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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C 360-05 美国钢结构建筑设计规范.doc

AISC 360-05 美国钢结构建筑设计规范.doc
AISC 360-05 美国钢结构建筑设计规范.doc

ANSI/AISC 360-05

美国国家标准

钢结构建筑设计规范

2005年3月9日发布

本规范取代下列规范:1999年12月27日颁布的《钢结构建筑设计规范:荷载和抗力系数设计法》(LRFD)、1989年6月1日颁布的《钢结构建筑设计规范:容许应力设计法和塑性设计法》、其中包括1989年6月1日颁布的附录1《单角钢杆件的容许应力法设计规范》、2000年11月10日颁布的《单角钢杆件的荷载和抗力系数设计法设计规范》、2000年11月10日颁布的《管截面杆件的荷载和抗力系数设计法设计规范》、以及代替上述规范的所有从前使用的相关版本。

本规范由美国钢结构协会委员会(AISC)及其理事会批准发布实施。

本规范由美国钢结构协会规范委员会(AISC)审定,由美国钢结构协会董事会出版发行。

美国钢结构学会

One East Wacker Drive,Suite 700

芝加哥,伊利诺斯州60601-1802

版权?2005

美国钢结构学会拥有版权

保留所有权利。没有出版人的书面允许,不得对本书或本书的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

本规范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信息,基本上是根据公认的工程原理和原则进行编制的,并且只提供一般通用性的相关信息内容。虽然已经提供了这些精确的信息,但是,这些信息,在未经许可的专业工程师、设计人员或建筑工程师对其精确性、适用性和应用范围进行专业审查和验证的情况下,不得任意使用或应用于特定的具体项目中。本规范中所包含的相关材料,并非对美国钢结构协会的部分内容进行展示或担保,或者,对其中所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展示或担保,并且这些相关信息在适用于任何一般性的或特定的项目时,不得侵害任何相关专利权益。任何人在侵权使用这些相关信息时,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相关责任。

必须注意到:在使用其它机构制订的规范和标准时,以及参照相关标准制订的其它规范和标准时,可以随时对本规范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或修改并且随后印刷发行。本协会对未参照这些标准信息材料,以及未按照标准规定在初次出版发行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在美国印刷发行

钢结构建筑设计规范

2005年3月9日发布

美国钢结构协会

献辞

Lynn S. Beedle教授

本AISC 规范的出版得益于Lynn S. Beedle博士,Lehigh 大学著名的教授。Lynn S. Beedle 博士在Lehig h 大学从事教育工作已有41年的时间,并且荣获了大量的专业及教育工作奖状,包括1973T.R.Higgins奖状和AISC 的2003 Geerhard Haaijer 奖状。他是几个AISC规范版本的主要制订人员,并且长期担任AISC规范委员会成员。他在开发塑性设计方法和实施AISC规范方面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他担任结构稳定性研究委员会主任长达25年,并且在处理和解决各种稳定性问题和开发理性设计规范方面起到了决定性的使用,而且其中的很多问题和方法已经收入AISC规范中。1969年,他创建了高层建筑及城市居住环境委员会,并且成功地将建筑原理、工程结构、施工、环境、社会和政治要素很好地融入每项大型高层建筑项目中。他积极参与这种工作直到2003年去世,享年85岁。他对钢结构建筑设计和施工的贡献,将会永远地铭刻在AISC中,并且同样地铭记于:钢材工业和结构工程专业领域中。

想要获得更多的有关Lynn S. Beedle博士的生平事迹和相关成就,请参见由Mir Ali编著,并且由高层建筑及城市居住环境委员会出版发行(2004)的《摩天大楼分析方案专家:Lynn S. Beedle ——传奇的人生》。

序言

(本序言不属于ANSI/AISC360-05,钢结构建筑规范的组成部分,而是仅用于提供信息的目的而包括在内。)

本规范根据过去成功的使用案例、先进的知识结构和设计实践经验而予以制。2005年的美国钢结构协会制订的钢结构规范首次提供了一种综合性的ASD《钢结构建筑设计规范:容许应力设计法》和LRFD《钢结构建筑设计规范:荷载和抗力系数设计法》的处理方法;因此本规范合并取代早期用于分别处理这两种设计方法的相关规范。按照本规范章节B的规定,可以按照ASD 或LRFD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设计。

本规范作为一种协议性的文件已经成为一种开发手段,并且提供一种适用于钢结构建筑及其它结构建筑设计时的统一性的惯用方法。本规范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日常作用的设计标准,而不是提供一种只适用于不是经常遇到的问题的特定标准,并且这种设计标准可以适用于整个结构性设计的所有范畴。.

