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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分析题

中国法制史分析题

1、“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 即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

仍以监主为首,凡人以常从论。”(唐律)

答: (1) 这段文字表达的是共同犯罪处罚的原则。( 2 )唐律把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称为“共犯罪”。( 3 )对共犯罪区分首犯和从犯.即“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所谓造意,是指“倡首先言”的行为。( 4 )但是.在家庭共同犯罪中.以家长为首犯:在职官共同犯罪中,以长官为首犯.首犯从重处罚.从犯减轻刑罚。

2 、“请说明下面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法制史的角度加以评析。

“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虽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一一《商君书》

答:这段话的基本含义是从卿相将军至大夫庶民百姓.以前有战功.后来战败了.无论身份怎样,都不能因此而不执行刑罚:以前做过善事.后来有了过错.也不因此而不受处罚。既使是忠臣孝子.也必须按其其所犯之罪进行处断。这是商鞅在变法的过程中反对赦宥.强调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主张凡有罪者皆应受罚.贯彻重刑原则的体现。“不赦不宥”正是法家“以法治国”原则及“重刑”主张的具体要求之一。

3 、请说明下面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 … ,若犯谋判以上罪,不有此律。”一一《唐律疏议.名例》

答:这段话的基本含义是指亲属之间有义务相互隐匿犯罪行为,但犯谋叛以上重罪者除外.即所谓“亲亲得相首匿”。(或亲亲相隐原则)。这种主张亲属间相互隐匿犯罪邹而不负刑事责任的原则.源于儒家思想.反映了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的倾向,严重危害封建统治利益的犯罪,亲属间不柑互相隐匿.这表明儒家道德观与封建政权的根本利益发生矛盾时.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4 、请说明下面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 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汉书.宜帝纪》

答: l 、这段话的基本含义是父子情深,夫妻道义.这些那都是人之天性… … 自今以后子隐匿父母.妻隐匿丈夫.孙隐匿祖父毋,都不迫究刑事击任。但父母隐匿子.夫隐匿妾.祖父母隐匿孙.其所犯之罪是殊死之类的,都要上请中央最高司法宫廷尉裁决.即所谓的“亲亲得相首匿’。 2 、也就是说对亲属中的卑幼首匿尊长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对亲属中尊长首匿卑幼的犯罪,一般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死刑案件则上请廷尉,由其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的罪责。 3 、自汉始亲亲得相首匿一直被后世封建工朝所沿用,它标志着封建法律从汉朝开始儒家化.

5 、《大明令"产令》规定:“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依子数量半分;如无别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继全分”。试分析之。

答: ( 1 )这是关于继承制度的规定。( 2 )我国古代的继承分为宗挑继承和财产继承两大类,这两类继承适用不同的原则. ( 3 )宗挑继承.坚持嫡长子继承制,即“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 ( 4 )财产继承,则依诸子均分原则.被继承人死亡,并不能立即进行继承事宜,因此,我国古代财产继承体现在“分析”家财田产.“诸子”包括妻生嫡子、妾生庶子,婢生庶子。( 5 )在《大明令》上,“奸生子”可以获得一定程度上的继承权:在有“诸子”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诸子”的半份:在无“诸子”时,可以与“嗣子”均分:在连“嗣子”也没有时.即可获完整的继承权。( 6 )女子没有继承权. ( 7 )继承制度,归根结底趋为了维护宗法伦理道德。

6 、请说明下面这段文字的甚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男子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妇发从坐.自非不道,诏所名捕,皆不得系。一一《汉书.光武帝纪》答: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指老人、幼童和连坐妇女.除犯大逆不道.诏书指明追捕的犯罪外,一概不得拘捕监禁。汉代之所以给老幼妇女以优待.原因是他们的犯罪行为不能构成社会的严重危害,又能体现统

治阶级的宽仁思想。这是汉代强调贯彻儒家矜老恤幼和恤刑思思的体现,也证明汉朝法律开始擂家化。7、说明下面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奏画己讫.应行刑者.皆三复奏讫.然始下决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二千里;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一一《水徽律疏》

答: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越依唐律死刑在执行前必须进行三复奏才能执行。不等复奏结果下达就处决的,执行官要被流二千里:执行期限未到而行刑的.执行官要被徒一年。死刑复奏采用“三复奏”反映了唐代“恤刑省罚”的思想,以及死刑制度的完善.这也是中华法系“悠得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体现之一。

8 、说明下面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触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明律则较唐律为重。”一一《唐明律合编》

答: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明律相对唐律.在有违伦常教化犯罪处刑上明显偏轻.而对于直接危害封建统治、封建君主的犯罪.处刑都并遍加重.这是明律相对唐律而言的“轻其所轻,重其所重”的刑法原则.明朝在刑法原则上确立“轻其轻罪,重其重罪”是有深刻的历史原因的,一是宋明理学使儒家的纲常礼教已经对人们行为的法外约束力愈来愈大;这种背景下,对有关伦常礼教的犯罪减轻.能集中刑法的打击目标.缓和社会的反抗情绪.同时.随着君权的加强和社会矛盾的日益加剧,贼盗大案直接冲击着封建专制统治的基础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也是“重典治国”的体现.

9、根据“临事制刑,不豫设法”、”刑不可知,威不可侧”概括的奴隶制法制的特点分析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意义何在?

答:“临事制刑,不豫设法”是指奴隶制时代的法律多以不成文法形式存在,常常发生事件之后再根据统治阶的需要设定规则:“刑不可知,威不可测”是指法律以不成文法或不公开的方式存在,被统治阶级不知道法律的具体内容.从而加强了法律神秘性和威慑力.这两句话指出了奴隶制时代不成文法或不公开法律的法制传统.这一传统使奴隶主贵族得以垄断法律,适应其刑事镇压和统治的需要。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活动是中国法律史上一次划时代的变革,标志着旧的奴隶制法制的瓦解和新的封建制法制的逐步形成.它使法制逐渐走向公开化,不再是少数人的私产。而开始成为全社会的一种公开的调节器.它的主要意义是:l 、这是对传统的法律观念、法律制度以及传统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法律制度不再是少数人的私产,而成为社会所有成员共同遵守的规范。法律制度以及传统社会秩序的一2 、它在客观上为封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形成。3 ,它标志着法律观念和法律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将零散不系统的法律规范变成了相对系统、严密的法律条文。4、它为战国及以后封建法律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经验,打下基础。

10 、《唐律疏议,断狱》规定:“死罪囚,决前一日二复赛,谓奏画已讫.在行刑者.然始下决……复奏讫毕.听三日乃行刑,若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但犯恶逆以上罪及部曲杀主罪,行一复奏”请说明本文含义并加以评价。

答: ( l )这是《唐律疏议》关于“死刑复奏制”的规定,“死刑复奏制”是指对死刑已定制的案件.在执行行死刑前,奏请坐帝再行核准的制度。( 2 )根据这一规定,“死刑复奏”有“五复奏”“一复奏”之分,谋反、谋叛.恶逆以有部曲杀主罪.实行“一复奏”. 共它死罪实行.五复奏”。( 3 ) “五复奏’:是指执行死刑前,先“二复奏’:再“三复奏”“复弃”完毕,执行死刑机关也不能立即执行死刑,必须再等三日才能执行死刑。( 4 ) “死刑复奏制度”确立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它一方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另一方而也体现了传统的“慎刑”的精神,但上述的“五复奏”“一复奏”的区别也体现了封建统治者对其宗法伦理制度以及封建专制统治的极力维护.

