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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

规模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
规模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

规模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

(2020年6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1)

1.1目的和依据 (01)

1.2选用范围 (01)

1.3工作原则 (01)

第二章组织管理 (01)

2.1应急领导机构 (01)

2.2 工作职责 (02)

2.2.1加强领导 (02)

2.2.2 信息报告 (02)

2.2.3培训与演练 (03)

第三章疫情报告 (03)

3.1疫情报告 (03)

3.1.1疫情报告责任单位 (03)

3.1.2疫情报告内容 (03)

第四章疫情监测 (03)

4.1 早期发现 (03)

4.1.1精神状态 (03)

4.1.2采食情况 (03)

4.1.4体表变化 (03)

4.1.5经产母猪表现 (03)

4.2 精准检测 (04)

4.2.1疑似发病猪采样 (05)

4.2.2废弃物处理 (06)

4.2.3早快速精准检测 (06)

4.2.4 疫情报告 (06)

4.2.5 人员管控 (06)

4.3检测技术支持 (07)

第五章应急处置 (07)

5.1 疫点清除 (07)

5.1.1 整栏清除.................................................. (07)

5.1.2整栋清除 (07)

5.1.3单元清除 (07)

5.1.4全场清除 (08)

5.2清除策略 (08)

5.2.1 病死猪处理 (08)

5.2.2无法移动的病死猪处理 (08)

5.2.3正常运的感染处理 (08)

5.3清除过程中的消毒 (08)

5.3.1栋舍消毒 (08)

5.3.2 地面消毒.................................................. (09)

5.3.3用具消毒 (09)

5.3.4环境消毒 (09)

5.4清除后环境检测 (09)

5.4.2 消毒方法.................................................. (09)

5.4.3人员及物品消毒 (10)

5.4.4消毒频率 (10)

5.4.5消毒药选择 (10)

第六章控制措施 (11)

6.1防控意识 (11)

6.2建立生物安全防控圈 (12)

6.3建立场外生物安全体系 (12)

6.4建立场内生物安全体系 (12)

6.5科学实施日常检测 (13)

6.5.1主动检测 (13)

6.5.2被动检测 (13)

6.6优化种猪繁育模式 (14)

6.6.1调整母猪品种结构 (14)

6.6.2应用品种配套模式 (14)

6.6.3强化引种隔离 (14)

6.7严把饲料关 (15)

6.7.1做好饲料原料采购 (15)

6.7.2做好原料运输验收 (15)

6.7.3优化饲料加工工艺 (15)

6.7.4做好饮料转运 (16)

6.8改造猪舍,优化管理 (16)

6.8.1提高认识 (16)

6.8.2确保饮水安全 (16)

6.8.3做好人、车、物、猪流动管理 (16)

6.8.4改善环境条件 (17)

6.8.5优化猪设计 (17)

某规模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

(2020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了确保在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能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护猪场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范围内所涉及的重大动物疫病疫情

控制应急工作。

1.3工作原则

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采取相应的综合性防治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第二章组织管理

2.1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董事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成员:……..(场长)

……..(技术总监)

……….(场办主任)

…….. (怀配区主管)

……….(分娩区主管)

…………(育成区主管)

………..(饲料加工区主管)

2.2工作职责

2.2.1加强非洲猪瘟疫病防控领导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增强疫病防控意识,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养殖场生产的生命线,防控韩流猪瘟列入动物疫病防控的头等大事来落实。坚持“疫病防控,重在落实,重在细节”理念,增加非洲猪瘟防控设施投入,加强消毒、检测等,改善猪场相关基础设施条件,保障动物疫病防控顺利实施。

2.2.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负责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生产区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调集公司人员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处置扑杀动物并实施无害化处理;污染物和场所的消毒及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的消毒。储备消毒药品、监测试剂、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2.2.3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有关疫病防控信息。

2.2.4培训和演习。加强对员工应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进行系统培训。在没有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状态下,有计划地开展培训不愉快演练,确保公司扑灭疫情的应急能力。

第三章疫情报告

3.1疫情的报告

3.1.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公司技术部门

3.1.2发现发生韩流瘟或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同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3.1.3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日龄、数量、死亡情况。

3.1.4自非瘟疫情初步诊断之日起,应每天上报一次疫情;最后一个病例处理后,疫情后续进展情况每周上报一次以上,直至封锁令解除。

3.1.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重大动物疫情。

第四章疫情监测

4.1早期发现

为尽早发现ASF疫情,首先要让猪场全体员工熟悉ASF的临床症状。了解周边三公里范围内的养猪场户、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密切关注周边生猪异常死亡情况,及时发现疫情隐患。

时刻关注本猪场各个环节的猪只异常情况,包括猪只的精神状态、采食情况、体温变化、体表变化和经产母猪表现等。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第一时间采样自检(采样优先顺序:鼻腔拭子>唾液>阴门拭子>肛门拭子)。

4.1.1精神状态:及时发现栏舍内眼神异常猪只(这时猪只可能还未排毒)、精神沉郁的猪只,并及时采样和自检。猪场要积极发动一线员工关注异常猪只,提前发现猪只异常并及时采样。

4.1.2采食情况:关注群体和个体猪只的采食情况,对于采食量稍微减少(排除饲料因素),要尽快采样检测。采食量明显下降的猪只一般会伴随着体温升高。

4.1.3体温变化:及时关注猪只体温,如果发现体温超过正常范围的猪只,应及时采样检测。为了防止测量体温时交叉污染,须戴手套和穿防护服,采用远红外体温计测温,尽量不入栏。使用传统体温计必须一猪一换。

4.1.4体表变化:看到皮肤发红猪只,表明猪只处于发烧状态。另外,有些猪只打针时出现凝血不良。对于这些异常猪只,要及时采样进行检测。

4.1.5经产母猪的表现:经产母猪除上述临床表现外,还会出现流产。ASF造成流产有别于其他疫病常见的黑胎或白胎,会出现胎儿均质发红。

4.2精准检测

为实现快速准确检测,样品采集非常关键。当疫情暴发(被动监测)时,应针对患病猪、死亡猪及猪舍环境进行采样;而在常规监测时,应对易感猪群及环境(如出猪台、场区大门等风险较大的地方)进行采样;如果是针对处于精准清除的群体,采

样的数量可以适当加大。采样应注意避免交叉污染,并在采集每头猪只后更换一次性手套。触碰猪只、料槽、栏杆后,及时更换一次性手套。采血时,必须做到每采集1头猪只更换1个新的针头,以免造成病毒传播。进行自检的相关样品应有记好标签,样品质量良好。所有采样后的防护用品焚烧或高压处理。

4.2.1疑似发病猪区采样

4.2.1.1采样工作准备

准备长的棉签(15厘米以上)、医用纱布、自封袋、一次性注射器、防护服、一次性长臂手套、鞋套、大的塑料袋(或塑料布,用于包裹病死猪)、记号笔、记录纸、笔、甲醛溶液、离心管、拉链式自封袋、垃圾袋、录像机(手机)、手电筒、拖布、消毒药、火焰喷枪等。

4.2.1.2样品类型

①疑似猪只口鼻拭子。将每头猪口、鼻拭子收集于同一采样管中,以便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减少工作量。拭子装于离心管内,建议将样品保存于4℃,立刻开展自检。

②病死动物的腹股沟淋巴结。突然死亡的猪只,由于血液及脏器中携带大量的病毒,建议仅采集腹股沟淋巴结。

③全血。用含有抗凝血剂的真空采血管,从颈静脉、前腔静脉或耳静脉抽取全血。如果猪只已经死亡,可以立即从心脏采血。不宜使用肝素作为抗凝剂,因其可以抑制PCR反应而造成假阴性。