本规范是由具有广博经验及高度专业性的结构工程师组成的委员会所形成的一致意见的结果,并且这些工程师代表了整个美国地域范围内的工程师。这个委员会几乎包括了相当数量的私自经营及规范化的工程标准制订机构,其中的工程师涉及到科研和教育工作,并且这些工程师受雇于制造和生产钢材的相关公司。在此,也同时感谢那些50多名分别在10年工作委员会协助工作的专业志愿者所做出的贡献和协助性的工作。

本规范中的相关符号、术语及附录部分为本规范的整个组成部分。在本规范中已经提供的一种非强制性的注释说明部分只提供有关规定的背景知识内容,并且鼓励用户予以咨询和利用。另外,在整个规范中分别配置了各种便于使用的注释部分内容,以便于在应用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时,为用户提供明确的和实用性的指导工作。

正如在本序言之前中有关放弃声明的相关说明性的内容所述,相关使用人员必须注意到,在使用本规范中所适用的相关数据或建议时,必须运用相应的专业判断能力来具体应用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本规范的核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如下:

James M. Fisher, Chairman Roger E. Ferch, Vice Chairman Hansraj G. Ashar William F. Baker John M. Barsom William D. Bast Reidar Bjorhovde Roger L. Brockenbrough Gregory G. Deierlein Duane S. Ellifritt Bruce R. Ellingwood Michael Engelhardt Shu-Jin Fang Steven J. Fenves John W. Fisher Timothy P. Fraser Theodore V. Galambos Louis F. Geschwindner Lawrence G. Griffis John L. Gross Tony C. Hazel

Mark V. Holland

Lawrence A. Kloiber Roberto T. Leon

Stanley D. Lindsey

James O. Malley

Richard W. Marshall (deceased) Harry W. Martin

David L. McKenzie

Duane K. Miller

Thomas M. Murray

R. Shankar Nair

Jack E. Petersen

Douglas A. Rees-Evans Robert E. Shaw, Jr.

Donald R. Sherman

W. Lee Shoemaker

William A. Thornton Raymond H. R. Tide

Cynthia J. Duncan, Secretary

本规范委员会由衷地感谢下列为制订该项文件做出贡献各个工作委员会成员:

Farid Alfawakhiri Georges Axmann Joseph Bohinsky Bruce Butler Charles Carter Robert Dexter (deceased) Carol Drucker W. Samuel Easterling Michael Engestrom M. Thomas Ferrell Christopher Foley Arvind Goverdhan Jerome Hajjar Tom Harrington James Harris Steven Herth Todd Helwig Richard Henige Christopher Hewitt Ronald Hiatt Keith Hjelmstad Socrates Ioannides Nestor Iwankiw Richard Kaehler Dean Krouse Barbara Lane Jay Larson Michael Lederle Kevin LeSmith J. Walter Lewis Daniel Linzell LeRoy Lutz Peter Marshall Brian Meacham Saul Mednick James Milke

Heath Mitchell James Swanson Jeffrey Packer Emile Troup Frederick Palmer Chia-Ming Uang Dhiren Panda Sriramulu Vinnakota Teoman Pekoz Robert Weber Carol Pivonka Donald White Clinton Rex Robert Wills

John Ruddy Ronald Ziemian David Samuelson Sergio Zoruba Thomas Schlafly

内容目录

符号 (17)

术语表 (39)

第A章总则 (52)

A1. 范围 (52)

1. 适用于较低的地震级别 (52)

2. 适用于较高的地震级别 (52)

3. 原子能应用 (53)

A2. 所引用的规范及标准 (53)

A3. 材料 (56)

1. 钢结构材料 (56)

1a. ASTM 名称 (56)

1b. 未经确认的钢材 (57)

1c. 轧制的重型钢材 (57)

1d. 组合的重型钢材 (57)

