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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的政策思路(精)

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的政策思路(精)
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的政策思路(精)

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的政策思路

林义西南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

摘要:我国现行退休制已严重滞后于社会保障改革的进程。由多种因素诱致的职工提前退休问题日趋严峻。本文分析了制约我国退休政策调整的主要原因:经济转型与经济环境、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尖锐及社会心理因素等,均对退休制度调整具有重要的潜在制约作用。作者提出应坚决抑制提前退休,渐进推行弹性退休政策,实施标本兼治的退休制度综合改革策略,强调发展模式和就业模式的调整是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的关键制约因素。关键词:退休制度改革/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弹性退休政策

我国现行退休制度,就其基本制度框架而言,仍继续延续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制度设计,即除特殊工种外,退休年龄一般被确定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几十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行的退休政策,不但自身面临诸多弊端,而且由于近年来经济体制转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重了退休制度调整的难度,使其成为决策部门开始关注的重要问题。因此,退休政策的调整必须作为应对我国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政策思路和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退休政策改革调整时间表的延误,不但会使未来的改革陷于被动,而且可能对我国经济社会与人口就业问题的协调发展,带来十分不利的后果。因而,对我国退休政策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对制约退休政策调整的深层次原因,应当予以系统探索。

一、我国退休政策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我国退休政策面临的主要问题

1.我国退休制度的基本格局已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我国现行退休政策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职工60周岁,女性职工55周岁,对特殊工种职工又放宽5年期限。制定这一退休政策的基本依据,主要是在于我国建国初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我国人口平均寿命的客观背景。50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格局、经济结构和人均GDP均发生了巨大变化。人口平均寿命已从20世纪50年代的50岁左右,上升到1995年的68.28岁(男)和71岁(女)。较低的法定退休年龄和较高人口寿命之间的较大反差,直接加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负担,影响养老保险的稳定与协调发展。同时,现行退休政策未能与劳动力市场调节协调配套,导致部分人力资源的浪费。法定退休年龄较大幅度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是现行退休制度由来已久,但尚未进行调整的主要问题之一,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协调发展,并对构建中的统帐结合养老保险运行机制具有严重的负面效应。

2.普遍化的提前退休日益加剧

在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本来偏低的背景下,由于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普遍化的提前退休日益加剧,成为经济生活中引人关注的重要问题。提前退休作为我国特殊进程中的一种经济现象一直存在,特别是90年代中期以后,这一趋势不但未能抑制,反而加剧发展。据劳动保障部门对上海、山东等13个省市的调查显示,1995~1997年的三年间当年新增退休人员分别为43.5万人、54.8万人和66.1万人。其中提前退休人数分别为10.2万人、18.4和23.1万人,占各年离退休人数总数的23%、33%和37.7%,年支付提前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分别为3.3亿、6.6亿和8.9亿,占各年离退休总费用的16.5%、26.2%和27.7%。(注:凌吉敏:《提前退休的缘由及其控制措施》,《中国社会保障》1998年第9期。)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1~8月,全国新增退休人员202.35万人,其中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的有71.3万人,占35.2%。(注:宋其超、刘菲:《提前退休及其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中国社会保障》1999年第6期。)

上述数据表明,退休年龄偏低已不是个别企业和单位所为,而成为一种带趋势性的问题,即占退休主体的已不是60岁(男)和55岁(女),而是50岁(64%)~55岁(73%)左右,提前退休已对我国目前养老保险费用支出的大幅度增长和部分省市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赤字产生了直接和间接的影响。显然,提前退休对养老保险运行的近期影响直观地表现为缴费人数的减少和领取养老金人数的增加。据估算,1998年71.3万人的提前退休可能直接导致当年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减少约50亿元。提前退休的时间越早,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影响力就越大,甚至构成对养老保险基金计划的巨大潜在威胁。

3.退休政策缺乏弹性,导致人力资源的浪费

我国目前仍然实行50年来一直推行的一刀切的退休政策,一方面导致了普遍化的提前退休现象;另一方面并未充分考虑到某些知识型、技术型行业的具有较高专业技术素质的人力资源特点,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尤其是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受教育培训的时间比以往都要长得多,学力越高,工作时间相对越短。60岁退休,使人力资源投入产出的比例失衡,进而导致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对未来知识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后果。

4.退休政策的调整改革方案滞后于社会保障改革进程

无论是着眼于退休政策的有效性,还是养老保险与退休政策的协调发展,我国退休政策的调整滞后于社会保障改革进程,并对未来社会保障计划的长期稳定发展带来非常严峻的制约。在近年社会保障改革设计中,包括退休政策调整同养老保险改革,往往只是着眼短期决策基础,更多关注通过提前退休解决经济转型中的失业和职工下岗问题,而忽视通过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调整和发展模式的重大调整,来缓解日趋严重的失业风险。提前退休成为政策调整的一项重要工具,这不仅会直接加剧养老保险的资金供求矛盾,而且会对养老保险的长期协调发展带来十分有害的后果。更为重要的问题还在于,伴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加剧,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早纳入议事日程,这必将对我国未来几十年的劳动力市场调整、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运行,产生非常重

要的决策效果。对退休政策问题研究与决策的滞后,将使我国社会保障改革陷入被动局面。

5.现行退休制度及其发展走势,构成养老保险稳定运行的潜在威胁

我国退休制度的现行格局以及日趋严峻化的提前退休问题已构成对我国养老保险长期稳定运行的潜在威胁。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引起的提前退休浪潮,不但对养老保险的收支供求现状构成威胁,而且对养老保险的长期稳定运行带来严重后果。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收不低支的地区由5个增加到1998年的21个和1999年的25个,养老保险基金赤字达到187亿。(注:王梦奎:《中国社会保险体制改革》,中国发展出版社2001年版,第59页。)1998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59亿元,支出1512亿元,资金缺口53亿元。尽管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赤字的原因有多种,但全国未能有效抑制的、以各种形式出现的提前退休,则无疑对较大幅度的增大养老保险资金需求,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已提前退休的劳动者未来几十年的巨额资金需求,则必然对养老保险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带来异常严峻的挑战,若不有效地抑制,甚至有可能瓦解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基础。

