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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施工规范-铺砌

市政道路施工规范-铺砌
市政道路施工规范-铺砌

11铺砌式面层

11.1料石面层

11.1.1开工前,应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料石。当设计无要求时,宜优先选择花岗岩等坚硬、耐磨、耐酸石材,石材应表面平整、粗糙,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料石的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1.1.1-1的规定。

角整齐,不得有凹、凸不平现象。

2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1.1-2的规定。

表11.1.1-2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

11.1.2砌筑砂浆中采用的水泥、砂、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或《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 1344中规定的水泥。

2宜用质地坚硬、干净的粗砂或中砂,含泥量应小于5%。

3搅拌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宜为6~8。

11.1.3铺砌应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虚铺系数应经试验确定。

11.1.4铺砌控制基线的设置距离,直线段宜为5~10m,曲线段应视情况

适度加密。

11.1.5当采用水泥混凝土做基层时,铺砌面层胀缝应与基层胀缝对齐。

11.1.6铺砌中砂浆应饱满,且表面平整、稳定、缝隙均匀。与检查井等构

筑物相接时,应平整、美观,不得反坡。不得用在料石下填塞砂浆或支垫方法找平。

11.1.7 伸缩缝材料应安放平直,并应与料石粘贴牢固。

11.1.8在铺装完成并检查合格后,应及时灌缝。

11.1.9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11.2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

11.2.1预制砌块表面应平整、粗糙,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块的弯拉或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砌块边长与厚度比小于5时应以抗压强度控制。

2砌块的耐磨性试验磨坑长度不得大于35mm,吸水率应小于8%,

其抗冻性应符合设计规定。

3砌块加工尺寸与外观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1的规定。

注:①同一砌块的厚度差。

11.2.2混凝土预制砌块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和混凝土原材料、配

合比、弯拉、抗压强度试验结果资料。铺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与强度试验抽样检验。

11.2.3砌筑砂浆所用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1.2条的有关规定。

11.2.4混凝土砌块铺砌与养护应符合本规范第11.1节的有关规定。

11.3检验标准

11.3.1料石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石材强度、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及本规范要求。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样检查。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或复验。

2砂浆平均抗压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最低值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85%。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每1000m21组(6块),不足1000m2取1组。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3表面应平整、稳固、无翘动,缝线直顺、灌缝饱满,无反坡积水现

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料石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3.1的规定。

表11.3.1料石面层允许偏差

11.3.2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砌块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品种、规格,每1000m2,抽样检查1次。

检查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复验。

2砂浆平均抗压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最低值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85%。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每1000m21组(6块),不足1000m2取1组。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3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3.1条第3款的规定。

4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3.2的规定。

表11.3.2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允许偏差

12广场与停车场面层

12.1施工技术

12.1.1施工中应合理划分施工单元,安排施工道路与社会交通疏导。

12.1.2施工中宜以广场与停车场中的雨水口及排水坡度分界线的高程控制面层铺装坡度。面层与周围建(构)筑物、路口应接顺,不得积水。

12.1.3 采用铺砌式面层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的有关规定。

12.1.4 采用沥青混合料面层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有关规定。

12.1.5采用现浇混凝土面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有关规定。

12.1.6广场中盲道铺砌,应符合本规范第13章的有关规定。

12.2检验标准

12.2.1料石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石材强度、外形尺寸及砂浆平均抗压强度等级应符合本规范第11.3.1条的有关规定。

一般项目

2石材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1.3.1条有关规定外,料石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2.1的要求。

表12.2.1料石面层允许偏差

注:①在每一单位工程中,以40m×40m定方格网,进行编号,作为量测检查的基本单元,不足40m×40m的部分以

一个单元计。在基本单元中再以10m×10m或20m×20m为子单

元,每基本单元范围内只抽一个子单元检查;检查方法为随机取

样,即基本单元在室内确定,子单元在现场确定,量取3点取

最大值。

12.2.2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预制块强度、外形尺寸及砂浆平均抗压强度等级应符合本规范第11.3.2条的有关规定。

