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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及学校

免疫接种周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工作,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要求,修改部分疫苗补种原则,切实提高儿童免疫接种率,防止学校、托幼机构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爆发流行,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1)防止小学、托幼机构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2)为入学、入托查验时没有全程接种或没有接种登记的儿童提供相应的免疫接种服务。

)(3)通过入学、入托开展儿童接种证查验,加大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对免疫规划的认知程度。

(二)实施时间

在每年小学、托幼机构秋季、春季入学时开展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全县统一实施免疫接种周时间为每年9月18-25日,后续疫苗补种时间为每年9月25日-次年3月。

(三)范围

全镇所有幼儿园、小学及教学点。

(四)查验、补种对象及补种标准

(1)全省每年所有新入托、入学(含学前班)及转学、插班的儿童(以下统称“入托入学儿童”)。

(2)既往入托、入学查验对象,到当年9月前尚未按补种标准完成接种的儿童。(流脑A+C,乙脑等)3、儿童入学、入托时完成免疫接种的标准为:

(3)查验疫苗种类及补种标准:

入学:百白破+白破≥3剂次,脊灰≥4剂次,麻疹类≥2剂次,风疹类≥2剂次,腮腺炎类≥2剂,乙肝=3剂次,流脑A+C≥2剂次,乙脑≥2剂次,甲肝=1剂次。

入托:百白破≥4剂次,脊灰≥3剂次,麻疹类≥2剂次,风疹类≥2剂次,腮腺炎类≥2剂,乙肝=3次,流脑A≥2剂次,乙脑≥2剂次,甲肝=1剂次。

腮腺炎类疫苗第2剂由家长知情、自愿、自费进行补种。

疫苗名称补种完成标准补种原则

乙肝疫苗(HepB)入学入托≥3剂次第1剂与第2剂间隔≥28天,第2剂与第3剂间隔≥60天。

脊灰疫苗(IPV、bOPV)入学≥4剂次

入托≥3剂次

1)0剂次的目标儿童,首剂接种IPV。2)既往有tOPV免疫

史(无论剂次数)而无IPV免疫史的迟种、漏种儿童,不

在补种IPV。3)仅有bOPV接种史(无IPV或tOPV接种史)

的儿童,补种应含1剂IPV。

麻风疫苗(MR)

麻腮风疫苗(MMR) 麻腮疫苗(MM)

腮腺炎疫苗入学入托麻疹类≥

2剂次

风疹类≥2剂次

腮腺炎类≥2剂次

常规免疫补齐1剂MR和1剂MMR。其中两剂次含麻疹成分

疫苗,接种间隔≥28天。腮腺炎类疫苗第2剂按知情、自

愿、自费原则由家长自主选择补种,第1剂与第2剂间隔

≥28天。

乙脑疫苗(JE-L)入学入托≥2剂次2剂接种间隔≥12个月。

百白破疫苗(DTaP)

白破疫苗(DT) 入学≥3剂次

入托≥4剂次

入学儿童百白破和白破疫苗累计<3剂的,用白破疫苗补

齐3剂;第2剂与第1剂间隔1个月,第3剂与第2剂间

隔6个月。入托儿童百白破疫苗累计<4剂的,用百白破

疫苗补齐4剂,前3剂每剂间隔≥28天,第4剂与第3

剂间隔≥6个月。

流脑A(MPSV-A)

流脑

A+C(MPSV-AC) 入学流脑A+C≥2剂

入托流脑A≥2剂次

1)<24月龄儿童补齐流脑A群2剂,间隔≥3个月。2)≥

24月龄儿童补齐流脑A+C群2剂,不再补种流脑A群。其

中流脑A+C群第1剂与流脑A群第1剂,间隔≥3个月;

与流脑A群第2剂,间隔≥12个月。流脑A+C群两剂次间

隔≥3年。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甲肝减毒活疫苗

(HepA-L)入学入托=1剂次

1)常规免疫补足1剂甲肝减毒活疫苗。2)接种2剂次甲肝

灭活成分疫苗,可视为完成常规免疫程序无需补种。3)只

接种1剂次甲肝灭活成分疫苗,但无条件接种第2剂的,

可补种1剂次甲肝减毒活疫苗。

五、机构职责

(1)、教育部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内系统查验工作方案;负责管理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配合卫生部门系统查验工作;开展系统查验工作的督导、考核和评估。

