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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招标议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标议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标议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议标管理办法

1范围

为加强公司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及投资,提高采购物资、设备、服务的性价比,保障生产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2引用文件

采购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招标:指大型项目、原材料、固定资产、设备、仪器等一次性采购,需要发出招标书,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和认证。

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招标方案审批后,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发

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集团网站发布。

邀请招标: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资质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议标:在工期或是供货期紧迫、技术专业性强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宜进行邀请招标的,由企管中心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开标: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监督部门参加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启的法定流程。

评标: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

定标:指根据评标结果产生中标人。

4职责

4.1招标议标办工作组

负责招标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招标方案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对潜在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

小组的会务实施招标工作、根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或会议纪要、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过程的记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4.2审计审核部门

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审查。

4.3行政中心的法务部门职能

审批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4.4申请部门及协办部门:生产、技术、设备、工程、经营、财务等相关部门

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5规定要求

5.1

5.1.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审批权限:预估金额50万元以下的招标项目,由招标办编

制招标方案,报企业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预估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招标项目,

由招标办编制招标方案,经企管中心负责人审议通过后,报集团审批。

5.1.3对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不须集团公司招标的事项,按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5.3招(议)标工作前期准备

5.3.1招标项目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如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招标前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登记,需要核准的投资项目还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

5.3.2属于国家强制招标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的,必须通过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或取得招标组织资质证书;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组织招标,代为办理招标事宜。

5.3.3招标办工作组组织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立项批件、招标规模、标段划分、招标项目组成员名单、投标人资质要求、招标方式、评标方法以及其它事项。

5.3.3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①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②招标项目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③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④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⑤对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或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日期

⑦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或资格的要求

5.3.4招标文件的一般构成:

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②投标人须知,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标段划分、工期要求、技术

/质量标准、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的要求、投标报价的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等;

③技术条款(含技术标准、规格、使用要求以及图纸等);

④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⑤投标文件格式;

⑥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格式;

⑦附件和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5.3.5招标项目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都必须列为招标文件的内容:

①明确规定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方式和交纳方法;

②明确规定投标有效期和出现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③明确规定工程工期、货物交货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④明确规定是否要求提交备选方案及备选方案的评审办法;

⑤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对非主体、非关键工作或货物进行分包及相应要求;

⑥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及相应要求;

⑦明确规定各项技术规格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

⑧明确规定对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密封要求等。

536资格预审

应按照项目招标的具体要求、招标条件和确定的标准,对各潜在投标人资格进行综合评审。评审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是否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及其它资格证书;

②过去的业绩情况;

③生产技术能力或供应能力、服务情况、质保体系;

④目前市场占有情况;

⑤财务状况。

5.3.6参加投标厂家的选择及投标要求

①原材料的招标厂家由各分、子公司推荐一家以上候选厂家,职能部门推荐以及报纸刊登招标信息等方式来选择,厂家在投标时需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②其它招(议)项目的投标厂家由所在分公司推荐两家以上,职能部门推荐等方式来选择。所有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需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5.3.7所有项目不设招标标底,但有预算底价(仅作评标参考)。

5.4招(议)标工作的程序

招标会议由招标办工作组的负责人主持。

①获得批准参加的评标人员,必须在开标前半小时内抵达公司指定的开标地点。

②企管中心招标办工作组组织,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公开开标。

③参加招标的人员熟悉投标书后,开始询标。

④询标结束后,组织讨论预中标单位,由招标办工作组负责人向企业管理中心负责人汇报预中标单位简要概况,有必要时同时向董事长汇报。

⑤进一步合同条款谈判。

⑥签订合同,办理合同审批手续(按公司合同管理要求办理)。其他相关的开标、评标、

定标细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执行。

5.5招标办工作组及其成员的行为规定

5.5.1招标办工作组可以根据需要,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的意见。

5.5.2招标办工作组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5.5.3招标办工作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少于20日。

5.5.4招标办工作组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5.5.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

标活动。

5.5.6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办工作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5.5.7供应商认为招标成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5.5.8招标办工作组成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它情况。

