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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文献综述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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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中国的农村改革,其核心内容是土地制度改革。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制度,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其弊端也日益显现。这透视出在我国再次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的紧迫性。农村的土地制度改革问题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因此,研究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问题,既具有理论意义又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土地制度农村改革

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它不仅对土地资源配置及其效率具有重大影响,而且对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明确界定和保护农民土地权利上取得巨大进展,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政策和措施不断强化,政府对土地利用的调控能力不断提高,土地的法律框架也逐步完善。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统筹城乡发展上看,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近几年来,理论界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做主要的观点综述:

一、关于土地制度国内外相关理论综述

(一)土地制度概述

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应是我们进行土地制度创新研究的主要的理论依据,至于什么是土地制度,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并且国内外理论界存在着明显的分歧。概言之,大致有以下五种代表观点:

1、土地制度是一定社会经济制度下一个国家与社会因人们利用土地而产生的人地关系以及其中人与人关系的一种法定的结合形式,即由国家社会制定的人们共同遵守的土地利用法制规范与政策[1]。

2、土地制度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土地关系的总和,是关于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使用、管理的原则、方式、手段和界限等的法律规范与制度化体系,它反映着因利用土地而发生的人与人、人与地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2]

3、土地制度是由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度、土地流转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及其他要素构成的社会经济制度[3]

4、土地制度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有关土地问题的一切制度,狭义的土地制度主要指土地所有、使用与政府管理三大制度[4]。

5、土地制度包括两个基本制度,一是土地的所有制度,二是地权制度即土地产权制度[5]。

上述五种观点反映出研究者不同的思维视角,严格地讲,前四种属于广义的土地制度,

后一种是狭义的土地制度。按照发展的观点来讲,土地制度作为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其形成与发展的根本动力来自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与人地关系的演进,因此从本质上讲,农村土地制度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内涵并非一成不变。

总结以上种种观点,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们可以把农村土地制度的内容概括为以下几大要素:一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二是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三是农村土地流转与配置制度,四是农村土地收益制度等。

(二)制度变迁的理论

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学者的观点各不相同。有的学者认为,制度变迁是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制度同其他物品一样,其替代,转换与交易活动也都存在着种种技术的和社会的约束条件。制度变迁可理解为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实际制度需求的约束条件是制度的边际替代成本。[6]一些学者认为:制度变迁还可以理解为一种更有效益的制度的生产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实际制度供给的约束条件是制度的边际转换成本。同时,由于经济活动既包括人和物之间的替代和转换活动,又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交易活动。在这个意义上讲,制度变迁还可以被理解为制度的交易过程[7]。

经济学界对于制度变迁的分类方法,其中比较著名的是林毅夫提出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8]。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由一群(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制度变迁,它具有盈利性、自发性和渐进性,而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的制度变迁,其有效性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9]。

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几种论调

对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方向,学术界存在着很多争议,但归纳起来这些争议基本上代表了以下四种观点:

(一)主张土地私有

国外一些学者主张实行土地私有制,把土地上的所有权利都给农民,延长承包期,以使农民有提高土地质量的动力和积极性。允许农地权利转让,这样才能使需要土地的人能得到土地,不需要的人能将土地让渡出去。我国农村土地的农民私有制建议早在1985年就己出现,1987一1988年间,主张土地私有化的呼声日益高涨,但1989年之后,由于政治原因,人们对此问题采取回避态度,1990年之后,有的学者主张产权与私有化是两码事,关键是在于如何对待的问题。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有:张振斌、陈东琪、李慧勇、李永民、杨小凯等,他们所构想的土地私有化模式的主要内容包括[10]。

1、承认农户占有土地,主张集体放弃徒有虚名的所有权,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则根据国家立法进行管理。

2、土地经营实行“两田制”:划一部分耕地归农户直接经营,作为维持温饱的口粮田;另一部分土地在归农民所有的基础上不分到户,争取大地块招标出租的办法,形成适度经营

规模,成为国家所需农副产品的基本来源—商品田。

3、建立土地信用制度,农民作为土地所有者持有商品田的地产股票可分红、流动和继承,持股者具有经营决策权和分享收益权。国家建立土地信用制度,管理口粮田的流动和商品田股票的流动。

(二)土地国有化论

这种模式的具体方案是:明确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把作为经营权的承包制改变为租赁制,通过公开招标来实行除口粮田以外的土地与生产者相结合,国家取得稳定的地租收入,承租者在一定期限内(一般10~20年),获得租赁契约中规定的土地实际使用权。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实施这一方案,不但可以坚持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而且可以加速实现土地商品化和规模经营,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使国家和农民之间建立一种新型的租赁契约关系,产生鲜明的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等价交换关系,并可保证国家对农业的调节。

