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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的大部制改革

“十八大”后的大部制改革

2013年中央国家机构改革预案与思考

作者;罗永焱

2012年,党的“十八大”将隆重召开。2013年,新一届政府机构改革即将启动。按照“大部制”改革的布署和要求,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执政水平,确保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笔者结合我国行政管理现状和发展动向,对推进“大部制”改革及职能调整提出预案和思考:

一、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改革思路

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党内政策研究、联络统战、机关党建工作力量建设,整合资源组建中央研究室、统战联络部、机关总工委。二是加强对信访、公务员及外国专家等工作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理顺层级关系。三是加强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发挥在党的职能部门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将部分机构下放有关部门管理。四是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调配整合,优化职能布局。

1,组建中共中央研究室;为整合党的研究资源,提升政策研究服务水平,建议将中央政策研究室,文献研究室和党史研究室整合组建中央研究室。中央研究室主要承担党建、党史、文献等党务研究工作。同时指导各省市自治区党研机构开展工作。

2,组建中央统战联络部;统战部与中联部同为中央对外工作部门,为推进对外联络和统战工作的有机整合,全面加强对外联络统战工作。建议将中央统战部、对外联络部整合组建中央统战联络部。联系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国家民宗委等工作部门、同时代管原两部门的社团组织。

3,中央政法委;为改进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划入中央政法委管理。中央政法委联系司法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工作部门。

4,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为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统一管理,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建议将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职能整合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

5,中央宣传部;为推进理论编写与理论宣传的工作融合、中央对外宣传中心、中央编译局划入中央宣传部管理,中宣部指导和联系科技教育部、文化产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文联、新华通讯社、中国广播影视集团等工作单位。

6,中央组织部;为充分发挥“党管干部”的组织作用,公务员、副科级干部(含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离退休干部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划入中央组织部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村(社区)干部调整为各级人力社保部具体管理。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民政部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职能划入中央组织部管理。

7,中央中央党校(加持国家行政学院牌子);强化干部的培训教育职能,调整为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不再列入国务院机构序列。

8、中央档案馆更名为国家档案馆,增加全国地方志编撰指导职能,指导各省市自治区开展地方志编撰工作。调整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9、不再保留机构: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合并组建台港澳办,中央保密局、密码管理局与国家安全部整合。《人民日报》社、《光明日报》社和《求是》杂志

社划入新华通讯社管理,不再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中国延安、井冈山等三所干部学院调整为中央党校管理。

10、调整部分机构: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工作由中央宣传部承担,中央文明办由代管调整由中央宣传部直接管理。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综合办与政法委合署办公调整为在中央政治委挂牌。

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中央组织部承担。

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国家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中央办公厅承担,中央外事办划入中央办公厅管理。不再单设。

中央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中央政治委承担。其下设办公室划入中央政法委管理。

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中央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其实下设办公室划入国家发改委管理。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央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农林水利部承担。

中央保密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安全保密总局承担。

改革后的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为8个;中央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统战联络部、中央中央政法委、中共中央研究室、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中央编委。

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为1个;中共中央党校。

二、军事管理体制调整思路

工作重点;一是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中央军委统一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等武装力量,负责部队建设的各项工作。国务院不再承担相应职责。二是实行军政分离。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建设、民兵管理和国防工业等具体工作由国防部承担。不再保留省军区、军分区、设立省(副省级)、地市(副地级)人民武装部,各级人民武装部统一交由地方党委管理。军区、军分区所属部队统一收归大军区管理。三是理顺武警部队的管理体制,武警部队中警卫、消防、边防部队移交公安部统一管理,武警总部不再承担领导职责。武警部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驻地武警的动员由地方政府协调。

三,司法机关体制改革思路

工作重点;一是加强经费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经费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各项收费统一缴存省财政指定帐户。不再实行按比例返还制度,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统一预算支出。二是理顺管理体制。人民法院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基层法院由高级人民法院直接管理,与中级人民法院脱离隶属关系。人民检察院双重管理体制不变,调整后,有利于维护司法机关的统一性,加强系统管理。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实行法官、检察官“终身制”,落实法官检察官岗位津贴制度。省以下司法机关干部不再与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进行交流任用。