(2)、卫生部门: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内接种证系统查验工作方案;负责组织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提供系统查验工作的技术支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系统查验工作督导、考核和评估。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系统查验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协助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系统查验工作的督导、考核和评估;通过查验证系统汇总辖区入托、入学查验证工作开展情况和儿童补种情况,撰写年度总结报告,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4)托幼机构和小学

托幼机构和小学是依法实施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的责任单位。托幼机构和小学通过招生简章或通知,将收集儿童补种通知单或儿童查验完成通知单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核对儿童补种通知单或儿童查验完成通知单。负责通知漏种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5)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①、以县为单位,入托入学新生系统查验率达到100%;

入托入学新生系统查验率=系统查验新生数/入托入学新生总数×100%

②、以县为单位,补证、补种后入托入学儿童持证率≥95%,疫苗全程接种率≥95%。

③补证后入托入学儿童持证率=补证后入学入托儿童持证数/入托入学新生总数×100%

④补种后入托入学儿童疫苗全程接种率(分疫苗)=补种后全程接种疫苗儿童数/入托入学新生总数×100%

(六)工作指标

1、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以县为单位,入托入学新生系统查验率达到100%;

入托入学新生系统查验率=系统查验新生数/入托入学新生总数×100% (2)以县为单位,补证、补种后入托入学儿童持证率≥95%,疫苗全程接种率≥95%。

补证后入托入学儿童持证率=补证后入学入托儿童持证数/入托入学新生总数×100%

补种后入托入学儿童疫苗全程接种率(分疫苗)=补种后全程接种疫苗儿童数/入托入学新生总数×100%

(3)以县为单位,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小学的培训率达100%。

托幼机构(小学)培训率=接受培训的托幼机构(小学)数/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总数×100%

2、托幼机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1)以托幼机构或小学为单位,入托入学儿童补种通知单或儿童查验完成通知单收集率达到100%,漏种儿童通知率达100%;

儿童补种通知单和儿童查验完成通知单收集率=(儿童补种通知单收集数+儿童查验完成通知单收集数)/入托入学新生总数×100%(注:若儿童同时有儿童补种通知单和儿童查验完成证明,只计儿童查验完成通知单数。)漏种儿童通知率=接到通知的漏种儿童数/儿童未种通知表中儿童数×100%

(2)以托幼机构或小学为单位,接种单位提供的未种儿童统计表收集率达到100%。

未种儿童统计表收集率=未种儿童统计表收集数/学生在校月数×100% 入学入托系统查验过程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每年对入托入学系

统查验工作实施情况开展1次督导。

入学入托系统查验结束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每年对入托入学系统查验工作完成情况开展1次考核,时间安排在次年上半年完成。

(七)资料管理

1卫生部门 2.教育部门

(1)托幼机构和小学负责收集儿童查验完成通知单、补种通知单和接种单位提供的未种儿童统计表,并留存1年备查。

(2)儿童补种通知单和儿童查验完成证明单作为入学凭证。儿童接种证由家长保管。

(3)有拒种家长,需在儿童补种通知单上签写“拒种”,家长姓名和日期。(查验时或老师通知时)

(4)查验补种标准由系统判别,儿童接种记录如实录入客户端。

(5)导出的查验儿童接种记录表替代一览表。导出的查验证补种统计表替代查验证统计报表2.3。 单位 留存资料

导出时间 保存时间 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 查验儿童接种记录表

查验证补种统计表

9月30日前 次年3月30日前 - 补种通知单

接种证查验完成证明

查验时 至少3年 县级疾控中

心 查验补种统计表 10月10日前 次年4月20日

- 市(州)级疾控中心

查验补种统计表 10月20日前

次年4月30日

前 -

(6)取消“学校免疫接种周”。补种在接种门诊(点)开展,不再入校(园)接种。

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坝子小学 2018.9.3

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根据卫生部、教育部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结合我校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管理,制定我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补种。检验预防接种证是一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工作,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 查验的内容和方法:学校负责承担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每年对入学儿童进行查验,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在儿童办理入学时,必须出示儿童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安排专人依据山东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及接种程序,检查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填写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学校每年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上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负责统计分析并逐级上报合格的预防接种证,应具有原始性接种程序,记录准确有疫苗批号,并盖有接种单位公章和每次接种者签名接种证,应记录所有属于国家免疫规划要求集中的各类疫苗,不缺漏项。工作流程如下: 三、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 1、预防接种记录,完整无缺的接种证查验,登记结束后应交由家长妥善保管 2、有接种证但接种项目不全的,应告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