5.6相关责任

5.6.1不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引发纠纷,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

5.6.2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泄露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

5.6.3投标人相互串通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进入施工阶段被发现的,终止合同,两年内不得参加公司招投标活动。

5.6.4评委在评标过程中违反评标标准和办法,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取消其评委资格,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5.6.6招标办工作组或经办人有伪造原始资料、篡改中标结果、提高中标价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5.6.7监督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6附件

招标流程招标文件审批表评标人员签到表投标人签到表

学院设备采购及零星工程议标管理办法

学院设备采购及零星工程招标管理基本规定(试行) 一、总则 1、依据学院合作办学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并结合学院运营发展中对设备采购及零星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之学院设备,指的是经由学院董事会审定并列入学院设备增置预算、由学院从自身办学收入中安排相应支出的各类学院设备、家具、图书、软件、系统等。 3、本规定所称之零星工程,指的是经由学院董事会审定并列入学院年度经费预算、由学院从自身办学收入中安排相应支出的各类单项20万元以下的基建维修及增建、改建、扩建工程。 4、对设备(工程)采购方式的基本规定:(一)单批次(单项)预算1万元以下,可采用现场比价进行采购,采购时应至少两人以上共同操作,做到采购过程公开化、透明化;(二)预算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可采用议标、竞价谈判形式,合格的比价单位至少在三家以上;(三)预算10万元以上的,须采用招标形式采购。 5、学院设备的批量采购及零星工程承包队伍的选择,原则上委托给珠江集团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组织招标以确定中标单位和单价。采购招标工作应遵循“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技术功能合理、操作公平高效的宗旨开展。 6、凡可以纳入批量采购的产品,均不得化整为零,规避管理;凡通过招

标并签约确定的长期供货(合作)单位可以提供的产品、工程、服务,不得再另行寻求其他的供货(合作)者。 7、由学院招标采购小组组织的10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议标,应有教育公司审核部人员参加;工程施工结算委托教育公司结算部门按教育公司流程办理,学院协助及监督。 二、招标原则 1、学院根据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在每学年基本确定下一学年招生指标后一个月内,列出下一学年需要采购的设备项目清单、具体采购数量及产品的质量要求等方案,并在每个采购项目推荐原则上不少于六家的合格单位(不够六家时按相应的报批流程实行),委托珠江集团招标中心负责组织招标。 2、珠江集团招标中心应根据学院提出的使用时间、资金计划及项目轻重缓急程度,合理安排相关项目的招标顺序及时间控制节点。 3、招标结果出来后,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按实际采购量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如一时难以确定明确的采购量,可以签订一个有合理上下限的不确定供货量合同,届时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4、对应该招标,但由于时间紧迫或其他合理原因无法实施招标的采购项目,按招标要求之第5点,经过权限审批同意后进行议标。 三、招标要求 1、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常规性采购 可在每学年结束前的一个月内通过招标确定下一年度供货单位。学院经办

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规定

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 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集团公司的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直属企业的水电、火电、风电及其他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及以大代小技术改造)的招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的工程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标工作可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拟自行招标的,应按照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核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全系统的工程招标进行监管,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所管理和所属项目的工程招标进行监管,各项目公司具体组织各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二章招标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对工程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计划与投融资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审计部和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挂靠工程管理部。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审定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的有关规定、办法、程序和范本; (二)决定工程招标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

