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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2012)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2012)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2012)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

已经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审议通过,自2012年1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管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活动,保障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以投标或议标方式承包合同报价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在对外投标或议标前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以下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是指中国的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工作。

商务部建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五条国家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申请融资、办理保函等业务。开展上述业务应当符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六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申请核准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情况说明;

(二)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出具的意见;

(三)有关商会出具的意见;

(四)需境内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或信用保险的项目,需提交境内金融机构出具的承贷或承保意向函。

第七条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应当在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提出申请后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提出明确意见。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在提出意见时应当综合考虑外经贸政策、驻在国安全风险、项目环保与可能涉及的多国利益以及企业业务开展情况、突发事件报送和项目外派劳务人员等问题。

第八条有关商会应当在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出具意见后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提出明确意见。有关商会在提出意见时应当综合考虑企业公平竞争和行业自律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商务部在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完备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网上核准,并向申请单位颁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一)申请单位受到商务部或者其他部门暂停经营对外承包工程或相关业务的处罚尚未期满;

(二)申请核准前3年内因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不规范经营行为或重大失误给中国与项目所在国双边关系和经贸合作造成严重影响;

(三)申请核准前3年内参加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时擅自以中国政府或者金融机构的名义对外承诺融资;

(四)申请核准前2年内未按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其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的情况,或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业务统计资料;

(五)申请核准前3年内不遵守《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并导致重大事故;

(六)申请核准前2年内未按《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要求向中国驻工程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报告订立工程项目合同情况或不接受使馆(领馆)在突发事件防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外派人员保护等方面的指导;

(七)申请核准前3年内曾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核准证》被商务部撤销核准。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获得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的单位,可以就相关项目向境内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保函、信贷或信用保险,向境内金融机构申请项目保函、信贷或信用保险时,应当提交《核准证》等相关文件。

第十二条境内金融机构不得向未依据本办法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的单位开立保函、提供信贷或信用保险。

第十三条获得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的单位应当在项目评标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在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上填报评标结果。

中标单位应当在开工后每个月在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上填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直至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义务终止。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的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伪造相关证明、提交虚假材料的,商务部不予核准,并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其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下罚款。

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的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核准证》的,由商务部撤销核准,并给予警告,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其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下罚款;发生《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对外承包新的工程项目直至吊销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的,商务部给予警告,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其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下罚款;发生《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对外承包新的工程项目直至吊销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商务部、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有关商会的工作人员在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出具意见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开立保函、提供信贷或信用保险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核准证》由商务部统一印制。

第十九条中国内地的单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承包工程项目的投标(议标)管理,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机电产品、大型机械和成套设备出口,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所称“不低于”、“以下”均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商务部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5日起施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合发第699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外经贸合发〔2001〕285号)和《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商合发〔2005〕20号)同时废止。

学院设备采购及零星工程议标管理办法

学院设备采购及零星工程招标管理基本规定(试行) 一、总则 1、依据学院合作办学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并结合学院运营发展中对设备采购及零星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之学院设备,指的是经由学院董事会审定并列入学院设备增置预算、由学院从自身办学收入中安排相应支出的各类学院设备、家具、图书、软件、系统等。 3、本规定所称之零星工程,指的是经由学院董事会审定并列入学院年度经费预算、由学院从自身办学收入中安排相应支出的各类单项20万元以下的基建维修及增建、改建、扩建工程。 4、对设备(工程)采购方式的基本规定:(一)单批次(单项)预算1万元以下,可采用现场比价进行采购,采购时应至少两人以上共同操作,做到采购过程公开化、透明化;(二)预算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可采用议标、竞价谈判形式,合格的比价单位至少在三家以上;(三)预算10万元以上的,须采用招标形式采购。 5、学院设备的批量采购及零星工程承包队伍的选择,原则上委托给珠江集团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组织招标以确定中标单位和单价。采购招标工作应遵循“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技术功能合理、操作公平高效的宗旨开展。 6、凡可以纳入批量采购的产品,均不得化整为零,规避管理;凡通过招

