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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消耗量定额2003版说明及计算规则

云南省消耗量定额2003版说明及计算规则
云南省消耗量定额2003版说明及计算规则

云南省消耗量定额2003版

定额总说明

一、《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总结了云南省历次建筑工程定额的编制经验,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广泛应用进行编制,是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的消耗量定额。本定额分为上、下两册。

二、消耗量定额指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因此,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材料消耗与定额不同而调整。

三、本定额是统一全省建筑工程预、结(决)算的项目编号、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拦标价、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办理竣工结(决)算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五、本定额未包含《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列为措施项目的内容,建筑工程相关的措施项目,汇编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

计价办法》内。

六、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省基价区的基期预算价格,简称“基价”。在编制预算、拦标价、投标报价或办理竣工结(决)算时,材料单价可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调整组价。

七、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列出数量,已计入了相应损耗,其损耗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九、本定额中机械台班消耗量已按合理的施工方法及施工企业的常用机械类型确定。

十、零星计量的机械、材料,均以其他机械费、其他材料费计入,以“元”表示。

十一、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均以半成品表示,水泥、砂、碎石等用量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按照砂浆、混凝土配合比表(详见附表)计算。

十二、定额中未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打桩、安装损耗。编制预结(决)算时,应按施工图计算构件净

用量,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工程量。

制作工程量=图纸工程量×(1+总损耗率)

运输工程量=图纸工程量×(1+运输堆放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

安装或打桩工程量=图纸工程量

各类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损耗率表

十三、大型机械三项费用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计算。

十四、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对主要施工工序作了说明,次要工序未一一列出,但定额中均已包括。

十五、垂直运输指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除外)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量(详见《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

十六、凡在未停产车间内进行施工的工程,按该项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增加10%作为工效降低补偿费,列入人工费。

十七、本定额除构筑物工程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其余分部均按建筑物六层(或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若超过以上限度时,另按十三分部计算超高增加费。

十八、本定额中“×××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九、本定额中的砌筑工程、天棚工程的抹灰子目,楼地面工程中的整体面层子目,木作工程中的普通木门木窗、木门窗运输、间壁墙、木地板、木楼梯子目及金属结构工程中的普通钢门钢窗子目按《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 至2.10m 的部位应汁算1/2 面积;净高不足l.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

2003消耗量定额解释

2003消耗量定额解释 1、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分界: 修缮工程中,300㎡以的零星添建工程,执行修缮定额;超过300㎡的添建工程,执行建筑定额。 2、砌筑材料的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消耗量不变,系指定额材料块数折合体积与定额砂浆体积的总体积不变。 3、各种砌体子目,均包括原浆勾缝容。加浆勾缝时,按定额第九章第二节相应规定计算。 4、坡屋面顶板,按斜板计算。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混凝土(素混凝土)已包括在消耗量,不单独计算。若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混凝土配置钢筋作梁使用,应按设计尺寸并入斜板工程量计算。 5、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的分界: ⑴混凝土墙中的暗柱、暗梁,并入相应墙体积,不单独计算; ⑵梁、墙连接时,墙高算至梁底; ⑶墙、墙相交时,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墙按墙间净长度计算; ⑷柱、墙与板相交时,柱和外墙的高度,算至板上坪;墙的高度,算至板底;板的宽度,按外墙间净宽度(无外墙时,按板边缘之间的宽度)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板的面积; ⑸电梯井壁,工程量计算执行外墙的相应规定。 6、石、花岗岩楼地面面层点缀子目,其点缀块料按规格块料、被点缀的主体块料按现场加工编制。点缀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单独计算;不扣除被点缀的主体块料面层的工程量,其现场加工的人工、机械也不增加。 7、各种现浇混凝土板、楼梯、圈梁、过梁、楼梯、雨蓬、阳台、挑檐中的梁和挑梁,混凝土构造柱,均不单独计算。 8、装饰脚手架,墙高度在3.6m以时按相应脚手架子目30%计取。但计取满堂脚手架后,不再计取装饰脚手架。 9、钢梁执行钢制动梁子目,钢支架执行屋架钢支撑(十字)子目。 10、墙面抹灰(含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的工程量,应扣除零星抹灰所占面积,不扣除各种装饰线条所占面积。 11、平挂式安全网(脚手架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安全网),按水平挂设的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执行定额10-1-46立挂式安全网子目。 12、檐高超过20m的建筑物,其超高人工、机械增加的计算基数为除下列工程容之外的全部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03版)g

