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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

理规章制度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

为挽救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本院设立急危重孕产妇生命“绿色通道”,在抢救过程中为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使急诊“绿色通道”更顺畅,特作如下规定:

一、绿色通道的对象

1、危重孕妇、急产孕妇等高危孕妇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人陪等)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5、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

1、孕妇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2、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

3、各有关临床科室(外科、内科、儿科)、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检验单上的“绿色通道”字样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4、需急诊手术孕妇应在抢救室做好术前准备,护士通知手术室后立即送入。手术后产妇可转入病区继续治疗。

5、本院无法处理的急诊孕妇,立即联系120转上级医院治疗,等待救护车的同时,积极作相应的对症处理,转院途中要有医护人员陪同。

三、绿色通道的制度

1、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核查。

2、接诊医生应及时向医务科、行政总值汇报抢救孕妇情况,并向行政总值请求人员、设备、后勤物资的协调。

3、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与报送。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考评标准.doc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质量考评标准 日期: 2015 年 3 月 27 日科室签名:检查者:分数:99 考评要点分值 一、急诊医务 人员经过专业 培训,能够胜 任急诊工作, 考核达到“急 诊医师、护士 技术和技能要 求”。() 16 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细则负责部门被评科室 从查阅的相关资料,应能反映出: 1.急诊医护人员全部经过急诊专业培训,有 考核记录并符合评价要点中的规定;(2分) 2.急诊监护室的固定医师与护士均经专业培 训,技能考核合格;(2 分) 3.对轮转的医师和护士有上岗前质量与安全 工作培训与教育;(2分) 医务科 急诊科 护理部 4.急诊患者、留观患者、抢救患者均有完整 的符合规范的急诊病历,记录急诊救治的全 过程。 ( 2 分) 5.有急危重症患者转运、交接的资料、记录, 保障患者得到连贯的抢救;(3分) 在现场考察和访谈到的情况,能够反映出: 考评情况得分 1、急诊医师经过急诊专业培训,并有考核记录;16 2、无急诊监护室; 3、对轮转的医师有上岗前质量与安全工作培 训与教育 4、均有完整规范的急诊病历,并有转运交接 资料记录; 5、急诊病历符合规范,记录急诊救治的全过程。 6、急危重症患者转运、交接的资料、记录, 保障患者得到连贯的抢救 7、提问急诊医师,较熟悉、掌握急诊工作制 度和首诊负责制的规定,并知晓本部门、本 岗位的履职要求 8、有紧急协调机制与流程。

考评要点分值 二、加强急诊 检诊、分诊, 急危重症患 者与一般急 诊患者分区 救治,及时救 治急危重症 11 分患者,有效分 流非急危重 症患者。() 考评方法及评分细则负责部门被评科室考评情况得分 1.急诊科医护人员、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急 诊工作制度和首诊负责制的规定。(3 分) 2.相关管理人员知晓本部门、本岗位的履职 要求;(1 分) 3.急诊科和有关科室有在紧急情况下的协调 机制与流程;(1 分) 从现场考察和查阅相关资料,应能反映出:1、由护士落实检诊、分诊,根据病情评估分级;11 1. 有急诊检诊、分诊制度并得到落实;2、护士有检诊、分诊培训记录; ( 2 分)3、分区救治,分有治疗室、抢救室、留观室 2. 能够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进行分级;4、有记录非急危重症患者的去向 医务科 (2 分)急诊科 护理部 3.检诊、分诊人员经过培训,掌握履职要求; (1 分) 4.急危重症患者与一般急诊患者实施分区救 治;(1 分) 5.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抢救,非急危重症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流程

兵团奎屯中医院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内脏破裂出血、严重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五)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六)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流程 (一)院前急救 现场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二)院内抢救 1、病人到达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立即给予及时处理。 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按照医