2. 钢材铸造煅-造 (58)

3. 螺栓、垫圈及螺母 (58)

4. 锚定螺杆 (59)

5. 填料金属及熔化焊接材料 (59)

6. 柱头螺栓剪切连接器件 (59)

A4. 结构设计图纸及其技术规格 (60)

第B章设计要求 (61)

B1. 一般规定 (61)

B2. 载荷及其组合 (61)

B3. 设计基础 (61)

.1. 所要求的强度 (62)

2. 极限状态 (62)

3. 适用于使用载荷和抗力系数的设计(LRFD) (62)

4. 适用于使用容许应力设计法(ASD) (62)

5. 稳定性的设计 (63)

6. 连接构件的设计 (63)

6a. 简单的连接构件 (63)

6b. 力矩连接构件 (63)

7. 工作性能的设计 (64)

8. 积水的设计 (64)

9. 疲劳设计 (64)

10. 防火条件的设计 (64)

11. 腐蚀效应设计 (64)

12. 管截面(HSS)壁厚设计 (65)

13. 毛截面积以及净面积的确定 (65)

B4. 局部压曲时的截面分类 (65)

1. 未设加劲肋的杆件 (66)

2. 加劲肋杆件 (66)

B5. 制造、安装及质量控制 (69)

B6. 现有结构的评估 (69)

第C章稳定性分析与设计 (70)

C1. 稳定性设计要求 (70)

1. 一般要求 (70)

2. 构件稳定性设计要求 (70)

3. 系统稳定性设计要求 (71)

3a. 支撑框架及剪切墙壁系统 (71)

3b. 力矩框架系统 (71)

3c.重力框架系统 (71)

3d. 组合系统 (71)

C2. 所要求的强度的计算 (71)

1. 二阶分析的方法 (72)

1a. 一般二阶弹性分析 (72)

1b. 使用增强性的一阶弹性分析的二阶分析 (72)

2. 设计要求 (74)

2a.二阶分析设计 (74)

2b. 一阶分析设计 (75)

第D章受拉杆件的设计 (77)

D1. 允许长细比 (77)

D2. 张力强度 (77)

D3. 面积的确定 (78)

1. 毛截面积 (78)

2. 净面积 (78)

3. 有效的净面积 (79)

D4. 组合构件 (79)

D5. 插销连接构件 (79)

1. 张力强度 (79)

2. 尺寸要求 (81)

D6. 眼杆 (81)

1. 张力强度 (81)

2. 尺寸要求 (82)

第E章受压构件的设计 (83)

E1. 一般规定 (83)

E2. 允许长细比及有效长度 (83)

E3. 适用于非杆件弯曲拉紧时的受压强度 (84)

E4. 适用于非杆件的扭曲及弯曲扭曲拉紧时的受压强度 (85)

E5. 单一角度的受压构件 (86)

E6. 组合构件 (88)

1. 受压强度 (88)

2. 尺寸要求 (89)

E7. 杆件 (90)

1. 杆件加劲系数Qs (91)

2. 杆件加劲系数Qa (93)

第F章弯曲构件的设计 (95)

F1.一般规定 (96)

F2. 双重对称紧凑工字形构件及围绕主轴弯曲的槽钢 (97)

1. 屈服 (98)

2. 侧向扭转压曲 (98)

F3. 相对于主轴发生弯曲且具有紧凑腹板及非紧凑或细长型翼缘的双重对称工字形构件 (99)

1. 侧向扭转压曲 (100)

2. 受压翼缘局部压曲 (100)

F4. 其他相对于主轴发生弯曲且具有紧凑腹板及非紧凑翼缘的双重对称工字形构件 100

1. 受压翼缘屈服 (101)

2. 侧向扭转压曲 (101)

3. 受压翼缘局部压曲 (103)

4. 抗拉翼缘屈服 (104)

F5. 双重对称及单一对称的工字形构件,其细长腹板相对于主轴发生弯曲 (104)

1. 受压翼缘屈服 (104)

2. 侧向扭转压曲 (105)

3.受压翼缘局部压曲 (105)

4.抗拉翼缘屈服 (106)

F6.工字形构件及围绕其次要轴线弯曲的槽钢 (106)

1.屈服 (106)

