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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一、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

2、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3、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4、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5、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土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

6、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费用;

7、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补偿费规定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如何补偿征地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

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

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6、社保方面。将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保补贴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7、草案还对征地程序作出原则性规定。必须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并明确,“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8、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征地补偿制度改革第一步,草案已授权国务院就征地补偿安置制定具体办法。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通过国家向农民征地,成为国有土地后再转入市场。失地农民往往无法正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观上形成了政府与民争利的局面。

9、如果对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作了修改,具体会提高多少征收补偿?征收补偿应该会提高到现在补偿值的至少10倍。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将征收补偿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复杂很多,包括城乡接合部、乡镇、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块钱。

10、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草案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修改为: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11、未来,土地管理法还可能进行更多的修订,改革后农民可称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

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一、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 2、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3、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4、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5、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土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 6、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费用; 7、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补偿费规定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如何补偿征地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 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 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6、社保方面。将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保补贴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7、草案还对征地程序作出原则性规定。必须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并明确,“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8、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征地补偿制度改革第一步,草案已授权国务院就征地补偿安置制定具体办法。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通过国家向农民征地,成为国有土地后再转入市场。失地农民往往无法正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观上形成了政府与民争利的局面。

2023年农村宅基地新规定(2023年农村宅基地新规定)

2023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如下: 1、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 进行计算; 2、附属物按照当地政府下发的补偿方法给予等价补偿; 3、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农村草房一平米补偿1900元;农村砖瓦 房一平米补偿2400元;农村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补偿2800元;农村二层 及两层以上楼房一平米补偿3300元; 4、农村房屋附属物补偿:一般是按照等价方式进行补偿,异地安置 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国家征用宅基地拆迁补偿形式有: 1、货币补蚂局毕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 机构对被拆迁房腊裤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 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闷 芹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 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 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 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补偿费用包括: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 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宅基地确权政策新规2023年 2023宅基地政策新规定是:宅基地开始实行一户一宅制度,灵活的利用闲置宅基地,宅基地是可以进行流转的镇携并。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来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房屋、附属房屋和庭院。每个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因此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面积和建设标准建房,禁止未经批准建房和超出批准面积占用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御迹》 第八条

国家农村宅基地拆补偿标准

一、国家农村宅基地拆补偿标准 1、农村的宅基地被征收一般会分成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根据当地的地价等情况来照价赔偿;另一种则是给与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补偿。 2、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来决定,而且如果宅基地上建有的房屋一样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一般宅基地补偿和宅基地上的房屋补偿是分开的。这里就简单的介绍下宅基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 3、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的标准价格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年的经济水平、居住情况等来确定)。 4、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国家农村宅基地拆补偿标准 二、什么是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产权置换的形式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

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 农村征地补偿标 准 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征地手续繁杂,但不管怎样,都需要依法合规。国家对于农村征地的补偿是有标准的,根据标准来补偿一般是没有问题的。那么,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农村征地补偿是按户口还是按人头?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二、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如何制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 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三、农村征地补偿是按户口还是按人头(一)房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 (二)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是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征地补偿,是与本村户口相关的,赔偿对房屋的土地不作价赔偿,因为土地属集体的,对地面上建筑造价经评估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对有户口的村民可以分配宅基地,分配面积与人口多少相关,但每户人家只能分一块宅基地,对有单独

农村动迁宅基地补偿标准和房屋补偿

农村动迁宅基地补偿标准和房屋补偿 农村动迁是指将农村人口从原有的低效农业用地迁移至集中居住地区,并对其原有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的过程。在农村动迁过程中,宅基 地补偿和房屋补偿是其中重要的内容之一 宅基地补偿是指根据农户的合法权益,对其原有宅基地进行经济补偿 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宅基地补偿标准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补偿费用:根据宅基地的性质、面积、地段等因素,确定基本 补偿费用的计算标准。通常以平方米或亩为单位计算。 2.搬迁费用:对农户因搬迁产生的交通、运输、临时住所等费用进行 补偿。 3.迁建费用:对农户在新居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补偿。包 括建房造价、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等。 4.动迁补偿费:对农户原有土地的流转费用进行补偿,确保农户在经 济利益方面不受损失。 而房屋补偿则是指对农户原有房屋进行经济补偿的一种措施。房屋补 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评估价值:根据农户的房屋结构、面积、地段等因素,由专门 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 2.损失费用补偿:对农户围绕动迁过程中的房屋损失(如拆迁产生的 损坏)进行补偿。