四,党群团体改革思路

工作重点;一是整合资源,对职能相近的全国性公益社团组织进行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实行“管办分离”。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不再兼任社团行业组织负责人。社团组织与业务主管行政机关分离。三是加强基层建设,合理确定乡镇工会、妇联和共

青团组织编制,落实经费和配备工作人员,充实基层工作基础。四是推进职能转变和工作创新。继续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性职能交由公益性社团组织承担,五是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使之成为独立的经济法人实体,通过依靠市场服务和收取会费等实施运转。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挂中国少年先锋队、中国志愿者协会牌子):为加强青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社团建设。建议将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志愿者协会并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时建议修改《团章》,将青年的管理范围延长至40周岁。

2,组建中国同学会;为统筹国内国外同学会组织建设工作。整合社团资源。建立爱国统一战线。建议将欧美同学会、黄埔军校同学会、中国留学生协会、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职能合并组建中国同学会。承担国内外学生的宣传动员、学术交流、组织联谊、思想政治教育等服务工作。

3、组建中国红十字慈善总会(加挂宋庆龄基金会牌子);为加强慈善机构服务建设,强化社会捐助的统一管理,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建议将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慈善总会、宋庆龄基金会整合组建中国红十字慈善总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其他部门不再受理社会捐款工作。

4、中华全国工商联(加挂中国贸易促进会牌子):为拓展和延伸工商联组织的行业服务,统筹国内国外商业贸易交流工作。建议将中国贸促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并入入全国工商联。会员由全国工商联统一管理,调整后作为公益性服务组织,各级工商联组织不再向会员收取和摊派经费。

5,中国对外友协(加挂中国外交学会牌子):对外友协和外交学会因两部门同为全国性对外交流服务机构,为加强对外交流与外交研究工作的融合,中国外交学会职能和机构划入中国对外友好协会。

6,中国科协:为切实发挥各级科协在“管理科学基金,服务科技事业、引导科技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划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理。并在中国科协加挂牌子。

7,中国台联(加挂中国海协牌子);为加强海峡两岸同胞的宣传发动、组织联谊和经济文化交流工作。中国台联加挂中国中国海协牌子。国台办不再保留中国海协牌子。

8、组建中国法律工作协会(简称中国法协);为加强法学研究、强化法制从业人员的交流管理。构建和谐法制体系。建议将中国法学会、中国律师协会、中国公证员协会整合组建中国法律工作协会。承担法律服务者、法学工作者、司法工作者的组织联谊和学术交流工作,引导从业人员加强行业自律。

9、中国职工思想政治研究会:加强职工思想政治研究是各级工会组织的重要任务,为强化职工政策研究服务的组织领导,中政研会职能和机构划入全国总工会管理。

10、组建中国文化界联合会:为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发挥文化界组织在服务文化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建议将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记协、中华体育协会整合组建中国文化界联合会,同时换届选举领导班子。调整后,将极大地增强文化界的组织领导和学术交流工作。

11、中华全国妇女儿童联合会:为发动广大男性同胞支持、关心妇女工作,同时维护部分男性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增设男性工作部。

五,国务院组成部门改革思路

工作重点;一是加大行政部门的整合,构建“大农业”“大交通”“大能源”工作格局。通过整合资源、完善职能,进一步落实部门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进一步转变和调整职能,优化职能布局,调整发展改革、优化人民银行、财政、商务流通等部门的职能职责,突

出重点、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三是实行决策、执行与监督“三权”分离。将国家局规划、政策、标准制定和部门协调职责划入部委,将部委行业监管职责划入管理国家局,形成科学完整的职能体系。

