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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增减员表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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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增减员表

单位名称(章):年月日单位编号: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式二份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式 二份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单位名称(章):单位负责人: 单位编号: 单位经办人: 20 年月日

社保局审核人:社保机构(章) 社保局复核人:受理日期:20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此表由用人单位填报,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使用。 2.变更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或上次变更登记时已登记的内容。 3.变更后:填写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化后的内容。 4.单位名称(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一致,并在此处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类型:根据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填写(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其他)。 6.组织机构代码: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填写。 7.主管部门名称: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全称。 8. 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填写 9.隶属关系:按中央、省、计划单列市、市、县、乡镇、部队、其他分类填写。 10.缴费方式:缴费方式有托收和转账2种,一般要求单位选择托收方式缴费,有特殊情况才能选择转账,但要文字说明并经社保局同意。 11.参保险种变化:变更前填写原参保险种,变更后填写新增险种。 注意事项 1、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审核(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可以不提供原件)。 2、变更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帐号,必须按标准内容作详细填写。缴费方式由转帐变更为托收时,必须填写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帐号栏。 3、其他栏目的的变更,在该栏目内如实填写变更前后的内容即可,有特殊情况请附加说明。 4、不变更的栏目请不要填写。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一、增员 (一)新参保增员 新参保人员增员可有网上申报和社保办公大厅申报两种渠道; 1.网上申报 1)基本信息收集让新参保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网上申报每月5日至21日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网,在窗口左侧点击“申报业务管理”“新参保人员增加申请”如图1:如 图1 点击“新参保人员增加”弹出个人基本信息录入的窗口。按照新参保人员已填写好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依次填写申报信息。(图2为该窗口的下半部分。)亮蓝色字体项为必录项。邮编若以“0”开头的,则无法直接录入,可在word中写好,贴进去即可。新参保的人员在“医保个人缴费原因”和“四险个人缴费原因”处一般选择“新参统”和“新参加工作”。 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点“继续录入”可依次录入多个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图2 在图3窗口中打勾选中要增员的人,点击“提交申请”。 图3 3)申报查询、报表下载打印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询”选择查询的日期区间和业务类型,点击“查询”。 若查询结果中四险和医保均显示“导入成功”,则该人员网上申报增员已受理成 功。“导入失败”的查看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导入成功”后点击左侧“业务报表查询”“个人信息登记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人员增加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增员表》。 4)材料提交每月25日前准备当月新参保人员以下材料到社保大厅网上申报专柜提交: ①《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②《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 ③二采要求的一寸白底彩照2张; ④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章); ⑤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在一张纸的)1份(盖章)。 2.社保大厅办理 1)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①个人信息录入 让新参保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辽宁省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1、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已经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的单位编码。 2、带“*”的项目由社会保险机构填写。 3、单位名称和地址,必须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地址一致(地址已变更的除外)。在填写时要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填写法人名称。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要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代码证填写。对于尚未领到统一代码或不属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由社会保险机构从临时码段中直接赋码,待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统一代码后再予以更改。 5、经工商登记并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未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6、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7、单位类型分为四大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工商营业执照上填写内容一致(执行标准为国统字[1998]200号);事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 8、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即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具体类型为中央直属、省属、地区属、县属和其他等。 9、经济行业按照GB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的规定填写本单位所属的行业类别,填写到大类和代码。 10、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本单位有分支机构并需申领登记证副本的,填写“所属分支机构信息”;分支机构超过三个的,另附页填写。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 说明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由登记单位填报一份,经审核后,登记表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1.缴费单位名称(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 准的名称一致。 2.电话(必录指标):如实自填(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 3.单位地址(必录指标):填写目前单位办公室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 如工商注册地址与通讯不一致,此项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 4.邮编(必录指标):用人单位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自填。 5.工商登记执照种类: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其他 6.工商登记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应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如工商登 记此项内容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7.批准成立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如果单位的批准成立信息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必录指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 定代表人姓名,无法定资格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如实自填。其中,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电话为必录指标。 10.单位类型(必录指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一律选择 填写“企业”,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机关批准文件内容填写,其中事业单位要求详细填写事业单位的类型,即: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23—自收自支事业。 10—企业 20—事业 21—全额事业 22—差额事业 23—自收自支事业 30—机关 40—社会团体 50—民办非企业单位 60—城镇个体工商户 70—再就业服务中心 90—其他 11.12.隶属关系(必录指标):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按照以下类别选 择填写。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选择填写“其他”。 1—中央 2—省 3—计划单列市 4—市 5—区(县) 51—街道 6—乡镇 7—部队 9—其他 13.组织机构代码(必录指标):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代码为准,如用人单位无组织机构代码可不填写。

