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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8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8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8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8

总则1.1目的

为了加强锅炉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1.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承压电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及以余(废)热利用为主要目的烟道式和烟道与管壳组合式余(废)热锅炉。

1.2.1锅炉本体由锅筒、受热面及其集箱和连接管道,炉膛、燃烧设备和空气预热器(包括烟道和风道),构架(包括平台和扶梯),炉樯和除渣设备等所组成的整体。

1.2.2锅炉范围内管道

(1)电蒸汽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排污管道以及锅炉启动系统等。(2)电蒸汽锅炉以外的锅炉,分为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和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分汽(水、油)缸出口第一条焊缝以内的承压管道(含分汽(水、油)缸);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锅炉主蒸汽(水、油)出口阀以内的承压管道;

1.2.3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包括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水(液)位测量与示控装置、温度测量装置、排污和排放

装置等安全附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和相关的仪表等。

1.2.4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锅炉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包括燃烧、汽水、水处理等设备及系统。

1.3不适用范围本规程不适用于如下设备:

(1)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小于30升的蒸汽锅炉;

(2)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1MPa或者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的热水锅炉;

(3)为满足设备和工艺流程冷却需要的换热装置。

1.4锅炉设备级别1.4.1

A级锅炉

A级锅炉是指额定工作压力P(表压,下同)≥3.8MPa的锅炉,包括:(1)超临界锅炉,P≥22.1MPa的锅炉;(2)亚临界锅炉,16.7MPa≤P <22.1MPa;(3)超高压锅炉,13.7MPa≤P<16.7MPa;(4)高压锅炉,9.8MPa≤P<13.7MPa;(5)次高压锅炉,5.3MPa≤P<9.8MPa;(6)中压锅炉,3.8MPa≤P<5.3MPa。

1.4.2 B级锅炉

(1)蒸汽锅炉,0.8MPa<P<3.8MPa;

(2)热水锅炉,P<3.8MPa并且额定出水温度t≥120℃;

(3)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额定热功率Q>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额定热功率Q>4.2MW。

1.4.3

C级锅炉

(1)蒸汽锅炉,P≤0.8MPa并且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V>50L;

(2)热水锅炉,P<3.8MPa并且额定出水温度t<120℃;

(3)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额定热功率Q≤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额定热功率Q≤4.2MW。

1.4.4 D级锅炉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七章..

第七章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 一、本章结构及主要变化 本章共有6节,由“7.1基本要求”、“7. 2燃烧设备及系统”、“7. 3制粉系统”、“7. 4汽水系统”、“7.5锅炉水处理系统”、“7.6管道阀门和烟风挡板”组成。本章主要变化为: ●增加了燃烧设备及燃烧系统的要求; ●增加了煤粉锅炉制粉系统的要求; ●增加了锅炉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的内容和要求。 ●条款解释:本条款是对锅炉的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配置提出的总体要求。内 容包括:燃烧设备及系统、制粉系统、汽水系统、锅炉水处理系统、管选阀门和烟 风挡板等设备及系统。其配置的原则是,首先强调了与锅炉型号规格相匹配,在满 足锅炉性能的前提下应保证运行安全、节约能源[即:节约燃料(包括点火稳燃用)、降低系统自身电耗]其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所称节约能源,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 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该法 同时指出“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 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解释解释:本条放是对锅炉燃烧系统应当根据锅炉设计燃料进行配置的规定锅炉燃 烧系统包括燃烧方式、炉膛型式、燃烧设备和燃料制备系统。不同的燃料有不同的 燃烧特性。锅炉燃烧系统不与燃料相匹配,将导致燃料燃烧困难、不易燃尽、能耗

