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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打击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产品行动通知

重庆市打击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产品行动通知
重庆市打击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产品行动通知

渝办发〔2010〕32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促使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各种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得到有效衔接,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专项行动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植物新品种权为重点内容,以产品集中地、商品集散地、大型展会、货物进出口环节、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整治重点,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工业设计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加大主动查处和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

市经济信息委牵头,会同市农委、市商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版权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重庆海关等部门和单位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依托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平台,建立工业产品的知识产权信用档案,将违法行为及时记载于信用档案,定期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不断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版权局、市文化执法总队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照经营的地下印刷复制窝点。市工商局要加大对非法承接印制商标标识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商标印制企业建立商标印制台账,完善商标承接验证制度。

市经济信息委要指导企业开展工业产品质量达标备案工作,引导企业加强工业产品质量信誉建设;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自查工作,重点排查生产原材料采购环节和产品设计过程是否存在采购“三无”产品、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市经济信息委、市质监局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和非法生产行为。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委、市版权局要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

市质监局牵头,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工商局等部门,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生产窝点,突出“三重一大”,即:突出涉及安全的汽车配件、手机等重点产品;突出上述产品的生产集中地、案件高发地、区域性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等重点区域;突出以假充真,伪造冒用厂名厂址,伪造冒用质量标识、地理标志,以及违反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等违法行为的重点问题;着力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市知识产权局牵头,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委、市质监局等部门,在全市专利产品生产企业和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流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建立严格的专利商品登记制度。市农委要强化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用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

(二)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1.切实保护商标权。市工商局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着力查处商标及其他商业标志违法案件,重点查办在食品、药品、服装、手机、电子电器、汽车配件、摩托车零部件等领域发生的商标违法案件,加大商标监管执法力度,避免侵权物品流入市场;加强对农资市场商标监管,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市场为重点,加大对涉农商标,特别是种子、化肥、农药等商标的保护力度,坚决制止以商标侵权形式坑农害农行为;集中查处侵犯他人知名企业字号权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案件,严厉查处涉及“三农”的“傍名牌”不正当竞争案件,特别要加大对“家电下乡”活动中生产销售假冒仿冒家电产品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互联网、电视购物等新兴领域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国内外高知名度商标侵权假冒大案要案,及时通报、披露案件处理结果。

2.切实保护著作权。市版权局要会同市文化执法总队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图书、音像制品、软件市场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热播影视剧、新近出版的图书、网游、动漫、软件、网络文学等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对我市有影响的互联网、手机出版单位的监管,对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严格防范侵权盗版发生;加强对著作权产品生产、制作、销售和传播的监督管理,对有侵权盗版苗头的企业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对有明显侵权盗版行为的企业实行公示披露制度,坚决制止生产、制作、销售和传播著作权产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3.切实保护专利权。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市公安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络室,坚决打击反复、群体、恶意专利侵权行为、假冒专利以及专利诈骗行为;会同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对食品、医药领域的专项检查,加强对专利商品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等市场行为的监管;联合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建立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协调机制,加大对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的协调和协作力度;在我市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支持信息技术企业快速获取电子信息类知识产权,推动软件专利产业化;在高新区、经开区等重点区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基地,开展行业专利风险规避,推动专利联盟形成。

4.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市农委等部门以农业标准、检验检测、认证建设为重点,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针对农资市场的实际,加大查处力度,执法重点从区县(自治县)、乡镇市场延伸到村社农资连锁经营店,初步实现农资三级(区县、乡镇、村社)全范围的立体监管;加大对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优势,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针对专项行动,市公安局要与市高法院、市检察院相互配合,加强联系,同时注重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形成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合力。

1.市公安局要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大案要案,彻底铲除一批制假贩假窝点和侵权商品生产线,摧毁一批跨地区的犯罪网络,严惩一批侵权盗版的犯罪分子;重点查处假冒驰名商标和涉外商标等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和生产安全的犯罪案件;其他国内知名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重大侵权盗版犯罪案件。

