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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盘处理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为有效地控制产妇分娩后胎盘流失、买卖和传染性疾病传播等不良后果,依据卫生部的要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规范胎盘的管理,特制定我院胎盘处理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的知情权,孕妇及其家属在孕妇分娩后在本院的《河南省医疗保健结构胎盘处理告知、处置单》上签署胎盘处理意见。

2、产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娩后胎盘消毒处理。

3、产科设立《胎盘交接登记本》,对胎盘进行交接登记。

4、根据《河南省医疗保健机构胎盘处理告知、处置单》上签署胎盘处理意见,如要求自行处理胎盘,产科工作人员必须再次告知相关知识,明确不能食用。

5、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6、指定专人回收,产科工作人员在与回收人员交接时,当面清点个数及重量,双方无疑义后放在医疗废物袋内,并在医疗废物登记本上签字。

7、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对胎盘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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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遗体的处置流程

死婴处置流程:婴儿在产房或者产科死亡者分别由产房或产科值班医生、护士2人,家属1人(婴儿直系)在病程记录上三人签名。然后死婴交给家属处理。家属拒绝处理者,科室值班人员上报院办公室。由院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处理。护理人员在死胎死婴登记本上登记,值班护士签名,病人或直系家属签名。

弃婴处理流程:住院病人家属将婴儿遗弃在产房或产科者,由产房或产科值班医生及护士2人在病程记录上签名,签名后由值班人员负责上报医院办公室,由院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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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管理规定新

手术室管理规定(补充版) 2018 年2月制订 手术室借物规定 1、手术室的仪器、设备原则不外借,特殊情况报护士长批准。 2、临床科室借低值一次性耗材如缝线等,值班护士必须查看是否为在院的病人,方能外借,并在借条上加签借物者的姓名并交班,以免漏费。 3、如遇抢救病人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科室急诊手术使用的前提下,值班护士请示护士长后在借出。 手术室护理备班规定 1、所有手术室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启,如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备班人员如离开市区应告知护士长。 2、遇电话号码变更首日必须告知护士长。 3、下夜班第二天为二行政,第三天为三行政,第四天为四行政,依 次类推。 4、工作日:二线备夜班急诊手术;节假日:按二行政-三行政顺序备 急诊手术。 5、叫听班顺序:二行政-三行政-四行政……依次类推。 6、听班人员在接到值班人员急诊手术电话后,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科 内(原则上30分钟以内)。 7、听班人员因个人原因电话不畅通,或未在限定时间内到达科室, 给患者造成了后果,应追究听班者的责任。 手术通知规定

1、各手术科室择期手术,应于术前一日上午十二时前,将手术医嘱发送至手术室;周一择期手术医嘱于周日十二时前发送。 2、手术室统筹安排,按照小儿及重症手术优先原则,在收到手术医嘱当日12:00前合理安排好。 3、急诊手术应在病人入室前,由手术医生电话或口头通知手术室值班人员,并及时补写手术通知单。 器械、敷料管理规定 1、器械、敷料包分类摆放于无菌间及低温间架上,有配套标识。 2、根据器械使用的频次及性质,分别采用布类、无纺布及纸塑包装。 3、无菌间固定器械包及低温间器械物品,每天清点检查一次。 4、报损的器械及时更换,保证器械功能状况良好。 5、对需修理的器械应先消毒或灭菌后送修并登记。 手术间管理规定 1、手术间内大件物品应标明房间号,定位放置,保持序号与房间号一致。 2、手术间内悬挂物品定位示意图、手术间日检查登记表,物品按示意图放置,每天检查登记,以利于管理。 3、每日夜间由值班护士对手术间进行全面检查。 4、每日术毕,由巡回护士负责物品归位及卫生清洁的检查,终末评估手术间并签名,以备随时开启使用。 5、总务班护士负责每日对手术间物品的补充,每周四由质控护士对手术间所有物品进行全面质控检查。

2021年死婴、胎盘处理流程

胎盘及胎儿的处置管理制度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剖宫产术后胎盘处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剖腹产后胎盘应当归产妇(和)或家属所有。 3、产妇或(和)家属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4、如果为感染性胎盘,则按照院感科,及科室相关制度执行,严禁家属带离医院。 二、胎儿遗体的处理: 1、胎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2、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机构及工作人员从事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具体处置方法见附件一) 3、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需移交至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结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等单位时,需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一 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对离体残肢、