11 、汉平帝时规定“天下女徒已论,归家,顺山钱月三百”请分析其体现的刑罚原则.

答:这句话的大意是:妇女论罪已定.并放归家.可以一月山钱三百,以雇人代役。它反映了汉朝的恤刑原则,即对某些犯罪的老弱妇儒残者.汉律在量刑定罪和执行方面给予一定的照顾或宽缓,体现了偷家矜老怜幼的恤刑思想.,是汉朝刑罚适用原则儒家化的表现。汉代之所以实行这一原则.是因为这些人的犯

职行为一般不能构成对统治秩序的严重危害.以及这又能体现统治阶级的宽仁思想.

12 、分析“准五服以制罪”。

答:“准五服以制罪”是《晋律》首创刑罚适用原则.“服制”本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规定亲属之间亲疏远近的一种制度.这一原则表明服制不仅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而且也确定了亲属相犯时刑罚轻重试用的原则.在刑法适用上,凡服制愈近.以尊犯卑.处罚越轻:以卑犯尊,处罚愈重。凡服制愈远,以尊犯卑.处罚变重:以卑犯尊.处罚变轻。这一原则的确立,是封建法律儒家化的重要表现.影响远及明清。

13 、《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等者,从一罪先发.已经论决.余罪不发,其轻若等.勿论:重者更论之.通计前罪.以充后数。”请分析共体现的原则。

答:唐律把犯有两种以上罪同时被告发受理的。称作“二罪以上俱发”并规定以重者论的处理原则。这段话的大意是:数罪并罚时,取二罪或几罪中最重者处理:若所犯数罪相等,则取一罪处罚;若一罪已处理完毕,余罪后被发现并与前罪相等,便不再迫究刑事处罚,后罪重于前罪时,则须改判,加重处罚。这是唐律关于刑罚适用的一项原则。它的规定是比较轻缓的,反映了庸初统治者“德本刑用”和“宽简”的立法指导思想。体现了唐律用刑持平的特色,同时,也体现了唐代高超的立法技术和先进的立法思想。

14 、《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远其罪… …“即自首不实及不尽者.以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者.听减一等。其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即事发逃亡(自首只减逃亡之坐),若越度关及奸、并习天文者并不在自首之例。”据此分析唐律中的自首原则。

答:唐律采用自首免于刑事处罚的原则。本段是对这一原则的具体阐述。唐律自首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凡在犯罪行为尚未揭露之前到府认罪者。均可免于刑事处罚。自首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要求赃物如数归还。对于自首不实不尽者,则按“不定”或“不尽”之罪应处死刑,则减一等处罚。但是,对诸如伤害他人人身、毁坏财物不能复原的、犯罪被发现逃亡的(只免逃亡之罪)、偷渡关卡、犯奸罪以及私自学习天文的,均为后果无祛挽回的犯罪。都不能适用这一原则。唐朝出于分化打击犯罪、提高破案效率、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目的。继承和发展了以往朝代自首减免刑罚的原则,使之更加全面系统。唐律的自首原则不仅影响到封建后世,而且其中某些内容至今仍不乏借鉴意义。同时,唐律的这一刑罪适用原则也反映了唐律“得古今之平”的特点,体现了统治者恤刑慎罚的思想和谋求长治久安的愿望。

15 、“刑新国用轻典,刑平田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答:”这段文字说明的是“刑罚世轻世重”的原则。 ( 2 )西周初期。统治者们在政治上、法律上更加成熟,他们在总结前代立法用刑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刑罚世轻世重”理论,并以此来指导周王朝的法律实践。( 3 ) “刑罚世轻世重”是指应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也就是认为,刚夺取政权、建立国家之初,立法用刑应当偏于轻缓。以稳定人心;至国家安定之时。则应用刑平和。不偏轻亦不过重,保持宽严适中:当国家动乱不安时。则应“重典治乱世’:用严刑重罚来维持社会秩序。(4 ) “刑法世轻世重”思想的提出,同样说明周初统治者己是谙于统治术的熟练政治家。这种理论后来也融入中国传统的政治法律理论之中,对于后世各朝封建帝王的立法用刑有着深刻的影响。

16 、简析“兼采列邦之良规,无违中国之礼教”的修律原则.

答:这是清廷发布的指导清末变法修律的基本原则。其大意是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为指导,学习和采用西方法律的一些理论、形式、原则和规范,但是这必须以不违反儒家的伦理纲常精神、有利于继续维护清王朝的专制统治为前提。正因为如此。所以虽然清末修律给中华法制文明带来了新的内容,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清朝的法律制度。实际上。西方近代法律的基本精神与中国的文化传统存在着根本冲突。要想在不改变内在精神的前提下学习到西方法律的精髓是不可能的。清朝统治者变法修律也仅仅是迫于形势,不得己而为之,他们希望通过采用西方法律的一些原则规范就能欺编人民,继续其专制统治。其结果必然以失败而告终。

17 、请说明下面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一一《唐律疏议.名例》

答: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同一国家的外国人相犯,根据该国的法律或习俗处理;不同国家的外国人相犯,根据唐律处理。这一原则反映了唐朝立法者尊重外国习俗和维护国家主权的法律思想。这说明唐律对涉外诉讼,相同国籍的外国侨民,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则实行属地主义原则。

18、分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在奴隶制法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答:“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源于《礼记、曲礼》,是中国古代奴隶法律制度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这一原则强调了庶民与贵族的阶级差别和不平等。“礼不下庶人”是指庶人不具有贵族的身份和地位,也不能享有贵族的礼仪,但庶人有庶人的礼,这种礼对庶人来说更有约束和束缚的意味。任何越礼的行为都要受到处罚,对庶人更是如此。“刑不上大夫”是指大夫以下贵族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宽宥,在适用刑罚时享有某些特权,以保持贵族整体的尊严。但这不等于贵族可以绝对不受刑罚制裁,在实际生活中,贵族犯重罪同样要处以刑罚,特别对那些“犯上作乱”的贵族,更要严加罚处。绝不姑息。

