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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奖惩办法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奖惩办法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奖惩办法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奖惩办法

(试行)

(二○○六年九月十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和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政府纠风办、广东省民政厅《2006年广东省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开展自律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广东省食品行业自律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奖惩,加强全省食品行业自律管理,促进我省食品产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条实施行业奖惩,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奖励与鼓励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食品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及全省食品、餐饮、供应、生产、经营等单位。

第五条对非会员单位的行业内有关企业,若违反行业自律管理规定的,协会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及处理意见上报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第二章奖励的种类和适用

第六条协会的奖励为:

(一)建议其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表彰奖励;

(二)通报表扬;

(三)授予荣誉称号;

(四)向政府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推荐记功、表彰。

第七条奖励条件

(一)模范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与食品原辅料供应商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观念和制度,企业领导班子廉洁团结,企业行为规范;

(二)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积极推进食品行业自律管理六大体系建设,坚决禁止行业不正之风;

(三)企业或产品及有关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处领先地位。在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四)关心支持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及时反映行业和企业情况,为行业自律献计献策,为行业争得荣誉;

(五)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建设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六)为企业和行业做出很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对业绩特别突出和贡献大的会员,向国家、省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或党、团、工、妇等组织推荐。

有关政府部门技改创新、名牌战略、资金投放等项目的行业推荐以受上述奖励的会员单位为主进行。

第八条协会建立规范的秘书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建立职员激励和保障机制,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协会工作人

员,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九条按《广东省食品行业自律管理评价办法》(试行),建立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质量效益体系、食品放心工程体系、公平竞争体系、自律保障体系、行业自律管理评价体系等为主要评价内容的评价体系,组织对单个项目或综合项目实行年度评价,作为推荐企业和产品评先授奖的考核条件。

第十条评价实行百分制。得分在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不含60分)分以下为不合格。

评价为良好以上的单位方有资格参加评奖;合格经整改后达到良好以上的可再申报参加评奖。

第十一条广东省食品行业自律评价奖励的主要项目有:广东省食品安全著名企业、餐饮名店、广东省食品行业先进企业、广东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示范基地、广东省食品行业优秀龙头企业、广东省食品行业诚信兴商先进企业、广东省食品行业质量效益型先进单位、广东省食品行业技术改造先进单位、广东省食品行业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和相应个人奖励项目以及广东省食品行业名牌产品、广东省食品行业优秀新产品等。为企业出示推荐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及有关项目的行业证明和行业评价。

第三章惩处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二条协会对不履行行业自律规定,影响行业声誉和行业发展的的惩处为:

(一)内部训诫;

(二)通报批评;

(三)公开曝光;

(四)取消会员资格;

(五)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建议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或移交政府司法部门处理。

非会员企业依据违规情况提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会员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二)违反国家和政府部门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

(三)违反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规范),生产、经营场地不符合有关卫生规定的;

(四)违反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细则,企业不按规定生产的;

(五)违反食品安全标准,产品不按有关标准生产的;

(六)未按规定建立质量体系和检验机构,检验检测人员不具备上岗证违规操作的;

(七)商标侵权或以不实广告误导消费者的;

(八)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

(九)弄虚作假,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十)违反社会公德,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别人、抬高自已、欺行霸市,损害行业形象和声誉的;

(十一)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不反映行业和企业情况,对

行业发展漠不关心的;

(十二)拒不执行食品行业协会关于行业自律作出的决议、决定的;

(十三)企业负责人不懂得有关食品法律法规,又拒不参加食品企业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的;

(十四)行业评价低于40分的;

(十五)其他应受惩处的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会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予以从重惩处:

(一)企业和产品一再出现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很坏影响的;

(二)企业或产品出现问题,拒不接受协会或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监督,不配合调查处理的;拒不执行整改、整顿,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出现问题,隐瞒真相,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十五条协会对于评价不合格(但高于40分)的单位,由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办公室会同协会有关部室和专家委员会,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惩处违规会员,其投诉调查、听证和执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违规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通报以上(包括通报)的惩处决定应记入会员档案,其他处理情况应做工作记载。

