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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人类社会古老而常新的课题,发端于古代希腊和罗马的法治思想,对于人类社会政治观念、政治制度的发展影响至深。法治作为保障人权、实现民主的一种理论资源和制度安排,寄托着人类追求正义、向往文明的美好期待。作为世界先进政党,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党集中人民智慧,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到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鲜明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命题,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时代华章。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指明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和道路,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并对加强司法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引和思想武器,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和

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从一定意义上说,法律实施是当前中国法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同时,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完成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任务,也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也强调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这意味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和必然要求。翻开全会决定,从“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到“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从“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到“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力透纸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如大鹏之翼,如战车之轮,共同推动依法治国奋斗目标顺利实现。

近几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有了提高。我国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但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同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相比,我国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

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当前,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员,要落实好党的部署,回应好人民的期待,我想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要严格遵行党内法规制度,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我们必须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全体社会成员掌握和熟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努力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受益者、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

三要加强学习,强化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决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出的总体部署和具体措施,都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要认真系统地学习《决定》内容,领会《决定》提出的每一项具体要求,切实提高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尽快自觉地将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与自己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持之以恒地坚持宪法法律的学习,熟练掌握宪法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革创新、推动发展的能力,牢牢树立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观念。

四要完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取得实效,达到《决定》提出的目标要求,让人民满意,有赖于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主动自觉地把法治作为价值追求落实到

日常工作中。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与干部政绩结合起来,尽快完善现有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五要强化权力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实效,保证权力公正行使。

六要全面推进审判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上级整体部署,积极推进司法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扩大司法民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完善司法为民措施,使群众更方便地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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