19、请分析”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含义。

答:清朝律学家薛允升在其所著的《唐明律合编》一书中,逐条比较了唐、明律后作出结论说:“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轻明律为重;贼盗及有关币帑则又较唐律为重。”这就概括了明律所列的定罪量刑、施行酷刑的内容是以“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刑法原则为依据的。所谓“重其所重”的原则,主要是加重了对一些重点犯罪特别是盗贼犯罪、政治性犯罪的处罚。应该指出,对这些犯罪,历代都主张以刑事镇压来加以遏制,因此,它们总是刑罚打击的重点,历代对它们的处罚都很严。但是,明代在使用严刑方面显得格外突出,反映了明律的严苛性和重典治国的根本方针,同时。相对唐律而言。明律对有关伦常教化案件却处刑偏轻。这是明律“轻其所轻”的原则的体现。但是,不管是“重其所重”还是“轻其所轻”归根结底是由统治者的需要和认识决定的。“重其所重”是为了更好地打击从很本上威胁统治秩序的犯罪,而“轻其所轻” 则可以给统治者的严酷刑罚披上一层“轻刑”的外衣。

20 、请说明下面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 … 时乃不可杀。” ― 《尚车.康诰》

答,这段话的基木含义是指虽犯小罪。却不是由于过失,而是惯犯。就不可不杀:反之,罪虽大。但不是惯犯。又出于过失,就不可处死。这段话是西周时期。凡故意犯罪及惯犯都要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及偶犯罪可减轻处罚:说明其刑法理论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水平。这也是西周时期“明德慎罚”法律思想的体现。

2023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2023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名词解释 1. 宗法制 2. 编敕 3. 朝贡贸易 4. 地丁合一 5. 三三制 参考答案: 1.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周初系统地确立了宗法制。西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周天子是天下的大宗,而受封的诸侯对天子是为小宗,但在本诸侯国则为大宗,以下的卿大夫同理。对于异姓贵族,通过联姻也纳入宗法关系。全国上下以周天子为核心,由血缘亲疏不同形成了竞相拱卫的等级体制。 2.编敕是宋代编纂历年所颁敕文的立法活动,由此所产生的敕文集也称编敕。编敕属于一般法,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 3.朝贡贸易是明朝官方允许的一种对外贸易,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政治性贸易。通商国家要受明朝的册封.经明廷发给朝贡“勘合”方可来华朝贡,同时允许附带与中国商人贸易,这一阻碍海外贸易的落后制度始终被

明坚持。 4.地丁合一是雍正年间,在全国推行“摊丁入地”的赋役改革,即以省为单位,将已固定的丁银数额平摊至田赋银之上,使丁银成为田赋银的附加税。丁银的征收与田赋银的征收完全合一。总称“地丁银”,也被称作为“地丁合一”。地丁合一制完成了唐两税法以来赋役合并的演化,是中国赋役制度的重大进展,对社会经济的进展有肯定意义。 5.三三制是为团结各阶层人民参与抗战,抗日依据地的施政纲领规定,在政权建立中贯彻“三三制”的原则,即在抗日政权中,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代表农夫和小资产阶级;中间分子占三分之一,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 简答题 1.“准五服以制罪”的原则是什么? 2.简述清末修律的指导思想。 3.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4.简述战国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5.简述《大元通制》。 6.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的特种刑事法庭。 参考答案: 1.《晋律》第一次将之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封建礼制以丧服为标志表示亲属间的远近关系,共有五等,即“五服”制。按五服制

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 1. 中国最早的法律文献是哪部? A.《周礼》 B.《九章算术》 C.《程虚中山法书》 D.《唐六典》 答案:A 2. 关于汉代的法律体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汉代以律令为主,罚则较重。 B. 汉代倡导法治理念,重视制度建设。 C. 汉代取消了“众刺”的刑罚。 D. 汉代法律制度没有得到较大发展。 答案:B 3. 清朝刑律体系中规定的重要刑罚有: A. 鼻割、耳割、流放。 B. 鞭刑、钉耳、流放。

C. 宫刑、流放、笞刑。 D. 凌迟、受刑。 答案:D 4. 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华民国刑律大纲》对哪个领域的法律提出了较多的规范和完善? A. 财产犯罪 B. 人身安全犯罪 C. 道德犯罪 D. 反动活动 答案:B 5. 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一次全面修订是在哪一年? A. 1979年 B. 1996年 C. 2012年 D. 2018年 答案:C 二、简答题 1. 简述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及其影响。

答案:战国时期的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是韩非和商鞅。他们强调法律 的严明和严厉执行,主张以法治国。法家思想的主要特点包括重视刑 罚的威慑作用,提出“赏罚分明”、“轻重明白”等原则,强调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性。法家思想对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 作用,对后世的法治理念产生了重要影响。 2. 简述明清时期的法律特点。 答案:明清时期的法律体系以明代的刑律为基础,并在清代进行了 进一步的继承和发展。明清时期的法律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律体系逐渐完备,刑律编纂较为系统。其次,法律执行方式 多样,包括官制、厂刑和民间习惯等。再次,明清时期的法律注重治 安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对财产犯罪和人身安全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 最后,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对一些先进的刑法理论进行了吸收和借鉴,如儒家的“仁政”思想和西方的启蒙思想等。 3.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刑法发展历程。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刑法经历了多次修改和修订。 其中,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 部刑法典,对战争罪和经济犯罪进行了规范。随后的几十年间,刑法 经历了多次修改,逐渐趋于完善和科学。特别是1979年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强调了法律的平等和人权保护,1980年 代的第五次修正进一步规范了刑事诉讼程序。2007年颁布的现行刑法 对刑事责任的认定和刑罚制度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和改革。 三、论述题

华东政法政法中国法制史习题

《中国法制史》习题汇编

·绪论 ·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 ·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四章秦朝法律制度 ·第五章汉朝法律制度 ·第六章魏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 ·第八章五代十国与宋朝法律制度 ·第九章辽、金、西夏、元朝法律制度 ·第十章明朝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清朝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太平天国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晚清法律制度的变革 ·第十四章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第十六章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第十七章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新中国法制的发展 绪论 1. 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2. 学习中国法制史有何现实意义? 3. 中国法制史的基本发展线索及基本特点是什么? top↑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 1. 简述中国法的起源。 2. 简述夏商法制中的神权法思想。 3. 何谓《禹刑》、《汤刑》? 4. 夏商时期刑法的原则主要有哪些? 5. 何谓奴隶制五刑? top↑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

1. 试述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 2. 何谓周礼? 3. 何谓《九刑》? 4. 何谓《吕刑》? 5. 何为“礼”和“五礼”?西周礼的实质是什么? 6. 简述西周刑法的主要原则。 7. 试述西周礼与刑的关系。 8. 简述西周的契约制度。 9. 试述西周的婚姻制度。 10. 简述西周的家庭制度。 11. 简述西周的继承制度。 12. 何为“五听”? top↑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1. 举例说明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及其意义。 2. 试述春秋时期的“礼”、“法”之争。 3. 何谓《法经》? 4. 《法经》的篇目及内容的逻辑关系怎样?它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如何? 5. 试述商鞅在秦国的法制改革。 top↑第四章秦朝法律制度 1. 简述秦朝立法指导思想。 2. 何谓《云梦秦简》? 3. 何谓《法律答问》? 4. 何谓《封诊式》? 5. 何谓廷行事。 6. 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有哪些? 7. 何谓投书罪。 8. 何为“具五刑”? 9. 何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 10. 秦朝对司法官吏规定了哪些责任制度? 11. 试述秦朝法制中的创新内容。 12. 论述秦朝法制与秦灭亡的关系。 top↑

