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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

**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遏制各类侵权假冒行为,提高我镇知识产权保护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重点商品及著作权、商标、专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监管,强化执法协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诚信守法、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著作权保护力度。加强市场巡查力度,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为重点,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强

化网络版权保护环境。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网络兜售盗版音像、软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盗版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侵权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文化站、广播站)

(二)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以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为重点整治产品,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规范。(责任单位:工商所、城建办、农技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三)强化专利权保护。加大巡查力度,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全镇专利管理和保护能力。严厉打击涉及专利权的诈骗行为,遏制重复性、群体性的专利侵权行为。(责任单位:经发办、工商所)(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市场巡查,对发现的侵权假冒线索,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的“黑作坊”、“黑窝点”。深入开展执法打假,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国内外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经发办、工商所)(五)强化企业质量源头管理。积极推进企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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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开发和生产装备水平。开展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扩大我镇工业企业品牌效应。加强企业质量培训和典型经验宣传,推动中小企业质量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经发办)

(六)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医疗单位要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加强处方点评和合理用药干预,保证患者用药安全。严格市场监管,依法取缔“黑诊所”。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劣质原料和非法使用非食品物质行为。(责任单位:县二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

(七)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农资市场打假工作,强化对主要农作物品种的保护。依法打击无证生产、“套牌”生产及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责任单位:农技站、工商所)

(八)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打击侵犯假冒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积极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遵纪守法的典型,积极报道打击侵权假冒的具体措施、工作进展、取得成效。曝光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责任单位:宣办、广播站、文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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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至镇工商所。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四)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电话、“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和“12390”侵权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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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举报电话平台的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五)建设诚信体系。把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作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记录有关身份信息和信用信息,推进信用信息系统互连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完善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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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缓刑及罚金、公诉及自诉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规定,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 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是刑法规定的一系列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总称。 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及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缓刑及罚金的适用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公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该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缓刑的适用作出了一定的限定,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①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②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③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④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为了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上述司法解释对罚金适用及罚金数额的计算作出了规定: ①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 ②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公诉及自诉 侵犯知识产权罪,由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提供公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以上就是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缓刑及罚金、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公诉及自诉的详细解析。随着人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人对侵犯知识产权罪的严重性。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都可以咨询汇桔网的哦。 汇桔网(中外知识产权网https://www.sodocs.net/doc/1015606417.html,)是全球领先知识产权交易与产业升级平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区政府和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此项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并结合为期两年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宣传销售假劣药品及通过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的违法行为;认真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整治工作,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妇女儿童用药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二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积极探索和完善对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等各项违法行为的有效打击模式和方法,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做好任务分解,确定各业务股室应承担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紧密围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由分管领导带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对广告品种集中的药品经营单位、去年有违法经营使用药械行为的单位和特殊药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截止20XX年6月23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10人次,车辆106车次,检查涉药单位504家,立案处理20起,其中当场处罚9起,罚没金额万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做到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件做好协查、移交、力争深挖一批制假售假案件线索。 五是积极营造氛围。做好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和情况汇总工作,对阶段性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对重大案件和重大活动及时报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引导公众从合法渠道购买药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检查中,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2019年度上半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情况总结

20XX年度上半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 商品工作情况总结 18年度上半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部署,增强联合执法意识,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上半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起,查处侵犯商标权案3件,案值5.6余万元,罚没款2.348万元;滁州市公安局XX分局破获一起特大销售伪劣种子案,涉案金额4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伪劣种子1500公斤,挽回农户经济损失900余万元。有效扼制了制假售假行为,切实维护了辖区内市场秩序稳定,保护了广大消费者权益。现将XX区18年上半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我区高度重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实组织领导力量。年初,制定了《XX区18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使我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得以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共治局面 为确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专项行动收到实效,起到震慑作用,3月15日,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滁州市公安局XX分局、区司法局、区文广新局、等成员单位在大润发超市门口,采取宣传板展示、发放资料、媒体报道和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深入开展预防和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宣传。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法律法规常识,提高公众维权意识,大力营造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专项行动声势。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消费者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公众的法律法规意识,激发了全社会的关注与支持,提高了公众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营造出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重点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全区划分