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分类收集、处置 (一)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的收集、处置 感染性离体残肢(如气体坏疽感染)、感染性死胎(如血源性传染病感染),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可传播疾病、危害人群身体健康,应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处置程序: 1、在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表面喷酒2000mg/L含氯消毒液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并封袋口。 2、垃圾袋外粘贴“感染性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日期、科室、名称。 3、科室规范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注明系感染性废物,并立即通知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收取。 4、双方交接人员在登记本签字,由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密闭运输至暂存间暂存,并进一步由殡葬车运送至殡葬场焚化。 (二)非感染性死胎、离体残肢、病理组织的收集、处置 1、非感染性离体残肢、死胎、病理组织物直接装入医用垃圾袋中。 2、垃圾袋外粘贴标签,注明产生日期、科室、名称。 3、科室规范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通知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收取。 4、双方交接人员在登记本上签字,医疗废物管理员运输至赞存间暂存,由殡葬车运送至殡葬场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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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盘处理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为有效地控制产妇分娩后胎盘流失、买卖和传染性疾病传播等不良后果,依据卫生部的要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规范胎盘的管理,特制定我院胎盘处理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的知情权,孕妇及其家属在孕妇分娩后在本院的《河南省医疗保健结构胎盘处理告知、处置单》上签署胎盘处理意见。 2、产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娩后胎盘消毒处理。 3、产科设立《胎盘交接登记本》,对胎盘进行交接登记。 4、根据《河南省医疗保健机构胎盘处理告知、处置单》上签署胎盘处理意见,如要求自行处理胎盘,产科工作人员必须再次告知相关知识,明确不能食用。 5、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6、指定专人回收,产科工作人员在与回收人员交接时,当面清点个数及重量,双方无疑义后放在医疗废物袋内,并在医疗废物登记本上签字。 7、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对胎盘进行处置。 1

婴儿遗体的处置流程 死婴处置流程:婴儿在产房或者产科死亡者分别由产房或产科值班医生、护士2人,家属1人(婴儿直系)在病程记录上三人签名。然后死婴交给家属处理。家属拒绝处理者,科室值班人员上报院办公室。由院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处理。护理人员在死胎死婴登记本上登记,值班护士签名,病人或直系家属签名。 弃婴处理流程:住院病人家属将婴儿遗弃在产房或产科者,由产房或产科值班医生及护士2人在病程记录上签名,签名后由值班人员负责上报医院办公室,由院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处理。 2

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43696

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 1、手术病人必须使用腕带标识,准确注明病人信息项目。 2、术前严格执行“五查十八对”,术中落实“三不交接”,“三人三次清点及五数”。 3、严格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三查七对”,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执行输血制度。 4、病人入室后有专人守护。各种抢救设备及药品做到“四定”、“三及时”、“五到位”。 5、注意环境安全。 6、认真行接送病人工作流程,并作好交接记录。 7、注意消防安全,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 手术室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皮肤准备、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配血报告、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应通过“腕带”及与陪伴亲属进行查对。 3.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4.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 5.在皮肤切开之前,手术医师、麻醉师及护士共同确认患者的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以及手术体位,核对无误方可进行手术。 6.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清点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7.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术者核对。 8.坚持三查七对常规手术在术前开好医嘱,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需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使用药物前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后应立即补开医嘱。 9.取血、输血前要详细查对姓名、年龄、诊断、血型、交叉配血结果、抽血日期、血液质量等,并经两人核对无误

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

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核对制度,杜绝一切差错事故。用药输血前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 二、经常注意病人卧位,定时观察受压部位,防止手术病人撞伤、坠床。 三、各类物品、药品、器械做到定量、定位、定人保管,随时检查,及时补充。毒麻药品要标志明显,抢救用物也要做到专放。专用、专人保管。 四、建立手术器械、敷料交点记录和常规手术器械卡,以供查对。 五、遇特大手术或抢救病人时,护士长要妥善安排人力,明确分工,配合协调。护士长不在时应指定专人负责指挥。 六、对采集的病理标本,放入标本容器内,大夫填写送检单后,由病理科及时收回。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内容要明确,交待要清楚。 八、对使用的水源、电源、煤气、冷、暖气、蒸汽等要建立安全检修制度 九、严格执行“六查”、“十二对”、“四到位”。㈠六查:接病人查、病人入手术间查、麻醉前查、消毒皮肤前查、执刀前查、关闭体腔前后查。㈡十二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需药品、药物过敏情

况、灭菌辅料、器械是否合格、用物是否齐全适用。㈢四到位:急救药品、吸引器、氧气、术中仪器。 十、严格执行三不交接,即洗手护士手术未结束前不交接、巡回护士敷料器械未点清时不交接、值班护士物品不齐全时不交接。 手术室查对制度 一、接病人时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术前用药、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备皮情况,以及药物试验、过敏史、禁食情况,病人进手术间后,巡回护士重新核对一遍。 二、打开无菌手术包,查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消毒是否合格。 三、手术开始,巡回护士与洗手护士清点器械、纱布、纱布垫、缝针、线轴等物品,并做记录。 四、术中用药、取药时查对药名、浓度、剂量、方法,两人核对后方可使用,用后药瓶要待手术结束后,两人复核后销毁。 五、术中输血,取血时要严格查对输血申请单、交叉单、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输血量、住院号、床号及血液制品种类、血袋号、保质期等,用血时两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六、关胸、关腹前,要核对术中用的器械、纱布、纱布垫、缝针、线轴等用物。