儿童到原接种单位或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种漏缺疫苗学校对补种的意义要有登记并存档。 3、.无接种证者应到原接种单位查接种卡或原始接种记录,进行补正由各种原因接种证丢失,或确实找不到原始接种证的,须由原接种单位出具接种证明,接种证明,需加公章及接种者签字。镇卫生防疫站站,对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在查验接种证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下达传染病监控记录,并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每年对辖区内所有的小学校,托幼机构的查证工作,至少检查一次。疾控中心负责对学校的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不定期有针对性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五、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每年都要进行。接种证查验工作指标齐全率要达到百分之百,学校负责查证的工作人员应明确此项工作意义目的提高认识,如果因为没有认真做到查证工作,没有进行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作为传染源引起某些传染病在学校发生暴发和流行,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要认真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坝子小学体卫艺 2018.9.3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附件1 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 (正面) 尊敬的家长(监护人): 首先,热烈欢迎您的孩子到我校(园)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儿童入托(园)、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以便给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儿童提供补种机会,进而保护您孩子的身体健康。请您尽早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辖区预防接种单位为儿童办理接种证初步查验手续。若儿童未完成全程接种,请根据接种单位预约,按时带孩子到接种单位补种相应疫苗;若儿童已完成全程接种,接种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并在儿童入园(开学)时上交学校存档。具体流程如下: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应完成接种剂次一览表 (反面) 入托、入学适龄儿童至少完成以下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才为完成全程接种,若未完成,则需补种至相应剂次。

附件2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经查验,兹有同学(性别,出生日期年月 *含麻疹类疫苗需在横线上填写接种疫苗具体类型:MR:麻风疫苗,MM:麻腮疫苗,MMR:麻腮风疫苗,MV:麻疹疫苗。 预防接种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用表 表1 山东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 备注:①如已接种,请在相应疫苗处打“√”,未接种打“×”。②*减毒活疫苗仅填写第1、3列。③**如需补种,请在相应位置处打√”,否则打“×”。查验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表2 山东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一览表 形式填写补种日期;一种疫苗需补种多针次,在同一格内分行填写。[3]本表仅用于登记需补种儿童。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教学提纲

附件4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 说明:1、此表由托幼机构或学校根据“儿童接种证”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填写,每年9月底前和11月底前报本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对已完成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内写“是”;对未完成全程接种者填写“否”,并在需要补种疫苗和剂次栏内打“/”; 3、对漏种儿童在完成相应疫苗和剂次补种后记录接种时间“日/月”,并在完成补种后在“补种是否完成”栏中填写结果; 4、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统计接种证查验、漏种和补种完成情况。

附件2 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参考格式) 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接种证号: 家长姓名联系电话住址: 经审核预防接种记录,在“①全程接种、②需要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中选择一项打“√” ①()该儿童已经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②()该儿童未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请幼儿园/学校督促该儿童到接种单位补 种疫苗,并在完成补种后再次查验接种证和本报告。 ③()该儿童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 表: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登记表 备注: 1.对于①全程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 2.对于②需要补种的儿童,填写两联。一联交学校查验;另一联作为补种和再次查验凭证。 3.漏种儿童在漏种剂次对应栏打“╳”,补种后填写接种时间(日/月)。 4.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的儿童,在对应的漏种疫苗剂次栏填写“禁忌”。 审核人:审核日期:审核单位(盖章): Unit 1 Body Language I. Language Points and Structure Reading 1. look up a) raise the eyes 仰视;抬头看 eg: Look up and there is a bird in the tree. 抬头看,树上有鸟。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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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 为规范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以下称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生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中疾控《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中疾控免疫发〔2015〕17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的技术流程和管理。 (二)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预防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疫苗可预防疾病。 二、查验单位和对象 (一)查验单位 全县托幼机构和小学。 (二)查验对象 所有新入托、入学的儿童,包括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 三、查验疫苗种类 根据安徽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附件1)和儿童年龄,确定需查验的疫苗种类和接种剂次数。