2.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办的重点案件,市公安局侦办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商请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共同研究解决问题;要积极协助检察机关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其法律监督职能。

3.有关部门要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针对专项行动,积极支持法院开展好各项相关审判活动,形成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特别是要协助法院做好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案件的审判,确保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

4.市公安局要积极配合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协助其今年内建立统一审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并出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统一管辖制度。

(四)出台政策措施,保障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1.出台《重庆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办法》。

充分发挥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的作用,畅通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建立集专家论证、策略分析、法律咨询于一体的工作模式。由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版权局出台《重庆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办法》,对举报投诉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2.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意见》。

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政府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带头推动全社会使用正版软件。由市经济信息委、市版权局共同拟订《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意见》。

3.安排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为保证专项行动真正落到实处,产生实效,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从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执法人员配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促使我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提高。

(五)深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我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重庆海关,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风险分析技术,加强风险布控等边境措施,提高查获出口侵权货物的效率;针对本市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构成特点和区域分布规律,在寸滩保税港区等重点口岸依法加大对进出口假冒和盗版产品的打击力度,遏制假冒和盗版产品的流通。

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加大对外商投资机构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外向型经济发达、进出口贸易量大的地区,要妥善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一视同仁地保护国内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要强化与海关等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做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衔接工作,协助海关做好专利侵权认定等专业性、技术性工作,坚决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货物的进出口,切实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形象。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成立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商委、市外经贸委、市知识产权局领导担任,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日常工作和相关协调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体系。

(二)完善体系,统筹协调。

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市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以及市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继续完善市与区县(自治县)两级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市知识产权局联合重庆仲裁委,建立我市知识产权仲裁院,完善我市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途径。

(三)有效配合,形成合力。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专项行动与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有效衔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特别重大案件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联合检查组,适时对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进行督察。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每两周一次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把保护知识产权列入本部门和本地区宣传工作的重点,积极宣传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曝光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产品,尤其是对涉外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要主动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增强舆论导向的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扩大专项行动的影响力。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四、组织实施和推进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入动员,统一思想,制订具体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于2010年11月10日前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专项行动。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抽查和督查,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1年4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做

好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督查,对表现突出的区县(自治县)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和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缓刑及罚金、公诉及自诉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规定,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 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是刑法规定的一系列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总称。 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及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缓刑及罚金的适用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公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该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缓刑的适用作出了一定的限定,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①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②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③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④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为了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上述司法解释对罚金适用及罚金数额的计算作出了规定: ①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 ②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公诉及自诉 侵犯知识产权罪,由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提供公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以上就是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缓刑及罚金、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公诉及自诉的详细解析。随着人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人对侵犯知识产权罪的严重性。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都可以咨询汇桔网的哦。 汇桔网(中外知识产权网https://www.sodocs.net/doc/0216018318.html,)是全球领先知识产权交易与产业升级平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区政府和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此项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并结合为期两年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宣传销售假劣药品及通过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的违法行为;认真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整治工作,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妇女儿童用药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二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积极探索和完善对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等各项违法行为的有效打击模式和方法,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做好任务分解,确定各业务股室应承担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紧密围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由分管领导带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对广告品种集中的药品经营单位、去年有违法经营使用药械行为的单位和特殊药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截止20XX年6月23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10人次,车辆106车次,检查涉药单位504家,立案处理20起,其中当场处罚9起,罚没金额万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做到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件做好协查、移交、力争深挖一批制假售假案件线索。 五是积极营造氛围。做好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和情况汇总工作,对阶段性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对重大案件和重大活动及时报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引导公众从合法渠道购买药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检查中,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侵犯知识产权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以百度文库的侵权纠纷为例 0811011049 蒋丹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目前在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中,涉及著作权的案件占一半左右,而在著作权案件中,互联网侵权案件占到一半。因而我选择了百度的侵权纠纷作为案例并对此作分析。 案例: 这个春天,一股“声讨百度”的浪潮如平地惊雷,震动了整个互联网。3月15日,贾平凹、韩寒等50位作家公开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偷走了我们的财物,把百度文库变成了一个贼赃市场"。两天后,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加入"战团",公开声援文学界维权的呼吁和行动。百度文库的侵权纠纷尚未了结,业界对百度MP3音乐侵权的声讨接踵而至。百度MP3提供的是音乐下载的链接地址,而不是把音乐放在自己服务器上。故而,它可以辩解说:仅为传播信息之方便。至于人家网站盗版不盗版,与我无干。从侵权责任角度而言,这个辩解不无道理都没有。故而百度MP3至今屹立不倒,为百度提供了1.28%的流量。 相对于百度MP3音乐侵权,百度文库的侵权纠纷更具影响力,接下来我将对百度文库的侵权纠纷进行分析。 案例分析: 互联网的发展催生了为数众多的版权纠纷,它既需要企业创新和政府管理创新,同时也需要立法以及司法的及时调整。利益分享机制失衡、法律威慑不足、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是网络侵权屡禁难止的原因。 在这里有必要补充百度对此次案件的解释。百度对此的解释:文库只是一种资料分享模式(而这种分享模式实则为"避风港规则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知识产权的如何处罚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知识产权的如何处罚 知识产权包括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等,这些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为实践中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太多,因此对于知识产权人来讲,最好是能够多了解一些相关内容,这样才有利益对侵权行为的打击。那么大家知道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二)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三)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四)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五)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如何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假冒专利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侵犯著作权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

