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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 96-2003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JB/T 9248 电磁流量计

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3.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本标准所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组成。

3.3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用于测量明渠出流及不充满管道的各类污水流量的设备,采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标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3.4电磁流量计

利用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制成的一种测量导电液体体积流量的仪表。

3.5水质自动采样器

一种污水取样装置,具有智能控制器、采样泵、采样瓶和分样转臂,可以设定程序按照时间、流量或外部触发命令采集单独或混合样品。

3.6数据采集传输仪

采集各种类型监控仪器仪表的数据、完成数据存储及与上位机数据通讯传输功能的工控机、嵌入式计算机、嵌入式可编程自动控制器(PAC )或可编程控制器等。

3.7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指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在校验期间的总运行时间(h )与发生故障次数(次)的比值,单位:h/次。

3.8零点漂移

采用零点校正液为试样连续测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指示值在一定时间内变化的幅度。

3.9量程漂移

采用量程校正液为试样连续测试,相对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测定量程,仪器指示值在一定时间内变化的幅度。

4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4.1一般要求

4.1.1工作电压和频率

工作电压为单相(220±20 )V,频率为(50±0.5)Hz。

4.1.2通信协议

支持RS-232、RS-485协议,具体要求按照HJ/T 212 规定。

4.1.3相关认证要求

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

应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

4.1.4基本功能要求

应具有时间设定、校对、显示功能。

应具有自动零点、量程校正功能。

应具有测试数据显示、存储和输出功能。

意外断电且再度上电时,应能自动排出系统内残存的试样、试剂等,并自动清洗,自动复位到重

新开始测定的状态。

应具有故障报警、显示和诊断功能,并具有自动保护功能,并且能够将故障报警信号输出到远程控制网。

应具有限值报警和报警信号输出功能。

应具有接收远程控制网的外部触发命令、启动分析等操作的功能。

对于总有机碳(TOC)自动分析仪,应具有将TOC数据自动换算成CODCr ,并显示和输出数据的功能。

对于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应具有将检测结果自动换算成CODCr ,并显示和输出数据的功能。

对于排放水质不稳定的水污染源,不宜使用总有机碳(TOC )自动分析仪或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

对于排放高氯废水(氯离子浓度在1000~20000mg/L)的水污染源,不宜使用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4.2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4.2.1方法原理

在酸性条件下,将水样中有机物和无机还原性物质用重铬酸钾氧化的方法,检测方法有光度法、

化学滴定法、库仑滴定法等。如果使用其他方法原理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其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本标准第4.1条与4.2条的相关要求。

4.2.2测定范围

20~2000mg/L,可扩充。

4.2.3性能要求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80%相对误差值应满足表1的要求,其它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HBC6-2001要求。

4.3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

4.3.1方法原理

干式氧化原理:填充铂系、钴系等催化剂的燃烧管保持在680~1000℃,将由载气导入的试样中

的TOC燃烧氧化。干式氧化反应器常采用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将载气连续通入燃烧管,另一种是将

燃烧管关闭一定时间,在停止通入载气的状态下,将试样中的TOC燃烧氧化。

湿式氧化原理:指向试样中加入过硫酸钾等氧化剂,采用紫外线照射等方式施加外部能量将试样

中的TOC氧化。

4.3.2检测方法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4.3.3测定范围

2~1000mg/L,可扩充。

4.3.4性能要求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按HBC6-2001第8.4.5条试验方法,以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与GB11914方法(高氯废水采用HJ/T 70方法)作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测定结果换算得到的CODCr浓度值与GB 11914 (或HJ/T 70 )方法测得的CODCr浓度值间的80%相对误差值应满足表1的要求。

其它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HJ/T 104要求。

4.4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

4.4.1方法原理

单波长UV仪:以单波长254nm作为检测光直接透过水样进行检测的UV仪。

多波长UV仪:在紫外光谱区内以多个紫外波长作为检测光源的UV仪。

扫描型UV仪:对水样进行可见和紫外区域扫描的UV仪。

4.4.2测定范围

标准溶液浓度与换算成1m光程的吸光度呈线性的范围。最小测定范围为

0~20m-1 ,最高测定范围可达0~250m-1或更高

4.4.3性能要求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方法按HBC6-2001 第8.4.5 条,以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与GB11914方法(高氯废水采用HJ/T 70方法)作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测定结果换算得到的CODCr浓度值与按GB 11914(或HJ/T 70 )方法测得的CODCr浓度值间的80%相对误差值应满足表1的要求。

其它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HJ/T 191要求。

4.5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4.5.1方法原理(气敏电极法、光度法)