查验疫苗种类包括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卡介苗(BCG)、脊髓灰质炎疫苗(脊灰疫苗,PV)、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PT)、含麻疹成分疫苗(MCV)、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A、C群流脑结合疫苗(CMPV-AC)、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A+C群流脑疫苗(MPV-AC)、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等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情况和预防接种证持证情况。 不同年龄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见表1。表1: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 疫苗种类 需接种的疫苗剂次数 2岁儿童3岁儿童 4~5岁儿 童 ≥6岁儿童 乙肝疫苗3剂3剂3剂3剂 卡介苗1剂1剂1剂1剂 脊灰疫苗3剂3剂4剂4剂百白破疫苗4剂4剂4剂4剂 含麻疹成分疫苗* 2剂2剂2剂2剂 乙脑减毒活疫苗2剂2剂2剂2剂A、C群流脑结合疫 苗 2剂2剂2剂2剂 甲肝减毒活疫苗1剂1剂1剂1剂 A+C群流脑疫苗1剂1剂2剂白破疫苗1剂合计18剂19剂20剂22剂 *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和麻疹疫苗。 四、接种证查验程序 (一)通知查验对象

2018年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及学校 免疫接种周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工作,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要求,修改部分疫苗补种原则,切实提高儿童免疫接种率,防止学校、托幼机构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爆发流行,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1)防止小学、托幼机构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2)为入学、入托查验时没有全程接种或没有接种登记的儿童提供相应的免疫接种服务。 )(3)通过入学、入托开展儿童接种证查验,加大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对免疫规划的认知程度。 (二)实施时间 在每年小学、托幼机构秋季、春季入学时开展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全县统一实施免疫接种周时间为每年9月18-25日,后续疫苗补种时间为每年9月25日-次年3月。 (三)范围 全镇所有幼儿园、小学及教学点。 (四)查验、补种对象及补种标准 (1)全省每年所有新入托、入学(含学前班)及转学、插班的儿童(以下统称“入托入学儿童”)。 (2)既往入托、入学查验对象,到当年9月前尚未按补种标准完成接种的儿童。(流脑A+C,乙脑等)3、儿童入学、入托时完成免疫接种的标准为: (3)查验疫苗种类及补种标准:

入学:百白破+白破≥3剂次,脊灰≥4剂次,麻疹类≥2剂次,风疹类≥2剂次,腮腺炎类≥2剂,乙肝=3剂次,流脑A+C≥2剂次,乙脑≥2剂次,甲肝=1剂次。 入托:百白破≥4剂次,脊灰≥3剂次,麻疹类≥2剂次,风疹类≥2剂次,腮腺炎类≥2剂,乙肝=3次,流脑A≥2剂次,乙脑≥2剂次,甲肝=1剂次。 腮腺炎类疫苗第2剂由家长知情、自愿、自费进行补种。 疫苗名称补种完成标准补种原则 乙肝疫苗(HepB)入学入托≥3剂次第1剂与第2剂间隔≥28天,第2剂与第3剂间隔≥60天。 脊灰疫苗(IPV、bOPV)入学≥4剂次 入托≥3剂次 1)0剂次的目标儿童,首剂接种IPV。2)既往有tOPV免疫 史(无论剂次数)而无IPV免疫史的迟种、漏种儿童,不 在补种IPV。3)仅有bOPV接种史(无IPV或tOPV接种史) 的儿童,补种应含1剂IPV。 麻风疫苗(MR) 麻腮风疫苗(MMR) 麻腮疫苗(MM) 腮腺炎疫苗入学入托麻疹类≥ 2剂次 风疹类≥2剂次 腮腺炎类≥2剂次 常规免疫补齐1剂MR和1剂MMR。其中两剂次含麻疹成分 疫苗,接种间隔≥28天。腮腺炎类疫苗第2剂按知情、自 愿、自费原则由家长自主选择补种,第1剂与第2剂间隔 ≥28天。 乙脑疫苗(JE-L)入学入托≥2剂次2剂接种间隔≥12个月。 百白破疫苗(DTaP) 白破疫苗(DT) 入学≥3剂次 入托≥4剂次 入学儿童百白破和白破疫苗累计<3剂的,用白破疫苗补 齐3剂;第2剂与第1剂间隔1个月,第3剂与第2剂间 隔6个月。入托儿童百白破疫苗累计<4剂的,用百白破 疫苗补齐4剂,前3剂每剂间隔≥28天,第4剂与第3 剂间隔≥6个月。 流脑A(MPSV-A) 流脑 A+C(MPSV-AC) 入学流脑A+C≥2剂 次 入托流脑A≥2剂次 1)<24月龄儿童补齐流脑A群2剂,间隔≥3个月。2)≥ 24月龄儿童补齐流脑A+C群2剂,不再补种流脑A群。其 中流脑A+C群第1剂与流脑A群第1剂,间隔≥3个月; 与流脑A群第2剂,间隔≥12个月。流脑A+C群两剂次间 隔≥3年。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甲肝减毒活疫苗 (HepA-L)入学入托=1剂次 1)常规免疫补足1剂甲肝减毒活疫苗。2)接种2剂次甲肝 灭活成分疫苗,可视为完成常规免疫程序无需补种。3)只 接种1剂次甲肝灭活成分疫苗,但无条件接种第2剂的, 可补种1剂次甲肝减毒活疫苗。