社会保险登记表(模板)

社会保险登记表(模板)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单位编码: 缴费单位公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制

参保单位经办人:李参保单位负责人:张 社保机构社保机构社保机构 经办人:审核人:复核人: 社保机构(章):受理日期:年月日 一、填表说明

.此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使用。 .登记参保单位名称(公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一致,并在此处加盖单位公章。 .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加险种、缴费方式: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所选择项的括号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打“√”。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需在“是否是参照公务员管理”项内相应打“√”。 .主管部门名称: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全称。 .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参保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人代表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类型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 .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和门牌号码。 . 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填写 .隶属关系:按中央、省、部队、其他分类填写。 .缴费方式:一般要求单位选择托收方式缴费,有特殊情况才能选择转账,但单位要来文申请并经社保局批准同意。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社保机构审核后填写。 二、必备材料 .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险登记表》(附表)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复印件一份;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无国有产权证的国有子公司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电脑咨询单及公司章程或企业验资报告和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或总公司的国有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险种的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及由机构编制委员会、人社厅、财政厅盖章确认的资格确认表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表”填表说明

《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电子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社保增减员手续时填写。 二、本市户籍人员和流动人员可以在一个报盘文件中申报,但一个报盘文件只允许填报一个单位,不能在同一个报盘文件中申报多个单位(除首次办理外,报盘文件需命名为单位社保编号)。 三、○符号为公共必录项、☆符号为劳动用工备案必录项、△符号为社保增减员必录项。 “本市人员失业登记号码”是“已办理失业登记人员必须填写”项目,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市人员必须填写,未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市人员不需填写。 社保增减员必录项中个人身份代码、行政职务代码仅适用于公务员补助填报,其它人员不需填报;户籍所属省、本次缴费起始年月、月缴费工资、新年度月缴费工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间填写)、各险种选择参保为增员必填项目;停保原因、供养人数、是否有继承人、死亡时间为减员必填项目。 四、录入规则 1、身份号码:使用18位身份号码。 2、姓名:字符串类型。 3、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民族、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称、技术等级、工作岗位、就业前身份、就业形式、备案类别、合同类型及个人身份代码、行政职务代码、户籍所属省、各险种、停保原因、是否有继承人栏提供了下拉选择框,请选择所需的值。

4、下拉选择框中选项较多时,可到“字典代码项”页按Ctrl+F 查找确定后,复制粘贴到“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页面上;复制的内容必须含有相应的编码与小数点。 5、日期类型的栏目一定要严格按照“YYYYMMDD”(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或“YYYYMM”(即年年年年月月)的格式填写,勿以“-”或“.”等符号分隔。 6、增员报盘后实际参保险种将按照单位登记的参保情况及个人身份、户口性质予以确认。“工伤”一栏只有农村户口人员才能选择“农民工先行参工伤”标识(非农村户口人员选择此标识在社保机构读盘时将被系统判断为错误数据),选择“农民工先行参工伤”标识代表该人员只参加工伤保险,其它险种不参加。 五、打印名册 1、在“打印简化版”页面导入已录资料。具体办法:在“打印简化版”页面定义首行内容后,往下拉复制,直至已录入资料行完结。 2、按预设格式进行浏览或打印。 3、“打印简化版”为A4页面格式,请勿自行调整列宽。 六、请如实填写,如有变更请及时到受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民族、合同开始日期、现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4个公共数据到区(县级市)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修改即可;身份号码、姓名、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等4个公共数据需到区(县级市)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申请修改。 七、项目说明: 1、本次缴费起始年月:即本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生效的起始时间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