气敏电极法:采用氨气敏复合电极,在碱性条件下,水中氨气通过电极膜后对电极内液体pH值的变化进行测量,以标准电流信号输出。

光度法:在水样中加入能与氨离子产生显色反应的化学试剂,利用分光光度计分析得出氨氮浓度。

使用其他方法原理的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其各项性能指标也应满足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4.5.2测定范围

测量最小范围:(1)电极法为0.05~100 mg/L ;(2 )光度法为0.05~50mg/L 。

4.5.3性能要求

光度法零点漂移应不大于±5%,电极法和光度法的实际水样比对试验80%相对误差值应不大于±15%,其它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HJ/T 101 要求。

4.6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4.6.1方法原理

将水样用过硫酸钾氧化分解后,用钼锑抗分光光度法测定。氧化分解方式主要有三种:水样在

120℃、30min加热分解;水样在120℃以下紫外分解;水样在100℃以下氧化电分解。

使用其他方法原理的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其各项性能指标也应满足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4.6.2测定范围

测定最小范围:0~50mg/L。

4.6.3性能要求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80%相对误差值应不大于±15 %,其它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

HJ/T 103要求。

4.7pH 水质自动分析仪

4.7.1测定原理

玻璃电极法。

4.7.2测量范围

测量最小范围:pH 2~12(0~40℃)。

4.7.3性能要求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80%绝对误差值应不大于±0.5pH,其它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

HJ/T 96要求。

4.8温度计

4.8.1方法原理

铂电阻或热电偶测量法。

4.8.2测量范围

0~100℃,精度0.1℃。

4.8.3安装方式

插入式。

4.9流量计

4.9.1流量计是指用于测定污水排放流量的仪器,一般宜采用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或管道式电磁

流量计。使用其他测量方式的流量计,其各项性能指标也应满足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4.9.2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4.9.2.1方法原理

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标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

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4.9.2.2性能要求

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HJ/T 15 规定的要求。

4.9.3管道式电磁流量计

4.9.3.1方法原理

与管道连接,根据法拉第电磁感应原理测得流速。

4.9.3.2性能要求

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JB/T 9248规定的要求。

4.10水质自动采样器

4.10.1采样方式:蠕动泵法、真空泵法。

4.10.2工作温度:-10~60℃。

4.10.3基本功能要求

吸水高度应大于5m。

外壳防护应达到IP67。

采样量重复性应不大于±5mL或平均容积的±5% 。

最大水平采样距离应大于50m。

应具备采样管空气反吹及采样前预置换功能。

应具备控制器自诊断功能,能自动测试随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泵、显示面板和分配器。

应具备可按时间、流量、外接信号设置触发采样的功能。

应具备泵管更换指示报警功能。

应具有样品低温保存功能。

4.11数据采集传输仪

4.11.1通信协议

应符合HJ/T 212规定的要求。

4.11.2工作温度和湿度

0~50℃,0~95%相对湿度(不结露)。

4.11.3备用电源

应配置备用电源(如不间断电源UPS或电池),在断电时数据采集传输仪可继续工作6h以上。

4.11.4数据存储

采集数据的存储格式应为常用的格式,如TXT文件、CSV文件或数据库等格式,如果使用加密文件的专用格式,应公开其格式并提供读取数据的方法和软件。

在存储水质测定数据时,应包括该数据的采集时间和对应的样品采集时间,同时存储该数据的标

记、标注信息(如电源故障、校准、设备维护、仪器故障、正常等),并向上位机发送上述三类数据。

数据储存容量大小应满足:当所有的数据输入端口全部使用时保存不少于12个月(按每分钟记录

一组数据计算)的历史数据(包括监测数据和报警等信息),并且不小于64Mbytes。

数据采集传输仪存储的数据可以在需要时方便地提取,并可以在通用的计算机中读出。

4.11.5模拟量输入

电流输入:4 ~20mA,光电隔离,输入阻抗≤250?。

电压输入:0~10V,光电隔离,输入阻抗>10M?。

模拟量输入通道数应为8路及以上,A/D转换分辨率应至少为12bit或以上。

4.11.6数字量输入

数字量输入通道数应为8路及以上,光电隔离。

4.11.7继电器输出:通道数应为4 路及以上,触点容量为AC250V、1A。

4.11.8上述输入、输出端口应各有不少于2 路冗余作为备用端口。

4.11.9通信串行接口:1路RS-485和2 路及以上RS-232,并有1路RS-485和2 路RS-232备用。

4.11.10内部时钟

应有独立电池供电。

走时误差优于±0.5s/24h 。

4.11.11通信波特率

300/600/1200/2400/4800/9600/19200 bps,可用软件调节设置。

4.11.12人机界面

宜达到或优于以下要求:

10英寸及以上TFT液晶显示器;