在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 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刚才,韩风同志对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秦都区等四个单位作了表态发言,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力度不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专利、商标等申请量大幅度增加,广大群众和企业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是,也必须看到,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状况不容乐观,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当前,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比较严重,侵权、盗版、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竞争和维权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经验;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因此,开展专项行动,对于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下茬整治,严肃查处一批侵权、假冒、盗版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大力净化市场环境,引导企业和个人诚信守法经营,促进全社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以打击侵权假冒为重点,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这次全市专项行动,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法,既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搞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又要着眼长远,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口号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口号 导读: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口号一 1、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2、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3、为了你我他的人身健康、抵制假烟。 4、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5、提高打假维权意识,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6、为消费者服务,树立诚信品牌。 7、诚实守法经营,改善消费环境。 8、齐心协力抓商品质量,真心实意保消费安全。 9、全民打假,营造和谐社会。 10、打击假冒卷烟,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1、和谐消费,远离假烟。 12、根治制假,为子孙后代造福。 13、卷烟打假,群众是我们最有力的依靠。 14、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15、烟草打假,利国利民。 16、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7、全民打假,人人有责。 18、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9、制假害人害己,不得不除!

20、科学合理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21、化解消费纠纷,服务社会和谐。 22、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23、反欺诈、树诚信、打假冒、促发展。 24、商品质量联万家,打假治劣靠大家。 25、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全面构建和谐社会。 26、标本兼治,努力构建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27、杜绝假烟,关爱健康。 28、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9、烟草打假,人人有责。 30、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口号二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7.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8.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9.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方法与要点