第四章实施程序

第十八条奖惩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奖惩意见由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办公室提出,报请协会决定。必要时可召集协会或有关专业委员会(分会)同行评议会议。重大自律奖惩由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会员单位对行业自律奖惩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协会反映或向有关部门反映,也可提出仲裁。

(三)奖惩决定由常务理事会监督执行。

(四)奖惩事项可在“南方食品医药网”、《营养与食品卫生》杂志上公告并设立奖惩投诉及监督电话。

(五)协会有责任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对影响行业和企业发展的问题,可通过反映、沟通、解释、行业发布等形式予以澄清和解决。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二○○六年九月十一日起施行。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管理制度》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管理制度》根据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通知》(粤民间〔2007〕81号)要求,协会秘书处依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粤发〔2006〕2号)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以及《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制定了《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民主选举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监事会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印章、文件管理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信息披露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等十项管理制度,于2008年2月1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予公布。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民主选举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监督。 第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需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会秘书长为选聘制。 理事人数原则上为会员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本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

原则上为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会员代表单位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基础上,由上一届理事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产生。若上一届理事会未能按规定产生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候选人,则应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上一届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推选候选人。有30名以上的会员代表联名荐举,可获得候选人资格。 第五条本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另选他人、也可以投弃权票。 第六条本会换届选举,监票人由上一届监事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全体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第七条投票选举前,由上一届监事依据法规和《章程》规定,对会员代表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有效性。选举理事会,应有2/3以上会员代表参加方可进行;选举常务理事会,应有半数以上理事参加方可进行。 第八条投票前,监票人应开箱示众后当众封箱。 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首先投票,然后监督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应当众开箱,并当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第九条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应签字确认,并由监票人当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于会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备案。选票当场封存,以备查验。

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

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 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说明 一、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以下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二、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旨在为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供范例。 三、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制度时~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修改补充。 四、“, ,”内文字为可选择内容~“〖〗”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民主选举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监督。 第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需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只设立会员大会的~需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的~需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人数原则上为会员,或会员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只设立会员大会的~理事人数原则上为会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的~理事人数原则上为会员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本会理事人数达50名以上时~可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原则上为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会员单位,或会员代表单位,

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基础上~由上一届理事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产生。若上一届理事会未能按规定产生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则应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上一届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推选候选人。有30名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联名荐举~可获得候选人资格。 第五条本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或差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另选他人、也可以投弃权票。 第六条本会换届选举~监票人由上一届监事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全体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的~由全体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 第七条投票选举前~由上一届监事依据法规和《章程》规定~对会员,或会员代表,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有效性。选举理事会~应有2/3以上会员参加方可进行,选举常务理事会~应有半数以上理事参加方可进行。〖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理事会~应有2/3以上会员代表参加方可进行〗第八条投票前~监票人应开箱示众后当众封箱。 投票时~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首先投票~然后监督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应当众开箱~并当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第九条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应签字确认~并由监票人当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于会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备案。选票当场封存~以备查验。 第十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各部室、分厂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的具体内容,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各部室、分厂及全体员工。 2、考核体系 公司总经理负责考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分管副总经理负责考核部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部负责对被考核单位实施考核;各单位内部层层落实考核。 3、对日常安全管理的考核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时,发现分厂或部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要对分厂或部门进行处罚: 3.1安全隐患无特殊情况未按时整改或未作反馈,每推迟一天一项扣整改责任单位500元; 3.2除人员违章之外重复出现的隐患整改项,一项扣罚责任单位300元; 3.3公司月度安全工作任务无故未按时完成、未按时反馈的,一项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3.4未按制度规定执行安全自检自查,或者进行了安全检查,但没有记录,视为没有进行检查,一次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3.5无故不参加公司月度安全例会或其他安全会议的单位,一次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3.6无故不参加各类安全活动的单位,一次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3.7无故不按规定组织召开月度安全例会,一次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3.8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得不到落实,使安全工作出现漏洞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3.9发生严重违章的行为后仍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对单位第一责任人罚款500元,分管安全领导罚款300元; 3.10收到安全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及时整改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事故管理制度加倍进行处罚,重大事故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另行研究处理; 3.11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检查和监控,并做好记录,不检查或没有记录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3.12被考核单位未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组织培训,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机械厂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质量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贯彻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将围绕质量目标及其分解指标,对给厂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违反质量体系相关规定及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 三.职责 3.1对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由质检部提出,经质检部主管批准后实施; 3.2对车间主管级员工的奖惩,由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 3.3对部门领导的奖惩由公司领导提出; 3.4公司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四.主要内容 4.1 质量奖惩原则 4.1.1公司设立年度质量奖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 4.1.2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10-1000元的奖励。 4.1.3对于为厂质量水平的提高或为避免重大质量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评为厂的质量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特别奖励。

