文化;立法 一、民法基本理念存在和发展的历史背景 (一)民事主体平等理念的历史渊源及其近代发展历程 民事主体平等的理念源于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并且是在与特权的斗争中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政治家伯里克利第一次响亮地提出了“在公民私权方面,人人平等”的口号。公元212年,卡拉卡拉帝颁布了著名的“安东尼亚那敕令”,正式废除了市民与臣民的区别,使平等观念成为罗马法和法学发展的根本性支柱,并使罗马法获得世界性意义。在封建的中世纪,农奴制下的人身关系是依附性的,不存在主体之间的平等,民法亦随之衰落。当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大规模的贸易,特别是国际贸易,要求有自由的、在行动上不受限制的商品所有者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商品的交易活动。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为此提出了“人人生而平等”的主张。法国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便在《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中提出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自19世纪以来,平等原则对民法的发展与完善发挥了巨大的作用。19世纪民法的支柱性原则,即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过失责任以及私法自治的法律思想,都是基于人人平等这一崇高理念而产生的。 (二)意思自治理念的历史渊源及其近代发展历程 意思自治是传统民法的最高理念,并且早在罗马法中有关意思自治的思想就已经产生。众所周知,罗马法的主要创造是成熟的法治传统,法治理念对法治的设计可视为罗马法的灵魂和核心。而这两种理念集中到一点则是:有关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公法是有关罗马国家稳定的法,私法是涉及个人利益的法……”罗马法通过创造私法观念完整地把握了法律的宽度,开阔地看到了维护个人利益的重要性,将私法问题提到了法治的重心。罗马法对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是非常必要的。它包含了罗马法对私权的呵护和对公权力的高度警惕。罗马法承认了一切私法主体的自由意志,即不受他人摆布而自愿地进行经济活动,此即为意思自治最早的思想渊源。但意思自治这一概念的正式产生是到了16世纪由法国法学家查理·杜摩林完成,当时基于解决不同地区和国家商人之间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需要,杜摩林提出了由当事人以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选择解决纠纷适用的法律,从而正式提出了意思自治的概念。因此这一概念最初是在冲突法意义上适用的。但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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