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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标准答案房地产权属登记部份

(房地产管理)标准答案房地产权属登记部份
(房地产管理)标准答案房地产权属登记部份

标准答案

房地产权属登记部份

一、填空题

1、公示

2、对抗第三人

3、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便民高效

4、十个

5、六十异动

6、三十

7、宗地

8、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混合用地

二、单项选择题:

1、( C )

2、( B )

3、( A )

4、( B )

5、( B )

6、( B )

7、( D )

8、( B )

9、( C )10、( D )

11、( C )12、( B )13、( C ) 14、( D ) 15、( B )

16、( A ) 17、( C ) 18、( B )19、( C ) 20、( A )

21、( A )

三、多项选择题

1、(C D)

2、(B D )

3、(B C D )

4、( A B D )

5、(A B C )

6、(B C D )

7、(A B C D )

8、(A C D )

9、(B C D)10、( A B D )

11、( A C D ) 12、(A B C D )13、( A C )。

四、判断题:正确(√)错误(×)

1、(√)

2、(×)

3、(√)

4、(×)

5、(×)

6、(√)

7、(×)

8、(×)

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

25、(√)26、(√)27、(×)28、(√)29、(×)

五、简答题:

?1、答: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有以下特点:①强制房产权利人必须按期登记;②对登记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③实行发证制度;④登记具有公信力。

2、答:权属登记中初审人员职责就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调查所能达到的范围查清各登记事项的真实真实性,并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和有关规定初步确定申请事项是否符合登记的条件。

3、答:(1)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书面申请,向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灭失补正登记;(2)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房地产登记薄的记载出具核查证明;(3)权利人持核查证明在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灭失的声明;(4)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权利人提交的媒体上声明灭失的证明材料汇总后,于每周五将汇总资料(纸质材料及软盘)报市局信息中心,由市局信息中心统

一在房地产市场网刊登补发公告(渝国土房管发[2005]62号文);(5)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补发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有异议的,待异议依法解决后,补发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补发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应加盖“补发”字样的印章,原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自补发新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之日起作废。

4、答:1)、受理登记申请:①收验证件齐全;②录入登记;③填写收件受理单。

2)、初审:①核实证件;②现场勘查;③查档审核;④提出初审意见。

3)、复审:①复核初审意见;②对疑难问题提出处理意见;③提出复审意见。

4)、审批:①全程审核;②疑难问题终结处理;③签署审批意见。

5)、缮证。6)、收费、发证。7)、归档。

5、答:①房屋套内建筑面积部分的专有权;②共有或共用的部位及设施;

③封闭的物业小区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土地使用权。

6、答:①统一性②惟一性③完整性和连续性④强制性⑤公开性⑥可信性

7、答:①依法的原则②申请的原则③审查的原则④公示的原则⑤属地管辖的原则

六、论述题

1、答:(1)采用形式主义立法。土地权利非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土地登记是土地权利变动的生效要件,既土地权利变动只有到土地登记机关登记后,才产生法律上的后果。

(2)采取实质审查主义。土地登记机关对登记义务人提出的土地登记申请,不仅要审查申请所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而且还要对所申请登记的权利或变动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能否成立进行审查。

(3)登记有公信力。土地权利一经登记既使登记在土地登记簿上的土地权利或权利变动事项按照实体法不成立或无效,对于善意取得土地权利的第三人仍然有法律效力,善意第三人取得的土地权利不可推翻,不负返还义务。

(4)强制性登记。除国家土地所有权外,一切土地权利均须进行初始土地登记;初始土地登记后土地权利的变更均须进行变更土地登记。不申请初始登记的,按非法占地论处;不申请变更登记的,除按违法占地处理外,视情节轻重,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

(5)登记簿采取物的编成主义。

(6)颁发权利凭证。

(7)土地登记不仅登记土地权利的静态,而且登记土地权利的动态。

(8)土地登记不及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土地登记的标的物仅限于狭义上的土地,不包括地面上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附着物。

(9)土地登记机关一般设在土地管理部门。

2、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

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除外。

七、案例分析

1、答:①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于伟享有继承权;②根据代位继承的的规定:于莉享有代位继承权;③杜文军夫妇的遗产由杜广建、于莉、于伟共同继承,遗产分割应适当向于莉、于伟倾斜。

2、答:①没有遗嘱,按《继承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刘德民对刘玉刚进行了扶养义务,可以分得遗产;②村委会不应该接受刘玉刚遗产;③刘德民可以进行转移登记。

房测部份

一、填空题:

1、基础项目

2、概算、平差、坐标计算

3、房产分幅图、房产分户图和房

产分丘图4、中误差2倍中误差5、现状变更和权属变更6、二级检查一级验收7、二级标准三级标准8、基本控制测量和图根控制测量

9、1980西安坐标系或地方坐标系

10、等角、等面积、任意11、系统误差和偶然误差12、数字和图示13、行政区地籍街

道、地籍街坊宗地14、±5cm ±5cm ±5cm 15、200-400 16、解析、图解

17、三农业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15

18、宗地宗地入口顺时针19、(通道);(自然边界);(界址线)(界标线);(行政境界)20、—··—、—·—21、⊙22、象限式矩形23、由北向南、由西向东

24、N4E42 25、1/3000 1/2000 26、0.2mm 0.3mm 27、GIS 28、界址点

二、单项选择题:

1、 B

2、A

3、B

4、A

5、 B

6、 A

7、C

8、A

9、B 10、C 三.多项选择题:

1、 A B C

2、 B C D

3、 A C D

4、 B C

5、A B C

四.判断题

1、(X )

2、(X )

3、(X )

4、(√)

5、(X )

6、(√)

7、(X )

8、(√)

9、(X )10、(√)

五、简答题:

1、答:a、产权双方有合法的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规定计算分摊;

b、无权属文件或协议的,按套内面积依比例进行分摊。

2、答:a平板仪测量法b航空摄影测量c数字化测绘法d编绘成图法

3、答:测定界址点。测绘地籍图。量算宗地与地块面积,按图幅进行面积平差。制作宗地图。

4、答:(1)、《城镇地籍调查规程》(2)、《城市测量规范》

(3)、《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5、答:成图数学精度。地籍要素。地理要素。控制精度。