标并签约确定的长期供货(合作)单位可以提供的产品、工程、服务,不得再另行寻求其他的供货(合作)者。 7、由学院招标采购小组组织的10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议标,应有教育公司审核部人员参加;工程施工结算委托教育公司结算部门按教育公司流程办理,学院协助及监督。 二、招标原则 1、学院根据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在每学年基本确定下一学年招生指标后一个月内,列出下一学年需要采购的设备项目清单、具体采购数量及产品的质量要求等方案,并在每个采购项目推荐原则上不少于六家的合格单位(不够六家时按相应的报批流程实行),委托珠江集团招标中心负责组织招标。 2、珠江集团招标中心应根据学院提出的使用时间、资金计划及项目轻重缓急程度,合理安排相关项目的招标顺序及时间控制节点。 3、招标结果出来后,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按实际采购量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如一时难以确定明确的采购量,可以签订一个有合理上下限的不确定供货量合同,届时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4、对应该招标,但由于时间紧迫或其他合理原因无法实施招标的采购项目,按招标要求之第5点,经过权限审批同意后进行议标。 三、招标要求 1、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常规性采购 可在每学年结束前的一个月内通过招标确定下一年度供货单位。学院经办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区别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区别 参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招投标法>实施办法》的规定: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别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一次性询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使用条件: 公开招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页脚内容1

竞争性谈判:满足下述四个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 询价:采购表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议标,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因而不属于招投标法所称的招标投标采购方式。 议标的程序 1、招标委员会确定议标日程 2、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议标,参加议标人员为双方的技术,经济和法律专家。所涉及的问题如标书中的商务、技术、法律和其他方面问题。 3、议标的结论要用完善、准确的措词以书面形式记载,以便纳入合同文件中。双方应各由一名高 页脚内容2

(完整版)工程招投标管理流程及办法

《工程招投标流程及管理办法》 2018年8月

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流程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工程质量等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评估投标公司,选择与工程项目相匹配的承包商,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合理控制工程开发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注:成本合约部以下均简称为合约部) 1.适用范围 1.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发项目中除当地政府招标办有规定的招标以外的所有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项目策划、造价咨询服务以及设备、材料供应的招标。其中金额大于20万元的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项目策划、造价咨询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禁止将应统一招标的分部分项工程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1.2金额大于20万元但属下述情况时:a、政府垄断工程;b、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投标单位不足3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可采用直接委托或议标确定合作单位,当合作单位有不止一家可供选择时,优先采用议标。在采取直接委托或议标前,必须先经过招标决策小组批准。 1.3小于20万元的工程是否招标不作强制要求,可由项目公司采用议标、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同一项目的零星工程可以集中招标。 1.4议标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参与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2家,常规工程应选择至少3家参与议标;(2)议标的谈判必须有工程、成本人员同时参与,并按约谈结果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工程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同时报批(详见后附表一、二)。 1.5直接委托时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价格可以谈判时,由工程、成本人员共同参与谈判;(2)经办人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工程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附件同时报批。 1.6 异地项目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细则并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2.招标原则: 2.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决策机构内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2.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队伍参与投标,公司应

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送审稿)

北京南车时代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招议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招议标管理,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南车时代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物流中心物资 采购部。 2.制定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定义 3.1.物资采购招议标是公司内部采购管理方式,主要是通过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以适当的价格采购到满足需求的物品,达到企业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物资采购招议标分为邀请招标和议标。 3.1.1.邀请招标:指招标单位以投标邀请书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投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单位,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 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 书。 3.1.2.议标:指直接邀请二家以上供应商进行报价比价,并通过对质量、交货期、信用、销后服务等综合因素的考察评价,按照规定程序 择优选定供应商的方式,主要适用于专业性强,仅有少数供应商有能力 承担的特殊采购项目。独家供应商的议标即为谈判性采购,通过一对一 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因 而不属于招标法所称的招标采购方式。 4.职责 4.1. 物流中心物资采购部 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并负责各招标物料进行物资采购招议标 管理工作。 4.2.供应开发部 负责开发新供应商与参加招议标供应商资质审核工作。 4.3.审计部 参与监督招标项目的开标与评标。

