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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大通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升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

1.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原则:我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就地就近抢救、规范转诊、尊重病人知情选择权。

2.我院成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急救小组成员由医务科、妇产科、儿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

二、规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工作

1.我院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实行首诊负责制,因技术等原因不能救治时对于不宜转运的孕产妇或新生儿,立即请青海省儿童医院专家会诊;对于可转运的孕产妇或新生儿,按照转诊原则,安排医护人员护送,规范转诊至青海省儿童医院。

2.我院要向青海省儿童医院了解病人转归情况,省儿童医院要及时反馈救治结果给转诊医院。

三、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的监督管理

1.我院成立以分管领导蔡桂兰为组长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进行督查,

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逐步完善绿色通道的运转。

2.我院高度重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建立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流程和工作制度,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登记工作。

3.产科医师负责危重孕产妇、儿科医师负责新生儿急救的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

4.定期收集、分析、总结和通报院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县卫计局,协助卫生局落实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

2017年09月29日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流程

兵团奎屯中医院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内脏破裂出血、严重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五)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六)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流程 (一)院前急救 现场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二)院内抢救 1、病人到达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立即给予及时处理。 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按照医

嘱制度,规范下达医嘱。 3、会诊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应详细了解病情、认真查体,并制定会诊处理意见,病人需转科诊治时,及时转科治疗。 4、经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 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等特殊病人,必要时请示医务科、总值班、带班院领导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6、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四、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门诊需要抢救病人,由首诊医生和护士负责现场抢救,同时应立即通知急诊科和相关科室会诊协助救治。 (二)首诊医生在交接病人时要及时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急诊科入口通畅,有救护车出入通道和专用停车位,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 (二)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三)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服务流程,收住院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1、医院内科、外科、药学、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输血)等科室均应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按医院规定会诊和急诊。 2、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①病人到达医学影像科后,急诊平片、CT报告时限≤30分钟。 ②超声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③急诊检验报告时限,临检项目≤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小时出报告。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流程

井陉县中医院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内脏破裂出血、严重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六)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七)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流程 (一)院前急救 现场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二)院内抢救 1、病人到达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立即给予及时处理。

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按照医嘱制度,规范下达医嘱。 3、会诊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应详细了解病情、认真查体,并制定会诊处理意见,病人需转科诊治时,及时转科治疗。 4、经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 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等特殊病人,必要时请示医务科、总值班、带班院领导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6、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四、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门诊需要抢救病人,由首诊医生和护士负责现场抢救,同时应立即通知急诊科和相关科室会诊协助救治。 (二)首诊医生在交接病人时要及时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急诊科入口通畅,有救护车出入通道和专用停车位,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 (二)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三)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服务流程,收住院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1、医院内科、外科、药学、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输血)等科室均应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按医院规定会诊和急诊。 2、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①病人到达医学影像科后,急诊平片、CT报告时限≤30分钟。 ②超声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③急诊检验报告时限,临检项目≤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 理规章制度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 为挽救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本院设立急危重孕产妇生命“绿色通道”,在抢救过程中为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使急诊“绿色通道”更顺畅,特作如下规定: 一、绿色通道的对象 1、危重孕妇、急产孕妇等高危孕妇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人陪等)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5、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 1、孕妇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2、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 3、各有关临床科室(外科、内科、儿科)、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检验单上的“绿色通道”字样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4、需急诊手术孕妇应在抢救室做好术前准备,护士通知手术室后立即送入。手术后产妇可转入病区继续治疗。 5、本院无法处理的急诊孕妇,立即联系120转上级医院治疗,等待救护车的同时,积极作相应的对症处理,转院途中要有医护人员陪同。 三、绿色通道的制度

1、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核查。 2、接诊医生应及时向医务科、行政总值汇报抢救孕妇情况,并向行政总值请求人员、设备、后勤物资的协调。 3、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与报送。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建立完善区域性危重孕产妇转会诊和救治网络,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保证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置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原则上依托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或产科实力突出且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了多学科诊疗协作机制的妇幼保健院或专科医院。 第三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承担辖区危重孕产妇的救治、会诊和转诊工作,并对下级救治中心开展技术指导和双向协作。 第二章区域组织管理 第四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择优确定、科学布局的原则。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区域医疗资源情况和危重孕产妇救治需求对区域内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数量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确定本级危重孕产妇救