云南省建设厅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 云南科技出版社

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 云建标[2003]668号 签发:冯志成省直各委、办、厅,各地、州、市建设局,各有关设计、施工、金融、中介咨询、建设单位,驻滇各有关单位及部队: 为适应云南省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3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工程造价工作市场化进程,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新版计价依据)及其电子版定额,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 新版计价依据包括:《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云南省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等10部分的内容。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新版计价依据发布施行后,除国家有关部、委、办、局发布的现行电力、水利、公路、

人防、化工、铁路等专业工程定额,其他工程计价依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一律废止。 新版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拦标价的标准,也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造价纠纷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以及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和基础。凡2003年11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其计价办法可继续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各地、各部门在新版计价依据的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新版计价依据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等工作由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外具体负责。 云南省建设厅 二00三年十月十三日

13云南定额要点说明书

一、计价规则 1、市政里边的金属管道按安装专业取费,执行安装定额。 2、市政道路与室外道路分界,若室外道路按市政道路的设计 规范、施工验收规范等来做则按市政定额执行,按市政专业取费。 3、政府投资的绿化与开发商投资的绿化分界:以规划审批文 件划分。 4、独立土石方工程中不包含市政道路中用于结构的换填层。 市政道路的换填层按市政专业取费,执行市政定额。 5、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取费 基数:分部分项工程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中定额机械费*8%;规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保证金)和危险作业伤害保险取费基数:定额人工费即全部人工费。 6、税金取费基数: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工程费+规费 -不计税的工程设备费(甲供设备、提供建筑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等)。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性材料的往返运输的费用已含在定额 内(定额按25KM考虑),无论距离长短均不做调整,材料价只含租赁价格。 2、建筑面积与原来的不一样,注意查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3、机械(综合)按相应章中的机械综合权数分解后分别计算。 4、岩土分类表划分有变化,在组价是得看地勘报告,按不同 的土壤及岩石类别分别计算并组价。 5、干湿土的划分以地勘资料为准,以含水率(水的质量/水土 总质量*100%)25%划分。 6、闷炮的覆盖材料另行计算;石方爆破不含石渣清理运输; 盖挖法套用带支撑土石方开挖相应子目R*1.6、J*1.4。7、流砂、淤泥运输项目按即挖即运考虑。对没有及时运走的, 经晾晒后的淤泥、流砂套用一般土方运输定额。淤泥:是 指的静水或缓慢流水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 性土;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或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水一起涌出,这种形象就是流沙形象,这种砂称作流砂。 8、借用挖方和运输按自然方计算(1.15),注意土方折算系数 表 9、带支撑基坑开挖定额适用于有内支撑的深基坑开挖。带支 撑基坑土石方项目以第一道支撑下表面为分界,界上按一 般土石方定额子目执行,界下按带支撑基坑土石方执行。 带支撑基坑土石方项目按19m以内编制,超过19m人机乘 以系数1.3。 10、土方垂直运输子目适用于无水平运输道路活坡道,并且在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解释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共性问题 1、本定额总说明第十二条中已明确"环保、安防、消防、劳保、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另行计算"。请问,对于这类强制性检验、验收收费应由谁来承担? 答:上述费用是发生于工程上的检验、验收费用,其费用计算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计算。这类费用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是否必须执行省统一发布的价目表中各类消耗量单价? 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其人、材、机的单价应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建筑市场情况合同定价;如是投标报价则完全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确定。省统一发布的工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一个指导价格,为工程计价活动提供参考。省统一发布的指导价格包括省、各市的指导价。 3、怎样理解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包括的内容?结算时这些费用是否按实际发生计取? 答: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属于材料费的组成部分。所谓"对建筑材料、构件……进行一般鉴定、检查……",即是指按照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对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构件、配件等所进行的抽检、校验或复查(包括试件、试样的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成分分析)。这些检测可以由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进行。检验试验费的计算,理论上讲,应将实际需要发生的对某一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的安装材料检验试验费用,分别计入相应被检验材料的单位材料成本费用(单价)之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每个工程都按实际发生的检验试验费计算非常困难,且由于工程专业、建设地点、材料产地及品质等诸多影响因素,也不宜制定全省统一费率。所以报价人应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结合以往完成的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测算并确定材料检验费用的计取比率,进而完成相应的材料成本报价。另外,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测算发布当地建设市场价格信息的同时,发布本地区上述相关费用的指导费率,作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进行工程计价活动时的参考。至于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监督、质量、安全等部门按照其各自行政性规定,对在建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不包括在上述材料检验试验费中,此类费用应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项下列支,由建设单位支付。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上) DBJ 53/T-61-2013 主编单位: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批准部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4年4月1日