一般项目

2预制块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1.3.2条的有关规定外,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允许偏差尚应符合表12.2.2的规定。

表12.2.2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允许偏差

注:①同表12.2.1注。

12.2.3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8.5.1、8.5.2条的有关

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为±5mm。

检查数量:每1000m21组(1点),不足1000m2取1组。

检验方法:钻孔用钢尺量。

一般项目

2广场、停车场沥青混合料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2.3的有关规定。

表12.2.3广场、停车场沥青混合料面层允许偏差

注:①同表12.2.1注。

12.2.4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混凝土原材料与混凝土面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0.8.1条主控项

目的有关规定。

一般项目

2水泥混凝土面层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0.8.1条一般项目的有关规定。

3水泥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2.4的规定。

表12.2.4水泥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

注:①同表12.2.1注。

12.2.5广场、停车场中的盲道铺砌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3.5节的有关规定。

13人行道铺筑

13.1一般规定

13.1.1人行道应与相邻建(构)筑物接顺,不得反坡。

13.1.2有特殊要求的人行道,应按设计要求及现场条件制定铺装方案及验收标准。

13.2料石与预制砌块铺砌人行道面层

13.2.1料石应表面平整、粗糙,色泽、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抗压强度不宜小于80MPa,且应符合表13.2.1-1的要求。

表13.2.1-1石材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

角整齐,不得有凹、凸不平现象。

2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2.1-2的规定。

表13.2.1-2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

13.2.2水泥混凝土预制人行道砌块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不宜低于30MPa。砌块应表面平整、粗糙、纹路清晰、棱角整齐,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等现象;彩色道砖应色彩均匀。预制人行道砌块加工尺寸与外观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2.2的规定。

表13.2.2预制人行道砌块加工尺寸与外观质量允许偏差

注:①示同一砌块厚度差。

13.2.3料石、预制砌块宜由预制厂生产,并应提供强度、耐磨性能试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13.2.4预制人行道料石、砌块进场后,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3.2.5预制人行道料石、砌块铺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的有关规定。

13.2.6盲道铺砌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遵守下列规定:

1行进盲道砌块与提示盲道砌块不得混用。

2盲道必须避开树池、检查井、杆线等障碍物。

13.2.7路口处盲道应铺设为无障碍形式。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 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1-6-14 13:44:27 阅读:11654次 F02 JTJ 034-2000 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1 总则 为适应我国公路建设需要,建成质量符合要求的公路路面基层,避免因基层质量不好而产生的面层过早破坏现象,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各级公路的刚性(水泥混凝土)路面、半刚性(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或柔性(柔性基层沥青或中级)路面的基层和底基层施工。 本规范规定了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土、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和填隙碎石的施工和质量管理要求。 用沥青碎石混合料和沥青贯入式碎石做基层时,其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 用贫混凝土、碾压式混凝土做基层时,其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和本规范。 凡有可能改建提高等级的中级路面,都应采用本规范中的基层结构作为主要承重层,其上可用砂砾土、石屑土、砂土等材料做磨耗层。 垫层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本规范对同类材料的底基层的规定。 本规范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方法的最大干密度作为标准干密度。 本规范涉及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交通部现行有关试验规程的规定。 2术语 基层base 直接位于沥青面层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主要承重层或直接位于水泥混凝土面板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一层称做基层。基层可以是一层或两层,可以是一种或两种材料。 底基层sub base 在沥青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次要承重层或在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辅助层称做底基层。底基层可以是一层或两层以上,可以是一种或两种材料。 细粒土fine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且其中小于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 (如塑性指数不同的各种粘性土、粉性 土、砂生土、砂和石屑等)。 中粒土medium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且其中小于19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如塑性指数不同的各种粘性土、粉性土、砂性土、砂和石屑等)。 粗粒土coarse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且其中小于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 (如砂砾土、碎石土、级配砂砾、级配 碎石等)。 水泥稳定土cement stabilized soil 用水泥做结合料所得混合料的一个广义的名称,它既包括用水泥稳定各种细粒土,也包括用水泥稳定各种中粒 土和粗粒土。在经过粉碎的或原来松散的土中,掺入足量的水泥和水,经拌和得到的混合料在压实和养生后,当其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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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铺砌式面层 11.1料石面层 11.1.1开工前,应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料石。当设计无要求时,宜优先选择花岗岩等坚硬、耐磨、耐酸石材,石材应表面平整、粗糙,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料石的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1.1.1-1的规定。