社保增减员流程

987987 每月底30号左右问兰建芳,唐小配,小曹下个月增减员名单. CA办理社保增员流程 社保增、减员办理流程:(在每月:15号之前完成) 1.插入电脑主机中,点击电脑桌面--优证通--登录--进入养老服务--输入密码(111111) --点击确认之后即可登录社保网站 2.增员(如原先有参保过),点击左上方增员业务窗口,则跳出增员页面--下方增员操 作--增员人员身份证号码--回车(会跳出参保人员姓名)--填入工伤保险基数(最低范围)、生育保险基数(最低范围)--确认--密码后点击下方提交即可。操作完毕返回增员页面复查,是否显示已提交未审核,如是,则操作成功,待3-4天过后打开CA看看是否已经审核通过即可。 3.增员(原先从未参保过),点击左上方首次参保增员,则跳出首次增员页面—点击下 方新增参保—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职工岗位(选择其他)、文化程度、个人身份(选择其他方式)、婚姻状态、户口所在地、邮编(可上网查询)、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养老缴费工资(即基本工资,可询问小曹)、工伤缴费基数(最低范围)、生育缴费基数(最低范围)}输入完毕点击保存—点击下方提交即可。操作完毕返回首次参保增员页面复查,是否显示已提交未审核,如是,则操作成功,待3-4天过后打开CA看看是否已经审核通过即可。 4.减员,点击左上方减员操作后会跳出减员页面。点击下方减员操作—输入减员人员 的身份证号码后—点击回车—点击确定。点击下方提交后即可。操作完毕返回减员页面复查,是否显示已提交未审核,如是,则操作成功,待3-4天过后打开CA看看是否已经审核通过即可。

5.增减员审核通过后,点击下方盖章导出键后保存好电子版,将电子版打印出来交给 财务林晓彦处一份。 医保增、减员办理流程:(在每月20号之前完成) 1.增员流程 a.首次参保人员所需资料 社保增员申报表(一张) 首次参保人员需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参保人员一寸红底彩照(一张) 医保增员变更申报表盖章(一式两份) 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城镇居民停保申请表(一份)加盖公章注:有办理过居民医保卡的才要,否则不需要此表。 将以上资料准备齐全之后,拿到医保中心进行办理即可。 b.续保所需资料 医保卡正反两面复印件(一张)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医保增员变更申报表盖章(一式两份) 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公章 社保增员表(一份) 注:如本月增员人数超过三人,需把个人资料录入U盘后带到医保中心进行办理

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 表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表号:京劳社统保险6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填报单位(公章):批准机关:北京市统计局 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京统函[2009]40号 单位负责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单位经办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办理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指标解释 1.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为必录项。 2.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编码,单位应如实填写,为必录项。 3.参加险种:根据职工应参加的险种选择划“√”,为必录项。 单位类型为企业、自收自支事业、民办非企业、城镇集体的单位必须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外埠人员必须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单位类型为全额事业的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除外)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单位类型为差额事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单位类型为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 其他单位按照相关批准的文件参加保险。 4.姓名: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5.公民身份号码:参保人员填写经公安机关核发的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为必录项。 6.出生日期: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一致,为必录项。 7.性别、民族: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外国籍人员选择“其他族”,为必录项。 8.婚姻状况(代码项):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 9.文化程度(代码项):是指参保人员受教育程度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填写,为必录项。 10.户口性质(代码项):依据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内容,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为必录项。 1-城镇(非农业户口)2-农村(农业户口)3-其它 11.户口所在区县街乡:填写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的所属区县、街道、乡镇的名称。 12.户口所在地地址: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13.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户口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14.居住地(联系)地址: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详细通讯地址,为必录项。 15.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社会保险登记表格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格数据 填写说明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由登记单位填报一份,经审核后,登记表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1.缴费单位名称(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2.电话(必录指标):如实自填(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 3.单位地址(必录指标):填写目前单位办公室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如工商注册地址与 通讯不一致,此项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 4.邮编(必录指标):用人单位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自填。 5.工商登记执照种类: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其他 6.工商登记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应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如工商登记此项内容不详或 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7.批准成立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如果单位的批准成立信息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必录指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无 法定资格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如实自填。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话为必 录指标。 10.单位类型(必录指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一律选择填写“企 业”,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机关批准文件内容填写,其中事业单位要求详细填写事业单位的类型,即: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23—自收自支事业。 10—企业20—事业 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 23—自收自支事业30—机关 40—社会团体50—民办非企业单位 60—城镇个体工商户70—再就业服务中心 90—其他 11.12.隶属关系(必录指标):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无上级主 管部门的单位选择填写“其他”。 1—中央2—省3—计划单列市 4—市5—区(县)51—街道 6—乡镇7—部队9—其他 13.组织机构代码(必录指标):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代码为准,如用人单位无组织机构代码可不填写。 14.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在此项中填写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详细名称,无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无须填写。 15.开户银行与行号(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如实填写其缴费开户银行名称和行号。 16.户名(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如实填写其缴费开户户名全称。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doc