目录(上) 总说明 (1)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7)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6)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28) 第三章桩基工程 (38) 第四章砌筑工程 (47)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54) 第六章木作结构 (67) 第七章门窗工程 (70) 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76) 第九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85) 第十章墙、柱面与隔断、幕墙工程 (90)

总说明 一、《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基础定额》(GJD-101),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GB50854)、《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修编的,是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的消耗量定额。本定额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第三章桩基工程 第四章砌筑工程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六章木结构工程 第七章门窗工程 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第九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第十章墙、柱面与隔断、幕墙工程 第十一章天棚工程 第十二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第十三章其他装饰工程 第十四章室外附属及构筑物工程

第十五章措施项目 二、消耗量定额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除定额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而调整。 三、本定额是统一全省房屋建设与装饰工程预、结(决)算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计算规则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结(决)算的依据;是是施工企业内部核算及管理、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与装饰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境外工程参照本定额计价时,按省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本定额是以海拔高度在2500米以下施工条件为准编制的,如海拔高度超过2500米时,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定额按《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分为实体项目及可竞争的措施项目,实体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 六、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建筑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按《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公共篇)中的相应定额及其规定执行。

山东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章节说明、计算规则、解释(03版)

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总说明及章节说明 二、山东省建筑工程计算规则 三、综合解释 四、补充册 五、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目录 1、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适用范围-------------------------4 2、《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6 3、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11 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3 5、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24 6、第三章砌筑工程------------------------------------------30 7、第四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38 8、第五章门窗及木结构工程----------------------------------48 9、第六章屋面防水保温防腐工程------------------------------54 10、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60 11、第八章构筑物及其他工程---------------------------------64 12、第九章装饰工程-----------------------------------------70 13、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96 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30

云南省2013定额详细解析

2013定额解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先明确:人工工日单价63.88元/工日;燃料动力费:汽油(90号以上)9.10元/KG,柴油8.26元/KG,电0.73元KWH,煤0.50元/KG,木材0.65元/KG,水5.60元每立方(包括了排污费) 先说这个是:调整机械费(主要是燃料动力费),人工费价差。调整的人工费、机械费计入工程造价,但不作为计算管理费和利润、给定费率的总价措施项目费、规费的计费基础。即:调整的人工费、机械费仅计算调整的价差及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说说与03规则的不同之处: 1、13计价方法,统一按专业工程取费; 2、管理费、利润等主要费用的取费基数按100%的人工费和8%的机械费取定;管理费、利润计费基础由原建筑类工程按人工费+机械费,安装工程按人工费取费,改为统一以“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为计费基础 4、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机械费之和或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改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机械费*8%,同时,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为按专业取费; 5、规费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保证金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改为:定额人工费取费。即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人工费作为计费基础。将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改为定额人工费; 6、税金计税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设备费 本定额中的机械台班单价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实际签证台班按一下规定执行: 1、签证时间不足2小时者不计算台班数量; 2、签证时间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者按0.5台班计算; 3、签证时间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1台班计算