角整齐,不得有凹、凸不平现象。 2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1.1-2的规定。 表11.1.1-2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 11.1.2砌筑砂浆中采用的水泥、砂、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或《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 1344中规定的水泥。 2宜用质地坚硬、干净的粗砂或中砂,含泥量应小于5%。 3搅拌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宜为6~8。 11.1.3铺砌应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虚铺系数应经试验确定。 11.1.4铺砌控制基线的设置距离,直线段宜为5~10m,曲线段应视情况 适度加密。 11.1.5当采用水泥混凝土做基层时,铺砌面层胀缝应与基层胀缝对齐。 11.1.6铺砌中砂浆应饱满,且表面平整、稳定、缝隙均匀。与检查井等构 筑物相接时,应平整、美观,不得反坡。不得用在料石下填塞砂浆或支垫方法找平。 11.1.7 伸缩缝材料应安放平直,并应与料石粘贴牢固。 11.1.8在铺装完成并检查合格后,应及时灌缝。

11.1.9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11.2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 11.2.1预制砌块表面应平整、粗糙,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块的弯拉或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砌块边长与厚度比小于5时应以抗压强度控制。 2砌块的耐磨性试验磨坑长度不得大于35mm,吸水率应小于8%, 其抗冻性应符合设计规定。 3砌块加工尺寸与外观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1的规定。 注:①同一砌块的厚度差。 11.2.2混凝土预制砌块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和混凝土原材料、配 合比、弯拉、抗压强度试验结果资料。铺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与强度试验抽样检验。 11.2.3砌筑砂浆所用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1.2条的有关规定。 11.2.4混凝土砌块铺砌与养护应符合本规范第11.1节的有关规定。 11.3检验标准 11.3.1料石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试题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一、选择题 1、沥青路面基层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产生的变形或破坏不包括。 A.残余变形 B.抗压破坏 C.剪切破坏 D.弯拉破坏 2、以下不能作为公路路面基层粒料的是:。 A.水泥稳定土 B.级配砾石 C.填隙碎石 D.级配碎石 3、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应用 12t 以上压路机碾压,用 12-15t 三轮压路机 碾压,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 15 厘米,用 18-20t 三轮压路机碾压时,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厘米。 A.15 B.18 C.20 D.25 4、石灰稳定土应在秋末和夏季组织施工,施工期的日最低气温应在50C 以上,并应在第一次冰冻到之前到两个月完成。 A .一个月 B .一个半月C.两个半月D .三个月 5、石灰稳定土基层应严格控制其厚度和高程,其路拱横坡应与一致。 A.边坡 B.路床 C.面层 D.2%--4% 6、级配碎石的不适用层次为。 A.各级公路的基层和底基层 B.高速公路的基层和底基层 C.较薄的沥青面层与半刚性基层之间的中间层 D.以上都不对 7、级配碎石层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和要求。 A.允许少量离析现象 B.塑性指数应符合规定 C.级配必须准确 D.颗粒组成顺滑曲线 8、级配碎石用料的要求中,碎石中的扁平、长条颗粒的总含量应不超过

