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购房五证两书一表

购房五证两书一表

购房五证两书一表
购房五证两书一表

购房五证两书一表

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五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正面

《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一页

对购房影响重要程度: *****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对直接填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不同,分别加盖《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划拨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交纳使用费土地使用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封面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面

对购房影响重要程度: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的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

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

法律后果: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封面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一页

对购房影响重要程度: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的目的: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后果: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封面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第一页

对购房影响重要程度: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北京市建委于1996年成立了北京市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开工审批等项工作。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正面

(红框中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层,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背面

对购房影响重要程度: ******

重点提示:怎样审看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北京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二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图为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本

《住宅质量保证书》都约定了什么及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什么

解答: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

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邓泽敏)

住宅使用说明书

一表

竣工验收备案表

房屋建筑工程

注:各责任单位必须填写工程最终结论的定性意见。第2页

第3页

建筑手续与房地产开发五证办理所需材料

手续办理流程 一、土地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环评批复环评报告——专家评审——环评批复 三、立项批复:可研报告——立项申请——立项备案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图——设计方案——项目用地协议——规划申请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图——全套设计图——用地批准书——规划申请 六、图纸审查报告:全套图纸——地勘报告——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埠设计入境手续 七、消防设计备案:总图——全套设计图——立项——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埠设计入境手续 八、中标通知书:工程招标——招标方式确认——投标(围标3家)——资金证明——专家评审——中标 九、外埠施工、设计、监理、地勘单位出境、入境手续 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备案 十一、质量监督手续 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参建各方8、竣工技术档案责任书(市建委-档案馆) 2、入境手续(施工单位)9、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书(市建委)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告知单(一)(人防行政大厅) 4、施工中标通知书11、审图报告 5、监理合同、旁站监理方案、总监及各专业人员证书、12、工程质量检测合同 见证取样人授权书及职称证书、委派书13、驻工地代表人职称证 6、全套施工图(经审查合格)14、施工合同、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质检员证书、施工组织设计 7、地勘报告(施工单位) 十二、安全监督手续:①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安全设计专篇——专家评审——安全验收——专家评审(安监局) 十三、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 十四、施工验收: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环评验收————人防验收(二) 1.项目验收环境监测表 2.环评书验收申请 3.验收意见书 十五、档案初验合格证 十六、质量监督报告书 十七、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书 十八、房产证

商品房五证两书一表具体法律规定

商品房五证两书一表具体法律规定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四、《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两书一表在国家规定: 建筑法: 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合同法: 房屋质量不合格,买房人有权拒绝收房,也可以解除买房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房屋质量不合格,买房人既可以选择拒绝收房,也可以选择解除买房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合同法关于确定房屋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合同生效后,买房人与开发商就房屋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还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五证两书一表

五证两书一表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或者出让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四至”:四至范围即指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边界。一般有一定的标志性和百姓的认可性,比较容易找到的、形象的指明具体的位置的方法。 书写格式:如:东至XX路,西至XX街,南至XX小学,北至XX公园。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六、"两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七、"一表" 《竣工验收备案表》。

买房五证两书一表都是什么? 房地产五证两书一表是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必备的文件,购房者只有认真查验房地产五证两书才能减少买到烂尾楼的风险。 "五证"是哪五证呢?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或者出让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在查验开发商五证两书的过程中,*重要的是检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另外,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 "两书"指的是什么呢? 房地产五证两书中的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房地产五证两书三表是什么

房地产五证两书三表是什么? 一、房产五证是什么、房地产五证是哪五证? 1.房产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房地产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3.《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7.《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二、房地产五证二书、房产五证两书是哪两书? 1.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3.《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三、五证两书三表、五证两书三表是哪三表? 1.竣工验收备案表。 2.房屋实测面积表。 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四、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顺序?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30个工作日) 程序:

房地产开发项目五证两书一表

房地产前期开发报建五证两书一表 (一)五证: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4)《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二)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两书”提供的仅是格式,由开发商自行印制。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有的开发商把原先应该列入质量保证范围的内容删减,有的开发商对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随意改变,甚至有个别开发商未向消费者提供“两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指住宅出售单位在交付住宅时提供给用户的,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关事项的文本。《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其中“五证”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和性质, ”两书”是开发商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制作并提供给业主的书面材料。 (三)一表:《竣工验收备案表》 这个表通常包括的内容有:工程的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意见,以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五证二书与房地产项目开发程序概述

五证二书与四图一书 五证二书: 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但挂牌出让的土地是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 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以上就是人们常说的五证二书!