(完整版)工程招投标管理流程及办法

《工程招投标流程及管理办法》 2018年8月

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流程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工程质量等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评估投标公司,选择与工程项目相匹配的承包商,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合理控制工程开发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注:成本合约部以下均简称为合约部) 1.适用范围 1.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发项目中除当地政府招标办有规定的招标以外的所有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项目策划、造价咨询服务以及设备、材料供应的招标。其中金额大于20万元的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项目策划、造价咨询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禁止将应统一招标的分部分项工程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1.2金额大于20万元但属下述情况时:a、政府垄断工程;b、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投标单位不足3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可采用直接委托或议标确定合作单位,当合作单位有不止一家可供选择时,优先采用议标。在采取直接委托或议标前,必须先经过招标决策小组批准。 1.3小于20万元的工程是否招标不作强制要求,可由项目公司采用议标、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同一项目的零星工程可以集中招标。 1.4议标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参与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2家,常规工程应选择至少3家参与议标;(2)议标的谈判必须有工程、成本人员同时参与,并按约谈结果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工程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同时报批(详见后附表一、二)。 1.5直接委托时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价格可以谈判时,由工程、成本人员共同参与谈判;(2)经办人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工程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附件同时报批。 1.6 异地项目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细则并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2.招标原则: 2.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决策机构内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2.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队伍参与投标,公司应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变化复杂的物资市场,为维护公司利益,加强物资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及其它批量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 采购工作规程。 第三条 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配送中心任副组长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评标工作组 (名单附后)。 第四条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按照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需 双方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物资采购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真正让有实力的厂商为公司建设服 务,坚决杜绝采购工作中的人情关系。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一)单台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家具、及其它物资; (三)5万元以上的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如果法律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进行的招标项目有规定的, 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校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权依法查处招标投标 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机构。配送中心代表公司行使招标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其 它部门未经公司授权不得自行招标。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和项目拟订成招标公告在有关大众媒体上发布, 以使不特定的众人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项目拟订成投标邀请函,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 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第十一条 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 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 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 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 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送审稿)

北京南车时代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招议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招议标管理,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南车时代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物流中心物资 采购部。 2.制定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定义 3.1.物资采购招议标是公司内部采购管理方式,主要是通过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以适当的价格采购到满足需求的物品,达到企业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物资采购招议标分为邀请招标和议标。 3.1.1.邀请招标:指招标单位以投标邀请书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投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单位,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 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 书。 3.1.2.议标:指直接邀请二家以上供应商进行报价比价,并通过对质量、交货期、信用、销后服务等综合因素的考察评价,按照规定程序 择优选定供应商的方式,主要适用于专业性强,仅有少数供应商有能力 承担的特殊采购项目。独家供应商的议标即为谈判性采购,通过一对一 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因 而不属于招标法所称的招标采购方式。 4.职责 4.1. 物流中心物资采购部 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并负责各招标物料进行物资采购招议标 管理工作。 4.2.供应开发部 负责开发新供应商与参加招议标供应商资质审核工作。 4.3.审计部 参与监督招标项目的开标与评标。

4.4.招标组织单位(目前是物资采购部) 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评标原则、评标方法、工作流程、招标文书、评 委组织,主持并实施招标的具体活动,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并提供必要条件。 4.5.综合管理部 由物流中心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专员做好会议记录,在领导层面通报并存档备查。 5.具体条款 5.1.物资采购招标范围 5.1.1. 重要生产性材料、配件、委外加工;技术开发及项目合作; 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业务培训、办公用品、劳保安全用品等。 5.1.2.一般情况下,以上物资采购单次单项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年度计划采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予招标。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 扩大招标范围,降低招投标金额的起点。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进行招标采购 5.2.1.购买专利和专用技术产品的; 5.2.2.满足需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5.2.3.中国南车或株洲所内部责任单位自产的物资配件; 5.2.5.属于中国南车或株洲所集中采购范围内的物资; 5.2. 6.通过SAP信息平台开通了供应商门户执行网上采购交易,并对物资采购价格有严格的控制程序,按规范流程进行操作的; 5.2.7.长期合作伙伴(三年以上),连续两年为供应链建设中的优 秀供应商,在市场成本价具有竞争力基本不变(上浮动5%以内)的情况下,维持原物资采购价格,履行采购计划审批程序和权限的; 5.2.8.用户指定的物料。必须是以用户单位名义报送的正式文件, 个别业务人员意思不能采纳,同时应对指定的物料进行技术、商务审核,防止对本单位造成质量和信誉的不良影响。 5.2.9.紧急采购物资。生产计划外临时增加的生产任务,因生产周 期紧,达不到招标所要求的时间的,以谈判方式解决。 5.2.10.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 5.3.招标准备工作 5.3.1.根据物资采购项目的要求,由招标单位组织技术、质量、审 计和监察人员商定投标人名单。所邀请的投标人应在公司物资采购合格 供应商名录中择优选取;在特殊条件下(合格供应商达不到三家、新开 发的产品、非生产性采购)也可以通过考察、评审、邀请符合招标项目 资质、技术、质量标准的供应商。