●条款解释:本条款主要是对燃烧器安全技术及其型式试验的要求;燃油(气)锅炉 燃烧器是否能够正常运行,不但关系到安全.同时也步及环保和节能。为了保障燃 烧器的安全运行,考虑到环保和节能的要求,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实施的特 种设备安全技术法规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针对燃 油燃气燃烧器的结构与设计、安装与系统、运行与维护,安全与控制装置、技术资 料与铭牌要求等做出了规定。其中,对重要的点火装置和火焰监测装置做出如下规 定: 第十三条燃烧器应当设有点火装置,并且能够保证点火燃烧器或主燃烧器的安全点火。 第十四条燃烧器应当设有火焰监则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①能够验证火焰是否点燃; ②火焰监测装置的安装位置,能够使其不受外部信号的干扰; ③在点火火焰和主火焰分别设有独立的火焰监测装置的场合,点火火焰不能影响主火焰的检测。 根据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第五、六条的规定,燃烧器在设计定型后,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具有燃烧器型式试验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燃烧器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取得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并且每4年进行一次抽查。型式试验按照《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2008)进行。《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 SG ZR002-200)针对燃油(气)燃烧器的安全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的试验项目和方法等做出规定,同时对试验报告做出统一要求。 ●条款解释:本条是燃油(气)燃烧器与上游之间应有手动快速切断阀的规定。需要 时,可以用手动的方法切断燃油(气),切断阀的设置地点应便于操作并能防止误 触、误碰、误操作。 ●条款解释:为了保证安全用气,本条款是对具备燃气系统的锅炉,在燃气供气主营 路上,应当装置具有联锁功能的放散阀组做出的规定。 燃气系统:由气源、输配系统(包括:承压燃气管道系统和调压系统等)和用户三部分组成。三部分组成中缺一者,不认为具备燃气系统。 供气主管路:如释图7-1所示,锅炉房主管路为入室母管和干管,支管为单一终端设备管路。 燃气系统管路上设置放散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335洲与《城镇燃气切断阀和放散阀》,放散阀是一种当某种暂时原因使控制点的压力超过设定值时,即排放一定量的气体的阀。燃气安全放散阀用于监视整体设备各级调压器的出口压力,当超压时可自动开启,释放超压燃气,达到保护下游设备的作用,保证用户的安全用气。放散阀主要实现三个作用(1)超压泄放(超压放散);(2)管路吹扫置换泄放(吹扫放散);(3)管路内泄漏泄放(泄漏放散)。泄放出的气体均通过泄放管排到安全区域。 1.对于超压放散

炉前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炉前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炉前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作业前准备 1.1进入厂房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1.2配电工必须是素质良好考试合格的专职配电工。 2.开、停炉作业 2.1接班或小调班必须检查电器,机械设备,如有异常 情况要及时汇报处理好后,方可供电。 2.2不准带负荷送电,不准带负荷分电。 3.正常作业 3.1配电工必须按规定穿绝缘胶鞋,坐椅和地面必须绝 缘良好。 3.2配电室及供电系统不允存放易燃易爆、易引起短路 的其它物品。

4.故障处理 4.1送电前必须先检查变压器的油温水压,一定要观察炉顶及短网上是否有人作业,在征得当班炉长的同意后,发出警铃信号方可合闸送电。 5.事故隐患处理 5.1停炉≥1小时后,继续开炉送电前必须通知值班电工全面检查后征得同意,并有人在场监护方可送电。 5.2炉顶有人在调换电极时配电工思想必须集中,升降电极时要慢并使用锁定。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工业锅炉安全技术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941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工业锅炉安全技术标准 版本

工业锅炉安全技术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锅炉是生产蒸汽的设备,它把燃料的化学能转变为热能,再利用热能产生蒸汽。锅炉的危险因素包括:锅炉在运行时,不仅要承受一定的温度和压力,而且要遭受介质的侵蚀和飞灰磨损,因此具有爆炸的危险。如果锅炉在设计制造及安装过程中存在缺陷或因年久失修,或违反操作规程都可能出现严重的事故。 一、锅炉安全的重要性 1.锅炉、压力容器的工作条件:承受压力和温度;接触腐蚀性介质;容易超载;连续运行。 2.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危害严重:冲击波;碎

片伤人;介质外溢,造成事故。 二、锅炉安全的连锁系统 1、连锁装置:为防止操作失误而设置的控制机构 2、报警装置:锅炉运行中存在不安全因素致使锅炉处于危险状态时,能自动发出声、光或其他明显报警信号的仪器。 3、计量装置:是指自动显示锅炉运行中与安全有关的工艺参数或信息的仪表装置。 4、卸压装置:是指锅炉超压时能自动泄放压力的装置。 三、锅炉安全装置: 1、安全阀 (1)安全阀作用:当锅炉压力超过预定的数值时,安全阀自动开启,排汽泻压,将压力控制在允许