治中心。省级应当建立若干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市、县两级均应当建立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第五条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以及地方实际情况,建立危重孕产妇转会诊和救治网络。省级和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依托产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或三级妇产医院设立;县级救治中心原则上依托已建有ICU病区,且产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医院设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配合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会诊和转诊工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要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床位,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原则上要设立重症监护室。 第六条承担危重孕产妇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较强的危重孕产妇临床救治能力。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具备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服务能力等基本条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基本要求见附件1)。产科床位调整应当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优先在医疗机构内部调剂。 第七条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保障母婴安全协调工作机制,

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绿色通道的含义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绿色通道的范围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危重患者的急诊抢救; 2.110、120、122及其他部门转送的“三无”患者(无钱、无家属、无身份证明)的急诊抢救;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交通事故、中毒等)中患者的急诊抢救; 4.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三)绿色通道的措施 符合医院绿色通道范围的病员来院接诊后,应采取下述措施: 1.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享受绿色通道的服务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2.急诊科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10分钟内到达会诊地

点。 3.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入出院处、服务队等)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 4.“绿色通道”安排服务队实行24小时服务,负责迎、送伤病员和入院后有关检查、交费、取药、手续办理的帮助服务。遇危重病人需送检查或入住院的,接诊科室必须安排医务人员亲自护送。 5.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或对“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6.绿色通道范围内患者,除属ICU收治范围者外,要确保实现专科收治,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相应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协商解决。需立即手术的患者,应立即通知手术室,由手术室按急救手术绿色通道予以特殊保障。 7.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8.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大突发事件)在分

医院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定精编版

医院孕产妇急救绿色通 道管理规定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市人民医院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急救管理,经研究决定,现制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人群 所有来院就诊的孕产妇,重点为急危重孕产妇。 二、组织领导 (一)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副院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院孕产妇急救综合事宜,具体包括负责领导、协调和指挥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和施救工作,确保孕产妇急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负责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与业务培训,加强技能操作训练,提高急救应急工作质量;负责孕产妇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加强与上级医院联系,完善急救转诊流程,及时将急危重孕产妇转往上级医院;发生急危重孕产妇重大抢救时及时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及院外专家进行会诊与抢救。 (二)孕产妇急救技术小组 1、一组 组长:

成员: 2、二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在医院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急危重孕产妇应急抢救工作;按照急救领导小组统一调派,在接到急救任务后应第一时间参与施救,保证抢救时间和质量;孕产妇急救技术小组成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接到抢救电话后院内医生10分钟内到达现场,院外医生30分钟内到场;参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市孕产妇急救工作。 各成员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孕产妇急救流程 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门诊及急诊接诊医师要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120急救人员在孕产妇转运途中要密切观察孕产妇的症状与体征,必要时进行院前急救,并与院内做好联系对接,确保孕产妇到院后立即进行救治,缩短反应时间。 2、首诊医师认真做好孕产妇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对于急危重孕产妇,接诊医师在开具检查医嘱的同时通知医技科室做好检查准备,尽量缩短孕产妇等候时间,为抢救工作赢得宝贵时间;并及时做好登记,上报有关信息,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

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

“降消项目”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 为切实加强“降消项目”县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孕产妇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一、中心设置 1.项目县按人口服务半径合理选择1~2个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作为产科急救中心。 2.产科急救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应具备综合抢救能力。除妇产科外,内科、外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及检验科等均须具备与中心相适应的急诊急救能力。 3.产科急救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 二、组织管理 产科急救中心设立急救小组,急救小组成员由医务科、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急救小组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 三、制度建设 1.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建立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和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包括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孕产妇转运急救、高危妊娠管理、重症监护、会诊、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急救药品管理、危重病人抢救报告、抢救用血管理、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孕产妇急救工作流程图及业务培训等内容。 2.建立基础信息登记:设立孕产妇急危重症接诊及出诊登记本、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登记本,转运与反馈登记本、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业务培训登记本等。 四、知识技能 1.基础理论: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