2.翼缘局部压曲 (106)

F7. 方形和矩形管截面(HSS)及箱子形状的构件 (107)

1. 屈服 (107)

2. 翼缘局部压曲 (107)

3. 腹板局部压曲 (108)

F8. 圆形管截面(HSS) (108)

1. 屈服 (108)

2. 局部压曲 (108)

F9. T字形及双重角钢载荷位于对称平面上 (108)

1. 屈服 (109)

2. 侧向扭转压曲 (109)

3. T字形的翼缘局部压曲 (109)

F10. 单角钢 (110)

1. 屈服 (110)

2. 侧向扭转压曲 (110)

F11. 矩形钢筋及圆形杆件 (112)

1. 屈服 (112)

2.侧向扭转压曲 (112)

F12. 非对称的形状 (113)

1. 屈服 (113)

2. 侧向扭转压曲 (113)

3. 局部压曲 (114)

F13. 梁及立柱的比例关系 (114)

1. 孔洞的缩小 (114)

2. 适用于工字形构件的比例限制 (114)

3. 覆盖的钢板 (115)

4. 组合梁 (116)

第G章剪切构件的设计 (117)

G1. 一般规定 (117)

G2. 具有非加劲或加劲的腹板的构件 (118)

1. 标称抗剪强度 (118)

2. 横向加劲肋 (119)

G3. 张力场作用 (120)

1. 有关张力场作用的使用限制 (120)

2. 具有张力场作用的标称抗剪强度 (120)

3. 横向加劲肋 (121)

G4. 单角钢 (121)

G5. 矩形管截面(HSS)及箱子构件 (121)

G6. 圆形管截面(HSS) (122)

G7.单一与双重对称形状内的弱轴剪切应力 (122)

G8. 具有腹板开口的梁及立柱 (123)

第H章组合应力及其扭转构件的设计 (124)

H1. 受到弯曲及轴向应力作用的双重及单一对称构件 (124)

1. 受到弯曲及轴向应力作用的双重及单一对称构件 (124)

2. 双重及单一对称弯曲及受拉杆件 (125)

3. 在单一轴线弯曲及受压时的双重对称构件 (126)

H2. 非对称的及其它受到弯曲及轴向应力作用的构件 (127)

H3. 在扭转及组合扭转、弯曲、剪切和/或轴向应力作用下的构件 (128)

1. 圆形及矩形管截面(HSS)的扭曲强度 (128)

2. 管截面(HSS)承受组合扭转、剪切、弯曲及轴向应力作用的构件 (129)

3.在扭转及组合应力作用下的非管截面(HSS)构件的强度 (130)

第I章合成构件的设计 (131)

I1. 一般规定 (131)

1. 合成截面的标称强度 (131)

1a. 塑性应力分布方法 (131)

2. 材料限制性 (132)

3. 剪切连接器件 (132)

I2. 轴向构件 (132)

1. 外包组合柱 (133)

1a. 限制性规定 (133)

1b. 受压强度 (133)

1c. 张力强度 (134)

1d. 抗剪强度 (134)

1e. 载荷转移 (135)

1f. 具体要求 (135)

1g. 柱头螺栓剪切连接器件的强度 (136)

2.填充的组合柱 (136)

2a. 限制性规定 (136)

2b. 受压强度 (136)

2c. 张力强度 (137)

2d.抗剪强度 (137)

2e. 载荷转移 (137)

2f. 具体要求 (137)

I3. 弯曲构件 (138)

1. 概述 (138)

1a. 有效宽度 (138)

1b. 抗剪强度 (138)

1c. 施工时的强度 (138)

2. 具有剪切连接器件的混合梁的强度 (138)

2a. 正的弯曲强度 (138)

2b. 负的弯曲强度 (139)

2c. 具有成型的钢板的混合梁的强度 (139)

2d. 剪切连接器件 (140)

3. 混凝土包装的及填充的构件的弯曲强度 (143)

I4. 组合的轴向应力及弯曲 (144)

I5. 特殊的情形 (144)

第 J 章连接设计 (145)

J1. 总则 (145)

1. 设计基础 (145)

2. 简单连接 (145)

3. 连接力矩 (146)

4. 带有支承连接的受压构件 (146)