范围内,同时发出警报!当压力降到允许值时,安全阀又能自行关闭,使锅炉在允许的压力范围内继续运行。 (2)安全阀的选用:购买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出厂产品要有合格证。根据容器特性选用安全阀。 (3)安全阀的安装 ——安全位置:垂直安装,在锅筒最高位置,且便于平时维护。 ——连接方式:法兰连接;螺纹连接;焊接连接。 ——排放要求:排汽管直通安全地点。 (4)安全阀的维护保养 ——经常保持清洁,防止锈蚀或堵塞; ——经常检查铅封是否完好;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8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8 总则1.1目的 为了加强锅炉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1.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承压电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及以余(废)热利用为主要目的烟道式和烟道与管壳组合式余(废)热锅炉。 1.2.1锅炉本体由锅筒、受热面及其集箱和连接管道,炉膛、燃烧设备和空气预热器(包括烟道和风道),构架(包括平台和扶梯),炉樯和除渣设备等所组成的整体。 1.2.2锅炉范围内管道 (1)电蒸汽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排污管道以及锅炉启动系统等。(2)电蒸汽锅炉以外的锅炉,分为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和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分汽(水、油)缸出口第一条焊缝以内的承压管道(含分汽(水、油)缸);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锅炉主蒸汽(水、油)出口阀以内的承压管道; 1.2.3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包括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水(液)位测量与示控装置、温度测量装置、排污和排放

装置等安全附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和相关的仪表等。 1.2.4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锅炉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包括燃烧、汽水、水处理等设备及系统。 1.3不适用范围本规程不适用于如下设备: (1)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小于30升的蒸汽锅炉; (2)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1MPa或者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的热水锅炉; (3)为满足设备和工艺流程冷却需要的换热装置。 1.4锅炉设备级别1.4.1 A级锅炉 A级锅炉是指额定工作压力P(表压,下同)≥3.8MPa的锅炉,包括:(1)超临界锅炉,P≥22.1MPa的锅炉;(2)亚临界锅炉,16.7MPa≤P <22.1MPa;(3)超高压锅炉,13.7MPa≤P<16.7MPa;(4)高压锅炉,9.8MPa≤P<13.7MPa;(5)次高压锅炉,5.3MPa≤P<9.8MPa;(6)中压锅炉,3.8MPa≤P<5.3MPa。 1.4.2 B级锅炉 (1)蒸汽锅炉,0.8MPa<P<3.8MPa; (2)热水锅炉,P<3.8MPa并且额定出水温度t≥120℃; (3)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额定热功率Q>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额定热功率Q>4.2MW。 1.4.3 C级锅炉

炉前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号:CZ-GC-01506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炉前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Safety technical operation procedures of various types of work before furnace

炉前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操作备注:安全操作规程是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的一种保证安全的规定程序。忽视操作规程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就有可能导致出现各类安全事故,给公司和员工带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严重的会危及生命安全,造成终身无法弥补遗憾。 (一)铁口工 1、铁口内有潮泥时,必须烤干后方可出铁。 2、捅铁口时,严禁使用氧气管或凉圆钢,不准背靠大壕。 3、渣铁沟、小坑垫料未烤干,铁水罐未对好位时严禁钻铁口。 4、严禁闷炮操作。必要时要通知工长和有关人员,采取可靠措施,方可闷炮。 (二)开眼机工 1、开眼机风压低于0.5MPa时,严禁钻铁口。 2、安装钻杆或更换钻杆时,必须停机操作。 3、转动开眼机时,首先检查回转范围是否有人,确认后方可操作。严禁用水在开眼机电器上降温以防触电。 4、工作完毕放下开眼机,防止下滑伤人。 (三)泥炮工

1、操作泥炮前首先检查泥炮周围是否有人,停机后立即关掉油泵。 2、泥炮操作台附近保持清洁、干净。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冻泥、稀泥和有杂物的炮泥。 3、未见下渣堵铁口时,要先将炮嘴烤热,防止堵口时发生爆炸伤人。 4、装炮泥顶泥柄发生故障及处理炮膛时,严禁将手伸进炮膛以防挤伤。 5、事故闷炮操作时,必须先将周围人员撤离。确保安全后再操作。 (四)摆动流槽工 1、接班后要检查摆动流槽受侵程度及回转情况。并确认铁罐是否对正。 2、操作前要检查气压是否在0.5MPa,不足时要向组长汇报。 3、修补摆动流槽时,下面不准对熱罐。并且系好安全带。 4、出铁时,必须盖好大盖,佩戴好防尘口罩和眼镜。以防烧伤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0001-201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Bolier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2年10月23日