云南13年定额解析

云南:2013定额解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先明确: 人工工日单价63.88元/工日;燃料动力费:汽油(90号以上)9.10元/KG,柴油8.26元/KG,电0.73元KWH,煤0.50元/KG,木材0.65元/KG,水5.60元每立方(包括了排污费) 先说这个是: 调整机械费(主要是燃料动力费),人工费价差。调整的人工费、机械费计入工程造价,但不作为计算管理费和利润、给定费率的总价措施项目费、规费的计费基础。即:调整的人工费、机械费仅计算调整的价差及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说说与03规则的不同之处: 1、13计价方法,统一按专业工程取费; 2、管理费、利润等主要费用的取费基数按100%的人工费和8%的机械费取定; 3、管理费、利润计费基础由原建筑类工程按人工费+机械费,安装工程按人工费取费,改为统一以“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为计费基础 4、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机械费之和或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改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机械费*8%,同时,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为按专业取费; 5、规费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保证金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改为:定额人工费取费。即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人工费作为计费基础。将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改为定额人工费; 6、税金计税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 设备费 本定额中的机械台班单价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实际签证台班按一下规定执行:1、签证时间不足2小时者不计算台班数量;2、签证时间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者按0.5台班计算;3、签证时间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1台班计算 在总价措施费里面增加了“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费率”,所谓总价措施费,对不能计算出工程量的措施项目,采用总价项目的方式,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编制,简单说就是以前的以费率形式的措施项目 独立土石方工程:适用于附属一个单位工程内其挖方或填方(挖填不累计)在5000立方以上或实行独立承包的土石方工程。不包括市政道路工程中用于结构的换填层 计算方法:管理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管理费费率管理费费率: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33%、通用安装工程30%、市政工程28%、园林绿化工程28%、房屋修缮及仿古建筑工程2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8%、独立土石方工程25% 利润=(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利润费率利润率: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20%、通用安装工程20%、市政工程15%、园林绿化工程15%、房屋修缮及仿古建筑工程15%、城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 第一节概述 一、内容组成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13版)(以下简称《本规则》)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各专业工程适用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计算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二、主要编制依据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个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 (三)《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03版)(以下简称《03规则》)及有关建设工程计价配套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规则》与《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是编制与审查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主要依据,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一、对比原《03规则》费用组成,有以下不同之处:

(一)费用组成方面 取消了原《03规则》费用组成在定额与清单计价模式下,费用组成不同划分的情况,本次费用组成依据44号文第二种分类“按造价形成划分”编制,费用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二)各项费用内容组成及定义方面 1.分部分项工程费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费定义: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与我省03清单费用组成基本一致。 2.措施项目费 (1)“措施项目费”定义中将“非工程实体”修改为“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2)由于新的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已将能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采用单价项目的方式进行编制,并相应列出了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对不能计算出的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则采用总价项目的方式,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编制,并列出了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因此,《本规则》将措施项目划分为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3)对冬雨季施工增加、二次搬运费等费用进行重新定义。 3.其他项目费: (1)人工费调差、机械费调差、风险费从原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移入其他项目费。 4.人工费 (1)重新定义人工费组成内容: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与原《03规则》的人工费中“基本工资”基本一致;津贴补贴与“工资性补贴”相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