具有键盘输入功能(当使用触摸屏时,可省去)。

4.11.13数据采集传输仪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应不小于17000h。

4.11.14基本功能要求

4.11.14.1能实时采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及辅助设备的输出数据。

4.11.14.2能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存储和显示,适合模拟信号、数字信号等多种信号输入方式,

兼容多种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通信协议。

4.11.14.3应能够设置三级系统登录密码及相应的操作权限。

4.11.14.4能对所存储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和检索,并以图表的方式表示出来。

4.11.14.5应具有数据处理参数远程设置功能,例如:可以通过上位机设定或修改采样数据的量程,

监测参数报警值的上、下限等。

4.11.14.6应具有数据打包和远程通信功能。

4.11.14.7应具有多种远程通信方式,例如:定时通信方式、随机通信方式、实时通信方式、直接

通信方式等。

4.11.14.8低功耗和交直流两用。

4.11.14.9应具有自检和故障自动恢复功能。

4.11.14.10上位机可通过数据采集传输仪进行远程遥控,启动现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按照要求

进行工作。

4.11.14.11能运行相应程序,控制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及辅助设备按预定要求进行工作。

4.11.14.12瞬时流量采集精度(用引用误差表示)应优于±0.1 %,采集的累积流量数据应与流量计

中的累积流量数据一致。

4.11.14.13在恶劣的工作环境条件下,如当监测站房内有腐蚀性气体存在、房内气温较高时等,数

据采集传输仪仍可稳定运行。

4.11.14.14具有断电数据保护功能。

4.11.14.15实时监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工作状况,当其出现故障时,重启该仪器,重启失败时

即时报告故障信息。

4.11.14.16当水质参数超标时,在发出报警的同时启动水质自动采样器采集超标水样。

5监测站房与仪器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5.1企业排放口设置

5.1.1排放口应满足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要求。

5.1.2排放口的设置应能满足安装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采样取水系统的要求。

5.1.3排放口的采样点应能设置水质自动采样器。

5.2监测站房

5.2.1新建监测站房面积应不小于7m2 。监测站房应尽量靠近采样点,与采样点的距离不宜大于50m。

监测站房应做到专室专用。

5.2.2监测站房应密闭,安装空调,保证室内清洁,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大气压等应符合ZBY 120

的要求。

5.2.3监测站房内应有安全合格的配电设备,能提供足够的电力负荷,不小于5kW。站房内应配置

稳压电源。

5.2.4监测站房内应有合格的给、排水设施,应使用自来水清洗仪器及有关装置。

5.2.5监测站房应有完善规范的接地装置和避雷措施、防盗和防止人为破坏的设施。

5.2.6监测站房如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应符合相关临时性建(构)筑物设计和建造要求。

5.2.7监测站房内应配备灭火器箱、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或沙桶等。

5.2.8监测站房不能位于通讯盲区。

5.2.9监测站房的设置应避免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造成影响。

5.3采样取水系统安装要求

5.3.1采样取水系统应保证采集有代表性的水样,并保证将水样无变质地输送至监测站房供水质自

动分析仪取样分析或采样器采样保存。

5.3.2采样取水系统应尽量设在废水排放堰槽取水口头部的流路中央,采水的前端设在下流的方向,

减少采水部前端的堵塞。测量合流排水时,在合流后充分混合的场所采水。采样取水系统宜设置成可

随水面的涨落而上下移动的形式。应同时设置人工采样口,以便进行比对试验。

5.3.3采样取水系统的构造应有必要的防冻和防腐设施。

5.3.4采样取水管材料应对所监测项目没有干扰,并且耐腐蚀。取水管应能保证水质自动分析仪所

需的流量。采样管路应采用优质的硬质PVC 或PPR 管材,严禁使用软管做采样管。

5.3.5采样泵应根据采样流量、采样取水系统的水头损失及水位差合理选择。取水采样泵应对水质

参数没有影响,并且使用寿命长、易维护。采样取水系统的安装应便于采样泵的安置及维护。

5.3.6采样取水系统宜设有过滤设施,防止杂物和粗颗粒悬浮物损坏采样泵。

5.3.7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采样取水系统的管路设计应具有自动清洗功能,宜采用加臭氧、二氧化

氯或加氯等冲洗方式。应尽量缩短采样取水系统与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之间输送管路的长度。

5.4现场水质自动分析仪安装要求

5.4.1现场水质自动分析仪应落地或壁挂式安装,有必要的防震措施,保证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在

