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会计工作,发挥会计部门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核算、监督、反映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会计工作由总经理进行总体领导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直接领导,由财务部完成主要的会计核算、出纳工作。
第二条公司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收入与费用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采用借贷记帐法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条公司会计记帐以人民币为单位,元以下至角分。
第二章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第四条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是:
(一)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查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报帐及时。
(二)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和管理的需要,设置会计科目、帐户和会计报表。
(三)按照经济效益核算原则和资产保全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公司决策层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减少经营风险,使资产保值增值。
(四)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五条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当的会计专业知识,并持证上岗。
第六条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实事求是、踏实认真的工作态度,据实对经济活动予以反映、监督。
第七条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员、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当定期会同其他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对财产金额在5000元以上,流动性大且容易毁损的财产要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九条会计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由会计员和财务部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条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并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直接上级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时,由直接上级负责监交。
第三章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会计科目、帐户的设置和运用按《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并接合本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制定,一经制定,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如因业务需要新增科目时,须报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批准。会计科目和帐户的设置,会计报表的设置同《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会计报表设置。
第十五条以记帐凭证作为记帐依据。
第十六条会计核算以财务软件为核算工具,以财务软件所设置的流程为核算程序;
(一)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系统管理员按岗位分配管理或操作权限;
(二)各岗位按分配的操作权限对财务软件中的相应模块进行操作和管理,不得盗用其他岗位的用户名和密码;
(三)各岗位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输入电脑,并打印记帐凭证;
(四)由系统管理员对记帐凭证进行审核,对错误的记帐凭证不作审核标记,由相应岗位的录入人员及时更正;
(五)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过帐;
(六)各岗位可查询财务软件自动生成明细帐、记帐凭证汇总表、科目余额表、项目核算表、会计报表和财务软件提供的其他帐表,对各自岗位的会计业务进行核对;
(七)月终,打印会计报表。
第十七条会计记帐凭证输入规则:
(一)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经济业务内容,归集到相应的会计科目,会计科目代码和项目核算代码与会计科目和核算项目一一对应,做到使用会计科目和核算项目准确,金额计算无差错。
(二)经济业务内容发生的时间与记帐凭证一致。
(三)所附原始凭证的数量记录准确。
(四)摘要能反映会计科目的经济内容,并简明扼要,对一借多贷、一贷多借和多借多贷的记帐凭证,摘要不能千篇一律。
(五)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六)输入的会计记帐凭证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
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向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录入。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七)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第十八条结帐、对帐:
(一) 结帐即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结算各种帐簿记录。
1、在结帐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录入电脑。
2、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应编成记帐凭证录入电脑。
3、在全部业务录入电脑的基础上,才能结帐。
(二) 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1. 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录入电脑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 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财务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帐期末余额与其他部部门的保管帐、卡相核对等。
3. 帐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第四章会计业务处理规定
第十九条公司会计业务的处理,除法令已有规定者外,均依本规定。
第二十条公司会计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一)原始凭证的核鉴;
(二)记帐凭证的编制、录入与审核;
(三)会计帐簿和会计报告的的生成与核对、检查;
(四)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
第二十一条会计业务的处理程序,应依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基础规定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和录入记帐凭证;根据合法的记帐凭证,进行结帐,生成明细帐、科目汇总表和会计报表。
第二十二条会计业务的处理发生错误时,应于发现错误时,随时加以更正。
第二十三条会计人员执行其岗位责任时,须使用本名和密码,不得用别名或别号和盗用他人名称和密码。
第一节原始凭证的核签
第二十四条原始凭证应先详细审核,如有下列情况者,当视为不合法。
(一)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支出票据;
(二)数字计算错误的票据;
(三)收支数字与其相关的合同、协议及事实不符;
(四)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支出票据;
(五)不符合资金审批联签制度
(六)无经办人及相关人员签名。
第二十五条原始凭证的审核分支出凭证审核与收入凭证审核。
(一)支出凭证的审核:
1、支付款项应取得收款人的统一发票和合法的凭证。
2、购进物品或支付费用的原始凭证,应盖有收款单位印章,并记明下列各项:
(1)该公司名称、地址;
(2)物品名称、规格及数量或费用性质;
(3)单价及总价;
(4)交易日期;
(5)本公司的名称及地址;
3、对于本公司内部支出的原始凭证,应依本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4、购进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的原始凭证,应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名。
5、购进的维修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原始凭证,应附维修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验收入库单”。
6、购进固定资产的原始凭证,应附“固定资产验收单”。
7、员工出差旅费的原始凭证,应有“出差费报销单”,并附有关单据;除差旅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原始凭证,应有“费用报销单”,并附有关单据。
8、支出原始凭证单据上的实付金额应有大写数字,不得涂改或挖补。