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方法与要点 (一)几种主要鉴别方法 1.对商品商标标识及其包装、装潢等特殊标志真伪进行鉴别;2.通过感官品评或其他简易手段进行鉴别;3.按照国家标准对商品理化、卫生等各项指标进行检测;4.利用本部门的专业特长,特别是长期实践积累的经验,对本企业或行业生产或经销的商品进行鉴别。 (二)要点 1.认准商标标识商标是商品听标记。假冒伪劣商品一般都是假冒名优商品。我国名优商品都使用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商标。要印刷时,在商标标识周围加上标记:\“注册商标\” 、\“注\”或\“?\” 。其中\“?\”为国际通用。假冒名优商品在外包装上多数没有商标标识,或\“注册商标\” 、\“注\” 、或\“?\”等字样。真品商标为正规厂家印制,商标纸质好,印刷美观,精细考究,文字图案清晰,色泽鲜艳、纯正、光亮,烫金精细。而假冒商标是仿印真品商标,由于机器设备、印刷技术差,与真品商标相比,往往纸质较低差,印刷粗糙,线条、花纹、笔划模糊,套色不正,光泽差,色调不分明,图案、造型不协调,版面不洁,无防伪标记。已注册的商标应由公安部门所属特种行业管理的正规印刷厂印制,而假冒商标一般出自不正当渠道,这些渠道不正规的印刷技术会使所印商标上出现许多疵点特征。可以通过检验商标上是否有这些疵点特征来确定其真伪。假冒商标的印刷疵点特征有:(l)墨稿疵点特征:

字体不正、笔划偏粗、间隔不均、字迹不清晰,笔不流畅,图案细节被省略,或很粗糙,花纹粗细不一,该圆滑处不圆滑,边线棱角不明显。(2)制版疵点特征:印刷板周边有缺损,不光滑,版与版之间有差异,字迹变粗,笔划连接不清晰,粗细不均。(3)印刷疵点特征:多色图案花纹衔接不好,版面拼接处不连贯或重叠部分过多、过少,商标边缘颜色有外溢,该印的地方没有印到。(4)模切疵点特征:切边外有未切断的纤维,切边与商标边缘没有共同的起伏,切边处有缺损,不圆滑。2.查看商品标识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l)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都应予以标明;(4)限期使用的产品,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假冒伪劣商品的标识一般不是正规企业生产,外包装标识或残缺不全,或乱用乱写,或假冒优质奖标记,欺骗消费者。3.检验商品特有标记部分名优商品在其特定部位还有特殊标记,如飞鸽、凤凰、.永久三大国产名牌自行车,在车把、车铃、车座、农架、车圈等处均有特殊标记。部分名优烟、酒包装上的商品名称系用凹版印刷,用手摸有凹凸感,而假冒产品名称在包装上字体较平,无凸凹感。4.检查商品生产厂名一些传统名优商品,以地名命名商品名称的,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侵犯知识产权罪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侵犯知识产权罪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侵犯知识产权罪。俗话说“得民刑者得天下”,刑法的复习在司法考试复习中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名师讲义,供考生复习参考。 精彩链接: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危害税收征管罪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金融诈骗罪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注意:本节犯罪均可由单位构成。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注意一罪与数罪: 1.假冒注册商标同时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无需从重)。 2.假冒注册商标,又销售明知是他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罪并罚。 二、侵犯著作权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一)一罪与数罪问题: 1.侵犯著作权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定侵犯著作权一罪。 2.侵犯著作权,同时明知是他人侵权复制品而销售的,数罪并罚。