单位名称(章): 登记类型 单位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 或个工商登记体工信息 商户 机关 批准 事业 成立 社团 信息等 主管部门名称 行业名称 隶属关系 单位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 参保单位专管员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名 银行基本帐户 参保社会保险 项目及时间 缴费方式 所属分支 机构信息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 年月日 新参保()统筹范围转入()跨统筹范围转入()单位分立()单位合并()其他() 企业()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基金会()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城镇个体工商户()其他() 执照种类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经济类型国有()集体()外资()私营()其他() 发照机关执照号码 发照日期有效期限 批准单位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有效期限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是/ 否)经费来源 行业风险类别 中央()省()计划单列市()市、地区() 县()乡镇()部队()其他() 姓名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 邮编 参加项目参加时间参加项目参加时间 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委托扣款()小额借记()电汇()本票()缴费卡()其它()负责人名称地址 备注 社会保险 单位编号 登记证编号 参保单位制表人:社保机构审核人:经办机构(章)参保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复核人: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 2-1 )填写说明 1、本表由用人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填写。 2、单位名称: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 单位全称填写,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填写。 3、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加险种: 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所选择的括号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 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打“√”。 4、组织机构代码: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 码证》中的代码。 5、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6、批准成立信息:按有关机关批准或成立的文书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内容 填写。 7、参保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中国国 籍,其证件类型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 8、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 9、所属分支机构:单位所属分支机构在三个以上的,另附表填写。 10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社保机构审核后填写。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表一)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表一) 登记证编码: : 1 缴费单位名称电话 单位地址邮编 执照种类工商登记执照号码执照信息 发照日期(企业、工商户) 有效期限 批准单位批准成立 信息批准日期(行政、事业单位) 批准文号 姓名法定代表人或 责任人公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姓名缴费单位专管员所在部门 电话单位性质隶属关系 经济类型 行业类别 组织机构代码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开户银行与行号 2