④血清。使用未加抗凝剂的真空采血管从颈静脉、前腔静脉、耳缘静脉,或剖检过程收集血液样品。

⑤器官和组织样品。不推荐进行剖检采样,因易造成ASFV 的扩散。必须在保障生物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剖检,所有的猪器

官和组织均可用于检测ASFV,但脾脏、淋巴结、肝脏、扁桃体、心脏、肺、肾脏及骨髓等含毒量较高。

⑦环境样品。以区块为单位,对风险等级进行区域采样。如猪场内所有墙体、地面、设备等表面进行全覆盖采样。

生产区内:包括各区间猪舍内所有区间单元墙体、地面、风机、地沟、设备、水线、料线等。采样应全覆盖包括死角、料槽底部等不易采集到的位置。

生产区外:对可能的风险区域进行采样,包括出猪台、场区大门、料塔、下水道、员工宿舍、储物间、浴室、办公室、餐厅厨房、车辆、水源等所有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

4.2.2废弃物处理

采样结束后,做好尸体、场地、物品、个人防护用品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不同场点尽量安排不同的采样人员,避免交叉污染。

4.2.3快速精准检测

规模猪场开展PCR自检,当猪场周边和自己猪场受到威胁时做好疫情排查与监测,为疫情处置和精准清除提供技术支撑。由于PCR检测技术灵敏,极微量的污染即可造成假阳性,对PCR 实验室进行分区管理可以避免检测污染。应根据条件将PCR实验室分为试剂准备区、样本制备区、产物扩增区等。

4.2.4疫情报告

在检测中发现疑似样本情况的,及时上报当地农业部门,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处置方案要求进行处置。

4.2.5人员管控

非瘟传播的最大风险是通过水和人的传播,病毒在栏舍或限位栏之间的传播非常有限。对于人员管控,一方面应立即停

止人猪频繁接触的生产活动,比如免疫、配种、转群等。另一方面,固定人员的活动范围,发病栋舍要做到一人一舍、封闭管理,所有生产和生活活动都限制在猪舍,避免人员污染大环境以及相互接触产生交叉污染。

停止食堂集中就餐,员工用餐改为配送制。停止员工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使用。

4.3检测技术支持:与科研院校合作,就精准检测开展技术合作,做到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第五章应急处置

采取精准清除办法紧急处置疫情,精准清除是指采集合适样品,在实验室检测结果基础上,结合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分析,准确判定感染个体和群体,科学划定疫点范围,迅速清除发病猪与感染猪,消灭传染源等的各种活动总称。(根据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2020年版)》的要求开展)。

5.1疫点清除

5.1.1整栏清除

对于保育、育肥群体,在ASF传入早期,病猪数量极少,聚集在同一栏内,可实施整栏清除。

5.1.2整栋清除

同时满足下述3个条件的,可实施整栋清除:阳性病例呈多点散发状态且只局限于某一栋猪舍,其他猪舍或生产线未检出ASFV感染阳性猪;栋舍之间有可靠的物理隔离屏障(如实体

围墙);严格限制场内员工交叉串舍。清除过程中,人员不可与相邻猪舍接触。

5.1.3单元清除

如果在不同饲养单元检出ASFV核酸阳性,且不同单元有实体墙或其他密闭设施相互分隔,猪群之间不可能通过饮水或排污设施发生交叉感染,人员不交叉,可实施单元清除。

5.1.4全场清除

如果不同栋舍均有检测阳性感染猪或确诊的病猪,且呈点状弥散状态,而且是共用水槽、食槽,即使不同栋舍之间有严格的物理隔离设施或其他屏障,建议实施全场清除。

5.2清除策略

5.2.1病死猪处理

需要放入密闭袋,用密闭工具运出猪舍,实施无害化处理。

5.2.2无法运动的病猪处理

采用电击方式处死后,装入密闭袋,实施无害化处理。

5.2.3正常运动的感染猪处理

体重过大猪,可驱赶到无害化处理点再用电击处死,但赶猪通道的地面要铺上塑料或彩条布等;对体重较小的猪(保育

猪和哺乳仔猪),可直接在猪舍内电击处死后再装入密闭袋中,运到无害化处理点。

不建议采用非人道的方式处死感染猪。及时对淘汰猪转移过程中所经过的路面进行彻底消毒。为减少交叉感染,原则上,在扑杀清除猪的工作中,不使用不同栋舍的生产人员。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结束后,参与扑杀行动的人员需进行淋浴,至少7天内不可与其他健康猪群进行直接或间接接触;个人衣服和鞋子必须浸泡消毒,烘干后方可继续使用。

5.3清除过程中的消毒

5.3.1栋舍消毒

阳性栋舍进行带猪消毒。考虑到安全性和有效性,选择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与酸化剂交替带猪消毒,重点对口鼻和粪污进行消毒处理,持续1周,稳定后,间隔1天1次。冬季可用环境调节剂干粉消毒,保持环境的干燥,在保温的同时也起到了消毒的效果。

5.3.2地面消毒

采用NaOH和戊二醛喷洒地面和圈舍围栏。消毒水的温度

要达到20℃以上。消毒液作用时间至少30分钟。地面也可使

用火焰消毒。

5.3.3用具消毒

最好使用一次性防护服,处置后进行焚烧。个人衣服需要浸泡消毒。电击用具需要熏蒸消毒或60℃烘干30分钟以上。

5.3.4环境消毒

全场采取舍内酸化,舍外碱化的消毒方案,配合火焰消毒,重视阳性猪只所在和经过的环境,充分降低环境中的病毒载量。同时,全场进行环境检测评估和实时监测,为洗消做方向性指导。

5.4清除后场地及设施设备消毒

5.4.1消毒前准备

消毒前必须清除有机物、污物、粪便、饲料、垫料等。.

选择合适的消毒产品。.备有喷雾器、火焰喷射枪、消毒车辆、消毒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防护靴等)、消毒容器等。

5.4.2消毒方法

5.4.2.1.对金属设施设备,可采用火焰、熏蒸和冲洗等方式消毒。

5.4.2.2.对圈舍、车辆、无害化处理区等场所,可采用消毒液清洗、喷洒等方式消毒。

5.4.2.3对养殖场(户)的饲料、垫料,可采用堆积发酵或焚烧等方式处理,对粪便等污物,作化学处理后采用深埋、堆积发酵或焚烧等方式处理。

5.4.2.4对疫区范围内办公、饲养人员的宿舍、公共食堂等场所,可采用喷洒方式消毒。

5.4.2.5对消毒产生的污水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5.4.3人员及物品消毒

5.4.3.1饲养管理人员可采取淋浴消毒。

5.4.3.2对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可采取消毒液浸泡、高压灭菌等方式消毒。

5.4.4消毒频率

疫点每天消毒3至5次,连续7天,之后每天消毒1次,持续消毒15天。

5.4.5消毒药使用

1、道路、车辆生产线道路、疫区及疫点道路:用氢氧化钠(火碱)、氢氧化钙(生石灰)

2、车辆及运输工具:用酚类、戊二醛类、季铵盐类、复方含碘类(碘、磷酸、硫酸复合物)