(二)本罪与诈骗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符合本罪构成要件的定本罪不定诈骗罪。法律敎育网 (09年)14.赵某多次临摹某著名国画大师的一幅名画,然后署上该国画大师姓名并加盖伪造印鉴,谎称真迹售得收入六万元。对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B) A.按诈骗罪和侵犯著作权罪,数罪并罚 B.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罚 C.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 D.按非法经营罪处罚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 重点掌握行为方式: 1.以盗窃(不定盗窃罪)、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4.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解读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关键词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是执法部门的法定职责。近年来,作为刑事执法的主要力量,全国公安机关针对打击侵权假冒犯罪采取了哪些重要举措?在打击工作中涌现了哪些亮点?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韩浩透露了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关键词。 关键词:持续高压严打 亮点扫描:近3年来共破获侵权假冒犯罪案件12.7万起 新闻发布会上,韩浩向大家公布了一份出色的“答卷”——近3年来,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2.7万起,每年战果相当于专项行动前年均9倍。 据介绍,自2011年以来,公安部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亮剑”、“破案会战”、“打假行动”等专项打击行动,集全国、全警之力严打各类侵权假冒犯罪,打击锋芒直指威胁企业创新利益、侵害公众健康安全的突出犯罪,对制假售假不法分子形成持续高压震慑。9月3日,天津破获司某等人制售假冒名牌轴承案,抓获18名犯罪嫌疑人,捣毁犯罪窝点8处,查扣假冒瑞典“SKF”、日本“NSK”等品牌轴承3.6万余套,涉案价值超过3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公安部已挂牌督办98起大要案件,对办案工作予以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公正、严格执法,确保不法分子受到法律严惩。 关键词:创新打击模式 亮点扫描:从现场查抄向侦查深挖、从个案查处向全程打击的深远变革 今年7月18日,山东公安机关从一起网店售假线索入手,会同广东、广西、福建、吉林等地公安机关成功侦一起特大互联网销售假冒名牌鞋服案,打掉一个涉及全国17地市的特大制假售假犯罪网络,切断一条销往哥伦比亚、波兰等国的出口销售链条,缴获假冒名牌服装、运动鞋5.6万余件,案值1.3亿元。 这只是公安机关创新打击模式的众多成功案例之一。 “针对侵权假冒犯罪专业化、隐蔽化、跨区域化等特点,中国警方逐步发展和运用‘集群战役’的打击模式,由公安部统一指挥,各地警方同步展开打击行动,彻底铲除了一批制假售假的职业犯罪团伙,斩断了一批印刷、生产、储运、销售、出口的犯罪产业链条。也正是在这一模式的推动、引导下,中国公安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正在实现从现场查抄向侦查深挖、从个案查处向全程打击的深远变革。”发布会上,韩浩介绍说。 关键词:建立长效机制 亮点扫描:今年以来,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侵权假冒犯罪案件比例提升5个百分点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在强化打击的同时,公安部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工作,深化专业手段和协作机制建设,从而不断完善常态化条件下的打防工作格局,实现专项行动常态化、常态打击专项化,夯实公安打假工作长远发展的根基。在部门协作方面,指导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与各行政执法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并行运作”向“融汇运行”转变。2011年至2013年,行政执法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侵权假冒犯罪案件1.7万件;今年以来,移送比例进一步提升5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机关内部,打假溯源技术、资金查控平台、黑名单库和积分预警模型等不断完善,逐步投入实战,已初步形成优势手段和工作平台。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最新)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大案要案,依法惩处犯罪分子。大力宣传打击侵权假冒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普及识假防骗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长效机制,增强执法工作的主动性与有效性,全面提升监管水平,营造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围绕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以及著作权、商标、专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保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加强市场监管,以查处大案要案为抓手,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强化网络版权保护环境。加大对音频、视频及文学网站、网游动漫网站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监控力度,重点围绕热播影视剧、新出版图书、网游动漫、音乐作品、软件等,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网络兜售盗版音像、软件制品等

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盗版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侵权行为。加快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乡镇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按期完成。坚持“有计划、分步骤”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侵权行为。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为重点整治产品,以商品集散地、侵权假冒伪劣案件高发地以及网络交易为重点整治领域,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x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强化对各类失信市场主体的监督、规范和查处。(牵头单位:x工商分局、东城工商分局) (三)继续强化专利权保护。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全区专利管理和保护能力。严厉打击涉及专利权的诈骗行为,遏制重复性、群体性的专利侵权行为。重点查办一批侵犯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且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强化展会专利权保护工作,加强涉外专利权保护和处罚力度。(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强化市场巡查和产品抽查抽检,对发现的侵权假冒线索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