活动方案 查验接种证实施方案

查验接种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预防传染病在学校流行,确保儿童的身体健康,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闽教体[xx]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接种时间、对象 (一)时间:xx年9月。 (二)对象:入托(园)小班、入学(一年级)未按免疫程序完成接种的儿童。 二、目标 以乡(镇)为单位,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率大于等于95%以上,其它疫苗查漏补种率在90%以上。 三、查验方法 教育局、卫生局将把查验接种证工作作为年度学校卫生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成立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领导小组(附件1)及技术指导小组(附件2)。 (一)收集预防接种证 1.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应在儿童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各学校分管领导和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收集儿童预防接种证。 2.儿童在入托、入园、入学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学校妥善保管,查验后迅速退回。

3.在开学之后,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指派业务人员协助托幼机构、小学开展《接种证》查验工作,并掌握相关接种信息。(二)摸底与登记 1.摸底工作人员:主要由社区、乡(镇、街道)、村防疫医生,学校、托幼机构由班主任教师组成。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村防疫医生负责查验证,托幼机构、学校由班主任教师承担摸底登记及《市儿童入托(园)、入学查验疫苗补种通知单》的发放工作。 2.摸底登记时间:xx年9月1-10日。 3.摸底登记方法: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儿童由班主任教师分年级、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市入托(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登记汇总表(托幼机构及学校用)》附表7上,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交所属乡、村负责查漏补种的医生,同时由教师将补种通知单统一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防疫医生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市入托(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情况汇总表》附表8,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县级督导人员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到要求的乡(镇)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四、疫苗补种及记录 (一)疫苗补种接种方式 1.接种方式应以固定接种点为主。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延

5、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小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每年的一年级新生。 二、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范围包括: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七种。每年一年级新生凭《预防接种证》报名入学,其他地区到我校就读的新生也必须提供当地的《预防接种证》,才能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三、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学生在办理新生报名、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并收存新生《预防接种证》学校保存,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计算机录入登记。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漏种的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到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或到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补种。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 4、学生完成补种和补种后,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5、在每年开学之际,将《预防接种证》检验工作情况上报补郎苗族乡卫生院,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从源头上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四、学校将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促检查。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招生报名须知上告知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五、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2012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及免疫接种周活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入托、入学儿童给予尽早进行补种的机会,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学校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县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成立我园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领导小组,由朱玉洁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有查验接种证的保健老师。领导小组负责全园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的领导、协调与督查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保健教师 1、负责对本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开展宣传动员,负责组织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检查并将其纳入学校传染病控制管理的内容。 2、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是教育部门的法定职责,保健教师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并将其纳入学校入学报名程序;

应当在招生报名须知中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对没有预防接种证的对象,应告知其在入学前到相应的接种单位补证、补种。学校负责汇总和上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相关资料,将预防接种卡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卫生部门 1、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漏种学生查漏补种工作的领导,协助查验预防接种证的人员培训工作,将查漏补种工作列入常规工作计划。 2、卫生院负责对学校的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对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包括:资料印刷和分发,人员培训,冷链、接种器材、疫苗准备及对查验接种证补种工作开展督导。 3、基层预防接种机构负责对儿童开展补种、补证工作。 对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 4、各接种单位应根据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程序负责对在校学生进行第一类疫苗接种、对漏种学生发放补种通知书并进行补种。对遗失预防接种证但确已接种的学生经核对无误后给予补证,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学校。对接种程序完整的入学儿童在入学时开具《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四、宣传与培训 在园内张贴标语和展板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家长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 保健教师负责对2012年9月开展的学校免疫接种进行宣传动员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 (试行) 为规范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以下称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的技术流程和管理。 (二)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预防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疫苗可预防疾病。 二、查验单位和对象 (一)查验单位 托幼机构和小学。 其他类型学校是否纳入接种证查验管理,由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二)查验对象 所有新入托、入学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及免疫程序,调整接种证查验疫苗和剂次数。