3、大门口及更衣室消毒池、脚踏垫:用氢氧化钠

4、生产区、加工区畜舍建筑物、围栏、木质结构、水泥表面、地面:用氢氧化钠、酚类、戊二醛类、二氧化氯类

5、生产、加工设备及器具:用季铵盐类、复方含碘类(碘、磷酸、硫酸复合物)、过硫酸氢钾类

6、环境及空气消毒:用过硫酸氢钾类、二氧化氯类

7、饮水消毒:用季铵盐类、过硫酸氢钾类、二氧化氯类、含氯类

8、人员皮肤消毒:含碘类

9、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过硫酸氢钾类

10、办公、生活区疫区范围内办公、饲养人员宿舍、公共食堂等场所:用二氧化氯类、过硫酸氢钾类、含氯类

11、人员、衣物、隔离服、胶鞋等,进出通道:用过硫酸氢钾类

5.5清除后环境监测与评估

清除病猪或感染猪后,每间隔7天,采用全覆盖采样进行PCR检测,直至21天(即规定的封锁期限)监测均为阴性且猪群无异常,精准清除获得成功。

第六章控制措施

6.1增加防控意识

构建完善的猪场生物安全、猪场生物安全是当前防控ASF 唯一有效措施。在ASF流行时期,生物安全是猪场能够正常生产的前提,决定着猪场运营的成败。

猪场应充分认识到ASF巨大危害及通过生物安全措施防控该病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一是树立入场隔离消毒意识。入场的所有人员、物资均视为怀疑带毒者,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隔离、消毒程序,方可进场。二要明确净区与脏区。两者为相对

的,存在病原污染风险或污染风险较大的区域为脏区,病原污染较少或已被清洁的区域为净区。三要加强猪场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保证每个人自觉遵守生物安全准则,主动执行生物安全措施,积极纠正操作中的偏差。

6.2建立ASF生物安全防控圈

建立多层生物安全防控圈:第一层需设置人员隔离区域;第二层设置卖猪、淘汰猪中转站(必须做好日常消毒和跟批消毒),彻底切断外部车辆带入ASFV的可能;第三层为猪场的实体围墙,除天然屏障外,生产生活区与外界用围墙彻底隔断,围墙外部可设置防护沟、防护林等;第四层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进行隔离,不同生产区之间进行隔离。不同防控圈之间建立消毒设施,做到层层切断。

6.3建立场外生物安全体系

场外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即对威胁到猪场的所有外部因素

进行综合控制,以降低其对场内猪群的威胁。外部生物安全影响因素包括猪场的选址、人员入场管理、车辆管理、物资入场管理、猪群转运和生物媒介的清除等。

建立严格的人员、物资(包括大宗物品)入场程序。配备猪场内转运车辆,外来车辆禁止入场。在洗消中心对外来生猪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6.4健全场内生物安全体系

场内生物安全体系包括猪场内部布局、生产管理、消毒措施、粪污处理等。猪场严格进行分区,包括生活区、生产区和废弃物处理区。

生产中人员、物品及猪群应遵循从净区向脏区单向流动,若需要从脏区向净区流动,需要经过隔离、消毒等程序方可。

猪场生产区道路也应区分净道、污道,两条路线互不交叉,出入口分开。净道用于人行和饲料、物资的运输,污道为运输粪便、病死猪和废弃设备的专用道,因条件限制出现交叉时应及时清洗消毒,保持净道的完整性。

推荐采用全进全出、多点式饲养、分批次饲养等管理方式,切断ASFV在猪场内部的循环传播。

6.5科学实施日常监测

建立ASF预警体系,做好ASFV的定期监测。兽医及饲养人员应每天巡查猪舍,检查猪群健康状况,包括观察猪的临床症状、异常行为、采食、饮水等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果断处置,保障猪群健康。

6.5.1主动监测

对于未发生ASF疫情的养殖场,开展主动监测是十分必要的。重点应放在异常猪只、车辆、人员、生产资料、物品等能与外界接触的环节和风险因素。

6.5.1.1异常猪只:厌食、呕吐、血便、身体发红、口鼻出血、打针流血不止(凝血不良)、发烧、流产、突然死亡等一切不正常的猪只,均需进行采样检测。

6.5.1.2正常猪只:按照随机抽样原则,进行抽样检测。

依据风险,应对运输工具、出猪台、场区大门、生产区猪舍内环境等进行常规采样和监测。

6.5.2被动监测

对于已发生疫情的养殖场,一旦确诊,禁止场区内人员、物品等一切流动,防止ASFV扩散。按照“疑似发病猪场采样”进行相关样品采集,开展监测工作。

发病猪场进行精准清除后,须进行风险猪只的全群采样检测,连续2次,之间间隔5-7天。

6.5.3溯源调查

溯源调查是分析疫情发生原因的基础,划分生产单元、确定污染范围是精准清除的关键。查看人员、物品记录表,分析首发病例出现前21天以来与外界交流的一切人员、车辆、物品流通环节等。针对外来人员、车辆、物品重点进行采样监测。分析ASFV感染轨迹,确定感染源及初始感染范围。如风险猪群存在外调情况,还应进行追踪调查。

6.6优化种猪繁育模式,保障种源供给

种源供给是生猪复产的重要保障,应从以下六个方面来优化种猪繁育模式:

6.6.1调整生产母猪的品种结构

传统商品猪场通常需要常年引进大量的长大、大长二元杂母猪补充淘汰的生产母猪(引种前要进行检测)。为最大程度减少引种次数,可以引进纯种长白或者大白,通过场内扩繁,生产二元杂母猪,减少引种风险。

6.6.2灵活应用品种配套模式

有效提高养猪生产效率的品种配套模式是充分利用杂交优势,目前我国养猪业中主要有杜长大、杜大长纯种配套生产模式和配套系生产模式。出于生产安全时封场的现象,为实现满负荷生产,必要时可以采取回交的方式补充生产母猪,亦即早期挑选体型外貌符合要求的杜长大、杜大长青年母猪,按照后备母猪要求培育为优质父母代母猪。为尽量减少生产效率的降低,终端父本的选择显得尤为重要,最好的模式是用父系大

白作为终端父本,其次长白,而尽量避免使用杜洛克作终端父本。

6.6.3强化引种隔离

养猪生产中,根据生物安全的需要,对新引进的种猪都需要采取隔离的措施来降低新引进种猪携带ASFV而污染原生产

群的可能性,同时也避免新引进种猪直接暴露于大量原猪群的病原微生物之下。应对拟引进的种猪进行逐头检测,确认ASFV 阴性,并在隔离舍隔离30天,期间进行临床监测和随机抽样

检测。

6.7严把饲料关

6.7.1做好饲料原料的采购

优质、安全的饲料原料采购环节是生物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原料采购前应对要采购的原料进行充分的生物安全评价,必要时现场取样进行ASFV核酸检测。

6.7.2做好原料运输和验收

采购前期评估过且生物安全评价高的原料。对于来自ASF

疫区的玉米等大宗饲料原料,建议不采购未经过高温处理或未经证明为ASFV核酸检测阴性的原料。不采购可疑动物源性饲

料原料,特别是不符合农业农村部第91号公告规范要求生产

的猪源性血浆蛋白粉、血球蛋白粉、肠膜蛋白、肉骨粉、猪油等。不采购掺假蛋白原料,特别是可能掺入猪源饲料的鱼粉、鸡肉粉等。做好饲料原料的运输车辆的全面消毒工作,运输路线避开疫区,原料采用包装袋封装,运输车厢需用塑料布或帆布覆盖封闭,防止饲料在运输途中被污染。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饲料运输车也会携带非洲猪瘟病毒,运输前必须进行规范消毒。

6.7.3优化饲料加工工艺

为了有效地杀灭ASFV,消除潜在的风险,饲料加工采用高温制粒工艺,主要是提高制粒温度,延长调质时间,保证调质温度>85℃,调质时间超过3分钟以上。对于未达到要求的饲