假冒伪劣产品

假冒伪劣产品 一、引言 三鹿毒奶粉事件,使得我们不禁有想起了20世纪80年代的假鞋、假烟、假表,以及去年的“黑心棉被”、“瘦肉精猪肉”等,假冒伪劣商品如同顽强的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有调查结果显示,全国这两年来有1/4的家庭受到过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涉及5000万城市消费者,%的消费者受到经济损失。这种大范围、大规模的制假售假活动,有损社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浪费了宝贵的社会资源,破坏了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而且最终将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长期的负 面效应。 为什么我国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活 动没有随着国家一轮轮的“打假”活动迅 速得到遏制,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文拟从信息经济学中有关信息不对称理论出发,对假冒伪劣商品在我国当前市场上泛滥成

灾的成因,以及如何防止和消除这种现象的发生做一点探讨。 二、从经济学视野看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 假冒伪劣商品的存在败坏了我国的商品信誉和国家声誉,并且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往往会滋生大量的腐败现象,严重的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可见,假冒伪劣商品实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真可谓假冒伪劣“猛于虎”,也因此有人把做假经济比作是“砒霜经济”。下面我主要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其危害作一粗浅的阐释。 “假冒伪劣”的存在降低了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 市场经济的实质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并通过价格、竞争等杠杆,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和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假冒伪劣商品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扭曲了价格竞争等杠杆,损害了“优质产品企业”的权益。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正当竞争和低价倾销,导致真货斗不过假货,名优商品斗不过伪劣商品,打击了企业开发新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2011〕3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侵权产品制造地、储存地、运输地、销售地,传播侵权作品、销售侵权产品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权作品上传者所在地,权利人受到实际侵害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对有多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地的,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多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对于不同犯罪嫌疑人、犯罪团伙跨地区实施的涉及同一批侵权产品的制造、储存、运输、销售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符合并案处理要求的,有关公安机关可以一并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二、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行政执法部门收集、调取证据的效力问题 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收集、调取、制作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法院庭审质证确认,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 **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遏制各类侵权假冒行为,提高我镇知识产权保护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重点商品及著作权、商标、专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监管,强化执法协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诚信守法、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著作权保护力度。加强市场巡查力度,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为重点,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强

化网络版权保护环境。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网络兜售盗版音像、软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盗版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侵权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文化站、广播站) (二)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以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为重点整治产品,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规范。(责任单位:工商所、城建办、农技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三)强化专利权保护。加大巡查力度,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全镇专利管理和保护能力。严厉打击涉及专利权的诈骗行为,遏制重复性、群体性的专利侵权行为。(责任单位:经发办、工商所)(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市场巡查,对发现的侵权假冒线索,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的“黑作坊”、“黑窝点”。深入开展执法打假,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国内外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经发办、工商所)(五)强化企业质量源头管理。积极推进企业技术 - 1 -

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doc

2017年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46号),为做好我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着力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 强化网上交易管理。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以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提升协同管网水平。开展以消费品为重点的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行动。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加大互联网医疗监督管理力度。开展邮件、快件渠道重点执法。(自治区公安厅、农牧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网信办、银川海关、宁夏邮政管理局、宁夏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加强网络侵权盗版治理。深入开展“剑网行动”,进一步加大网络文学、影视、动漫、教材等领域和电子商务、软件应用商店等平台的版权整治力度,严格新闻作品转载使用,将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版权监管范围。组织查处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产品和经营单位。继续深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行动,健全电商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机制。(自治区公安厅、文化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宁夏通信管理

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强化交易平台监管。继续加强网站备案、网际协议抵制(IP 地址)、域名等基础管理,严格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管理。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容审核,研发应用技术措施,加强商品和营销信息监控,畅通举报处置渠道,提高自我管理能力。组织对网站完善内控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验收,从源头上阻断有害信息发布传播渠道。(自治区公安厅、商务厅、文化厅、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网信办、宁夏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不断加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力度 针对农村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易发多发的情况,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净化农村市场环境。(自治区公安厅、农牧厅、商务厅、林业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宁夏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依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大要案查处和曝光力度。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办案相结合,强化检测、监管、执法部门联动。严肃查处含量不合格、标识不规范和无证生产化肥农药及非法添加违禁成分行为。(自治区公安厅、农牧厅、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假冒伪劣产品成因调研报告