三、查验疫苗种类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附件1)和儿童年龄,确定需查验的疫苗种类和接种剂次数。 查验疫苗种类包括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卡介苗(BCG)、脊髓灰质炎疫苗(脊灰疫苗,PV)、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PT)、含麻疹成分疫苗(MCV)、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A群脑膜炎球菌疫苗(A群流脑疫苗,MPV-A)、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A+C群流脑疫苗(MPV-AC)、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等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情况和预防接种证持证情况。其中MCV包括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风疫苗,MR)、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MMR)、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疫苗,MM)和麻疹减毒活疫苗(MV)。 不同年龄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见表1。 表1: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

2015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XX小学2015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实施方案 为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 校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 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 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 方案。 一、目的 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入学儿童给予尽 早进行补种的机会,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村及临村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成立坪上小学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组长洪艳,成员有一年级班主任教师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的协调与督查工作。 三、宣传 在学校张贴标语和展板开展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向监护人进行宣传。提高监护人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 2015年9月开展免疫接种进行宣传动员和组织安排。 四、查验对象和实施时间

﹙一﹚、查验对象为新入学儿童 ﹙二﹚、从2015年9月起,每年新生或转学的学生在入学时实施入学前接种证查验。 五、查验疫苗种类 2015年儿童入学必须查验的疫苗种类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 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白破等六种疫苗。 六、工作流程 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按规定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根据《国家免疫程序》核对儿童预防接种 完成情况,并由专人负责将接种信息记录在《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 况登记一览表》中。对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完成第一类疫苗接种的儿童,应督促其在入学前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证或补接种,儿童补证或补接种后凭预防接种证由专人在《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中登记。《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由学校存,预 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存。 坪上镇坪上小学 2015年9月1日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完成情况。 五、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开学前必须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补种,并取得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该要求同样适用于新接收的转学儿童)。开学后学校应督促取得预防接种补种/补证通知单的学生及时到学校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补种合格后预防接种单位补发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方可作预防接种查验合格依据。

六、托幼机构、学校要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二):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入学儿童给予尽早进行补种的机会,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村及临村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成立坪上小学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组长洪艳,成员有一年级班主任教师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的协调与督查工作。 三、宣传在学校张贴标语和展板开展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向监护人进行宣传。提高监护人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做好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新生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我校卫生室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的 1、及时发现无接种证、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通过补证、补种,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2、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和合作,知道并促进学校和入托机构免疫预防相关工作。 3、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家长对规划免疫工作的认识和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 二、查验范围、对象及内容 1、查验范围 小学新一年学生 2、查验对象 (1)、所有新报名入学新生。 (2)、各学年期间接受的转学儿童和暂时借读学生。 3、查验内容 (1)、学生有无预防接种证。 (2)、是否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三、培训宣传 及时参加上级卫生院的培训。培训内容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的意义和有关知识;应当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 四、工作实施 1、接种点要指导小学,在儿童入学报名时,要求其家长按照要求,提交预防接种证。 2、预防接种证查验过程中发现的所有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的儿童,确定每名学生要补证、补种的疫苗以及需补种疫

苗的种类和针次,对需补证、补种的儿童填写《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并通知家长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的辖区的接种点进行补证、补种;疫苗补种信息要及时上卡上证。 3、确保预防接种各项措施的实施。并及时将补证、补种工作完成数据统计汇总上报。 第一小学保健室

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保障我校儿童身体健康,确保校园内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学校实行新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学校要由主管校长亲自负责,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在校学生计划免疫工作,提高少年儿童疫苗免疫接种率,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流行,积极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二、查验内容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例》的要求,由教育部门(学校)负责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主要查验内容为:新入学儿童是否持有预防接种证,是否全程接种了乙肝疫苗、麻疹疫苗、百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卡介苗以及国家和省要求接种的其他疫苗。 三、查验对象 明确预防接种证验证对象,验证对象为我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及所有小学转学学生。 四、具体工作 一年级班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对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一定认真负责,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要认真做好登记,并于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报告未种、漏种儿童名单,配合预防接种门诊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补种。 五、具体要求 1.学校要高度重视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严肃认真地把好验证关,验证盖章和出具证明均要有经办人签名。在查验中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包括未有预防接种证、未进行接种或未全程进行接种),应当