前言 2007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制(修)订《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锅规》)的立项计划。2007年9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牵头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制(修)订工作组并且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锅规》制(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期间,召开各分小组讨论会议。2008年4月,工作组在杭州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锅规》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167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9年12月,工作组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对第一次征求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笫二次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0]10号文第二次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2010年5月,工作组召开第四次会议,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在制(修)订过程中,还多次邀请锅炉厂和电力部门专家召开材料等专题讨论会议。2011年3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12年2月,《锅规》的报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向WTO/TBT进行了通报。2012年10月23日,《锅规》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将原劳动人事部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年颁发)、《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1年颁发,1997年修订)、《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3年颁发),以及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颁布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等进行整合;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基本保留原来行之有效的主体内容,使之成为我国锅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础和出发点;从锅炉发展现有情况和安全监察分类、分级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进行了锅炉设备分级;结合当前节能减排降耗的基本网策,吸纳成熟的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成果,提出有关的基本要求;适应当前锅炉技术发展的需要,充分吸纳我国电力、机械、钢铁系统的成熟技术和管理经验,重点增加大型发电锅炉的有关内容,同时着力调整小型锅炉的安全技术要求;借鉴国外经验,与国际惯例接轨,形成一套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一致又适合我国国情的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的基本制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减少行政审批和简化审批程序,促进经济发展;为持续推进技术进步,与时俱进,实时吸收先进科技成果,给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以及特殊问题留有出路和渠道。 参加《锅规》制(修)订工作的主要单位和人同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郭元亮童有武张秉昌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最新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最 新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最新版) 一、锅炉水位正常水位应保持在水位表中间,上下波动范围不宜超过40毫米。 二、锅炉排污量应根据锅炉内杂质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0%,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防止锅炉缺水,排污时间应选择锅炉压火或低负荷时进行,按照“勤排、少排、均匀排”的原则,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三、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水位表、压力表、防爆门、水汽门是否灵活好用。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四、锅炉给水设备保持运行良好,无跑、冒、滴、漏。 五、锅炉点火前,检查炉内有无其它物品,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六、锅炉在正常运行时,炉膛要保持适当的负压,如发生偶然无火应迅速重新点火。

七、锅炉停气后,要开放空阀以气压不在上升为宜,在气压不上升时,关闭主气阀、分汽缸阀和放气阀。停炉后,要详细检查管路及炉内有无滴水和汽等异常现象。 八、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止锅炉运行: 1、锅炉缺水,经过叫水试验,确认水位下降到最低允许水位线以下时,千万不得向炉内注水,立即停炉; 2、锅炉严重满水,水位上升,超过最高允许水位,即使加强排水,仍见不到水位时; 3、不断加强锅炉给水,但水位仍继续下降时; 4、炉墙有倒塌危险、炉架烧红、炉体裸露、炉管和钢板被烧红时; 5、给水设备或水位表、安全阀失灵时; 九、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经上级批准后停炉: 1、锅炉本体焊缝泄露时; 2、水冷壁内泄露时; 3、锅炉给水、炉内水质严重低于标准,经调整仍无法恢复正常

高炉炉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实用版

YF-ED-J332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高炉炉前岗位安全操作规 程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高炉炉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实用 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进入工作岗位前 ①工作时正确穿戴劳保防护用品,必须穿 纯棉内衣、袜,使用面罩必须戴好盖严,严禁 穿化纤衣物,严禁班前、班中酒后上岗。 ②高温区域作业要求必须携带使用防暑降 温设备、药品、饮品、物品等。 ③必须熟悉炉前设备状况及安全操作规 程,熟练掌握事故应急预案。 (2)炉前工安全注意事项: ①遵守炼铁厂安全、技术、设备各项管理

制度、规程、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及要求;炉前执行炉前出铁前“三确认”制度,即即撇渣器畅通沙坝完好、粒化塔正常送水、铁水罐配罐到位,控制“三违”作业。 ②各高炉属容铁式主沟任何时候都不准跨越,防止烧烫伤,严禁站在铁口正方。启动操作设备时,必须打铃警示,认真观察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作业过程中,确认周围环境是否安全,上下楼梯时应扶好扶手。地面上的散料、杂物、积水要及时清理,防止作业时滑倒摔伤;清扫卫生时必须两人以上协同清扫, 互相监护;严禁在设备运转时清扫加油作业。 ③启动水冲渣阀门时,应确认粒化塔及溢流口及附近无人,水冲渣粒化塔头附近必须加装护栏,且护栏内侧不准站人,粒化塔淤渣时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8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锅炉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及以余(废)热利用为主要目的烟道式和烟道与管壳组合式余(废)热锅炉。 1.2.1 锅炉本体由锅筒、受热面及其集箱和连接管道,炉膛、燃烧设备和空气预热器(包括烟道和风道),构架(包括平台和扶梯),炉樯和除渣设备等所组成的整体。 1.2.2锅炉范围内管道 (1)电站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排污管道以及锅炉启动系统等。(2)电站锅炉以外的锅炉,分为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和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分汽(水、油)缸出口第一条焊缝以内的承压管道(含分汽(水、油)缸);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锅炉主蒸汽(水、油)出口阀以内的承压管道;