3.住房补偿费:根据评估结果,对农户失去的住房进行经济补偿,确 保农户能够在新的聚居地获得相对满意的住房。 总体而言,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是农村动迁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目的是确保农户在经济利益方面得到合理的保障,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可 持续发展。然而,补偿标准的具体金额和程序还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相关法 规的规定来执行,以确保公平公正。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和房 屋的补偿标准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发展阶段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强与农户的沟通与协商,确保农民的 利益得到充分保障,推动农村动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 一、背景介绍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用于居住、生产和经营的土地,通常是农 民在农村土地利用中获得的基本土地权益。由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 农村土地资源的紧缺,农村宅基地征收已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本文 将从征收补偿的背景、政策规定和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征收补偿政策 1. 征收对象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的对象是农村居民拥有和使用的宅基地。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的征收必须符合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且必须 有充分的征收理由和依据。 2. 补偿标准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的标准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进行确定的。通常包括征地补偿费、搬迁补偿费和生活补偿费等方面。征地补偿费 是根据土地的性质、面积、所属地区等因素进行计算的;搬迁补偿费 是根据被征收户的居住环境、个人收入等因素进行确定的;生活补偿 费是针对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后,征收户所面临的生活困难情况进行补 偿的。 3. 补偿方式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的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或物质补偿。货币补偿是指将补偿款直接支付给被征收户,使其能够在征收后继续居住和生活;物质补偿是指通过提供新宅基地、安置房等形式进行补偿。补偿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被征收户的意愿进行确定。 三、征收补偿实施情况 自农村宅基地征收制度建立以来,征收补偿政策得到了逐步完善和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政策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征收补偿实施细则。在征收补偿过程中,政府部门积极与被征收户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补偿政策的公平合理。 然而,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存在一定的误差和不公平现象,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监督。其次,部分地区的补偿方式偏重于货币补偿,未能充分考虑被征收户的实际需求和利益保障。再次,征收补偿过程中的协商和沟通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政府与被征收户的互动和沟通机制。 四、建议和展望 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的情况,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 完善征收补偿政策。应加强对征收补偿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确保其公平合理;同时,还应完善补偿方式,充分考虑被征收户的需求和利益保障。

农村住宅征用补偿标准

一、农村住宅征用补偿标准 1、补偿金额 一般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是按照房子的位置、占地面积、装修、园内附着物等进行补偿的。其中房屋的补偿标准因房屋的结构有所差异,楼房(两层以上)拆迁补偿费以3300元/平方米为标准;预制砖砼结构2800/平方米;砖瓦房屋2400/平方米;草房1900/平方米。除了房屋以及院内土地的补偿,还有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 当然,具体的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要根据当地政策的规定进行实施,全国目前没有统一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各地区的补偿金额也会存在很大的差异。 2、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的现金补偿,可以用于自行支配,其最低的补偿标准是房屋的建筑成本价+土地的补偿。 (2)房屋成新 给被征收人重新划拨一块宅基地迁建安置,另外,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折旧率及重建成本价等因素,再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偿,用于被征对象重建房屋。 (3)产权调换 由地方重新建造房屋,提供给土地被征收人,其最低的补偿标准是同区位的“拆一补一”。除此之外,拆迁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及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要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要保障被征

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居住条件有改善。 农村住宅征用补偿标准 二、农村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 1、先补偿后拆迁 农村房屋拆迁要坚持“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拿到全额补偿款后才能进行搬迁。 2、自由选择补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就是说,无论是要房还是要钱的补偿方式,农民朋友都应该有权进行选择,如果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合法的。 以上就是关于2021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政策解读,农民朋友们在遇到房屋拆迁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来判断自己拿到的补偿是否合理,并签订好补偿安置协议,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不满意或遇到强拆等不合理情况,农民朋友们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还可以及时拍照,录像等取证,以此为依据,更好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三、拆迁补偿什么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

国家征收农村宅基地补偿最新政策

一、国家征收农村宅基地补偿最新政策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宅基地补偿 二、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款的归属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进而提出分割相应补偿款。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 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三、土地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依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的法定条件是: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征地实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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