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一般为乡镇、街道卫生院)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 2.学校要认真落实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验证登记制度,落实有关查核登记、补种验证和建证建卡等工作。把好入学关,不得接收免疫空白或免疫史不详的新生如发现未按要求进行验证工作、虚开证明或因工作失职导致漏种等行为,要及时作出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尽快改正,对因此而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将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3.儿童入学时,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黄泥湾学区

查验接种证工作方案

2009年马市坪乡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 苗补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工作,确保我乡提高妇幼儿童生活质量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苗控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以村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普及率达到100%。 2、以托幼机构和学校为单位,所有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建册率、建证率分别达到100%。 3、以村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入托、入学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补种后,疫苗合格接种率≥95%。 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 (一)乡卫生院、中心校 制定全乡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方案、布置对村卫生和教育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督导基层疫苗补种工作落实情况。 (二)村卫生所 负责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实施工作方案,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同时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传染病的危害、预防、控制的宣传并负责辖区“补证补种”的组织工作,各村按辖区和就近的原则指定接种单位对每一所幼儿园及小学责任包干,乡直由乡卫生院具体负责。

负责各学校、托幼机构接种证查验的人员组织、宣传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教育部门有关人员培训工作,协调学校、托幼机构落实接种证查验工作。 负责对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治宣传资料提接、种证查验所需表格的印制、参与接种证查验的人员培训,对托幼机构、学校接种证查验工作及疫苗补种的接种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对接种人员业务培训、疫苗供应、接种副反应监测,做好接种数据的收集、汇总、统计和上报。 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乡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师资培训和质量控制,。 (五)乡防疫组 乡防疫组负责对辖区内本次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全乡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医疗机构报告的学龄儿童发生苗控传染病进行追溯调查,内容包括预防接种证接种情况、学校查验情况等,结果及时反馈到当地卫生院、中心校;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六)幼托机构、学校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 在幼托机构、学校配合下,开展疫苗补种、接种副反应报告与调查处理、填写预防接种帐册,按时汇总上报接种数据;辅助托幼机构、学校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 (七)幼托机构、学校 负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或接种证复印件收集,填写《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1)》的前6项;向儿童家长发放儿童疫苗补种通知单;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数据统计填入《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情况统计表(附件2)》;移交(附件1)和(附表件)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开展

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工作总结

篇一:《2014 年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总结》 2014 年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总结 为规范我乡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全面提高疫苗接种率,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教学秩序。按照县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印发的文件要求。于2014 年9 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查验对象我乡幼儿园、小学、初中所有新入学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和新转入学儿童。 二、组织实施为保证工作顺利实施,县疾控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安排。对此我院也制定了关于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的工作计划,对辖区内负责查验的老师进行了专业培训。要求各幼儿园及学校把接种证查验工作作为控制传染病的一项重要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并纳入常规常年开展。我院还成立了2014 年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接种证查验工作顺利实施 三、查验结果由于教育局和卫生局的重视,各学校的积极配合,使我乡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但是在查验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学校对此项工作不认真,基本流于形式,教师对此项工作的意义和目的不明确,填写的登记表和汇总表混乱。 2、通过对63 名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其中就有2 名学生进行补证,对12 名儿童进行补种。其中反映了常规免疫工作中还存在不扎实的问题,要将工作重点放在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上,对无证和疫苗漏种儿童及时进行补证、补种。确保让每名适龄儿童都能及时接受到国家提供的免疫接种服务。 马坊中心卫生院 篇二:《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总结》 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 工作总结 2012 年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在镇教委的协调和支持下,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通过各学校的配合,较好地完成了2012 年入托入学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现将查验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培训与宣传发动工作 根据卫生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 各镇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与镇教委协商,于2012 年9 月对各中小学校、托

卫生院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计划

裴营乡卫生院预防接种证 查验工作计划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新生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我院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的 1、及时发现无接种证、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通过补证、补种,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2、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和合作,知道并促进学校和入托机构免疫预防相关工作。 3、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家长对规划免疫工作的认识和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 二、查验范围、对象及内容 1、查验范围 各级各类(含私立、民办等)托幼机构和小学。 2、查验对象 (1)、所有新报名入托、入学儿童。 (2)、各学年期间接受的转托(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 3、查验内容 (1)、儿童有无预防接种证。