在土地国有化模型下,学术界曾提出“国有个人占有”方式[11],“国有私用”方式[12],“国有私营”方式[13],等多种理论框架。但由于要回答诸如是否可能导致土地实质上被农民占为己有等十分棘手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国有化设计还没有形成成熟的改革方案。

(三)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应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规范产权主体。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经济上的基本特征是:公有制为主体,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种模式的核心思想是:保持现阶段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创新,即进一步完善家庭承包责任制。不同学者的观点归纳如下:

1、农民承包、单嗣继承制下的家庭农场制——即在现行农地制度基础上,重新确认本社区资格,打破现行土地零碎化格局,使土地尽量连片,同时实施土地使用权单嗣继承制,采用家庭农场形式经营土地[14]。

2、土地集体所有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所有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定及地位不明确。因此改革的重点是把法律规定的农村集体上地所有权进行具体划分,即分为乡镇集体所有和村(组)集体所有两个层次,分别交给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行使所有权[15]。

3、从土地制度变迁历史及对新一轮土地承包实践与法律的偏差,对土地制度作了深入分析,认为完善我国土地承包制的基本方向是推进土地承包物权化进程[16]、[17]。

4、通过对我国农村改革前后各20年来,第一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和粮食产量的有关效率与速度指标进行差异显著性检验,证实了它的绩效并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长期的。因此学者建议发展以契约市场为纽带,以自愿为原则,以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为基础的农民互助合作[18]。

5、通过对我国农地制度变迁的效率与公平进行分析认为目前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初级阶段,是比较适合现时宜的产权制度安排、承包经营使用者分别所有、占有、使用。建议设立双重性的所有权主体,即终极所有者国家和具体执行者村集体;推动双重两权分离。即所有权与承包权,承包权与经营使用权分离。与此同时,还应培养承包使用权交易市场;建立双

重社会保障制度[19]。

(四)主张推行农地股份合作制。

有的学者通过分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肯定其积极作用的基础上强调了我国现有土地制度的局限性,认为“适度的土地规模经营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关键,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应该逐步推行农地股份合作制”[20]。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韩俊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的每一个成员都拥有按份分割农地所有权的权利,农民按份共有的农地权利可以合法继承或转让、抵押、赠送等”,因为“实行农民按份共有制,有利于农民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分离,既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又有利于农民转变身份,加速向二三产业转移”[21]安徽省委党校乔爱书先生主张将现有农村耕地以股份的形式按份均分给属地农民,农民可以平等的享受到土地使用的永久股权。“农民的农地权益以股权的形式可以合法地继承、转让、抵押、赠送,最大限度地使农民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得到统一”[22]。

三、对于农地流转机制和农地征用制度的综述

(一)对于建立科学的农地流转机制问题:

学者们的观点各不相同,但可概括归纳为以下几点:

1、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为了保障农村土地流转效率目标的真正实现,必须高度关注与科学界定农民的土地权益,使农户真正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四权统一的承包经营权[23]。

2、推行农村土地资本化、发育多样化的土地流转制度,是解决农村土地资源配置过程中公平与效率双重矛盾难题的关键环节,也是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重要内涵[24]。

3、实现农地使用权规范有序流转,首先要在稳定农户土地产权的基础上,尽快形成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化机制与服务社会化,以此来切实解决目前农地流转的封闭性、行政性与不稳定性,从而为农村土地制度的全面创新提供必要条件[25]。

4、按效益原则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是农村土地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农村土地流转的本质在于农村土地产权主体的变更与换位,农村土地流转的目标追求则是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在于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有机统一,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的实现方式主要是土地转让、土地租赁、土地抵押、土地入股与土地买卖等[26]。

(二)对于农地征用制度改革的综述:

有的学者认为土地征用制度的改革明显滞后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存在法律界定不明确,征地范围较宽泛;农地产权不清晰,农民参与较困难;监督机制不健全,征地行为较随意;征地补偿不合理,农民利益无保障;安置措施不完善,各种矛盾较突出等弊端[27]。还有的认为现在农地征用制度存在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是公权侵犯私权,行政权侵犯财产权,为了城市的公共利益就可以侵犯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28]。

对于如何改革现行农地征用制度,有学者认为中国人多地少,因此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这个原则确定征地制度的改革有两个方面:一是保证农民的权益;二是控制征地的规模。要做到这些,必须实行严格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

管制。用于经营性的土地,应该提高补偿标准,但无论是经营性用地还是公益性用地,都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对于农民来说,土地被征走了,征地方面就必须解决好他们的生计问题,包括就业和社会保障[29]。