9、英文的凭证单据应由经办人将其内容摘要译成中文,一并附送。
10、各部门的费用开支应受部门费用预算的限制,依预算的规定办理。
11、各项支出按资金管理制度的程序执行。
(二) 收入凭证的审核:
1、各项收入无论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均应取得足以证明收入的凭证。
2、收入凭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收入的取得与合同或协议不符;
(2)收入与事实经过不符;
(3)数字计算错误者;
(4)手续不全者;
第二十六条不生效力或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编制记帐凭证的根据。
第二节编制记帐凭证
第二十七条记帐凭证的编制,除结算、结帐等事项外,其它均应附原始凭证。
第二十八条记帐凭证内所记载的会计事项及金额,应与原始凭证相符。
第二十九条记帐凭证有下列情况,应予更正:
(一)未依规定程序编制。
(二)记载内容与原始凭证不符。
(三)会计制度规定应记载的事项未记载。
(四)应经各级人员签章而其未签章。
(五)摘要及计算错误而未遵照规定更正。
第三十条凡由一科目转入其他一科目时,其借贷双方会计科目虽属相同而会计事项的内容并不相同,或总分类帐科目虽属相同而明细分类帐科目并不相同者,均应编制记帐凭证转帐。但属成本计算科目另有规定处理方法的情况除外。
第三十一条现金、银行存款、证券、票据及财物的增减、保管、转移,应随时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第三节过帐、会计帐簿及结帐
第三十二条会计帐簿通过过帐由财务软件自动生成。
第三十三条日记帐每日过帐。
第三十四条总分类帐及明细帐,原则上均应按日过帐并结出借贷余额,如事实上无此必要时,则斟酌实际情况改为每月为准。
第三十五条结帐为每月一次,打印帐簿视需要而定。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办理结帐,并打印帐簿:
(一)管理帐薄的主办会计变动时;
(二)会计年度终了时;
(三)公司改组合并时;
(四)公司解散时。
第三十七条结帐前整理如下分录:
(一)所有预收、预付、应收、应付各科目及其他权责已发生而尚未入帐的整理分录;
(二)折旧、长期资产摊销、七项准备金计提及其他应属于本结帐期内的费用整理分录;
(三)各项实物资产实际存量与帐面存量不符的整理分录;
(四)其他应列为本结帐期内的损益及截至本结帐期止已发生的债权、债务而未入帐的整理分录。
第三十八条结帐时,各帐目经整理后,其借贷方余额应依下列判定处理:
(一)月终损益类各科目的余额应结转“本期损益”科目,作为损益计算;
(二)年度结帐时,把“本年利润”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下,再按相关政策进行利润分配。
第三十九条年终打印的各种帐簿的首页应列启用单,标明公司名称、年度、帐簿名称、册次页数、启用日期,并由财务主管及主办会计签章。凡管理帐薄人员变更时,打印帐薄,须将所管理的帐薄与接管人员交接清楚,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十条各种帐簿帐页的编号:各帐薄均用订本式,并应按帐页顺序编号,应按各帐户所用的帐页顺序编号,年度终了时应予装订成册。总分类帐用试算平衡表代替,打印帐薄封面。
第四十一条各种帐簿在装订前应检查页数编号,并贴足印花税票。
第四节编制会计报表
第四十二条会计报表由财务软件自动生成,但在生成报表前,检查计算公式的正确性。
第四十三条生成会计报表时,除决算报告应将属于期间内的会计事项全部列入外,至于日报、月报等则列入该会计期间已入帐的会计事项。
第四十四条会计报表内所表现的事实,应与帐簿记载相符。
第四十五条会计报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更正:
(一)其内容与会计帐簿不符;
(二)报表生成时不依程序或内容有错误;
(三)财务软件计算错误;
(四)没有相关人员签字;
第四十六条会计报表应在规定期限编送。
第四十七条各种会计报表,均应留存底稿。
第四十八条会计报表未经公司总经理核准,不得随意给与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查阅。
第四十九条财务部应按程序每月8号向上级报送会计报表,10日根据报表,完成分析报告。
第五十条会计报告的表达方式应尽量使非会计人员易于了解。
第五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五十一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雹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五十二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
第五十三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告按时归档,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五十四条对于契约、重要资产凭证,重要现金票据、证券等凭证将来应转送其他机构或应退还的文件书据,应分别装订保管。
第五十五条会计档案由专人进行保管和定期归档,原则上每会计年度的会计档案在会计部保存两年,两年后移交档案室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十六条各类会计档案的保存年限,按会计制度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各种会计档案的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档案销毁程序进行,档案室与会计部分别备案。
第五十八条其它有关会计档案的管理,按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会计交接
第五十九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第六十条会计交接的内容包括:财会部门的公章、公物、现金和有价证券、支票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财务会计有关文件、资料(如: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经济合同等)。财会负责人调离时,应负责对公章、公物和财务会计文件、会计核算资料进行逐一的移交。财会负责人如兼有其他会计业务工作的,也应移交。
第六十一条会计交接资料的整理:
(一)会计人员在离职前,应将自己所经管的会计资料全部整理清楚。未处理完的会计事项应及时落实处理,实在无法在离职前处理好的资料,应说明原因,并注明事项发生的前后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留给下任会计处理。
(二)在离职前,会计人员对所负责填制的会计凭证,要进行认真的整理,已发生应处理的会计事项,应填制好记帐凭证;负责管理的会计凭证,应按时间和号码顺序进行清理,防止遗漏与丢失。未及时装订的凭证要装订成册。
(三)会计帐簿交接前,会计人员要将已发生经济事项的原始凭证填制好记帐凭证,并登记入帐;已登记完毕的帐簿要结出余额,并与总帐核对一致。如果在月末交接时,还应按规定的要求结帐。移交人员应在各帐户的余额后面加盖私章。帐簿应按顺序号、种类等进行整理装订,保持完整无缺,债权、债务帐户所遗留的事项应附注清楚。
(四)会计报表应做到资料齐备,不漏不少。
(五)其它会计资料,包括文件、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各种空白单据、发票等,应按类整理。各种单据、发票,应按编号一一清理,缺少、丢失的单据,发票要责成移交人追回。
(六)财务部门所使用的公物,应在移交前与财产登记簿核对清楚。财务部门所使用的公章,印鉴要与经管人和银行核对清楚。
(七)造具移交清册,将应该移交的上述资料、实物,一一列出品名、数量、存放地点、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等内容,以便接替人员核对。移交清册还应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及移交清册的页数、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填写一式三份,以便交接双方和存档留用。
第六十二条会计交接手续:
(一)会计人员交接时,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手续。
(二)会计人员移交时应做到:现金、有价证券与帐面余额相符;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完整无缺;银行存款帐户余额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财产物资的明细帐户余额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和实物相符;债权债务明细帐户的余额与有关总帐余额和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债务相符。
(三)会计人员交接时分别由下列人员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分管财务领导监交。会计人员在移交过程中,由于有些问题涉及两个单位的,或涉及领导人的,或是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有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的,均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
(四)按照本办法规定,会计移交的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移交的工作全部移交,并符合本规定的质量要求,交接双方人员和监交人员均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名章后,始为移交完毕。移交完毕,移交人才能离开原来工作岗位。
(五)接替人员应认真接替移交的工作,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并继续使用移交的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要保持会计记录的完整性。
(六)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六十三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事、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分管财务领导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第八章会计工作违规处罚办法