公司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 关于印发《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公司 年月日

**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范围内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对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招标项目分管领导 成员:财经管理部、企业审计部、纪委监察部、**部、**部、**部等单位相关项目招标单位(部门)负责人。 招标管理委员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的招标工作; (二)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三)处理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招标工作拥有最高决策权,对招标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审计部,企业审计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招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招标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招标日常管理; (三)负责招标计划、招标方案的审批、登记备案和上报工作,对需要委托招标项目,负责对招标实施单位推荐的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备案; (四)协助项目招标单位(部门)与中标单位的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定期对近期的货物、劳务、服务、工程等市场进行调查,对物资采购价格不定期抽查审核。 (六)负责对招投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单位)是招标业务实施主体。 第七条公司招标管理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 (一)**部、**部、**部等专业技术部门负责设备购置、

招标议标制度管理规定.doc

招标议标制度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业务招(议)标管理,规范招(议)标程序,维护公司利益,确保招(议)标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业务招(议)标的目的是通过投标方的公平竞争,降低物资运输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业务招(议)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议)标的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1、公司成立运输业务招(议)标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委)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主管业务副总经理 成员:业务科科长、综合科科长、财务科科长 特邀成员:新疆公司相关人员 2、招标委职责 (1)制定《招(议)标管理规定》; (2)指导、协调与监督公司运输业务招(议)标工作; (3)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4)审批推荐的合格投标单位; (5)组织调研及发标,制定招(议)标程序,起草招(议)标纪律,审查投标单位资质证件,确定投标单位;

(6)负责开标、评标、定标; (7)组织处理合同(协议)的订立、核查、履行、违约等问题; (8)其它有关招(议)标事务。 3、使用单位职责 (1)负责提出运输计划; (2)参与对投标方的考察; (3)参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招(议)标。 三、投标方的选择与审批 1、推荐投标方:由使用单位、本公司共同推荐原则上不少于三家的投标方。合格投标方必须经过招标委审批。 2、所有推荐投标方都应为合格运输商。尚未列入合格运输商的推荐投标方,应用《合格运输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符合条件的方可列为推荐投标方。 3、根据运输标的的重要性,按运输商的公司规模、注册资金、业绩等,选择实力接近的投标方。 四、邀标 1、制定招(议)标文件 由业务单位根据标的要求按照一定格式制定招(议)标文件。招(议)标文件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或邀请函; (2)投标须知; (3)招标项目说明; (4)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表; (5)评标标准;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2第三章招标工作流程6 第四章招标范围9 第五章招标原则10 第六章招标计划与立项11 第七章招标文件的编制12 第八章投标队伍选择14 第九章发标18 第十章回标、开标19 第十一章评标19

第十二章定标24 第十三章招标的审计24 第十四章附则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保护集团、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控制经营和建设成本、确保建设工期、产品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招投标的立项及实施过程(招标文件的编制、队伍选择、发标、回标、开标、评标、定标审批)、审计等管理内容做出原则性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佳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活动。其它招标采购活动参照此执行。 第二章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设立招标管理委员会。

1.招标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主任:集团总裁 委员:集团副总裁、总裁助理及集团总裁办、总工办、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以及与招标项目直接相关的部门负责人或下属公司总经理。 2.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集团总裁办。 第五条招标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 1.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 (1)全面负责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与决策。 (2)负责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批。 (3)负责招标项目的立项审批。 (4)负责投标单位的入围审批。 (5)负责招标文件的审定。 (6)负责评标小组人员组成的审批。 (7)参与投标单位的考察。 (8)参与评标。 (9)负责中标单位的审定。 2.集团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招标管理委员会会议的组织。 (2)负责各下属公司招标工作文件的接收及上报。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版本:ML01V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2019年11月04日