A .5% B. 10% C.20% D.30% 9、级配碎石路拌法施工,拌和结束时,混合料的含水量应均匀,并较最佳含 水量大左右。 A .2% B.3% C. 4% D.1% 10、级配碎石路拌法施工必须分幅铺筑时,纵缝应搭接拌和,应将相邻的 前幅边部的厘米搭接拌和,整形后一起碾压密室。 A.20 B.30 C.50 D. 100 11、级配砾石的适用层次的说法,不对的是有。 A.高速公路底基层 B.轻交通的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 C.各级公路的底基层 D.不宜作底基层 12、级配砾石的级配中天然砂砾符合规定的要求,而且塑性指数或 9 以上 时,可以直接用作基层。 A.6 B.7 C.8 D.9 13、填隙碎石适用层次。 A. 一级公路以上的基层 B.高速公路基层 C. 二级公路以下面层 D.各级公路的底基层 14、填隙碎石基层施工分为和湿法两种方法。 A.干法 B.撒布法 C.分层法 D.湿法 15、填隙碎石基层施工,碾压完成后,基层的固体体积率应不小于,底基 层的固体体积率应不小于 83%。 A.90% B.85% C.80% D.83% 16、沥青稳定碎石基层的碎石力学强度指标中的压碎值应小于30%,或 磨耗率小于。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规范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规范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是2000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沙庆林起草。 最新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基本情况: 2000年,交通部批准发布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规范》施行15年来,对指导我国公路路面基层施工、保证路面质量起到了很大作用。 2015年8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J034-2000 )取代了《规范》,作为行业标准正式实施。 近年来,我国的公路建设经历了快速发展期。绝大多数公路的基层施工标准都是按照2000版的《规范》来执行的。随着技术的进步,修订后的《细则》有很多变化,但重申了沥青路面”强基、薄面、稳土基”的设计理念。从我国的公路建设和国外标准来看,18厘米以上的面层已经不能被称为”薄面”了。《细则》针对目前我国的各种路面状况进行修订,因此有必要认真地执行。 此外,未来沥青路面的发展趋势是长寿命沥青路面,其基层使用的目标是,4 0 年到5 0 年不产生结构性病害。《细则》对基层的要求,是瞄准长寿命沥青路面的要求来修订的,因此很多技术要求都比较高,但更有利于我国公路建设的健康发展。 《细则》修订的核心是提高基层施工质量的均匀性,可从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等方面开展。

原材料方面,要求基层的粗集料要具备沥青混合料中下面层粗集料的同等力量;提高了基层粗集料压碎值要求,并增加了软石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和粉尘含量。最关键的一点在于,要求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极重、特重交通荷载等级,基层的4.75毫米以上粗集料应采用单一粒径的规格料。此外,对集料分档做出了新的要求。2000版的《规范》对高速公路的集料分档要求是分为3档到4档。但近年来,很多高速公路工程对集料分档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质量下降。《细则》对高速公路集料分档做出要求,最少是4档,极重、特重交通必须有5档以上,从源头上控制原材料的均匀性,从而控制混合料质量的均匀性,以提高施工质量。 配合比设计方面,《细则》中的级配是推荐级配,工程上下限的确定需要专门设计,要严格控制各档级配。关于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目标配合比设计技术要求,在设计中,应选择不少于5个结合料剂量,分别确定各剂量条件下混合料的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应根据试验确定的最佳含水率、最大干密度及压实度要求成型标准试件,验证不同结合料剂量条件下混合料的技术性能,确定满足设计要求的最佳剂量。关于强度标准,《细则》认为,与其控制强度的上限,不如控制强度的变异性,从而提高施工的均匀性(见表1)。 施工工艺革新方面,《细则》在二次拌和、电子秤剂量、料仓间隔、碾压、养生、层间处理等方面,都进行了修订。其中,养生可以通过洒水、薄膜覆盖、土工布覆盖、草帘覆盖等方法进行,王旭东建议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doc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 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 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 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 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 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 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 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 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范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符号或代号意义 A 道路石油沥青 PC 喷洒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BC 拌和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PA 喷洒型阴离子乳化沥青 BA 拌和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为适应我国公路建设需要,建成质量符合要求的公路路面基层,避免因基层质量不好而产生的面层过早破坏现象,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各级公路的刚性(水泥混凝土)路面、半刚性(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或柔性(柔性基层沥青或中级)路面的基层和底基层施工。 1.0.3本规范规定了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土、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和填隙碎石的施工和质量管理要求。 1.0.4用沥青碎石混合料和沥青贯入式碎石做基层时,其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 1.0.5用贫混凝土、碾压式混凝土做基层时,其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和本规范。 1.0.6凡有可能改建提高等级的中级路面,都应采用本规范中的基层结构作为主要承重层,其上可用砂砾土、石屑土、砂土等材料做磨耗层。 1.0.7垫层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本规范对同类材料的底基层的规定。 1.0.8本规范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方法的最大干密度作为标准干密度。 1.0.9本规范涉及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交通部现行有关试验规程的规定。 2 术语 2.0.1基层 base 直接位于沥青面层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主要承重层或直接位于水泥混凝土面板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一层称做基层。基层可以是一层或两层,可以是一种或两种材料。 2.0.2底基层 sub base 在沥青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次要承重层或在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辅助层称做底基层。底基层可以是一层或两层以上,可以是一种或两种材料。 2.0.3细粒土 fine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9.5mm,且其中小于2.36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如塑性指数不同的各种粘性土、粉性土、砂生土、砂和石屑等)。 2.0.4中粒土 medium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26.5mm,且其中小于19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如塑性指数不同的各种粘性土、粉性土、砂性土、砂和石屑等)。