侵犯知识产权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以百度文库的侵权纠纷为例 0811011049 蒋丹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目前在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中,涉及著作权的案件占一半左右,而在著作权案件中,互联网侵权案件占到一半。因而我选择了百度的侵权纠纷作为案例并对此作分析。 案例: 这个春天,一股“声讨百度”的浪潮如平地惊雷,震动了整个互联网。3月15日,贾平凹、韩寒等50位作家公开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偷走了我们的财物,把百度文库变成了一个贼赃市场"。两天后,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加入"战团",公开声援文学界维权的呼吁和行动。百度文库的侵权纠纷尚未了结,业界对百度MP3音乐侵权的声讨接踵而至。百度MP3提供的是音乐下载的链接地址,而不是把音乐放在自己服务器上。故而,它可以辩解说:仅为传播信息之方便。至于人家网站盗版不盗版,与我无干。从侵权责任角度而言,这个辩解不无道理都没有。故而百度MP3至今屹立不倒,为百度提供了1.28%的流量。 相对于百度MP3音乐侵权,百度文库的侵权纠纷更具影响力,接下来我将对百度文库的侵权纠纷进行分析。 案例分析: 互联网的发展催生了为数众多的版权纠纷,它既需要企业创新和政府管理创新,同时也需要立法以及司法的及时调整。利益分享机制失衡、法律威慑不足、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是网络侵权屡禁难止的原因。 在这里有必要补充百度对此次案件的解释。百度对此的解释:文库只是一种资料分享模式(而这种分享模式实则为"避风港规则

在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 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刚才,韩风同志对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秦都区等四个单位作了表态发言,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力度不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专利、商标等申请量大幅度增加,广大群众和企业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是,也必须看到,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状况不容乐观,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当前,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比较严重,侵权、盗版、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竞争和维权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经验;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因此,开展专项行动,对于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下茬整治,严肃查处一批侵权、假冒、盗版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大力净化市场环境,引导企业和个人诚信守法经营,促进全社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以打击侵权假冒为重点,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这次全市专项行动,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法,既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搞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又要着眼长远,

春节期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春节期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有意见》(国发[2011]37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要围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辨假识劣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药品的社会氛围,确保春节期间药品安全不出问题,让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的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是否按GMP的规定对主要物料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查及评估;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是否符合要求;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内控质量标准对所有中间产品进行检验,检查出厂成品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逐批完成全项检验。 (二)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执行G SP的情况,药品的购进、验收、销售记录的完整规范情况;对药品的分类陈列、储存养护、购进渠道等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 (三)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与储存情况,对药、械采购的合法渠道,药械验收、药械储存等药械规范管理秩序进行检查。同时,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可疑品种进行监督抽验,并对检验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 二、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2年元月9日—13日) 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民动员部署专项检查活动,保障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组织检查阶段(2012年元月13日—2月6日) 根据我局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10日) 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局“双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检查活动,研究解决检查活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 (二)加强工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与各相关部门密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知识产权的如何处罚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知识产权的如何处罚 知识产权包括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等,这些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为实践中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太多,因此对于知识产权人来讲,最好是能够多了解一些相关内容,这样才有利益对侵权行为的打击。那么大家知道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二)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三)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四)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五)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如何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假冒专利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侵犯著作权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

陕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

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 和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制度,规范信息采编、报送、应用、管理和数据统计等工作,充分、及时反映各市、各有关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深入分析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为领导决策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结合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报送内容 (一)工作动态类信息。主要反映各市、各有关部门出台的打击侵权假冒政策措施,重点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查处的侵权假冒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和涉外交流情况,国内外关注的侵权假冒热点问题,以及当地发生的有影响的侵权假冒事件。 (二)综合分析类信息。主要反映各市、各有关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中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国际社会关注的侵权假冒热点问题,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侵权假冒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得出的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报告。 (三)执法数据类信息。主要是按照现有打击侵权假冒案件数据统计工作要求,定期汇总的各市、各有关部门的执