中国法制史试卷

中国法制史试卷 《中国法制史》试题 1 一、单项选择题(10题,每题1份,共10分) 1.夏商盛行天罚思想,审判以()为主。 A.神判 B.五听 C.刑讯 D.辞听 2.周礼中婚姻缔结的礼仪合称()。 A.五礼 B.六礼 C.七礼 D.九礼 3.“亲亲得相首匿”为()所确立。 A.汉文帝 B.汉景帝 C.汉宣帝 D.唐太宗 4.“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始自于()。 A.汉 B.曹魏 C.北魏 D.北齐 5.北魏时期入律的是()。 A.存留养亲 B.留养存嗣 C.重罪十条 D.准五服以制罪 6.将《名例》首次置于篇首的是()。

A.《魏律》 B.《晋律》 C.《北魏律》 D.《北齐律》 7.廷尉更名为大理寺是在()。 A.唐代 B.北魏 C.北齐 D.北周 8.唐朝的主要法律形式是()。 A.律令格式 B.敕令格式 C.条法事类 D.律令科比 9.清朝中央复核京师死刑监侯案件的会审制度称()。 A.圆审 B.朝审 C.秋审 D.热审 10.我国最后一部诸法合体的封建法典是()。 A.《大清律例》 B.《大清现行刑律》 C.《大清新刑律》 D.《中华民国刑法》 二、名词解释(共4题,每题5分) 1.五听 2.非公室告 3.秋冬行刑 4.义绝 三、简答题(共3题,每题10分)

1.简述商鞅变法的内容。 2.简述汉初文景刑制改革。 3.简述唐代关于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 四、材料分析题(共1题,10分) 南宋周琳说:“狱司推鞫,法司检查,各有司存,所以防奸也。”周琳所谈的是宋朝司中的一种分工现象,请作简单分析。 五、论述题(共2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试论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的表现。 2.试论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 《中国法制史》试题 2 一、填充题(共10题,每题1分) 1.关于夏商周的刑律,史载:“夏有乱政,而作________;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周有乱政,而作________。” 2.____国铸刑书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 3.中国历史上的丞相制度废除于________。 4.首次规定笞、杖、徒、流、死五刑制度的法典为________。 5.唐律中的________制度,即在伤害案件发生后,规定一定的期限,限满时根据 被害人的死伤情况,决定加害人所应负担的刑事责任。 6.宋太宗朝初创的专门化的地方司法、监察机构是________. 7.宋代十分重视对人命案的检验和现场勘验,留下大量的法医学名著,其中 《________》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8.明初,朱元璋依照《尚书》某篇的体例,颁布了许多关于打击贪官污吏的刑事 特别诏令,合编成书,称为《________》。 9.清代适用于青海等少数民族的立法是《________》。 10.我国近代最早的两个宪法性文件是《________》和《________》。 二、名词解释(共4题,每题5分)

大学《中国法制史》期末测试题及答案解析

大学《中国法制史》期末测试题及答案解 析 1、西周时期的主体刑罚是什么? A。圜土之制 B。嘉石之制 C。赎、流刑 D。墨、劓、剕、宫、大辟 答案:D 改写:西周时期的主要刑罚包括墨、劓、剕、宫、大辟。 2、西周周王下的中央主要司法官员是谁? A。大理 B。大司寇 C。士 D。史 答案:B 改写:西周___下的中央主要司法官员是大司寇。

3、春秋时期,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的是谁? A。魏国___ B。___ C。晋国___ D。楚国___ 答案:B 改写:春秋时期,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的是郑国子产。 4、秦代中央机构“三公九卿”中,专门掌司法的职官与机构是什么? A。太尉 B。御史大夫 C。典客 D。廷尉 答案:D 改写:秦代中央机构“三公九卿”中,专门掌司法的职官与机构是廷尉。

5、汉代最高司法机关是什么? A。刑部 B。御史台 C。廷尉 D。司隶校尉 答案:C 改写:汉代最高司法机关是廷尉。 2、“七出三不去”是指唐代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情节分类, 即分为七出(七种情节)和三不去(三种不能减轻刑罚的情节)。七出包括:自首、悔过、自首悔过、被害、被迫、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三不去包括:故意杀人、强奸、盗窃。这一法律规定在唐代刑法中具有重要地位,对后世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5分) 3、唐律是唐代制定和实施的刑法典,历史地位十分重要。唐律规定了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对唐代社会的治理和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___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主要体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1)唐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刑法典,对后世刑法的发展和演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唐律 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制的成熟和发展,为中国古代

中国法制史练习题2剖析

第一章夏、商、周的法律制度 一、名词解释 1、天讨天罚 2、五刑 3、汤刑 4、炮烙 5、颠越不恭7、脯 8、兄终弟及 二、简答题 1、简述夏代天讨、天罚的神权政治律观。 2、简述商代的的罪名玉刑罚。 3、简述奴隶制五刑。 4、简述中国古代的法律起源的特点。 三、分析题 请说明下面这句话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分析。 1、“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尚书.甘誓》 2、“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 奇技奇器已疑众,行伪而坚,学非而博,顺非二泽以疑众, 杀;假于鬼神、时日、十巫以疑众,杀。”——《礼记.王制》 四、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 1、试述商代的神权政治法律思想。 2、试述中国古代刑、法、律字的演变及含义。 第二章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一、名词解释 1、五听 2、五过 3、三刺 4、七出三不去 5、六礼 6、《吕刑》 7、刑罚世轻世重 8、九刑 9、五礼10、乞鞠11、质剂、傅别 二、简答题 1、简述西周时期实行的同姓不婚原则。 2、简述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 3、简述西周时期的法律形式。 4、简述西周时期的法律知道思想。 三、分析题 请说明下面这些话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穿透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1、殷因于夏礼,其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其损益可知也。 ——《论语》 2、五罚不服,正于五过。 3、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 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 不亲;班朝、治军、三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 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礼记.曲庙》 4、悼与耄,虽有死罪不加刑焉。——《礼记. 5、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杀。乃有大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试题(包含考试答案)剖析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个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在商朝参与司法并伪托神意断罪的是( C )。 A.商王 B.廷尉 C.卜者 D.司寇 2.西周王位继承实行( C )。 A.父逝子继 B.兄终弟及 C.嫡长子继承 D.禅让 3.周礼的根本原则是( A )。 A.“亲亲”、“尊尊” B.同姓不婚 B.明德慎罚 D.六礼 4.西周在法制指导思想上的进步是( B ) A.君权神授 B.以德配天 C.法令由一统 D.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5.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 B ) A.质剂 B.傅别 C.合同 D.券书 6.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公布成文法运动中,最早的是( A ) A.郑国子产铸刑书 B. 邓析私造竹刑 C.晋国范宣子铸刑书于鼎 D.楚庄王作《茆门法》 7.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是( B )。 A.子产的铸刑书 B.《法经》 C.《秦律》 D.《九章律》 8战国时期改法为律的人物是( B )。 A.韩非 B.商鞅 C.吴起 D.李悝 9.秦简中关于审判原则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和文书程式的规定是( D )。 A.秦律十八种 B.秦律杂抄 C.法律答问 D.封诊式 10.最早将“亲亲得相首匿”入律条的是( B )。 A.秦代 B.汉代 C.晋代 D.唐代 11.把《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首的法典是( D )。 A.《法经》 B.《九章律》