嘱制度,规范下达医嘱。 3、会诊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应详细了解病情、认真查体,并制定会诊处理意见,病人需转科诊治时,及时转科治疗。 4、经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 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等特殊病人,必要时请示医务科、总值班、带班院领导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6、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四、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门诊需要抢救病人,由首诊医生和护士负责现场抢救,同时应立即通知急诊科和相关科室会诊协助救治。 (二)首诊医生在交接病人时要及时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急诊科入口通畅,有救护车出入通道和专用停车位,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 (二)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三)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服务流程,收住院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1、医院内科、外科、药学、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输血)等科室均应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按医院规定会诊和急诊。 2、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①病人到达医学影像科后,急诊平片、CT报告时限≤30分钟。 ②超声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③急诊检验报告时限,临检项目≤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小时出报告。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流程

井陉县中医院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内脏破裂出血、严重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六)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七)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流程 (一)院前急救 现场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二)院内抢救 1、病人到达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立即给予及时处理。

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按照医嘱制度,规范下达医嘱。 3、会诊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应详细了解病情、认真查体,并制定会诊处理意见,病人需转科诊治时,及时转科治疗。 4、经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 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等特殊病人,必要时请示医务科、总值班、带班院领导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6、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四、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门诊需要抢救病人,由首诊医生和护士负责现场抢救,同时应立即通知急诊科和相关科室会诊协助救治。 (二)首诊医生在交接病人时要及时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急诊科入口通畅,有救护车出入通道和专用停车位,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 (二)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三)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服务流程,收住院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1、医院内科、外科、药学、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输血)等科室均应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按医院规定会诊和急诊。 2、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①病人到达医学影像科后,急诊平片、CT报告时限≤30分钟。 ②超声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③急诊检验报告时限,临检项目≤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

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绿色通道的含义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绿色通道的范围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危重患者的急诊抢救; 2.110、120、122及其他部门转送的“三无”患者(无钱、无家属、无身份证明)的急诊抢救;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交通事故、中毒等)中患者的急诊抢救; 4.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三)绿色通道的措施 符合医院绿色通道范围的病员来院接诊后,应采取下述措施: 1.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享受绿色通道的服务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2.急诊科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10分钟内到达会诊地

点。 3.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入出院处、服务队等)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 4.“绿色通道”安排服务队实行24小时服务,负责迎、送伤病员和入院后有关检查、交费、取药、手续办理的帮助服务。遇危重病人需送检查或入住院的,接诊科室必须安排医务人员亲自护送。 5.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或对“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6.绿色通道范围内患者,除属ICU收治范围者外,要确保实现专科收治,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相应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协商解决。需立即手术的患者,应立即通知手术室,由手术室按急救手术绿色通道予以特殊保障。 7.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8.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大突发事件)在分

120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120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1、急救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等全面负责。 2、急救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出现脱岗现象。 4、上班要做好出车准备,待命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离岗外出。 5、遵守电话的使用规定,使之时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接受并记录调度指令后按规定时间迅速出车。 7、救护车辆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挪作他用;行政用车必须经医院院长批准。 8、出车人员对待患者及家属要文明礼貌,廉洁正派,热情服务。 9、司机行车要坚持安全第一,安全与速度相统一的原则,遵守交通规则。 10、医师负责抢救药品、物品、仪器设备的应用、补充和维护,并遵守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药品、药品、氧气等当班使用,当班补充,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11、司机负责救护车的使用,维护和保洁。医师负责车辆消毒。 12、爱护急救中心内一切物品,各种物品的管理要负责到人,保持室内整洁,保持室外的环境卫生。 13、在日常急救工作中,如有违反救护车使用制度及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者,责令其书面检讨、将列入医院医疗考核指标。 120医护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抢救成功率。 2、在急救单元中实行医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团队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3、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操作常规,积极妥善处理好院前危重患者抢救工作,医师要将病情、治疗方案、转送医院及时告知病家,请患者或家属签字。转送中做好途中监护工作。 4、患者转送至医院急诊科后,必须与当班医务人员交代患者病情和用药情况,写好院前急救病历,严格遵守病案管理制度。 5、遇重大抢救和灾难事件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6、保障设备完好,提高使用率,及时补充药品和器材,保证患者得到有效的救治,按常规进行器械与车厢消毒。