(二)制约我国退休政策调整的主要原因

我国传统的退休制度已远不能够适应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格局,而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又迫切需要尽快对退休制度和退休政策进行调整。然而,我国退休政策的调整改革不但没有提上议事日程,提前退休却又蔓延成普遍的社会现象,为今后的改革调整带来了严重的影响。笔者认为,对于制约退休政策调整的成因分析,应当立足于较为宽广的学术视野,跨越单纯退休与养老领域的探讨,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心理的角度,分析制约我国劳动者退休行为的深层动因,分析制约现行退休制度调整的各种因素,为退休政策的调整改革,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

1.经济转型进程及其风险潜在地制约着退休政策的调整

我国始于80年代初的在城镇实施的以市场导向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无疑需要打破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制度格局。随着改革进程的逐步深化,必然会有大量的富余职工需要重新寻找就业机会。而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本来十分紧张的形势下,相当数量的50岁左右的职工选择提前退休进入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队伍,自然是较好的出路。加之改革进程具体运作中的政策导向,鼓励劳动者通过提前退休的方式缓解部分企业富余人员分流的压力,成为一些地区的重要政策手段。

显然,经济转轨的进程及其风险是我国近年退休政策调整改革和诱发提前退休的主要原因之一。作为一种改革成本,自然有其合理成分。但是否只通过提前退休的政策,来缓解再就业的矛盾,还是通过其它多种方式的共同作用来解决,则是值得进一步反思的政策思路。比如美国1962年为解决失业问题而采取的提前退休政策主张,事实上并不十分奏效,不但未能有效地抑制失业风险,反而给养老保险的运行机制带来了十分严峻的后果。因为政策调整的最终

成本,依然由企业和劳动者承担。因而,9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很好地吸取了美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经验教训,不再简单地通过提前退休方式,而是通过劳动力市场的结构调整及其它政策思路。当然,我国经济转轨中所面临的问题,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远较美国的情形严重。在提前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同时,相当数量的早退劳动者又通过社会网络机制和各种社会关系,寻求第二职业、第三职业等,并未从根本上缓解再就业压力,反而对在职劳动者的退休行为产生极为不利的诱致性动因,对养老保险的资金供求带来较大压力。因而,在承认体制转型进程及其风险对提前退休具有较大诱致作用的同时,也应认真反思提前退休这一政策主张自身所具有的严重缺陷。

2.经济环境和企业效益低下较大程度地制约着退休政策的调整

我国自90年代初实施宏观经济软着陆的经济调整政策之后,虽然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得到抑制,但经济发展却进入一个超乎人们估计的较长的不景气和低谷时期。一个明显的症疾即有效需求严重不足、市场疲软和经济萧条的周期性经济波动呈现出较强的转型期特征,已远非一般西方经济周期理论能够解释。在这一宏观经济背景下,一半以上的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持续下降,破产和濒于破产企业的数量日趋增大,职工失业和下岗问题日趋尖锐化。虽然国家加快了建立再就业中心、失业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的三条保障线制度,但对45岁以上的职工而言,最佳选择莫过于通过提前退休的通道,进入养老保险的供养体系。显然,如果经济环境和企业经营状况没有根本转变,以种种形式表现的职工提前退休问题,就将长期存在,并成为企业缓解再就业压力的最好释放途径。因而,退休政策的调整需要良好的经济环境和企业经营状况。否则,任何调整及其政策的有效性,都将大打折扣。

3.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失业压力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乃是退休政策调整必然会面临的长期困扰

据估计,我国1999~2000年劳动力总供给为4202万人,其中包括劳动力自然增长2076万人、农转非人口1000万人、国有企业富余人员850万人。(注:杨宜勇:《世纪之交中国的就业形势及其政策选择》,2000。)加上90年代中期以来失业和隐形失业的2000多万,构成异常尖锐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而中长期我国就业形势也不容乐观。这些因素无疑是导致职工提前退休的巨大压力,亦是退休政策调整的关键性约束之一。不仅如此,如果就业政策没有大的战略性调整,发展模式的导向不及时转移,严峻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必然会更大程度上地挤压于退休政策。加之中国加入WTO诱发的空前激烈的竞争压力和高技术经济浪潮,更在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上对抗我国既有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结构和就业格局,并最终导致劳动者以不同方式退出生产劳动领域。即是说不但提前退休的总人数会不断上升,相当程度的青壮年劳动者也将被排斥于劳动力市场之外。因而,我们必需对正在演化中的这一新趋势予以高度关注,尽快作出应变性战略与政策调整。

4.养老保险的改革与制度变迁将程度不同地制约退休政策的调整

我们知道,不同的养老保险模式选择和制度构架将对退休政策产生不同的影响作用。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收入关联养老保险制度,一般容易诱发人们提前退休。如养老保险的给付结构将直接影响人们的退休行为并诱发退休,尤其是提高养老保险的收入替代水平,将极大地影响和诱发劳动者提前退休。(注:林义:《养老保险改革的理论与政策》,西南财大出版社1995年版,第116-117页。)工业化国家普遍存在的提前退休,都与这些国家程度不同地提高收入替代率和提高退休待遇密切相关。现收现付机制中职工缴费与待遇之间松散的联系亦是制约退休行为的重要因素。欧美国家80年代以来老年劳动力市场参与率一直呈下降趋势,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欧美国家养老保险的基本模式和制度构架,均对劳动者退休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目前,欧美国家对退休政策和劳动力市场供给内在关联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养老保险的制度框架,对退休行为和退休政策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在约束。

我国近年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对近年来日趋普遍化的提前退休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1)养老保险的制度构建中,尚未建立正常的养老保险待遇与人们退休时间选择的调整机制,如对提前退休降低或较大程度降低退休待遇以示惩罚、对延期退休给予鼓励等。(2)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不稳定性和多变性,也促使人们尽早退休,以免丧失已有的享受退休待遇的资格或降低水平。人们对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政策的不够理解和与原企业单位的情结,相当程度助长了提前退休之风的蔓延。同时,行业统筹及其并轨进程亦促使相当数量的职工提前退休,以避免退休待遇的降低。(3)养老保险改革自身忽略了与退休政策的综合配套,是近年来值得认真总结的经验教训。这一政策取向,不恰当地诱发了人们提前退休,同时又相当程度地诱发了养老保险财务收支的失衡风险,加大了养老保险的运行成本,为我国养老保险的长期发展,带来了相当严重的隐患。