对于征地制度改革的新思路方面,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的张娟锋、贾生华认为:征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缩小范围、增加补偿”。然而征地制度提供建设用地和集聚资金的社会经济功能,使得目前的改革思路难以实现。发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成为加快征地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发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不仅有法律依据,也有现实基础。合理的市场发育模式与公正的土地价值分配机制是集体建设用地合理有序的进入市场制度保证[30]。

综上所述,在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土地制度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规模效益差;经营水平和经营条件与经营规模不对称;土地流转困难造成土地资源难以得到合理的配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界定不清,承包使用权不稳定等,这些制度上的问题都成为了新农村建设的瓶颈,如不尽快解决将直接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这为今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以切实保护耕地和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目标,继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

因此中国的土地制度在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需要适时地不断创新和完善。在清晰界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并建立以农村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的土地法权体系的基础上,给予农民更多谈判权,缩小征地中的“公共利益”范围并促进程序公正,缩小《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土地调整”的范围,允许农民用其土地产权作为抵押或信贷的担保,并给有需要的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只有具备了这样的土地制度条件,新农村规划的可操作性才能大大增强,才能在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农村城镇化的方针引下,从维护农民应得利益的角度出发,通过规划手段调整完善农村土地的使用,并最终实现让农民获取更多长远利益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雷利·巴洛维:《土地经济学一不动产经济学》谷树忠等译,北京农业大学出版社,1989.

[2]陆红生:《土地管理学总论》.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3]陈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目标与阶段性选择》.江西农业经济,1989年第4期.

[4]周诚:《土地经济学》农业出版社,1989年.

[5]高尚全:《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新型的产权制度》经济研究,1991年第3期.

[6]罗威:《.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及其创新》.法制与社会,2008年6期.

[7]刘广栋、程久苗:《1949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理论和实践》,中国农村观察,2007年2期.

[8]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1994.

[9]North.DCInstitutionsChangeandEconomicperformanc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ComPany,1990.

[10]张振斌:《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分析.学习与探索》1989年版.

[11]张红宇:《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政策:持续创新—对农地使用制度变革的重新评判》1998.

[12]魏正果:《我国农业土地国营私用论》.中国农村经济,1989年版.

[13]孙自铎:《试论农地制度改革.经济体制改革》1996年版.

[14]郑风田:《我国现行土地制度的产权残缺与新型农地制度构想》管理世界,1995

版.

[15]贾生华:《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整体配套改革.经济研究》,1996年版.

[16]王小映:《土地制度变迁与土地承包权物权化》.中国农村经济,2000第1期.

[17]王景新:《新世纪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安排与法律建设》中国农村经济,2000第期3期.

[18]孙鹤:《农业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绩效再检验》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0第2期.

[19]邓大才:《新一轮农地制度变迁的路向选择—弱化所有权》财经研究,2001年第2期.

[20]陈英:《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与创新思考》社会主义研究,2005年第3期.

[21]韩俊:《中国农村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和政策走向》经济体制改革,2004年第4期.

[22]乔爱书:《思考一与对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三农”问题》,理论建设2003年第5期.

[23]何凌云,黄季焜:《土地使用权的稳定性与肥料使用》.中国农村观察,2001年第5期.

[24]吴群:《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发展方向》求是学刊,2002年第6期.

[25]张红宇:《中国农地调整与使用权流转》.管理世界,2002年第5期.

[26]赖昭瑞:《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构建》山东财政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

[27]冯振中:《在建设新农村视野下对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反思》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6年第8期.

[28]韩俊:《将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界定为按份共有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经济日报社在

浙江横店主办的第二届县域经济论坛上的演讲,2003.

[29]陈锡文:《就中国农村经济、政策答问》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

[30]张娟锋、贾生华:《征地制度改革的新思维》,广东土地科学2008年6月第3期.

企业品牌营销的文献综述

浙江财经学院毕业论文 (或毕业设计) 文献综述 企业品牌营销的文献综述 学生姓名章瑶指导教师陈颖 二级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名称市场营销 班级08市场营销C1班学号 0803240137 200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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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分析 摘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作为农村经济制度基础和核心的土地产权制度是农业经济增长的关键。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不仅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而且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特定意义上说,农村土地及其产权关系问题的存在,制约着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乃至城镇化发展的步伐。本文以农村土地制度为研究对象,以农村土地的产权关系为主线,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及多学科综合分析的方法,较为系统地回顾了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演进过程,然后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制度变迁进行了重点审视。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土地制度创新的现实基础与应当遵循的原则,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未来的创新模式提出了初步构想。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制度变迁分析与启示 The history change analysis of land system in China Abstract:Agriculture is the foundation of nation economic,land peropertiy right institution is the key of agriculture economic growth.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issues concerning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attracting more and more public attention, the author systematically analyzes and discusses the history, the reality and the future of rural land policies in China from the view of its innovation, striving to offer novel ideas to tackle issues concerning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effectively. This paper takes rural land institution as an object of study,takes property rights relationship and management relationship of rural land as a main clue,uses the theory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adopts the method of combining quantitative analysis and qualitative analysis,reviews systematically the developing process of rural land institution in China,especially since 1978.analyses the innovative mechanism institutive achievement and being faced with difficult position and gauntlet of the present rural land institution in China and defines the objective and following principles of rural land institution innovation proceeding from the actual conditions of our country,on the basis of these,constructs the innovative models by stages of rural land property rights institution and management institution. Key Words: rural land institution,institution change,analysis and enlightenment