1,组建国家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我国民族和宗教管理部门实行分离设置,目的理顺宗教与民族的工作关系,近年来各地民族与宗教部门整合设置表明,两部门整合不会对民族宗教工作产生不良影响,为推进民族和宗教工作的协调发展,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的整体服务水平。建议将国家民委和国家宗教事务局整合组建国家民族和宗教委。

2,组建科技和教育部;科技教育融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统筹科教事业发展。建议将科技部、教育部、国务院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组建科技和教育部。为引导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民办教育从业行为,增设民办教育司,统一管理各类民办教育机构,承担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工作。

3,重组国防部(加挂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为加强国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建议将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有关兵役、国防教育、国防动员职责,发改委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非法航天器处理职能整合重组国防部。国防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国防部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双重领导,同时领导各省市自治区人武部开展工作。

5,组建国家监察审计部(加挂国务院纠风办、国家预防腐败局牌子);经济问题是反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核心,为构建预防、教育和惩治腐败的监管体系。加强经济审计与行政监察对接。建议将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合并整合组建国家监察审计部,各级政府组织的审计工作交由辖区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承担,监察审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各部门提交审计资料进行检查监督。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顺监管体制。各级监察审计机关派驻机构整合后实行垂直管理。县级机关对派驻工作部门和乡镇纪检组实行垂直管理。不再保留乡镇纪委。

6,组建国土和城乡建设部;为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有机衔接,加强城乡综合执法。建议将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区划地名管理职能整合组建国土和城乡建设部,整合后,形成国土从规划、开发、建设一体化管理,对强化城乡建设综合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7,组建农林水利部;为加强“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农业扶贫攻坚开发。建议将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整合组建农林水利部。将农资储备供应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职能交由供销总社管理,农民收入测算列入国家统计局职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交由国家监察审计署,将湿地保护、农村生态建设、水土保持等工作移交环境保护部,农资生产、销售和市场监管由农业部具体负责。其他部门不再承担相应监管职责。

8,环境保护部;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协调和生态建设工作,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协调指导工作由国家发改委调整为环境保护部承担。强化自然生态建设和管理,自然遗产规划、申报和管理由住建部调整为环境保护部管理,增设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司。进一步加强部门和地区环境保护监督协调,增设环境保护协调司。

9,组建国家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由于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在健康教育、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和人口综合治理中职能相近且互补,为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整合部门资源,提升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建议将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民政部婚姻登记、殡葬管理职能整合组建国家卫生计生委。为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人口信息管理水平,公安户籍管理信息系统由公安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建共享。

10、组建文化和信息化部(加挂国家互联网办公室牌子);我国互联网管理共涉及16个部门,尤以工信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等审批职责较多,政出多门,职能交叉、体制不顺是制约我国互联网管理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为统筹推进“三网”融合,加强对网络文化、电信传播文化、动漫游戏产业等文化产业的统一监管。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优化文化发展布局。建议将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工信部信息化部分整合组建文化和信息化部,将新闻出版总署、体育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更名调整为文信部管理国家局。中国广播影视产业集团改制为中央企业调整由国资委管理。

11,铁道部;铁路体制改革是国有垄断行业改革的重点和关键。由于铁路系统资产庞大、人员众多,涉及各方利益,改革难度艰巨,建议分步推进铁路体制改革。2013年,将铁道部调整为国家铁路总局,成立中国铁路集团总公司划入国资委管理。接收全国铁路系统资产和人员。铁路总局与国铁集团实行政企分离。2014—2018年,按照铁路发展布局、资产运营情况成立北部、南部和中部三个集团公司,从国家铁路集团分离实行市场化经营。组建国家铁路控股公司加强铁路运营的调度和控制。各铁路局、铁路系统举办的卫生、教育机构移交地方管理。铁路公安移交公安部统一管理。2018年基本完成铁路体制改革任务,铁路总局调整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1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数据是编制规划、制定政策、推进各项改革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工作对接,国家统计局调整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并增加民意调查职能,负责对各级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社会安全感、幸福感等进行民意调查统计,调查数据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定期向社会公布。民意调查工作由各级调查队组织实施。