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多脏器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 2. 基本知识: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本知识。 3. 基本技能: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具有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穿刺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五、人员资质 1.急救小组医护人员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医学专业学历、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助产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妇产科执业医师或助产士资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 2.急救中心的产科人员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业务量相适应。人数不得少于8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名,产科主任应从事妇产科专业10年以上,并具有妇产科中级以上职称。 六、房屋设备 1.房屋、设备与药品要符合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建设的基本标准,并设有适合危重孕产妇抢救的重症抢救室。抢救室应备有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急救中心必备设备:救护车、麻醉机、多参数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生化仪、影像诊断设备、供氧、输血、呼吸机、负压吸引器、除颤仪、静脉切开包、综合性抢救箱等相应设备。 3.妇产科必备的设备:胎儿监护仪、妊高征监护仪、开口器、舌钳、压舌板、产钳、胎头吸引器、阴道拉钩、宫颈钳、产包、缝合包、清宫包、宫纱、辐射式新生儿抢救台、新生儿喉镜、气管插管、新生儿复苏囊、新生儿暖箱等,并保持抢救物品处于功能状态。 4.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地塞米松、西地兰、

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方案

南安市中医院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而引起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南安市中医院危重急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 在医院领导下,建立健全福建省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畅通全院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由院领导、医务科、科室三级组成、救治能力较强的产科为主要接诊、抢救单位(以下简称“网络组成单位”),采取分级管理形式,组建三级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为患者提供便利服务,简化就诊环节,不用挂号,直接到手术室或相关科室进行救治,相关科室不能因医疗费用等问题而拒转、拒收患者。医务科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工作,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医院和上级医院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专

业技能培训,监督有关科室落实急救转诊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完善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程序 为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按以下要求进行转诊: 1、各有关科室要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建立绿色通道。对危重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停药。如有借故推诿、延误抢救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初诊科室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必须填写“危重急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转诊医疗,一份留本院。 4、转诊途中,转出科室要配备较强的医疗救护力量,尽力确保产妇在转诊途中的生命安全。 5、初诊医院负责为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6、接诊医院要及时将救治结果反馈给初诊医院,同时保存转诊单、接诊单,以备核查。 7、请求专家出诊、会诊的医院,及时与定点医院专家或医务科联系,经医务科同意后方出诊、会诊进行救治工作。 三、加强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监督管理 1、统一思想认识。全院各科室要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流程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畴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 能在 短时间内(v 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内脏破裂出血、严重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六)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七)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流程 (一)院前急救现场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 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二)院内抢救 1、病人到达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立即给予及时处理。 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按照医嘱制度,

规范下达医嘱。 3、会诊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应详细了解病情、认真查体,并制定会诊处理意见,病人需转科诊治时,及时转科治疗。 4、经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 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等特殊病人,必要时请示医务科、总值班、带班院领导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6、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四、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门诊需要抢救病人,由首诊医生和护士负责现场抢救,同时应立即通知急诊科和相关科室会诊协助救治。 (二)首诊医生在交接病人时要及时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一)急诊科入口通畅,有救护车出入通道和专用停车位,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 (二)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三)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服务流程,收住院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1、医院内科、外科、药学、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输血)等科室均应提供24 小时急诊服务,按医院规定会诊和急诊。 2、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①病人到达医学影像科后,急诊平片、CT报告时限w 30分钟。 ②超声30 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③急诊检验报告时限,临检项目w 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w 2 小时出报告 ④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3、医疗器械部门及保障部门应提供24 小时连贯不间断的抢救设备、后勤保障支持服务。

急救绿色通道流程

公安民警因公致伤、致病急救绿色通道流程制定本流程目的:系统的规范公安民警因公致伤、致病的接诊、分诊、检查、诊断、抢救全程医疗服务行为,使因公致伤、致病的公安民警得到及时、规范、高效、周到的医疗服务。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医疗风险。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病人生命。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 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二)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 甲亢危象等。 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院外急救 按“急诊院前抢救制度”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二)院内抢救 1、病人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 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 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 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 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 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所有医嘱可下达口 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 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3、专科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急诊医生负责和专科医生就病人的 情况进行口头沟通,专科医生应对病人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 科医生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转专科诊治病人,由急诊科医生负责将