法办案数据,以及对执法办案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后形成的综合分析类报告。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和时间。工作动态类信息要选取社会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报送,作为编写工作简报的重要素材,每月不少于2条;综合分析类信息每季度不少于1条;执法数据类信息每月报送1次,当月18日前报送上月统计数据。对于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或发生的重大侵权假冒事件要及时报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二)报送方式和途径。不涉密信息可通过外网邮箱(sxsdjb@shaanxi. https://www.sodocs.net/doc/1015606417.html,)报送,邮件标题需注明报送单位名称,其中不宜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要标注“内部资料”。涉密信息应当通过机要交换方式报送,并标明密级。为便于信息的采编应用,各市在通过现有工作简报等纸质载体报送信息的同时应附电子版。 (三)报送程序和审核。信息员要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格式页(附件1)和执法数据统计表(附件2)填写相关内容,签批后报出。工作动态类信息一般需经处(科)室主要负责签批,执法数据类信息和综合分析类信息一般需经分管领导签批。信息报送单位要建立信息内容审核制度,认真核实所报送信息,保证所引用素材和数据有权威出处,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表述清楚。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 **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遏制各类侵权假冒行为,提高我镇知识产权保护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重点商品及著作权、商标、专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监管,强化执法协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诚信守法、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著作权保护力度。加强市场巡查力度,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为重点,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强

化网络版权保护环境。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网络兜售盗版音像、软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盗版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侵权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文化站、广播站) (二)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以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为重点整治产品,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规范。(责任单位:工商所、城建办、农技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三)强化专利权保护。加大巡查力度,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全镇专利管理和保护能力。严厉打击涉及专利权的诈骗行为,遏制重复性、群体性的专利侵权行为。(责任单位:经发办、工商所)(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市场巡查,对发现的侵权假冒线索,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的“黑作坊”、“黑窝点”。深入开展执法打假,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国内外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经发办、工商所)(五)强化企业质量源头管理。积极推进企业技术 - 1 -

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方法与要点

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方法与要点 (一)几种主要鉴别方法 1.对商品商标标识及其包装、装潢等特殊标志真伪进行鉴别;2.通过感官品评或其他简易手段进行鉴别;3.按照国家标准对商品理化、卫生等各项指标进行检测;4.利用本部门的专业特长,特别是长期实践积累的经验,对本企业或行业生产或经销的商品进行鉴别。 (二)要点 1.认准商标标识商标是商品听标记。假冒伪劣商品一般都是假冒名优商品。我国名优商品都使用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商标。要印刷时,在商标标识周围加上标记:\“注册商标\” 、\“注\”或\“?\” 。其中\“?\”为国际通用。假冒名优商品在外包装上多数没有商标标识,或\“注册商标\” 、\“注\” 、或\“?\”等字样。真品商标为正规厂家印制,商标纸质好,印刷美观,精细考究,文字图案清晰,色泽鲜艳、纯正、光亮,烫金精细。而假冒商标是仿印真品商标,由于机器设备、印刷技术差,与真品商标相比,往往纸质较低差,印刷粗糙,线条、花纹、笔划模糊,套色不正,光泽差,色调不分明,图案、造型不协调,版面不洁,无防伪标记。已注册的商标应由公安部门所属特种行业管理的正规印刷厂印制,而假冒商标一般出自不正当渠道,这些渠道不正规的印刷技术会使所印商标上出现许多疵点特征。可以通过检验商标上是否有这些疵点特征来确定其真伪。假冒商标的印刷疵点特征有:(l)墨稿疵点特征:

字体不正、笔划偏粗、间隔不均、字迹不清晰,笔不流畅,图案细节被省略,或很粗糙,花纹粗细不一,该圆滑处不圆滑,边线棱角不明显。(2)制版疵点特征:印刷板周边有缺损,不光滑,版与版之间有差异,字迹变粗,笔划连接不清晰,粗细不均。(3)印刷疵点特征:多色图案花纹衔接不好,版面拼接处不连贯或重叠部分过多、过少,商标边缘颜色有外溢,该印的地方没有印到。(4)模切疵点特征:切边外有未切断的纤维,切边与商标边缘没有共同的起伏,切边处有缺损,不圆滑。2.查看商品标识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l)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都应予以标明;(4)限期使用的产品,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假冒伪劣商品的标识一般不是正规企业生产,外包装标识或残缺不全,或乱用乱写,或假冒优质奖标记,欺骗消费者。3.检验商品特有标记部分名优商品在其特定部位还有特殊标记,如飞鸽、凤凰、.永久三大国产名牌自行车,在车把、车铃、车座、农架、车圈等处均有特殊标记。部分名优烟、酒包装上的商品名称系用凹版印刷,用手摸有凹凸感,而假冒产品名称在包装上字体较平,无凸凹感。4.检查商品生产厂名一些传统名优商品,以地名命名商品名称的,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侵犯知识产权罪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侵犯知识产权罪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侵犯知识产权罪。俗话说“得民刑者得天下”,刑法的复习在司法考试复习中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名师讲义,供考生复习参考。 精彩链接: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危害税收征管罪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金融诈骗罪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注意:本节犯罪均可由单位构成。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注意一罪与数罪: 1.假冒注册商标同时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无需从重)。 2.假冒注册商标,又销售明知是他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罪并罚。 二、侵犯著作权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一)一罪与数罪问题: 1.侵犯著作权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定侵犯著作权一罪。 2.侵犯著作权,同时明知是他人侵权复制品而销售的,数罪并罚。

(二)本罪与诈骗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符合本罪构成要件的定本罪不定诈骗罪。法律敎育网 (09年)14.赵某多次临摹某著名国画大师的一幅名画,然后署上该国画大师姓名并加盖伪造印鉴,谎称真迹售得收入六万元。对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B) A.按诈骗罪和侵犯著作权罪,数罪并罚 B.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罚 C.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 D.按非法经营罪处罚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 重点掌握行为方式: 1.以盗窃(不定盗窃罪)、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4.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解读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关键词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是执法部门的法定职责。近年来,作为刑事执法的主要力量,全国公安机关针对打击侵权假冒犯罪采取了哪些重要举措?在打击工作中涌现了哪些亮点?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韩浩透露了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关键词。 关键词:持续高压严打 亮点扫描:近3年来共破获侵权假冒犯罪案件12.7万起 新闻发布会上,韩浩向大家公布了一份出色的“答卷”——近3年来,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2.7万起,每年战果相当于专项行动前年均9倍。 据介绍,自2011年以来,公安部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亮剑”、“破案会战”、“打假行动”等专项打击行动,集全国、全警之力严打各类侵权假冒犯罪,打击锋芒直指威胁企业创新利益、侵害公众健康安全的突出犯罪,对制假售假不法分子形成持续高压震慑。9月3日,天津破获司某等人制售假冒名牌轴承案,抓获18名犯罪嫌疑人,捣毁犯罪窝点8处,查扣假冒瑞典“SKF”、日本“NSK”等品牌轴承3.6万余套,涉案价值超过3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公安部已挂牌督办98起大要案件,对办案工作予以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公正、严格执法,确保不法分子受到法律严惩。 关键词:创新打击模式 亮点扫描:从现场查抄向侦查深挖、从个案查处向全程打击的深远变革 今年7月18日,山东公安机关从一起网店售假线索入手,会同广东、广西、福建、吉林等地公安机关成功侦一起特大互联网销售假冒名牌鞋服案,打掉一个涉及全国17地市的特大制假售假犯罪网络,切断一条销往哥伦比亚、波兰等国的出口销售链条,缴获假冒名牌服装、运动鞋5.6万余件,案值1.3亿元。 这只是公安机关创新打击模式的众多成功案例之一。 “针对侵权假冒犯罪专业化、隐蔽化、跨区域化等特点,中国警方逐步发展和运用‘集群战役’的打击模式,由公安部统一指挥,各地警方同步展开打击行动,彻底铲除了一批制假售假的职业犯罪团伙,斩断了一批印刷、生产、储运、销售、出口的犯罪产业链条。也正是在这一模式的推动、引导下,中国公安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正在实现从现场查抄向侦查深挖、从个案查处向全程打击的深远变革。”发布会上,韩浩介绍说。 关键词:建立长效机制 亮点扫描:今年以来,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侵权假冒犯罪案件比例提升5个百分点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在强化打击的同时,公安部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工作,深化专业手段和协作机制建设,从而不断完善常态化条件下的打防工作格局,实现专项行动常态化、常态打击专项化,夯实公安打假工作长远发展的根基。在部门协作方面,指导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与各行政执法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并行运作”向“融汇运行”转变。2011年至2013年,行政执法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侵权假冒犯罪案件1.7万件;今年以来,移送比例进一步提升5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机关内部,打假溯源技术、资金查控平台、黑名单库和积分预警模型等不断完善,逐步投入实战,已初步形成优势手段和工作平台。