4.4.招标组织单位(目前是物资采购部) 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评标原则、评标方法、工作流程、招标文书、评 委组织,主持并实施招标的具体活动,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并提供必要条件。 4.5.综合管理部 由物流中心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专员做好会议记录,在领导层面通报并存档备查。 5.具体条款 5.1.物资采购招标范围 5.1.1. 重要生产性材料、配件、委外加工;技术开发及项目合作; 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业务培训、办公用品、劳保安全用品等。 5.1.2.一般情况下,以上物资采购单次单项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年度计划采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予招标。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 扩大招标范围,降低招投标金额的起点。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进行招标采购 5.2.1.购买专利和专用技术产品的; 5.2.2.满足需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5.2.3.中国南车或株洲所内部责任单位自产的物资配件; 5.2.5.属于中国南车或株洲所集中采购范围内的物资; 5.2. 6.通过SAP信息平台开通了供应商门户执行网上采购交易,并对物资采购价格有严格的控制程序,按规范流程进行操作的; 5.2.7.长期合作伙伴(三年以上),连续两年为供应链建设中的优 秀供应商,在市场成本价具有竞争力基本不变(上浮动5%以内)的情况下,维持原物资采购价格,履行采购计划审批程序和权限的; 5.2.8.用户指定的物料。必须是以用户单位名义报送的正式文件, 个别业务人员意思不能采纳,同时应对指定的物料进行技术、商务审核,防止对本单位造成质量和信誉的不良影响。 5.2.9.紧急采购物资。生产计划外临时增加的生产任务,因生产周 期紧,达不到招标所要求的时间的,以谈判方式解决。 5.2.10.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 5.3.招标准备工作 5.3.1.根据物资采购项目的要求,由招标单位组织技术、质量、审 计和监察人员商定投标人名单。所邀请的投标人应在公司物资采购合格 供应商名录中择优选取;在特殊条件下(合格供应商达不到三家、新开 发的产品、非生产性采购)也可以通过考察、评审、邀请符合招标项目 资质、技术、质量标准的供应商。

招标议标制度管理规定.doc

招标议标制度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业务招(议)标管理,规范招(议)标程序,维护公司利益,确保招(议)标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业务招(议)标的目的是通过投标方的公平竞争,降低物资运输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业务招(议)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议)标的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1、公司成立运输业务招(议)标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委)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主管业务副总经理 成员:业务科科长、综合科科长、财务科科长 特邀成员:新疆公司相关人员 2、招标委职责 (1)制定《招(议)标管理规定》; (2)指导、协调与监督公司运输业务招(议)标工作; (3)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4)审批推荐的合格投标单位; (5)组织调研及发标,制定招(议)标程序,起草招(议)标纪律,审查投标单位资质证件,确定投标单位;

(6)负责开标、评标、定标; (7)组织处理合同(协议)的订立、核查、履行、违约等问题; (8)其它有关招(议)标事务。 3、使用单位职责 (1)负责提出运输计划; (2)参与对投标方的考察; (3)参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招(议)标。 三、投标方的选择与审批 1、推荐投标方:由使用单位、本公司共同推荐原则上不少于三家的投标方。合格投标方必须经过招标委审批。 2、所有推荐投标方都应为合格运输商。尚未列入合格运输商的推荐投标方,应用《合格运输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符合条件的方可列为推荐投标方。 3、根据运输标的的重要性,按运输商的公司规模、注册资金、业绩等,选择实力接近的投标方。 四、邀标 1、制定招(议)标文件 由业务单位根据标的要求按照一定格式制定招(议)标文件。招(议)标文件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或邀请函; (2)投标须知; (3)招标项目说明; (4)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表; (5)评标标准;