五证办理流程: 原则上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详细查看下面: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30个工作日) 程序: (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 (3)报局业务会批准 (4)领取选址意见书 2.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0个工作日) (1)企业持定位图、选址意见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 (2)主管局长、主管局市长批准 (3)打交费单,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60个工作日) (1)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图、土地转让协议、

房产预售五证两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 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您购房时只需 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拿不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未 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 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 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 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 购房者在交房(“二书”、“一表”是在工程竣工以后才能出具的,购房时一般开发商只 能提供“五证”)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 、"一表",这是 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是指《竣工 验收备案表》。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 律保护。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对直接填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不同,分别加盖《国土房管局划拨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国土房管局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 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 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的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 法权益。 - 法律后果: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 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 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五证两书一表

五证两书一表 五证: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四、《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关于两书的介绍:《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两书”提供的仅是格式,由开发商自行印制,有的开发商把原先应该列入质量保证范围的内容删减,有的开发商对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随意改变,甚至有个别开发商未向消费者提供“两书”。 “两书”四大保障 保障一:强制执行 新版“两书”由省建设厅监制,委托省房地产业协会统一印制,统一了格式,内容也更规范,特别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商品住宅保修期限作进一步明确,更有利于全面保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少矛盾纠纷。 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辽宁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辽宁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辽宁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住宅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应发放“两书”各一式两份,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住宅购买人各留存一份。 保障二:界定明确 与旧版相比,新版“两书”除了格式上的统一外,在内容上更明确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保修期限问题。 新版“两书”除了统一印制外,省建设厅还将对内容进行规范,《辽宁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明确规定了住宅面积、使用年限、竣工验收核验时间和质量等级、住宅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和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条款等内容;《辽宁省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则规定了住宅的基本参数、住房安全使用应注意的问题、住宅建筑平面示意图以及住宅水、电线路布置示意图等。 保障三:内容完备 同时新版“两书”中的许多条款是旧版“两书”所没有的,如地基基础和主

办理五证两书流程

办理五证两书流程 1、拓展部门负责: (1)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2)项目选址、签定《合作意向书》; (3)确定开发方案; (4)申报项目意见书; (5)项目策划定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和土地挂牌; (7)粗规划方案设计《总平面图、效果图》;(8)办理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 (9)土地挂牌竞买、签订土地使用权确认书;(10)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办理《土地使用证》; (12)项目报建、备案; (13)环境评估; (14)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查; (15)方案详图设计; (16)总平面审查; (17)排水、排污、管线综合审查; (18)消防和人防专项审查、节能审查;(19)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20)单体审查、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查; (21)办理污水排放、噪音排放、余土处运、夜间连续施工许可证; (22)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3)办理《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4)办理预售中的土地解押。 2、项目部门负责: (1)施工、监理、甲供材料和设备招投标; (2)招投标交易备案完结单及监理备案;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报批; (4)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的受理; (5)放线(红线核位图)、验红线; (6)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驻现场施工及管理; (8)工程建设阶段中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全程管理; (9)组织规划、消防、人防、管线、质量等专项验收; (10组织竣工验收; (11办理工程移交; (12办理工程资料备案; (13)办理《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两书。

开发商交房时应提供“五证两书一表”

开发商交房必须提供“五证两书一表”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四、《建设工程施工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无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无以上4证,项目用地和建筑违法)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没有此预售许可证,所填写的“购房合同、内部协议”等都是无效的。 六、“两书”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七、“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购房者填写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在购房合同第八条注明: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提供“两书一表”时还要同时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购房者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尤其是《消防验收备案表》一栏是否通过。 《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建设部门备案后,开发商就必须对其建设的楼盘质量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20年以后出现质量问题,经查如果是开发商的过失,一样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另外,开发商交房时还要提供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或《竣工实测表》)、室内环境监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约定物业管理的细节)。在此特提醒购房户,要看清证件的填发日期、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 如果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最后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开发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 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材料不齐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来承担。