层流手术室管理制度

层流手术室层流管理制度 (1环境管理) 1.做好人员及各种物品在手术室的出入管理。 2.层流手术室不得使用有粉手套。 3.严禁在手术间折叠各种布类敷料或将私人物品和书报等带入手术间。 4.急诊手术要在手术部的最外侧手术间内实施,感染手术要在靠近污物通道的手术间内实施。 5.接台手术设备连续运行,间隔时间要保证足够自净时间。 (2预防感染管理) 6.一切清洁工作,均要在净化系统运行过程中采用湿布擦拭。 7.进入手术间的各种仪器设备,应在进入前安装完毕,擦拭干净。 8.手术结束后应立即清场、擦拭、整理各类物品。 9.术毕清除各种污物,并分类袋内密封,从污物通道运出。 10.每天手术前、后,用消毒液各擦拭1次无影灯、器械车、麻醉桌、手术床、壁柜等各种器材表面及地面。 11.对工作人员穿过的隔离鞋,用毕进行清洁消毒。 12.每周所有设备及地面彻底擦拭消毒、清洁保养1次。 13.每周对粗过滤器、中效过滤器、回风口装置清洗1次。 14.每2周对粗过滤器、中效过滤器、回风网用500 mg/L含氯消毒剂湿拭消毒一次。 15.每月对洁净手术部空气、器材表面进行采样做细菌培养,对温湿度进行检测一次。并将结果登记备案。 16.每6个月将初效、中效过滤器更换1次。每年更换高效过滤网。 〔3监测管理〕 17.手术室感染控制小组每月做空气、手、物表、消毒剂等的监测抽检和监控工作整改小结。 18.空气洁净度监测采用“多点布控采样”检测法。静态法为主,动态法为辅。 〔4.设备管理〕 19.设备科专人每天检查控制板上空调显示数据,每周检测空调系统运行情况。 20.设备科专人做好层流维护保养工作。建立维护保养日志。 21.层流急诊手术间的送风系统,应24 h维持在低速运行状态,保证手术室恒温、恒湿和洁净度。 22.其他手术间至少应在术前1 h将层流打开,维持低速运行状态,术前30~40 min调至高速运行。 23.长时间没有使用的手术间,启用时应首先清洁送风口滤网,并至少提前3 h开机运行。 24.根据季节变换,相应调控适宜温湿度。 25.做好层流手术室的运行安全管理。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使用、安全通道位置。

死胎、死婴处置知情同意书

死胎、死婴处置知情同意书 产妇姓名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分娩时间:年月日时分死胎(16周以上、胎重大于500克)□死产□死婴□ 为维护生命尊严和社会公德,我院就死胎、死婴处理的有关事项向患者及家属告知如下: 一、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卫办医政发〔2010〕60号)及《传染病防治法》相关文件,要求医疗机构必须依法将成形后的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二、处理死胎、死婴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遗弃死胎、死婴。 2.产妇和家属决定自行处理死胎、死婴的,应当按照《殡葬管理条例》要求处理。禁止将死胎、死婴抛进垃圾箱、下水道或水沟、河流等公共场所。 3.如果孕妇患有乙肝、梅毒、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死胎、死婴有可能受到感染,为避免疾病的传播,请您按照国家《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交由医疗机构集中处理。 4.无论是否携带传染病病原体,建议均要深埋或火化。 5.由于处理不当造成传染病传播或其他不良影响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处理方将为此负法律责任。 三、产妇和家属委托我院处理死胎、死婴的,医院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产妇及家属需要承担相关费用。医院同时做好交接及登记。

四、相关释义: 1.死胎是指产妇在分娩之前,因某种原因导致腹中的胎儿死亡。 (注:16周以下、胎重小于500克的死胎划为病理性废物,不属于此同意书范畴) 2.死产是指产妇在生产开始之后,胎儿被分娩出来之前,因某种原因导致胎儿死亡。 3.死婴是指胎儿在娩出并能独立呼吸后死亡。 五、处理意见选择 产妇方自行处理□委托医院院处理□ 本同意书经产妇与医方共同签字后生效。其内容为真实意愿表示,并确认医方已履行了告知义务,产妇已享有知情权、选择权。 产妇(或其授权人)签字:医生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本同意书为意见稿,征求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产科等部门、科室意见,认同后实施。 各方签字: 医院感染管理科 二O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手术室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目录 第一章手术室护理工作制度一护士素质 二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与管理办法三手术室管理制度 四手术室工作制度 五手术物品清点制度 六手术室查对制度 七手术室感染监控制度 八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九感染手术的消毒隔离制度 十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手术室交接班制度 十二手术室接送患者制度 十三手术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十四手术室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十五手术室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制度 十六手术室卫生清洁制度 十七实习生管理制度 十八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九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二十手术标本管理制度

二十一手术室工作防护制度 二十二压疮的风险评估、诊疗规范及报告制度二十三压疮的防范管理制度 二十四手术室压疮预防 二十五手术室访视制度 二十六体位摆放制度 二十七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二十八手术确认制度 二十九手部卫生管理制度 三十防范导管滑脱管理制度 三十一手术室与病房护理交接登记制度 三十二手术患者与ICU护理交接登记制度 三十三急诊科与手术室护理交接登记制度 三十四抢救工作制度 三十五输血查对制度 三十六患者身份识别确认制度及措施 三十七腕带标识制度 三十八坠床的报告制度 第二章岗位职责 一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二手术室主任护师职责