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演变及启示

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演变及启示 摘要毛泽东主席说:中国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的土地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但土地问题至今仍在很大程度上困扰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研究我国土地制度,尤其是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历程及其影响,能为我国制定有关土地的方针政策提供借鉴和参考,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土地制度改革农村 一、土地制度与土地制度改革 1、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是反映人与人、人与地之间关系的重要制度。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是一种法权制度,是土地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构成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 土地制度有广义和狭义的概念之分。广义的土地制度是指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是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的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规划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等。狭义的土地制度仅仅指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上,习惯把土地制度理解为狭义的土地制度。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人们对我国土地制度含义的理解不断深化和发展。新的观点摆脱了旧的思想观念的束缚,更强调广义的土地制度,在重视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的同时,更增强了对新形势下由新的土地关系所产生的新的土地制度的关注程度,诸如土地利用制度、土地流转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等等。 本文所指的是广义的土地制度,但主要探讨的是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 2、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制度改革,顾名思义,就是为了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推动经济社

论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三次重大变革

论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三次重大变革 尹世尤沈其新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农村建设的进程中经历了三次重大土地制 度变革。第一次变革是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它根本改变了我国农村的社会关系,为我国现代农村奠定了社会主义的制度基础;第二次大变革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它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第三次变革是鼓励和推广了土地流转制度,它有利于新形势下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三大变革都已经并将继续推动我国农村建设的大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互助合作运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流转 作者尹世尤,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沈其新,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长沙410082) 。 土地制度是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土地制度的变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核心。历史上我国农村的每一次重大发展都是以土地制度的变革为先导和核心的。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经历了三次重大变革,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一、互助合作:我国农村“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 《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我国今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①发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在我国广阔的农村确立了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在完成土地改革的基础上第一次具有深远和长久意义的重大历史变革,为我国农村未来的“一切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第一,通过互助合作,我国农村确立了集体所有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了崭新的生产关系,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我国农村的全面进步。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变革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是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彻底变革。它结束了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土地私有制度(土地改革后建立起来的农民个体经济本质上仍然是私有经济) ,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度,成为推动农村生产力和农业生产发展的直接动力。据统计,从1953年到1956年,全国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418%。1956年,农业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总产值还是增长了419% ,其中粮食比1955年增产414% ,稻谷、小麦、薯类、烤烟、茶叶等的产量都超过了“一五”计划最后一年即1957年的生产指标②。事实说明,把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是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是推动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正如陈云在1956年4月访问越南所说:“合作化后,组织起来的农民自己动手搞水利。人还是那些人,但组织起来力量就大得多,积肥、改良农具和种子、改进耕作技术等等以前不易办的事情, 合作化之后都不难了。”③同时,农业互助合作也促进了中国农村的全面进步。通过互助合作,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形成了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了家庭关系的改善,冲击了农村中的封建宗法制度和宗族势力。我国农村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 第二,通过互助合作,我国农业获得了长期平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打下了基础。《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建国后推行的农业合作化是成功的,推动了农业的长期平稳发展,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我国才能够完全依靠自身积累,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这实际上阐明了农业互助合作对推动国家工业化发展的重大贡献。事实上,当时党和国家作出大搞农业合作化的决策,首要目的在于通过互助合作增产粮食,以适应国家工业化发展的需要。20世纪50年代初期,在宣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时,曾经对总路线的内容做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说总路线好比一只鸟,它要有一个主体,这就是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它还要有两翼,这就是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只有两翼丰满了,鸟的主体才会腾飞起来。这就清楚说明了,农业作为两翼之一,其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工业化前景,也就是说,在当时条件