目录 招标管理制度 (1) 采购管理制度 (10) 招标采购流程管理 (17)

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招标行为,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工程质量,降低集团公司成本,保障集团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政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进行的招标项目、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的开发建设项目以及设备、物资、服务采购项目,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招标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招标实行“推荐、评标、定标、监督四职分离”原则,即: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定标和监督;评标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定标和监督;确定中标的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评标和监督;监督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评标和定标。 第五条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集团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和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首席执行官、监事会主席、分管领导及风控、财务、采购招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招标领导小组职责: (一)批准招标申请; (二)批准招标邀请投标人名单; (三)审查和批准招标文件; (四)审查评标报告并定标; (五)核准有关招标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招标采购部,作为招标归口管理及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常设机构,负责集团公司招标的具体工作。其职责为: (一)拟订、完善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招标、评标细则; (二)向招标领导小组上报招标申请和拟邀请投标单位名单; (三)拟订招标方案,组织并提交招标文件,筹备招标文件审查会议;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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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北京爱接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制度 2016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招标管理 (5)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6) 第四章零星采购管理 (7) 第五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爱接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类采购行为,各类采购由业务 部门提供需求,综合部统一组织进行招投标、采购。 二、采购原则 1、凡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都应进行招标。 2、在选择入围供应商、招标过程、评分标准、开标、谈判、决策时必须对所有供应商保持公平,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3、招标全过程资料包括:供应商管理(供应商资质、供应商考察、 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招标文件(合同、清单或图纸)等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招标工作由招、评标工作组、监审组共同完成。 1、招、评标组由需求部门、综合部、配合部门组成。监审组由总经办全体人员组成。 2、招、评标组必须按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并向监审组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并明确推荐理由。 3、招、评标小组总人数为奇数,其中技术标人员不少于3人,商务 标人员不少于2人。 四、招标类型及范围 包括邀请招标、议标、直接委托。 (一)招标类型及范围 合同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项目必须招标,符合议标、直接委托业务类型和范围的项目除外。 (二)议标类型及范围 1、经过充分调查市场上满足招标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方案不可比或者性质特殊,不能事前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合同价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 (三)直接委托类型及范围

1、因政府垄断、技术垄断、市场垄断等,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标的,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项目。 2、如半年内、同等规模的同类项目刚签订过合同,市场稳定,且报价未上浮的项目。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2012)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 已经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审议通过,自2012年1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管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活动,保障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以投标或议标方式承包合同报价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在对外投标或议标前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以下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是指中国的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工作。 商务部建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五条国家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申请融资、办理保函等业务。开展上述业务应当符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六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申请核准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情况说明; (二)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出具的意见; (三)有关商会出具的意见; (四)需境内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或信用保险的项目,需提交境内金融机构出具的承贷或承保意向函。 第七条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应当在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提出申请后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提出明确意见。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在提出意见时应当综合考虑外经贸政策、驻在国安全风险、项目环保与可能涉及的多国利益以及企业业务开展情况、突发事件报送和项目外派劳务人员等问题。 第八条有关商会应当在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出具意见后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提出明确意见。有关商会在提出意见时应当综合考虑企业公平竞争和行业自律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商务部在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完备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网上核准,并向申请单位颁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一)申请单位受到商务部或者其他部门暂停经营对外承包工程或相关业务的处罚尚未期满;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安瑞科(蚌埠)压缩机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为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理顺采购流程,实现对采购活动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保证公司利益,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适用于采取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的配套件采购、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废品出售、物流运输等活动。公司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的招标活动参照本制度执行。 1.3释义 1.3.1采购:是指为了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日常办公活动以确定的规范的方式和程序购买生产经营类、日常办公类物资的行为。1.3.2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1.3.3投标:是指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投标文件,按招标条件编制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限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并按照规定程序参加招标竞争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2 2020年4月19日