6、答:地籍图是专题图,必须突出地籍要素,和理表现地形要素,在山区城镇还应表现地貌特征,使其具有地形图的基本功能。地籍要素包括:行政境界、地籍街道界、地籍街坊界、界址点、界址线、界址点号各级地籍编号、地类号、业主名称、路名、门牌号、楼层结构等。

房地产交易部份

一、单项选择题:

1、(A )

2、(D )

3、(D )

4、( A )

5、(D )

6、(A )

7、(D )

8、(B )

9、(D )10、(C )11、(D )12、(D )13、(B )14、(B )15、(C )(C )16、(B )17、(C )18、(B )19、( B )20、( D ) 21、(C )22、( A ) 23、(C )24、( D ) 25、(D )26、(B )27、( C ) 28、(B )29、(A )30、(A )31、(D )( D ) 32、(C )33、(C )34、(A )35、(D )36、(D )37、(C )( C) 38、( C )39、(D )40、(A )41、(B )42、( B ) 43、(B )( B ) 44、(D )( D ) 45、(B )46、(B )47、(A )48、(A )49、(A )50、(B )51、( B )( B )52、( D ) ( D ) 53、(D )54、(D )55、(D )56、(B )57、( A ) 58、( C ) 59、( B ) 60、(A )61、(C )62、(D )63、(C )64、( C )

65、( C ) 66、(B )67、(A )68、(C )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2、(ABCDEF)

3、(ACD)

4、(ACDEF)

5、(ABCDEF)

6、(AC)

7、(ABC)8、(CDE)9、(ABCDE)10、(ADE )11、(ADEF) 12、(ABCF)13、(CDEF)14、(ACD)15、(ABCDE)16、(ACDEF)17、(ABCE)18、(BDEF)19、(CDE)20、(BDEF)21、(ACDE )22、( CE ):23、(ACDF)24、(ABCDEF)25、(ACDE)26、(ACDEF)27、(ABC)28、(ADF)29、(ABDEF)30、(ABE)31、(BCD)32、(ABCDEF)33、(ADE)34、(BD )35、(AD )36、(ABD)

37、(ACD)38、(AE )39、(ACEF)40、(BDEF)41、(ABCDEF)42、(ACDE)43、(ABC)

三、判断题:正确(√)错误(X)

1、(X )

2、(√)

3、(X )

4、(X )

5、(√)

6、(X )

7、(X )

8、(√)

9、(√)10、(X )11、(X )12、(√)13、(X )14、(√)

15、(X )16、(X )17、(X )18、(X )19、(X )20、(√)21、(X )22、(X )23、(√)24、(X )25、(√)26、(√)27、(√)28、(√)29、(X )30、(X )31、(X )32、(X )33、(X )34、(X )35、(√)

36、(√)37、(X )38、(X )39、(√)

四、简答题:

1、答案:(1)买卖

(2)赠与、继承、划拨

(3)产权调换

(4)以房地产合资合作、作价入股,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的

(5)因收购、兼并或合并企业,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的

(6)房屋拆迁中,房屋所有权人以产权调换形式获得的期房权利转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答案:(1)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2)权属证明文件与标的物不符的

(3)权属证明文件被注销、吊销或其他原因失去效力的

(4)属拆迁冻结通知书确定的时效范围的

3、答案:(1)持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2)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已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按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总投资的25%以上,且预售的房屋属多层的,完成主体建筑封顶,属高层的,已建房屋应达到规划批准的拟建房屋面积的1/3以上

(5)商品房预售方案

(6)已得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并签订了监管协议

(7)涉及房屋拆迁的,已取得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书

(8)拟预售商品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未设定抵押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答案:(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房地产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它建筑物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于公益目的的房地产,但以用于非公益目的的房地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除外

(4)已出售给他人但尚未办理权属登记的现房

(5)法律法规禁止抵押的其他情形

5、答案:收取要件有:(1)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2)联机打印单(3)商品房买卖合

同一式三份(4)付款凭证(5)购房方身份证明(6)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的收据6、答案:办案时限为必收要件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

收取要件有:

(1)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债务合同(借款合同)

(5)房地产抵押合同

(6)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如是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7)共有房产应提供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8)非整屋房屋抵押应提供抵押房屋分层平面图,并用红线圈定抵押范围,写明具体位置和轴线

7、答案:

(1)严格实行商品房销售信息现场公示制度

(2)认真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3)严格实行房地产经纪人的职业资格制度

(4)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5)进一步规范商业用房分零销售制度

(6)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7)做好商品房销售楼盘表的创建和维护

(8)《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遗失补办

8、答案:(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9、答案:(1)法定监护人应提交户口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为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书,指定监

护人应提交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其作为监护人的证明文书

(2)如果同一顺序的监护人为两人以上的,应提供其他监护人一致同意处分未成年人房产的书面证明(3)应提交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房产是为该未成年人利益的有关证明

10、答案:(1)重庆市商品房营销代理合同(2)重庆市房地产交易居间合同(3)重庆市房地产代

办手续服务合同

11、答案:(1)买卖、继承、赠与、交换(2)以土地房屋抵债的

(3)以企业合并或分立的(4)以土地房屋合资合作、作价入股的

(5)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

(6)因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使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7)因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调解使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答案:(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2)土地房屋坐落名称变更的

(3)分割共有土地房屋的(4)土地房屋用途依法变更的

(5)因翻修房屋改变房屋结构的(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或者分立的

(7)增加或者减少权利人但土地房屋实际权利并未发生转移的

(8)因测绘原因,致使面积变化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答案:(1)预售合同备案(2)预售合同变更备案

(3)预售合同备案注销(4)拆迁安置权转让(5)预售合同变更注销

14、答案:(1)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一级市场)(2)出让后的转让、抵押、租赁,还包括土地使用

权出让后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市场)(3)投入使用后的房地产买卖、抵押和房屋的租赁(三级市场)

15、答案:(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即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2)主债务的基