开户名 银行基本帐号发薪日期 单位传真 单位电子邮件地址 参加险种参加日期 养老保险年月日 工伤保险年月日参加险种生育保险年月日 失业保险年月日及日期 基本医疗保险年月日 大额医疗救助年月日 公务员医疗补助年月日 负责人名称地址所属分支 机构信息 备注 经办人(章): 社保机构(章):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章) 3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注:组织代码复印件、工商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以同等比例附 后 制表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由登记单位填报一份,经审核后,登记表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1.缴费单位名称(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 一致。 2.电话(必录指标):如实自填。 3.单位地址(必录指标):填写目前单位办公室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如工商注册 地址与通讯不一致,此项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 4.邮编(必录指标):用人单位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自填。 5.工商登记执照种类: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其他 6.工商登记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应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如工商登记此项内容 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7.批准成立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2)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一、增员 (一)新参保增员 新参保人员增员可有网上申报与社保办公大厅申报两种渠道; 1.网上申报 1)基本信息收集让新参保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网上申报每月5日至21日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网,在窗口左侧点击“申报业务管理”“新参保人员增加申请”如图1:如 图1 点击“新参保人员增加”弹出个人基本信息录入的窗口。按照新参保人员已填写好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依次填写申报信息。(图2为该窗口的下半部分。)亮蓝色字体项为必录项。邮编若以“0”开头的,则无法直接录入,可在word中写好,贴进去即可。新参保的人员在“医保个人缴费原因”与“四险个人缴费原因”处一般选择“新参统”与“新参加工作”。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点“继续录入”可依次录入多个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图2 在图3窗口中打勾选中要增员的人,点击“提交申请”。 图3 3)申报查询、报表下载打印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询”选择查询的日期区间与业务类型,点击“查 询”。若查询结果中四险与医保均显示“导入成功”,则该人员网上申报增员已受 理成功。“导入失败”的查瞧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导入成功”后点击左侧“业务报表查询”“个人信息登记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 “人员增加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与《增员表》。 4)材料提交每月25日前准备当月新参保人员以下材料到社保大厅网上申报专柜提交: ①《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②《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 ③二采要求的一寸白底彩照2张; ④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章); ⑤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与本人页在一张纸的)1份(盖章)。 2.社保大厅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由登记单位填报一份,经审核后,登记表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1.缴费单位名称(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 致。 2.电话(必录指标):如实自填(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 3.单位地址(必录指标):填写目前单位办公室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如工商注册 地址与通讯不一致,此项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 4.邮编(必录指标):用人单位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自填。 5.工商登记执照种类: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其他 6.工商登记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应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如工商登记此项内容 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7.批准成立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 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如果单位的批准成立信息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必录指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 名,无法定资格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如实自填。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 话为必录指标。 10.单位类型(必录指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一律选择填写“企业”, 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机关批准文件内容填写,其中事业单位要求详细填写事业单位的类型,即: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23—自收自支事业。 10—企业20—事业 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 23—自收自支事业30—机关 40—社会团体50—民办非企业单位 60—城镇个体工商户70—再就业服务中心 90—其他 11.12.隶属关系(必录指标):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无上 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选择填写“其他”。 1—中央2—省3—计划单列市 4—市5—区(县)51—街道 6—乡镇7—部队9—其他 13.组织机构代码(必录指标):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代码为准,如用人单位无组织机构代码可不填写。 14.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在此项中填写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详细名称,无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无须填写。

社保费增减员登记表

惠州市社保费增减员登记表(hd-02)(纸质版)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单位社保号 单位地址 申报险种 开 始 缴费 年 月 纳税人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 育保险 失业保险 变动 类型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申报工资 人员类别 人员状态 用工形式 户籍类型 一般 农民工 综合 住院 补充 公 务 员 补 助 缴费单位声明:1、本单位保证上述参保个人资料如实填报,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单位保证按上述填报的申报工资及申报险种为单位内人员如实申报缴纳社保费,因未按上述标准申报缴费引起的社会 保险纠纷,由本单位负责解释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说明: 1、本表由缴费单位填报,缴费单位要确保纸质资料与报送的电子文件信息一致。 2、变动类型分:增员、减员两种类型。增员时,必须录入完整信息;减员时,必须录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人员状态分:在职、退休、离休。 4、户籍类型分:本地非农业户口、本地农业户口、外地非农业户口、外地农业户口、港澳台、外籍。说明:本地:指惠州市。 5、用工形式分:干部、合同、城镇合同制职工、农村合同制工人、临工、个体、固定工、其他。 6、人员类别分:公务员、干部、农民、工人、军转干部、现役军人、聘用干部、其他。 7、申报险种栏:对要申报的险种在相应栏目打“√”。 8、注意事项:缴费单位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注意下列对应关系,"户籍类型"为农业户口的,"用工形式"只能填写"农村合同制工人",申报失业险种时只能填报"农民 工失业保险";反之,"户籍类型"为非农业户口的,只能填写除"农村合同制工人"以外的类型,申报失业险种时只能填报"失业保险"。 9、“开始缴费年月”:填“当月”或“次月”。若填“当月”,如果本月缴费单位未办理缴费申报,则本月缴费单位办理缴费申报时,新增人员与现有人员一起计算申报缴费;如果本月缴费单位已办理缴费申报,缴费单位则必须在本月申报期内为新增人员单独办理补申报,否则,次月缴费申报时,新增人员本月费款(含逾期申报缴费产生的滞纳金)将与次月费款一同计算。若填“次月”,即该新增人员从下月起申报缴费,一般仅适用于本月已在其他单位申报缴费的人员。缴费单位应该据实填写“开始缴费月份”,否则如果影响缴费人员社保待遇,由缴费单位负责。 10、本表一式两份,税务机关一份,缴费单位一份。