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会议简报 (2页)

【最新推荐】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会议简报-word范文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会议简报 简报一: 3月17日上午,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召开,副市长周新鹤及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漯河分会场收听收看。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抓好协调统筹和责任 落实,切实增强对当前侵权假冒事态发展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打击侵权假冒工 作的坚定性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制的 重要因素。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巩固和扩大软件正版化成果,积极构建全社会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新格局。 简报二: 8月19日,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度年中工作会议,领 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市打击侵权假冒 工作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联络员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刘敏充分肯定了本市各单位上半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长 三角区域执法联动、迪士尼知识产权保护、进境邮寄物打假、小商品市场源头 治理、网络订餐专项整治等亮点工作,并对下半年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 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基础。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两法衔接”信 息和工作信息报送等三项基础性工作,市、区两级双打办加强工作协调和督查,在年终对各区考核工作中也采取抽取单独案例进行链条式考察,逆向考核各部 门工作执行到位情况。二是正确研判市场变化趋势,转变监管模式。要充分认 识市场的创新发展对执法带来的新挑战,传统的监管手段已不能满足对由于技 术革新而产生的新型假冒侵权的监管要求,需要及时更新知识、学习新技术来 解决监管难点、盲点。三是认真迎接全国年终考核,做到基础工作不失分。认 真对照国家考核要求,按照各单位职能各司其职,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达了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 组第十次全体会议精神、长三角五省(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区域合作座谈会会议纪要。总结了上半年本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体情况,并通报了上半年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两法衔接”案件信息和工作信息报送 情况。

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按照XX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XX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知发〔XX〕95号)要求,结合杨凌示范区实际,特制定《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建设科技杨凌。 二、工作重点 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保护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三、工作机构及任务分工

(一)集中执法,严厉打击专利侵权行为和假冒专利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中,要加大工作力度,打击和防范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对群众反映大、影响坏的专利侵权假冒产品生产销售点,要协调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集中执法办案力量,主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专利违法犯罪案件的惩处力度。 (二)维权援助,在专项行动中积极发挥12330公益服务电话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 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服务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及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转交案件线索;按照工作职责和执法权限,及时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形成“接案及时、办案迅速、执法有力”的工作模式。 (三)树立形象,切实做好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认真查处涉外专利侵权纠纷和假冒专利案件。围绕杨凌农高会等重要活动,做好专利行政执法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衔接,协助海关做好专利侵权认定等专业性、技术性工作,坚决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货物的进出口,切实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形象。 (四)加强协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假冒伪劣产品