仪器周围应留有足够空间,方便仪器维护。此处未提及的要求参照仪器相应说明书内容,现场水质自

动分析仪的安装还应满足GB 50093 的相关要求。

5.4.2安装高温加热装置的现场水质自动分析仪,应避开可燃物和严禁烟火的场所。

5.4.3现场水质自动分析仪与数据采集传输仪的电缆连接应可靠稳定,并尽量缩短信号传输距离,

减少信号损失。

5.4.4各种电缆和管路应加保护管辅于地下或空中架设,空中架设的电缆应附着在牢固的桥架上,

并在电缆和管路以及电缆和管路的两端作上明显标识。电缆线路的施工还应满足GB 50168 的相关要求。

5.4.5现场水质自动分析仪工作所必需的高压气体钢瓶,应稳固固定在监测站房的墙上,防止钢瓶跌倒。

5.4.6必要时(如南方的雷电多发区),仪器和电源也应设置防雷设施。

6调试

6.1在现场完成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安装、初试后,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调试,调试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72小时。

6.2每天进行零点校准和量程校准检查,当累积漂移超过规定指标时,应对在线监

测仪器进行调整。

6.3因排放源故障或在线监测系统故障造成调试中断,在排放源或在线监测系统恢复正常后,重新开始调试,调试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72 小时。

6.4编制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调试期间的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测试报告。

7试运行

7.1试运行期间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应连续正常运行60 天。

7.2可设定任一时间(时间间隔为24 小时),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自动调节零点和校准量程值。

7.3因排放源故障或在线监测系统故障等造成运行中断,在排放源或在线监测系统恢复正常后,重

新开始试运行。

7.4如果使用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或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试运行期间应完成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或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与CODCr 转换系数的校准。

7.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应满足: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360h/次;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720h/次。

7.6数据采集传输仪已经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正确连接,并开始向上位机发送数据。

7.7编制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和重复性的测试报告,以及CODCr 转换系数的校准报告。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复性和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等性能指标与试验方法见表2。

表2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复性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JB/T 9248 电磁流量计

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本标准所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组 成。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用于测量明渠出流及不充满管道的各类污水流量的设备,采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标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电磁流量计 利用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制成的一种测量导电液体体积流量的仪表。 水质自动采样器 一种污水取样装置,具有智能控制器、采样泵、采样瓶和分样转臂,可以设定程序按照时间、流量或外部触发命令采集单独或混合样品。 数据采集传输仪 采集各种类型监控仪器仪表的数据、完成数据存储及与上位机数据通讯传输功能的工控机、嵌入式计算机、嵌入式可编程自动控制器(PAC )或可编程控制器等。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工业废水在线监测系统

工业废水在线监测系统 背景介绍 1、项目背景 各地环保局在进行污水排放管理的时候会经常遇到下列问题:一是环保管理人员少,巡检周期比较长,不能随时掌握各企业污水排放的情况;二是排污费拖欠严重,排污单位不积极交纳费用。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公司建立一套“工业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系统建成后,环保管理可以实现以下两个目标:第一,在监测中心实时监测所辖单位的污水排放情况,必要时可远程关闭排污阀门;第二,改变传统的收费模式,排污单位需要持IC卡到环保局交费,做到先交费后排污。 2、建设依据 GB11914-89 《水质化学需氧量测定重铬酸盐法》 HJ/T 15-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377-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212 《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ZBY120-8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系统建设目标 1)实时监测各企业排污口污水COD 含量和污水排放量。 2)实时监测电动阀门的开、关状态。

3)远程控制电动阀门的开启和关闭。 4)IC卡预付费充值管理功能,做到先交费后排污,欠费自动停止排污。 5)可设定污水COD上限值,COD监测数据越限时系统可自动停阀,停止排污。 6)远程监测控终端的安防状态。 7)利用多样的图形展示手段,进行实时、历史数据的展示,达到直观、清晰的效果。 8)对采集链路、通讯网络进行诊断,使工作人员可随时了解通讯及数据传输状态。 9)具备实时数据、历史数据、报警数据的查询功能;现场设备在网络中断、网速过慢时将数据缓存,待恢复后实现断点续传,确保数据完整性。 一、建设方案 1、系统概况 1.1系统组成 本系统由环保局监控中心、通信网络、监控设备、计控设备四部分组成。 监控中心:由计算机、IC卡读写器、GPRS数据传输模块、监测管理系统软件组成。 通信网络:移动公司GPRS-VPN 专网;非接触式IC卡。 监控设备:污水排放测控终端。 计控设备:电磁流量计、COD 在线分析仪、电动阀门。 2、功能特点 2.1监测中心配置 监测中心设备主要由计算机、IC卡读写器、GPRS数据传输模块组成。GPRS数据传输模块和IC卡读写器与计算机之间通过串口线连接,计算机上安装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监控管理系统软件。 监控管理系统软件主要由开户业务、IC卡收费业务、报修管理、实时数据显示、历史数据查询、统计分析、信息告警、远程控制、权限管理等功能模块组成。 2.2通信网络 利用中国移动公司提供GPRS VPN 专网业务平台,建立一个VPN专网,为各测控终端内使用的SIM卡据卡绑定一个固定的IP 地址,设置统一的接入点名称,监测数据只在VPN专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上海环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上海环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 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astewater on-line monitoring equipments and installation in Shanghai (发布稿) 2006-11-22发布2006-11-22试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检测项目和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4) 5安装技术要求 (19)