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篇一:急危重症孕产妇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造成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建立“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 依托全市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专家,组建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具体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的远程会诊与现场抢救。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纳入全市危重 孕产妇急救转诊系统,统一管理。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急救协调工作,推荐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医生(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各相关专业)参加急救专家组,及时选派专家参加基层医院会诊,做好基层转诊、出诊工作,为持有“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的患者提供

便利条件,简化就诊环节,不用挂号,直接到手术室或相关科室进行救治,相关单位不能因医疗费用等问题拒转、拒收患者。同时,做好危重孕产妇转诊数据季度汇总工作。 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 管理工作,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完善急救绿色通道各项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监督有关医疗机构落实急救转诊工作,定期总结分析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辖区内各医疗急救机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站(院)积极参与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确保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系统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二、完善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程序 为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制定“茂名市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图”,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转诊。 1、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初诊医院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须认真填写“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联。

急危重症孕产妇院前急救及转运中PDCA循环管理的运用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5f16998089.html, 急危重症孕产妇院前急救及转运中PDCA 循环管理的运用研究 作者:刘彩青 来源:《健康必读(上旬刊)》2019年第03期 【摘; 要】目的:探究急危重症孕产妇院前急救及转运中PDCA循环管理的运用效果。方法:将近期我院收治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分为两组。对照组行常规院前急救护理,观察组行PDCA循环管理。结果:相较于对照组,观察组的接诊时间、院前转运时间均明显更短,同时其满意度更高,两组数据对比具有明显差异(P<0.05)。结论:急危重症孕产妇院前急救及转运中实施PDCA循环管理,能够有效加快接诊及转运时间,提高护理效果及满意度,值得推广。 【关键词】急危重症孕产妇;院前急救;转运;PDCA循环管理;运用 【中图分类号】R473.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9)03-0284-01 院前急救指的就是各急救服务中十分关键的构成,对所有高危患者尽早进行诊治来说无可或缺,不但可以挽回生命,还可以给院内各治疗力争更多的时间。急危重症孕产妇指的就是在进行妊娠直到产后的42d中因为某一原因危害到新生儿与孕产妇自身安全的高危病症[1],临床中应尽早对这类患者开展救治。本文为了深入探究急危重症孕产妇院前急救及转运中PDCA循环管理的运用效果,选取了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期间在我院收治的48例妇产科急危重 症孕产妇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相关具体报告如下: 1 資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纳入时间由2018年6月开始,到2019年1月结束,将纳入对象均分为两组。对照组中,孕产妇年龄31~41岁,均值(36.5±7.1)岁。观察组中,孕产妇年龄30~40岁,均值 (35.2±6.0)岁。对比两组各项临床资料,其结果显示(P>0.05),可深入研究。 1.2方法

医院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市人民医院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急救管理,经研究决定,现制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人群 所有来院就诊的孕产妇,重点为急危重孕产妇。 二、组织领导 (一)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副院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院孕产妇急救综合事宜,具体包括负责领导、协调和指挥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和施救工作,确保孕产妇急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负责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与业务培训,加强技能操作训练,提高急救应急工作质量;负责孕产妇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加强与上级医院联系,完善急救转诊流程,及时将急危重孕产妇转往上级医院;发生急危重孕产妇重大抢救时及时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及院外专家进行会诊与抢救。 (二)孕产妇急救技术小组 1、一组