投标报价管理规定试行

投标报价管理规定试行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投标报价管理办法(试行) 一、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公司的投标报价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实施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从而使公司投标报价工作走向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竞争能力,确保企业经营效益。 二、运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内部投标报价管理工作(京外地区参照执行)。 三、依据标准 3.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3.2公司《市场营销管理程序》。 四、总则 4.1适应公司走工程总承包发展道路的需要,加强公司对投标报价工作的管理。 4.2公司对外投标:报价实行总估价师负责制,投标方案实行总方案工程师负责制,成本管理实行总会计师负责制; 4.3投标报价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科学分工、精诚合作的组织原则,任何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坚决服从,严格负责; 4.4投标工作应当遵循:投标技术方案科学先进,有针对性;经济论证对比清晰有充分性;投标策略具有针对性;投标价格具有

竞争性; 4.5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忠诚于企业、严格保守经营机密。 五、投标组织体系(见下页) 七、主要职责划分 7.1投标领导小组 7.1.1制定公司投标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7.1.2组织投标评审和审定招标文件; 7.1.3制定投标策略: 7.1.4组织投标工作,协调各方关系: 7.1.5定期召开经营战略和投标策略研讨会,提出提高市场占有的措施及方法,并制定具体(重大或重要)项目投标策略, 7.2市场部(市场经理) 7.2.1组织市场经理进行投标工程信息收集与跟踪,争取投标资格; 7.2.2项目前期考察及业主资信等背景的调查; 7.2.3负责投标资格预审表的填写; 7.2.4参加投标评审; 7.2.5负责投标过程中有关信息包括竞争对手的情况、标价等的收集,提供报价及领导进行决策参考; 7.2.6负责与业主的联系; 7.2.7负责具体联络和组织业主对公司的考察; 7.2.8负责前期对业主服务包括办理政府的有关手续及各项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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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投标报价管理办法试行

投标报价管理办法(试行) 一、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公司的投标报价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实施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从而使公司投标报价工作走向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竞争能力,确保企业经营效益。 二、运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内部投标报价管理工作(京外地区参照执行)。 三、依据标准 3.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3.2公司《市场营销管理程序》。 四、总则 4.1适应公司走工程总承包发展道路的需要,加强公司对投标报价工作的管理。 4.2公司对外投标:报价实行总估价师负责制,投标方案实行总方案工程师负责制,成本管理实行总会计师负责制; 4.3投标报价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科学分工、精诚合作的组织原则,任何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坚决服从,严格负责; 4.4投标工作应当遵循:投标技术方案科学先进,有针对性;经济论证对比清晰有充分性;投标策略具有针对性;投标价格具有竞争性; 4.5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忠诚于企业、严格保守经营机密。 五、投标组织体系(见下页)

七、主要职责划分 7.1投标领导小组 7.1.1制定公司投标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7.1.2组织投标评审和审定招标文件; 7.1.3制定投标策略: 7.1.4组织投标工作,协调各方关系: 7.1.5定期召开经营战略和投标策略研讨会,提出提高市场占有的措施及方法,并制定具体(重大或重要)项目投标策略,7.2市场部(市场经理) 7.2.1组织市场经理进行投标工程信息收集与跟踪,争取投标资格; 7.2.2项目前期考察及业主资信等背景的调查; 7.2.3负责投标资格预审表的填写; 7.2.4参加投标评审; 7.2.5负责投标过程中有关信息包括竞争对手的情况、标价等的收集,提供报价及领导进行决策参考; 7.2.6负责与业主的联系; 7.2.7负责具体联络和组织业主对公司的考察; 7.2.8负责前期对业主服务包括办理政府的有关手续及各项投标的前期手续。 7.3投标部(估价及询价人员) 7.3.1负责投标报价(包括研究标书条件、市场询价、核算工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2012)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 已经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审议通过,自2012年1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管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活动,保障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以投标或议标方式承包合同报价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在对外投标或议标前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以下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是指中国的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工作。 商务部建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五条国家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申请融资、办理保函等业务。开展上述业务应当符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六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申请核准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情况说明; (二)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出具的意见; (三)有关商会出具的意见; (四)需境内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或信用保险的项目,需提交境内金融机构出具的承贷或承保意向函。 第七条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应当在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提出申请后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提出明确意见。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在提出意见时应当综合考虑外经贸政策、驻在国安全风险、项目环保与可能涉及的多国利益以及企业业务开展情况、突发事件报送和项目外派劳务人员等问题。 第八条有关商会应当在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出具意见后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提出明确意见。有关商会在提出意见时应当综合考虑企业公平竞争和行业自律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商务部在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完备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网上核准,并向申请单位颁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一)申请单位受到商务部或者其他部门暂停经营对外承包工程或相关业务的处罚尚未期满;