1.3.4开标:是指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投标单位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公开拆开标函宣布投标单位的名称、标价(包括在开标前修改的标价)、工期、主要施工方案、质量承包工程的范围,以及协作服务条件等的过程。 1.3.5评标:是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3.6议标:议标不是一种法定招标方式。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经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但采用议标方式目标明确,省时省力,比较灵活。 1.3.7公开招标:是招标人经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1.3.8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1.3.9自主招标: 是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自主进行招标及商务谈判。 1.3.10外聘招标:是指公司聘用招标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招标。 1.4招标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2招标要求 3 2020年4月19日

邀请议标招投标项目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议标招标文件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1.2上述工程按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二卷技术规范 第五章技术规范

第三卷投标文件 第六章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第八章辅助资料表 第四卷图纸 第九章图纸 4.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格式、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拒绝。 5.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6.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6.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6.4补充通知须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 三、投标报价说明 7.投标价格 7.1投标价格 7.1.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_-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 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 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 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设备招议标管理细则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招(议)标采购管理办法 1.总则 为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实现设备招(议)标采购的制度化、标准化、流程化管理,降低设备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辖范围内需新购的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其它配套设备及非标产品的加工、制造。 3. 设备购置计划及审批 3.1 凡符合组成固定资产条件的任何施工设备的购置计划,均需逐级上报,并经集团公司物设部审批后执行。 3.2凡符合中铁股份工[2009]291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备采购计划需报股份公司工业设备部审批。 3.3 设备购置计划必须在集团公司年度设备投资计划内,特殊情况,须报集团公司物设部和发展部审核,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会议通过,并在年中设备投资计划里予以调整。 3.4 设备购置计划要根据施工组织合理配置、科学编制,计划中应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基本配置和技术要求等,对特殊用途的设备必须详细说明技术参数及工况条件(大型专用设备应按附件一表格填报)。 3.5设备购置计划应超前考虑,确保设备购置有充分的组织

招标、合同签订、加工制造、运输进场时间。 3.6 设备购置计划中须注明购置设备的资金来源及管理主体。 4 设备采购 4.1 集团公司物设部对各单位设备购置计划进行审核,对于确需购置的设备,根据具体情况,可直接组织采购或委托子(分)公司、集团公司直管项目部(指挥部)组织采购。 4.2 凡经股份公司批复的由集团公司采购的,由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方式。 4.3 因特殊情况无法组织招标或议标的,须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4.4 凡集团公司内部企业有加工制造能力的产品,各单位应优先与内部企业签订采购合同。 4.5 采购方式 4.5.1 招标 (1)招标即严格按照国家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文件或企业依据制定的招标程序执行。 (2)集团公司设备招标程序及要求按照第5、第6款执行。 4.5.2 议标 (1) 议标相对于招标来说程序相对简单,仅需要供应商提供参数、配置、报价、业绩等密封资料,然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发展部、财务部、法律部、监察部及使用单位共同开标,确定中标单位。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采购工作,适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生产和经营快速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投资效益最大化,加强对外市场交易行为的管理,实现专业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和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XXXX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XX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组织的各种招标活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委员会设立专业组;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设在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招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招标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二)审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审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 第五条专业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招标管理委员会关于招标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参加本专业的招标预备会,参与研究招标方式,投标范围,开标日期及相关事项; (三)审定由招标办提出的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主持本专业的评标活动。 第六条招标办职责: (一)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发布招标信息。对违反规定不通过集团公司招标而擅自签订合同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二)根据集团公司计划安排和招标管理规定,在每次招标前,筹备招标预备会,拟定招标方式。依照预备会决定的意见,办理招标委托事宜; (三)牵头召集企业管理部、工会等部门,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活动,确保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市一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的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有财产安全,特制定医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院内自己招标项目(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医院均可采取医院内部邀请招标和议标或询价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邀请招标,议标或询价采购,可以以信誉好,履约能力强,有抗风险能力,无不良业绩等企业、公司、自然人中选择,但参与招标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三条对参与招投标公司或自然人有不良业绩者(二年内)一律取消招投标资格,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医院内部招标采用最低合理价及综合评估法,并结合工程、设备、物质特点以及合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选定合理的评分办法。 第五条择优选定的中标人必须照招标人所提出有关条款为依据签订经济责任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认真履行义务。 第六条中标人如有不良业绩,为一票否决制,择优选定的中标人报医院备案或有关会议通过方可执行,对投标人的业绩好坏可纳入评定信誉等级和评标依据。 第七条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性质和内容,为保证招标项目中合同的全面履约,凡中标人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1、从做过的工程或成交的项目中结算收入中余额作为保证金提取。 2、从每月工程或项目款中扣除。 3、一次性缴纳。 合同履约金(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资、工期及业主所制定的范围及施方其它款项)违反规定者招标人可在此范围内处理并转入中标人。 第八条凡医院内部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论证报告、资金审查并向院领导或学械物采购委员会报告),经形成决定后对外招标。 第九条因其他原因,凡在中标开标前,招标人要托其它人前期施工的准备工作或临时施工等费用,由招标双方协定办理或签订附加条件说明进入合同。 第十条中标人工程、项目、设备安装竣工或完工后按有关标准应自已进行一次实施性情况综合评定,并报送业主。 第十一条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报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报复印件给财务科备案,