120急救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120急救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

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120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上夜、下夜三班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程(简)

妇产医院 急诊剖宫产绿色通道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急危重症孕产妇的诊治工作,系统规范急诊产妇剖宫产手术的接诊、检查、诊断、抢救全程医疗服务行为,使急性危重病人得到及时、规范、高效、周到的医疗服务。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医疗风险。 一、指定进入绿色通道的范畴:产妇临产有下列指征进入 绿色通道。 1、骨产道异常:骨盆显著狭窄或畸形。 2、软产道异常:软产道畸形如高位阴道完全性横隔; 3、产力异常原发或继发性宫缩乏力:出现产程进展滞缓或产妇衰竭,出现胎儿宫内窘迫者。 4、胎位异常:横位,臀位足先露,完全臀位而有不良分娩史者,臀位估计胎儿在3500g,高直前位并滞产。 5、宫外孕大出血、产前子痫,子宫破裂大出血、育龄妇女急腹症等; 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规程 1、病人到达医院后,首诊医生确定为进入绿色通道范畴,护士要将病人直接送入手术室,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手术室护士长到岗,并在10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

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

2、首诊医生及时报告科主任,同时报告医务科(正常工作日报告医务科,节假日和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医务科或总值班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和协调抢救治疗工作,总值班在抢救病人指挥有困难时可请示医务科科长、院长。 3、值班医生立即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三、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1、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生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急诊抢救手术要求在病人到达手术室后30分钟内开始手术。 2、所有进入绿色通道的产妇;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根据医院规定完成知情同意,如病人没有家属和委托人,可由两名主治医生以上职称的医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报医务科长或总值班批准、签名。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流程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畴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 能在 短时间内(v 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内脏破裂出血、严重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六)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七)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流程 (一)院前急救现场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 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二)院内抢救 1、病人到达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立即给予及时处理。 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按照医嘱制度,

规范下达医嘱。 3、会诊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应详细了解病情、认真查体,并制定会诊处理意见,病人需转科诊治时,及时转科治疗。 4、经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 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等特殊病人,必要时请示医务科、总值班、带班院领导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6、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四、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门诊需要抢救病人,由首诊医生和护士负责现场抢救,同时应立即通知急诊科和相关科室会诊协助救治。 (二)首诊医生在交接病人时要及时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一)急诊科入口通畅,有救护车出入通道和专用停车位,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 (二)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三)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服务流程,收住院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1、医院内科、外科、药学、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输血)等科室均应提供24 小时急诊服务,按医院规定会诊和急诊。 2、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①病人到达医学影像科后,急诊平片、CT报告时限w 30分钟。 ②超声30 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③急诊检验报告时限,临检项目w 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w 2 小时出报告 ④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3、医疗器械部门及保障部门应提供24 小时连贯不间断的抢救设备、后勤保障支持服务。

急救中心管理办法

急救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院前医疗急救系统是城市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急救中心(站)的科学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提升应急医疗救援能力和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保障、维护公民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急救中心(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急救中心(站)是指由通信、医疗急救和转运等要素构成,对伤病员提供医疗急救和转运、护送服务的公益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急救中心(站)建设标准》,将急救中心(站)的建设与发展纳入本地区城市发展规划,保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与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服务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和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的性质与任务,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急救中心(站)的工作开展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急救中心(站)的建设应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提高效能”的原则,坚持基本建设与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相结合,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保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规划与指导,对全国急救中心(站)的建设与发展实施宏观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急救系统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行业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七条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一个城市只能设置一个政府