2003年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一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一) 1、关于重申停止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问题鲁建标字[2003]3号文规定,9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已于2003年4月1日停止使用。但是,有个别工程仍继续执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建设主体各方合法权益,现重申停止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其原有的配套政策废止,新的计价政策不能与之配套使用。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工程将不预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登记备案。 2、关于定额人工单价的问题 鲁建标字[2008]10号文规定的“消耗量定额价目表中综合工日单价”(44元/工日)指山东省价目表中的省定额“人工费”单价及“基价”组成,是全省统一的计价价格,应作为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等有关费用的基础。该综合工日单价不得因合同约定等原因而调整。合同约定的人工单价仅作为工程所在地市价。 3、竹胶(胶合)板模板问题 承发包双方办理现场签证的,按签证结算模板制作费用;未办理签证的,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应计算规则计算模板接触面积,乘以下列摊消系数确定制作数量,执行10-4-310~315模板制作费用。同时扣减《山东省建筑工程

消耗量定额》现浇混凝土模板子目中成品胶合板模板材料消耗量,计算模板安装、拆除费用。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 竹胶(胶合)板模板制作摊消系数 4、框架梁计取脚手架及混凝土工程量计算问题 根据省定额站解释,现浇混凝土单梁、连续梁的脚手架按其相应规定计算,有梁板的板下梁不计算脚手架。 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消耗量定额中的有梁板是指现浇密肋板、井字梁板(即由同一平面内相互正交或斜交的梁与板所组成的结构构件),板下梁是指搭在框架梁上的梁。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框架梁应按单梁、连续梁规定计算脚手架。建筑物外墙上的框架梁,其脚手架已包含在外脚手架内,不再重复计算。 在计算混凝土工程量时,框架梁与板整浇的,执行单梁、连续梁及平板定额;框架梁、搭在框架梁上的梁(含密勒梁、井字梁)与板整浇的,板下梁与板合并执行有梁板定额,框架梁仍执行单梁、连续梁定额。 5、轻型框剪墙项目的使用 该项目用于轻型框剪结构高层住宅中,柱、梁、墙厚度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3

第一分部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沟槽、基坑定额,其深度按6m 以内编制。 2.本分部定额按天然密实干土编制,如挖湿土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18。干湿土的划分,以地下常用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稀粘或易流者,为淤泥或流砂。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3.本分部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4.挖地槽、地坑已按比例进行综合,在施工中无论是挖地槽或地坑均执行本定额,不再作调整。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30cm,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43。 7.桩间挖土方时扣除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体积(其余桩种不扣除)。因打桩挤密土壤而不得改变土壤的类别。

8.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松动爆破编制,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按实计算。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21m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1.岩石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2.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土重车上坡时,坡度大于5%时,先坡度和坡长分别折算运距,然后按运距套用相应的定额,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3.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4.机械挖土工程量,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挖土方工程小于1万立方米时,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挖土方工程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是机械挖土方95%,人工挖土方5%计算。机械不能施工部分(如死角、修边等),则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5。 5.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15。