组长: 成员: 2、二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在医院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急危重孕产妇应急抢救工作;按照急救领导小组统一调派,在接到急救任务后应第一时间参与施救,保证抢救时间和质量;孕产妇急救技术小组成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接到抢救电话后院内医生10分钟内到达现场,院外医生30分钟内到场;参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市孕产妇急救工作。 各成员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孕产妇急救流程 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门诊及急诊接诊医师要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120急救人员在孕产妇转运途中要密切观察孕产妇的症状与体征,必要时进行院前急救,并与院内做好联系对接,确保孕产妇到院后立即进行救治,缩短反应时间。 2、首诊医师认真做好孕产妇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对于急危重孕产妇,接诊医师在开具检查医嘱的同时通知医技科室做好检查准备,尽量缩短孕产妇等候时间,为抢救工作赢得宝贵时间;

中医医院急救绿色通道重点病种服务流程及管理制度

ⅩⅩ县中医医院急救绿色通道重点病种服务流程及管理制度 为系统的规范急性危重病人的接诊、检查、抢救、治疗,使急性危重病人得到及时、规范、高效、周到的医疗服务,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医疗风险,特制订本规定。 一、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可能在危及病人生命。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1、急性创伤引起的外伤如:车祸及其他原因致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2、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等。 3、妇科急症如: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羊水破裂等。 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 1、院前急救 按“急诊院前抢救制度”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2、院内抢救 ①病人到达急诊科或各专科,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

②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抢救结束后负责抢救的医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病历和补记医嘱。 ③专科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应对病人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生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转专科诊治病人,由急诊科医生负责将病人转送到相应的场所,如手术室、或住院病区。 ④经急诊科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病人,如腹内脏器破裂出血、妇科急症等,在快速做好术前准备的同时,立即通知专科医生直,并电话通知手术室做好急救手术准备。将病人送到手术室,在专科医生到达手术室之前由急诊科医生、麻醉师共同抢救病人,专科医生到达后,与急诊科医生交接病人,由专科医生完成治疗和手术。术前必须有书面的手术通知单,写明术前诊断、手术名称及病人基本信息。 ⑤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病人,由科主任或医务部主持会诊,会诊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参加,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会诊记录由首诊医师完成。 ⑥所有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生的监护下进行。 三、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1、门诊发现需要抢救病人,由接诊医生和护士现场抢救,立即

关于成立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关于成立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领导 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山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坚持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方向,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宗旨,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现成立《医院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领导小组》。 附件:合医院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附件 商河县人民医院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 “绿色通道”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医务科主任 护理部主任 妇产科主任 麻醉科主任 急诊科主任 产科主任 产科护士长 产房护士长 急诊科护士长

医务科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组长职责 负责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全面工作与协调。 二、副组长职责 负责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业务指导工作。

三、成员职责 1、医务科负责确保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有效运行工作。 2、护理部负责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护送队人员的协调安排工作。 3、妇产科负责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的启动、建立及护理工作及妇产科护送队人员的协调安排工作。 4、麻醉科负责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麻醉工作的科学分工,密切配合手术和对危重病员进行抢救工作。 5、急诊科负责协助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的启动、建立和护理工作。 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穆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峰任办公室副主任。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程(简)

妇产医院 急诊剖宫产绿色通道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急危重症孕产妇的诊治工作,系统规范急诊产妇剖宫产手术的接诊、检查、诊断、抢救全程医疗服务行为,使急性危重病人得到及时、规范、高效、周到的医疗服务。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医疗风险。 一、指定进入绿色通道的范畴:产妇临产有下列指征进入 绿色通道。 1、骨产道异常:骨盆显著狭窄或畸形。 2、软产道异常:软产道畸形如高位阴道完全性横隔; 3、产力异常原发或继发性宫缩乏力:出现产程进展滞缓或产妇衰竭,出现胎儿宫内窘迫者。 4、胎位异常:横位,臀位足先露,完全臀位而有不良分娩史者,臀位估计胎儿在3500g,高直前位并滞产。 5、宫外孕大出血、产前子痫,子宫破裂大出血、育龄妇女急腹症等; 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规程 1、病人到达医院后,首诊医生确定为进入绿色通道范畴,护士要将病人直接送入手术室,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手术室护士长到岗,并在10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