假冒伪劣产品成因调研报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假冒伪劣的商品也随之出现,并破坏着正常的经济秩序。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各级执法部门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断加大打假力度,切实净化了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然而,由于未能从根本上采取措施,假冒伪劣商品呈现了屡禁不绝的态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怎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和铲除假冒伪劣,笔者试作了一些初步探讨。 一、成因 为什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会屡禁不绝?除了利益驱动是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外,还包括其他多方面原因。 1、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保护的支持和纵容,为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生存与发展空间。一些地方甚至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作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对制假售假者,或者视而不见,或者轻描淡写地批评一通,有的甚至规定,只要不在本地销售假货,就为制假者大开绿灯。即使是全国性的打假行动,有些地方也是光打雷不下雨,等风头一过,他们又故伎重演。即使有时下一点小雨,也是内外有别-——对外的处罚较重,对本地的处罚偏轻,助长了制假售假者的气焰。因此,要想彻底治假,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不拆掉地方保护的篱笆,不打掉一顶顶地方保护伞,显然是

不可能的。 2、打击力度不够。查处手段和打击力度不够,是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一个重要因素。现今众多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授予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等行政强制手段的权力。执法人员有时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但因当时无鉴定依据,只能先登记保存,还得交由当事人保管,给制假售假者提供了转移销赃的时间,使许多案子到后来不是走了样,就是不了了之。而在依法处罚时,由于行政罚款额度较低,交给司法机关处理的条件又不够,往往对违法者不会伤筋动骨。由于处罚力度不足,即使罚款加没收,最后算总账,制假售假者仍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多年来,人们一直呼吁把制假售假者罚得倾家荡产,但是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治假,不用“重典”是绝对不行的。 3、设备滞后。人员配备不够,打假设备落后,执法经费不足,严重影响了办案效率。对查获假冒伪劣商品的运输与储存、消除假冒伪劣商标标识、销毁假冒的伪劣商品及制假设备都需要一定的费用,特别是有毒有害且不具备使用价值的假冒伪劣商品,处理时涉及环境保护问题,难度就更大了。由于受经费限制,执法机关的交通工具、通讯器材等装备与制假分子相差甚远,无法对付集团化、隐蔽性强的制假活动。因此,必须切实加强执法部门的执法装备,以提高打假力度。

2019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XX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省知识产权局李副局长、各位督查组领导: “十二五”刚刚拉开序幕之际,今天,我们十分高兴地迎来了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第三督查组到我州督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舞和支持。在此,我受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徐爱民同志的委托,代表州委、州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州督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向李副局长和各位领导长期以来对XX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XX州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XX州情 XX是一个集边疆、民族、贫困、山区和原战区为一体的壮族苗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北回归线横贯全境,东与广西百色市毗邻,西、北分别与省内的XX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和曲靖市相连,南与越南接壤,国境线长438公里。全州国土面积31456平方公里,辖XX、砚山、西畴、XX、马关、XX、广南、富宁七县一市102个乡(镇),居住着汉、壮、苗、彝、瑶、回、白、傣、蒙古、布依、仡佬11个民族,总人口350万人。XX的基本州情主要七方面特点: 一是历史悠久。早在公元前18年,西汉王朝便将XX纳入版图,18年我党就在XX县洒戛龙村建立了党支部,富宁、广南等地是邓小平