招标和议标

1. 什么是招标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 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 邀 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 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 场交易行为。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2. 招标有哪些方式 ? 招标投标方式是采购的基本方式, 决定着招标投标的竞争程度,

也是 防止不正当交易的重要手段。 总体来看, 目前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 织的有关采购法律、 规则都规定了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二种招标投标 方式。 公开招标是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 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3. 什么是公开招标 ? 是指由招标人依照本法规定, 通过公开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使所有 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有平等的机会参加投标竞争,

招标人从中 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其特点是: ( 1 ) 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 其针对的对象是所有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参加 投标的投标人在数量上并没有限制,具有广泛的竞争性;( 2 )公开 招标应当采用公告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明示其招标要求, 从而保证招 标的公开性。这种公告方式, 可以大大提高招标活动的透明度, 对招 标过程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起到较强的抑制作用。 4. 什么是邀请招标

? 是指由招标人预先确定一定数量的符合招标项目基本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由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其特点是:( 1 )招标人邀 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数量上是确定的, 但这些确定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数量上也有一定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法》第 17 条的规定,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 3 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 发出投标邀请书;( 2 )邀请招标的招标人要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向 一定数量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 只有接受投标邀请书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才可以参加投标竞争,其他法人或组织无权参加投标。值得指出的是,

邀请议标招投标项目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议标招标文件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1.2上述工程按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二卷技术规范 第五章技术规范

第三卷投标文件 第六章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第八章辅助资料表 第四卷图纸 第九章图纸 4.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格式、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拒绝。 5.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6.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6.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6.4补充通知须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 三、投标报价说明 7.投标价格 7.1投标价格 7.1.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项目工程总承包规划项目投标报价管理方案规定

^` 管理体系文件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规定 现行版本:A 控制性质:受控 受控号: 持有者:

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规范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组织管理工作,明确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各项工作内容与职责分工,确保投标报价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承包项目的投标报价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GB/T50358-2005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3 职责 3.1 报价经理 3.1.1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 3.1.2参与投标策略会 3.1.3参与编制投标计划 3.1.4参与投标开工会 3.1.5参与现场踏勘 3.1.6参与提交澄清问题 3.1.7参加投标工作会 3.1.8参与编制投标文件 3.1.9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3.1.10参与报价原则评审 3.1.11编制投标报价 3.1.12参与投标文件审查定价 3.1.13参与投标澄清 3.1.14参与编写投标总结报告 3.2 计划控制工程师、商务经理、质量经理、安健环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开车经理、综合经理 3.2.1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 3.2.2参与投标策略会 3.2.3参与编制投标计划 3.2.4参与投标开工会

3.2.5参与现场踏勘 3.2.6参与提交澄清问题 3.2.7参加投标工作会 3.2.8参与编制投标文件 3.2.9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3.2.10参与投标澄清 3.2.11参与编写投标总结报告 3.3 项目总工 3.3.1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 3.3.2参与投标策略会 3.3.3参与编制投标计划 3.3.4参与投标开工会 3.3.5参与现场踏勘 3.3.6参与提交澄清问题 3.3.7参加投标工作会 3.3.8参与编制投标文件 3.3.9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3.3.10参与报价原则评审 3.3.11审核投标技术方案 3.3.12参与投标文件审查定价 3.3.13参与投标澄清 3.3.14参与编写投标总结报告 3.4 投标项目经理 3.4.1组织招标文件评审和风险评估 3.4.2主持一般投标项目投标策略会 3.4.3组织编制项目投标计划 3.4.4组织召开项目投标开工会和工作协调会3.4.5组织现场踏勘 3.4.6整理汇总澄清问题,提交给业主 3.4.7组织投标工作会 3.4.8组织编制投标文件 3.4.9组织投标文件评审 3.4.10组织编排投标文件