4.1.4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行使相应的质量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及公司财产损失的,对直接、主要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4.1.5对造成严重损失或累次出现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根据损失大小、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质量处罚可同时进行。 4.2 车间员工质量考核办法 4.2.1各车间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5-50元的处罚,如因此造成产品不合格,追加不合格品处罚,并视情况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4.2.2同一工序多人或小组操作,奖惩责任不能区分到个人时,由成员平均分摊或小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 4.2.3对生产过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做假者,不按权限规定私下处理,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情况,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5元;第二次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并处罚10元。 4.2.4操作人员有责任及时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向上级反映,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2.5自检互检,生产员工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操作前检查物料、操作完检查产品是否合格。不合格品自检时发现告知车间检验员并即刻按要求纠正,扣罚按照质量奖惩规定的1/3计算,如未造成经济损失可免于处罚;未发现,流到下一道工序,互检时发现,则按照质量奖惩规定全额处罚。每一位生产员工都有责任检验前面工序的产品质量,根据操作规程,互检未能及时发现上一工序的质量问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调味品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名单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调味品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名单理事长 张水华华南理工大学轻工食品学院教授 副理事长 吴惠玲广东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罗瑞山广州致美斋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邱燕翔广州市味研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文彪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杨明泉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志雄中山市嘉豪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敏芝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苷酸厂厂长 方义川汕头鱼露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甄泳慈福达(中国)-开平广合腐乳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高级经理秘书长 刘荔琛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秘书长 副秘书长 邢晓阳广东汇香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简江峰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胜枚李锦记(广州)食品有限公司QA经理 吴韶敏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质量部 王琳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质量部 常务理事 刘剑波广州市如丰果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宏峰增城市菜根香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尹安平深圳市深宝三井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周城深圳百家味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钟佛生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质检部经理、高级工程师潘显宗东莞市百味佳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韩春中山福金香调味食品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根照鹤山市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技术部长 林汉光揭阳市酱油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理事 陆志鸿广州市味研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王延平增城华栋调味品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吴炳鸿广州市如丰果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黎明一广州市番禺新造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岷广州市番禺区泰丰食品有限公司副经理 唐振深圳冠益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焕华桃屋珠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品管、工程师 刘均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 马广德东莞市百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梁婵东莞新顺景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瑜珠汕头鱼露厂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何仁德中山市嘉美乐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邝雁娟中山市嘉美乐食品有限公司厂长 许汉钱江门市酱油食品厂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

2020新版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新版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 法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新版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秩序,防止和减少事故,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选煤厂安全规程》编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专业化服务单位、承包商等。 第四条安委会负责对公司死亡事故相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处理。 第五条安监局负责对公司重伤及以上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对重大隐患制造者、重大隐患整改责任人、人员不安全行为等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处罚。