三手术室主管护师职责 四手术室护师职责 五手术室护士职责 六手术室主班护士职责 七手术室巡回护士职责 八手术室器械护士职责 九手术室值班护士职责 十手术室器械室护士职责 十一手术敷料室护士职责 十二手术室护理员职责 十三手术室卫生员职责 十四手术室监控护士职责 第三章手术室护理工作流程、应急预案及程序 一、手术中物品清点不清时的应急预案及流程 二、手术中发生电灼伤的应急预案及流程 三、术中输错血的应急预案及流程 四、手术开错部位时的应急预案及流程 五、术中给错药的应急预案及流程 六、病人坠床时的应急预案及流程 七、接错病人的应急预案及流程 八、手术中接触感染物或意外利器伤(针刺伤)的应急预案及流程九、防

手术室一次性物品管理制度

手术室一次性物品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医院的制度进行一次性物品的购入,需经过院管理部门的严格把关和审定。 2、一次性物品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做好使用前的细菌抽检和监测,合格后可使用,并坚持每月对一次性物品进行细菌监控,留好记录备查。 3、对进入手术室内的一次性物品要严格把好包装、产品质量、消毒灭菌情况和价格关。对产品外包装上的中文标识项目逐一按要求确认。一次性无菌物品应存放在专用的无菌物品存放库内,并设专人定期检查、进货、发放、管理保证供应,不许与非无菌物品和其他仪器存放在一起。 4、每次使用一次性物品打开包装前,必须再次检查灭菌标识、确认灭菌方法和灭菌有效日期、包装是否严密、有无破损、潮湿。使用和开启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 5、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的无害化处理或毁型,不得随意丢弃。锐利的物品、血液及其他有机物污染的物品应单独专门处理。 7、高值耗材应由专人发放,做好使用登记,严防过期、遗失。 8、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使用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的管理规定分类处理。开启但未使用的一次性物品原则上不得自行重新灭菌,制造商通过广泛的管理及测试手段保证一次性无菌物品的

清洁、无毒、无致热性、具有相容性、无菌并质量稳定,自行重新灭菌便解除了制造商的责任。如必须重新灭菌的一次性物品,就要对使用中的安全和效用负责。 结合以上制度将我科一次性物品管理做简单归纳如下: 1、入科管理 专人负责:有计划请领,防止物品积压或不足。领取物品时要逐项检查,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一次性物品外、中、内层包装均要完好无损,各层包装封面标识清楚,不合格者拒收或更换,严把质量第一关。 设立专用登记本:使用每月检查登记表,月末由专人进行一次性物品检查,将近三个月的过期物品登记在本上每月一行,不同物品同月过期同写一行,同时将下一月过期物品清出并在登记本上划掉,以便检查登记。通过定期检查清出过期物品,及时请领更换,保障了合格率和物品供应,有效预防院感发生。 2、使用中管理 放置要合理:一次性物品应轻拿轻放按规定存放,以免外包装破损,导致细菌进入造成污染。物品应标明名称,相对固定存放位置,将使用频率最高的物品放置最易取到的位置。所有物品要先入先出,尤其手术间内存放的物品,取用时由外向内或由左向右,术后剩余物品放回原位,补充物品时应将物品放在靠里面或靠右边防止物品过期。手术间组长负责每日检查、整理、填充、归位,避免因物品问题造成的缺陷。物品柜要保持清洁每天清扫,小包装盒经常更换。

手术室管理制度

手术室管理制度 1.手术室必须保持整洁、肃静,禁止吸烟。 2.手术室管理应严格执行无菌管理规定。进入手术室的工作人 员必须更换手术室衣裤、鞋帽、口罩,用后放到指定地点。 无关人员不准入。按规定要求对手术室进行定期消毒。 3.手术前,要查对受术者、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 4.手术室的药品、器械、敷料一律不准外借。应由专人负责, 固定位置,并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 5.手术包及器械应定期消毒、灭菌,并标明消毒灭菌日期,定 点存放,禁止使用消毒过期和未消毒的手术包及器械。 6.手术室麻醉药品及消毒药品须有明显标志,并按规定检查、 更换,保证达到合格标准。 7.手术室工作人员均应熟悉各种物品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用 后放回原处。 8.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随时做好急诊手术及 急诊抢救的准备工作。

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1.进入手术室前,必须洗手、更换好衣裤、戴好帽子口罩,贴 身衣袖、领不得外露。 2.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定期作细菌培养(包括空 气、洗过手、消毒后的物品)。 3.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 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4.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湿物 品灭菌首先物理灭菌法;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先压力蒸汽灭菌法;油、膏等首先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可选用化学灭菌法。 5.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 小时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6.使用中的消毒剂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 次。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7.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 毒,干燥保存。氧气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8.两台手术之间应作好空气和物品表面的消毒,前一台手术完