5.社会心理亦对退休行为和退休政策调整具有潜在制约作用

退休政策是一项涉及诸多领域并且人们异常敏感的政策工具,诸多非经济因素都将程度不同地制约人们的退休行为。体制、文化环境、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都将对人们的退休行为和一国退休政策产生重要的潜在影响。受种种因素的影响,几十年来,尤其是近二十年来,人们的就业行为和退休行为出现了较大的变化。80年代我国曾一度实行的子女顶替制度,则反映了特定制度背景下,职工为解决子女就业,宁愿选择以降低退休待遇为代价的提前退休,反映并体现了家庭价值观对退休行为的潜在影响。近年来,随着收入差距拉大,失业和下岗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对未来经济发展、个人收入的预期和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种种故虑,尤其是对下岗和医疗保险问题的担心,促使不少接近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采取种种方式尽早进入退休大军,以获得享受退休待遇的资格,希望减少退休风险,对此应当引起决策部门的高度关注。如果退休政策的改革调整忽略了深层社会心理因素,改革政策的有效性必将大打折扣。

二、我国退休政策改革的思路与建议

90年代中期以来,关于我国退休政策的改革问题,虽然尚未受到普遍关注,但学术界也有一些探索和研究成果,(注:林义:《我国退休制度的经济

思考》,《当代财经》1994年第1期;李珍:《关于中国退休年龄的实证分析》,《中国社会保障》1998年第4期;陈凌、姚先国:《退休、养老和劳动力供给决策》,《中国经济问题》2000年第1期。)如提出了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抑制提前退休、建立弹性退休制度等政策思路。随着近年来提前退休现象的普遍蔓延,以及人们始料不及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的严重问题,使退休政策改革成为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鉴于我国基本国情的内在制约、养老保险的制度构建现状、劳动力市场供求近期及中长期的矛盾,以及我们正面临的极为复杂的国际国内的宏观经济和政治格局,笔者认为,在我国退休政策的改革调整问题上,需要进一步立足国情,解放思想、拓宽思路、积极创新,通过综合性的改革思路,推进我国退休制度的改革。其基本思路是立足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和退休政策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走势,改革完善我国的退休制度,推行以抑制提前退休,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注重发挥人力资本作用的弹性退休政策,从长期发展战略的高度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退休制度。同时,不囿于国外既有的经验,拓宽思路,从发展模式、就业模式和退休模式转变上着手,充分考虑体现我国基本国情、体现国民心理和文化特征,注重和完善家庭保障的新的退休制度,逐步突破欧美国家现存退休模式,真正实现我国退休领域的制度创新。

(一)逐步调整和完善我国的退休政策

1.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

现行职工退休年龄,显然已远不适应于我国经济、社会及人口发展的客观需要。我们应当立足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将职工的退休年龄从现在的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提高到男职工65岁女职工60岁,作为今后10~15年内我国退休政策改革完善的主要任务。这一政策思路似乎已逐步获得更多人的认同,因为人均寿命的普遍延长、健康状况的进一步改善,构成了提高退休年龄的客观条件。同时提高退休年龄无疑可能较大幅度地增加养老保险的资金供给,较大幅度地减少养老保险金的资金需求,对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极为关键的政策调整变量,具有异常重要的政策效应。

应当指出,我们所讨论的关于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主张,并非是一个在短期实现的政策调整,而是从现在起到2015年左右逐步生效的较长期过程,这是由退休政策的逆刚性特点决定的。人们对调整业已习以为常的退休年龄,往往要有较长的适应期,既包括经济方面的考虑,更包括心理方面的接受、适应和调整。因而,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下,退休年龄的调整宜早不宜迟,这一政策调整及其实施,具有重大的社会经济方面的积极效应。

具体的调整步骤拟应考虑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时间和空间分布特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区域性特征,劳动力市场供求的总量、结构和区域特征,制定不同的调整时间表和实施步骤。在东西部地区,允许存在一定的时间顺序差异(1~3年),这样既有助于分步骤实施退休政策的调整,又可以避免较长时间引起的退休年龄的地域和空间不平衡性,有助于调整的顺利实施。

另一方面,选择提高退休年龄的具体时间,应当充分考虑我国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及其发展走势,在进行总量分析、结构分析和区域分析的定性定量分析的基础上,选择较佳切入点,实现新旧体制的平稳过渡,尽量减轻新旧体制交替时部分劳动者经济利益的损失。同时,防范和化解劳动力市场供求尖锐而引发的社会风险。建议国家尽早对这一问题进行可行性论证,为退休制度的调整提供决策和立法依据。

2.逐步推行弹性退休政策

弹性退休政策是指允许劳动者在退休年龄、退休方式和退休收入具有某种弹性的较为灵活的退休政策。弹性退休政策已成为许多欧美发达国家应付人口老龄化挑战、实施劳动力市场结构调整的重要政策主张,并将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地域辽阔、经济社会和人口态势发展相当不平衡的基本国情的约束下,逐步改革传统的一刀切的退休制度,逐步实施弹性退休政策不失为一种较为明智的决策。

实行弹性退休政策,可以充分考虑某一时期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老年劳动者的收入与心理状况,一方面可以减轻劳动力市场供求压力,缓解失业矛盾,妥善协调处理就业、照顾家庭、安排退休生活的关系;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退休方式和退休收入方式的调整,建立更适合老年人心理状态的退休制度。这对于老年人的生活安排、照顾家庭及退休收入调整,均具有积极意义。更为重要的作用还在于,随着人们受教育时间的延长,在职教育、终身教育日益重要的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本的作用,对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意义重大。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时间、退休方式允许有一定弹性,对于充分发挥智力劳动者的潜力,具有重要意义。有学者建议,按工龄的长短(42年)作为确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参数之一,有助于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若在此基础上再考虑一定的弹性幅度,必将对促进经济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采取弹性退休方式,由部分退休、部分工作的弹性退休方式逐步过渡到完全退休,可以减轻劳动者退休综合症的压力,避免劳动者因通货膨胀而导致的收入的突然降低,体现退休政策的灵活性。同时,如能有效配合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调整,退休方式的伸缩性还有助于缓解劳动力市场供求的巨大压力。