2003消耗量定额解释

2003 消耗量定额解释 1、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分界: 修缮工程中,300怦以内的零星添建工程,执行修缮定额;超过300怦的添建工程,执行 建筑定额。 2、砌筑材料的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消耗量不变,系指定额材料块数折合体积与定额砂浆体积的总体积不变。 3、各种砌体子目,均包括原浆勾缝内容。加浆勾缝时,按定额第九章第二节相应规定计算。 4、坡屋面顶板,按斜板计算。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混凝土(素混凝土)已包括在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若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混凝土配置钢筋作梁使用,应按设计尺寸并入斜板工程量内计算。 5、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的分界: ⑴ 混凝土墙中的暗柱、暗梁,并入相应墙体积内,不单独计算; ⑵ 梁、墙连接时,墙高算至梁底; ⑶ 墙、墙相交时,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墙间净长度计算; ⑷ 柱、墙与板相交时,柱和外墙的高度,算至板上坪;内墙的高度,算至板底;板的宽度,按外墙间净宽度(无外墙时,按板边缘之间的宽度)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板的面积;⑸ 电梯井壁,工程量计算执行外墙的相应规定。 6、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面层点缀子目,其点缀块料按规格块料、被点缀的主体块料按现 场加工编制。点缀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单独计算;不扣除被点缀的主体块 料面层的工程量,其现场加工的人工、机械也不增加。 7、各种现浇混凝土板、楼梯、圈梁、过梁、楼梯、雨蓬、阳台、挑檐中的梁和挑梁,混凝土构造柱,均不单独计算。 8、内装饰脚手架,内墙高度在 3.6m 以内时按相应脚手架子目30%计取。但计取满堂脚手 架后,不再计取内装饰脚手架。 9、钢梁执行钢制动梁子目,钢支架执行屋架钢支撑(十字)子目。 10、墙面抹灰(含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的工程量,应扣除零星抹灰所占面积,不扣除各种装饰线条所占面积。 11、平挂式安全网(脚手架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安全网),按水平挂设的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执行定额10-1-46 立挂式安全网子目。 12、檐高超过20m 的建筑物,其超高人工、机械增加的计算基数为除下列工程内容之外的全部工程内容: ⑴ 室内地坪(± 0.000)以下的地面垫层、基础、地下室等全部工程内容;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编制说明 第一节概述 一、市政定额简介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分上、中、下两册。上册包括:第一分部《通用项目》,第二分部《道路工程》,第三分部《桥涵工程》,第四分部《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分部《给水工程》,第六分部《排水工程》;下册包括:第七分部《燃气工程》,第八分部《路灯工程》,上、中、下三册共九个分部5152个子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中的地铁工程,因云南省还没有地铁项目,为此没有编人。 二、定额的编制依据与原则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是依据99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参考了我省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 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三、定额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市政工程。 四、定额的作用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是全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定额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省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基础。也是各单位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五、2003年版市政定额的变化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是99年出版发行的,根据建设部的文件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 2003年7月在全国实施,为适应这一形势的要求,定额计价法必需同时适应清单计价法,这就要求我们 将实体工程和措施项目分开,而原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子目的实体和措施是在一起的,为此2003年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统一将市政土建中的措施项目编入《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 法》,内空包括:井点降水、围堰工程、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桥涵及隧道工程模板、桥涵中的临时工程、隧道中的临时工程。 2.混凝土模板的工程量,全国新的计算方法是按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云南省历来均按混凝土 的休积摊消,考虑到历史习惯,结合简化计算的要求,统筹法表明可以大大地减少模板计算的工作量, 提高预结算人员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为了和土建定额的计算方法相统一,为此2003年 《云南省市93 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模板工程量仍按混凝土的体积来摊消,定额单位也相同,即模板工程量等于混凝 土工程量。套用子目时注意紧跟混凝土子目(工程量相同),汇总时注意汇人措施费用中。3.为了保持专业上的习惯,市政定额中的土建工程的表现形式基本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 额》一致;市政定额中的安装工程的表现形式基本和《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一致。4.土建工程中不分主材辅材,定额所用材料其费用全部进入基价,使用时按清单或合同认定的主

2013云南计价规则电子版

第一章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 1. 总则 1. 1 为适应我省建设工程及计价依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实现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而制定的《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2013版)(以下简称《本办法》)是在住建部《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3版)的基础上,总结《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2003版)的编制经验,在分析大量施工企业常用施工机械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 1.2 本办法是编制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诸多消耗量定额或计价办法的基础,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拦标价时确定施工机械使用费的依据,同时为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租赁机械提供参考。 1. 3 本办法中的施工机械按下列十四个类别划分项目,包括: (1)土石方及筑路机械(2)粧工机械(3)起重机械 (4)水平运输机械(5)垂直运输机械(6)混凝土及砂浆机械 (7)加工机械(8)泵类机械(9)焊接机械 (10)动力机械(11)地下工程机械、(12)其他机械 (13)补充机械(14)单独计算费用表 1. 4 施工机械的机型按其性能及价值可分为特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类。