高速公路路面级配碎石垫层底基层基层施工标准化指南

高速公路路面级配碎石垫层底基层基层施工标准化指南 1.1一般规定 1.1.1配料必须准确,拌和必须均匀。 1.1.2应严格掌握垫层、底基层、基层厚度和高程,其路拱横坡应与面层一致。 1.1.3应在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直至达到按重型击实试验法确定的要求压实度。垫层、底基层要求≥ 96%,基层要求≥ 98%。 1.1.4级配碎石垫层、底基层、基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 20cm。压实厚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分层铺筑,每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为10cm。严禁用薄层贴补法进行找平。分层铺筑时,每层都要做压实度检验,并应达到规定要求。 1.1.5级配碎石垫层、底基层、基层均应采用集中厂拌法拌制混合料,并用摊铺机摊铺。 1.2材料要求 1.2.1集料 1、级配碎石所用石料的压碎值应不大于26%。 2、用于垫层、底基层时,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37.5mm,用于基层时,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 31.5mm。碎石应预先筛分成3 个不同粒级,建议垫层、底基层分

37.519mm、19 9.5mm、9.5 0mm,基层分31.5 19mm、 19 9.5mm、9.5 0mm。各种粒级的超尺寸数量不得超过 10%, 欠尺寸数量不得超过15%。合成的颗粒组成应符合表1.2.1 的要求,碎石中针片状颗粒的总含量应不超过20%。 级配碎石的颗粒组成范围表1.2.1 注:集料中以下细集料有塑性指数时,小于 0.075mm 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5% ,且塑性指数应小于6;0.5mm 以下细集料无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 的颗粒含量可接近高限。

3 、当细集料数量不足时,允许掺配一定比例的砂。砂应洁净、坚硬、干燥,无风化、无杂质,符合级配要求。 1.2.2水 水应洁净,不含有害物质。来自可疑水源的水应按照《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试验。 1.3混合料组成设计 1.3.1各种材料必须在使用前56 天选定。承包人应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试验室进行材料的标准试验及混合料组成设计。 1.3.2承包人应在级配碎石混合料组成设计开始前,首先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下列原材料试验: 1、颗粒组成分析 2、液限和塑性指数 3、相对密度 4、含水量 5、击实试验 6、压碎值 7、针片状颗粒的含量 1.3.3混合料的组成设计步骤 1、确定各种规格料的掺配比例,使组成级配符合4.2.1 条的规定,并使形成的级配曲线是一根顺滑的曲线。其中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oc 47页)(正式版)