1.2.3 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包括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水(液)位测量与示控装置、温度测量装置、排污和排放装置等安全附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和相关的仪表等。 1.2.4 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锅炉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包括燃烧、汽水、水处理等设备及系统。 1.3 不适用范围本规程不适用于如下设备: (1)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小于30升的蒸汽锅炉; (2)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1MPa或者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的热水锅炉; (3)为满足设备和工艺流程冷却需要的换热装置。 1.4 锅炉设备级别 1.4.1 A级锅炉 A级锅炉是指额定工作压力P(表压,下同)≥3.8MPa的锅炉,包括: (1)超临界锅炉,P≥22.1MPa的锅炉; (2)亚临界锅炉,16.7MPa ≤P<22.1MPa; (3)超高压锅炉,13.7MPa≤P<16.7MPa; (4)高压锅炉, 9.8MPa≤P<13.7MPa; (5)次高压锅炉, 5.3MPa≤P<9.8MPa; (6)中压锅炉, 3.8MPa≤P<5.3MPa。 1.4.2 B级锅炉

炉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炉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122-24 炉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炉前操作基本安全要求 1.1劳保穿戴 1.1.1工作前必须把配备的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范。 1.1.2进行放渣出铁、更换风渣口、炉墙探瘤、打热电偶孔、放撇渣器残铁、休风堵风口、捅风口、制做渣铁口泥套、烧氧气等作业时必须戴好披肩帽。 1.1.3作业时可能对眼睛造成危害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1.1.4出渣、出铁及接触铁水作业必须放下面罩。 1.2炉前区域行走: 1.2.1上下走行梯必须手扶栏杆;炉前工作或行走时不准跨越栏杆。 1.2.2炉前平台喷溅的渣铁粒必须及时清理,行

走时要注意防滑、防跌。 1.2.3炉前区域无栏杆台阶边不得随意站立。 1.2.4禁止在撇渣器过梁上行走、站立或在上面作业。 1.2.5更换风渣口时,风、渣口正面严禁站人。 1.2.6禁止在渣、铁沟及高炉周围背风处休息、取暖或打盹睡觉,防止烧伤和煤气中毒。 1.2.7不准在天车(电葫芦)起吊物品下停留、行走和站立。 1.2.8通过铁道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3渣、铁罐维护: 1.3.1使用的铁水罐必须烘干。渣、铁罐内不得有潮湿物、泥水和易燃易爆物,不准用湿渣垫罐底。 1.3.2禁止使用轴耳开裂或内衬有损坏的铁罐。 1.3.3发现渣、铁罐在罐架上未放正时,及时与调度联系处理或更换。 1.3.4出铁过程中如发现铁水在罐内剧烈翻腾,

工业锅炉安全技术示范文本

工业锅炉安全技术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业锅炉安全技术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锅炉是生产蒸汽的设备,它把燃料的化学能转变为热 能,再利用热能产生蒸汽。锅炉的危险因素包括:锅炉在 运行时,不仅要承受一定的温度和压力,而且要遭受介质 的侵蚀和飞灰磨损,因此具有爆炸的危险。如果锅炉在设 计制造及安装过程中存在缺陷或因年久失修,或违反操作 规程都可能出现严重的事故。 一、锅炉安全的重要性 1.锅炉、压力容器的工作条件:承受压力和温度;接触 腐蚀性介质;容易超载;连续运行。 2.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危害严重:冲击波;碎片伤 人;介质外溢,造成事故。 二、锅炉安全的连锁系统

1、连锁装置:为防止操作失误而设置的控制机构 2、报警装置:锅炉运行中存在不安全因素致使锅炉处于危险状态时,能自动发出声、光或其他明显报警信号的仪器。 3、计量装置:是指自动显示锅炉运行中与安全有关的工艺参数或信息的仪表装置。 4、卸压装置:是指锅炉超压时能自动泄放压力的装置。 三、锅炉安全装置: 1、安全阀 (1)安全阀作用:当锅炉压力超过预定的数值时,安全阀自动开启,排汽泻压,将压力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同时发出警报!当压力降到允许值时,安全阀又能自行关闭,使锅炉在允许的压力范围内继续运行。 (2)安全阀的选用:购买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