前言 为了加强对上海市水污染源排放的监督管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许可证制度,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检测项目、相关检测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设备安装的条件和技术要求。 安装在固定污染源上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技术性能须达到或高于本规范要求。所有设备须技术先进,稳定可靠,具有相应的产品认可证书,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以及对水污染源排放监督管理要求的深入,本规范将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自2006年11月22日起试行。 当本规范与国家新颁布的相关标准或规范有冲突时,以国家颁布的标准或规范为准。

上海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1 范围 1.1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检测项目、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设备安装条件和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固定污染源排水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总有机碳(TOC)、pH值、氨氮、温度、流量等参数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HBC6-2001 化学需氧量(COD Cr)在线监测仪器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JB/T 9248-1999 电磁流量计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 Cr 、NH 3 -N 等)安装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 Cr 、NH 3 -N 等)安装技术规范5.1 水污染源排放口建设要求 5.1.1 按照HJ 91中的布设原则选择水污染源排放口位置。 5.1.2 排放口依照GB15562.1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5.1.3 排放口应能满足采样要求。用暗管或暗渠排污的,要设置能满足采样条件的竖井或修建一段明渠。污水面在地面以下超过1m的,应配建采样台阶或梯架。压力管道式排放口应安装取样阀门。 5.1.4 排放口的设置应能满足5.4中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建设相关要求。 5.2 流量监测系统建设要求 5.2.1 需进行测定流量的排污单位,应在其排放口上游能对全部污水束流的位置,根据地形和排水方式及排水量大小,修建一段特殊渠(管)道的测流段,以满足测量流量、流速的要求。 5.2.2 一般可安装三角形薄壁堰、矩形薄壁堰、巴歇尔槽等标准化计量堰(槽)。5.2.3 标准化计量堰(槽)的建设应满足:能够清除堰板附近堆积物,能够进行明渠流量计比对工作。 5.2.4 管道流量计安装处的管道及周围应留有足够的长度及空间以满足管道流量计的计量检定和手工比对。 5.3 监测站房建设要求 5.3.1 应有专用监测站房,新建监测站房面积应不小于10 m 2 ,保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转。 5.3.2 监测站房应尽量靠近采样点,与采样点的距离不宜大于50m。监测站房应做到专室专用。 5.3.3 应安装空调和冬季采暖设备,具备温湿度计,保证室内清洁,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大气压等应符合GB/T 17214的要求。 5.3.4 监测站房内应配置安全合格的配电设备,能提供足够的电力负荷,功率不小于5KW,站房内应配置稳压电源。 5.3.5 监测站房内应配置合格的给、排水设施,使用符合实验要求的用水清洗仪器及有关装置。 5.3.6 监测站房应配置完善规范的接地装置和避雷措施、防盗和防止人为破坏的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theoperationandassessmentofwastewater onlinemonitoringsystem(ontrial) 20070712发布200708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HJ/T355—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行业标准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355—2007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100062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 网址:http://wwwcespcn 电子信箱:bianji4@cespcn 电话:010-67112738 印刷厂印刷 版权专有违者必究 2007年10月第1版开本880×12301/16 2007年10月第1次印刷印张1 字数40千字 统一书号:1380209·123 定价:1200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公告 2007年第49号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提高污 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水平,现批准《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等七项标 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三、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 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 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 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1)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方案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工程 建 设 方 案 贰零壹陆年肆月

目录 一.系统概述 1.1 项目概述 1.2 系统建设要求 1.3 系统构成 1.4 在线监测因子种类 1.5 仪器选型 1.6仪器简介 1.6.1 COD在线分析仪技术参数 1.6.2 氨氮在线分析仪技术参数 1.6.3 总磷在线分析仪技术参数 1.6.4 工业PH计技术参数 1.6.5 明渠流量计技术参数 1.6.6 数据采集仪技术参数 二.系统建设 2.1 系统建设时间表 2.2 站房建设方案 2.3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堰槽建设 2.4采样系统建设方案 2.5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建设方案 2.5.1数据采集仪 2.5.2数据传输 2.6 在线分析仪安装方案 2.6.1 操作员基本要求 2.6.2 现场机箱安装 2.6.3 现场管路材料及工具的配备 三.质量及服务承诺 3.1质量保证 3.2 售后服务 四.资金预算