3.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抑制提前退休

如果说,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和逐步推行弹性退休政策的效果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周期方能体现,那么,采取果断措施,有效抑制日趋普遍化的提前退休,则具有重要而显着的政策效应,即可以抑制退休费用的不正常增长,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抑制提前退休对在职劳动者的负面影响。当务之急,是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的同时,建立专项基金,对于失业5年以上,而又临近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资助,帮助其渡过退休前的缓冲区,而不是简单地让其提前退休,进入退休大军,过早地长期领取养老保险金。这一政策措施既有助于临时安置事业期限较长,年龄较大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还有助于解决因种种原因引起的老职工的下岗失业问题。随着劳动

力市场的结构性调整,宏观经济形势的逐步好转,可以为失业下岗的老职工安排适当的工作,尤其应避免将提前退休作为一种一劳永逸的政策手段。转型时期的社会问题需要能体现综合配套的政策思路,临时性专项基金,有助于妥善处理部分老职工的下岗失业问题。

(二)推行标本兼治的退休政策改革策略

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传统的退休政策改革思路(即以欧美国家退休政策改革为蓝本的政策思路)存在某些局限性。显然,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构建进程及其未来走势,今后几十年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的日益尖锐化,人口老龄化的自身演化规律,均使我国退休政策的改革面临种种困境。一个突出之点在于按照现行发展模式,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的巨大压力、失业压力同养老保险及退休制度构建的同在冲突,难以轻易克服,提前退休(无论厂内退休还是正式提前退休)将会是一种长期困扰。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主张,在具体实施中难免同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相抵触,其效果尚不能过分乐观。因而,应当拓宽视野,力求在养老保险和退休政策之外寻求综合配套的改革思路,尤其是联系发展模式、就业模式的改革进行更为广泛深刻的调整。

1.发展模式和就业模式的调整是退休制度改革的根本着眼点

我国现行的发展模式和就业模式乃是西方现代化模式中国化进程中的一种体现,基本态势表现为资源扩展型、城市化的发展道路。如果现行发展模式没有一个根本转变,即从以资源扩张向以人为本的战略转移,从以城市为中心向以乡镇为中心发展模式的转变,那么,这一发展格局中的退休政策的调整空间总是非常有限的。同时,必须着眼于中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充裕的基本国情,发展中间技术,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使我们具备退休政策调整的广阔空间和调整余地,扬长避短地推进中国式发展模式和就业模式。那么,按现行思路设计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诸多困境,均可以从根本上得以缓解,退休政策调整与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的两难困境,亦将有一种更为清晰的思路和措施。应当指出,这一战略性调整,乃是在对未来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客观估计的基础上的一次重大政策调整,关系到我国在未来国际政治大格局中的基本定位,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2.退休政策改革应同我国就业政策调整相配套

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失业下岗及其特点同原有体制下的低收入、高就业模式相关联,职工失业下岗的行业分布即与产业结构相联系,又嵌入中国传统文化的自身特点,呈现出很强的中国特色,已远非国外理论所能诠释,更难想象用西方经济理论来引导改革进程而不陷于困境。显然,退休政策调整的一个基本的制度依托和政策依托,乃是从更广泛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联系中,真正把握中国式发展模式的内在轨迹。应当在花大力气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建立强有力的社会救助基金的同时,逐步调整现行就业政策和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行以就业为中心的经济增长模式,来强调以就业为中心的政策导向,固然有积极意义,但当前实施这一政策思路的内外部环境非常有限。因此,实施高收入和低就业的就业模式,来或许是未来长期困难背景下的被动选

择之一,如逐步实施每户2/3人工作的就业模式,来调整就业结构及其分布,以便从根本上缓解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矛盾,缓解失业压力,保证社会稳定。这对于照顾家庭、子女培养,营造物质和精神协调发展的、更富人情味的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并为从根本上巩固作为中国经济、社会和政治结构核心,社会制度的家庭制度根基创造必要的条件。这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一个根本着眼点和归属,亦是固守中国文化根基的战略突破口,其意义不仅在当代,而在今后的发展进程中将会愈加显着。^NU1

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的政策思路(精)

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的政策思路 林义西南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 摘要:我国现行退休制已严重滞后于社会保障改革的进程。由多种因素诱致的职工提前退休问题日趋严峻。本文分析了制约我国退休政策调整的主要原因:经济转型与经济环境、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尖锐及社会心理因素等,均对退休制度调整具有重要的潜在制约作用。作者提出应坚决抑制提前退休,渐进推行弹性退休政策,实施标本兼治的退休制度综合改革策略,强调发展模式和就业模式的调整是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的关键制约因素。关键词:退休制度改革/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弹性退休政策 我国现行退休制度,就其基本制度框架而言,仍继续延续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制度设计,即除特殊工种外,退休年龄一般被确定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几十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行的退休政策,不但自身面临诸多弊端,而且由于近年来经济体制转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重了退休制度调整的难度,使其成为决策部门开始关注的重要问题。因此,退休政策的调整必须作为应对我国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政策思路和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退休政策改革调整时间表的延误,不但会使未来的改革陷于被动,而且可能对我国经济社会与人口就业问题的协调发展,带来十分不利的后果。因而,对我国退休政策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对制约退休政策调整的深层次原因,应当予以系统探索。 一、我国退休政策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我国退休政策面临的主要问题 1.我国退休制度的基本格局已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我国现行退休政策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职工60周岁,女性职工55周岁,对特殊工种职工又放宽5年期限。制定这一退休政策的基本依据,主要是在于我国建国初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我国人口平均寿命的客观背景。50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格局、经济结构和人均GDP均发生了巨大变化。人口平均寿命已从20世纪50年代的50岁左右,上升到1995年的68.28岁(男)和71岁(女)。较低的法定退休年龄和较高人口寿命之间的较大反差,直接加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负担,影响养老保险的稳定与协调发展。同时,现行退休政策未能与劳动力市场调节协调配套,导致部分人力资源的浪费。法定退休年龄较大幅度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是现行退休制度由来已久,但尚未进行调整的主要问题之一,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协调发展,并对构建中的统帐结合养老保险运行机制具有严重的负面效应。 2.普遍化的提前退休日益加剧