1.5 塔式起重机基础费用与特、大型施工机械每安装、拆卸一次费用,以及特、大型施工机械场外运输费均未包括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发生时可按修编后的《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计算。 1.6盾构掘进机械台班单价中未包括安拆费及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和人工费。 1. 7顶管设备台班单价中未包括人工费。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组成 2. 1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检修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维护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山东省2003消耗量定额解释(学习资料)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学习资料 二00五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3)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 (6) 第三章砌筑工程 (7) 第四章钢筋及混凝土工程 (9) 第五章门窗及木结构工程 (13) 第六章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 (15) 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17) 第八章构筑物及其他工程 (18) 第九章装饰工程 (22) 第一节楼地面工程 (22) 第二节墙柱面工程 (23) 第三节顶棚工程 (25) 第四节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 (26) 第五节配套装饰工程 (29) 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30) 第一节脚手架工程 (30) 第二节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 (33) 第三节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35) 第四节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 (38) 第五节大型机械安装、拆卸及场外运输 (40) 第十一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1)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单独土石方、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平整、清理及回填等内容。 二、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适用于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且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大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本章其他定额项目,适用于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土石方(基础土石方)工程,以及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小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借用其他土石方定额项目,但应乘以系数0.9。 三、本章土壤及岩石按普通土、坚土、松石、坚石分类,其具体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四、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干湿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界,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采取降水措施后,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挖土,套用挖干土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0。 五、挡土板下挖槽坑土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3。 六、桩间挖土,系指桩顶设计标高以下的挖土及设计标高以上0.5m范围内的挖土。挖土时不扣除桩体体积,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七、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系指岩石爆破后人工对底面和边坡(厚度在0.3m以内)的清检和修整。人工凿石开挖石方,不适用本项目。 八、机械土方定额项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开挖地下常水位以下的土方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的挖土不再乘系数)。 九、机械挖土方,应满足设计砌筑基础的要求,其挖土总量的95%,执行机械土方定额;其余按人工挖土。人工挖土套用相应定额时乘以系数2。 十、人力车、汽车的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中,不另行计算。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的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需要铺设的材料,发生时,其人工和材料均按实另行计算。 十一、石方爆破定额项目按下列因素考虑,设计或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可按下列办法调整:(一)定额按炮眼法松动爆破(不分明炮、闷炮)编制,并已综合了开挖深度、改炮等因素。如设计要求爆破粒径时,其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 (二)定额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如采用火雷管点火起爆,雷管可以换算,数量不变;换算时扣除定额中的全部胶质导线,增加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三)定额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编制。如炮孔中出现地下渗水,处理渗水的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计。 (四)定额按无覆盖爆破(控制爆破岩石除外)编制。如爆破时需要覆盖炮被、草袋,以及架设安全屏障等,其人工、材料按实另行计算。 十二、场地平整,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在0.3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 十三、竣工清理,系指建筑物内、外四周2m以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场内运输和指定地点的集中堆放。 十四、本章未包括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实际发生时,另按响应章节的规定计算。 定额解释 1、混凝土垫层的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的工作面宽度计算,系指垫层厚度小于200mm的情况;垫层厚度大于200mm时,其工作面宽度按混凝土基础计算。 2、计算土方放坡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系指垫层厚度小于200mm的情况;垫层厚度大于200mm时,土方放坡深度应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3、计算土方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若单位工程中计算的沟槽工程量超出大开挖工程量时,应按大开挖工程量,执行地坑开挖的相应子目。 4、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系指在槽坑的四周及底部共五个方向,不论实际超挖量大小,一律按允许超挖量计算。 5、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工作面日而增加的土(石)方工程量不计算,但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池,按定额相应规定计算。