主办的急救中心(站),“120”为院前医疗急救唯一的特服电话号码。 第八条院前医疗急救系统的机构设置分为急救中心、急救站二级。 (一)地市级及以上城市设置独立建制的急救中心。 (二)县及县级市设置独立建制的急救站。 (三)地市级及以上城市依托在医疗机构内,并承担院前医疗急救职能的急救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按照《急救中心(站)建设标准》,逐步组建独立建制的急救中心。 (四)县及县级市和边远地区,可参照本《办法》,经本辖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可依托在当地医疗力量最强的医疗机构内,并承担本地区的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第九条急救中心(站)应当根据医疗急救功能和任务,合理设置内设机构。 第十条急救中心(站)实行行政事务类事业管理体制。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行政职级等同于本地区其它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卫生机构。 第十一条根据“精简机构、平战结合”的原则,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机构设置可与急救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体制,并按照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功能与职责,加强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体系建设。 第十二条急救中心(站)的机构审批、登记、注册和校验由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行统一的执业管理。 第十三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任何机构、组织、团体和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名称并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三章功能与职责

急诊绿色通道流程及管理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流程及管理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急救绿色通道抢救范围: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急、危、重患者。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疾病: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二)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三)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 二、绿色通道医护人员应具备高度责任心和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对进入绿色通道患者,各类医护人员应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急诊科设有24小时专职导(分)诊人员,包括护士和急救员,随时准备接收急危重患者入急诊抢救室抢救。值班护士立即准备好所需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 四、对绿色通道抢救的患者,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及时告知病情及变化,根据病情发给病重或病危通知,并请书面签字。 五、为保证抢救及时,对绿色通道抢救患者的各类有创操作,遵循生命权高于知情同意权原则,值班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 六、抢救病历应由相关医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书写完整并妥善 保管。 七、急诊科值班医护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急危重患者全力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患者的诊疗。

八、遇重大抢救必须报告科主任,白天同时报告医务科(夜间、节假日报告总值班),确保绿色通道畅通,下列情况下必须汇报: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大批中毒、法定传染病或灾情患者。 (二)病情危重需开通绿色通道,但无家属、无治疗费患者。 (三)重大手术、重大脏器切除、截肢患者。 九、对各临床专业科室的要求: (一)全院临床科室要对急诊患者提供7×24小时服务;医院各专业临床科室医师在接到急诊科呼叫后,必须10分钟内赶到急诊科,不得延误; (二)对于需要住院的患者,各临床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推诿;涉及多个专业、多个科室的患者,需住院时要以第一诊断专业科室首先收住; (三)患者在检查、转运途中须有相关专业医师全程陪同。 十、对辅助科室的要求: (一)医院各辅助科室必须为急诊患者提供7×24小时便捷、优质服务,执行急诊优先原则。 (二)化验室:必须24小时为急诊患者的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血生化、血气等常用检查项目提供服务,如遇抢救患者,要求 检验医师亲自到床边采集血样。血常规30分钟内,血生化45分钟内必须出结果。 (三)放射科:X线片、CT、MRI必须体现急诊优先;急诊拍片人员接到急诊科床旁呼叫后,必须及时到位。普放30分钟内,CT30分钟内必须出结果。 (四)超声科:科内每日设值班医师负责急诊初诊,床旁超声完毕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报告。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出车前: (1)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夜间由行政值班,特殊情况下医务科可直接调用)。 (2)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保持车辆处于随时待命状态。接到电话10分钟内必须出车。并填写有出车登记,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3)急救车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定人、定车、责任到人。车上的设备、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如需变动,需经院办公室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拆卸。 (4)急诊护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交接。当日出诊前必须对照《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对抢救物资进行检查。护士长每周一次检查药品、器材、物品,护理部每月检查一次。 二、出车中: (1)院办公室或行班值班接到120电话,并简单询问病情及联系方式后,立即通知驾驶员及值班医生、护士,告之简要病情和联系方式,医务人员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10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出发前出诊医生必须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再次询问病情。 (2)当班驾驶员严禁饮酒,不得酒后驾车。驾驶车辆时不得抽烟,不得与人闲谈,驾驶室内不得私自带人,病人及陪护人员上车后应关好车门后再启动车辆。 (3)救护车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执行操作规范。确保行车安全。完成救护任务后及时返回医院,不得路途中办私事和单独出车,私自出车。 (4)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在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工作