中外文学比较论文参考文献范例

https://www.sodocs.net/doc/ee6108353.html, 中外文学比较论文参考文献 一、中外文学比较论文期刊参考文献 [1].论外国文学研究与中外文学比较的关系. 《安康学院学报》.2014年6期.朱云. [2].19492000中外文学比较史. 《江苏社会科学》.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CSSCI.2007年6期. [8].湖南外国文学研究三十五年.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6期.吴正锋. [9].苏曼殊的比较文学研究及其特点.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CSSCI.2005年4期.袁荻涌. [10].中外文学作品比较中的"文化"问题. 《海外英语(上)》.2015年8期.邱佳. 二、中外文学比较论文参考文献学位论文类 [1].梦想在泥泞中放飞:自由·自觉·自卑·自毁——老舍与曹禺比较研究. 作者:王俊虎.中国现当代文学兰州大学2008(学位年度) [2].中外网络文学比较分析.被引次数:11 作者:张雨.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陕西师范大学2006(学位年度) [3]“撒种在荆棘”——中国现代文学与基督教文化关系研究. 作者:杨世海.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湖南师范大学2013(学位年度) [4].中小学语文中外同题材文本比较教学研究.被引次数:2 作者:李军飒.学科教学(语文)河南大学2011(学位年度) [5].中外“小城”文学的审美特征及叙事模式初探.被引次数:1 作者:王骁勇.中国现当代文学兰州大学2009(学位年度) [6]现代主义文学思潮和80年代小说研究.被引次数:2 作者:方贤绪.中国现当代文学苏州大学2003(学位年度)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1、先秦: 西周实行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实际上是周天子土地私有),它规定:一切土地周王所有;受田诸侯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买卖;要向周王交纳贡赋;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 春秋时期,齐国的“相地而衰征”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鲁国的“初税亩”实行按亩收税,它们不再区分公田、私田,都促使土地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化。 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 2、秦汉:秦朝开始实行土地私有制,按亩纳税;当时土地兼并严重,农民承担的徭役繁重、赋税沉重。西汉实行编户制度,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百姓(编户齐民)依据资产多少承担赋税、徭役、兵役; 3、隋唐:实行均田制(仅按人口分配国家掌握的土地),它是府兵制和租庸调制的经济基础。隋和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隋朝农民年满五十,可纳绢代役。唐朝时,“租”指成年男子向官府交谷物,“庸”指纳绢或布代役,“调”指每年缴纳定量的绢或布。 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大为减少,唐德宗时实行两税法,即两种征税标准(资产、田亩)和两个交税时间(夏、秋两季)。其意义在于:税制得到统一,保证国家财政;改变人丁为主,放松人身控制;扩大税源,增加收入,减轻负担;是封建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缺陷是: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赋税转嫁农民身上;加派许多苛捐杂税。 4、宋元:北宋初在各路设转运使,规定地方赋税大部分转运中央,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中央设三司使管理财政收入。北宋“不抑兼并”,土地兼并严重;王安石变法的理财措施包括:青苗法、募役法(纳钱代役)、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和市易法。 5、明清:明初,地方设布政司,统管地方民政和财政。明神宗时推行“一条鞭法”:多税合一,折成银两,役银分摊,人田分担。意义: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 历史沿革 作者:秦英羽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土地制度的一大创举,自提出至今也不过三十几年,通过不断创新、完善,现已形成一套比较系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体系。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大概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阶段,此阶段主要以中央文件及部门规章的调整为主。 1、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无疑是以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18位农民分田到户为起点,小岗村18位农民在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创造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2、1979年9月28日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规定“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这表明对于“包产到户”,国家在政策上有所放松。 3、1980年9月,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中规定:“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集体经济长期搞不好的生产队,群众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也可以包

干到户”;“已经实行包产到户的,如果群众不要求改变,就应允许继续实行”。这是第一个肯定包产到户的中央文件,对解决“包干到户”、“包产到户”问题的争论及推动农业体系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4、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1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第一次明确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其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包产到户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 5、1983年1月,第二个中共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出台,该文件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出了高度评价,赞扬它是“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6、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三个1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主要强调要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将土地承包期政策明确规定为延长15年不变;对农民向土地的投资应予合理补偿;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他非农业用地等。 上述4-6点所述的三个中央1号文件从政策上、理论上将包产到户稳定化、长期化、合理化、规范化,正式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因此制度在全国各地的迅速推广实施,1978年至1984年我国农业得到飞速发展,粮食产量大大提高。 二、逐步完善阶段,此阶段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写进法律,