道路维修施工技术规范 一、水泥混凝土路面 1、混凝土路面施工时装卸模板时应轻抬轻放,严禁抛掷。拆模板时,应将模板等料码放整齐。 2、铺筑水泥混凝土时,必须由专人指挥车辆运输。 3、作业人员必须按安全用电要求使用振捣器、电抹子等电动工具。 4、使用平板或行夯振捣器时应理顺电线,不得压折、扭结电线或将电线挂绕在导电物体上。移动振捣器时不得硬拉电线。工作暂停或收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5、使用水泥混凝土摊铺机时,必须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与驾驶员密切配合。 6、需要人工配合浇筑时,必须互相注意锄、锹等长柄工具伤人。 7、真空吸水作业时,必须由电工安装电气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及安全用电要求操作。 8、抹平机作业时,连接螺栓应安装牢固。作业中应有专人收放电缆,电缆不得打结,不被砸压,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机。 9、切缝机切缝时,刀片夹板的螺母应紧固,各连结部位和防护罩应完好,切缝前应开启冷却水,冷却水中断时应停止切缝。切缝时刀片应缓慢切入,并注意割切深度指示器,当遇有较大切割阻力时,应立即升起刀片检查。停止切缝时应将刀片提离板面后再停止运转。 10、使用覆盖物养护时,混凝土预留孔洞、井口等部位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火源应远离覆盖养护物。 11、薄膜养护时,必须按照材料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贮运、调配材料。喷洒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站在上风向,喷嘴不得对人。操作现场严禁明火。 12、浇水养护时,不得倒行拉胶管。 13、用气泵等设备清除混凝土缝内杂物时,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和口罩;严禁气泵喷气管口对人。 14、嵌缝用加热熔化沥青材料的地点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加热设备应有烟尘处理装置,沥青锅盖应用钢质材料。 15、使用可燃材料配制填缝材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16、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车辆行人繁忙的路口、交叉口必须设立安全标志,并由专人指挥,夜间应设警示灯、反光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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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 1.0.5用贫混凝土、碾压式混凝土做基层时,其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和本规范。 1.0.6凡有可能改建提高等级的中级路面,都应采用本规范中的基层结构作为主要承重层,其上可用砂砾土、石屑土、砂土等材料做磨耗层。 1.0.7垫层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本规范对同类材料的底基层的规定。1.0.8本规范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方法的最大干密度作为标准干密度。 1.0.9本规范涉及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交通部现行有关试验规程的规定。 2术语 2.0.1基层base 直接位于沥青面层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主要承重层或直接位于水泥混凝土面板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一层称做基层。基层可以是一层或两层,可以是一种或两种材料。 2.0.2底基层subbase 在沥青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次要承重层或在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辅助层称做底基层。底基层可以是一层或两层以上,可以是一种或两种材料。