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答

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答 一、措施项目是否考虑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答:可以。 1.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的《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适用定额计价办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2.《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已规定措施项目以"项"为单位综合计价。综合计价是指措施项目的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构成,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 3.措施项目的管理费、利润的费率按工程类别来计取,其中土建工程的计费基数为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安装工程的计费基数为措施项目的人工费。 4.《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中给出了措施项目的三种计算方法:一是以消耗量定额计算的,一是以费率形式计算的,还有一种是通用措施项目的一般计算方法。其中以消耗量形式出现的措施项目(不包括"大型机械进退场费"),可按上述第三条的方法来计算其管理费和利润;以费率形式出现的措施项目,已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所有费用。通用措施项目的一般计算方法是在定额编制时根据统计学的原理测算出的,以便于施工单位积累数据,通过自身数据的积累来投标报价。 5.上述计算方法是编制单位工程拦标价措施费的标准,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执行。

二、超高增加费在清单编制及其清单计价中如何考虑? 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超高增加费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为方便计算,建筑工程的超高增加费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以无清单编码的形式单独列项,只有序号。 三、出现《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中没有的细目,如何处理? 答:出现《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中没有的细目,编制人可对其作相应的补充,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四、在云建人[2004]381号、建标[2003]206号文件出台后劳动保险费如何计取? 答:《关于全省停止建安企业劳动保险金统一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建人[2004]381号)规定自2004年6月30日前全省各级劳保金管理机构停止收缴建安工程劳保金,现将规费的费用组成调整如下: 1.将社会保障及劳动保险费调整为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即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费用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项费用组成,这样调整与《建安工程费用组成的规定》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一致。 2.将劳动保险费列入管理费。 3.规费和管理费费率不变。 五、工程量清单中的"细目特征"如何描述?

河北2003定额解释汇编

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解释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机械挖土方时,人工清理基坑、拍底、钎探应如何计算? 答:人工清理基坑按实际挖土量套用相应的土方子目,人工乘以系数2;拍底按每100平方米槽坑底面积l.32工日计算,人工按三类工计算;钎探按每100平方米槽坑底面积5.88工日计算,人工按三类工计算。 2.机械挖土坑上、坑下作业如何界定? 答:机械挖土从设计室外地坪起至基础底,机械一直在坑内作业,并设有机械上坡道(或采用其他措施运送机械)称坑内作业:相反机械一直在室外地坪上作业(不下坑)称坑上作业;开挖时没有形成坑,虽然是在设计室外地坪(坑上)挖土,继续挖土时机械随坑深在坑内作业,也称坑内作业。 3.机械运淤泥、流砂如何套用综合基价? 答:机械运淤泥、流砂按机械运土方相应项目乘以1.50系数。 4.基础挖土方按多少深度编制的,超过深度怎样执行?机械挖土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增加机械上下坡道土方工程量? 答:人工挖土按6m以内,机械挖土按5m以内编制。人工挖土超过6m另编制补充定额。机械挖土超过5m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机械上下坡道土方工程量如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没有的按土方工程量的8%计算。 5.人工、机械挖土增加工作面是否已考虑基础所需搭设单双排脚手架部分土方? 答:未考虑,如确实需要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第二章桩基础工程 1.项目编号2-138的“夯扩灌注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夯扩使桩端扩为承力盘,其体积如何计算? 答:项目编号2-138适用于夯扩碎石桩。桩端承力盘体积已包括在该子目的消耗量中。 2.建筑工程综合基价第二章计算规则第6条(2)中设计有混凝土护壁者,护壁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无混凝土护壁者,护壁厚度按lOOmm,高度按孔身高度计算。孔身高度如何确定?是整个桩身高度还是扩大头以上部分高度? 答:孔身高度指挖孔的深度,不含扩大头部分。 3.建筑工程综合基价第二章说明第17条中,人工挖孔灌注桩成孔,设计要求增设的安全防护措施所用材料,设备另行计算。若桩径小于1200mm(包括1200mm)时人工、机械各增加20%。桩径是指设计桩径还是指加上护壁后挖孔桩径? 答:此处桩径指设计桩径。 4.水泥土桩如为洛阳铲人工成孔,如何套用综合基价? 答:水泥土桩成孔按2003建筑工程综合基价中人工成孔的相应项目计算。 5喷粉桩项目中是否含预留桩头,即超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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