工业锅炉安全技术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37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Production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Object Of The Problem And The Scope Of Influence, Analyzing The Problem, Proposing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Cost Planning And Feasibility Analysis, Implementation, Follow-Up And Interactive Correction, Summary, Etc.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工业锅炉安全技术通用范本

工业锅炉安全技术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对工作想法的进一步提升,对工作的正常进行起指导性作用,产生流程包括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执行,后期跟进和交互修正,总结等。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锅炉是生产蒸汽的设备,它把燃料的化学能转变为热能,再利用热能产生蒸汽。锅炉的危险因素包括:锅炉在运行时,不仅要承受一定的温度和压力,而且要遭受介质的侵蚀和飞灰磨损,因此具有爆炸的危险。如果锅炉在设计制造及安装过程中存在缺陷或因年久失修,或违反操作规程都可能出现严重的事故。 一、锅炉安全的重要性 1.锅炉、压力容器的工作条件:承受压力和温度;接触腐蚀性介质;容易超载;连续运行。 2.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危害严重:冲击

炉前安全操作规程

炉前安全操作规程 1 出铁、渣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经值班工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出渣、铁操作。 2 清理渣、铁沟内残渣时,不准站在沟内操作。 3 禁止跨越铁沟,处理铁口及出铁时,铁口正对面及铁沟内不准站人, 4 操作泥炮、开铁口机前,必须经现场作业人员和班长(或副班长)双级安全确认。 5 开铁口前必须确认安全,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后方可操作。 6 撇渣器畅通,各沙坝要经预热不得过潮。视放渣、铁情况,沙坝不得过早解除,严禁铁水流入下渣沟;安全沟、残铁沟须保持干燥。 7 捅铁口时,铁棍先预热,面向铁沟,两脚站稳,以防滑倒烫伤。 8 在铁沟内化废铁时,先将废铁预热,同时防止废铁过大堵塞铁流,导致铁水外溢;不准向铁包内扔湿冷铁块和闭密容器。 9 堵口时,炮头必须预热。 10 出铁前必须在下渣沟做好两个以上沉铁坑,防止铁水进入粒化轮。 11放火渣前必须确认火渣场无人工作,并由专人监护。 12 风口各套漏煤气时,应点燃煤气,防止中毒。 13 出渣时,渣沟附近不准站人。渣沟淤渣时,严禁人工疏通,冲渣系统工作不正常时,及时改放火渣。 14 启动水泵前,应确保冲渣系统内无人,并按响声、光信号。 15休风后,开炉顶爆发孔时,不得少于两人,先开下风口一个;站位和行走要避开爆发孔正面及危险弧度以外。复风时应先关上风口一个。 16 炉顶未点着火之前,风口区域不准有人或逗留,并不得卸掉火管。 17 人工打锤时,两脚站稳不准戴手套,确认锤头牢固,钎顶无毛刺,锤头运行轨迹内无人时再打锤。 18 泥炮装泥时,严禁将手放入装泥口内。禁止泥膛内打水。不准使用冻泥、稀泥和混有杂物的炮泥。液压设备禁止漏油,要有防高温烘烤的措施。 19 工具等物件,在接触铁水前,必须烘干预热。 20 各种扒渣工具、铁棍等末端应折弯或套皮套,使用时应注意观察周围,搞好安全确认,以免戳伤他人 21 炉前天车应有专人操作,操作前仔细检查吊索具,挂稳、挂牢观察好周围,避免出现意外。 22 铁沟末端溜嘴处防护栏杆及平台应保持完好有效。 23 加强炉前煤气设施管理,煤气包要定时排水,进行烘烤撇渣器及铁沟等操作时,必须携带煤气报警仪,设专人操作,严密监视,避免出现人员中毒。 24 炉前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四个。 25 炉前必须配备防暑降温物品。 26 炉前必须配备烧伤、烫伤应急药品。 27 氧气胶管必须安装氧枪,防止回火灼伤他人。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 汽水两用锅炉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部适用于水容量小于30L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和原子能锅炉。 第3条各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执行本过程的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附则锅炉安全监察工作。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劳动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4条本规程的规定式锅炉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的基本要求。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如果与本规程的规定不符时,应以本规程为准。 第5条进口固定式蒸汽锅炉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内外标准生产且在国内使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也应符合本规程的基本要求。特殊情况如与本规程基本要求不符时,