C.《晋律》 D.《新律》 12第一次将礼中的“服制”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是( A )。 A.《晋律》 B.《北魏律》 C.《开皇律》 D.《永徽律》 13.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官吏选任采取( C )。 A.任子 B.察举 C.九品中正制 D.科举制 14封建五刑和“十恶”最早确立于( D )。 A.《北齐律》 B.《晋律》 C.《唐律疏议》 D.《开皇律》 15.依唐律,二罪以上俱发( A )。 A.以重论 B.各重其事 C.累计处刑 D.自首减免 16.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是( A ) A.《宋刑统》 B.《大明律》 C.《大清律例》 D.《唐律疏议》 17.清雍正年间在全国推广的赋役改革是( C ) A.两税法 B.一条鞭法 C.地丁合一 D.什一而税 18.清末修订的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是( B )。 A.《公司律》 B.《大清新刑律》 C.《法院编制法》 D.《大清民律草案》 19.中国历史上公布的第一部正式宪法是( D )。 A.《钦定宪法大纲》 B.《临时约法》 C.袁记约法 D.贿选宪法 20.南京国民政府“训政”的核心是(A )。 A.以党治国 B.五权宪法 C.民有、民治、民享 D.三民主义 21.南京国民政府制定民法的原则是( B )。 A.民商法分立 B.民商法合一 C.民刑法分离 D.民刑法合一 22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土地立法的中心内容是( B )。 A.没收地主土地 B.减租减息 C.废除封建性土地制度 D.平均地权 23.解放战争时期,揭开土地改革运动序幕的文件是( B )。 A.《中国土地法大纲》 B.《五四指示》 C.《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D.《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24.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 C ) A.法律和国家一起出现 B.原始社会就存在法律 C.在原始社会法律和道德是不可分的 D.先有法律,后有习惯法 25.以下哪个是对《法经》的正确描述:( C ) A.保护奴隶主阶级的私有财产和人身安全。 B.《法经》共有五篇。 C.《法经》体现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思想。 D.具律部分类似于现代刑法分则。

法考《中国法律史》复习题集及解析共23篇(13)

法考《中国法律史》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清末,我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内外交困。李鸿章谓之“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整个近代史浮现出无数仁人志士为中国之兴起煞费苦心,艰辛探究。对于他们的法律思想, 以下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沈家本作为清末修律的代表人物,重申宪政共和,推行法治,司法独立,保障人权, 禁止刑讯 B、孙中山先生遇到西方国家三权分立思想的影响,在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基 础上,将我国传统的考试制度和督查制度归入此中,形成了五权宪法 C、宋教仁主张主权属于全体公民,成立共和立宪国家,成立责任内阁,推行议会政 治以督查政府 D、宋教仁同时重申区分中央与地方权限,对外行政权归于中央,对行家政权归于地方 >>>点击睁开答案与分析 【知识点】:第 4 章 >第 2 节 >清末的法律思想与“预备立宪” 【答案】: A 【分析】: 沈家本作为清末修律的代表人物,重申宪政、推行法治、司法独立、保障人权、禁止刑 讯。沈家本主张君主立宪,而非共和宪政。故 A 选项错误。 孙中山先生遇到西方国家三权分立思想的影响,在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基础上, 将我国传统的考试制度和督查制度归入此中,形成了五权宪法。故 B 选项正确。 宋教仁主张: (1 )主权属于全体公民,成立共和立宪国家,成立责任内阁,推行议会政 (3 ) 治以督查政府;(2 )区分中央与地方权限,对外行政权归于中央,对行家政权归于地方; 将地方行政主体区分为地方自治行政主体和地方官治行政主体。故CD 2. 主张“王、霸道杂之”,并诏令确定“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皇帝是:() A、西汉章帝 B、西汉文帝 C、东汉昭帝 D、西汉宣帝 >>> 点击睁开答案与分析 【知识点】:第 2 章 >第 1 节 >汉代的法律 【答案】: D 【分析】: 此题观察的是西汉期间的法律儒家化,“亲亲得首匿”原则,是西汉宣帝期间确定的,主