料制粒工艺需增加蒸汽量,确保调质器中物料温度达到850℃

以上,并适当延长调质时间。

6.7.4做好饲料转运

实行点对点专车运输饲料,运输车辆要全面、彻底、有效的消毒处理,对车轮、车厢和驾驶室等部位进行ASFV检测,

检测病毒核酸阴性视为合格。同时要与饲料原料运输车辆严格分开,实行专车专运。饲料运输过程中,运输车厢用塑料布和帆布覆盖封闭,需避开疫区的运输路线。饲料应首先从饲料生产车间运送到安全的、无ASFV污染的饲料中转站,不能直接

运送进猪场。

6.8改造猪舍,优化生产管理

通过猪舍改造,御病原于场区之外,优化生产管理,确保猪群健康,是目前和今后开展ASF综合防控的重要举措。

6.8.1提高认识

场内人员是ASF防控的主体,事关防控成败。应定期开展ASF防控的政策、技术讲座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ASF危害

的认识和防控意识,明确防控关键环节。

6.8.2确保饮水安全

ASFV通过饮水感染所需的病毒量极低,必须确保饮水安全,切断病毒经水传播途径。选用深井水或自来水饮用和冲洗猪栏,对水源经常抽检,及时消毒,消毒剂可选用漂白粉、次氯酸钠、二氯异氰脲酸钠、三氯异氰脲酸、二氧化氯等氯消毒剂。

6.8.3做好“四流”管理

确保“车流、人流、物流、猪流”不带毒,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有效切断传播途径。对进场“四流”开展ASFV检测,确保无ASFV污染。实施饲料等重要物资的中转,有条件的可以建立猪只销售中转站,人员实行72小时隔离,有条件应采样进行ASFV监测。对入场物资进行清洗、消毒、烘干,如对所有进入生产区的物品、药品必须经过臭氧消毒2小时,存放24小时后可以进入生产区。

6.8.4改善环境条件

做好猪舍内的卫生清理工作,保证舍内环境干净,空气流通,地面干燥,环境温度适宜;做好猪舍内的防寒以及防暑工作,尤其母猪舍和保育猪舍,减少应激;做好猪舍外的环境消毒,保证每周对猪舍消毒1次;全封闭式运行,经常性的灭蝇、灭蚊,阻断鸟、鼠、蚊、蝇传播。

6.8.5优化猪场设计

严格参照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NY/T1568)、标准化养殖场生猪(NY/T2661)、种公猪站建设技术规范(NY/T2077)”等技术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实施自繁自养设计,一定时间内种源自给自足;不同功能区独立设计,尤其要注意进出道路运猪车辆的清洗以及人员吃、住、排便的处理应与核心生产区保持独立;猪舍全封闭设计,避免鸟、鼠、蚊、蝇进入猪舍;猪舍实行单元化生产,进风、排风独立运行;雨污严格分开;净道污道严格分开;无害化处理区位置选择尽量远离养殖区域;尽可能自动化、智能化设计,尽量减少人员和车辆使用;优选设备,减少人员维护;建立车辆多级洗消和烘干中心。

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 (2020年版)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疫情,切实维护养猪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猪肉产品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疫情报告与确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生猪、野猪异常死亡等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根据非洲猪瘟诊断规范(附件1)判断,符合可疑病例标准的,应判定为可疑疫情,并及时采样组织开展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判定为疑似疫情;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测为阳性的,应判定为确诊疫情。相关单位在开展疫情报告、调查以及样品采集、送检、检测等工作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备查。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诊后,应将疫情信息按快报要求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病料样品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背景信息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备份。中

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程序将有关信息报农业农村部。 在生猪运输过程中发现的非洲猪瘟疫情,对没有合法或有效检疫证明等违法违规运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处理;对有合法检疫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的,疫情处置、扑杀补助费用分别由疫情发生地、输出地所在地方按规定承担。疫情由发生地负责报告、处置,计入输出地。 各地海关、交通、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发现可疑病例的,要及时通报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检测、诊断、信息上报等工作,按职责分工,与海关、交通、林业和草原部门共同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农业农村部根据确诊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认定并公布疫情。必要时,可授权相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并公布疫情。 二、疫情响应 (一)疫情响应分级 根据疫情流行特点、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非洲猪瘟疫情响应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1.特别重大(I级) 全国新发疫情持续增加、快速扩散,21天内多数省份发

养猪场(户)非洲猪瘟防疫主体责任承诺书

养猪场(户)非洲猪瘟防疫主体责任 承诺书 养殖场基本情况: 名称:地址:东营市垦利区镇村联系电话:。 存栏生猪头,其中:种猪头,母猪头,仔猪头,育肥猪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及国家、我省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本场(户)自愿承诺如下: 一、建立动物防疫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各项登记制度,完善生产记录、引进和调出记录、诊疗和用药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各项记录规范、全面、详实。 二、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建设,场内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生产区内净道和污道分开,生物安全防线尽可能推到生活区以外较远的便于消毒的区域,装猪台远离养殖场,并及时清洗消毒;采取科学管理、封闭饲养措施,有条件的实行“自繁自养、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严禁一切外来车辆、人员,特别是经纪人、生猪保险理赔工作人员和病死猪收集人员进入生产区,场内人员不得串舍,兽医串舍诊疗必须着防护服、戴鞋套。 三、规范生猪调入调出,调出生猪提前申报检疫,检疫合格后方可调出;调入生猪严格落实落地报告、补栏隔离和空栏管理制度,引进种猪的保证手续齐全。不从高风险区购入生猪、生猪产品、猪源饲料及饲料原料。不使用未经备案的生猪运输车辆运输生猪。 四、不散放散养,不使用泔水饲喂生猪,严禁外来猪及其制品进入猪场。 五、配建进场消毒池,配备场区消毒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场内消毒制度和操作技术规范,定期对场内外彻底消毒。认真做好进、出场区人员及其携带物消毒,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洗澡消毒;认真做好进、出场区生猪运输车辆消毒,特别注意车辆底部清洗消毒。 六、主动开展猪群健康状况日常巡查排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不出售、不丢弃病死猪,对病死猪、粪便及污染物实施无害化处理。 七、规模养殖场配备专职兽医,坚持科学饲养、规范管理。主动做好周围3公里范围内生猪养殖场户的引导宣传,普及防控技术和措施,共同做好非洲猪瘟防控。中小规模养猪场(专业户)要聘请有技术资质的兽医,进行动物疾病防治,禁止使用假冒伪劣兽药及生物制品。 八、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病死猪、排泄物、垫料等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坚决不出售、贩卖病死猪。委托专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集中处理的,病死猪运输车辆在生物安全防线以外交接,交接病死猪后严格清洗消毒。 九、主动配合畜牧兽医等监管部门开展疫情排查、监督、抽样等工作。 十、本场(户)负有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非洲猪瘟防控部署要求,自觉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如因防疫主体责任不落实、自身生物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执行动物防疫相关规定造成疫情发生传播的,不享受国家扑杀补助政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疫情报告电话:

非洲猪瘟防控方案

非洲猪瘟防控方案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防疫源输入我县,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统一思想,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按照“广排查、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全根除”要求,强化全面排查巡查、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强化生物安全措施、强化生猪及其产品移动监管、强化检疫监督执法、强化联防联控、强化宣传引导。切实推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稳定。 (二)、工作目标 1、监测排查覆盖率达到100%; 2、运载工具消毒率达到100%; 3、严禁从疫区及疑似疫区调运生猪及其产品; 4、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二、防控重点及工作措施 (一)、防控重点 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仔猪行)、无害化处理收集中心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临床类似猪瘟症状,且治