第六十四条财会人员应遵守会计法及公司各项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按会计核算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于违反相关财会制度者,对责任者处以经济处罚。
第六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性质对财务人员予以考核罚分50-100分直至开除。
(一)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与他人款项的;
(三)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四)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五)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六)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薄的;
(七)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八)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重要财务秘密的;
(九)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十)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第六十六条原始凭证没有经手人和违反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会计人员给予办理会计业务,对责任人处以以下罚款。
按每张原始凭证的金额计算:
500元内,罚10分;500-1000元,罚款20分;1000-10000元, 罚款50分10000万以上按50%罚款并给予辞退。
第六十七条付款原始凭证没有收款人签字,按付出金额的10%罚出纳员。
第六十八条录入凭证不及时,每误1日罚1分,没有具体明确记帐人员罚财务部主管。
第六十九条支票没有按规定进行管理,每违反一条罚款10分。
第七十条财务各种报表每迟报一日罚款5分,迟报二日罚款10分,迟报三日罚款15分,连续三次迟报罚款50分。
第七十一条每月开出的发票记帐联,当月未入帐,对责任人罚款10分。
第七十二条开出发票的金额与凭证记录不一致,每笔罚款5分。
第七十三条由于管理不当、丢失发票,每次罚款10分。第七十七条抵扣凭证不合格在限期内没有更换的罚款20分。第七十八条未按规定保管抵扣凭证的,每张凭证罚款10分。第七十九条销项税、进项税申报表与帐目不符,每错一笔罚款10分。
第七十四条上缴的各项税款计算发生错误,差错在1000元以内(含)按差错额的20%罚款;差错在1000元以上按差错额的50%罚款。
第九章财务软件的管理
第七十五条财务软件的选择原则
(一)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管理的需要选择与之最为配套的财务软件。
(二)选择的财务软件在财务数据的安全性上要有确实的保障,并且可操作性强。
(三)选择的财务软件已通过国家财政部评审和注册。
第七十六条财务软件的管理
(一)严格按财务软件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二)根据岗位分配管理或操作权限。
(三)按时进双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的介质放置不同的地方妥善保管。
第十章附则
第七十七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
第七十八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七十九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八十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八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XX有限公司
年月日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企业财务治理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财务治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治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操纵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治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白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存。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
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打算财务部。打算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打算财务部及各财务部,依照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治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要紧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打算、信贷打算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打算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
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进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职职员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治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打算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养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打算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
财务科 xxxx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合规。 2、建立健全管理中心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管理中心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回流,确保管理中心资金安全。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和控制,督促工作团队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管理中心合伙人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强其他财务人员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 11、完成管理中心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财务负责人安排的其他任务。 12、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二、出纳岗位职责范围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管理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及其他业务台账,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及时核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3、每月初前五个工作日内与会计人员完成现金和银行对账工作,与团队负责人核对收支业务台账,对账完毕须由双方签字存档;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承担赔偿责任; 4、负责保管公章及法人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发票及银行有价票证,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6、日常备用金库存余额不超过2000元,如备用金额度调整须与会计人员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再报财务负责人或合伙人授予权限人审批;