设备招议标管理细则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招(议)标采购管理办法 1.总则 为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实现设备招(议)标采购的制度化、标准化、流程化管理,降低设备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辖范围内需新购的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其它配套设备及非标产品的加工、制造。 3. 设备购置计划及审批 3.1 凡符合组成固定资产条件的任何施工设备的购置计划,均需逐级上报,并经集团公司物设部审批后执行。 3.2凡符合中铁股份工[2009]291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备采购计划需报股份公司工业设备部审批。 3.3 设备购置计划必须在集团公司年度设备投资计划内,特殊情况,须报集团公司物设部和发展部审核,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会议通过,并在年中设备投资计划里予以调整。 3.4 设备购置计划要根据施工组织合理配置、科学编制,计划中应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基本配置和技术要求等,对特殊用途的设备必须详细说明技术参数及工况条件(大型专用设备应按附件一表格填报)。 3.5设备购置计划应超前考虑,确保设备购置有充分的组织

招标、合同签订、加工制造、运输进场时间。 3.6 设备购置计划中须注明购置设备的资金来源及管理主体。 4 设备采购 4.1 集团公司物设部对各单位设备购置计划进行审核,对于确需购置的设备,根据具体情况,可直接组织采购或委托子(分)公司、集团公司直管项目部(指挥部)组织采购。 4.2 凡经股份公司批复的由集团公司采购的,由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方式。 4.3 因特殊情况无法组织招标或议标的,须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4.4 凡集团公司内部企业有加工制造能力的产品,各单位应优先与内部企业签订采购合同。 4.5 采购方式 4.5.1 招标 (1)招标即严格按照国家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文件或企业依据制定的招标程序执行。 (2)集团公司设备招标程序及要求按照第5、第6款执行。 4.5.2 议标 (1) 议标相对于招标来说程序相对简单,仅需要供应商提供参数、配置、报价、业绩等密封资料,然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发展部、财务部、法律部、监察部及使用单位共同开标,确定中标单位。

乡镇招投标管理办法

**镇招投标管理办法 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招投标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招投标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和集体资金在本区域内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和办公等物品的集中采购等招投标活动;集体资产、公共设施、公共资源等对外公开承租、出(转)让的招投标活动。 (一)工程建设项目:在县招投标中心限额﹙30万﹚以下,投资额镇0.5万元、村0.5万元以上国家集体投入的村镇设施配套工程、村镇道路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电力设施建设等;村级集体经济投资额0.5万元以上村组设施配套工程、农村生产路、机耕路建设、农田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电力设施建设等

(二)政府采购项目:各级财政及镇、村级集体经济投资的,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下、0.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 (三)土地及产权交易项目:镇村级集体资产对外承租、出(转)让项目标的在3万元以上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包括: 1、大宗土地流转; 2、村级集体资产处置; 3、村级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承包等; 4、土地整理(宅基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生态示范园区建设,小流域治理等项目建设; 5、场地、鱼塘、土方、林地、果园等承包经营项目。 (四)其他有必要进入镇招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 (五)自行招标项目:在镇招投标中心限额以下的各类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但必须将招标方案报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招标办)备案。 (六)村民小组、自然村涉及的项目,可由村决定是否组织招标,数额大的,绝大多数群众有强烈要求的,可经村向镇招投标分中心申报。