本情况(3)抵押物的基本情况(4)抵押物的估价、抵押率(5)抵押物的权证保管,抵押物灭失的风险责任(6)抵押物赔偿方式、清偿顺序(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8)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16、答案:(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另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五、综合分析题

(一)、1、( D )2、(B )3、( A )4、( D )5、(C D )。

(二)、1、

答案: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意思表示又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默示形式是间接表达意思的方式,需要通过推理手段才能理解,因此,默示形式只有在有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允许时才被使用。

本案购房方陈某于2001年7月20日向开发公司出具承诺付款书的行为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在双方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后果。陈某与开发公司关于购买的商品房交接的问题是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双方之间形成的是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这本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陈某出具的承诺付款书只能证明其欠部份首付款的事实而不能证明陈某同意接受开发公司所交付的房屋的事实。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买卖房屋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应当办理交接房屋手续,陈某并未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也未明示对开发公司交付的房屋进行认可。

因此,法院不能依据陈某作出付款承诺时,未对住房户型提出异议,就认定为此承诺行为即为陈某对该住房的默示认可,否则就显然违反民法关于对默示的意思表示只有在有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允许时才被使用的规定。

2、答案:不能作为本案证据予以采信。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三方当事人均签字的《抵押贷款合同》是书面证据、直接证据,这两份合同书的组成不仅包括合同书文本本身而且包括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是用来进一步说明合同内容,起辅助作用的,在本案一方当事人持有的合同文义内容与附件不一致和双方当事人持有的合同附件不一致的情况下,其合同文义内容的证明力显然应当大于有矛盾的合同附件的证明力;而且确认陈某购买的是A幢17、18层1#房屋这一事实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当时开发公司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只允许其修建和销售A幢1-18层的情况相吻合。所以,当地房屋交易所存档的合同附件缺乏客观真实性和办理存档程序的合法性,法院应不采信此证据。

3、答案:根据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本案中,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未达到该房合同面积3%。因此,本案中陈某如只以该房屋最终面积与合同面积不一致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不予支持。

4、答案:应予支持。

因陈某在该房户型改变后未明示接受房屋,且开发公司所持和房屋交易所存档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不能作为证据予以采信,同时开发公司在该开发项目A幢住宅规划由18层变更为19层后,未依《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在规定时限内履行通知买受人陈某的义务,故法院应对陈某要求解除该预售合同并由开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要求予以支持。

(三)、1、答案: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本案中陈英平是在车祸中先于国士贵和宋丽丽死亡的第一位死亡者,继承应先从陈英平的遗产分割开始。

当时房屋产权的第一顺序合法继承人有:其配偶国士贵、外孙女宋丽丽(因宋丽丽的妈妈国田野先于其母陈英平死亡,宋丽丽享有代位继承权)、其父亲陈明启三人。

继承份额为:国士贵占房屋产权的三分之二、宋丽丽占六分之一、陈明启占六分之一。

2、答案:

最先发生的是国士贵的继承关系。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只有外孙女宋丽丽一人。

宋丽丽的继承份额为该房产权的六分之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

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本案中国士贵和宋丽丽同时死亡,据最高人民法院《意见》中的上述规定应推定长辈国士贵先死亡,又因其女儿国田野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国田野的女儿宋丽丽享有代位继承权,故国士贵遗产即三分之二房屋产权由宋丽丽一人继承,加上宋丽丽继承陈英平遗产中的六分之一房屋产权,在国士贵的继承关系发生时,宋丽丽应继承该房六分之五的房屋产权。

3、答案:该房产权的最终继承人有陈明启、宋大壮二人。

其中陈明启占该房产权的六分之一;宋大壮占该房产权的六分之五。

本案中因陈英平的死亡事实的发生,故陈明启占有该房产权的六分之一;宋丽丽被推定为三人中最后死亡者,继承了该房产权的六分之五,而其父亲宋大壮是宋丽丽第一顺序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故该房六分之五产权全部由宋大壮一人继承所有。

(四)、1、

答案: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合同法》第52条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本案中,王某寻租房屋的目的,名为开办游戏厅(无照经营),实为开办赌场,从租赁合同中可以明确杰姆对这一目的是明知的。因此,双方订立租赁合同的目的,是为赌搏活动提供场所,这属于合同的目的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其租赁合同应属无效,王某可不支付租金。

2、答案: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杰姆提出要求我国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的通知中,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问题的第2点规定是,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其为有民事行为能力。本案中,杰姆已年满21周岁,而我国法律规定,18岁即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所以,杰姆应被认定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其要求我国法院应不予支持。

(五)、问:1、答案:合同无效,该幢房屋是丁一、丁二兄弟俩共同共有财产。共同共有房屋买卖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丁一、王三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丁一未征得其弟丁二的同意擅自作主卖给王三的,是违反城市私有房屋买卖的有关管理条例的无效民事行为。

2、答案:法院应判决丁一与王三所签订的该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丁一应向王三退还全部买房款,房屋产权仍归丁一、丁二所有,房屋租赁期已满,丁二从外地调回需收回房屋自用要求合理,可让王三在3个月内搬出。若丁一、丁二该幢四间房屋进行分割析产各两间。属丁一的两间愿卖给王三,那需另订房屋买卖合同,另当别论。

(六)、问:1、答案:赵刚过继给赵学明之后,办理了收养手续,并对赵学明进行了扶养照顾,并按约定在其去世后给予了安葬,尽到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也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因此,根据《继承

法》第十条关于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本案中赵学明死后,赵刚作为与其形成扶养关系的养子,有权继承他遗留的一套房屋产权。

2、答案:赵刚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房屋。本案中赵刚虽然已过继给赵学明,但赵刚还经常和生父母一起生活,并且在自己参加工作后,能给家庭以经济支援,提供兄弟三人的读书和生活费用,生父母死后还给予了安葬。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因此,赵刚可以适当继承其生父母遗留的房屋。

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2016年版)

张家口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2016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商业用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第三条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行相关规定,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名单制。对未列入名单的开发企业,不得为其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张家口银行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贷款种类和条件 第六条贷款种类。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种类主要包括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和综合用房开发贷款。