第六条公司业务保安部门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公司非人身事故、本部门查出的隐患、不安全行为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罚。 第七条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发生的轻伤事故、查出的隐患、不安全行为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下列严重违规、违章行为,除按本办法附件相关条款进行经济处罚外,助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降级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恢复原职级;合同制职工待岗学习一年,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劳务工解除劳动合同。如因触犯以下条款造成死亡事故和重大人身事故的,对负主要或直接责任的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助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一)进入空顶、冒顶区、采空区作业。 (二)严格执行连采工作面“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非作业人员擅自进入连采作业禁区。 (三)瓦斯超限作业。 (四)“一风吹”排放瓦斯。

企业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湖南太阳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表彰严格履行质量职责,为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惩罚对质量不负责任的违规行为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质量职能部门、车间在从事产品设计、生产至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奖惩活动及外协供方质量行为、结果的奖惩。 2引用标准 湖南太阳龙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3职责 3.1品保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实施的归口管理和制度的修订、报审。 3.2研发技术管理中心,生产管理中心是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为各种奖罚提供客观数据和理论依据,并参与查实、确认及验证活动。 3.3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质量经济效益和质量经济损失的核算。 3.4人资行政中心负责在工资中对责任部门的奖罚金实施结算。 3.5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仲裁机构。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获省部级奖励1000元,获国家级奖励2000元。 4.1.2对公司质量管理和质量工作做出贡献者,可根据事迹和项目效益,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给予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4.1.3工程技术人员积极钻研技术业务,发现设计上的质量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及时提出修改,经证实和确认,视质量提高的程度和经济效益的大小,给予奖励100~500元。 4.1.4在提高产品可靠性活动中,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能按期完成,效果达到预定目标,经过验证卓有成效和评审确认的项目,给予奖励200~1000元。 4.1.5发现工艺、工装、设备存在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能及时报告或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经查实,给予奖励50~300元。 4.1.6工作认真负责,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当年工作没有出现过废品的一线生产工人由车间推荐,经评选为“质量信得过个人”,给予奖励100~500元,以资鼓励。

广东省行业协会

中国行业协会名录6400人出国留学https://www.sodocs.net/doc/f315804475.html,/e/2011-03/18/content_21477151.htm 广东(27) 77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广东省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传放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五楼东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0】77 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2015年08月10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08月10日,2010年12月22日 78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徐志成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二楼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0】78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2015年08月10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08月10日,2007年11月2日,2010年8月6日 79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深圳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蔡云九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人才大厦8楼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0】79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2010年08月17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08月10日 80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一霖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六楼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号【2000】80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2015年08月10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09月20日,2011年03月14日 220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广东侨谊海外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得林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主楼1311-1313室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0】220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2015年12月11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12月29日,2011年03月14日

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基本原则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我站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考核我站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工作要求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10分。 2、认真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总

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电站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2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5分,检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2分。 4、运行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认真落实电站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5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4、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5分。 四、奖惩办法

质量管理奖励实施办法

质量管理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控,落实质量责任制,运用经济杠杆强化质量管理,激励员工更好落实各项质量工作,提高员工参与质量管理的积极性,以此提高公司的整体质量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XX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和《XX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奖励的实施及标准 第四条公司每年度对质量管理、质量控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相关质量评比活动中获得荣誉的单位。 第五条对被评为公司质量管理先进的单位,除按照《XX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奖励外,公司还将推荐至集团股份公司进行评比、表彰。 第六条质量管理奖励的对象及标准: (一)对获得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奖励 1.对获得省部级以上年度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奖励5万元; 2.对获得地市级年度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奖励4万元; 3.对获得公司年度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奖励3万元,凡连续三年获得公司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公司将授予“质量管理模范单位”称号,并给予5万元奖励。 (二)对获得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的奖励 1.对获得国家级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的奖励2万元; 2.对获得省部级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的奖励1万元; 3.对获得地市级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的奖励5000元;