员工退休管理制度

员工退休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规范公司员工的退休操作规程。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与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退休条件及核定 3.1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办理退休: 男干部年满60周岁,男工人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 周岁,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2核定: 由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退休核定工作。 4.退休待遇 4.1退休金: 公司员工退休后,按照国家政策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即:在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社会养老金。养老金核算方法详见国家相关的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4.2医疗: 在公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前退休的员工,与公司的正式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在公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后退休的员工,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4.3其他 发给公司荣誉退休证。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退休员工交流会”。 遇公司有重大活动,如运动会、春节联欢会等,邀请退休员工或退休员工代表参加。 5.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5.1退休年龄到达之日前90天,人力资源部与员工本人、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 管理部门联系,启动退休核定工作。 5.2退休年龄到达之日前60天,人力资源部向退休员工所在部门发出退休通 知。 5.3退休年龄到达之日前30天,人力资源部通知退休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并发 放“退休员工工作/物品交接单”。 5.4退休员工在退休年龄到达之日前将“退休员工工作/物品交接单”签署完 毕,交回人力资源部。 5.5由人力资源部向退休员工发放退休证。

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

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 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该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从7月1日起,所有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就开始参加社会保险,也不意味着破除养老金“双轨制”的改革将仅仅针对事业单位而不包含公务员。 事实上,在该条例实施之前,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就已经参加了一些基本的社会保险制度。例如,绝大部分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参加了失业保险制度,也有很大一部分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了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就民众最为关心的养老保险制度而言,该条例的实施并不意味着所有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就要立刻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原因有二:第一,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需要相关领域改革的推进和支撑。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的改革,涉及事业单位分类、劳动用工、工资薪酬、绩效评价以及社会保险等多个领域,而这些领域又是相互关联的。例如,工资薪酬体系不明确,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无法确定。因此,该条例主要是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方向,而实际参保的实现仍然需要做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第二,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还有待养老保险制度的整体定型和具体化 的操作方案。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既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成部分,也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领域。去年,国务院相关部门启动了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的工作,就涉及了机关事业

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内容。目前,顶层设计方案尚未公布,事业单位职工参保自然也无从进行。与此同时,该条例对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仅仅做了原则性的规定,该内容其实在xx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中就已经有所体现。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真正参加养老保险还需要在养老金制度整体定型的基础上,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方案。 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也并不意味着破除养老金双轨制将仅仅局限在事业单位,而仍然保留公务员的离退休金制度。养老金双轨制有损制度的公平性,产生了逆向的收入再分配,从而饱受公众诟病。养老金双轨制的关键问题在于待遇差距,而破除养老金双轨制必须机关事业单位联动,如果仅仅改革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而维持公务员现有的制度不变,则既违背制度的公平性原则,也无法在实践中推行。xx年,相关部委在部分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并无实质性进展的现实就说明,将机关与事业单位分开进行改革是行不通的,只有一体联动的改革才符合公平的原则,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养老保险制度的非公平性现象。当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的联动要建立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之上,从事市场经营性业务的事业单位应当回归企业的属性,并相应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受雇主体以及工作内容等方面都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无异,从而应当参加同样的养老保险制度。

浅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浅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浅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近日,中办国办颁布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这项涉及几千万专业人才的评价制度迎来了变革的重要 时刻。过去职称评价唯学历伦、唯资历论、唯论文的标准无法满足 现实要求,此次改革重要的方向,就是要给人才松绑,让人才有更 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自己的本职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更大 的贡献,突出“以德为先”、突出“科学性”、突出“业绩与贡献”为评价标准。《意见》明确:1、要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 列总体稳定,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称系列,整合职业 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探索在新兴职业 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2、健全层级设置,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其中高 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可根据 需要仅设置助理级,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 高级,以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3、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 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 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 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具 体说,《意见》的含金量体现在五破五立”,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 原院长、研究员吴江解释说:“在评价标准上,主要破除了‘一刀切’,建立了品德、才能、贡献导向的评价标准;在职称制度体系上,破除了过去有的系列没有正高的限制,畅通了各类人才的职业 生涯通道;在评价方式上,破除了‘一把尺子量到底’的问题,探 索建立更适合基层人才的评价方式;破除了评聘脱节,放权各用人 单位,让用人的人来评价;破除了体制内外的界限,更好地满足了 各类专业人才的需要,同时体现了人才评价社会化的问题。”总体 来看,《意见》对健全职称制度体系进行了深入系统规划。纵向来看,调整完善职称系列设置,拓展职称系列内容,尽可能涵盖更多

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员工退休管理办法 第一条员工退休是指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和规定的年龄或因病退出生产或工作岗位养老休息的劳动法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在职员工在年龄、缴费年限或身体状况符 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可以办理退休,由社会保险中心按规定的标准按月计发退休费,直到本人去世时止。 第三条员工办理退休的年龄条件: 新中国建立以来,工人的退休条件、退休待遇和领取退休费的办法,最早见于1951年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现在执行的员工退休年龄条件的规定,是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一、正常退休年龄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二、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条件: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三、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鉴定合格,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可以办理病退;达不到病退年龄的可以办理退职。 第四条员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现在执行的是1998年4月2日北京人民政府第2次常 务会议通过,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 一、1998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的;(1998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合并计算。)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的,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占地农转工人员除外)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五条员工办理退休后养老金的组成及标准: 一、1998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的,基本养老金由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 (1)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按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发; (2)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按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15%计发;在此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1%。 2、个人帐户养老金 按缴纳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计发。 3、过渡性养老金 以1992年至1997年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本规定实施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乘以1%,再乘以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1997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 4、综合性补贴 按北京市原规定发放的各项价格补贴和生活补贴及过渡性补贴147、5元计发,禁食猪肉的少数民族按149、5元计发。 二、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以上的,基本养老金由二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