(一)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二)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写字楼、商场和宾馆(酒店)及其配套设施等商用项目建设的贷款。 (三)综合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商住两用房及其配套设施等综合性用房项目建设的贷款。 第七条借款人条件。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办理年检手续; (三)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四)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五)评定的信用等级符合总行要求; (六)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贷款项目条件。贷款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或备案文件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土地全部价款已交清,无任何法律纠纷;

房地产权属登记与一体化管理

房地产权属登记与一体 化管理

八十年代末期,全国各地在房屋权属普查登记的基础上,相继建立房地产市场。有的城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由一个部门管理,有的则分开运行。到1998年,建设部司在总结十几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地提出了在全国实行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房屋权属登记一体化(以下简称交易与权属管理一体化)的意见。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的产权处和市场处合并为一个处,部司先后三次召开全国性的专题现场会,推广交易与权属管理一体化模式,并通过房地产行业的各种会议反复强调。建住房[2000]201号文件下发的《关于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事程序的指导意见》又要求“推行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房屋权属登记一体化”。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谨在2002年2月4日的全国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上又强调:“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推进交易与权属管理一体化,今年起部里将开展交易与权属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在建设部司的部署下,上海、北京、南京等百分之八十的城市已实现了交易与权属一体化办公,其中福州、天津、哈尔滨、牡丹江等百分之六十的城市实现了交易与权属管理机构的一体化。从目前的形势来看,交易、权属管理机构完全合并,实现一体化管理,已成为发展的必然。 一、交易与权属管理一体化是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现代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管理方式的程序化、管理标准的规范化、管理组织的网络化和管理手段的自动化,交易与权属管理一体化模式适合现代化管理的客观要求。首先从交易与权属管理自身特点来看,二者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权属管理是交易管理的基础,交易管理是权属管理的继续或者说是权属动态管理。一项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交易其前提是房产产权明确、数量准确、质量

项目经理管理规定房地产项目经理管理规定完整版

项目经理管理规定房地 产项目经理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某地产公司项目制运行制度及项目经理管理制度 一基于项目制的房地产开发模式 1 传统房地产开发模式的弊端 1)肢解项目过程 传统开发模式最大的弊端是肢解项目实施过程,如将项目实施全过程分为前期、设计、施工、销售、物业管理等过程,每一个过程都由不同的责任部门负责,但无人对整个项目过程负责;肢解过程以后,必然产生过程与过程之间的界面与接口,这些接口如何衔接成为传统开发模式面临的最大问题,其结果往往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可能做到局部最优,而不可能达到全局最优; 2)责任不清 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效果通过开发全过程而最终在项目销售时得以体现,如果销售业绩不好,单独要求销售部负责可能失之偏颇,因为销售业绩差,可能是设计的问题、施工质量的问题,也可能是营销方式的问题、价格问题、开盘时机问题,可能是一个部门的责任,也有可能是几个相互关联的部门的责任,最终说不清是哪个部门的责任。当然,销售业绩好,固然是营销工作做的好,但也离不开其他过程的紧密协作。 3)由于责任不清,导致无法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考核 4)上述弊端的结果必然导致投资失控。

2 项目制开发模式的优势 项目制开发模式是在公司总部的支撑和决策支持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进行房地产项目全过程集成管理的开发模式。房地产项目是公司资源集成的载体,是成本中心。项目制开发模式的优点/特点: 1)全过程集成管理 2)项目经理(部)对本项目的最终投资效果负责,责任明确 3)有利于对各责任人进行综合考核 4)有利于公司的各种资源在项目上进行有机集成,打造精品、名品5)项目是成本中心,对项目进行全过程集成管理有利于控制投资 3 项目制开发模式的主要内容 1)包括项目组织形式在内的分层次和不同权限的组织架构设计。2)公司总部、子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在具体项目运作过程中的职责和相互工作关系。 3)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如项目经理聘任制度、项目成本核算制度,以及使项目处于受控状态的其他管理制度,如要求项目定期上报各种报告、报表及其内容、格式等。 4)项目部的设立。包括项目部的设立时机和设立方式,人员的构成等。 5)项目经理责任制。赋予项目经理一定的权力,让他调配和整合整个公司的资源,同时对其权力的运用一定的限制,达到授权和监督的合理平衡,建立项目组织机制和激励机制。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之房地产权属[118356]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之房地产权属[118356]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之房地产权属 第六章房地产权属办理与考核 第一节测定商品房面积考核办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预售面积 1、总工室须在每期楼宇三层会验后3天内,将确认的实际施工图纸提交给预决算部和开发部。会验后确定的施工图含地下室、裙楼、住宅、天面、机房等平面图及阳台飘窗大样图,并加盖总工室章,总工室不得自行变更。没有及时提供图纸或未能按时索取图纸的,扣罚总工室主任、预决算部、开发部经理各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2、三层会验下发图纸后,预决算部在7天内完成预售面积的计算;同时开发部委托当地房管局或房管局认可的测绘公司进行面积测绘,并在三层会验后10天内取得预测结果,并于1天内提交预决算部复核。预决算部在7天内完成复核、协调并确认后,在1天内将面积确认结果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开发部没有及时取得测绘结果的,扣罚开发部经理500元。预决算部没有按时完成审核的,扣罚预决算部经理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3、集团预决算审计部须在收齐预决算部报送的销售面积书面资料次日起5天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反馈给预决算部,预决算部将面积审核结果呈报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1天内提交营销部和开发部。预决算审计部没有按时完成审核的,扣罚预决算审计部经办人200元,预决算审计部经理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一百一十三条确权面积 1、在竣工验收后45天内开发部必须取得测绘公司实测的确权面积,提交给预决算部;并于10天内取得面积实测结果。没有按时完成的,每延迟一天扣罚开发部经理50元。营销部考核。 2、预决算部收到实测的确权面积后,须在7天内与开发部、测绘公司共同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形成书面报告,经地区公司负责人签名后1天内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备案。未及时复核,每延迟1天扣罚预决算部、开发部经办人100元,部门经理50元。由集团预决算审计部考核。 第一百一十四条开发部、预决算部必须准确做好商品房面积计算及审核工作,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必须控制在-0.3%至-0.6%(含本数)范围内。超过此范围的户数占该期楼宇总户数30%的,每超1%,扣罚开发部经理、预决算部经理各50元;如其中又出现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超出0至0.6%(含本数)或-0.6%(不含本数)至-3%范围的,每户扣罚开发部经理、预决算部经理各50元。倘若出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每户扣罚开发部经理、预决算部经理各200元(注:面积误差比系指实测计价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之差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之比)。营销部考核。 第一百一十五条工程部未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造成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1%以内的,每户扣罚工程部经理50元;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1%的,每户扣罚工程部经理200元。营销部考核。 第二节确权考核办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地区公司开发部必须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 得后3个月内办理完毕该期楼宇的门牌号码审批手续。否则,扣罚开发部经理500元。营销部考核。 第一百一十七条地区公司开发部必须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书》6天内办理完毕房管部门的权属归档手续并具备查册条件。否则,每迟一天扣罚开发部经理100元。营销部考核。 第一百一十八条《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每出现一次错误或漏项,扣罚开发部经理100