编制说明 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关于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的相关要求,在指定排水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对相关水质参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等)进行监测,以达到相关管理及监管部门对现场处理水质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本方案将分析仪测量系统、采样系统以及数据传输系统进行集成,作为一体化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进行详细的方案设计。 一、系统概述 1.1 项目概述 根据环保局对废水污染物排放进行总量控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要求,拟在的总排口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本项目建设拟选用提供的COD、氨氮、总磷在线分析仪,PH,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并负责安装、调试、运行、保修、快速反应服务及协助项目验收、技术支持、用户培训。 1.2 系统建设要求 该系统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系统具有实用性、先进性、专业性、开放性、安全性、集成性和经济性。 ②总体结构的先进性、合理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 ③监测参数分析方法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④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⑤取样方式经济、合理,便于维护。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JB/T 9248 电磁流量计 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3.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本标准所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组成。

HJT 356-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 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质量要求,数据有效性判别方法和缺失数据的处理方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6920 水质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13195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 96-2003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数据有效性 指从在线监测系统中所获得的数据经审核符合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在质量上能与标准方法可比。 3.2自动分析仪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 96-2003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JB/T 9248 电磁流量计 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3.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本标准所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组成。 3.3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用于测量明渠出流及不充满管道的各类污水流量的设备,采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标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3.4电磁流量计

基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研究

基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研究 发表时间:2016-05-20T15:47:17.040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1期作者:严培新[导读]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是环境监控的重要内容,该系统的稳定运行能够提高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广东韶关 512100 摘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是环境监控的重要内容,该系统的稳定运行能够提高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而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是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中十分重要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因此,文章重点针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 制措施进行了探讨,可为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的发展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污染源;监测系统;质量控制;数据 环境压力逐渐增大,同时其环境管理工作的难度也在与日俱增,对于如何对水污染源进行监控是当前环境保护领域研究的重点之一。其中,在线监测系统在水污染源监控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数据将是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而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是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中十分重要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因此,为了使该系统运行稳定,从而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充分发挥在线监测系统的作用,加强对其质量保证和控制措施进行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组成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组成。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是指安装在现场端,用于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排放浓度监控和监测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管道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2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质量保证 2.1 人员素质要求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维人员需通过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组织的岗位培训,取得“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证书”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能够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原理、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开展相关工作,对环境监测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有深刻了解和认知,能够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有关环境监测相关最新技术动态。 企业应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参加国家或地方举办的环境监测或污染源在线监测相关培训,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丰富在线监测运维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在线监测运维管理水平。培训学习内容应包括:污染源在线监测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学习、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及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的工作原理、运行维护知识、常见故障分析与处理方法等。 2.2 监测站房建设 监测站房是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为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的持续稳定运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监测站房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①面积应大于71TI,尽量靠近采样点,距离以小于5Om为宜,专室专用;②密封性较好,安装空调,环境整洁,仪器工作温度、相对湿度和大气压等能够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③有安全合格的配电设备,能够提供足够的电力负荷,功率大于5kw,安装有UPS电源;④安装合格的给、排水设施,使用自来水清洗仪器及有关装置;⑤有规范地接地和避雷装置,可防盗和人为破坏;⑥配备灭火设备;⑦不能位于通信盲区;⑧应避免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造成影响。 2.3 仪器设备维护与保养 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设备是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核心,仪器设备的持续稳定运行是确保在线监测数据完整性和有效性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因此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非常必要。 对于国家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必须依法送权威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对于非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需参考设备说明书,依据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O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及环办[2012]57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等要求,进行定期校准或者送至有资质部门进行校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内容应包括:①每日远程查看仪器设备运行状态,确认设备正常运行,查看数据传输系统状态,确认数据正常上传;②每48h自动对仪器设备的零点和量程进行校准;③每周对各仪器设备运行状态及主要技术参数进行现场检查,查看自来水供应、泵取水状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存在堵塞,仪器自动清洗功能是否正常,检查站房内电路、气路及通信系统是否正常;检查各仪器设备标准溶液和试剂余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④每月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系统地维护与保养,确认各设备关键单元工作正常,至少进行一次质控样试验及实际水样比对试验。上述工作,均需建立标准规范的维护保养记录并保存。 2.4 数据传输系统维护 目前,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的传输方式普遍采用无线传输的方式。分析数据首先通过移动网络传输到移动基站,再通过互联网将数据加密传输至监控中心服务器,从而实现对数据的实时监控。 数据传输系统维护需要开展的工作具体包括:①每月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状况,查看线路连接有情况,抽查数据,及时发现数据异常或缺失情况;②实时监控数据上传,定期对比在线监测仪器设备、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三方数据是否一致,及时发现数据异常或缺失情况,定期对系统进行监控、跟踪和测试;③定期查看无线传输费用情况,确保传输费用充足。 2.5 规章制度建设 企业应按照环办[2012]57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运维管理制度,确保仪器设备稳定运行,上传数据准确有效。规章制度应包括运维人员培训、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校准校验、运行信息公开、故障预防及应急措施等。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方案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方案 烟台东润仪表有限公司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方案 目录 1概述 (1) 2公用工程准备 (1) 2.1系统供电要求 (1) 2.2监测站房建设 (1) 2.2.1安装位置 (1) 2.2.2监测房建设要求 (1) 2.2.3供配电及给排水要求 (2) 2.2.4空调 (3) 2.2.5其他配置要求 (4) 2.2.6监测站房示意图 (4) 2.3标准排放口建设 (4) 2.3.1建设目的 (5) 2.3.2建设位置 (5) 2.3.3标准排放口建设内容 (5) 2.3.4标准排放口示意图 (7) 2.4监测站房和排放口之间的管路铺设 (7) 2.4.1水样管路的组成 (7) 2.4.2水样管路材质的选择 (7) 2.4.3水样管路铺设的注意事项 (8) 2.4.4采样管路冬季防冻措施及防碾压措施 (8) 2.4.5仪表电缆线保护管路的铺设 (9) 2.5安装时使用的主要工具 (10) 2.6安装材料 (10) 3系统各组件安装 (10) 3.1系统采水单元的安装 (10) 3.1.1采水泵选型原则 (10) 3.1.2潜水泵安装 (11) 3.1.3自吸式离心泵安装 (12) 3.1.4配水管路安装 (14) 3.1.5预处理系统冬季防冻措施及防碾压措施 (16)