人才工作机制改革与政策创新下--试卷76分

人才工作机制改革与政策创新(一)(下)试卷76分 1、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正确错误 2、到2011年底,我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了9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 正确错误 3、我国人才培养工作成绩斐然,人才占总人口的比例并不落后于发达国家。 正确错误 4、我国实施素质教育尚为取得根本的突破,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改进。 正确错误 5、我国当前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问题已经得到很好的解决,例如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 正确错误 6、建立健全国民教育体系,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完善教育经费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正确错误 7、学校教育乃个人教育的终点。 正确错误 8、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和培训机构应该向所有有学习需求的人开放,打破人才参与学习的各种壁垒和限制。 正确错误 9、在提高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基础上,重点培养人们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人的创新能力。 正确错误 10、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只注重培养内容的全面性即可。 正确错误 11、十八大报告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正确错误 12、当今世界,经济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 正确错误 13、政府是人才培训的主体,应该转变观念,鼓励职工进行在职学习。 正确错误 14、创新人才的培养,要注重人才培养对象的多元化,建立多层次的人才梯队,优化人才资源的结构,形成一个初、中、高不同层次人才分类开发、逐级提高的塔式结构。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

011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承诺书 我们仔细阅读了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竞赛规则. 我们完全明白,在竞赛开始后参赛队员不能以任何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 件、网上咨询等)与队外的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研究、讨论与赛题有关的问 题。 我们知道,抄袭别人的成果是违反竞赛规则的, 如果引用别人的成果或其他 公开的资料(包括网上查到的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参考文献的表述方式在正 文引用处和参考文献中明确列出。 我们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以保证竞赛的公正、公平性。如有违反 竞赛规则的行为,我们将受到严肃处理。 我们参赛选择的题号是(从A/B/C/D中选择一项填写): 我们的参赛报名号为(如果赛区设置报名号的话): 所属学校(请填写完整的全名):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参赛队员 (打印并签名) :1. 2. 3. 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组负责人 (打印并签名): 日期:年月日赛区评阅编号(由赛区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2011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编号专用页 赛区评阅编号(由赛区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全国统一编号(由赛区组委会送交全国前编号):全国评阅编号(由全国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 摘要: 本文研究的是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问题,通过对问题背景及附件资料进行深入的分析,采用数据拟合、求平均值、图表等方法建立了相应的数学模型,得出各个问题较合理的结果。 对于问题一,先对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和工资增长采取了经济预测,再采用多项式拟合的方法预测出从2011到2035年山东省的年平均工资(见表一)。 对于问题二,在已知的基础上,结合问题一的结论和附件2可以求出2009年该企业各年龄段职工工资与该企业平均工资之比(见表三),又根据职工缴费指数的参考值和养老金的计算办法,考虑某职工自2000年起分别从30岁,40岁开始缴养老保险,一直到退休(55岁,60岁,65岁),建立了模型一,根据模型一计算出在这6种不同的情况下的养老金的替代率为25.56%、30.67%、34.92%、15.36%、20.45%、25.60%。 对于问题三,是在问题二的基础上,可以得出该职工30~55岁、30~60岁、30~65岁各年龄段缴纳的总金额分别为155940元、287268元、509676元; 再得出该职工从退休到75岁死亡,这段时间内每年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分别为:11004元、24804元、60552元; 最后得该职工缴存的养老保险金与领取的养老保险金的差额(见表五、六、七); 对于问题四,是在深入分析前三个问题的基础,给出了提高养老金增值率、采用多层次的企业养老统筹体系、深化改革等方案措施来实现既要达到目标替代率又要实现收支平衡的目的 经检验,各问题解决的结果较合理,所采取的错施对我国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人社部 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

人社部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 2016-02-02 07:24:5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作者:赵兵责任编辑:张露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再次公布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至此,职业资格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解决证书太多、考试太滥问题 从2014年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报请国务院分五批取消272项职业资格,总量减少44%,超额完成本届政府确定的减少1/3职业资格的目标。这标志着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实现了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基本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未经批准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基本取消。 近年来,一些地方、部门、行业自行设立了大量职业资格,据不完全统计,多达2000余项,职业资格证书太多、考试太滥的问题非常突出。这导致凡是就业创业者都在疲于赶考,负担很重。 对此,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吴江表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任意扩大和滥用国家职业资格许可权。此外,一些行业协会受利益驱动,设置了更多证书。” 这几年,通过集中清理工作,及时取消了一大批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职业资格,初步遏制了职业资格过多过滥的势头。 多措并举确保准入门槛降低 随着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取消,一些行业相应降低了准入门槛。那么,如何确保各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降低? 实际上,这五批取消减少的职业资格大多是由国务院部门和行业协会自行设置,没有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体系,一些资格专业性不强,不宜采用职业资格的管理方式。 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人社部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颁布实施新修订的职业分类大典,为职业教育培训提供了基本依据和参照,提升职业教育培训质量。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制度。推进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建立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指导各地、各行业企业加大竞赛表彰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推动技术、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吴江认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人才素质,还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大多数企业知道怎么在岗位培养锻炼员工素质,减少盲目考证,才能够将人才活力充分释放出来。” 全面建立人才评价多元机制

《2017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7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7年8月,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7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改革部署,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宁德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66号); 2.《宁德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 三、政策用途 《实施方案》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分解落实2017年度各项具体改革任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改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减税降费和各项税制改革,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做好财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落实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办法。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包含五个方面内容,具体是: 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具体含六项工作,分别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具体含四项工作,分别是:抓好收入预算执行,落实支出进度通报和约谈机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改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 3.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具体含两项工作,分别是: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4.推进减税降费和各项税制改革。具体含三项工作,分别是: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跟踪落实其他税制改革,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5.做好财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具体含两项工作,分别是:研究市以下财政收支划分改

我国退休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退休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及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几年的历程, 经过多年的摸索、实践,在资金的管理上逐步形成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建立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但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也愈来愈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加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覆盖面窄、统筹层次低、隐性债务和个人空账等问题,已使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力不从心,而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与土地保障”功能已日趋退化... 1、养老“双轨制” 目前,我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 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我国已经持续20年。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实行 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 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目前差距大概是 300%~500%。 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 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

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但是同期,机关事业单位仍然沿用财政大包大揽的制度,养老保险替代率确定为90%~107%,而同期企业退休职工,仅为不到40%。极为不公的政策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反对与抗-议。 2、养老保险制度的结构 中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构架按照人口类型可分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三大部分。中国最初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是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分离出来的,其后,在制度变革过程中又经历了合并和分离的过程。 3、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 (1)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统账结合”制度。统账结合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简称,即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共同组成我国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从制度设计的基本结构来看,我国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类似于部分基金制,即现收现付和将来支付两种方式相结合。 (3)但是在具体内容上,我国的统账结合制与部分基金制又完全不同:①现收现付(社会统筹)部分的资金筹措方式不同。部分基金制用征税方式,我国的统账结合制用的是收费方式;②基金(个人账户) 部分的资金和运作方式不同。在资金上,部分基金制基金部分的资金是社会保障税收入用于现付保险金后的余额,而我国跟人账户部分的资金是个人直接缴费;在资金运作上,部分基金制的基金部分的资金