调整国家发改委职能;一是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增设宏观调控政策协调司,负责宏观政策的综合协调、部门对接和执行监督工作。二是谋长远发展、抓改革大局。行业部门体制改革工作由主管部门牵头调整为国家发改委组织实施。避免因部门利益和经济利益而阻碍改革发展进程,三是简化项目审批,不再承担重大项目的建设协调工作,行业规划和项目由主管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报同级发改部门备案。四是强化数据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统计数据须报同级统计部门备案。各级政府考核数据以统计部门公布和认可数据为准。加强一线数据收集管理,统计数据逐步实现从乡镇、企业全国数据联网直报。

13、组建外交和侨务部;侨务工作是外交外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外交与桥务工作的有机融合,统筹做好国内外侨务工作。建议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外交部整合组建外交和侨务部。同时指导各省市自治区开展外事桥务的工作。调整后,将极大地提高侨务工作服务水平。

14、中国人民银行;增加金融规划和金融保障的职能。一是加强金融体系服务建设,优化金融发展布局,增设金融体系建设司。二是做好银行、保险、证券和外汇发展的统一规划和政策衔接工作。增设金融规划司、三是强化农村、中小企业、困难群体等服务保障工作,增设金融保障司。

15,司法部;为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政府法制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机融合,建议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工作职能和机构划入司法部,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办与司法行政部门合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政府法规制定、执法培训、行政复议等工件。

16,商务部;为发挥商务部在“保障供应、促进流通、扩大消费”中的职能作用。国家粮食局、国家物资储备局调整为商务部管理国家局。增设招商局,承担国内外重大招商活动的宣传推介工作,同时指导各省市自治区开展招商工作。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运行监测等职责调整为商务部承担。

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保障的统筹管理。建议将民政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救灾减灾、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老龄化工作等机构(含社团组织)划入人社部管理。新型农业合作医疗保险由卫生部调整为人力社保部统一管理。

18,财政部;加强财税政策协调,强化财税政策和社会财务服务业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财税政策的制定和管理,在税政司基础上组建财税政策司。二是加强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等社会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增设财务服务业监管司。

19,公安部;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和队伍建设工作,增加社团组织管理职责。一是实行经费,资产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公安机关收费项目和处罚收入一律上交省财政指定帐户管理。不再实行比例返还制度。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预算支出。二是公安机关由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干警实行…终身制”和跨地区交流轮岗。三是强化社团组织管理,社团组织活动一定程度影响社会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建议社团组织登记管理由民政部移交由公安部统一监管。

20,组建工业和能源部;能源是工业发展的支撑和动力,为加强能源的统一监管,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统筹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议将工信部工业部分、国家能源局、中国电监会、水利部水电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工业和能源部。

21、交通运输部:一是节约交通资源,优化交通发展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增设交通建设协调司,负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的建设协调工作。二是理顺物流业管理体制,我国物流业涉及交通、邮政、商务、海关、质检等多个部门,交通运输业是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基础,建议增设物流业管理司,牵头制定物流业的发展规划,加强行业管理工作。三是构建高效、快键、完善的运输体系,统筹调度各行业节假日运输和应急保障工作,增设运输体系协调司。

22、国家安全部:建议组建国家安全保密总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由于国家安全工作具有特殊性、保密性和独立性。调整后,有利于减少公众关注和社会干扰,独立地开展工作。同时,行政级别保持不变,便于部门间的组织协调。保密工作是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对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将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划入国家安全保密总局管理。

改革后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为19个:外交和侨务部、国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安部、工业和能源部、农林水利部、国土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和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监察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国家民宗委。

六,国务院直属机构改革思路

工作重点;一是做好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工作,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组建金融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二是加快旅游发展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划入相关职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保留国家旅游局和知识产权局。三是调整税务、市场监管部门管理体制,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力量建设,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