疗效果不良或不明原因大量死亡的生猪,立即限制移动,及时送检,将情况按程序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工作措施 1、对全县所有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仔猪行)、无害化处理收集中心进行告知、排查; 2、严禁从疫区或高风险区调运生猪及其产品; 3、严格环境、设备及运输车辆消毒; 4、对类似猪瘟及不明原因大量死亡的场所进行隔离、抽样送检、同时上报省防控中心。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按照省畜牧兽医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以所长朱春奎为组长,副所长王能相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确保防控工作有效有序的开展。 (二)、监测排查 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宣传告知,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监测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对监测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完善监测机制,强化保障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突出

(农业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

农业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部机关有关司局,部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 2017年9月20日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 1 总则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是我国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之一。

1.1 编制目的 及时扑灭突发非洲猪瘟疫情,保障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突发非洲猪瘟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管理 2.1 应急指挥机构

农业部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管理工作,并根据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向国务院提出启动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建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非洲猪瘟疫情应急管理工作,并根据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地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应明确组成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2.2 职责分工 农业部负责组织实施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管理工作,并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布突发非洲猪瘟疫情信息,并向有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通报疫情;紧急组织调拨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建议;组织对扑杀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各地兽医部门要积极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境外非洲猪瘟疫情传入风险的防范工作,及时开展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切实落实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排查、消毒、检疫监管、扑杀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边境地区兽医部门要着力加强边境地区防控,坚持内防外堵,配合有关部门切实落实边境巡查、消毒等防控措施。

猪场得了非洲猪瘟怎么办

每个人都不希望猪场出现非洲猪瘟,但是每个猪场都可能出现,为了减少损失养殖者须提前想好措施,这里就给大家说下出现之后怎么办? 这时可以使用防威灵进行防控。具体的使用方法是: 预防保健:1kg/吨料,长期添加或每月使用15天。 紧急防控:6kg/吨料,疫情严重地区8kg/吨料,连续使用7天。然后改为3kg/吨料,连续使用2周。 推荐方案是: 一、感染猪场可第一时间采取拔牙式灭源,正常猪群紧急投喂中药: 第1-7天:防威灵6kg+威可宁6kg/吨料。 第7-21天:防威灵4kg+威可宁3kg/吨料。 第21天后:防威灵1kg+威可宁3kg/吨料,长期添加或每月使用15天。 二、受周围疫区威胁的养猪场未发病预防:

防威灵1kg+威可宁3kg/吨料,长期添加或每月使用15天 注意事项是: 1、发病症状明显的猪,拔牙式灭源(至关重要),全群投药。 2、一栋舍发病必须要全场同时投药。 3、必须要足量用够疗程,至少连续使用40天。 4、降低猪群密度,发病后15天之内做到不清粪或少清粪。 5、防威灵必须要高剂量(根据病情调整)连续使用7-10天,然后减量。 6、采食量不足的猪群,每吨料中要增加用药量,以保证猪采食足够药量。 7、母猪刚开始出现症状并死亡时,拔牙式清除,全群投药。 8、特别注意的是,母猪开始死亡时,此时肥猪往往没有症状,如果此时不给肥猪投药,则不仅等到肥猪出现症状后不好控制,而且还严重干扰母猪治疗效果。 9、肥猪防控难度大、建议出现症状及时处理、尽早预防为主。

10、发病场2个月内严禁配种、严禁接种疫苗。 11、长期使用本方案低剂量保健,是构建猪群“健康度”的最佳方案。 12、急性发病(爆发)猪场,不建议使用本方案。 用药同时结合生物安全措施处理,总体防控效果非常不错,养殖者如需购买该产品,可联系河南威立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和南方科技大学、美国马里兰大学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深度合作,把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研究成果在动保领域得以转化并应用。尤其是公司研发的防威灵产品方案在预防非洲猪瘟方面取得比较好的成绩!

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

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 当前,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病毒已在我国定殖并形成较大污染面,疫情发生风险依然较高,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扩散,必须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措施。各地要切实增强打持久战的思想认识,深入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在落实好现行有效防控措施基础上,着力解决瞒报疫情、调运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全面提高生猪全产业链风险闭环管理水平,重点强化十二项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和场点入场采样检测。农业农村部制定科学的入场检测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对生猪调出大县、规模猪场和其他高风险区域进行入场采样检测。落实到人到场监督责任制,做好入场抽样检测。对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测,对年出栏500—2000头的规模猪场随机抽样检测。 二、建立疫情分片包村包场排查工作机制。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对非洲猪瘟疫情实施包村包场监测排查,确保不漏一场一户。逐村逐场明确排查责任人,建立排查对象清单和工作任务台账,发现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养殖场户要明确排查报告员,每天向包村包场责任人报告生猪存栏、发病、死亡及检出阳性等情况。对不按要求报告或弄虚作假的,列为重点监控场户,其生猪出栏报检时要求加附第三方出具的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农业农村部和省级、地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成立相应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疫情排查报告。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抓紧组织实施本省份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力争8月底前在全国498个生猪调出大县先配齐1万人的队伍,努力做到一个乡镇特聘一名动物防疫专员。 三、完善疫情报告奖惩机制。基层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及时报告、果断处置疫情是成绩,不得追责,绩效考核还应当加分。要推广一些地方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及时奖励的好做法,对疫情报告、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明确瞒报、谎报、迟报、阻碍他人报告等情形认定标准,对生产经营主体瞒报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瞒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从严追责;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从重处罚并予以通报。 四、规范自检阳性处置。养殖场户自检发现阳性的,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经复核确认为阳性且生猪无异常死亡的,按阳性场点处置,不按疫情对待,可精准扑杀、定点清除,只扑杀阳性猪及其同群猪,其余猪群隔离观察无异常且检测阴性后,可正常饲养。及时报告检测阳性的,扑杀生猪给予补助;不及时报告的,不予补助,并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健全疫情有奖举报制度。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核查举报线索,查实的及时兑现奖励。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有奖举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有关情况按月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建立黑名单制度。将瞒报、谎报、迟报疫情和检测阳性信息,以及售卖屠宰病死猪、违规调运生猪、逃避检疫监管的生产经营主体纳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特别是对恶意抛售染疫生猪的,一律顶格处罚,坚决追究有关主体的责任并通报。 七、加强养殖场户风险警示。建立养殖场户风险预警机制,根据疫情形势、生产安排、市场变化等因素,广泛运用讲座、视频、短信、微信、挂图等多种形式,加强生产和疫情风险警示。特别要提醒养殖场户不要引进价格异常便宜的生猪,不要采购没有动物检疫证明、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 1 总则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是我国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之一。 1.1 编制目的 及时扑灭突发非洲猪瘟疫情,保障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突发非洲猪瘟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管理 2.1 应急指挥机构 农业部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管理工作,并根据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向国务院提出启动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建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非洲猪瘟疫情应急管理工作,并根据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地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应明确组成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2.2 职责分工 农业部负责组织实施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管理工作,并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布突发非洲猪瘟疫情信息,并向有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通报疫情;紧急组织调拨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建议;组织对扑杀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各地兽医部门要积极配合出入境检