手术室一次性物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手术室一次性物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制度 1、一次性物品的购入需经过管理部门的严格把关和审定。 2、一次性物品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做好使用前的细菌抽样检测,合格后可使用。并坚持每月对一次性物品进行细菌监测,留好记录备查。 3、对进入手术室内的一次性物品要严格把好包装、产品质量、消毒灭菌情况和价格关。对产品外包装上的中文标识项目逐一按要求确认。 4、每次使用一次性物品打开包装前,必须再次确认灭菌方法和灭菌有效时期、包装有无破损、潮湿。 5、一次性无菌物品应放在无菌间内并设专人定期检查、领取、发放、管理。不许与非无菌物品和其它仪器存放在一起。 6、使用和开启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 7、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的无害化处理或毁形,不得随意丢弃。锐利的物品、血液及其它有机物污染的物品应单独专门处理。 8、开启但未使用的一次性物品原则上不得自行重新灭菌,制造商通过广泛的管理及测试手段保证一次性无菌物品的清洁、无毒、无致热性、具有相溶性、无菌并质量稳定。自行重新灭菌便解除了制造商的责任。如必须重新灭菌的一次性物品,就要对使用中的安全和效用负责。 二、流程 手术室是医院外科治疗、诊断和抢救危重病人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容易发生问题的高危科室。一次性医用耗材低值耗材:无菌手套、输液器、套管针、缝线等。高值耗材:各类吻合器、晶体、疝修补片、粘连平、医用胶、皮肤缝合器、骨科植入物等。管理的重要性:管理要求严格消耗数量大种类繁多价格昂贵管理第 1 页共 1 页 的主要内容: 购进保管发放质量控制处理 购进:申请流程 1、科室主任持耗材“三证”向手术室提交申请,签字确认,手术室存档备案。 2、手术室护士长论证可行性,包括灭菌方式、包装;实用性,包括是否使用方便,是否需要培训。 3、护士长填写医用耗材申请表。 4、上报主管部门讨论、审核、确定价格、通过。 保管:专人管理,专室存放。 管理员的职责 低值耗材

死胎死婴该如何处置

死胎死婴该如何处置 xxxx田xxxx医院 (7100) 由于目前我国法规对于死胎和死婴的处置尚无明确规定,近年来因死胎、死婴处理问题引起医疗纠纷时有报道,也引起医疗机构的极大关注,现对与此相关的问题谈以下看法,愿与同道讨论。 1、纠纷案例 例1 2005年3月,焦某在北京航天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产下一8斤重的死胎,医院未经焦某同意把死胎处理掉了。因此,焦某将医院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判决,该院未经焦某同意,将死胎按照医疗废物自行处理,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焦某精神抚慰金2000元。 例2 2007年5月,产妇王群英在四川省简阳人民医院剖腹产一死胎,后因故产妇死亡。其丈夫(毛金水)迫切希望见到死去的胎儿,但医院的答复是: “死胎为女性,已经作为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要看到她是不可能了。”在法庭上,毛金水提出21万余元的赔偿要求,其中产妇赔偿金16万元;胎儿处理赔偿金5万元。因案情复杂法院宣布择日再审。 例3 2007年10月,产妇白某在西安市某医院产一重度窒息男婴,经抢救无效婴儿死亡。后产妇及家属对医院诊治过程提出异议,要求给予经济补偿。经医院讨论,认为院方存在不足,经协商给予产妇一次性经济补偿2万元。事后家属提出要回该死婴,医院已按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办法集中销毁。事前院方虽向产妇进行口头告知,但未填写知情同意书。最后经协商给予患方死婴处置补偿金8000元。

例4 2008年9月,产妇赵某在西安市某医院,经剖腹产一死胎。 经告知家属同意由医院处理死胎,并填写知情同意书。但事后家属对医院死胎处理方式提出疑问,当时医院并未明确告知将死胎按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理。家属认为医院处理;按农村常理应是土葬,对焚烧火化无法接受,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医院虽履行告知义务,但告知不充分,引发医疗纠纷。 2、如何处置 在我国逐步走向法制化建全的今天,人们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如何处置死胎、死婴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的问题,在妥善处置问题之前还需要对死胎、死婴的法律界定进行认真的的思考。 死胎、死婴、死产的概念含义。三个词语非常相近,但又有区别。 从医学角度来界定,产妇在生产开始之后,胎儿被娩出之前,因某种原因导致死亡的,此时称之为死产,其核心主要是针对生产过程而言;产妇在生产开始之前,因某种原因导致胎儿死亡的,此时称之为死胎,其核心是指胎儿而言。其二者共同之处是在娩出前胎儿已死亡。胎儿在娩出并能独立呼吸后死亡的,此时称为死婴,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此时婴儿已经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关于死胎、死婴的处理,目前国家尚无明确规定,尽管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相关办法,如西安市卫生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死胎死婴处置管理的通知》(市卫发[2005]31号)明确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于临床实施引产术分娩的死胎和正常分娩发生的死婴,应按照医疗废物交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处置,任何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将死胎、死婴随意处置。但上述处理办法,法律依据不足。死胎、死婴属孕妇的身体附属物,如同产妇分娩后胎盘一样,应当归产妇所有。 对于引产分娩的死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死胎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家属对自然人遗体享有的权利义务也不适用于死胎;人流、引产、胎死宫内引出的死胎属于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集中处置.但从死胎法律属性方面来考虑,死胎的本质属性是物,可按医