应事先征得劳动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6条有关单位若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等新技术,如与本规程不符时,须将所做试验得条件和数据或者有关的技术资料和依据送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同意后,饱、报劳动部安全监察机构审批。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7条锅炉的设计必须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锅炉的结构应符合本规程第四章的要求。锅炉受压元件的强度应按《水管锅炉受压元件权度计算》或《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进行计算和校核。 第8条锅炉产亲出厂时,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其内容应包括: 1. 锅炉图样(包括总图、安装图核主要受压部件图); 2. 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3. 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4. 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核水压试验证明); 5. 锅炉安装说明书核使用说明书; 6. 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 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锅炉,至少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 锅炉热力计算书或热力计算结果汇总表; 2. 过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3. 烟风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炉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炉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炉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炉前操作基本安全要求 1.1劳保穿戴 1.1.1工作前必须把配备的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范。 1.1.2进行放渣出铁、更换风渣口、炉墙探瘤、打热电 偶孔、放撇渣器残铁、休风堵风口、捅风口、制做渣铁口 泥套、烧氧气等作业时必须戴好披肩帽。 1.1.3作业时可能对眼睛造成危害时,要戴好防护眼 镜。 1.1.4出渣、出铁及接触铁水作业必须放下面罩。 1.2炉前区域行走: 1.2.1上下走行梯必须手扶栏杆;炉前工作或行走时不 准跨越栏杆。

1.2.2炉前平台喷溅的渣铁粒必须及时清理,行走时要注意防滑、防跌。 1.2.3炉前区域无栏杆台阶边不得随意站立。 1.2.4禁止在撇渣器过梁上行走、站立或在上面作业。 1.2.5更换风渣口时,风、渣口正面严禁站人。 1.2.6禁止在渣、铁沟及高炉周围背风处休息、取暖或打盹睡觉,防止烧伤和煤气中毒。 1.2.7不准在天车(电葫芦)起吊物品下停留、行走和站立。 1.2.8通过铁道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3渣、铁罐维护: 1.3.1使用的铁水罐必须烘干。渣、铁罐内不得有潮湿物、泥水和易燃易爆物,不准用湿渣垫罐底。 1.3.2禁止使用轴耳开裂或内衬有损坏的铁罐。

工业锅炉安全技术实用版

YF-ED-J495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工业锅炉安全技术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工业锅炉安全技术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锅炉是生产蒸汽的设备,它把燃料的化学 能转变为热能,再利用热能产生蒸汽。锅炉的 危险因素包括:锅炉在运行时,不仅要承受一 定的温度和压力,而且要遭受介质的侵蚀和飞 灰磨损,因此具有爆炸的危险。如果锅炉在设 计制造及安装过程中存在缺陷或因年久失修, 或违反操作规程都可能出现严重的事故。 一、锅炉安全的重要性 1.锅炉、压力容器的工作条件:承受压力 和温度;接触腐蚀性介质;容易超载;连续运 行。

2.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危害严重:冲击波;碎片伤人;介质外溢,造成事故。 二、锅炉安全的连锁系统 1、连锁装置:为防止操作失误而设置的控制机构 2、报警装置:锅炉运行中存在不安全因素致使锅炉处于危险状态时,能自动发出声、光或其他明显报警信号的仪器。 3、计量装置:是指自动显示锅炉运行中与安全有关的工艺参数或信息的仪表装置。 4、卸压装置:是指锅炉超压时能自动泄放压力的装置。 三、锅炉安全装置: 1、安全阀 (1)安全阀作用:当锅炉压力超过预定的数

工业锅炉腐蚀防护安全技术规范DB44∕T 1707-2015

工业锅炉腐蚀防护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和化学清洗过程腐蚀防护安全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3.8MPa(表压)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以及额定出水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或者额定热功率大于等于0.1MW的固定承压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6 工业锅炉水质 GB/T 18300 自动控制钠离子交换器技术条件 GB 23971 有机热载体 GB 24747 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 JB/T 2932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TSG G0001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5001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TSG G5003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DB44/T 453 锅炉停(备)用防锈蚀技术条件 DB44/T 1052 工业锅炉用生物质成型燃料 DB44/T 1170 有机热载体锅炉清洗技术规范 3 总则 3.1 作业人员要求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运行操作人员和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锅炉腐蚀防护工作。 3.2 使用管理要求 3.2.1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接受检验机构实施的锅炉安全性能和水(介)质定期检验。锅炉化学清洗应接受检验机构进行的清洗过程监督检验。 3.2.2 使用单位应建立锅炉防腐蚀安全检查制度,每年对锅炉内外部及系统腐蚀状况进行检查,消除因腐蚀引发的安全隐患。 3.2.3锅炉备用、停用或修理改造期间应按照DB44/T 453有关规定做好锅炉和水处理设备的防腐蚀工作。