3.2水质主在线分析仪安装 (18) 3.3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安装 (19) 3.4 pH水质分析仪安装 (22) 3.5悬浮物/浊度浓度计 (25) 3.6数据采集仪的安装 (28) 3.7水质自动采样器安装 (28) 4仪器安装安全操作规范 (29)

1 概述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主要分为:公用工程准备、系统组成仪表安装运行、数据采集及传输等,其中公用工程又分为标准排放口建设、监测站房建设、管线铺设及安装等。 2 公用工程准备 2.1 系统供电要求 本系统供电要求:由厂方负责接入电压220V、频率50Hz、功率一般情况下不小于4KV A(本系统额定功率不超过3千瓦,不包括监测站房内的空调用电)。 2.2 监测站房建设 2.2.1 安装位置 为了减小污水采样的滞后时间和增强系统稳定性、便于监控项目的安装工作,监测房安装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应尽量靠近废水污染源标准排放口附近,距离不宜大于20米,且安装位置应高于取样口采样点的位置,落差不宜大于3米。 安装地点应清洁,应避开腐蚀性气体,无机械震动,附近不应有强电磁场干扰。 监测站房内如具有加热源(如TOC、TN等),安装必须避开易燃物,严禁烟火和不通风的封闭的场所。 监测站房安装位置应考虑日后方便仪器操作、维护及方便铺设各管路。 监测站房的设置应考虑到不对企业正常生产条件和环境造成影响; 2.2.2 监测房建设要求 新安装的监测站房面积应不小于7m2(单套系统,并需视单套系统组成仪表的数量),室内净高不小于2.6米,放置体积为500mm*700mm*365mm(W×H×D)的机柜(与预处理机柜尺寸一致),监测站房应做到专室专用。 监测站房基本要求按一般民用建筑的有关规定要求设计,结构材料符合监测站房的安全要求(如

在线监测系统在水污染源检测中的应用

在线监测系统在水污染源检测中的应用 水源污染检测历来是一项技术难题,需要环保部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文章基于在线检测技术,建立在线检测系统,可有效了解和掌握区域内水污染源状况,对保护水资源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标签:在线检测系统;水污染源;应用 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对自然环境的保护意识已经越来越强烈。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类企事业单位不顾环境保护,只顾自身经济效益,各类污染物不经处理就随意排放入河道,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污染,给社会和居民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和危害。而要实时检测水资源污染,就有着“工作量大、监测点多”的现实难题,同时有着“全方面、全天候、全时制”的特点。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水源污染在线检测系统,是了解水资源污染状况的重要手段,不仅可以减少人力物力成本,还可以高效准确的检测出水质情况和水污染发展趋势,为政府的环境评价、管理和规划提供有益的数据分析。 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设计原则 1.1 先进性 本在线检测系统的研制应采用当下先进的检测技术、通信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能够适应较为恶劣的条件下的水污染源的在线检测和实时传输等功能,确保本系统可以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为先进的水平。 1.2 可靠性 本在線检测系统应具有较高的鲁棒性,能够适应在不同环境下水污染源检测下的检测和传输功能,系统应能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连续正常工作,在投入应用后,应可以在较少维护和二次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保持良好的工作。 1.3 开放性 本在线检测系统应具有较好的开放性,能够对各种层出不穷的水污染源保持开放学习功能,能够对各种新型检测技术和通信技术保持开放态度,与国内外各项环保政策和协议保持兼容。 1.4 安全性 在设计中注意软、硬件各环节的安全保密性,做好系统内权限的分级管理,采用最新的网络和控制器安全技术,防止非法用户的越权操作。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 一、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的范围 (一)钢铁、火电、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布置)等行业企业; (二)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中的重点排污单位; (四)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确定。 二、应当监控的主要污染物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上述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实施自动监控的污染物及监控点位见下表: 表1