手术室工作制度管理

手术室工作制度管理十堰民生妇科医院

手术室工作制度 一、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二、进手术室见习、参观,二人以内的需经科室负责人和手术室护士长同意;三人以上的需报医务科经业务副院长批准。参观或见习手术者应接受院方医护人员的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出入。 三、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各项急诊手术的全套器材、电气和蒸汽设备应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时,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麻醉药与剧毒药应有明显标志,加锁保管,根据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方可使用。 四、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的数目,并应及时收拾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和敷料。 五、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病员应做详细登记,按月统计上报。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原因,及时纠正。 六、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 七、负责保存和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 八、手术通知单须与术前一天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诊手术通知须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九、接手术病人时,要带病历并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

手术名称和部位,防止差错。病人要穿医院衣服进入手术室。 麻醉科工作制度 一、负责麻醉者,在手术前一天到科室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详细检查病员,了解思想情况,确定麻醉方式,开好术前医嘱。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论,共同制定麻醉方案。 二、麻醉前,应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三、麻醉者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对实习、进修人员,要严格要求,具体指导。 四、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危重和全麻的病员,麻醉者应亲自护送,并向值班人员交代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 五、麻醉后应进行术后随访。对全麻及其他重危病员,新开展的针刺、中药等麻醉,应于二十四小时内随访,将有关情况写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同处理,严重并发症应向上级汇报。 六、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七、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应从

死婴、胎盘处理流程(参考资料)

胎盘及胎儿的处置管理制度 一、剖宫产术后胎盘处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剖腹产后胎盘应当归产妇(和)或家属所有。 3、产妇或(和)家属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4、如果为感染性胎盘,则按照院感科,及科室相关制度执行,严禁家属带离医院。 二、胎儿遗体的处理: 1、胎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2、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机构及工作人员从事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具体处置方法见附件一) 3、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需移交至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结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等单位时,需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一 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对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分类收集、处置 (一)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的收集、处置 感染性离体残肢(如气体坏疽感染)、感染性死胎(如血源性传染病感染),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可传播疾病、危害人群身体健康,应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处置程序: 1、在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表面喷酒2000mg/L含氯消毒液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并封袋口。 2、垃圾袋外粘贴“感染性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日期、科室、名称。 3、科室规范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注明系感染性废物,并立即通知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收取。 4、双方交接人员在登记本签字,由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密闭运输

手术室相关规章制度

手术室相关规章制度 【篇一:手术室相关工作制度(全)】 手术室相关工作制度(全) 手术室工作制度 1 、凡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 整洁。进手术室时,必须穿着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2 、进手术室见习、参观,二人以上的需经科室负责人和手术室护 士长的同意,参观和见习手术者,应接受院方人员的指导,不得任 意游走及出人。 3 、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 位置。各种急诊手术的全套器材、电器和应急设备应经常检查,以 保证手术正常进行。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时,须经手 术室护士长同意。麻醉药与剧毒药应有明显标志,加锁保管,根据 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方可使用。 4 、手术前后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物品的数量,并及时收 拾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和敷料,做好终末处理工作。 5 、手术室实施24小时无假日专人值班,以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6 、对施行手术的病员应详细登记,按月统计上报。协同有关科室 研究感染原因,及时纠正。 7 、手术室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消毒液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 8 、负责保存和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 9 、常规手术的通知单须手术前一日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诊手术 须值班医师签字。 10 、接手术病人时,带病历并核对病人科别、姓名、性别、年龄、床位、住院号、术前诊断、手术名称和部位,防 止差错。择期病人须穿病号服进入手术室。 手术间工作制度 1、手术间随时保持整洁、肃静。 2、每周六手术结束后彻底清洁手术间各区域。 3、各手术间负责人负责保管手术间内财产、物品的完整性和性能良好,如有问题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及时解决。 4、进入手术间必须符合手术着装要求,病人参照患者“入室标准”参与手术者参照科室“手术人员着装要求”。

手术室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手术室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1 无菌物品存放区域应专室专用,专人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2 无菌物品应在无菌室内存放,一次性无菌物品及灭菌后物品分别遵照手术器械、用物及一次性物品循环流程图中的路程进行存放和运输。 3 无菌物品应按顺序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或柜橱内,温度低于24℃,相对湿度低于70%,距地面20-25cm,距墙壁5cm,距天花板50cm。 4 所有无菌包存放时应分类明确,有明确的灭菌标记,保持包装完整,包内物品数量准确。 5 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 6 所有无菌包存放时应有可追溯性,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有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期等,高压灭菌的无菌物品有唯一的条形码标识,并粘贴于手术护理记录单上以备查证。 7 高压灭菌时,使用包装用灭菌指示胶带封闭不少于3格,包内放置化学指示卡。 8 湿包、落地包、已拆封但未使用的无菌包均应重新包装,灭菌后方可使用。 9 无菌物品使用应遵循先进先用的原则。无菌物品使用前确认其有效性,植入物及植入性手术器械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 每日检查物品有效期,每月对所有无菌物品随机抽样监测,监测结果登记存档。 11 一次性用品使用后,须进行消毒毁行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12 各种无菌物品有效期 (1)棉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7天。 (2)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一个月,低温纸塑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3个月,低温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7天。 (3)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6个月。 (4)一次性纸塑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6个月。 (5)外购一次性物品依照各包装上注明的有效期执行。