上海市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

申字0-2表 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户别 □ 本市 (城镇/非城镇)户籍 □ 外省市 (城镇/非城镇)户籍 联系地址 及邮政编码 省(市)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居委(村) 路 弄 号 室 邮政编码 户籍地址 及邮政编码 省(市)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居委(村) 路 弄 号 室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个人序号 (单位人员填写) 缴费起始年月 缴费基数 本市灵活就业人员还需填写以下内容 缴纳形式 □ 自雇人员 □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 □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 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 □ 个人差额缴费 □ 其他 是否按月邮寄专用收据 □ 是 □ 否 缴费卡银行选择 (个人提供)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上海农商银行 □上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招商银行 □民生银行 □光大银行 □交通银行 □华夏银行 □中信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兴业银行 本人承诺: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内容均真实,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在外省市不重复缴费, 也未在外省市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后果。 本人签名(或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空格或划线部分,填表人必须手工完成、准确填写;方格“□”为选择项目,以“√”表示; 2、灵活就业人员“是否按月邮寄专用收据”栏目,勾选“是”为通过按月邮寄方式获取专用收据;勾选“否”为通过上海人社APP、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自助查询打印设备方式自助查询打印电子对账单。 3、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填写表式所有栏目(除“个人序号”栏),并请在表式“本人签名(或盖章)”处签名确认。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制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及所需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 携带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4、电脑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1份并加盖公章。 1.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为必录项。 2.单位简称:单位名称被社会认同的且约定俗成的简称(不多于八个汉字) ,为必录项。 3.单位名称:指单位全称(同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为必录项。 4.单位电话:指单位的联系电话,为必录项。 5.单位经营(办公)地址:指单位实际办公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经营与办公地址不同的以办公地址为主,为必录项。 6.邮政编码:指单位经营(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7.工商登记执照信息 (1)执照种类(代码项):按工商执照的类别选择填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6合伙企业营业执照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营业执照9其它

(2)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工商注册地址:按工商执照的内容填写,若单位类别为“企业”时,工商注册地址为必录项。 8.批准成立信息:不属于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必录项。应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进行填写,其包括批准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 9.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相关信息与单位缴费业务与支付业务经办人的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如实填写,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姓名和缴费业务经办人的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为必录项。 10.单位类型(代码项):是指按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的分类。按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单位性质填写,为必录项。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10 企业80社会保险代理处 (单位不能填) 20事业(单位不能填) 81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 21全额事业82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22差额事业83人才交流中心 23自收自支事业89其他社会保险代理处 30机关90其它(单位不能填) 40社会团体91乡镇企业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之令狐文艳创作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一、 令狐文艳 二、增员 (一)新参保增员 新参保人员增员可有网上申报和社保办公大厅申报两种渠道; 1.网上申报 1)基本信息收集让新参保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网上申报每月5日至21日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网,在窗口左侧点击“申报业务管理” “新参保人员增加申请”如图1:如 图1