员工退休管理流程图

员工退休管理流程图

员工退休审批表

员工退休通知单 尊敬的先生(女士): 至年月日,您将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为您办理退休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退休手续办理 请于年月日前提交以下资料至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协助办理退休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公司将于年月前为您办妥退休手续,并根据国家规定于退休次月停缴您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交接 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将于年月日终止,请您于年月日前做好工作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对您为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谢意。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签收人:

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

附件4 退休人员返聘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法律上的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的对象 乙方系(单位)退休人员,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聘用乙方,乙方愿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二条:聘用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服务岗位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公司)从事(岗位)工作。 第四条:劳务报酬 甲方根据乙方返聘的工作岗位确定薪酬,乙方的工资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年薪制的,以《聘用通知书》相关薪资内容执行,加班 工资不另行计发。 2.实行月薪制的,月工资为元,其他工资按甲方制度执行。 3.实行计件工作制的,按照合理制定的计件单价计算工资。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的情况,依法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乙方遵照执行。 (二)甲方有权在国家法律政策范围内,确定、调整乙方的工作、休息时间;有权根据企业的业务经营状况和实际需要聘用乙方。 (三)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相应职位,提供相应的报酬;并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调整相应的职位以及相关福利待遇。 (四)聘用期间,若乙方因工作过失或错误,导致甲方重大损失的(指经济、声誉等方面之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所造成的后果,部分或全部取消乙方本应获得的报酬或福利待遇,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弹性退休制度的弊端

弹性退休制度的弊端 弹性退休制度有什么弊端呢? 最近,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称,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今年下半年将启动这方面的调研工作.相关官员还表示,出台弹性延迟退休的政策方向是大势所趋,现在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消息传出,迅速引发了舆论的强大反弹.据人民网的调查,有高达93.9%的网友反对延领退休金,由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推出的类似调查亦有80.5%的网友表示反对. 大部分人都知道,退休金制度本是一个“击鼓传花”的游戏,由在职员工缴纳社保基金支付给上一代人,而这代人的养老钱则由下一代人支付.由此造成的资金缺口,官方数据显示,目前已高达1.7万亿元,而据多位社保专家测算,通过延缓退休年龄则每年大约能弥补200亿元. 推迟退休年龄的明显动机,使得民众在感情上难以接受,既然是一个由退休金制度甚至是人口政策造就的制度性问题,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为何要通过增加老百姓晚年的劳动来买单?这对于一个拥有众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国家来说,尤其容易引发广泛的担忧.况且,每年200亿元与1.7万亿缺口对比也无疑是杯水车薪. 一个在情感上难以被认可的政策,哪怕其真的是在顺应经济发展、寿命延长等客观现实,也会遭受舆论过度的解读.试想,若在当前财政仍有盈余的情况下,通过财政补贴先行偿还历史债务,再推进退休年龄延迟,岂非更能被公众所接受? 此外,至为关键的一点,还在于当前实行的“退休金双轨制”.当前制度下,社会企业单位职员都需要缴纳养老金,退休后正是根据其工龄以及缴纳养老金的多寡来按标准领取,唯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职员无须缴纳养老金,退休后由财政统一支付.即便这样,退休后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公务员所领取的退休金反而是企业退

2020年司法体制改革七大政策导向一览

2020年司法体制改革七大政策导向一览司法体制改革七大政策导向公布,中央决定 在广东等六省市试点司法改革 据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最近中央司改办负责人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就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沪粤等六省市先行试点 根据中央关于重大改革事项先行试点的要求,考虑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经商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决定在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改革试点的目标和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和从中国国情出发相结合,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改革试点的总体考虑是,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既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加强总体谋划;也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在机制改革上进行积极探索,为全国逐步推开

试点积累经验、创造条件.《改革框架意见》和《上海改革方案》体现了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要求. 提出改革七大政策导向 《改革框架意见》主要针对下列问题提出了政策导向: 一是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 二是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 三是完善法官、检察官选任条件和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尊重司法规律,确保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四是完善办案责任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五是健全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 六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七是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突出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 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司法公正,关键是要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近年来,司法机关为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等问题.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建立突出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 《改革框架意见》和《上海改革方案》将司法责任制作为改革试点的重点内容之一,以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抓手,突出法官、检察官办案的主体地位,明确法官、检察官办案的权力和责任,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202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新方案

202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新方案 导读: 2020机关事业单位最新养老金改革方案已正式公布。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20〕2号),养老保险制度终将如何改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背景 20世纪80年代以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退休制度虽然也是分别按照不同政策法规执行的,但都是单位自己负担退休费用,待 遇确定和调整机制也大体一致,都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合的。党的十二 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转向以城市为中心、以国有企业改革为 重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由原来的统 收统支逐渐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被赋予用人和工资 分配的充分自主权;在这个背景下,再延续企业自管职工退休的制度,难以适合市场平等竞争的需要,也无法为广大职工提供稳定、可靠的 养老保障,由“企业保险”转向“社会保险”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思路 “一个统一” “一个统一”就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 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实行单位和个 人缴费,都实行与缴费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 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五个同步” “五个同步”: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对事业 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引起不平衡。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 步建立,在优化保障体系结构的同时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三是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动,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 个人缴费。四是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同步完善,退休待遇计发办

法突出体现多缴多得,今后待遇调整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并与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统筹安排,体现再分配更 加注重公平的原则。五是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防止地区之间出 现先改与后改的矛盾。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意义 有利于统筹推动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有利于促动机关事业单 位深化改革;有利于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有利于全面体现工 作人员的劳动贡献。