完达山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财务管理框架(见财务机构框架图) 二、财务管理体制(模式) 按股份公司管理框架建立财务管理框架,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广、分支机构多、物资流量和资金流量大,企业经营方针由商品经营为主转变为以资本经营为主,因此总公司、子公司应成为投资中心和利润分配中心,子公司、分公司和事业部构成为利润中心或成本中心。适当划分各级管理权限,费用计划管理,资金有偿使用,以资本增值最大化为目标。总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和事业部总的管理原则是: (1)适当集中财务管理权限,强化管理。资金调度权、资产处置权、投资权、收益分配权、财 务人员的任免权要适当集中,各分支机构只有经营权。缩小管理半径,尽量少设三级或以下的分公司,减少管理层次,有利于适当集中财权,实现有效监控。 (2)健全内部机制,强化财务监管。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因此必须保证财务管理的权 威地位。财务管理机构设置要科学,财务管理制度要健全统一,执行要有刚性,检查、监管要到位。实行公司内部财务信息联网,提高财务监控质量。 (3)实行目标管理,健全激励机制。目标管理是一种以考核最终成果为核心的现代管理方式, 实现对下属子公司的绩效评价与控制,是最理想的激励方式,对调动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的积极性来说,是一种强制约束机制。 (4)对分公司实行标准成本管理,统一采购物资。实行类似政府采购制度的统一采购制度,以降低采购成本,减少仓储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三、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能 母公司财务部职能描述 母公司财务管理以产权管理为核心,以财务管理为主线,以财务制度为依据,体现了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产权制度管理的思想。 母公司对公司的全部资产、生产经营活动负责。信贷报财务部初审,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会计报表由母公司统一对外,对内的经营活动主要由下属公司来完成。下属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实行有偿服务、费用分摊,母公司对下属公司负有组织管理职能。各下属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其财务管理受母公司监控,经济考核在母公司财务部统一进行。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南京天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在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信息,根据《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推行工程项目责任成本,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各项财务收支范围和标准。真实、完整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维护投资者、债权人的权益,依法计算缴纳税金,接受国家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本公司财务管理分为公司和工程项
目部两级管理。公司为经营主体,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作的全过程管理,对公司经营活动负全责,保障所有者权益不受侵犯,正确处理公司与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分配利润;工程项目部实行项目责任成本,降低产品成本,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 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依法筹集资金,合理配置公司内部资源,努力降低成本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章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管理 第五条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公司设置财务部,工程项目部设财务室,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分别负责本级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工程项目部会计工作在业务上受财务部领导。 第六条公司设置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领导公司的财务工作。 总会计师行使《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总会计师的聘任、解聘依照《总会计师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总会计师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在总会计师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全公司会计工作,其具体职责: 1、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凭证原始记录的准确、合法、真实、完整、及时。 2、根据会计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成本核算、财务清查盘点和会计监督,保证数据准确、内容真实。 3、组织、指导公司各部门的经济核算,按期保送会计报表和资料,保证项目齐全完整、内容真实合法。 4、合理筹集资金,组织资金供应。降低筹集资金成本,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资金需要。 5、依法计算和及时缴纳各种税费。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手册1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行为,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公司应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并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按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要求审计的,须经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机构审查、验证,出具审计报告后,方可向外提供。 第四条公司应加强经营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资金筹集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时,股东可以以货币投资,也可以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它物料、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形态的资产入股。但股东用于出资的各项资产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股东以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投资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
十。 股东以非货币形态资产入股时,应当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第六条各股东的出资需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审验,作为入股各方计算股本或投资比例的依据。 第七条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对公司净资产的权利。公司的全部资产减全部负债后的净资产属股东权益,包括股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第八条除经股东会决定减少注册资本外(并需按公司法规定的相关程序执行),股东投入公司的股本,在公司存续期间不能抽回。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冋、章程的规定,分享公司利润、承担亏损及经营风险。 第九条公司应根据长期发展规划和市场的发展变化,对资金的使用全面进行监控,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投入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第十条公司以各种方式借入的资金是公司的负债。 第十一条公司不得用应缴纳国家的各种税款归还各项借款的本金和利息。 第十二条公司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其中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部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
XX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工会财务在履行工会基本职责中的应有作用,特拟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制度 1.工会预算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上级工会财务的规定,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编制下年的经费预算。 2.编制预算前,工会委员会必须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广泛听取群众和公司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与金额,然后编制预算草案,提交经费审查员审查,同意后报送上级工会审批。 第二条决算制度 1.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年一月十五日前编制上年度决算。 《 2.编制决算时,须将上年账目结清,做到收支平衡,方可编制决算草案,然后交经费审查员审查,同意后准时报上级工会批复。 第三条经审费审查制度 1.工会经费审查员应代表会员群众,认真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工会每年的预、决算报表连同