xx市第二人民医院胎盘处置管理规定及流程

XX市第二人民医院胎盘处置管理规定及流程 为有效地控制产妇分娩后胎盘流失、买卖和传染性疾病传播等不良后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规范胎盘的管理,特制定我院胎盘处理管理制度。 1、临床实验室检查,该产妇无传染性疾病的,其胎盘可根据产妇或家属意愿自行带走或由医院处理。产科工作人员必须再次告知胎盘处置相关知识,并由产妇本人确认签字。 2、对于情况紧急,产妇未做相关化验检查者,其胎盘不可自行带走,要由医院按照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并由当班医生对产妇或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3、对于经实验室检查,该产妇有传染性疾病或传染性病毒携带者的,其胎盘具有疾病传染性,必须由医院按照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自行带回家处置。并由当班医生向产妇或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4、各住院医师要协助每位在我院住院分娩的产妇签署《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此单随病历保存。 5、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6、指定专人回收,产科工作人员在与回收人员交接时,当面清点个数及重量,双方无疑义后放在医疗废物袋内,并在医疗废弃物登记本上签字。 7、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对胎盘进行处置,科室和个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科室和个人负责。

XX市第二人民医院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 ___________:(产妇姓名) 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就胎盘处置问题告知如下: 一、产妇分娩后胎盘归产妇所有。如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二、产妇处置本人胎盘的方式有: 1.自愿放弃本人胎盘,由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置。 2.如分娩前无相关医学检测结果或医学检测结果为阳性,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胎盘,必须由接产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3.自行处置本人胎盘(经医学检测结果为阴性)。 三、产妇自行处置本人胎盘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应当自备存放胎盘并经消毒的器皿。 3.胎盘自行处置不当所造成的后果由产妇自负,与接产医疗机构无关。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上述规定,根据医务人员告知的检验结果,本人胎盘选择第_____种处置方式 □第1种处置方式;□第2种处置方式;□第3种处置方式。 产妇(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医务人员签字:日期:年月日

手术室管理及规章制度

手术室专科护士培训记录 地点:医护办公室 授课人员:刘再娥 参加人员: 第一节手术室的环境管理 手术室是为了病人进行手术治疗的重要的部门,不仅要求有科学合理的建筑位置和布局,先进齐全的仪器设备,还要有严格的无菌管理制度,以确保手术的安全性和和高效性。 1.手术室的位置 手术室应安排在医院内空气洁净处,一般位于建筑的较高层,靠近手术科室,方便接送病人,与监护室相邻。 2. 手术室的布局 手术清洁区附属房间包括:刷手间,无菌器械间,敷料间,仪器间,药品间,麻醉间等。手术供应区附属房间包括:更衣间,更鞋及洗浴间等。 3.手术间的清洁和消毒 为保障手术室的无菌操作环境,必须建立严格的卫生,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手术和有菌手术应严格分开,若二者在同一手术间内连台,应先安排无菌手术。日常的空气净化,消毒可以使用层流洁净系统,地面及室内物品可用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病人手术后的处理:物品及地面处理,可用2000mg /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布类物品可不必焚烧,用含氯做感染手术标志,送洗衣房处理,空气消毒后封闭时间30分钟,然后通风,彻底打扫卫生。 第二节手术室的物品管理 1、敷料管理 1.1手术室布类管理 1.2手术室敷料的类型 1.3常见布类与敷料的名称及用途 2、手术仪器保管制度 2.1.建立档案:每台仪器领回后,应将仪器的名称、生产厂家、购买时间、价格、 购买责任人等登记在账本上,或输入计算机管理。对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资料复印件集中保管,以便查询。 2.2.培训制度:新进仪器应请销售业务员介绍仪器性能、操作步骤、清洁消毒和 保养方法,使人人熟悉。 2.3.设操作程序卡:每台仪器制作各自的操作程序卡,挂在仪器旁,随时提供使 用操作提示。

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

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术中的用药制度 1.手术中应坚持查对制度,做到“三查七对”。如为口头医嘱,护 士在执行前应复述一遍,得到认可后再用药,每次核对须两人 以上。 2.手术室护士应熟悉常用药品的药理作用、用法用量、不良反应 和配伍禁忌等,以利于抢救配合。 3.手术室外用消毒剂较多,护士必须掌握每种消毒剂的用法、有 效浓度、达到消毒的时间以及对人体和物品有无损害等特点, 同时指导其他有关人员正确使用。 4.静脉注射麻醉药、强心药及血管活性药时要缓慢推注,并密切 观察血压、心率变化;使用抗生素、普鲁卡因等药物前应查对 皮试结果,以确保安全。 5.手术过程中或抢救病人时使用的安瓿应保留24小时方能丢弃。 6.手术中消耗药品应及时登记补充,以满足下一台手术用药。 二、药品管理制度 1.手术室根据药品的分类分为外用药、静脉用药、生物制药、麻 醉药品和毒性药品等,进行分类存放。 2.手术室药品应做到固定基数、计划统领、定期检查、专人负责, 以减少药品浪费。 3.有误用风险的药品,肌肉松弛剂与细胞毒化等高风险药品,必