招议标管理规定

××××公司 招(议)标管理暂行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及投资,提高采购物资、设备的性价比,保障生产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招(议)标即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规模采购优势的一种采购方式,货比三家,取得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一种商务操作模式。 三、适用范围及形式: 1、分、子公司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松香桶、煤等)、设备、工具、仪器由公司统一招标。 原则上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招(议)标,如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大,超过20%,需重新组织招(议)标。 2、分、子公司超过五万元的技改项目,由公司统一招标。 3、分、子公司不超过五万元技改项目,由分、子公司经理组织招标,具体要求参照本规定。 4、其它,包括零星、低值、小规模物资,由分、子公司经理组织招标,具体要求参照本规定。(具体请根据你公司情况确定) 四、招议标具体规定: ㈠由公司组织招投标项目

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财务主管 副组长:营销主管 成员:技术组:生产技术主管,运营管理、营销部、各分、子公司生产技术分管及相关技术人员 商务组:财务部部长及相关人员,运营管理部、营销部、各分、子公司相关人员 法务组:这一条根据你们公司情况确定 ㈡分、子公司组织招投标项目 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分、子公司财务主管 副组长:分、子公司营销主管 成员:技术组:分、子公司生产技术分管及相关技术人员、邀请运营管理、营销部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商务组:分、子公司财务财务分管人员及相关人员,邀请运营管理、营销部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法务组:这一条根据你们公司情况确定 ㈢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 ⑴、负责本次招(议)标的牵头工作。 ⑵、听取商务、技术小组汇报;对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 ⑶、牵头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汇报。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建造成本,规范工程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对大额物资采购的控制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建立合格供方名单 2.1根据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需求,按照公司程序文件及物资采购流程控制图的规定和要求,工程公司应建立《合格供方名单》。 2.2 《合格供方名单》、相关采购信息及附件材料应报总师室备案。 3 招投标 3.1对于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材料或小型机具,工程公司可采取市场调查、推荐等形式选择3个以上的合格供方,在进行询价、报价、比较产品质量和单位信誉等程序后,确定供应单位。 3.2对于单项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物资采购项目,应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 3.3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少数物资国内只有一个生产厂家生产,或一些援外工程在投标中就已承诺使用某个生产厂家生产的物资,或物资供应时间特别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不进行招投标。 3.4根据物资采购的具体情况,工程公司应编制物资采购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所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答疑时间、封标要求及交标时间做出明确的规定。投标资格的设置应综合考虑资质、资信、实力、业绩、服务等各方面的因素。招标文件的参考文本见附件。 3.5对于采购金额特别巨大的物资采购项目,或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物资采购项目,或一些专业机电设备的采购,如多台大型挖掘机的采购、电梯的采购等,可委托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如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3.6招标文件拟定后,应通知合格供方或其他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4 开标 4.1 工程公司负责组织对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应邀请监察室参加。 4.2开标前,应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及交标时间情况。 4.3开标后,应当场填写投标报价记录表,记录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以及标书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该记录表应留存一份至监察室。 5 评标 5.1工程公司根据物资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应考虑为3人以上。对于单项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物