*氟化物为电解铝和平板玻璃行业特征污染物,但目前缺少比对技术规范,且因国内氟化氢标气获取较难导致仪器溯源校准和数据质控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企业选择安装。 *总氮排放重点行业包括氮肥、复混肥(复合肥)等肥料制造,合成氨等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屠宰及肉类加工,味精制造,乳制品制造,酒的制造,饮料制造,皮革和毛皮鞣制加工,染整精加工,纸浆制造和造纸,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 *总磷排放重点行业包括磷肥、复混肥(复合肥)等肥料制造,含磷化学农药制造,无机磷化工,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屠宰及肉类加工,酒的制造,饮料制造,汽车、半导体液晶面板制造,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 *地方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补充需要实施自动监控的污染物。 三、现场端监控要求 (一)废气监控点技术要求 废气监控点应当根据烟气特点选择完全抽取方式、稀释抽取方

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 354-2007 1 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方法和验收技术指标。 1.2本标准适用于已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的验收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JB/T 9248-1999 电磁流量计 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要求和安装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要求和安装 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要求和安装技术规范》编制组 二〇〇七年五月

目录 1规范制定的必要性................................................................................................- 1 - 2原则与依据............................................................................................................- 1 - 3国内外现状............................................................................................................- 2 - 4规范适用范围........................................................................................................- 2 - 5技术规范的制订....................................................................................................- 2 - 5.1基本思路......................................................................................................- 2 - 5.2技术条款的制订..........................................................................................- 3 - 5.2.1在线监测设备的测量原理................................................................- 3 - 5.2.2设备的检测方法................................................................................- 3 - 5.2.3设备基本工作条件............................................................................- 3 - 5.2.4测量范围............................................................................................- 3 - 5.2.5主要性能指标和要求........................................................................- 4 - 5.2.6基本功能要求....................................................................................- 4 - 5.2.7必须符合的相关通讯协议................................................................- 5 - 5.2.7通过的相关技术认证和安全认证....................................................- 5 - 5.2.8 安装技术要求...................................................................................- 5 - 6规范可行性分析....................................................................................................- 5 -

环境服务认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1.1审查范围 现场审查的范围覆盖申请单位运营管理中心、运营服务现场所在区域的办事场所及实验室、运营服务现场。 现场审查的范围应涵盖所有申请运营服务类别。 1.2审查时间 现场审查时间应根据所申请服务认证的等级、类别等确定,一般服务保证能力审查时间为2至3人?日;每个运营现场审查点为2至3人?日。 1.3服务保证能力审查 服务保证能力审查一般在申请单位运营管理中心,由认证机构派审查组对申请单位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等内容进行审查。 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单位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包括管理文件、质控体系、运营服务作业指导书、内部审查制度、相关记录等; 2)运营服务档案管理情况,包括:运营服务合同、运营现场记录、质控记录等;3)运营服务人员的人员管理情况,包括:人员的培训、人员能力评价、人员档案等;4)运营服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情况; 5)运营服务设备(工具)的购置、校验和管理情况; 6)运营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情况。 1.4服务质量审查 服务质量审查一般在运营服务的现场开展,运营现场的选择一般由认证中心根据申请材料提交的清单中随机选择1~3个现场进行现场考核。由认证机构派审查组对申请单位的运营服务现场、运营服务现场所在区域的实验室、运营服务现场所在区域的办事场所进行审查。 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运营服务现场的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相关情况,包括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情况、运营服务情况、相关文件及记录等; 2)运营服务现场所在区域实验室的相关情况,包括实验室场地条件、实验设备及试剂、室验人员能力等; 3)运营服务现场所在区域办事场所的相关情况,包括运营设备的管理、当地运营人员管理、当地运营车辆管理、相关文件记录等。 xx泰融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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