牌,对病人及家属在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5)出诊人员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进入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情况,对危重病人必须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并签署《120出诊、转诊、转院知情同意书》,取得家属签字。 (6)抢救病人要严格遵守医疗急救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对待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7)使用担架搬运病人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将病人固定于担架上。 (8)接送过程中医护人员至少应有一人在病人身旁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如系危急重症病菌,医护人员均须在病人身旁密切病人生命体征变化,便于及时处理,严禁医护人员坐在驾驶室内。如遇危急情况,可第一时间报告院办公室或行政值班,取得院办公室或行政值班的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就近医院抢救,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9)加强查对制度,不管是在现场还是在路途中救护,护士所执行的口头医嘱及所有操作,包括时间、药名、剂量、给药方法,要及时记入抢救记录,所有药品安瓿及包装均要核对后带回医院。 (10)接诊病人返回医院后,出诊医师要立即对接诊医师交接出诊情况。如系危急重症患者或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须提前向行政值班或院办公室汇报,告之相关科室提前做好准备。 (11)车辆在外出执行急救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或机械事故,驾驶员应第一时间及时报告院办公室,等候院办公室的指示和安排。 三、出车后 (1)为防止传染病交叉感染,救护车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一般情况下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如遇外伤血液、呕吐物污染等需及时清洗消毒。车辆清洗消毒由救护

120急救中心处理制度

急救人员处罚制度 急救中心主任处罚制度 由于主任疏忽行政管理,不经常督促、检查急救中心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不经常组织、督促急救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技术考核,导致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视情节轻重扣罚科主任。同一个急救人员三次被患者正当的投诉,给予科主任通报批评。因急救人员无故拖延出车,情节轻微的,给予科主任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造成患者身体损害,引起医疗纠纷的,给予科主任降级处理;医疗纠纷产生的费用由科室负责。 急救中心护士长处罚制度 由于护士长不经常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不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不检查护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导致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视情节轻重扣罚护士长。同一个护理人员三次被患者正当的投诉,给予护士长通报批评。因护理人员无故拖延出车,情节轻微的,给予护士长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造成患者身体损害,引起医疗纠纷的,给予护士长降级处理。 急救医师处罚制度 急救医师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无故不参加医院或科主任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和技术考核,因服务态度欠佳,技术操作不过关,工作疏忽,导致医疗差错,视情节轻重处罚。同一个急救医师一次被患者正当的投诉,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被患者正当的投诉,给予停工3个月。急救医师无故拖延出车时间,视情节

轻重处罚,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造成患者身体损害,引起医疗纠纷的,给予停工3个月。 急救护士处罚制度 急救护士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无故不参加护理部或护士长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和技术考核,服务态度欠佳,技术操作不过关,导致医疗差错,视情节轻重处罚。同一个急救护士一次被患者正当的投诉,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被患者正当的投诉,给予停工3个月。急救护士无故拖延出车时间,视情节轻重处罚,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造成患者身体损害,引起医疗纠纷的,给予停工3个月。 急救驾驶员处罚制度 司机接到车辆调度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出车,不执行中心调度程序,接警不出或换车出警或私自出警,急救车辆用作非急救或私人使用,视情节轻重处罚。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停工3个月。 急救担架员处罚制度 急救担架员因擅离职守,工作不认真负责、服务态度欠佳,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导致医疗差错,视情节轻重处罚。同一个急救担架员一次被患者正当的投诉,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被患者正当的投诉,给予停工3个月。急救护士无故拖延出车时间,视情节轻重处罚,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造成患者身体损害,引起医疗纠纷的,给予停工3个月。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范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范 一、急诊绿色通道定义 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在为畅通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流程、挽救患者生命而设臵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急诊绿色通道救治范围 各种危重症需立即抢救患者;“三无”人员(患者无姓名、无家属、无经费)。 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患者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6小时)内危及病人生命。分类如下:(一)创伤急救绿色通道: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重度休克、急性颅脑损伤。 (二)心脑血管绿色通道: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各种昏迷。 (三)妇产科绿色通道: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 (四)其他危及患者生命的绿色通道: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三、急诊绿色通道工作程序