4.对获得公司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的奖励2000元。 (三)对获得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 1.对获得国家级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5000元; 2.对获得省部级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3000元; 3.对获得地市级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2000元; 4.对获得集团股份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1000元; 5.对获得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500元。 (四)对评为优质工程的单位奖励 1.对被评为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对主要承建单位奖励10万元,对主要参建单位奖励5万元; 2.对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对承建单位奖励5万元; 3.对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对承建单位奖励2.5万元; 4.对获得集团股份公司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对承建单位奖励2万元; (五)对评为全面质量管理先进单位/集体的奖励 1.对被评为国家级优秀QC成果、质量信得过班组的单位奖励1~2万元; 2.对获得省部级优秀QC成果、质量信得过班组的单位奖励2000元~5000元; 3.对获得地市级优秀QC成果的单位奖励1500~2000元; 4.对获得集团股份公司优秀QC成果的单位奖励1000~1500元; 5.对获得公司级优秀QC成果的单位奖励300~1000元。 (六)其它奖励 其它上级文件规定奖励的奖项,根据其文件要求给予相应的奖励。公司组织的单项活动规定奖励的奖项,根据其文件要求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七条各单位要坚持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质量管理奖惩细则 1、目的 为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品加工的过程控制,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激励员工全员参与,持续提升产品品质,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从进料到产品交付客户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3、职责 1. 品质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各部门协助配合。 2. 公司副总、品质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4、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根据产品的加工流程和作业规范要求,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违反工艺纪律导致发生质量事故: 4.1 工艺标准文件编制错误导致加工错误发生质量问题的; 4.2 错领工艺标准文件导致加工错误发生质量问题的; 4.3 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未进行检验验收直接上线使用的; 4.4 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未进行外观自检确认直接上线使用发生质量问题的; 4.5 未按工艺标准要求操作,导致设备器具损坏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 4.6 没有按标准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出现质量问题的; 4.7 因错检、漏检检验项目,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或客户端的; 4.8 因物料/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4.9 因无标识或标识填写错误而错发材料/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 4.10 未按标准要求包装导致产品受损,交付延误或客户投诉的; 4.11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导致无法追溯的; 4.12 对质量问题没有进行原因分析并按期整改的。

5、奖励细则 5.1 操作员工的奖励 5.1.1 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的员工,给予10元/次奖励; 5.1.2 发现工艺/技术文件等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每发现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 10-50元/次; 5.1.3 发现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每发现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 予奖励10-50元/次; 5.1.4 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品继续使用者,每发现一次,给予奖励10元/ 次; 5.1.5 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20-100元/次。 5.1.6 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在本职工作中未发生质量事故,且遵守工艺纪律积极配合 完成质量工作的员工,由所属部门主管和品质部主管共同评选推举为“质量标兵”,经审查确定后,给予50元奖励,视员工表现情况,推举1-3人(原始数据来源于《半成品内部品质异常汇总》、《终检品质异常汇总》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5.2 专职质检员的奖励 5.2.1 IQC/OQC: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且遵守工艺纪律积 极完成质量工作的员工,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进料检验日报表》、《最终检验日报表》、《不合格品通知单》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 5.2.2 IPQC:月度质量事故和工艺纪律检查统计中,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且遵守工艺纪律积极完成 质量工作的员工,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过程检验日报表》、《不合格品通知单》和《工艺纪律检查月度报表》等,品质部负责月度统计) 。 5.2.3 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版)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2016-09-01实施】 【发布单位】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6-05-25 【生效日期】2016-09-01 【效力】 【备注】 https://www.sodocs.net/doc/f315804475.html,/rdhy/cwhhy/1226/jyjd/201605/t20160530_153676.html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25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2007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6年5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等活动。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农业、林业、海洋渔业、质监、工商、城市管理、公安,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街道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食品安全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客观、真实、公正。 第八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规范,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指导、规范和督促会员依法进行生产经营。 鼓励志愿者组织协助或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192-39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各种违章行为及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确保员工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有功人员的奖励和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行为的处罚。 第三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坚决杜绝一切“三违”行为,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生产”。 第二章罚则 第四条有下列违章行为的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瓦斯超限作业。