中国法制史思考题

1 论述中国法律的起源和特点 起源:1、夏奴隶制国家的产生,因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的矛盾不可调和,而产生国家. 2、原始习惯到奴隶制习惯法的转变,是氏族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质变的过程. 3、习惯法的产生伴随 着更奴隶制国家的产生,奴隶制习惯法同事产生.4、法源于礼5、刑起于兵 特点:1、礼法结合2、形成时具有早熟性3、形成时带有维护专制王权的特点4、刑事法规兴旺但民事法规相对落后5、法律在形成时带有氏族社会浓厚色彩以及贵族宗法统治的显着特点 2简述夏朝刑事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奴隶制五刑:墨、鼻h非」、宫、大辟 2〕皋陶之刑:昏、墨、贼 3〕出现了赎刑制度 3更朝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1、习惯法 2、制定法,禹法 3、誓〔1〕战争时期发布的紧急命令〔2〕最早的军法记载于?尚书甘誓? 4商代的主要法律有哪些 1、严格军法,保证伐更 2、刑法:a沿用五刑,死刑更加残酷b徒刑,流刑c已出现鞭,杖之刑 3、行政法:依法治吏,“三风十衍〞 4、民法a物权:土地所有权归王,之外的物归家庭b蜡姻:一夫一妻c继承:兄终弟及,无弟子继, 商后期出现了嫡长子继承制. 5什么事宗法制,它的原那么特点是什么 宗法制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的,以保证血 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制度.根本原那么是: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兄长.特点:1、以血缘为依据, 周天子为中央的家天下.2、嫡长子继承制〔身份继承,财产男女均分〕 6请分析礼与刑的关系 从形式上看:刑是礼制的一局部 从内容上看:互为表里,出礼那么入刑 反映的内容原那么: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相同点:两者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那么,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共同构成西周 社会完善的法律体系, 不同点;礼,积极,主动的标准,禁恶于未然 形,消极处理,惩恶已然 1、礼总是从正面主动地提出要求,对人们的言行做出正面的指导,明确要求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 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里的功能重在教化 2、刑那么是相处于被动状态,对于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刑罚处分 但凡礼所禁止的行为也必然为刑所不容,所以,谓之“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那么入刑〞已渗透在 社会层面. 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西周以来古代法制的重要原那么,同时也是官僚、贵族、法律特权的依据.强调:礼有等差,礼对庶人不是没有约束力,恰恰是有约束力的,只是不同等级之间有不同的礼对其进行标准,不可逾越.例如官室之礼,车马之礼,不仅仅在贵族王室之间有严格的等级,而且这些礼是庶人不能享用的.任何僭越行为都会受到惩办. 刑不上大夫,也不是说对大夫以上的贵族犯罪不用刑,只是在非政治领域会取得特权〔如谋反、叛逆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 1.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与儒家法律思想比较及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影响。 【解题思路】 比较法家和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和观点。 分析法家和儒家法律思想在政治、社会和道德上的异同。 讨论法家和儒家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影响,包括法律体系、刑罚制度、司法实践等方面。 2.秦汉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对统一中国法制的贡献。 【解题思路】 探讨秦始皇时期的法律制定和改革,如法典制定和普通民众的法治。 分析汉武帝时期的法律体系建设,如刑律改革和行政法规。 讨论秦汉法律体系对统一中国法制和中央集权的贡献,以及其对后代法律发展的影响。 3.唐宋时期法律制度的演变与中国古代法治的发展。 【解题思路】 比较唐宋时期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变化。 讨论唐宋时期法律制度对中国古代法治的贡献,包括刑法、民法、官制等方面的演进。 探讨唐宋时期法律制度的优缺点以及对后世法制的影响。 4.明清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其对现代中国法制的影响。 【解题思路】 分析明清时期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如刑律、律令和科举制度等。 讨论明清法律制度对中国古代法治和社会稳定的作用。 探讨明清法律制度对现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以及在法律传统和文化中的传承。 5.近代中国法制改革的历程与西方法律传入的影响。

【解题思路】 回顾近代中国法制改革的历史背景和动因,如清末维新和民国时期的法律变革。探讨西方法律在近代中国传入的渠道和影响,如日本、德国等国家的法律传统。讨论近代中国法制改革中引入西方法律的意义、挑战和效果。 6.法治与社会稳定: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与影响。 7.司法制度改革:从封建时代到现代社会的演变与趋势。 8.法律文化:中国古代法制在文学、艺术和传统习俗中的表现。 9.法家学派与儒家学派:两种法律思想在中国古代法制中的交汇与对立。 10.中国传统社会的仲裁与调解制度:从古代到近现代的变化。 11.古代刑罚制度的变革:从酷刑到现代刑罚的转变。 12.法律传承与现代法制建设: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在当代的价值与应用。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 (实用版) 目录 一、引言 二、中国法制史的发展阶段及其特点 1.古代法制史 2.中古法制史 3.近现代法制史 三、中国法制史的研究意义 四、结论 正文 法制史是一门研究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它为我们了解人类社会的法制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其法制史的发展历程同样悠久且丰富。本文将从中国法制史的发展阶段及其特点、研究意义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中国法制史的发展阶段及其特点 1.古代法制史 古代法制史主要包括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等时期的法制发展。先秦时期,诸子百家提出了各自的法治观念,如儒家的“礼治”、法家的“法治”等。秦汉时期,国家开始实行统一的法制,典型的如秦朝的《秦律》和汉朝的《九章律》。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制逐渐演变为官僚法制,法律地位日益降低。 2.中古法制史 中古法制史主要包括唐宋元明清等时期的法制发展。唐朝时期,法制

进入了繁荣时期,制定了《唐律疏议》等重要法典。宋朝时期,法制进一步完善,典型的如《宋刑统》等。元明清时期,法制逐渐走向严密和复杂,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利于法治发展的现象,如“文字狱”等。 3.近现代法制史 近现代法制史主要包括鸦片战争后至 20 世纪初中国的法制发展。这一时期,中国开始接触西方的法律制度,并逐渐进行法制改革。如清末的“预备立宪”、民国时期的《中华民国宪法》等。20 世纪初,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中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二、中国法制史的研究意义 研究中国法制史对于我们了解中国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总结历史经验,推动当代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它还有助于我们增强民族自豪感,提高民族自信心。 三、结论 总之,中国法制史是一部宏大的历史画卷,它反映了我国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25_真题-无答案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25 (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 一、简答题 1. 简述《大清会典》的内容特点。 2. 简述《大清现行刑律》的内容特点。 3.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内容特点。 4. 简述清末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5. 简述“天坛宪草”的内容。 6.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五院的职权。 7.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的普通司法系统及其职权。 8.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 二、分析题 《唐律疏议·职制律》(卷十一):诸称律、令、式,不便于事者,皆须申尚书省议定奏闻。若不申议,辄奏改行者,徒二年。即诣阙上表者,不坐。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 唐朝规定的法律修改程序。 2. 唐律规定的违法修改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 3. 如何评价上述材料? 《唐律疏议·斗讼律》(卷二十一):手足殴伤人限十日,以他物殴伤人限二十日,以刃及汤火伤人者三十日,折跌肢体及破骨者五十日。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其在限外及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4. 根据材料分析唐律如何认定伤害他人的刑事责任? 5. 如何评价上述材料? 《唐律疏议·名例律》(卷六):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等者,从一。若一罪先发,已经论决,余罪后发,其轻若等,勿论;重者更论之,通计前罪,以充后数。即以赃致罪,频犯者并累科;若罪法不等者,即以重赃并满轻赃,各倍论。其一事分为二罪,罪法若等,则累论;罪法不等者,则以重法并满轻法。累并不加重者,止从重。其应除、免、倍、没、备偿、罪止者,各尽本法。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6. 材料体现了唐朝何种定罪量刑原则? 7. 材料体现的定罪量刑原则的具体适用情形及其限制。 8. 如何评价上述材料?