(一)院前急救 急诊科工作人员接到院前急救电话后,询问病员数量及病情,如为成批病人,立刻报告急诊科主任协调全科力量做好抢救准备,急诊科力量不足时汇报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启动成批病员抢救预案。 急诊科接电话后立即(3分钟内)派出医护人员和救护车,医务人员初步判断病情,予现场急救,必要时转总医院院内处理。转运前应先与急诊科电话联系,做好绿色通道启动准备工作。 (二)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衔接 1.急诊科与“120”患者转接流程: 急诊科接市120急救中心电话后做好接诊准备→双方交接(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受伤经过、诊断、处臵情况、目前病情)并签字→交接完毕。 2.如为患者自行入急诊科,接诊医师判断患者病情需启动急诊绿色通道时,上报所在专业二线班及急诊科主任,如为工伤需同时上报医务部(非上班时间报总值班)。 3.接诊科室遇成批患者时,应立即汇报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主管院长,动员全院力量抢救,各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医院指挥和安排。 4.急诊科处理患者 (1)接诊护士负责5分钟内完成患者体位摆放、吸氧、心电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

中医医院急救绿色通道重点病种服务流程及管理制度

ⅩⅩ县中医医院急救绿色通道重点病种服务流程及管理制度 为系统的规范急性危重病人的接诊、检查、抢救、治疗,使急性危重病人得到及时、规范、高效、周到的医疗服务,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医疗风险,特制订本规定。 一、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可能在危及病人生命。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1、急性创伤引起的外伤如:车祸及其他原因致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2、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等。 3、妇科急症如: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羊水破裂等。 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 1、院前急救 按“急诊院前抢救制度”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2、院内抢救 ①病人到达急诊科或各专科,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

②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抢救结束后负责抢救的医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病历和补记医嘱。 ③专科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应对病人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生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转专科诊治病人,由急诊科医生负责将病人转送到相应的场所,如手术室、或住院病区。 ④经急诊科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病人,如腹内脏器破裂出血、妇科急症等,在快速做好术前准备的同时,立即通知专科医生直,并电话通知手术室做好急救手术准备。将病人送到手术室,在专科医生到达手术室之前由急诊科医生、麻醉师共同抢救病人,专科医生到达后,与急诊科医生交接病人,由专科医生完成治疗和手术。术前必须有书面的手术通知单,写明术前诊断、手术名称及病人基本信息。 ⑤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病人,由科主任或医务部主持会诊,会诊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参加,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会诊记录由首诊医师完成。 ⑥所有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生的监护下进行。 三、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1、门诊发现需要抢救病人,由接诊医生和护士现场抢救,立即

急救站管理制度

急救站管理制度 一、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心和急救站有关的规定和制度。 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站进行交接班,做好班前准备工作,电话向120指挥中心报告当天出救人员、车辆和值班时间,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出救。 三、交接班记录应记录当班重要事宜,如急救中发生特殊的情况,电脑、车辆、电台,医疗设备使用运行情况等。 四、接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离岗。 五、值班中如因特殊情况有变动,须提前10分钟由急救站负责人通知中心调度室。 六、急救站出救车辆必須配备医生、护士和司机,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担架员。 七、值班人员须保持电脑、电台和电话等通信设备的完好,除调度派车、反馈,不得随意使用。 八、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命令必须在3分钟内出车,值班期间不得睡觉。 九、急救站值班车辆、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中心调度指挥,接到中心调度命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救。 十、急救站直接接到的急救任务需先向中心调度通报,得到同意(发调度派车单)方能出车,如与中心调度发生冲突必须服从中心调度的命令。 十一、出车、到达、离开、送达、完成、返回必须及时报告调度