地产人必须了解的房地产五证两书一表

地产人必须了解的房地产五证两书一表! 很多人对房地产五证、两书、一表的概念总是模模糊糊,那么这里我将对它们的概念及用途作个简单的介绍。 (一)何为五证? 五证是指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三个证由市住建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五证的用途: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例如:土地出让价款为20,000万元,契税税率:4% 契税=20,000*4%=800万元 财税[2004]134号规定: 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二)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二、《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7年6号公告《安徽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规定,土地增值税以规划行政部门下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确认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清算。 《安徽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2017年6号公告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上述国家有关部门是指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履行项目备案职能的经信委、计经委等部门。上述分期开发的项目,是指规划部门下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确认的项目。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难以确认分期开发项目的,纳税人应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报告,主管地税机关应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相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及预售资金回笼等情况,经调查核实、集体审议,综合认定分期开发项目。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同一分期开发项目: (一)取得多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取得一个《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 (二)取得多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由若干个《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确定组织施工,经主管地税机关调查核实该多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项目未利用本分期项目回笼资金开工建造的。

房地产开发商五证齐全

房地产开发商五证齐全,指的是哪五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五证两书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三、《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四、《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市、县人民**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六、“两书”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发,<<建筑工程开工证>>由建委核发

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 其中必须具备的“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五证二书

买房应查看五证二书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对直接填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不同,分别加盖《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划拨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交纳使用费土地使用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的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 法律后果: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的目的: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后果: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北京市建委于1996年成立了北京市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开工审批等项工作。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五证两书

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五证”、“两书” “五证”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相关证件一般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开工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五种,简称“五证”。一般地讲,这些证件与我们所做的税收审核并无直接的关联,它们更多体现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所开发的项目在多项行政许可制度下的合法性,“五证”实际上是国家各职能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行业所采用的必要的管理手段以及准入证明。 1.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是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由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颁发,其内容一般包括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地、地号、土地面积等。在土地登记内容发生变更及权利设定变更、注销的情况下,持证人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申请办理变更土地登记。也就是说,在存在变更事项的前提下,房地产应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是变更后有效的文本。 与该证相关的文件是开发商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有的土地出让合同。一般来讲,土地出让合同的时间应早于土地使用权证的时间,并且其内容和指标应与土地使用权证完全一致。与土地使用权证一样,土地出让合同有可能存在补充文本和条款,这是在审核中应该注意的。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在城市规划区内许可用地的法律凭证,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其内容一般包括用地单位、用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用地面积等,并附有地形图和附件说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区内许可建设各类工程的法律凭证,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其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总造价等内容,后附工程设计总平面图。与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同的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按开发期或开发类别(如商用房、住宅、公寓等)分别取得,一个开发项目有可能持有若干个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有时可以为确定税收事项提供法定依据。比如许可证中列明的人防面积、管理用房面积以及作为配套设施的学校、医院、幼儿园的面积,可以为最终确定开发商的可售面积与不可售面积提供依据。而对于开发产品类别(如商用、车库、公寓、住宅、别墅等)的定性,则可能使其成为不同的税收对象。如土地增值税的预征比例,有可能因开发产品的类别不同而有所不同。 4.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是建筑工程准予施工的法律凭证,由建设委员会颁发,其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地址、开工日期及预计竣工日期等内容。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开发产品准予销售的法律凭证,由国家房屋管理部门或建设委员会颁发,其内容包括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地、销售范围、建筑面积等。一般情况下,该证的出具应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范围、内容基本一致。

房地产五证两书

房地产基础知识 1.五证两书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二、《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六、“两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2.房屋的建筑面积 是指按房屋建筑外墙外围线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即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外围所围成空间的水平面积),它是表示一个建筑物建筑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建筑面积包含了房屋居住的可用面积、墙体柱体占地面积、楼梯走道面积、其他公摊面积等。

1.房屋的结构形式 主要是以其承重结构所用的材料来划分,一般可以分为砖混结构、砖木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砖混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砌块砌筑,柱、梁、楼板、屋面板、桁架等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通俗地讲,砖混结构是以小部分钢筋混凝土及大部分砖墙承重的结构。由于抗震的要求,砖混房屋一般在6层以下。 2.砖木结构:是指建筑物中承重结构的墙、柱采用砖砌筑或砌块砌 筑,楼板结构、屋架用木结构而共同构成的房屋。 3.钢筋混凝土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承重结构如柱、梁、板、楼梯、 屋盖用钢筋混凝土制作,墙用砖或其它材料填充。这种结构抗震性能好,整体性强,抗腐蚀耐火能力强,经久耐用,并且房间的开间、进深相对较大,空间分割较自由。目前,多、高层房屋多采用这种结构。其缺点是工艺比较复杂,建筑造价较高。 3. 商品房销售面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十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4.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定 是建筑物外围面积的展开,是指建筑物各层次外围面积的总和。由于房屋使用要求、结构形式的不同和装饰方面诸多因素,造成房屋不太