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全套管理制度及流程(336页)

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一、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结构 1、垂直化管理组织结构图 2、项目前期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3、设计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4、商务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5、工程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6、销售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7、办公室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二、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位说明书 1. 高层管理类 (1)总经理职位说明书 (2)副总经理(分管经营)职位说明书 (3)副总经理(分管营销)职位说明书 (4)总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2.项目前期部 (1)项目前期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投资发展主管职位说明书 (3)项目开发主管职位说明书 (4)项目规划主管职位说明书 3.设计管理部

(1)设计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结构设计师职位说明书 (3)图纸审核员职位说明书 (4)资料管理员职位说明书 4. 商务部 (1)商务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造价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3)合同主管职位说明书 5. 工程管理部 (1)工程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土建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3)水电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4)市政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6. 销售部 销售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7. 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职位说明书 (2)人力资源主管职位说明书 (3)行政主管职位说明书 (4)档案主管职位说明书 三、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与开发管理

1、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制度设计 (1)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2)企业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2、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操作工具 (1)项目阶段投资回收分析表 (2)企业年度总体经营计划书 (3)投资项目竞争分析调研表 (4)项目开发成本费用估算 3、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管理工作流程 (1)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流程 (2)年度经营计划编制流程 4. 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方案设计 (1)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2)项目投资分析方案 (3)项目拆迁安置方案 四.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管理 1.设计管理制度设计 (1)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2)设计图纸自审制度 2. 设计管理操作工具 (1)工程项目设计任务单 (2)设计任务修改审批表

论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

【摘要】房地产权属登记是对房地产物权的确认和公示,对国家和房地产权利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简单介绍了关于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的基本概述,点明我国现行房地产权属登记在制度存在的三大缺陷:发证主体不统一、赔偿机制不完善及法律效力较低,并针对缺陷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对策,以此来完善我国现行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 【关键词】房地产权属;登记;统一 房地产是我国特有的不动产定义,指用于开发经营服务目的的不动产,按我国的房地产相关法律规定,能够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不动产主要指城镇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和依附于土地上的房产。房地产登记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依其职权对房地产权利人合法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设典、租赁等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发证行为。 1 房地产权属登记概述 1.1 房地产权属登记基本内涵 房地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登记,是指国家法定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对有关房地产权利信息、客体信息等进行登记,并对所登记信息赋予一定法律效力的制度。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房地产权属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宏观角度看,目前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基本可以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和其他登记。从登记客体的角度划分,房地产权属登记又可以分为房产登记和地产登记。从登记管理的角度划分,房地产权属登记还可以分为静态登记和动态登记。 在我国,因为登记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而实施的行政行为,它体现了房地产管理部门与登记申请人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它的目的在于为行政权力对房地产制度的监督管理和国家征税提供现实的依据,所以当前我国的房地产登记体现的是一种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与登记申请人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由于这种房地产登记制度在性质上所具有的浓重的行政干预色彩和在内容上所着重强调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学界一般认为,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具有公法性,它与民法物权意义上的登记制度稍有不同。 1.2 房地产权属登记的重要性 1.2.1 对国家的意义 通过对房地产进行登记,国家能够实现对各类土地和房屋的有效管理,防止和避免房地产交易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且有利于收集和建立各种房地产档案资料,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1.2.2 对房地产权利人的重要意义 通过对房地产权利人所属房地产进行登记和发证,达到对房地产物权的确认和公示,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不仅能够确认房地产权属状态、保护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同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社会公开房地产权利变动的事实,标识房地产流转的各种过程和结果,保障了房地产交易的安全性,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另外通过对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终止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可以取缔或处罚违法行为。 2 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990年12月建设部发布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开始走向制度化、法制化。1994年7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了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了房地产物权的确认和公示是实行房地产权属登记,确定了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的法律地位。2007年10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物权法,进一步重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由此看出我国关于房地产权属登记问题在逐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有关税费及标准1351117270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有关税费及标准(一)房产测绘费: 1、幢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含面积计算、共用面积分摊): 住宅用房A(楼外型结构简单,户型不超过三种):0.60元/平方米; 住宅用房B(楼外型结构较简单,户型四至六种):0.90元/平方米; 住宅用房C(小面积测量建筑面积低于2000平方米或楼外型复杂,户型在六种以上(不含六种)):1.36元/平方米;商业楼用房(如不需分户图,应下浮10%):1.50元/平方米;多功能综合楼用房(如不需分户图,应下浮10%):1.80元/平方米; 工业厂房(如不需分户图,应下浮10%):0.80元/平方米; 2、配图资料费: 不需要现场测绘,直接绘制图纸的,按20元/户收取; (二)产权登记费(郑州市房产产权监理处、抵押办按各自的业务分别收取): 1、住房登记费(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住房他项权利登记费(包括抵押、典权等):80元/套 2、住房以外房屋登记费(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住房他项权利登记费(包括抵押、典权等) (1)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以内:150元/宗; (2)201-500平方米:300元/宗; (3)501-1000平方米:600元/宗; (4)1001-5000平方米:1000元/宗; (5)5001-10000平方米:2000元/宗; (6)10000平方米以上:3000元/宗; 3、市规划区以外的农民自建、翻建自住房产权证工本费:10元/证; 4、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按增加证书数量:10元/证; 5、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事情补办证书且权属状况未发生变化的:10元/证; (三)交易手续费(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收取): 1、住宅: 二手房(一般私房、房改房、经济房、单位房):6元/平方米(房改房3元/平方米); 商品房:3元/平方米; 经济房:1.5元/平方米; 拆迁房:新建住房按1.5元/平方米;存量住房按3元/平方米;住房以外:新建房屋按0.25%收取,存量房屋按0.4%收取; 2、非住宅: 二手房(一般私房、房改房、经济房、单位房):0.8%; 商品房:0.5%;