2、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3、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数量。 4、随意打开栅栏或密闭进入盲巷;一风吹排放瓦斯。 5、防突人员弄虚作假,不按设计、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和预测预报,虚报检测数据。 6、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或弄虚作假。 7、擅自改变缩短放炮距离未执行“三人联锁”和“一炮三检”的放炮制度。 8、用矿车顶撞风门或故意破坏通风设施。 9、“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 10、采掘地点超允掘、允采作业。 11、地面瓦斯抽采房、风机房和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携带点火物品下井。 12、锚杆(锚索)支护擅自改变支护参数。 13、斜井绞车提升未使用安全门、阻车器,扒、蹬、跳矿车或箕斗,乘坐皮带。 14、带电检修电器设备或机械设备。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中交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 2016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1)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2) 第一节总则 (2) 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及方针 (3) 第三节过程控制中的奖惩 (4) 第四节奖惩程序 (4) 第五节附件 (5)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加强嵩昆高速公路施工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综合考核评比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比活动依据: (一)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项目的批复文件、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 (四)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五)《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应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由质量管理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及试验管理等四部分内容构成,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为100分,考核分数按附件一《质量管理部月度综合考评表》所列内容及标准进行计算,各项分值为整数值。考评分数低于75分的、考核期内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总分=(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试验管理)/2 第六条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评分纳入分部月度综合考,考评,权值占15%。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增处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嵩昆高速公路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交

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xx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xx服装设计师协会 粤服协[2008]12号 关于组织2008年“虎门杯”广东省服装行业缝纫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镇)服装协会,各服装企业: 为推动我省职工在服装车缝领域的研究创新,挖掘和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加快全省服装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服装制造业的进一步发展,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与东莞虎门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决定于2008年9-11月组织举办“广东省服装行业缝纫工技能大赛”(已纳入2008年度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范围)。 一、参赛对象: 全省服装企业专职从事服装缝纫工作3年以上的职工,性别不限。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xx总工会 xx劳动和保障厅 xx经济贸易委员会 xx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 xx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第十三届中国(虎门)国际服装交易会组委会 xxxx总工会

协办单位: xx服装人才培训基地 xxxx威远职业高级中学 三、大赛程序: (一)初赛: 1、参赛选手向所在市服装协(商)会或直接向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递交参赛报名表。 2、由各市服装协(商)会同本市有关服装专业机构对参赛职工进行培训并组织初赛选拔,于 2008年10月15日前自行组织并完成初赛。选出优秀选手代表本市参加全省决赛。(各市名额分配见附件1《2008年广东省服装行业缝纫工技能大赛各市决赛入围名额分配表》)。 3、大赛组委会向参加决赛人员提供相关培训考试资料,并在决赛前安排选手熟悉比赛场地及设备。 (二)决赛: 时间: 2008年11月24日(虎门服交会期间,具体时间以《决赛入围通知书》为准) 地点: xx威远职业高级中学 1、决赛第一轮: 内容: 限定时间内男装休闲裤成型缝纫技能考核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力度,做到奖罚分明,提高公司员工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的避免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现结合实际,对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1: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避免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贯彻“以责论处、重奖重罚”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开除、留用察看(只发放最低生活费)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严肃批评和经济处罚。 第三条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 第四条实行奖惩制度,要体现安全生产权责追究和奖罚分明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第一节安全奖的发放原则