账册凭证以及有关资料,都应主动接受经费审查员审查。 2.工会对经费审查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进行研究,使工会经费使用更加合理、规范。工会委员会委员应将上级工会规定的各项要求和制度,以及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等项经费审查员报告,以更好地发挥经费审查员的检查监督作用。 第四条工会经费使用和报销制度 工会经费使用实行工会主席审批制。工会主席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时,由工会委员会委员代为审批,主席回来时予以及时汇报,便于全面了解经费使用情况,并按年度预算组织收支。 1.使用工会经费必须事先提出请款报告,经工会主席同意方可办理支款手续。 2.工会经费的报销,必须在费用发生后一周内报账。如有特殊情况,原始凭证不能超过一个月,过月者拒绝报销。 ¥ 3.在办理报销时,必须要有正式单据,载明所购商品明细项目,在单据后面几号具体用途、经办人员、工会主席的签字方可报销。 4.物品采购、验收、发放制度。 (1)工会物资大采购,必须按年度预算指标控制,事先编制开展某项活动所需费用计划,报请领导批准,方可组织落实。 (2)凡工会购买大宗物品,需征得工会主席意见后,再委派相关人员按照阳光采购的方式,按质定价、按量计划进行采购。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新通用版 New general version of enterprise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 m model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新通用版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 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 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 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 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 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 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 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 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 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 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 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 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 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中外合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三章财务会计工作要则 第四章会计核算原则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六章库存的管理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资金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对外投资,成本和费用。 第十一章营业收入、利润及股东权益。 第十二章外币业务 第十三章所得税 第十四章清算业务 第十五章财务报告附则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颁布的有关会计准则之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工作,实现人、财、物和技术资源的优化配置,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三条本公司所属各部门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四条本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业务素质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会计人员,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五条本公司设财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公司财务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财务副总经理职责如下: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2)负责组织本公司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公司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3)负责组织本公司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组织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分析会议。 (5)负责对本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协助总经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对外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价格、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等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7)承办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财务副总经理的权限如下: (1)对公司违反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提请总经理处理。 (2)有权组织本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处理公司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和部门。 第三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1.原始记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报废、变卖,都要按照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的各种原始记录格式、内容的填制要求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 2.计量验收工作:公司各种财产物资的购置、领用、转移,产品的入库、销售及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公司的计量验收制度,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3.定额工作: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利用、消耗等方面制定合理的定额,参与考核修订。 4.内部计划价格工作:财务中心牵头负责公司内部价格的制定工作,根据财务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要求,制定和完善各种产品、在产品、原材料、半成品等的计划价格。 5.财产清查工作: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转移、调出、调入、收发、领退、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处理,都要履行严格的报批审核手续。每年11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财产清查工作,及时处理财产变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第六条本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第七条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及进、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二.资金管理 第八条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取之合法,使用合规; 2.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3.内部牵制,防范风险;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1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
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
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二、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公司记账方法为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公司设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财务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工作负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与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与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与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与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与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她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她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与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她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