(2)、是否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三、培训宣传 培训内容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的意义和有关知识;应当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 四、工作实施 1、卫生院和各接种点要指导幼托机构和小学,在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要求其家长按照要求,提交预防接种证。 2、卫生院和各接种点根据辖区幼托机构和学校的数量和分布,分片包干,负责到人,始终参与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之中。同时要督促托幼机构和学校固定专人负责预防接种证的查验。 3、预防接种证查验过程中发现的所有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的儿童,确定每名儿童要补证、补种的疫苗以及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对需补证、补种的儿童填写《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并通知家长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的辖区的接种点进行补证、补种;疫苗补种信息要及时上卡上证。 五、督导评估 我院领导对此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进行监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宣传

入托入学时为什么要查验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记录了儿童预防接种的信息,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其补种工作,是确保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完成国家规定的免疫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在幼儿园和学校的暴发。查验接种证的目的就是要查出漏种的儿童,对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补种。 《预防接种证》有什么用途?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如儿童未完成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因故迁移、外出、寄居外地,可凭接种证在迁移后的新居或寄居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继续完成规定的疫苗接种。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应妥善保管好接种证,以备孩子将来入托、入学、入伍或出国(境)时查验。 儿童入学如果没有接种证是否可以提供接种证明? 儿童入学时必须提供《预防接种证》,不能提供其他依据(包括接种卡、接种 证明)。没有接种证时,可以到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申请补发接种证。 怎样查验预防接种证? 在查验预防接种证时,老师先查看《预防接种证》中“接种记录”页的“疫苗与剂次、接种日期”一栏。然后,将每个儿童的接种状况填写登记表。当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接种证遗失怎么办?

应带儿童到居住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查找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如果儿童曾经在其他地方接种过疫苗,但又无法查找接种信息的,可咨询当地预防接种单位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在哪里可以找到儿童接种疫苗的相关信息? 一般来说,儿童在当地居住满3个月,居住地所在预防接种单位都应建立儿童预防接种卡(簿),可以查找到儿童接种疫苗的相关信息,也可以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 无接种证的儿童怎么办? 老师应告诉家长带儿童到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并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进行疫苗补种。 儿童应到何处去补种疫苗? 老师应告诉家长带儿童到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或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 儿童接种疫苗时必须带预防接种证吗? 儿童每次接种疫苗都必须携带《预防接种证》。因为接种医生实施接种前要核查预防接种证,根据预防接种证提供的信息实施接种,同时预约下一次接种时间。 儿童打预防针都是免费的吗?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儿童接种一类疫苗全部免费接种,接种时不收取任何接种费用,而二类疫苗的接种是自费、自愿的。

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院里小学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全面落实我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我们学校的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1、全校一年级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普及率达到100%; 2、以学校为单位,入学儿童(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率、建证率、建卡率均达到100%; 3、通过入学时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学生)家长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入学儿童补种 1、学校入学儿童补种后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 2、通过疫苗补种,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巩固免疫屏障,预防相应疫苗针对疾病暴发流行,保护学生身体健康。 二、工作容与程序 (一)预防接种证查验的对象、容及补种原则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由预防接种单位和学校共同负责。 1、查验对象。每年入学的所有新生;学期中新接收的转学的学生,也应在转入前查验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儿童报名后预防接种证的初步查验,学校负责入学后的再次查验。 2、查验疫苗种类。包括我省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围的所有疫苗,目前主要包括皮注射用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HepB)、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DPT)和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含麻疹成份疫苗(MCV)、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JEV)、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enA)、A+C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enAC)、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或以上相应疫苗的替代疫苗。 3、补种原则。对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入学儿童,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规定补种原则进行补种。为加强我省消除麻疹工作,根据消除麻疹项目要求,2013年对新入学(小学、初中)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补种一律使用麻腮风联合疫苗,但按常规免疫程序尚未接种第3剂的6周岁儿童应常规接种麻腮疫苗。 (二)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程序 为确保漏种儿童入托(学)前能够及时得到疫苗补种,减少传播疾病的风险,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应关口前移,具体工作程序为: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辖区托育机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辖区幼儿园、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督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时为预防接种证查验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管理,督促辖区幼儿园和学校完成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接种单位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和补证、补种以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四)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组织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五)接种单位。接种单位负责收集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基本信息,为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技术支持,评估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对无证、漏种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收集和报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 二、查验单位和对象 (一)查验单位。现阶段全国所有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小学均应当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其他类型学校是否纳入预防接种证查验管理,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疾病防控的需要确定。 (二)查验对象。所有新入托、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三、工作流程 (一)通知查验对象。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前,通过新生入托、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形式,通知新生报名时须出具预防接种证,或出具接种单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 (二)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 1.儿童居住地或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根据儿童年龄、预防接种记录(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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