招议标管理办法试行

招议标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招议标程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厂招议标活动,维护工厂合法权益和信誉以及参加投标议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招议标质量,结合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属工厂业务范围内的年批量限额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材料物质采购、外协加工协作、公路(铁路)运输、修理修配等,须实行招议标的,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招议标机构及原则 第三条工厂成立招议标领导小组,负责招议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工厂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招议标办公室主任:节约办主要负责人 招议标办公司副主任:财务会计科、政工科、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员:财务会计科、供应科、生产配套科、工具设备科、政工科、办公室、节约办、技术开发科、质量检验科、建机销售科、煤机销售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招议标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招议标工作,处理招议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负责确定招议标事项,招议标形式,竞标厂(商)家,审定招议标文件,讨论确定标底及最终中标者,中标期限。 (三)负责确定招议标项目评标小组成员组成,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标书进行审查,并对招议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监督检查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招议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资料、信息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对招议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查处。 第五条开展招议标活动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或违规限制,排斥合格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参加招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议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招议标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议标。 (四) 参加招议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接受招议标领导小组的监督。 第三章招议标程序 第六条招议标工作按照业务归口管理原则,在招议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业务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市场价格及厂商资质、信誉、产品质量等方面调研;以统一申请表格式向工厂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招议标项目的书面申请,需明确所申请的招议标的方式、建议招议标时间;经同意后,收集并准备好相应资料(招议标内容、名称、数量、报价、供应商、技术、质量、交货期)交招议标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第七条经工厂招议标领导小组审定的招议标项目及招议标方式,由工厂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议标活动。 第八条对不宜实施招议标的,或其他原因无法实施招议标的,经工厂主管领导和招议标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物资管理制度规定的“采购计划—财务审价—合同审批—采购”程序办理。 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先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执行,不得超越权限擅自招议标。 第四章招议标方式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议标合同协议书书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议标合同协议书书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议标合同书甲方名称: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医疗机构名称)为甲方,_________(投标企业名称)为乙方,双方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结果,依据 _________市_________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议价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于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日,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签订此项药品购销合同: 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包装、厂家及中标价:见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 二、合同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 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采购。 交货期:乙方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药品。 交货地点:_________。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 五、付款方式 药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________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六、质量保证 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规定药品的规格、剂型、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因药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七、药品验收 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药品交甲方。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验收,或逾期支付货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管理的实施办法 一、目的 为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和提高集团公司在招标采购工作中的核心竞争力,合理降低成本,提高招标采购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促进集团公司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二、招标采购的原则 坚持集团利益最大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招标采购的分类 1、勘察、设计招标。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商招标(简称:总包招标)。 3、甲方分包工程招标。 4、甲供设备和材料的招标采购。 四、招标的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五、招投标过程中相关部门的职责界定 1、招标采购部是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集团开发项目工程总包、工程分包、集团采购范围内各类材料设备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职责至各项目公司及专业公司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为止。 2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采取两级管理方式。招标采购部牵头与执行部门(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和总工办共同组成为招标采购工作执行的责任体。负责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编制、发标、踏勘、答疑、回标、评标、议标和定标、谈判、签约的计划、组织和实施,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负责评审和定标审批。 3、评标例会:招标委员会每两周周六上午9:00在集团会议室举行评标例会。外埠项目可根据情况由项目公司决定评标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4、预算合约部负责对各项招标采购的成本进行总体控制。 5、总工办负责在各类招投标过程中的技术把关。 6、执行部门(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在各类招投标过程中负责各项招标采购计划的拟定和申报、招标文件编制、技术方案的落实以及合同签订后的执行。 7、执行部门(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在参与编制项目成本计划时,设置的成本分项应与采购发包划项一一对应,。在编制开发进度计划时确定采购发包计划,并提报集团公司的同时提报集团招标采购部。计划包括采购发包划项:甲方分包工程、甲供设备及材料、甲控乙供设备及材料等;技术要求和时间要求:分包工程要注明工程名称、工程量、质量、进度要求及投标资质要求等;设备材料要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进场时间及其它要求等。 8、招标采购部对《招标采购计划》进行总汇整理后,会同预算合约部、总工办制定集团公司招标采购范围,并由招标采购部组织实施,未在集团采购范围之内的材料、设备由项目公司自行组织招投标,招投标过程及资料需报招标采购部备案。 9、甲控乙供设备及材料由总包单位组织招标工作,招标采购部、总工办、预算合约部参与其招标及管理工作。 六、招标采购的管理原则 1、总包工程单位、分包工程单位、集团公司招标采购范围内的设备或材料分包商的选择由集团招标采购部按照招标采购流程进行公开招标。 2、集团公司招标采购范围之外的甲供设备或材料,由项目公司或专业公司提报招标采购计划、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采购部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项目公司可以通过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进行,采取简易的招标程序,并将招标结果报集团招标采购部备案。 3、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勘察和设计单位的选择,项目公司或专业公司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由集团招标委员会评定确认后,由项目公司或专业公司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自行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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