招议标管理规定

××××公司 招(议)标管理暂行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及投资,提高采购物资、设备的性价比,保障生产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招(议)标即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规模采购优势的一种采购方式,货比三家,取得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一种商务操作模式。 三、适用范围及形式: 1、分、子公司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松香桶、煤等)、设备、工具、仪器由公司统一招标。 原则上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招(议)标,如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大,超过20%,需重新组织招(议)标。 2、分、子公司超过五万元的技改项目,由公司统一招标。 3、分、子公司不超过五万元技改项目,由分、子公司经理组织招标,具体要求参照本规定。 4、其它,包括零星、低值、小规模物资,由分、子公司经理组织招标,具体要求参照本规定。(具体请根据你公司情况确定) 四、招议标具体规定: ㈠由公司组织招投标项目

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财务主管 副组长:营销主管 成员:技术组:生产技术主管,运营管理、营销部、各分、子公司生产技术分管及相关技术人员 商务组:财务部部长及相关人员,运营管理部、营销部、各分、子公司相关人员 法务组:这一条根据你们公司情况确定 ㈡分、子公司组织招投标项目 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分、子公司财务主管 副组长:分、子公司营销主管 成员:技术组:分、子公司生产技术分管及相关技术人员、邀请运营管理、营销部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商务组:分、子公司财务财务分管人员及相关人员,邀请运营管理、营销部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法务组:这一条根据你们公司情况确定 ㈢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 ⑴、负责本次招(议)标的牵头工作。 ⑵、听取商务、技术小组汇报;对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 ⑶、牵头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汇报。

集团公司招标议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议标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加强公司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及投资,提高采购物资、设备、服务的性价比,保障生产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 引用文件 采购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招标:指大型项目、原材料、固定资产、设备、仪器等一次性采购,需要发出招标书,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和认证。 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招标方案审批后,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集团网站发布。 邀请招标: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资质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议标:在工期或是供货期紧迫、技术专业性强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宜进行邀请招标的,由企管中心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开标: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监督部门参加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启的法定流程。 评标: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 定标:指根据评标结果产生中标人。 4 职责 4.1 招标议标办工作组 负责招标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招标方案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对潜在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实施招标工作、根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或会议纪要、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过程的记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4.2 审计审核部门 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审查。 4.3 行政中心的法务部门职能 审批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4.4 申请部门及协办部门:生产、技术、设备、工程、经营、财务等相关部门 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5 规定要求 5.1适用范围 项目招标议标 原主原辅材料10万元以上5-10万元 咨询、服务、技术引进、检测、监理、设计5万元以上2-5万元 固定资产、设备、仪器等3万元以上1-3万元 易耗品的统一采购1万元以上0.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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