规模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

规模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 (2020年6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1) 1.1目的和依据 (01) 1.2选用范围 (01) 1.3工作原则 (01) 第二章组织管理 (01) 2.1应急领导机构 (01) 2.2 工作职责 (02) 2.2.1加强领导 (02) 2.2.2 信息报告 (02) 2.2.3培训与演练 (03) 第三章疫情报告 (03) 3.1疫情报告 (03) 3.1.1疫情报告责任单位 (03) 3.1.2疫情报告内容 (03) 第四章疫情监测 (03) 4.1 早期发现 (03) 4.1.1精神状态 (03) 4.1.2采食情况 (03)

4.1.4体表变化 (03) 4.1.5经产母猪表现 (03) 4.2 精准检测 (04) 4.2.1疑似发病猪采样 (05) 4.2.2废弃物处理 (06) 4.2.3早快速精准检测 (06) 4.2.4 疫情报告 (06) 4.2.5 人员管控 (06) 4.3检测技术支持 (07) 第五章应急处置 (07) 5.1 疫点清除 (07) 5.1.1 整栏清除.................................................. (07) 5.1.2整栋清除 (07) 5.1.3单元清除 (07) 5.1.4全场清除 (08) 5.2清除策略 (08) 5.2.1 病死猪处理 (08) 5.2.2无法移动的病死猪处理 (08) 5.2.3正常运的感染处理 (08) 5.3清除过程中的消毒 (08) 5.3.1栋舍消毒 (08) 5.3.2 地面消毒.................................................. (09) 5.3.3用具消毒 (09) 5.3.4环境消毒 (09) 5.4清除后环境检测 (09)

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 通知 为贯彻落实11月16日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防疫情传入,现就我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11月以来,全国新发12起疫情;截止11月16日,全国已有18省(市、自治区)42个地区发生66起疫情,与我省相邻的四川、云南、重庆、湖北、湖南已发生疫情,目前的防控形式进入到僵持阶段,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各地要尽快改善卡点的值守条件,及时解决卡点基本生活和取暖保障,为打持久战打下坚实的基础。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切实强化排查监测,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一定要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切不可认为与己无关,必须高度警觉、马上行动、有效应对、严防死守,确保非洲猪瘟不传入我市。 二、进一步强化卡点工作。卡点是堵外源的重要环节,一旦卡点失守,就会造成疫情传入和不合格猪肉产品流入市场的风险,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一要充实卡点人员力量,各卡点,尤其是交通要道卡点要根据车流量配备足够的人员,做到可疑车辆必查,特别是冷藏车、厢式货车、面包车和蓬布车等运输车辆必查,绝不放过任何一辆可疑车辆;二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采取伪装、不走绿色通道等手段偷运生猪或猪肉产品,对此种偷运行为要严厉打击,从重从严处罚,绝不手软;三要严格处置。各卡点对发现的无证调运、证物不符等违规调运行为不得劝返,要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置;四要严格24小时值守制度。各卡点值守人员必须24小时值守,切实履行职责,不能出现空档期。 三、进一步做好移动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加强对跨省调运畜禽及其车辆的查验力度,做好对运输车辆的清洗消毒工作。主干道和入城口要加大对可疑车辆的检查力度,特别是货车和面包车等运输车辆的检查。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违规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的,不得劝返,立即扣押,作

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一 11 月以来我省发现多处非洲猪瘟疫情,全省已进入非洲猪瘟防控应急状态防控形式愈发严重,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餐厨废弃物处置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应全面禁止使用泔水喂猪,为扎实做好全县餐厨废弃物处置监管工作,结合城管工作职能,现制定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猪肉是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来不得丝毫马虎。此次疫情来势凶猛、事态紧急,县城管系统必须迅速贯彻国家和省县的部署要求,紧扣“餐厨泔水” 这一关键环节和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构建包含产生源头、全面收集、及时运输、规范处置、执法保障等各方面、全链条的工作体系,为全县疫情防控大局作出城管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城管局建立疫情应对工作班子,局长王军同志任总指挥,副局长马永剑任副总指挥,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从即日起进入临战状态,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专题研究部署。11 月26 日上午召开紧急会议,进行专题会商,制订工作方案;9 月27 日前后,召开县城管系统动员会,进行全面部署。 (二)开展调查摸底。11 月26 日开始,通过市场监管、工质局等系统,对县产生餐厨泔水的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集体供餐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三)全面宣传发动。统一印制面向餐厨泔水产生单位的告知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承诺书,要求其全面履行动物疫病防治法、环境污染防治法、城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签订餐厨废弃物承诺书,要求餐厨泔水不得流向生猪饲养企业和农户,不得排入河道、污染水体,不得擅自排入下水道等,并告知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城管局牵头,执法大队具体负责,逐一上门送达、告知。 (四)逐一签订承诺书。安排属地城管部门,协助处置企业,逐一签订餐厨废弃物承诺书,做好收集容器投放等工作,并及时报县城管局备案。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 (年版)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疫情,切实维护养猪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猪肉产品供给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疫情报告与确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生猪、野猪异常死亡等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根据临床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査结果怀疑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应判定为可疑疫情,并及时采样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检测。相关单位在开展疫情报告,送检、调查等工作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备查。 对首次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检測结果判定为疑似疫情后,应立即将样品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同时按要求将疑似疫情信息以快报形式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对再次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的省份,由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确诊,同时按要求将确诊疫情信息以快报形式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病料样品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备份。

对由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的疫情,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按规定同时将确诊结果通报样品来源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程序将有关信息报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根据确诊结果和相关信息,认定并发布非洲猪瘟疫情。 在生猪运输过程中,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查到的非洲猪瘟疫情,其疫情认定程序,由农业农村部另行规定。 各地海关、林业和草原部门发现可疑非洲猪瘟疫情的,要及时通报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样品送检、信息上报等工作,按职责分工,与海关、林业和草原部门共同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农业农村部根据确诊结果,认定并发布疫情。 二、疫情响应 (一)疫情分级 根据疫情流行特点、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非洲猪瘟疫情划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 .特别重大(Ⅰ级)疫情 全国新发疫情持续增加、快速扩散,天内多数省份发生疫情,对生猪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重大(Ⅱ级)疫情 天内,个以上省份发生疫情,疫区集中连片,且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养猪场非洲猪瘟防控方案

养猪场非洲猪瘟防控方案 1. 目的 非洲猪瘟严重危害生猪养殖业,为有效预防非洲猪瘟,切断传播途径,特制定本方案。 2. 关键风险点 2.1 餐厨废弃物(泔水) 使用餐厨废弃物(泔水)饲喂生猪,或饲养人员接触/食用外部新鲜猪肉、腌肉、火腿、含肉食品/调料等,未经淋浴、消毒并更换洁净衣物鞋帽就接触生猪,曾是小型养殖场户病毒传入的主要途径之一。 2.2 车辆 外来车辆或者去过高风险场所的本场车辆,如运猪车(健康猪、淘汰猪)、饲料车、物资车、拉粪车、无害化处理车、私人车辆等,未经彻底清洗消毒进入养殖场,是病毒传入的重要途径。 2.3 猪只 2.3.1 引进病猪、潜在感染猪,使用病猪、感染猪及其精液进行母猪配种时,可传入病毒。 2.3.2 已出场的生猪因各种原因返场继续饲养,可能接触外部被污染的车辆、人员、物品等,导致病毒传入。