离退休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离退休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离退休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因此,离退休工作部门及人员要努力做到。 一、敬业爱岗,以热情周到地为离退休老同志服务为中心,以让离退休老同志满意为标准,更好地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同志,发挥他们的作用的要求,克服困难,落实政策,为老同志做好事、办实事。 二、认真落实,积极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动,宣传离退休老同志为电力事业所做的贡献和他们的优良品质,宣传尊老敬老的好人好事。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 三、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工作。对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要做到认真研究,件件有回音。对来访的离退休老同志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百问不厌,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不拖拉、不推诿、不敷衍。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不能办的事,要解释清楚。

四、为老同志服务要全心全意、满腔热忱,吃得苦、受得累,做老同志的贴心人。努力创造条件,拓展活动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老同志老有所乐。 五、坚持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让老同志及时了解电力事业改革、发展的情况,为电力事业建设出谋献策。 六、要坚持经常、有计划地适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走访慰问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去抓。新年(春节)、“十、一”(老年节、中秋节),对离退休老同志普遍慰问,发慰问品或慰问金。离退休老同志住院后,由离退休工作部门代表工区领导前去探视,其探望费用为--元。 七、离退休职工去世后,要前往职工家中慰问,并协助办理善后事宜。对家属提出的不附和规定的要求,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丧事过程中的各种迷信活动,要进行教育制止。认真按政策规定落实抚恤金、丧葬费、遗留问题等。 八、离退休职工活动经费按中共省局党组

2019年退役军人政策制度改革

2019年退役军人政策制度改革 改进安置方式 退役军人事务部:2019年将突出政策制度建设改革,为退役军人工作持续发展提供可靠制度保证。 一、推进政策制度改革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进行整体设计、全新重塑。 二、加快立法步伐 积极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立法工作,适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草案。制定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同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制度,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政策制度体系。 三、加强政策理论研究 建立退役军人工作政策理论研究专家库,充分发挥“外脑”作用,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供理论支撑。 四、安置制度改革 为积极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2019年将做好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重点推进安置制度改革,提高安置质量,改进军休人员和伤病残人员接收安置机制,创新军休服务管理模式。 五、推进安置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直通车”式安置方式 拓宽安置渠道,发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士兵主渠道作用。推进安置地政策改革,制定鼓励退役军人到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和县乡基层安置的政策措施。 六、提高安置质量,认真落实年度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安置退役军人办法,增强安置政策刚性。突出安置好师团职干部和功臣模范,改进中央单位及垂直管理系统京外单位安置军转干部办法。提高安置工作精准度,把退役军人特点与接收单位需求更好结合起来,促进“人事相宜”。完善“阳光安置”机制,将退役安置与服役贡献密切挂钩。 七、专项政策 改进军休人员和伤病残人员接收安置机制,出台军休干部和伤病残军人专项政策,

2018年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条例(全文)

2018年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条例(全文) 2017年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条例(全文) 主要包括退休条件、退休待遇、退休安置、管理及发挥作用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退休条件 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条件分为年龄条件、工具条件和身体条件三方面。退休年龄条件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人口状况,平均寿命,以及生产力供求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国家公务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国家就支付退休金。工具条件是由国家公务员的养老保障必须贯彻权利与义务结合的原则决定的,国家公务员只有为国家提供一定的服务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身体条件,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公(工)或因病致残,确实丧失了工作能力,也可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 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法定退休,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由任免机关命令其退休;一种是自愿退休,即具备了法定的最低退休条件之后,可自愿申请退休。 《国家公务员暂行例》规定的退休条件为: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丧失工作能力的。 这些基本沿用了过去干部退休的条件,所不同的是取消

了工作年限的限制。 国家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确立自愿退休的方式,这在我国还是第一次,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一个新的特点。这样可以使部分服务年限较长、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公务员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前退休。 国家公务员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医疗等其它福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具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

企业公司职员退休管理制度汇总

企业公司职员退休管理制度汇总 从业人员退休办法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订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范围,以正式编制内的从业人员为限,聘约、定期契约或临时人员不适用。 第三条申请退休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退休: (一)服务满15年以上,年龄满55岁者。 (二)服务满25年以上者。 第四条命令退休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命令退休: (一)年满60岁。 (二)因公伤病逾24个月未复职者。 (三)心神丧失或因公致身体残废不胜职务者。 第五条退休金的发给标准从业人员的退休,按其年资依本办法附表规定计发退休金。 第六条公伤病的范围本办法第四条所称因公伤病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而言: (一)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者。 (二)因患职业病者。 (三)在工作场所遭遇不可抗力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第七条心神丧失的范围本办法第四条所称“心神丧失”系指神经受伤及精神失常而不能治愈者,所称“残废”系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而言: (一)失残视觉者。 (二)失残听觉者。 (三)丧失言语功能者。 (四)失残一肢以上的机能者。 (五)失残其他重要机能者。 第八条退休人员改聘奉准退休的从业人员,其服务部门除工作需要得呈总经理核准以聘约或定期契约人员聘用外,本关系企业不得再予任用为正式编制内人员。 第九条退休表件的填报申请退休者应填具“申请(命令)退休表”二份,连同证明文件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八条规定核决权限呈核。命令退休的表件由其服务部门填报。 第十条宿舍迁让奉准退休的从业人员配住有公司宿舍者,于其迁让公司宿舍后,方得具领退休金。 第十一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修改时亦同。 纤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工友退休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顾及退休工友的生活,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友,系指在本公司工厂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及公司与工厂所有辅助生产的工人(警卫、信差、司机、木工、电工、杂工)。 第三条本办法颁布前已在本公司工作的工友,其年资准予计算。 第四条凡本公司以及所属各厂的工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请求退休:

2020国家退休金新政策规定

2020国家退休金新政策规定 2017年31省市最新养老金上调发放标准出炉 上海市:企业退休人员 ①先统一增加80元;②按本人缴费(含视同缴费)每满1年增加 2.5元;③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5%。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①先统一增加80元;②再按照同类人员平均养老金增加4.5%。 北京市 一、定额调整: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一)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为贯彻多缴多得的原则,2017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 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 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 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与调整前个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将退休人员2015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355元(含)~4855元之间 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此次调整 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 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 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 补足。

陕西省 1.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 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77元。 2.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 年的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5年末月平 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4%。 3.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 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 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 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4.2017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 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 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云南省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标准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叠加调整。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5%增加调整。 3.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满足多项条件的,叠加调整。 (1)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 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 基本养老金50元。 (2)对退休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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