第五条安全奖主要发给承担安全生产风险压力较大的人员。生产人员与非生产人员的安全奖分配要拉开档次。 第六条按照各级人员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安全风险大小划分不同的奖励范围类别。 第七条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为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经理嘉奖。 第二节安全奖的分类及兑现办法 第八条安全奖分类: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月度安全生产目标奖、锅炉运行周期奖和经理嘉奖。 第九条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奖 (一)各级安全生产目标 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①不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②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火灾与同等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③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2、各部室年度安全生产目标:①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②不发生设备、火灾与同等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③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④发生人身轻伤不超过3次/年;⑤发生责任设备一类障碍不超过2次/年。 3、生产车间(各值)年度安全生产目标:①不发生有本值人员责任的设备、火灾与同等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②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③发生人身轻伤不超过2次/年;④发生责任设备二类障碍不超过2次/年。 上述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如变动时以每年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所列为准。 (二)奖励办法 1、安全生产目标奖制度,各部室、车间职工按岗位职责分工及所承担安全风险大小,安全风险岗位基数不同(具体数额详见

施工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施工安全奖惩方案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禁止违章、冒险作业,奖励先进;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对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深圳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结合公司及工程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规定:一、凡有下列违章之一者,给予经济处罚,各分包班组长以上人员如有违反, 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有一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班长罚款20元,不系 好帽带罚款30元,班长罚款10元。 2、不戴工号卡每人罚款10元,班长管理不严,每有一人罚款20元。 3、酒后上班者罚款100元,班长罚款200元。 4、施工作业区内严禁吸烟,有违反规定者罚款50元。 5、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三角裤、赤膊上班者,有行为之一罚款50 元,班长罚款30元。 6、各工种登高作业人员凡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不系好安 全带,罚款100元。班长罚款50元。 7、未经培训考核,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证从事特种作业项目的 每人罚款100元,违反规定安排工作的领导,每有一人违章罚款150 元。 8、打夯机、混凝土振捣棒等移动式用电机具的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 不穿绝缘防护鞋的罚款100元,安排作业的班长罚款50元。 9、未经批准从楼层或高处向下投掷垃圾、物料者罚款150元,班长罚款 50元。 10、凡在易燃易爆场所、木工车间和禁止动火的区域私自动火,未经批准 的罚款100元,并根据情节追究班组长的相关经济责任。 11、非专业电工,在生产区域或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的,罚款100元。 1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和临时照明设施,如 洞口盖板、防护栏、安全网、通道照明灯等有违章作业行业之一者罚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RC/ZP—01 A/1 为贯彻公司以质量保证促生产效率的中心思想,号召各部门、车间重视产品质量,提高各岗位员工质量意识,完善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特规定此制度。制度以增强大家工作责任心,提高大家工作积极性为前题;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的为主题,希望各部门、车间共同遵守。 一、定义: 1.产品问题等级:在加工和检验过程中因错检、漏检、误判等原因造成不合格品出厂或转序,根据该产品缺陷可探测度大小及可预见性多少分为三个等级。 A类:很容易被发现(较低级、明显)而又属于重要尺寸或关键项目的、或者以前有类似问题发生而又已经被告知需加以特别注意的问题又重复 出现的,因漏检、错检发生的不合格。 B类:以前没有类似问题发生且该问题不易被发现,但现有检测手段、检验设备可检测出来而因误检、误判造成不合格的。 C类:现有的检验手段、检验设备不能检验出来的问题或不可预见的问题及因设计等原因造成的不合格 二、责任追究 1.批量事故不合格品超出班产量50%(暂定)为批量事故 1.1在冲压、旋压、机加、数控、焊接加工过程中发现的零件批不合格 序事故发 生因素 类别 责任划分 补充规定车间 主任 操作 工 检验 员 生产 部主 管 品保 部 主管 1 未经检验 员首件确 认,而产 生批不合 格 A类-30元 -30 元/// 1.检验人员视批量大 小定,如超出2小时加 工量,追究检验员巡检 责任20元/次; 2.如产品造成报废的, 按废品率规定进行赔 偿,员工赔偿80%, 车间主任赔偿20% B类 -20 元 -20 元/ / / C类/ / / 2 经检验人 员首件确 认,而产 生批不合 格 A类 -20 元 -10 元 -30 元/ / 属低级问题 时追究 B类/ / --20 元-50 元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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