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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最新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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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用心做事”核心理念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搞好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及长远发展规划,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等。

各单位行政副职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矿总工程师对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有岗必有责,有责必落实原则,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扶持。

三、各级领导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从而有效地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各级党组织、工会负责管理者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五、安全监察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六、保卫部门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易燃易爆的重点防火要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管理到位。

七、各级领导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八、各级、各部门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及时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九、违犯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的按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对责任人追究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外,并追究刑事责任。

十、各单位按照本制度必须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一、本制度如与国家、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指示,研究分析和解决我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规范运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安全会议制度包括安全办公会、“一通三防”例会、紧急办公会、安全例会等与安全相关的会议。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时间定于每月的月底(若有变动另行通知),时间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通知为准。

“一通三防”例会由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由总工程师确定并安排人员通知。

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其他临时性安全会议的召开时间由提议部门负责通知。

二、会议主持及参加会议人员

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或安全矿长主持。公司四职矿长、安全副总、生产副总、机电副总、总工程师出席,生产职能部室正副经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生产区队队长及所有地面单位全体在职管理人员参加。

“一通三防”例会由总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由总工程师负责确定并安排人员通知。

每周安全例会由安全矿长主持。公司主管生产副总、机电副总、总工程师出席,生产职能部室正副经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生产区队队长、机电

副队长等参加。

其它临时性安全会议的参加人员由提议部门负责通知。

三、安全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国家、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政策、规定、指示。

2、研究分析当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制定安全管理对策及防范措施。提出解决的办法,落实到单位和人员。

3、布置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安排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4、检查上次安全例会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完成好的给予表扬,完成不好的给予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重新按五定原则处理,作好会议记录。

5、对有关事故进行分析,通报事故责任处理结果和违章人员,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6、安监部负责安全会议所决定的安全管理事项进行落实和监督检查。

7、通报上级对公司“双基”验收情况及公司对各单位“双基”验收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

四、要求

1、总经办负责做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其它安全会议有组织单位负责记录,存档备案。必要时对会议所决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上报或下发。

2、按照上级要求,随时召开有关安全方面会议,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3、参加会议人员要提前做好发言准备及材料,在发言汇报中简明扼要,

突出重点,提高会议效率。

4、其它安全会议由组织部门做好记录。

5、安全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被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通知要求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准时参加会议。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履行请假手续。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的部门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管理,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安全目标,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具体条件和职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状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应具有先进性、可操作性。

二、公司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目标与经济利益挂钩。对完不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和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处分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三、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的落实负全面责任,各部门必须制定规划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实施,执行到位。

四、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安全目标的考核,严格按规定兑现奖罚,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杠杆作用。

五、各级领导必须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六、各级领导要把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意见》列入到日常工作及议事日程。

七、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

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八、各级领导要加强现场管理,控制各类事故发生,抓好质量标准化、隐患排查与治理、培训、反“三违”等各项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确保年度安全管理目标顺利实施完成。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投入管理,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增强企业抗灾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的规定,加强安全投入资金管理,提高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结合铜冶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我公司安全费用按吨煤30元提取。

二、安全费用必须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由公司集中管理,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三、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需报地方财政、税务、审计机关和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接受监督。

四、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9、完善和改造矿井防尘系统支出。

10、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六、职能部室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编制安全费用使用计划上报公司,由公司企管办上报中兴公司主管部门。经中兴公司批准后,按中兴公司批准的计划安排使用,并纳入全面预算,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负责人。经中兴公司批准的安全费用计划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报公司审批。未列入计划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合同签订、采购订货、付款及财务决算等。

七、总工程师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全费用计划的管理工作;各单位计划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编制和上报、下达工作,并与安全管理部门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八、公司供销部按权限范围负责安全费用计划中设备、材料(统管物资由鑫龙供应部门采购)的采购和保障供应,其它任何单位不擅自采购。

九、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应与生产经营计划同时编制,应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解决安全生产急需的重大和关键问题。

十、计划外安全生产急需项目,可先报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再报鑫龙公司计划部、安监局(安全费用项目)、生产技术部(煤炭生产项目)、机电运输部(机电设备)备案后方可实施(非统管物资)。统管物资由鑫龙供应部门采购。

十一、各单位计划中单项工程超过50万元的项目、单台(套)超过20万元的设备,必须经中兴公司有关部门组织技术论证后实施。

十二、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竣工和设备到货后,应及时进行验收交接。未按规定程序验收的计划项目,财务部门不得付款。

十三、财务部门设专人负责安全费用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台帐,按规定向鑫龙公司财务部提交报表。

十四、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公司以前下发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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