炉前管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炉前管工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炉前管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炉前管工上炉顶检查、测水时必须经当班工长同 意,进行登记后需二人以上方可上炉顶作业。 2、在高炉出渣、放铁进,严禁到二平台以上进行测 水、检查作业,正常生产时严禁上爆发孔以上平台作业。 3、高炉炉顶区域属一类煤气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 行公司《煤气安全规定》不可蛮干,以防煤气中毒。 4、炉前高压泵房、炉顶各个平台夜间必须照明良 好,以便夜间生产需要。 5、炉前各个走梯、平台护栏必须坚固可靠,严禁在 走梯、平台、通道处乱堆、乱放备品备件和其它物品,保 证作业人员行走安全。 6、更换煤枪喷煤胶管时,必须关好阀门站在侧面,

以免喷出物烫伤。 7、在更换风口、渣口时要注意防止热风、蒸汽和高炉爆震时喷水烧伤事故发生。 8、在高炉平台和风口、渣口区测量水温时,必须抓紧进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最新版

锅炉安全技术监督条例总则1.1目的是为了加强锅炉安全监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本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特殊装备”。1.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定压蒸汽锅炉,压力热水锅炉,有机载热锅炉,以及烟道类型和烟道(余热)联合使用。以余热(废物)利用为主要目的的锅炉。 1.2.1锅炉主体由转鼓,加热面,集管和连接管,熔炉,燃烧设备和空气预热器(包括烟道和风道),框架(包括平台和梯子),炉架和除渣设备组成。1.2.2锅炉范围内的管道(1)电站锅炉,包括锅炉主体,主给水管,主蒸汽管,再热蒸汽管,排污管和锅炉启动系统。(二)公用锅炉以外的锅炉,分为带汽(水,油)缸的锅炉和不带汽(水,油)缸的锅炉;带有蒸汽(水和油)缸的锅炉在第一焊缝内包括锅炉本体,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压力管(包括蒸汽(水,油)缸出口)1.2.3锅炉安全配件和仪器,包括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水(液)位测量和控制装置,温度测量装置,排污和排放装置等安全附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和相关仪器。1.2.4锅炉辅助设备和系统锅炉燃烧设备的辅助设备和系统包括燃烧,蒸汽水,水处理等设备和系统。1.3不适用范围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设备:(1)设计正常水位水量小于30 L的蒸汽锅炉;(二)额定出口压力小于0.1MPa或额定火力小于0.1MW的热水锅炉;(3)热交换装置,满足设备的冷却要求和工艺流程。1.4锅炉设备等级1.4.1锅炉是指额定工作压力P(表压,下同)3.8mpa的锅炉,包括:(1)超临界锅炉,p22.1mpa锅炉;

(2)亚临界锅炉,16.7mpap <22.1mpa; (3)超高压锅炉,13.7mpap <16.7mpa; (4)高压锅炉,9.8mpap <13.7mpa; (5)5.3mpap <9.8MPa的亚高压锅炉; (6)中压锅炉,3.8MPaP <5.3MPa。1.4.2锅炉(1)蒸汽锅炉,0.8MPa

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额定热功率> 4.2MW。1.4.3一级锅炉(1)蒸汽锅炉,p0.8mpa,设计正常水位水量V> 50L;(2)热水锅炉,P <3.8mpa,额定出口温度T <120;(3)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 <额定热功率q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 <额定热功率q4.2mw。1.4.4锅炉(1)蒸汽锅炉,p0.8mpa和30L,设计正常水位水量v50l;(2)蒸汽锅炉(注1),p0.04mpa,额定蒸发量d0.5t / h;(3)仅用自来水和额定出口温度T95加压的热水锅炉;(4)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01mw <额定热功率q0.1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01mw <额定热功率q0.1mw。1.5进出口锅炉的制造和使用:(一)在国外生产,在中国使用的锅炉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与本规定不符的,应当事先取得国家质检总局的批准。; (二)在中国制造,在国外使用的锅炉,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技术规定,标准和管理要求执行;1.6特殊情况的处理如果有关单位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工艺以及其他与法规不符的重大难题,则有关技术数据和方案以及试验条件和数据应当符合规定。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殊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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