2.3.3 出售育肥猪、仔猪、公猪、母猪或淘汰猪以及运出病死猪时,本场人员、车辆、设施等可能接触外部被污染的车辆、物品、人员等,导致病毒传入。 2.4 人员 外来人员或者去过高风险场所的本猪场人员,如生猪贩运/承运人员、车辆司机、保险理赔人员、兽医及技术顾问、兽药/饲料销售人员、猪场采购人员、外出员工和外来机械维修人员等,未经淋浴、消毒、更换洁净衣物鞋帽等进入养殖场时,可带入病毒导致疫情发生。 2.5 风险动物及生物媒介 在病毒高污染地区、养殖密集区,养殖场内的犬、猫、鼠、禽、蜱、蚊蝇和场外的野猪、鼠、鸟等,可携带病毒传入。 2.6 饲料 2.6.1 在饲料、兽药经营店购买饲料时,病毒可通过饲料包装袋和运输车辆传入猪场。 2.6.2 养殖场的自配料饲料原料被污染,或成品料含有被污染的猪源性原料(肉骨粉、血粉、肠黏膜蛋白粉等)时,可导致病毒传入。 2.7 生产生活物资 兽药、疫苗等防疫物资的外包装以及鲜肉、蔬菜等生活用品被病毒污染时,未经消毒就进入养殖场,也可导致病毒

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疫情,保障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预案如下。 一、应急指挥系统 (一)区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全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治工作,决策有关疫情的重大事项。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1、区指挥部职责 指挥协调全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等工作;拟定非洲猪瘟疫情有关政策;审定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判疫情,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研究并进行重大工作布署;组织实施、指挥扑灭本区发生的疫情;监督管理全区疫情防控工作。 2、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收集疫情和分析预测发展态势;及时调配疫情处理和损失补助的资金和物资;组织协调并监督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各部门、街道的防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提出启动、停止(解除)相应等级的疫情控制应急措施建议。

3、部门职责 (1)区委宣传部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负责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新闻宣传工作。 (2)区公安分局 协助做好疫点封锁、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和生猪产品来源调查等工作,做好疫点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3)交警五大队、六大队 负责做好各生猪产品运输检查工作,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协助做好疫点的封锁工作和病害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的运输等工作。 (4)区教育局 负责在校学生防控非洲猪瘟疫情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对全区中小学食堂的生猪产品进行来源检查,防止疫点生猪产品进入校园,加强学校食堂的餐厨垃圾管理。 (5)区民政局 制订并实施疫点救灾救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指导疫点、灾区重建和生产自救,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6)区财政局 负责筹集、划拨紧急防疫储备金,并做好应急工作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7)区环保局

防非范非洲猪瘟考试题库(含答案版)复习进程

防非生物安全考试试题(不定项选择+问答题)ASF相关: 1、下列哪些能感染非洲猪瘟(AB) A野猪B家猪C人D牛 2、下列哪些可能成为传播非洲猪瘟的媒介(ABCD) A人B物品C车辆D空气 3、非洲猪瘟病毒可通过以下哪些途径间接传播?(ABCD) A饲喂污染的泔水 B污染的饲料、垫草 C污染的车辆 D污染的衣物和设备 4、非洲猪瘟病毒自然感染的潜伏期一般为多少天?(C) 4~7 B、4~10天C、4~19天 5、关于非洲猪瘟存活时间,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BCD) A、冰冻肉中可存活数年;半熟肉以及泔水可长时间存活; B、腌制火腿中可存活数月; C、未经烧煮或高温烟熏的火腿和香肠中能存活3~6个月; D、4℃保存的带骨肉中至少存活5个月。 6、目前防控非洲猪瘟主要依赖(C) A疫苗B兽药C生物安全D无能无力。 7、急性性型非洲猪瘟会有以下哪些表现(ABCD) A高热B食欲废绝C、皮肤发绀D网状内皮系统出血. 8、感染非洲猪瘟的急性病例死亡率可达多少(D) A 30% B 50% C 80% D 100% 消毒类: 9、当前本场用于车辆喷雾消毒和衣物浸泡消毒的消毒药是什么(A)。

A、卫可 B、百胜-30 C、戊二醛 D、烧碱 10、消毒药卫可常用的配比浓度为(B ),雨天卫可配比浓度(A)。 A、1:100 B、1:200 C、1:300 D、1:400 11、中转站的车辆停靠,说法正确的是(A)。 A、场内车停靠在靠近猪场一侧,外部拉猪车停靠远离猪场一侧 B、场内车停靠在远离猪场一侧,外部拉猪车停靠靠近猪场一侧 C、场内车可以停靠在中转站的任一侧 D、外部拉猪车可以停靠在中转站的任一侧 12、员工场外穿衣服,若需要拿入生活区,则通过(A)。 A、卫可1:200 浸泡消毒30分钟 B、卫可1:200 浸泡消毒30分钟或臭氧消毒60分钟 C、卫可1:400 浸泡消毒60分钟或臭氧消毒30分钟 D、卫可1:400 浸泡消毒60分钟或臭氧消毒60分钟 13、关于消毒药的使用,说法错误的是(D)。 A、消毒药和石灰水需要现配现用 B、雨天,消毒液浓度加倍 C、消毒药避免在阳光下直射 D、车辆清洗完后最好立即用消毒药进行消毒 14、中转站的场内运猪车辆要坚持每用(A )消毒()。 A、一次,一次 B、两次,一次 C、一周,一次 D、一月,一次 管理类: 15、任何人(A)从场外带入偶蹄动物类相关制品。 A、禁止 B、随时可以 C、经批准可以 D、偶尔可以 16、下列哪些描述是符合防非生物安全要求的(ABC)。 A、送菜车和猪精车禁止开进场区,只允许在大门口特定区域停留、卸货; B、内部转猪车司机禁止下车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第二版)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 当前,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病毒已在我国定殖并形成较大污染面,疫情发生风险依然较高。为扎实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切实维护养猪业稳定健康发展,有效保障猪肉产品供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疫情报告与确认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生猪、野猪出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或异常死亡等情况,应立即向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通报信息,按照“可疑疫情—疑似疫情—确诊疫情”的程序认定疫情。 (一)可疑疫情 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信息后,应立即指派两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到场,开展现场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符合《非洲猪瘟诊断规范》(附件1)可疑病例标准的,应判定为可疑病例,并及时采样送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根据现场诊断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认定可疑疫情。 (二)疑似疫情 可疑病例样品经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或经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的,应判定为疑似病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认定疑似疫情。 (三)确诊疫情

疑似病例样品经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复检,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的,应将疑似病例判定为确诊病例。 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确诊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认定疫情;涉及两个以上关联省份的疫情,由农业农村部认定疫情。 相关单位在开展疫情报告、调查以及样品采集、送检、检测等工作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备查。确诊病例所在省份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疫情快报要求将有关信息逐级上报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将样品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程序向农业农村部报送疫情信息。 在生猪运输过程中发现的非洲猪瘟疫情,由疫情发现地负责报告、处置,计入生猪输出地。 农业农村部负责发布疫情信息,未经农业农村部授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不得擅自发布疫情和排除疫情信息。 二、疫情响应 根据非洲猪瘟流行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疫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I级)疫情响应 21天内多数省份发生疫情,且新发疫情持续增加、快速扩散,对生猪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时,农业农村部根据疫情形势和风险评估结果,报请国务院启动I 级疫情响应,启动国家应急指挥机构;或经国务院授权,由农业农村部启动I级疫情响应,并牵头启动多部门组成的应急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启动I级疫情响应后,农业农村部负责向社会发布疫情预警。