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真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真题解析 一、单选题 16. 秦律明确规定了司法官渎职犯罪的内容。关于秦朝司法官渎职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 故意使罪犯未受到惩罚,属于"纵囚" B. 对已经发生的犯罪,由于过失未能揭发、检举,属于"见知不举" C. 对犯罪行为由于过失而轻判者,属于"失刑" D. 对犯罪行为故意重判者,属于"不直"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纵囚"罪,是指应当论罪而故意不论罪,以及设法减轻案情,故意使案犯达不到定罪标准,从而判其无罪。 选项B说法错误。"见知不举"罪,是指对明知有犯罪,但不揭发、检举。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代禁书令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选项C说法正确。"失刑"罪,指因过失而量刑不当(若系故意,则构成"不直"罪)。 选项D说法正确。"不直"罪,是指罪应重而故意轻判,应轻而故意重判。 17. 《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比附援引" B. 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 C. 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 D. 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即对律文无明文规定的同类案件,凡应减轻处罚的,则列举重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轻案;凡应加重处罚的罪案,则列举轻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重案。如疏议举律文说,谋杀尊亲处斩;但无已伤已杀重罪的条文,在处理已杀已伤尊亲的案件时,通过类推就可以知道更应处以斩刑。又举例说,夜半闯入人家,主人出于防卫,登时杀死闯入者,不论罪。律文没有致伤的条文,但比照规定,杀死已不论罪,致伤更不论罪。唐代类推原则的完善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选项A错误。唐律类推原则的适用前提是法律无明文规定,也就是说有明文规定时要直接适用法律。 选项B、C错误。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可能会重于同类案件也可能轻于同类案件。 18. 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 B. 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能确定者,可继续调查,待危害性确定后进行判决 C. 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 D. 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奏请皇帝裁决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其一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选项A错误);其二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选项B错误,该选项说法体现了唐代的保辜制度);其三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选项C正确);

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第一节:古代中国法制的起源与发展 一、古代中国法制的起源 1.请简述古代中国法制的起源是如何发展的? 古代中国法制的起源可追溯至远古时期的部落社会。在部 落社会中,人们通过习俗和规则来维持社会秩序。随着社会的演进,人们逐渐根据实际需要和经验总结出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形成了初步的法制体系。随着王国的兴起,各国在法律制度上逐渐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管理,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规体系。 二、封建社会时期的法律制度 1.在封建社会时期,哪些法律制度得到了发展和完善? 在封建社会时期,以下法律制度得到了发展和完善:•家族法:以家族和亲属关系为基础的法律规范。

•家法:以家族为单位,通过家族族长或族规来管理家庭内事务。 •刑法:对于犯罪行为和刑罚进行规范和制度化。 •土地法:对土地的使用、转让和继承等进行规定。 •官僚制度:规定了官员的任免、权力范围和责任等方面。 三、近代中国法制的变革与创新 1.近代中国法制的变革与创新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近代中国法制的变革与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户口制度的建立:明确每个人的身份和居住地,为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提供便利。 •宪法的出现:确立国家权力机构的组织方式和职权范围,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新刑法的制定: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为目标,对犯罪行为和刑罚进行规定。

•民法典的编纂:对个人、家庭和财产等方面的权益 进行规范和保护。 •法院系统的建立:确保司法独立,维护社会公平正 义。 第二节:中国法制史上的重要事件与人物 一、重要事件 1.辛亥革命对中国法制史的影响是什么? 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重大事件,对中国法制史产生 了深远的影响。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统治,实现了中国的政治变革。辛亥革命后,中国建立了民主共和国制度,实行了宪政、议会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改革,为现代法制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重要人物 1.请列举三位对中国法制史有着重要影响的人物,并 简要描述其贡献。 •汉高祖刘邦:统一中国后建立了汉朝,制定了一系 列法律规定,促进了封建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 摘要: 一、引言 二、中国法制史的发展阶段 1.先秦时期 2.秦汉时期 3.魏晋南北朝时期 4.隋唐时期 5.宋元时期 6.明清时期 7.近代时期 三、中国法制史的主要特点 1.法制思想的多元化 2.法典的编纂与发展 3.法律制度的演变与传承 4.司法体制的变迁 四、结论 正文: 法制史是一门研究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它涉及到法律思想、法律制度、司法体制等方面。中国的法制史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本文将从中国法制史的发展阶段和主要特点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中国法制史的发展阶段 1.先秦时期 先秦时期,诸子百家提出了各自的法制思想,如儒家的“礼治”、法家的“法治”等,为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法家思想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颁布《秦律》,实行“法治”。汉代继承秦制,又有所发展,出现了“律令”制度。 3.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制受到玄学、佛教等思想的影响,出现了“典权制度”,法律制度逐渐多元化。 4.隋唐时期 隋唐时期,法制史进入繁荣时期。隋朝编纂《开皇律》,唐朝编纂《永徽律疏》,形成了以律、令、格、式为主的法典体系,司法体制也日益完善。 5.宋元时期 宋元时期,法律制度继续发展,出现了“刑统”制度,法律逐渐向社会下层普及。明清时期,法制史进入成熟时期,法典体系更加完善,司法体制也日益严密。 6.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法制史进入成熟时期,法典体系更加完善,司法体制也日益严密。 7.近代时期 近代时期,中国法制史受到西方法制的影响,开始进行近代化改革,如清

末的“预备立宪”、民国时期的“六法全书”等。 二、中国法制史的主要特点 1.法制思想的多元化 中国法制史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法制思想始终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如儒家的礼治、法家的法治、道家的无为而治等,这些思想相互影响、相互融合,共同推动了中国法制史的发展。 2.法典的编纂与发展 中国法制史的法典编纂始于先秦时期,历经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等时期的发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典体系。 3.法律制度的演变与传承 中国法制史的法律制度经历了从“礼治”到“法治”、从“律令制度”到“刑统制度”的演变,这些制度在演变过程中,既继承了前代的优秀传统,又有所创新和发展。 4.司法体制的变迁 中国法制史的司法体制也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从先秦时期的“礼官制”到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再到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以及明清时期的“东厂西厂制”,司法体制在不断变迁中,逐渐完善。