中国茶文化文献综述

中国茶文化文献综述 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是中国茶文化典籍文献的滥觞期。 中国茶文化的漫长足迹,印进了中国先秦典籍的字里行间。虽然对于这些零星记载,由于时代的变迁,用词的变更,认识的不同,也在学术界引起争议。但专家学者们一致推崇,并在世界茶史上具有不可动摇地位的唐代陆羽《茶经》,对先秦的茶事则是首肯的。南北朝之后,关于茶事的记载逐渐增多,特别是有关南北饮茶习俗的不同,时人饮茶追求的轶事,有了更多的文化意味和价值。 气度恢弘、舞台壮阔的唐代,是中国茶文化典籍文献的定型期。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代之文学的唐诗,也融汇了更多的茶文化内容,反映了更广阔的生活画面。不仅陆羽、皎然、卢仝等终身许茶者有颇多茶诗,连文坛大诗人李白、白居易、皮日休等也有茶诗名篇传世。这种流风遗韵,影响到其后。 宋辽金元和明、清时代,都是中国茶文化典籍文献的发展期。 在这跨越几个朝代的950来年中,茶文化典籍文献的进展和风貌又是各不相同的。宋代近30种茶书,记载了这一时代茶业生产的兴盛和品饮艺术的探索。宋徽宗赵佶的《大观茶论》,记载了程序繁复、要求严格、技巧细腻的宋代斗茶;丁谓的《i匕苑茶录》,记载北苑园焙之数和图绘器具,以及叙述采制入贡法式;蔡襄的《茶录》记载斗茶时色香味的不同要求,提出斗茶胜负的评判标准,追求整合技巧和审美内涵的统一,都是当时有影响的茶书。明代50多部茶书相继问世,成为中国古代茶书数量最多的时期。朱权《茶谱》论"清饮之说",把品茗作为表达志向和修身养性的方式,贯穿着求真、求美、求自然的追求,其所持之说,被称为"朱权茶道",并予日本茶道以影响。明代茶书关于茶具艺术和烹茶技艺的载录,更多地表现出创新精神。而清代虽然饮茶更为平民化、更为普及,200多年间仅有茶书10多种,与明代不可同日而语。

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变迁:1949-1998(1)

认为能够遵照人的意愿而控制社会进化过程,这似乎是一种 奢望。 [1]、分析框架 本文用制度经济学的概念和分析框架,对 1949— 1998 年 50 年间中国土地产权制度 [2] 变迁作以系统的分析和阐述。 制度变迁理论告诉大家,制度安排 ( institutionalarrangement )总是由起始时的均衡态势向非均衡态势过渡的,即均衡是暂时的,而非均衡则是常态; 非均衡的出现预示着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制度变迁 ( institutionalchange ) 分 为 诱 致 性 制 度 变 迁 (inducedchange )和强制性制度变迁 ( compulsivechange )。 结合我们讨论的主题——土地产权制度,每次土地产权制度 非均衡都会引起产权的重组。制度非均衡( institutionalnon-equilibrium )及变迁 理论构成了 本论文的主要架构。我们将 1949— 1998 年以来的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看作是由制度均衡到非均衡而引起变 迁的过程。 1949 年前的土地制度安排相对于新掌握政权的共 产党要“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治意志来说,是非均衡的, 于是便开始了 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变 迁: 1949-1998(1)

1952 年的土地改革。而此后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相对于工业化等的制度安排,又显得非均衡。于是,强制性制度变迁——集体化便随之而到。1958 年以后的人民公社制度安排,并没有使它的创制者如愿以偿。制度的非均衡依然显现,60 年代初大饥荒的痛苦经历教育了农民及政府必须在现行制度安排之外寻找生存机会,来自底层的制度创新——“包产到户”又引起短暂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然而由于意识形态、统治者的有界理性和政治偏好等的作用使得这一短暂调整的流产,于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得以重演:人 民公社体制得以保留。低下的n 集体经济效率的长期徘徊,引起农民的再次“反抗” ,在现存的制度安排下,已不能满足农民收益的要求,他们不得不在现存的国家认可的制度安排的边界之外寻找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利益要求的制度安排。有了60 年代初期的经验,“包产到户”作为制度选择集合中一个又应运而生,于是又一波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到来,即70 年代末始于安徽凤阳小岗梨园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然而,故事并不因此而结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安排又引起新的非均衡、制度创新及产权的重组。 二、土地改革:强制性制度变迁及其社会、经济绩效 一)强制性制度变迁及其经济社会绩效