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

2、首诊医生及时报告科主任,同时报告医务科(正常工作日报告医务科,节假日和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医务科或总值班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和协调抢救治疗工作,总值班在抢救病人指挥有困难时可请示医务科科长、院长。 3、值班医生立即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三、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1、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生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急诊抢救手术要求在病人到达手术室后30分钟内开始手术。 2、所有进入绿色通道的产妇;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根据医院规定完成知情同意,如病人没有家属和委托人,可由两名主治医生以上职称的医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报医务科长或总值班批准、签名。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海丰县妇幼保健院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升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 1.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原则:我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就地就近抢救、规范转诊、尊重病人知情选择权。 2.根据我院和综合抢救能力,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医院(下简称急救医院),急救医院与我院建立急救绿色通道,签署会诊、转诊协议,明确急救、会诊等事宜,负责本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急救。 3.我院成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急救小组成员由医教股、妇产科、儿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 二、规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工作 1.我院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实行首诊负责制,因技术等原因不能救治时,对于不宜转运的孕产妇或新生儿,立即请急救医院专家会诊;对于可转运的孕产妇或新生儿,按照转诊原则,安排医护人员护送,规范转诊至急救医院。

2.我院要向急救医院了解病人转归情况,急救医院要及时反馈救治结果给转诊医院。 三、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的监督管理 1.我院成立以分管领导罗丽娟为组长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逐步完善绿色通道的运转。 2.我院高度重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建立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流程和工作制度,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登记工作。 3.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的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一年两次对抢救病人和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 4.定期收集、分析、总结和通报院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县卫计局,协助卫生局落实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工作。 2012年1月4日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相关制度 为挽救急危重症病人的生命,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急诊医学部设立急危重症病人生命“绿色通道”,在抢救过程中为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使急诊“绿色通道”更顺畅,特作如下规定: 一、绿色通道的对象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等患者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5、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 1、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2、在急诊部抢救的病人,接诊医师决定是否开通绿色通道,由接诊医师或护士到急诊收费处签名,开通“绿色通道”,领取“绿色通道卡”,默认金额为1000元,如余额不足时可到收费处进行充值。使用后“绿色通道卡”由经治医生护士保管,抢救结束后交回收费处。 3、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 4、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绿色通道卡”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5、需急诊手术病人应在抢救室做好术前准备,护士通知手术室后立即送入。手术后病人可转入ICU或病区继续治疗。 三、绿色通道的制度

1、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 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查核。 2、接诊医生应及时向医务质部、行政总值汇报抢救病人情况,并向行政总值请求人员、设备、后勤物资的协调。 3、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4、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大突发事件)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医务科及总值班进行全面统一指挥,协调安排,各科室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 5、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 “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与报送。 急诊绿色通道流程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方案

XXXX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1、医院通过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为危重孕产妇提供快速诊疗通道,采用快速、标准化的诊断方案对孕产妇提供更快、更准确的评估和诊疗,降低危重孕产妇的确诊时间、术前等待时间,缩短住院时间,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改善生活质量和就诊满意度。 2、积极创建,持续改进,争取三年内通过国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认证。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运城市中心医院产科安全管理领导组: 职责: 1、主持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建设和重大决策,调动医院所有资源保证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正常有效运行。 2、按照指南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能力、技术项目、工作制度建设与管理。及时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所需的药品、耗材,并保持救治所需设备功能均处于正常状态,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行。

3、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协调畅通高危孕产妇救治、转诊等绿色通道机制。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4、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制定符合孕产妇特点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落实各项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5、建立院内多学科分工协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合作,实现高危孕产妇全程管理以及危重孕产妇的有效救治、快速会诊和迅速转运。 6、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危重孕产妇的分娩时机,确保每个危重孕产妇分娩现场有1名经过新生儿复苏培训的专业人员在场。 7、建立产科安全工作考核和评估制度,对危重孕产妇救治流程的各个环节定期进行评估并对工作流程定期修改,数据存档;定期组织考核,建立奖惩制度并监督奖惩兑现。 8、加快完善危重孕产妇转会诊和救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危重孕产妇系统管理及信息的互联互通,提升转运效率和救治成功率。 (二)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组: 职责: 1、贯彻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与危重孕产妇监护诊疗工作特征相符合的基本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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