点击“新参保人员增加”弹出个人基本信息录入的窗口。 按照新参保人员已填写好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依次填写申报信息。(图2为该窗口的下半部 分。)亮蓝色字体项为必录项。邮编若以“0”开头的,则无法直接录入,可在word中写好,贴进去即可。新参保的人员在“医保个人缴费原因”和“四险个人缴费原因”处一般选择“新参统”和“新参加工作”。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点“继续录入”可依次录入多个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图2 在图3窗口中打勾选中要增员的人,点击“提交申请”。 图3 3)申报查询、报表下载打印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 态查询”选择查询的日期区间和业务类型,点击 “查询”。若查询结果中四险和医保均显示“导入 成功”,则该人员网上申报增员已受理成功。“导 入失败”的查看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导入成功”后点击左侧“业务报表查询”“个人信息登记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人员增加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增员表》。 4)材料提交每月25日前准备当月新参保人员以下材料到社保大厅网上申报专柜提交: ①《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

社会保险登记表(模板)

社会保险登记表(模板)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单位编码: 缴费单位公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制 登记类型新参保(√)统筹范围转入()跨统筹范围转入()单位分立()单位合并()其他() 单位类型企业()机关()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其他()单位名称及所属 广西局 行业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号 工商企业登记 信息 机关 批准事业 成立团体 信息等 主管部门或 总机构名称 隶属关系 参保单位法定 代表或负责人 参保单位专管员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通讯地址 参保单位基本 户银行信息 经济类型国有()集体()其他() 发照机关 发照日期有效期限 批准单位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有效期限 事业单位单 公益一类(√)行政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位性质 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 经费来源企业化管理(是否)参照公务员管理(是否) 中央()省(√)部队()其他() 姓名张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 姓名李 所在 办公室 联系 部门 、 电话 南宁市民族大道号社保大厦二楼邮编 南宁市葛村路号一楼邮编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宁市园湖路支行 开户名广西局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宁市园湖路支行 参保单位零余额户 开户名广西局 银行信息 银行帐号 缴费方式银行托收(√ )转账() 参加险种参加年月参加险种参加年月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年月 参加险种 基本医疗保险(√)年月生育保险(√)年月及时间 失业保险(√)大额医疗统筹(√)年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月 由社工伤保根据《关于调整我区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桂人社发【】号) 保机险规定 ,用人单位行业划分为类风险,工伤保险费率确定为, 构填费率核业。 写定 备注 参保单位经办人:李参保单位负责人:张 社保机构社保机构社保机构 经办人:审核人:复核人: 社保机构(章): 受理日期:年月日 一、填表说明 . 此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使用。 . 登记参保单位名称(公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

社保增减员操作流程

社保增减员操作流程 一、增员操作 1.首先,在地税网进行网上增员操作。 2.接着,到劳动局备案 ★办理增员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一)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其“打印简化版”一式三份。 (三)属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仍有效的人员,还需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原《失业证》(未办理失业登记人员或失业登记失效人员不用提供)。 注:用人单位办理流动人员续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备案时不需要提交 劳动者居住证、计生证。 (四)流动人员在本市居住证复印件(已办理居住登记但未领取居住证的可出示办理回执并提交复印件)。 (五)已婚育龄女性流动人员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六)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1: (一)《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可到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 https://www.sodocs.net/doc/116176761.html,“表格下载”区下载,且必须按填表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 (二)已根据穗劳社函[2007]1388号进行劳动合同签收公示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签收公示表》复印件后,可提交劳动者未签名表办理备案。 ★说明2: 未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单位名称等变更的用人单位,先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用工主体资料变更。(即:申请办理单位劳动证手续及单位备案)(1)填妥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书副本或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 3.最后,连同已在劳动局备案及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和单位社保证,到社保局办理增员手续(即:在《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是盖社保局印章)。 二、减员操作 1.首先,在地税网进行网上增员操作。 2.接着,到劳动局备案 注:如属非本市人员才需要到劳动局办理减员备案,本市人员不需要做该流程★办理减员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一)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其“打印简化版”一式三份。 3.最后,连同已在劳动局备案及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和单位社保证,到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即:在《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是盖社保局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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