室。 十二、急救病人送何医院应根据急救需要、路途远近、家属要求综合考虑决定。 十三、急救人员应以病人为中心,树立“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救死扶伤,热情周到,极端负责,尽一切力量抢救伤病员,并给予尽可能的其他帮助。 十四、到达病人身边应按规范对病人进行检查,对急救病人必须输液用药,不能确诊的需建立静脉通道,不准许不做任何处理就送医院。 十五、对心跳、呼吸停止的病人必须抢救30分钟以上,并做心电图确认,征得病家同意方可停止抢救。 十六、每个班次车辆必须加油,并将车辆清洗干净。 十七、值班时医、驾人员不得同时离开值班室,离开前须向调度室通报去向和联系方式。 十八、医生在急诊室须随时保持与中心或分站的联络,不得影响出救。 十九、严格执行物价局、卫生局收费标准,交费按中心财务制度执行。 二十、医生、驾驶员应及时填写病历、日报表,当日上交,不得补填。医疗文件的书写必須规范,并按医院规定保存。日报、月报每月交费时同时交中心调度室= 二十一、无调度命令不得出车,凡用于院前急救,车上有“XX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相关制度 为挽救急危重症病人的生命,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急诊医学部设立急危重症病人生命“绿色通道”,在抢救过程中为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使急诊“绿色通道”更顺畅,特作如下规定: 一、绿色通道的对象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等患者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5、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 1、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2、在急诊部抢救的病人,接诊医师决定是否开通绿色通道,由接诊医师或护士到急诊收费处签名,开通“绿色通道”,领取“绿色通道卡”,默认金额为1000元,如余额不足时可到收费处进行充值。使用后“绿色通道卡”由经治医生护士保管,抢救结束后交回收费处。 3、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 4、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绿色通道卡”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5、需急诊手术病人应在抢救室做好术前准备,护士通知手术室后立即送入。手术后病人可转入ICU或病区继续治疗。 三、绿色通道的制度

1、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 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查核。 2、接诊医生应及时向医务质部、行政总值汇报抢救病人情况,并向行政总值请求人员、设备、后勤物资的协调。 3、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4、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大突发事件)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医务科及总值班进行全面统一指挥,协调安排,各科室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 5、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 “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与报送。 急诊绿色通道流程

新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范样本

新急诊绿色通道管 理规范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定(修订) (修订制度.修订时间 .3.18) 1.“急诊绿色通道”是指医院为畅通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流程、挽救患者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2.“急诊绿色通道”救治范围 各种急危重症需立即抢救患者;“三无”人员(无姓名、无家属、无经费);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6小时)内危及生命。分类如下: 2.1创伤急救绿色通道: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大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损伤出血、张力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电击伤及其它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重度休克等。 2.2心脑血管绿色通道: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各种昏迷等。 2.3妇产科绿色通道:紧急意外急产、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2.4其它危及生命的绿色通道: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重症酮症酸中毒、甲状腺功能亢进危象等。 3.“急诊绿色通道”工作程序

3.1院前急救:急诊科医护人员接到院前急救电话后,询问患者的数量及病情,如为成批患者,立即报告科主任协调全科力量做好抢救准备,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急诊应急预案和流程,力量不足时汇报医务处或总值班,动员全院力量抢救。各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医院指挥和安排。派出医护人员和救护车现场急救,具备转运条件后转院内处理。转运前应先与急诊科电话联系,做好“急诊绿色通道”启动准备工作。 3.2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衔接 3.2.1急诊科与“120”患者转接流程:急诊科接“120”急救中心电话后做好接诊准备,双方交接(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生命体征、诊断、处理情况、当前病情)并签字。 3.2.2如为患者自行入急诊科,接诊医师判断患者病情需启动“急诊绿色通道”时,上报急诊科主任; 3.3急诊科患者的处理: 3.3.1接诊护士负责5-8分钟内完成患者体位摆放、吸氧、心电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等)备用,建立急诊抢救病历。 3.3.2接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初步判断患者病情,下达抢救医嘱、会诊医嘱、检查医嘱、手术医嘱等。抢救患者生命时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如实补记。 3.3.3必要时通知相关专科的专业人员到急诊科会诊(院内

120救护车管理制度

合江普仁医院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急诊科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不定期抽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救护车司机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护士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原则上由急诊科派车。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及相应的急救设施、设备。 三、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四、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五、特殊情况(如政府用车、突发事件、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等)医务科可以调派救护车。 六、非医疗用车,必须报经业务院长同意。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处以至少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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