同志领导百色起义后红七军活动的根据地之一,全州是中共中央确定的滇黔桂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地区。18年4月1日成立XX壮族苗族自治州。二是民族众多。全州境内居住着汉、壮、苗、彝、瑶、回、白、傣、蒙古、布依、仡佬11个民族,总人口345万人,少数民族占56.7%。三是地貌特殊。境内喀斯特地貌突出,在全州30456平方公里的国地面积中,山区、半山区占97%,岩溶地区占53.4%。四是资源丰富。XX是闻名中外的“中国三七之乡”,同时还盛产辣椒、八角、草果、八宝贡米等特产,已发现的矿种有金、银、锡、铝、锑、锰等60种,铟、钨、锰、铝锑8种矿产探明储量居全国全省前列;旅游资源、民族文化风情多姿多彩,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普者黑,集高原山水园林风光和民族风情于一体;广南坝美风景秀丽,酷似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五是区位较好。323国道和衡昆高速公路横穿全境,素有“滇桂走廊”之称,是云南省通往广西北海港、防城港的重要通道。有1个国家一类口岸、3个国家级二类口岸、24条边境通道及边民互市点。从州政府XX到天保口岸125公里,从口岸到越南河江省省会25公里,到越南河内342公里,到海防422公里,具有对外开放的良好条件。正在建设云桂铁路、富宁港建成投入使用后将进一步强化XX州的地理区位优势。六是长期支前参战。XX州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战争时间最长的地区,从上世纪18年代的援越抗法、18年代的援越抗美、18年代未到18年代初的对越自卫还击和防御作战,XX州都处在支前参战的最前线,18年中越关系实现正常化后,XX州才从“一切为了前线,一切为了胜利”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

浅谈假冒伪劣产品横行的原因及其应对策略

浅谈假冒伪劣产品横行的原因及其应对策略摘要:我国当前正处于转轨时期,法制不健全,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道德观念的滑坡等,导致了当前我国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成灾(震惊中外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就是典型),其存在给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本文拟从一个新的角度——经济学的视野出发,根据我国假冒伪劣商品的现状,分析了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并对假冒伪劣商品存在猖厥的原因进行了剖析,进而提出了一些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粗浅建议。 关键词:假冒伪劣、危害、原因、对策 一、弓| 言 三鹿‘奶粉事件,使得我们不禁有想起了20世纪80年代的假鞋、假烟、假表,以及去年的“黑心棉被”、“瘦肉精猪肉”等,假冒伪劣商品如同顽强的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有调查结果显示,全国这两年来有1/4的家庭受到过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涉及5000万城市消费者,98.5%的消费者受到经济损失。这种大范围、大规模的制假售假活动,有损社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浪费了宝贵的社会资源,破坏了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而且最终将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长期的负面效应。为什么我国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没有随着国家一轮轮的“打假”活动迅速得到遏制,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文拟从信息经济学中有关信息不对称理论出发,对假冒伪劣商品在我国当前市场上泛滥成灾的成因,以及如何防止和消除这种现象的发生做一点探讨。 二、从经济学视野看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 假冒伪劣商品的存在败坏了我国的商品信誉和国家声誉,并且制假、售假 等违法犯罪活动往往会滋生大量的腐败现象,严重的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可 见,假冒伪劣商品实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真可谓假冒伪劣“猛于虎”,也因此

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罚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sodocs.net/doc/0216018318.html, 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罚 知识产权侵权是指侵权人主动故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行为,我们国家对于知识产权是有专门的法律进行保护的,那么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二)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三)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四)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五)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我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及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目标,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工业品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逐步提高社会各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县内涉及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全面提升我县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任务职责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以及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多发地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为重点整治区域,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大宗出口商品、药品、种子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创新发展。

(一)依法打击侵犯著作权行为。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阻断非法侵权产品的印刷复制渠道,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积极推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加大对图书批发市场、各类书店,音像批发、零售、出租门店,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企业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责任部门: 县文广新局) (二)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重点查处侵犯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特殊标志、旅游商标及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督。加强对汽车配件、药品、种子、服装鞋帽、箱包、家用电器等重点产品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各类销售行为的监控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规模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大中型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宾馆、酒店等场所为重点执法区域,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切实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责任部门: 县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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