1,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总局);金融一体化、关联化和多元化是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一行三全”的监管体制已不能适应体制金融改革的需要,加之金融监管“三会”属国务院事业单位,执法能力相应不足、为理顺金融管理体制,加强金融业的统一监管。提升执法监察水平。建议将中国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督会整合组建国家金融总局。将有关金融规划、统计、服务体系建设职能和机构划入中国人民银行管理。金融监管实

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三部门派驻机构实行整合后,调整为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全面负责行政区内的金融监管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金融总局的职责分工;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金融规划、服务体系建设、调查统计、支付结算等工作。金融总局负责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实施统一监管、同时对民间借贷、地方政府融资进行规范管理、受理和查处金融业违法行为,整顿规范金融市场。两部门在工作职能上有机配合,推进金融业的发展改革、共同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

2,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挂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局牌子);为解决工商、质检两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强化食品安全的统一监管,提长市场综合执法水平。建议将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监局食品监管部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整合组建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认监委和国家标准委整合组建国家认证和标准化管理局。由市场监管总局管理。将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划入国家知识产权署。结合当前工商、质检体制调整,逐步将两部门整合移交地方管理,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市场监管队伍建设。

商务部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职责分工:商务部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市场运行监测、保障市场供应、商贸流通管理等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市场规范整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维权等工作、受理和查处市场违法行为。两部门在工作上相互促进,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和管理。

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一是调整卫生部门职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名为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由食品卫生监督调整为服务业卫生监督、公共场所禁烟工作。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由于农产品重在生产源头监管,建议农产品生产、运输、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由农业部具体负责。农产品运输由县级农产品检查机构(在县级出入境动物防疫检查站上组建)监督检查,国家在城市地区增设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承担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质量监管工作,牲畜(生猪)屠宰管理由商务部调整为农业部具体负责。三是强化食品安全治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事故处理、信息发布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具体负责。职能调整后,食品安全监管由农业、卫生、食品药监、工商、质检等多部门监管调整为市场监管、卫生、农业三部门具体监管。

3,国家旅游局(加挂全国假日消费办牌子);旅游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朝阳产业和优势产业,为加快和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风景名胜区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由于建设部门与旅游部门在风景区规划建设中体制不顺,规划脱节,建议将风景名胜管理职能划入国家旅游局统一管理、加强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增设乡村旅游司、红色旅游司。三是加强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增设产业协调司。

4、组建国家知识产权署: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部门监督执法,增强服务保障水平。建议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商标局整合组建国家知识产权署。不再保留国家专利局、版权局牌子。

5,国家税务总局;为提升税务服务水平,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建议分步实施税务体制改革。2012年,将国税系统下放省级管理,开展国地税部门整合试点工作,逐步实行整合组建各级税务局移交地方管理。2013—2015年,由税务总局牵头,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国家统计局等部门配合,建立省区统一全国联网的税收征管和纳税人信息系统。统一征收标准,统一发票印制,将税收直接存入各级级财政专户。各级税务部门专设国税征收分局强化国税收缴工作。2018年,完成税务体制改革任务,税务总局更名为国家税务局,调整为财政部管理。

改革后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为7个;国家金融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安全保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旅游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安监总局。

七,国务院办事机构改革思路

工作重点;一是加强部门整合,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组建国务院政策研究室。二是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将国务院应急办调整为办事机构。承担跨部门和地区的应急指导协调工作。三是加强台港澳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促进管理体制创新,组建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1,组建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加挂国务院参事室牌子);国务院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和参事室三部门职能相近,为整合部门资源,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加强和改进政策研究工作。建议将三部门整合组建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协助国务院总理进行科学决策和重大问题调研工作。

2,组建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为促进台港澳地区的对外交流和经济发展,加强台港澳地区综合协调服务,建议将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事务办职能合并组建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协助国务院总理处理台港澳地区事务工作。