假冒伪劣产品 一、引言 三鹿毒奶粉事件,使得我们不禁有想起了20世纪80年代的假鞋、假烟、假表,以及去年的“黑心棉被”、“瘦肉精猪肉”等,假冒伪劣商品如同顽强的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有调查结果显示,全国这两年来有1/4的家庭受到过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涉及5000万城市消费者,%的消费者受到经济损失。这种大范围、大规模的制假售假活动,有损社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浪费了宝贵的社会资源,破坏了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而且最终将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长期的负 面效应。 为什么我国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活 动没有随着国家一轮轮的“打假”活动迅 速得到遏制,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文拟从信息经济学中有关信息不对称理论出发,对假冒伪劣商品在我国当前市场上泛滥成

灾的成因,以及如何防止和消除这种现象的发生做一点探讨。 二、从经济学视野看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 假冒伪劣商品的存在败坏了我国的商品信誉和国家声誉,并且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往往会滋生大量的腐败现象,严重的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可见,假冒伪劣商品实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真可谓假冒伪劣“猛于虎”,也因此有人把做假经济比作是“砒霜经济”。下面我主要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其危害作一粗浅的阐释。 “假冒伪劣”的存在降低了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 市场经济的实质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并通过价格、竞争等杠杆,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和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假冒伪劣商品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扭曲了价格竞争等杠杆,损害了“优质产品企业”的权益。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正当竞争和低价倾销,导致真货斗不过假货,名优商品斗不过伪劣商品,打击了企业开发新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2011〕3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侵权产品制造地、储存地、运输地、销售地,传播侵权作品、销售侵权产品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权作品上传者所在地,权利人受到实际侵害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对有多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地的,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多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对于不同犯罪嫌疑人、犯罪团伙跨地区实施的涉及同一批侵权产品的制造、储存、运输、销售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符合并案处理要求的,有关公安机关可以一并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二、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行政执法部门收集、调取证据的效力问题 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收集、调取、制作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法院庭审质证确认,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2018年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总结范文

2018年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总结范文依照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请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函》(XX号)的文件精神,我市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及时部署安排各成员单位做好这次专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精神,及时部署 按照省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的要求,我市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以葫打假办发[2018]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文件要求、部署开展各分管领域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并要求将工作成果及时上报。 二、各成员单位及时贯彻落实,打假工作初见成效 市工信委为保障两节期间食盐市场的安全与稳定,安排市盐务局会同各县(市)区盐业监管部门,于2018年年初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食盐市场安全大检查活动,本次稽查活动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在打击制卖违法盐产品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本次大检查中,市盐务局共出动执法检查40余人次,检查范围覆盖连山区、南票区、龙港区、兴城市、绥中县等五个县(市)区。其中重点检查了塔山乡、高桥镇、曹庄乡、沙河营乡、元台乡、虹螺岘镇、金星镇等地区的农贸市场和超市。本次检查共检查农贸市场10余处,大型超市5家,中小型超市40余家,食盐批发企业2家,制盐企业1家。处理简易程序违法案件4起。查获违法工业盐210公斤,不合格精盐41袋。责令下架不合格盐产品8227袋。 全市公安食药侦系统共立案22起(食品案件15起,伪劣洗涤剂案件1起,药品案件4起,非法经营烟草2起),破案25起,刑拘5人,取保7人,打掉黑