房地产开发的5证2书及专业名词

五证两书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我们公司"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四、《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我们公司"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六、“两书”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名词解释 一、基本参数 ※复式:区别于跃层,受跃层启发,经济型跃层结构(上下不一样高); ※错层:户内楼板面高度不一样,错开出有楼梯连接,但未分成两层,适合大面积住宅;※进深:一幢建筑物(房子)从前墙皮到后墙皮的距离(长度); ※开间:住宅的宽度,一间房屋内一面墙皮到另一面墙皮的长度(3m~3.9m较舒适); ※层高:房屋一层的高度,指下层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的高度(2.9m); ※静高:一间房屋内楼板面与屋顶的高度(2.7m); ※户型:根据家庭人口组成情况和国家规定的居住面积定额所确定的每户居室; ※建筑系数:“建筑占地系数”的简称,指建筑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占地的面积与用地总面积之比,以百分率计。用以说明建筑物分布的疏密程度、卫生条件及土地利用率。合理的建筑系数应在节约用地的原则下,尽可能满足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防火、防爆等方面的空间要求,并保证足够的道路、绿化和户外活动场地。 ※三通一平:通常指施工现场达到:路通、电通、水通,土地平整。 ※七通一平:大的开发区域需要的施工现场要求:路通、上水通、雨污水通、电力通、通讯通、热力通、煤气通,场地平整。 二、与产权有关的概念 ※房屋产权:泛指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

房地产项目二级开发

北京房地产项目二级开发 相关政府部门手续办理梳理探讨 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通过协议出让或者招拍挂以及其他方式正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即标志着其工作进入房地产开发二级市场,可以开始着手办理“五证两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具 体业务。一般情况下大概都需要在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如下各项具体手续。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公司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核发的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法律后果: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公司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 事项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镇建筑工程)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城乡规划的要求。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不含文件制作、颁发时间)。受理形式:书面申请 申报主体确定: 1.建设计划主管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明确的建设主体单位。 2.国土主管部门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主体单位。 3.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城乡规划要求完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建设主体单位。 4.法院裁决裁定文书确定的土地使用单位。 受理条件: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镇建筑工程)》时,请提交以下材料:一、按照建设项目用地获取方式,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一)划拨用地

“五证二书”指的是什么

“五证二书”指的是什么 “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所以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查验房地产五证,也可以防止开发商没有房地产五证违规售房致使购房者受骗。 五证是哪五证 房地产五证是指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三个证由市住建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两书是哪两书 购房者在交房(“二书”、“一表”是在工程竣工以后才能出具的,购房时一般开发商只能提供“五证”)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 、"一表",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如何查询五证 其实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

重点看什么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在审查时,应注意“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用地范围、销售范围是否包括您所购买的房屋。在其领取的《商品房内/外销预售许可证》的销售范围中,仅包括规划项目的部分楼号,甚至仅包括一栋楼的部分楼层。因此,应着重审查您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在预/销售范围之内。

商品房的五证两书范文

商品房的五证两书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房地产五证的及各自在法律上的功能 “五证”指的是: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能转让的只能是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通过征用等方式变成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转让。只有在国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用于出售。如果不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就不能取得房产证,房屋就不能进行正常的转让、抵押、出租等。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就得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往往由于资金缺乏、紧张等各种原因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用地要符合国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子建在什么地方、要建多高、容积率是多少,都要经过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 第四个是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只有拥有此证工程才能施工; 第五个是销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没有此证,房子就不能销售或预售,一般来说开发商如果没有前四证,就办不下来此证。但也不能为了省事,光看此证而不看其他四证。购房者应将五证结合起来查看,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有一种情况可以不用查看五证,这就是所要购买的房屋已拥有产权证书。既然已拥有了产权证,购房者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但这种情况仅可能出现在存量商品房销售或二手房销售中,新建的商品房或期房根本不可能在销售时就拿到了房屋产权证。 另外还有一种“乡产权”的房屋,这种房子的所有权的转移是受限制的。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应与其所在的土地的使用权同时转移。这种“乡产权”的房子取得的只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要受到很多的限制,比如这种土地使用权只能在集体组织内流转;国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征用等。并且法律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购房者在购买该类房屋时,应清楚地认识到所“购买”的并非是该屋的产权,并非所有权,而只是居住使用权。另外,依据法律规定,有权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机构应当是县级以上的房屋土地主管部门,乡(村)级政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