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现状与问题

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现状与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国英 土地制度改革始终是中国整体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大量观察表明,农村土地制度不仅直接影响到中国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还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和行业效率,也关系到中国农村社会的政治稳定。可以断定,从2004年开始,中国农村土地政策乃至一般的土地政策将发生重要变化,变化的程度取决于多种因素,特别取决于高层决策者远见卓识和行动魄力。本报告将集中分析目前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现状与问题,并对一些具体政策的影响做出评论。 一、2004年农村土地政策的变化及其背景 2004年,中国政府的农村土地政策的基本法律框架没有大的变化,但在局部上也做出了较多调整。这年土地政策的显著特点是强调中国政府要执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政策,以保护中国日益紧缺的土地资源,控制乱占和滥用土地。 2004年中央政府出台的与土地有关的最重要的政策调整,体现在10月21日颁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这个决定发布之前,国务院先后发布了两项通知,意在稳定和回复农业播种面积。这两项通知分别是3月20日的“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和4月30日的“国务院关于尽快恢复撂荒耕地生产的通知”。28号文件责成有关政府机构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落实意见。本着这个要求,国土资源部很快出台了两项决定,分别是11月9日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和随后发布的新版“征地补偿标准”。 本年度发布的一系列文件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加大了对违反土地法规行为和行政渎职的处罚力度,体现了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的精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指出:要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批地、占地等违法案件。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等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征收土地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 中国实行土地制度改革主要经历两轮高潮。一个出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是以农村土地权属改革和城市土地收归国有的改革为主要内容,其手段是进行土地的没收、征收和分配。另一个出现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以农村土地联产责任制和城市征收合资企业土地使用费为主要内容,其手段是土地使用权的下放和有偿使用。 一、改革开放以前的土地制度演变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部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形成了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行政划拨,二是土地无偿使用,三是无限期使用,四是不准转让。其实质就是土地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属于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土地使用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村人民公社的建立和城市经济和人口规模的扩大,这种土地制度的弊病日益显现。主要问题是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出现浪费和资产价值的流失;另一方面大量的单位又无法获得土地资源,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分布和合理布局形成体制障碍;企业成本失准,难以准确衡量经济效益;城市的房地产业无法进入良性循环,连简单再生产也无法维持。 二、改革开放以后的土地制度演变 过时的土地制度严重制约了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导致文革结束不久中国实行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而土地制度改革又成为大陆改革开放的先声和贯穿整个过程的主要内容。从那时开始对土地使用制度的

改革,主要是在不改变国家对土地的所用权的前提下,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变无限期使用为有限期使用,变无流动使用为流动使用,沿着土地市场化的道路摸索前进。 1.开始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收取土地使用费 1979年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首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之先河,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打破大陆延续了将近30年的国有土地无偿使用制度。该法规定:“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在那以后,为了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长期短缺问题,1982年深圳按城市内不同等级的土地向土地使用者收取不同标准的使用费。1984年广州和抚顺部分土地(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项目、涉外项目)进行了按土地等级开征土地使用费的试点工作。1986年上海对三资企业使用的土地收取土地使用费。这些尝试虽然对旧的土地使用制度触动不大,但却是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 2.对城市经营性土地实行使用权有偿转让 1987年深圳在大陆率先试行土地使用有偿出让,出让了一块五千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限期50年,揭开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当年12月深圳市又用公开拍卖的形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987年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用地方法规的形式确保土地有偿转让的规范化实施。 上述举措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从理论探索阶段走向实践探索阶

土地改革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世纪变革 自辛亥革命至今,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近百年的跨世纪的变革。站在新中国60周年的历史关节点上回望之,它给我们带来强烈震撼和深思: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农村土地关系演化有中国之剧烈、之频繁;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像中国那样,土地归农是民心趋从的重要条件;土地制度变革常常成为社会革命的动因和前导,引发经济、政治、文化乃至整个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因此土地制度变迁中的政治稳定权衡多于经济效率权衡。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有效的土地政策、法律和制度必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稳定,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本文梳理了我国传统的土地经济理论、政策思想和制度特色,分析了中国革命和风暴时期的不同土地政策主张和实践,重点回顾了新中国60年农村土地制度的四次重大改革,反思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世纪变革中土地文化传统的影响和历次变革中的经验和教训。 自辛亥革命至今,现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经历了98年的历程。近百年的历史跨越了两个世纪,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历史时期。第一个历史时期是中国革命和风暴的时期(1911~1949.9),就农村土地制度变迁而言,先有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和“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后有共产党的“耕地农有”的思想和打土豪分田地的实践。蒋介石控制下的南京政府实际执行的土地政策,则背叛了三民主义的主张,极力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这种做法实际上为共产党以“耕地农有”为号召,动员农民参加革命推翻反动政权创造了条件。“得民心者得天下”,“土地归农”再次成为民心趋从和革命成功的关键。第二个历史时期是我国国民经济恢复、建设和转型发展的时期(1949.10~今),其间,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人民公社运动、家庭承包经营等三次重大变革,至今已形成“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一套完整的新型土地制度,从而加速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一、中国农村土地世纪变革的政策思想和制度基础 中国是最古老的农业国家,五千年文明史其实就是农耕文明发展史。自周建立民族国家始,至辛亥革命以前的全部封建社会的经济政策思想史也是一部土地经济思想史。中国的农耕文明孕育了丰富的土地经济理论和政策思想,从而构筑了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并使之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它不仅维系和支撑着中国封建社会大厦沿袭两千多年不倒,甚至深刻而全面地影响着中国现代近百年的土地革命和制度变迁,乃至整个社会革命和经济发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演变与土地制度改革