窝点4处,涉案金额68.06万元。2020年12月19日,兴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接到某洗涤剂厂商举报:辽宁省兴城市东辛庄镇某化妆品店销售的雪豹牌手榴弹洗涤剂是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的假冒伪劣商品。我大队接到举报后马上展开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苏某、李某在经营的化妆品店销售没有正规生产批号的非正规渠道购进的假日化用品近160余箱,涉案金额1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已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两节”期间正是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也是棚菜上市高峰期。为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有效监管,搞好专项治理行动,我市农委组织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拉网式检查与单独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化肥、农药等用量较大的农资产品为重点,对我市农资市场开展全面大检查行动,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各乡镇农资市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到目前为止,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6人,检查各类农资销售企业、门点,60家,整顿市场3个。 市海洋渔业局2018年1月8日至10日,2月5日至7日相继开展了省、市、县三级2018年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行动。此次联合检查共历时6个工作日,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养殖企业70家,发放“节日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单”500份,对其中30个场家的大菱鲆样品实施了药残快速检测,合格率100%。 市质监局突出日用消费品监督检查。重点对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纸巾纸、卫生纸、洗衣粉、洗衣液等日常用品进行了检查,一是各县(市)区局对辖区内生产日用消费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了摸排;二是对市面在售的纸巾纸、卫生纸、洗衣粉、洗衣液等产品进行的抽查,全市共检查卫生纸生产企业4家,食品相关产品1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最新)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大案要案,依法惩处犯罪分子。大力宣传打击侵权假冒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普及识假防骗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长效机制,增强执法工作的主动性与有效性,全面提升监管水平,营造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围绕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以及著作权、商标、专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保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加强市场监管,以查处大案要案为抓手,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强化网络版权保护环境。加大对音频、视频及文学网站、网游动漫网站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监控力度,重点围绕热播影视剧、新出版图书、网游动漫、音乐作品、软件等,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网络兜售盗版音像、软件制品等

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盗版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侵权行为。加快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乡镇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按期完成。坚持“有计划、分步骤”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侵权行为。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为重点整治产品,以商品集散地、侵权假冒伪劣案件高发地以及网络交易为重点整治领域,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x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强化对各类失信市场主体的监督、规范和查处。(牵头单位:x工商分局、东城工商分局) (三)继续强化专利权保护。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全区专利管理和保护能力。严厉打击涉及专利权的诈骗行为,遏制重复性、群体性的专利侵权行为。重点查办一批侵犯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且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强化展会专利权保护工作,加强涉外专利权保护和处罚力度。(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强化市场巡查和产品抽查抽检,对发现的侵权假冒线索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

假冒伪劣产品成因调研报告

假冒伪劣产品成因调研报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假冒伪劣的商品也随之出现,并破坏着正常的经济秩序。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各级执法部门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断加大打假力度,切实净化了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然而,由于未能从根本上采取措施,假冒伪劣商品呈现了屡禁不绝的态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怎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和铲除假冒伪劣,笔者试作了一些初步探讨。 一、成因 为什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会屡禁不绝?除了利益驱动是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外,还包括其他多方面原因。 1、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保护的支持和纵容,为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生存与发展空间。一些地方甚至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作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对制假售假者,或者视而不见,或者轻描淡写地批评一通,有的甚至规定,只要不在本地销售假货,就为制假者大开绿灯。即使是全国性的打假行动,有些地方也是光打雷不下雨,等风头一过,他们又故伎重演。即使有时下一点小雨,也是内外有别-——对外的处罚较重,对本地的处罚偏轻,助长了制假售假者的气焰。因此,要想彻底治假,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不拆掉地方保护的篱笆,不打掉一顶顶地方保护伞,显然是

不可能的。 2、打击力度不够。查处手段和打击力度不够,是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一个重要因素。现今众多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授予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查封等行政强制手段的权力。执法人员有时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但因当时无鉴定依据,只能先登记保存,还得交由当事人保管,给制假售假者提供了转移销赃的时间,使许多案子到后来不是走了样,就是不了了之。而在依法处罚时,由于行政罚款额度较低,交给司法机关处理的条件又不够,往往对违法者不会伤筋动骨。由于处罚力度不足,即使罚款加没收,最后算总账,制假售假者仍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多年来,人们一直呼吁把制假售假者罚得倾家荡产,但是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治假,不用“重典”是绝对不行的。 3、设备滞后。人员配备不够,打假设备落后,执法经费不足,严重影响了办案效率。对查获假冒伪劣商品的运输与储存、消除假冒伪劣商标标识、销毁假冒的伪劣商品及制假设备都需要一定的费用,特别是有毒有害且不具备使用价值的假冒伪劣商品,处理时涉及环境保护问题,难度就更大了。由于受经费限制,执法机关的交通工具、通讯器材等装备与制假分子相差甚远,无法对付集团化、隐蔽性强的制假活动。因此,必须切实加强执法部门的执法装备,以提高打假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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