市政道路工程用规范及规程

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98版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 路基: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05123-1999)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公路填砂路基施工技术规范》(DB36T 655-2012) 路面: 《混凝土路面砖》(JC/T 446-2000)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 原材: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 701-2007)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T27-2011)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1-2010) 《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国标)JTG E41-2005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排水: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 范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1-6-14 13:44:27阅读: 11654 次 F02 JTJ 034-2000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1 总则 2 术语 base 直接位于沥青面层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主要承重层或直接位于水泥混凝土面板下、用高质量材料铺筑的一层称做基层。基层可以是一层或两层,可以是一种或两种材料。 sub base 在沥青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次要承重层或在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下、用质量较次材料铺筑的辅助层称做底基层。底基层可以是一层或两层以上,可以是一种或两种材料。 fine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9.5mm,且其中小于2.36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如塑性指数不同的各种粘性土、粉性土、砂生土、砂和石屑等)。 medium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26.5mm,且其中小于19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如塑性指数不同的各种粘性土、粉性土、砂性土、砂和石屑等)。 coarse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37.5mm,且其中小于31.5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如砂砾土、碎石土、级配砂砾、级配碎石等)。 cement stabilized soil 用水泥做结合料所得混合料的一个广义的名称,它既包括用水泥稳定各种细粒土,也包括用水泥稳定各种中粒土和粗粒土。在经过粉碎的或原来松散的土中,掺入足量的水泥和水,经拌和得到的混合料在压实和养生后,当其抗压强度符合规定的要求时,称为水泥稳定土。 用水泥稳定细粒土得到的强度符合要求的混合料,视所用的土类而定,可简称为水泥土、水泥砂或水泥石屑等。 用水泥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得到的强度符合要求的混合料,视所用原材料而定,可简称为水泥碎石、水泥砂砾等。 composite stabilized soil 同时用水泥和石灰稳定某种土得到的强度符合要求的混合料,简称为综合稳定土。 cement improved soil coefficient of uniformity of soil 筛分土的颗粒组成时,通过量为60%的筛孔尺寸与通过量为10%的筛孔尺寸之比值,称做土的均匀系数。 aggregate 由碎石(或砾石)、砂粒和粉粒(有时还可能有粘料)组成的,并以碎石(或砾石)和砂粒为主的矿料混合料,统称其为集料。 粒径大于2.36mm的集料,称粗集料;粒径小于2.36mm的集料,称细集料。 lime stabilized soil 在粉碎的或原来松散的土(包括各种粗、中、细粒土)中,掺入足量的石灰和水,经拌和、压实及养生后得到的混合料,当其抗压强度符合规定的要求时,称为石灰稳定土。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3(J)55-2005)

2市政大、中修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城镇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提高城镇道路工程质量,促进城镇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辖区内的改扩建、翻建的城镇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工程的质量验收。大、中修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工厂厂区、生活小区、社区等内部道路工程施工可参照本规程使用。 1.0.3 城镇道路工程中采用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4 本规程应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规程》(DB13(J)54-2005)配套使用。 1.0.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道路工程的材料与施工应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规程》(DB13(J)54-2005)第 3.1节、第3.2节的规定执行。 2.0.2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及其验收程序和道路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应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的规定执行。 2.0.3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拟采用的施工工艺等具体情况,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可按照下表的规定执行。

2.0.4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中的实测(允许偏差)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达到80%及以上。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等控制资料。 2.0.5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应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执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A执行。 2.1 一般规定 2.1.1 本章适用于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测量的检查验收。 2.1.2 施工测量所使用仪器的具体要求,应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

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5.3.4 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图5.3.4),路侧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3.4 路侧带 1 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并应设置无障碍设施。人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

市政道路规范大全

1、城镇道路工程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2、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 311-2013 3、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 50563-2010 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7、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 143-2010 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 9、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 111-98 1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11、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 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9-2012 13、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1 市政行业现行规范(全部) 〖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6-2009〗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7-2007〗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 〖CJJ8-99〗城市测量规范 〖CJJ11-93〗城市桥梁设计准则 〖CJJ12-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J13-87〗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 〖CJJ14-200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5-87〗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CJJ17-20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CJJ18-88〗市政工程施工、养护及污水处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CJJ27-2005〗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28-200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29-98〗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30-2009〗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32-89〗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 〖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4-2002〗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36-200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9-91〗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北方地区) 〖CJJ40-91〗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43-91〗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7-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 〖CJJ49-92〗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 〖CJJ50-92〗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CJJ51-200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T52-93〗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规程 〖CJJ/T53-93〗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 〖CJJ/T54-93〗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CJJ55-93〗供热术语标准 〖CJJ56-94〗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CJJ57-94〗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58-2009〗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60-94〗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1-200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JJ62-95〗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 〖CJJ63-200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64-2009〗城市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2 〖CJJ/T65-2004〗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道路路面工程施工方案