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 题目: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演变与土地制度改革 院(系): 专业: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2017年5月14日

目录 一引言 (5) 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历史演变 (5) (1)土地改革(1949-1952年) (5) (2)人民公社体制(1953-1978年) (5)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年以后) (6) (4)建国以来土地演变分析 (6) 三当代农村土地制度现状 (7) (1)现有法律制度 (7) (2)存在的问题 (7) (3)引发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9) 四当前农村土地改革方向解析 (10) (1)承包权改革目的 (10) (2)土地改革中承包权的方向 (10) (3)土地改革中经营权的方向 (11) 五结语 (11)

中文摘要 1978年以来,经过进30年的演变和发展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当下的时代巨变中逐渐展现出其不适的一面,2014年中央拉开了土地改革的帷幕。本文从建国开始探讨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分析当代土地制度的现状,分析其优势和缺陷,探讨2014年土改的出发点和目标,预判其未来走向。本文认为:现阶段,土地改革依然要以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利益为考虑,维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保护承包权的稳定发展,实行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从远目标是要实现承包权的自由流转,从立法和制度两个层面上完善土地法律体系。 关键字:土地产权、三权分置、土地改革

Abstract Since 1978, after 30 years of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the Household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has showing its discomfort side gradually in the current era of changes. In 2014, the government opened the curtain of the reform of land. This paper started from 1949 to explore the evolution of the land system, analyzing the status of contemporary land system, analyzing its strengths and weaknesses, to explore the starting point and goals of land reform in 2014, and predicting its future direction. This paper argues that at this stage, agrarian reform is still necessary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migrant workers and peasants, to maintain the steady development of rural land collectively and protect the right of contracting, and to carry out the orderly circulation of management rights. From the far goal is achieving the free flow of contracting rights, from the legislative and institutional levels to improve the land legal system. Key word: the Land Property Rights, the Separation of the Property Right, the Reform of Land System

(完整版)奈雪的茶营销策略研究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甘霖在《基于网络环境下快速消费品的营销策略》一文中提出,把握消费 者的购买动机、购买决策及行为已经成为营销成败的关键要素之一,我国企业 在营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市场细分不足和盈利能力不足,要想树立快速消费 品品牌需要做到提升营销效率、推陈出新、执行有效的市场拓展策略。 张明在《基于传统文化的吴裕泰茶叶营销策略》研究一文中指出包装可以 使消费者产生购买欲望,刺激消费,63%的消费者是根据商品的包装来选购商品的,企业生产的各类产品应该采用类似包装策略,同时根据消费者的使用习惯 要实行差别包装策略。 李清泽,杜维春,李建兵在《我国茶叶市场和消费特点分析》中提出高附 加值快速消费品在构建分销渠道需要有别于大众快速消费品,要强调―目标市场‖渗透而不仅仅是市场铺货率,提倡―精准终端‖的理念,鼓励公司的销售 人员主导终端的开发和创新同时要充分利用渠道终端为品牌宣传服务,文章强 调建立一个与品牌策略相匹配的顺畅分销渠道将最大化地帮助产品实现价值。 黄婷婷《福建茶叶营销对策分析》中提出产品定位的原则中最重要的两个 是针对性原则和竞争差异化原则,在目前消费个性化、多样化的时代,通过一 个产品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是不可能的,必须运用三个针对,即针对终端、 针对竞争对手和针对消费者;而产品的差异化主要体现在产品原料差异化、特 性和功能差异化、价格差异化、促销差异化、包装差异化、品牌形象与文化差 异化等。 王丽惜,朱东红《关于茶叶物流模式的探讨———以安溪为例》中认为我 国茶叶营销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的企业经营明显具有产品观念,该 阶段成功的因素主要在与产品的原料;第二阶段成功的决定因素是产品的功能,企业经营依靠的是单一的推销战略而不是整合营销战略;第三阶段是指 2001 年至今,顾客的需求成为了成功的关键因素,整合营销和竞争的意识开始逐渐 加强。目前我国茶叶行业发展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产品技术含量不高,二 是营销观念仍然落后。 罗永昌《网上销售系统的分析与设计》中阐述了知识营销的含义和特点, 认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再只关心销售额和利润,更强调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价 值引导消费者产生对新产品的现实需求,在知识营销策略中提出两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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