房地产专业术语(权属类)

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房屋的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有很多,现归纳如下: 1、依法新建的房屋; 2、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 3、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 4、继承或受遗的房屋。 前两种方式称为公民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即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的所有权;后两种方式称为公民房屋所有权继受取得,即公民通过某种民事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房屋所有权。 房屋的他项权利:房屋的他项权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等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占有、使用以及部分收益、处分的权利。 住宅所有权:住宅所有权是指住宅建筑本身和其附属设备的所有权。不包括宅基地和院地。房屋处分权:指房屋所有权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其房屋拥有的处置权利。处分有两种情况事实处分和法律处分 房屋占有权:指房屋所有人对房屋实际控制的权利。它可以与所有权分离,故非所有权人也可能享有房屋占有权。 双重抵押权:对同一房产作两次(第一次和第二次) 的抵押。 抵押权约款:国外房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当事人约定,标的物所有权移转于买受人时,在该标的物上设定出卖人第一顺序抵押权的余款。如买受人不按约支付分期价款时,出卖人可请求强制变买标的物,并从中优先受偿。 用益权:亦称"用益物权"。指对他人的物品有使用和收益权利。如租借他人的房屋,有使用该房屋权利。用益权包括典权、永佃权、地上权、地役权等。 抵押权:抵押权刘指房屋所有权认有将其房屋抵押给他人的权利。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租赁权:租赁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典权:所谓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有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 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年到10年不等。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

房地产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详细)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办法的说明 1、项目部是公司针对某一项目下设的业务执行部门。 旨在对于项目的专属管理和协同操作,强调项目操作的一贯性 和专业性,保证项目在公司的控制和监督下,提高项目开发的 效率,实现项目的管理目标和经营效益。 2、本办法是在项目部门中实行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 制度,目的在于控制和规范项目部门的系统化管理和业务操作。 3、本办法是依照公司的制度和操作规章而设立的,其 内容应该依照公司的各项制度。其中若有与公司规定相矛盾的 部分,应依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4、本办法参考了其他房地产企业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 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5、本办法一经公司审核通过,应形成文件,严格执行。 今后在实际操作中出现某些条款不适应工作的开展、不利于公 司对项目部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等情况,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本 办法进行修改和补充,增补和修改的部分应以文件形式通知公 司各部门,遵照执行。

项目部工作范围 1、项目部的工作范围只要是指项目部围绕公司项目开发意图实现的所有实质性业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前期筹划、项目设计审批、项目具体实施、项目完成总结和项目控制管理等。 2、项目前期筹划主要指项目选址、项目用地取得、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项目组织协调、项目建议等前期筹划性工作。 3、项目设计审批主要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委托授予和协调完成、图纸会审、项目建设手续报批等经营性工作,以及相关的文物、勘察和项目开发的商务性工作。 4、项目具体实施主要指项目的招标签约、组织施工、周边环境协调、材料设备供应、现场施工管理、销售管理、宣传策划实施、财务协调等工作。 5、项目完成总结主要指项目竣工验收、办理交接、办理相关权属证明、项目资料整理和上交归档等工作。 6、项目控制管理主要是指项目运作各阶段目标控制、方法控制、质量控制、风险控制、计划控制和投资控制等工作。 7、项目部的工作范围还包括与公司管理性协调、与其他相关单位的业务协作等工作。 项目部组织架构和人员组成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部第101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和利用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房地产权属档案是城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测绘、权属转移、变更等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是城市建设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健全工作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确保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从事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经过业务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七条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地产权属文件材料 的收集、整理、归档制度。 第八条下列文件材料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属登记确权、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有关的证明和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人(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资格)证明、法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9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1年7月23日建设部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 二○○一年八月十五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部决定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做如下修改: 一、第十七条中的“30日”修改为“90日”。 二、第二十一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机关依法直接代为登记,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一)依法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 (二)无人主张权利的房屋;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并收回原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原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四、第二十六条修改为:“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 五、第二十七条中的“两个月”修改为“30日”,“一个月”修改为“15日”。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九条:“权利人(申请人)逾期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登记费的3倍以下收取登记费。” 七、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八、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 涂改、伪造房屋权属证书的,其证书无效,登记机关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 非法印制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机关应当没收其非法印制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删去第三十九条。 此外,对部分条文的文字和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1997年10月27日建设部令第57号发布,2001年8月15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第四条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XX房地产集团计划管理与考核办法

附件: XX地产集团计划管理与考核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各部门目标计划管理及责任意识,精心策划、有效运作、合理统筹安排计划管理工作,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公平、公正、客观地对公司各部门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全面实现公司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计划管理原则:目标管理、结果考核;适度超前、科学合理;层层分解、压力传递;立足局部、服从整体。 第三条计划管理范围:各部门月工作计划、公司会议新增计划。 第二章计划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领导为各部门月工作计划的审核机构,各部门为相应计划的执行部门,综合计划部为计划监督、检查及考核部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为计划考核结果的执行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需设立兼职计划员,负责本部门计划的整理上报、计划完成证明材料的收集上报及计划完成情况的跟进工作。兼职计划员变动时,应在变动后2天内将新兼职计划员名单报综合计划部;逾期上报或不报的,扣罚该部门当月5%的实际完成率,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三章计划填报范围、编制及上报 第六条部门月度计划编制的时间范围原则上为次月1日至次月最后一个日历日,诸如工程开工、竣工等近三个月内的重要时间节点工作计划也需纳入。 第七条各部门每月填报内容包括当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及互提计划(含需集团配合和需其他部门配合的工作计划),具体内容须参照《恒大地产集团地区公司管理办法》(恒地司管字【2011】第031号)、《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集团恒地司管字【2010】第056号)、集团和公司现行的各项对口管理办法及附件二《济南公司月计划上报基本范围》进行填报;格式须参照附件四《济南公司月计划填报模板》进行填报。未按要求内容和格式填报并提交的,扣罚责任部门当月3%的完成率,综合计划部考核。 除上述填报范围外,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亦必须纳入月度计划进行填报: (1)土地取得的各类有关工作节点; (2)重要图纸的设计及方案报审; (3)开发报建取得的各种证照和批复;