XX集团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

LOGO 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 2021年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1.1目的和依据 (2) 1.2适用范围 (2) 1.3工作原则 (2) 第二章组织管理 (2) 2.1防控领导小组 (2) 2.2巡检监测小组 (3) 2.3应急处置小组 (4) 第三章疫情报告 (4) 3.1疫情的报告 (4) 第四章疫情监测 (5) 4.1诊断规范 (5) 4.2早期发现 (7) 4.3精准检测 (8) 4.4检测技术支持 (10) 第五章应急处置 (11) 5.1疫点清除 (11) 5.2清除策略 (12) 5.3清除过程中的消毒 (12) 5.4清除后场地及设施设备消毒 (13) 5.5清除后环境监测与评估 (15) 5.6操作规程 (16) 第六章控制措施 (16) 6.1增加防控意识 (16) 6.2建立ASF生物安全防控圈 (16) 6.3建立场外生物安全体系 (17) 6.4健全场内生物安全体系 (17) 6.5科学实施日常监测 (18) 6.6优化种猪繁育模式,保障种源供给 (19) 6.7严把饲料关 (20) 6.8猪舍管理 (21) 第七章附则 (23)

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了确保在发生非洲猪瘟(下称“ASF”)疫情时,能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ASF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护猪场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范围内所涉及的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控制应急工作。 1.3工作原则 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采取相应的综合性防治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第二章组织管理 2.1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非洲猪瘟的防控措施,猪瘟的防治措施

建议严格的生物安全体系对于新建猪场,张桂红表示如果猪场能够做到分区饲养管理、批次化生产同时还建立隔离栏舍的话,将对非洲猪瘟的防控有很大的帮助。 有些猪场建立已久,要在这些方面做优化可能较为伤筋动骨,那么这些猪场又该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来防控非洲猪瘟呢? 在猪的方面,养猪人在引种时一定要注意隔离和检测,且平时要做好相关的排查工作,如果发现猪只出现体表发绀、耳朵或体表出现紫斑、毛孔出血、厌食、腹泻等症状时,要提高警惕,最好是采样送到相关的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 对于当前的非洲猪瘟疫情猪场主要措施就是预防;非瘟清,主要用于防治猪的病毒性传染病(瘟疫病,如非洲猪瘟、蓝耳、圆环、流感等)用于非洲猪瘟、蓝耳、圆环、链球菌、流感、附红体、弓形体及混感等引起的猪发热性(瘟热性)疾病的治疗与预防。症见:高热神昏、精神萎顿、结膜潮红、充血;皮肤发红,体表出血、瘀血,四肢、下腹、会阴、臀部等部位尤其严重;咳嗽、喘气、呼吸困难;呕吐,食欲减退或废绝,粪便干硬、便秘或排脓性血便;母猪伴有不孕、流产、死胎。剖检病死猪可见脾脏、肝脏、肺脏等脏器和淋巴结严重肿大,并广泛性出血瘀血。本病急性发病时死亡率很高,尤其是母猪、大猪死亡更快。 预防拌料 预防量(2-3公斤非瘟清/吨料),每月使用7-14天;治疗量(4-5公斤非瘟清/吨料),连用7天; 常规投药,猪只免疫力、抵抗力强,可有效抵御野毒侵袭;抗应激能力强,消化功能好,生长速度快;疫苗免疫后抗体产生迅速而整齐;重大疫情时,不发病或发病少,病情轻,易于治疗。 对于当前的猪场流行疫病,本产品已经有很好反馈。多家猪场与公司的试验结果表明,用本产品进行预防性、保护性投药,体现出显著的“三减一降”效果,即:减缓发病、减轻病情、减少死亡;降低损失。“三减”给猪场留下了宝贵的时间,为实质性控制疾病与降低损失创造了条件。 “猪场要慎重剖检疑似猪只!”张桂红特别强调,剖检有可能会成为传染源,风险极大,所以她建议猪场不要轻易剖检疑似病猪。 至于人员方面,要注重员工和外来人员的隔离,规范人员进场的流程,同时要做好相关的科普宣传工作和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相关文献显示,猪源产品、原粮存在一定携带非洲猪瘟病毒的风险,所以猪场做好饲料的运输安全管理非常重要,如果能在场内建设中转料塔可大大降低病毒进入生产区的风险。 虽然非洲猪瘟杀伤性十足,但张桂红表示,非洲猪瘟是可防、可控的,养猪人不必过度恐慌,但也不能心存侥幸; 因为目前对于该病尚无有效的防治疫苗与药物,所以基于传染病控制的三个基本要素——“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群体”来看,养猪人应把防治重心放在前两项措施上,通过良好的生物安全体系来给猪场建立有效的防疫屏障,防止非洲猪瘟病毒进入场内。

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自2018年8月14日以来,全国各地多发非洲猪瘟。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的动物疫病,中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非洲猪瘟对人不致病,不是人畜共患病。但猪感染后,发病率和病死率可高达100%。为进一步做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整体联动,落实到位。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幼儿园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非洲猪瘟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 (二)营造氛围,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校内各种渠道进行防非洲猪瘟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师生防非洲猪瘟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非洲猪瘟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非洲猪瘟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三)地毯搜索,全面排查 在全校师生基本具备一定的防非洲猪瘟知识后,展开全面排查,不放过一边一角。 三、工作步骤 据悉只要是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猪肉,都可放心食用。非洲猪瘟病毒在猪肉烹煮处理的过程中较易失活,该病毒在60摄氏度的情况下,10分钟就会被灭活。日常烹饪过程中只要把猪肉煮熟煮透(包括最中间部位温度至少达到 60 ℃以上),病毒很快就会丧失活性并失去感染力。 (一)预防措施 1、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猪肉。 2、高温杀菌,温度100摄氏度,保持十分钟以上。 3、制定学校食堂餐厨剩余物处置管理制度。 (二)防控管理 1、杜绝用未经高温消毒处理的泔水、食物残羹直接饲喂生猪。多项研究表明,食用被病毒污染的泔水是非洲猪瘟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1957年和2007年分别发生于葡萄牙和格鲁吉亚的非洲猪瘟疫情,均由国际航班或者轮船产生的废弃泔水,直接饲喂生猪而引起。 2、非洲猪瘟对环境耐受力非常强,可长期在自然条件下以及血液、粪便等污染的猪圈中保持感染力,因此严格执行清洁消毒措施十分重要。但非洲猪瘟病毒不耐热,因此可

中小学学校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方案+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方案 自2018年8月14日以来,全国各地多发非洲猪瘟。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的动物疫病,中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非洲猪瘟对人不致病,不是人畜共患病。但猪感染后,发病率和病死率可高达100%。为进一步做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整体联动,落实到位。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非洲猪瘟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各班主任 (二)营造氛围,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校内各种渠道进行防非洲猪瘟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师生防非洲猪瘟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

开展防非洲猪瘟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非洲猪瘟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三)地毯搜索,全面排查 在全校师生基本具备一定的防非洲猪瘟知识后,展开全面排查,不放过一边一角。 三、工作步骤 据悉只要是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猪肉,都可放心食用。非洲猪瘟病毒在猪肉烹煮处理的过程中较易失活,该病毒在60摄氏度的情况下,10分钟就会被灭活。日常烹饪过程中只要把猪肉煮熟煮透(包括最中间部位温度至少达到 60 ℃以上),病毒很快就会丧失活性并失去感染力。 (一)预防措施 1、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猪肉。 2、高温杀菌,温度100摄氏度,保持十分钟以上。 3、制定学校食堂餐厨剩余物处置管理制度。 (二)防控管理 1、杜绝用未经高温消毒处理的泔水、食物残羹直接饲喂生猪。多项研究表明,食用被病毒污染的泔水是非洲猪瘟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1957年和2007年分别发生于葡萄牙和格鲁吉亚的非洲猪瘟疫情,均由国际航班或者轮船产生的废弃泔水,直接饲喂生猪而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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