中国法制史最全的论述题

论述题 1.简述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几个阶段? 奴隶制时期,封建制时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社会主义社会时期。加以论述 2.商朝的肉刑主要有哪几种? (1)墨刑。面颊刺字并涂以黑墨。(2)劓刑。割掉鼻子。(3)剕刑,也叫刖刑,断足。(4)宫刑。割掉男子的生殖器官,破坏女子的生育能力。 3.简述西周缔结婚关系的条件? ①男女双方须严格服从父母之命,媒的之言。②须达到一定的年龄。《周礼》己男子三十而要娶:女子二十而嫁。③须合乎“六札”的要求。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徽、请期、亲迎六道繁琐的程序。④同姓不得力婚。 4.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主要内容。(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论罪处刑,以打破奴隶制“刑不上大夫”的壁垒。(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制定成文法,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皆知法而又有法可依。否定“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3)行刑,“重其轻者”。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处罚。 5.简述邓析作竹刑? 春秋时期郑国人邓析私人所作。将法博条文写在竹筒上,便于携带。后来被国家认可,才成为法律。当时郑国的执政郑驷敞将邓析杀死,但用了他的竹刑。 6、试述秦律对自然资源的保护? 秦朝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主要规定在《田律》里。其内容主要以下几方面:第一,春天2月正是林木生长时期,不要砍伐;土地干旱需要水,不要堵塞水道。但有例外,人死要用木料做棺材,砍伐树木不受季节限制。第二,不到夏天(春夏之交),不准取草烧灰,免得影响幼草生长,不准采取刚发芽的植物。第三,不准捕捉幼兽、鸟卵和幼鸟;不准毒杀鱼鳖;不准设置陷阱和网罟(音古)捕捉鸟兽。到七月便解除禁令。第四,居邑靠近养牛马的苑囿和禁苑的幼兽,正在繁殖期不准带狗去打猎。第五,老百姓的狗进入禁苑,如果未追捕兽,不准打死;如果追捕兽,要打死。在有专门警戒的地区打死的狗,要完整的上缴官府,在其他禁苑打死的,可以吃掉肉而上缴狗皮。 7.试述秦朝关于市场贸易管理方面的立法?秦朝关于市场贸易管理方面的立法,主要规定在《关市律》、《金布律》、《钱律》、《效律》、《工律》里。(1)保护合法的商品交换,要求明码标价所出售的商品。(2)规定了货币的比价与使用。秦律规定,秦朝的货币有(黄)金、(铜)钱、布(帛),此三种为法定货币,其他形式的货币一律不许使用。三种流通货币之间有一定的折合比例。为了保证正常的流通,规定:在市场的商品交易中,不管使用好的或坏的钱币,出售人都要接收,不得拒收坏钱币。还规定,对于钱和布两种货币不得选择,不得拒收任何一种货币,如果拒收,不仅本人要受到处罚,而且连管理市场的官员都要一同受罚。(3)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2(题后含答案及 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左传》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其中“贼”指的是( )(2017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1题,2017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5题) A.掠人之美 B.杀人无忌 C.贪以败官 D.寇攘奸宄 正确答案:B 解析:《左传》中有“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的记载,据春秋后期晋国大夫叔向的解释:“己恶而掠人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犯此三项罪者,均应处死刑。本题选B。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西周时期的契约制度比较发达,其中买卖奴隶、牛马等大宗交易使用的契券称为( )(2015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5题) A.傅别 B.白契 C.质 D.剂 正确答案:C 解析:西周时期质剂是买卖契约,“大市以质,小市以剂”,即凡是买卖奴隶、牛马等大宗交易使用较长的契券称为质;凡是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较短的契券称为剂。因此本题选C。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秦朝法制指导思想的是( )(2016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2题) A.缘法而治 B.法令由一统 C.严刑重法 D.明刑弼教 正确答案:D 解析:明刑弼教是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不是秦朝的指导思想,选D。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4.依据秦朝诉讼法律制度,下列选项中属于“非公室告”案件的是( )(2011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44题) A.贼杀伤 B.盗他人 C.子告父母,臣妾杀家主 D.子盗父母,主擅杀、刑、髡其子及臣妾 正确答案:D 解析:秦朝把杀伤人、偷盗(“贼杀伤、盗他人”)等危害统治秩序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诉讼称为“公室告”,官府必须受理;把“子盗父母,主擅杀、刑、髡其子及臣妾”等家庭成员内部的案件,称为“非公室告”,“非公室告”案件不得告发,官府也不得受理。若控告人坚持控告,官府会对其治罪。因此本题选D。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5.历史上最早以“式”为法律形式的法典是( )(2011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43题) A.封诊式 B.贞观式 C.大统式 D.武德式 正确答案:C 解析:《大统式》是历史上最早以“式”为形式的法典。因此本题选C。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6.将中央司法机关由廷尉改为大理寺的朝代是( )(2010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7题) A.汉朝 B.晋朝 C.北齐 D.北周 正确答案:C 解析:北齐时期将廷尉改为大理寺,以大理寺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扩大了机构编制。因此本题选C。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7.颁布《盗贼重法》的朝代是( )(2011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7题) A.宋朝 B.元朝 C.明朝 D.清朝 正确答案:A

中国法制史考题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考题及答案 【篇一: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中国古代法制的雏形形成于( ) a.夏 b.商 c.周 d.秦 2、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是() a、圜土 b、夏台 c、畿内 d、社 3.商朝已较通行的古老的五刑是( ) a.孥戮、劓殄、炮烙、剖心、人殉 b.断手、刖、劓、宫、大辟 c.墨、劓、刖、宫、大辟 d.醢、脯、劓、墨、大辟 4、西周时期,法官在审讯中要察言观色,注意当事人的表情,这种审讯方法被称为() a、五刑 b、五听 c、五行 d、九刑 5、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并为以后历代法典滥觞的封建法典是() a、竹刑 b、《法经》 c、《宪令》 d、《大府之宪》 6.汉《九章律》是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和( ) a.《具律》 b.《盗律》 c.《杂律》 d.《厩律》 7、凌迟刑作为法定刑始于() a、宋 b、清 c、唐 d、明 8、在汉朝,由秦的“课”发展而来的针对某类事的一个方面制定的单行法规称为() a、律 b、令 c、科 d、比 9、三国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是() a、“拨乱之政,以刑为先” b、“拨乱之政,以礼为先” c、“拨乱之政,以德为先” d、“拨乱之政,以律为先” 10.将《新律》之《刑名》篇分为《刑名》与《法例》两篇的律典是( ) a.《九章律》 b.《晋律》 c.《北魏律》 d.《北齐律》 11.隋朝的律有《开皇律》和( )

a.《大律》 b.《泰始律》 c.《武德律》 d.《大业律》 12.唐律中大致相当于现今刑法总则篇的是( ) a.《名例》 b.《刑名》 c.《法例》 d.《具律》 13.封建五刑和“十恶”最早规定于()a.《北齐律》b.《晋律》c.《唐律疏议》 d.《开皇律》 14.唐律规定,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的行为构成() a.不孝 b.恶逆 c. 大不敬 d.不义 15.充军作为正式刑名,始自() a.宋朝 b.明朗 c.清朝 d.元朝 16.明代中央的审判机关是() a.大理寺 b.都察院 c.刑部 d.御史台 17、《大明律》共有() a、6篇 b、7篇 c、9篇 d、12篇 18.清朝特别创立的刑罚有() a.发遣 b.充军 c.枷号 d.刺字 19.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法典是() a.《大清律集解附例》b.《大清律例》 c.《大清新刑律》 d.《大清会典》 20、元朝类似前代大理寺的中央审判机关是() a、刑部 b、在宗正府 c、宣政院 d、审刑院 21.太平天国的刑罚简单而残酷,包括( ) a.笞、杖、死刑 b.廷杖、死刑c.发遣、充军、死刑 d.枷、杖、死刑 22、中国近代第一部专门的刑法典是() a、《大清现行刑律》 b、《大清新刑律》 c、《暂行新刑律》 d、《中华民国刑法》 23、中国近代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的文献是() a、《钦定宪法大纲》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中华民国约法》 d、《中华民国宪法》 24.《大清民律草案》仿照的是( ) a.法国式民法 b.德国式民法 c.英国式民法 d.美国式民法 25.首次规定废除帝制、确立共和制的立法是() a.《临时约法》 b.《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c.“天坛宪草” d.“贿选宪法” 26.北洋政府的刑法典是( ) a.《暂行新刑律》 b.《暂行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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