第三节路面工程 第一小节路面各结构层主要技术指标 第二小节主线路面结构 第三小节石灰粉煤灰土 第一条材料要求 (1)石灰 石灰质量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中规定的III 级以上的生石灰或消石灰的技术指标。 (2)粉煤灰 用于路面结构的粉煤灰粒径应在0.001~2mm之间,为便于压实,小于0.074mm的颗粒含量应大于45%,粉煤灰烧失量应小于12%,SiO2、AL2O3和Fe2O3含量应大于70%,比表面积宜大于2500cm2/g。 第二条混合料组成设计 (1)原材料的试验、包括: 1)土的液限、塑性指数测定; 2)石灰的有效钙和镁离子含量; 3)粉煤的化学成分,细度,烧失量。 (2)混合料设计步骤 1)制备不同配比的二灰土,确定其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

2)按设计要求的压实度确定不同配比时二灰土应具有的干密度,根据此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制备试件,其七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应≥0.5Mpa,若七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达不到规定值时,经监理或业主批准可加入二灰混合料总质量2%~3%的水泥。 3)根据设计要求应加1.5%的水泥。 4)铺筑试验段。 第三条施工方法 (1)准备下承层 对下承层总的要求是:平整、坚实、具有规定的路拱,没有任何松散的材料和软弱地点。 1)对于路基,用18t三轮压路机或等效的碾压机械进行3~4遍碾压检测。 2)对下承层进行压实度检测和弯沉值检测。凡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路段,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使之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 3)土基必须按照规范规定进行验收。并逐个断面检查下承层标高。 (2)施工放样 1)在土基上恢复中线,直线段每15~20m设一桩,平曲线段每10~15m 设一桩,并在两侧路肩边缘外设指示桩。 2)在两侧指示桩上用明显标记标出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层边缘的设计标高。 (3)运输和摊铺 1)装车时,应控制每车料的数量基本相等。 2)由远到近将料按上述计算距离卸料卸置于下承层的中间或上侧。卸料距离应严格控制掌握,避免有的路段料不够或过多。

城镇道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目录 1总则 2术语、符号及代号 3基本规定 4施工准备 5测量 5.1 一般规定 5.2 平面控制测量 5.3 高程控制测量 5.4 施工放线测量 6路基10 6.1 一般规定10 6.2 施工排水与降水10 6.3 土方路基10 6.4 石方路基12 6.5 路肩13 6.6 构筑物处理13 6.7 特殊土路基13 6.8 检验标准16 7基层22 7.1 一般规定22 7.2 石灰稳定土类基层22 7.3 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24 7.4 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类基层25 7.5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26 7.6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27 7.7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28 7.8 检验标准29 8沥青混合料面层34 8.1 一般规定34 8.2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39 8.3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43 8.4 透层、粘层、封层43 8.5 检验标准44 9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7 9.1 一般规定47 9.2 沥青贯入式面层47 9.3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9 9.4 检验标准49 10水泥混凝土面层51 10.1 原材料51 10.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53

10.3 施工准备56 10.4 模板与钢筋57 10.5 混凝土搅拌与运输58 10.6 混凝土铺筑59 10.7 面层养护与填缝60 10.8 检验标准60 11铺砌式面层63 11.1 料石面层63 11.2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63 11.3 检验标准64 12广场与停车场面层66 12.1 施工技术66 12.2 检验标准66 13人行道铺筑68 13.1 一般规定68 13.2 料石与预制砌块铺砌人行道面层68 13.3 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69 13.4 检验标准69 14人行地道结构71 14.1一般规定71 14.2现浇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71 14.3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结构人行地道73 14.4砌筑墙体、钢筋混凝土顶板结构人行地道74 14.5检验标准74 15挡土墙77 15.1 一般规定77 15.2 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墙77 15.3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77 15.4 砌体挡土墙77 15.5 加筋土挡土墙77 15.6 检验标准77 16附属构筑物81 16.1 路缘石81 16.2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82 16.3 排水沟或截水沟82 16.4 倒虹管及涵洞82 16.5 护坡83 16.6 隔离墩83 16.7 隔离栅83 16.8 护栏83 16.9 声屏障83 16.10 防眩板84 16.11检验标准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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