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sodocs.net/doc/3011804128.html, 2001年09月21日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8月23日建设部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和利用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房地产权属档案是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测绘、权属转移、变更等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是城市建设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权属档案管

理工作的需要,建立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健全工作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确保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从事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经过业务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七条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地产权属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制度。 第八条下列文件材料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属登记确权、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有关的证明和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人(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资格)证明、法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来源证明、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联建或者统建合同、翻改扩建及固定资产投资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有关材料等; (三)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房产继承书、房产赠与书、房产析产协议书、房产交换协议书、房地产调拨凭证、有关房产转移的上级批件,有关房产的判决、裁决、仲裁文书及公证文书等; (四)设定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有关合同、文件等。 二、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界定位置图;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分丘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三、房地产产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房产登记申请书、收件收据存根、权属变更登记表、房地产状况登记表、房地产勘测调查表、墙界表、房屋面积计算表、房地产登记审批表、房屋灭籍申请表、房地产税费收据存根等。 四、反映和记载房地产权属状况的信息资料,包括统计报表、摄影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缩微胶片、计算机软盘、光盘等。 五、其他有关房地产权属的文件资料,包括房地产权属冻结文件、房屋权属代管文件,历史形成的各种房地产权证、契证、账、册、表、卡等。

房地产公司规划设计部管理制度

某房地产公司规划设计部管理制度 规划设计部管理制度 1、项目前期工作指导书 2、审图管理办法 3、施工图委托管理办法 4、施工图审图流程 5、审图要点 6、施工图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7、相关表格

为使规划设计部日常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高效优质地完成公司的各项计划和任务,规划设计部特制定本指导书。 规划设计部的日常性工作包十一个部分: 一、设计任务书 二、方案设计 三、地质勘探和测绘 四、施工图设计 五、施工图审核 六、环境设计 七、灯光设计 八、项目前期工作(办理规划许可证及其相关报批手 续) 九、现场施工配合 十、寻找新项目 十一、其它工作 一、设计任务书 1、编制《设计任务书》:根据《项目开发计划》和《市场分 析报告》,编制《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包括《方案设 计任务书》和《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2、征询各部门意见:由项目经理填写《征询意见表》,经本 部门认可后,发经营销售部、工程管理部、计划合约部征 询意见。

3、协调各部门意见:由项目经理汇总各部门意见,如有不同 意,可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协调会议应由项目 经理负责记录,并汇总意见后出《会议纪要》。 4、报审:由项目经理依据各部门意见和有关的《会议纪要》 修改《设计任务书》,填写《公司文件会审单》后,上报 主管领导批准。 5、存档:由项目经理将《设计任务书》编号存档。 二、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包括:总体方案设计、环境方案设计、灯光方案设计、户型方案设计、立面方案设计、智能化方案设计。 1、编制计划:由项目经理依据《项目开发计划》编制《方案 设计组织计划》,本部门认可后存档。 2、选择设计单位:由项目经理选择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填写《公司文件会审单》,上报主管领导批准 3、签订合同:由项目经理拟订《方案设计合同》后,上报主 管领导批准,并与设计单位签订《方案设计合同》。 4、准备资料:由项目经理准备《方案设计任务书》、地形图 及相关资料填写《资料发放记录单》,转交设计单位签收。 5、现场踏勘:由项目经理组织设计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填 写《现场工作记录表》。 6、监控:项目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方案设计进度,对于过程中 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可以组织协调会,请相关部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二)

[模拟]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二) 不定项选择题 第1题: 权属登记管理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是( )。 A.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保证交易安全,减少交易成本 C.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是房地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D.权属登记管理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第2题: 以下属于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的任务是( )。 A.做好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 B.做好房地产规划工作 C.做好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 D.为征地、拆迁房屋提供依据 E.为落实私房政策的房产审查和处理权属纠纷提供依据 参考答案:ACDE 答案解析: 第3题: 城市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 )登记发证制度。 A.土地所有权 B.土地使用权 C.房屋所有权 D.房地产他项权利 E.继承权 参考答案:BC 答案解析: 第4题: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的原则包括( )。 A.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合法原则 B.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实行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C.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属地管理原则 D.申请在先的原则 E.房地产权属瑕疵披露原则 参考答案:BC 答案解析: 第5题: 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法国登记制是( )。 A.契据登记制 B.产权登记制 C.权利登记制 D.托伦斯登记制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第6题: 以对抗要件主义为理论基础的产权登记制度是( )。 A.契据登记制 B.要件登记制 C.权利登记制 D.托伦斯登记制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第7题: 被称为德国登记制的房地产权属产权登记制度是( )。 A.契据登记制 B.要件登记制 C.权利登记制 D.托伦斯登记制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第8题: 全国房屋权属的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由( )负责。 A.建设部