3、组建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我国自然灾害频繁,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十分繁重,建议将国务院办公厅应急办调整为国务院正部级办事机构、同时将民政部减灾、卫生部和安监总局应急指挥职能划入,国务院应急办协助国务院总理处置全国性和地区重大性公共突发事件,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向总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5、不再保留机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编写职责交由中央宣传部管理。新闻发布会由责任单位召集组织。国家互联网办公室职能划入文化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侨务办因具有对外行政管理职能,与职能相近部门整合,不再列入办事机构序列。

改革后的国务院办事机构为3个;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保留国务院特设机构为1个: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八,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思路

工作重点;一是加强部分社团的组织领导,调整职能职责,调整为直属事业单位,保证其公益服务性质。二是重组新华通讯社,扩大中央新闻媒体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提高国家媒体的知名度,繁荣新闻宣传事业。三是推进基础科研事业发展,重组中科院,加强省市科研指导和学术交流工作。

1、组建中国供销合作总社;为发挥供销部门在“支援农业,服务农村”的产业支撑作用。建议将供销总社,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资储备供应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供销总社,调整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供销总社实行主任负责制,不再实行全国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

2,新华通讯社;党报党刊是我党理论政策宣传的主战场,由于新华通讯社是国家通讯社,但无报刊主力宣传平台。〈人民日报〉社和〈求是〉杂志社拥有报刊整体优势,但无国家通讯社支撑。为实施优势互补、实现强强联合,扩大中央宣传媒体的影响力和控制力,适应文化体制改革和“大部制”改革的需要。建议将《人民日报〉社和〈求是〉杂志社划入新华通讯社管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由中共中央主力调整为新华社主力。

3,中国科学院;为加快基础研究事业发展,推进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体系的统一建设,推进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中国社科院并入中国科学院。

改革后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9个;中国供销总社、中国红十字慈善总会、国家档案局、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新华通讯社。社保基金理事会。

九,国务院部委管理国家局改革思路

工作重点;一是优化职能布局,对部分部委管理国家局进行调整。二是打断行业垄断,加强市场管理,组建国家烟草和食盐专卖局和国家中小企业局,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地方监管职责。三是推进烟草、盐业等行业的改革工作,实行政企分离、管办分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国营产业。

1,中国民航局调整为国家民航局,理顺民用航空管理体制,各省民航管理局移交省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省级民航局承担辖区内的民航规划,项目建设和运营监管工作。国家民航局指导各省民航局开展工作。

2,组建国家烟草和食盐专卖局:承担烟草、食盐的行业监管工作。烟盐专卖局调整由市场监管总局管理。中国烟草集团公司、中国盐业公司不再承担行业管理工作。

3、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织部分,对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推进自主创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强化中小企业的服务,加强指导管理,建议将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工商总局民营经济管理职能整合组建国家中小企业局,承担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扶持和行业管理工作,国家中小企业局由工能部管理。

改革后的部委管理国家局为18个;

国家铁路局、国家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新闻出版局、国家体育局、国家广电总局(文化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和城乡建设部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安监总局管理)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计生委管理)

国家粮食局(商务部管理)

国家税务局(财政部管理)

国家中小企业局(工信部部管理)

国家认证和标准化管理局、国家烟草食盐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管理)

十,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改革思路

工作思路:一是按照“大部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和减少协调议事机构,落实部门工作职责。二是将部分协调机构进入相关部门,形成权责一致,运转灵活的职能体系。三是对因机构整合而不再具有议事协调职能的机构予以撒消,不再保留。

经调整不再保留的机构为6个: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国家能源委员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国务院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经调整保留的机构为25个: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防部承担。

国家边海防委员会,国家禁毒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公安部承担。

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总参谋部承担。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承担。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工作由农林水利部承担。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科技教育部承担。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承担。

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承担。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由中国残联承担。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具体工作由国务院应急办承担。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安监总局承担。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能源和环境保护部承担。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单设办事机构,任务完成后自然撒销。

根据工作需要增设的机构有3个;

国务院加快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

国务院宏观调控委员会(含货币政策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

国家应急管理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务院应急办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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