须单独存放,且有醒目标志。 4.易燃易爆药品、对人体有损害的药品应妥善保管,远离火源或 人群,并写有明显警句提示他人。 5.麻醉药、剧毒药和贵重药必须上锁,建立严格的领取制度,由 护士和责任人共同管理,每天清理毒、麻药处方和基数,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 6.需要低温储存的药品应置于冰箱内保存,每周定期派人清理一 次,以保持冰箱内整洁。 7.手术间应合理设置药品厨、药品车和急救车位置和药品基数。 对手术间内药品实行两班交接制度,手术中消耗药品应及时补充,以满足下一台手术用药。 8.手术室应建立药品有效期一览表,严格执行“药品近效期先发 先用”原则,定期检查药品库存药,发现过期、变色、浑浊或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坚决销毁丢掉,不得使用。

死胎死婴处置方法

死胎死婴处置方法 在我国逐步走向法制化建全的今天,人们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如何处置死胎、死婴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的问题,在妥善处置问题之前还需要对死胎、死婴的法律界定进行认真的的思考。 死胎、死婴、死产的概念含义。三个词语非常相近,但又有区别。从医学角度来界定,产妇在生产开始之后,胎儿被娩出之前,因某种原因导致死亡的,此时称之为死产,其核心主要是针对生产过程而言;产妇在生产开始之前,因某种原因导致胎儿死亡的,此时称之为死胎,其核心是指胎儿而言。其二者共同之处是在娩出前胎儿已死亡。胎儿在娩出并能独立呼吸后死亡的,此时称为死婴,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此时婴儿已经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关于死胎、死婴的处理,目前国家尚无明确规定,尽管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相关办法,如西安市卫生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死胎死婴处置管理的通知》(市卫发[2005]31号)明确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于临床实施引产术分娩的死胎和正常分娩发生的死婴,应按照医疗废物交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处置,任何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将死胎、死婴随意处置。但上述处理办法,法律依据不足。死胎、死婴属孕妇的身体附属物,如同产妇分娩后胎盘一样,应当归产妇所有。对于引产分娩的死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死胎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家属对自然人遗体享有的权利义务也不适用于死胎;人流、引产、胎死宫内引出的死胎属于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集中处置.但从死胎法律属性方面来考虑,死胎的本质属性是物,可按医疗废物处置,而从民法伦理角度来讲似乎不尽人意,因此,从医疗机构实务处理方面来讲确实感到十分为难,盼望国家对此能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对于正常分娩的死婴处理,因死婴从法律概念上来讲已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医院应当尊重产妇及家属的意愿,如果产妇愿意将死婴交由医疗机构处理,则可按有关规定集中处理;如果孕妇患有如乙肝、爱滋病等传染病,死婴有可能受到感染者,应行充分告知,如不按废物处理,有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说服孕妇及其家属,应接受政府倡导的处理办法,即按国家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不管采取何种处理办法,在处理死胎、死婴之前,均应填写《死胎、死婴处理知情同意书》,以免发生医疗纠纷。

手术室各项规章制度

手术室工作制度 1.进出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参加手术的人员领取手术衣、裤等相关物品,仪表符合要求。 3.参加手术人员须提前20~30分钟到达手术室,做好术前准备,保证手术准时开始。 4.严格遵守手术室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项操作要规范。 5.参加手术者必须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如需特殊器械或物品应在通知单上注明,有特殊情况、病情也须注明(术中监护),示范教学与手术室护士长联系。如需进入手术间参观,必须有院领导批示方可入内。 6.为防止发生院内感染,手术间内人数和人员流动必须保持最低限度,不得随意外出或在各手术间交叉走动,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要换上外出衣服和鞋子。 7.术中情况须向家属交代或急诊手术麻醉签字应在办公室内进行。 8.非手术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或在手术室洗澡。手术室内禁止吸烟。 9.手术室内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禁讲与手术无关的话。所有用物定量、定位放置,专人保管,用后归还原处。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外借。禁止私用。 10.择期手术通知单在手术前日上午10时前送手术室,以便安排手术。因故变动手术时,应及时通知手术室,以便进行调整。急诊手术由值班医师口头或电话通知的同时,填好通知单送至手术室。 11.病人进入手术室必须更换手术衣、帽,由工作人员接人手术室,并带术中用物,如病历、x线片等。手术结束,由巡回护士、麻醉师、手术医师等送病人回病房,带回用物与病房护士交接。 12.患上呼吸道感染者不得人内,确需入内者应戴双层口罩。上肢患皮肤病以及有伤口或感染者不得参加手术。 13.严重感染或特殊感染确定后(含疑似病人),应标注在手术通知单上。参加手术的各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隔离制度,确保病人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14.手术室护士应有高度责任心,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人人参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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