(房地产管理)标准答案房地产权属登记部份

标准答案 房地产权属登记部份 一、填空题 1、公示 2、对抗第三人 3、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便民高效 4、十个 5、六十异动 6、三十 7、宗地 8、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混合用地 二、单项选择题: 1、( C ) 2、( B ) 3、( A ) 4、( B ) 5、( B ) 6、( B ) 7、( D ) 8、( B ) 9、( C )10、( D ) 11、( C )12、( B )13、( C ) 14、( D ) 15、( B ) 16、( A ) 17、( C ) 18、( B )19、( C ) 20、( A ) 21、( A ) 三、多项选择题 1、(C D) 2、(B D ) 3、(B C D ) 4、( A B D ) 5、(A B C ) 6、(B C D ) 7、(A B C D ) 8、(A C D ) 9、(B C D)10、( A B D ) 11、( A C D ) 12、(A B C D )13、( A C )。 四、判断题:正确(√)错误(×) 1、(√) 2、(×) 3、(√) 4、(×) 5、(×) 6、(√) 7、(×) 8、(×) 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 25、(√)26、(√)27、(×)28、(√)29、(×) 五、简答题: ?1、答: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有以下特点:①强制房产权利人必须按期登记;②对登记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③实行发证制度;④登记具有公信力。 2、答:权属登记中初审人员职责就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调查所能达到的范围查清各登记事项的真实真实性,并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和有关规定初步确定申请事项是否符合登记的条件。 3、答:(1)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书面申请,向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灭失补正登记;(2)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房地产登记薄的记载出具核查证明;(3)权利人持核查证明在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灭失的声明;(4)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权利人提交的媒体上声明灭失的证明材料汇总后,于每周五将汇总资料(纸质材料及软盘)报市局信息中心,由市局信息中心统

房地产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典型经验材料

房地产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典型经验材料 房地产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典型经验材料 规范便民廉洁高效 努力打造一流的房地产交易与登记服务平台 市房地产权监理处自被授予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以来,坚持以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考核标准为准绳,以“规范、便民、廉洁、高效”为宗旨,以打造一流的房地产交易与登记服务平台为目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再次荣获“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称号。现就我处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以依法行政为前提,致力于业务管理规范化 1、登记种类法定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增加了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等新的登记类型;增加了询问、现场查看等业务程序。二是将登记类型进一步细分,将现有的五大类登记细化为22项具体登记,以更好地适应实际工作中各种登记需求,提高了可操作性。三是按照新增的业务类型,对原有登记程序及软件进行改造升级,完善了登记簿功能,建立了纸质与电子相结合的登记簿。 2、受理要件标准化。首先,我们按照原建设部《关于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及《房屋登记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对各类必收要件进行梳理,拒收要件以外的其他资料,提高了受理速度。其次,对证明材料进行分类,进一步明确标准。对婚姻证明、公证文书、具结保证等证明材料,加强与主管部门及法院的沟通,明确要件的形式和内容。再次,我们对历史遗留问题办证,明确必收土地、规划、质监三个方面的要件,缺一不可,规范了遗留问题的收件标准。 3、办证流程一体化。一是理顺体制,实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合署办公,一体化管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个窗口发证”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去年,我们又调整内设机构,增设了大厅综合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窗口大厅各科室关系、负责进驻单位的协调管理、负责绿色通道、上门服务及快捷件的办理,以及信访投诉处理等,办证效率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精简程序,提高效率。,通过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活动,我们将“三级办理”的业务分类精简为“二级办理”或“一级办理”,办证时间在原有基础上压缩了60%以上,部分办件实现了立等可取。三是科学设置业务流程,通过引入gis地理信息技术,实现测绘数据、产权数据与档案数据全面共享,实现了登记业务从受理、审核、质检、缮证、收费、发证到归档的一体化管理。 4、市场监管规范化。自1月1日起,我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全面实现网上备案,市区新建商品房入网销售率达100%;同时,从8月1日起,我们正式实行城区存量房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管理,实现了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备案管理、存量房信息发布、存量房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及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等四大功能,有效防范了存量房交易风险的发生。我们还积极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促请市政府出台了《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目前为止,共对65个项目进行了预售资金监管,监管资金45.02亿元。 二、以便民利民为核心,着力于服务特色人性化 1、服务环境现代化。6月,我们投资近四千万元建成的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正式投入使用,市场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办证大厅内设有银行、税务、中介等进驻服务窗口,设置有总服务台、导服台、醒目的指示标识牌,已形成集房地产交易、审贷、评估、测量、纳税、结算、办证等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场所。 2、服务设施人性化。办证大厅共设有15个办事窗口,全部采用窗口自动叫号受理业务;各收

知名房地产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8年版.doc

薪酬福利制度 附件 1: 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 (2018 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项目计划编制、调整及考核要求,提高项目计划 执行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同时根据集团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以考核与激励并举的方式促进项目计划管控效率的提升,特对《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 2017年版)》进行优化修订(修订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2《2018 年进度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内容概要》),形成《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8年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 2018年 1 月 1 日起碧桂园集团国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计划管理。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第三条项目计划分类 一、项目主项计划:是指在项目整个开发过程中由主要工作项 所组成的开发节点计划(从项目立项至结算完成)。主项计划由以下不同层级的计划构成: (一)项目里程碑计划:由项目开发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节点工作项构成的节点计划,具体节点见下表及附件3《项目里程碑节点计划表( 2018年版)》。

节点名称完成时间要求完成标准 规划设计方案确 土地获取前 25 天主席签字确认的规划方案(含总图)及展示区范围终稿。 定 1招.拍挂项目: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 土地获取摘牌日或获取日 2.土地转让项目:获取最新国土证; 3.收购、并购及合作成立项目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1项.目总签发基础施工开工令; 开工展示区:摘牌次日 2.桩基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3.可实施的基础工程施工图纸; 4.天然基础开挖或桩基础工程打桩开工。 工程规划许可证 最晚于开售前 1 个项目规划获得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并公示通过,取得市规 月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展示区开放 至少提前开售日 2 区域营销总经理(或项目营销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的 周凭据。 开售开盘日 /开售日 1正.式对外开盘;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竣工验收及备案 交楼联合验收前 5 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天 按集团工期要求执 1交.楼联合验收通过; 交楼联合验收 2.项目、营销及客服完成交楼准备; 行 3.清洁完成。 (二)一级节点计划:由项目开发过程中为确保总体开发计划达成的关键工作项构成的节点计划。 (三)二级节点计划:由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多部门、多专业协同完成的关键工作项构成的节点计划。 (四)三级节点计划:由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操作层面重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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