5. 大型材钢的接合 (146)

6. 主梁的处理和焊缝检查孔 (146)

7. 焊缝和螺钉的布置 (147)

8. 螺钉与焊缝的结合 (147)

9. 高强度螺钉与铆钉的结合 (147)

10. 对螺钉和焊接头的限制 (147)

J2. 焊缝 (148)

1 坡口焊 (148)

1a. 有效面积 (148)

1b. 局限性 (150)

2. 圆角焊缝 (151)

2a. 有效面积 (151)

2b. 局限性 (151)

3 塞焊焊缝和槽焊焊缝 (153)

3a. 有效面积 (153)

3b. 局限性 (153)

4. 强度 (153)

5. 组合焊接 (157)

6. 焊料要求 (157)

7. 混合焊缝金属 (158)

J3. 螺栓部件和螺纹部件 (158)

1. 高强螺栓 (158)

2 尺寸和孔洞的使用 (161)

3 最小空间 (162)

4 最小边沿距离 (162)

5 最大空间和边沿距离 (162)

6 螺栓部件和螺纹部件的张力和抗剪强度 (164)

7 结合张力与承受连接剪切面 (165)

8. 摩擦型连接的高强螺栓 (165)

9 摩擦型连接的组合张力及剪力 (166)

10. 螺栓孔的承压强度 (167)

11. 专用扣件 (168)

12. 张力扣件 (168)

J4. 构件和连接元件的受侵袭元件 (168)

1. 受拉部件强度 (168)

2. 受切部件强度 (169)

3 组合抗剪强度 (169)

4 受压部件强度 (169)

J5. 垫板 (170)

J6 拼接处 (170)

J7 承压强度 (170)

J8 柱基及混凝土承压 (171)

J9 地脚螺栓及嵌入 (172)

J10 有组合力的翼缘和腹板 (172)

1 翼缘局部弯曲 (172)

2 腹板局部屈服 (173)

3 腹板压屈 (173)

4 腹板侧移挫屈 (174)

5 腹板受压屈曲 (175)

6 节间腹板区剪力 (176)

7 梁和立柱的无框架端 (177)

8 附加加劲肋对组合力的要求 (177)

9 附加复板加劲板对组合力的要求 (177)

第K章管截面杆件和箱构件连接的设计 (179)

K1 组合力在管截面杆件 (179)

1 参数定义 (179)

2 使用范围 (180)

3 组合力的横向分散 (180)

3a 圆形管截面杆件的标准 (180)

3b 矩形管截面杆件的标准 (180)

4. 组合力纵向的分散在管截面杆件直径或宽度的中心,是管截面杆件轴的垂直

线。 (182)

4a 圆形高速高的标准 (182)

4b 矩形管截面杆件的规范 (182)

5 组合力纵向的分散在管截面杆件宽的中心,并且于管截面杆件的轴平行 (182)

6 集中轴向力在矩形管截面杆件顶板的尾部 (183)

K2 管截面杆件-管截面杆件桁架连接 (183)

1 参数定义 (184)

2 圆形管截面杆件的标准 (185)

2a 应用范围 (185)

2b 在T型、Y型和四通连接中轴向载荷的支杆 (186)

2c. 在K型连接中轴向载荷的支杆 (187)

3 矩形管截面杆件的标准 (187)

3a 应用范围 (188)

3b 在T型、Y型和四通连接中轴向载荷的支杆 (189)

3c. 在K型连接中轴向载荷的支杆 (190)

3d. 重叠K型连接中,有轴向负荷的支杆 (191)

3e. 焊接到支杆 (192)

K3. 管截面杆件到管截面杆件的力矩连接 (193)

1. 参数定义 (193)

2圆形管截面杆件的标准 (194)

2a. 应用范围 (195)

2b. 在T型、Y型和四通连接中,在面内挠矩的支杆 (195)

2c. 在T型、Y型和四通连接中,在面外挠矩的支杆 (195)

2d. 在T型、Y型和四通连接中,有力矩与轴向力的支杆 (196)

3. 矩形管截面杆件的标准 (197)

3a. 应用范围 (197)

3bT型和四通连接中,面内挠矩的支杆 (198)

3c. 在T型和四通连接中,面外挠矩支杆 (199)

3d. 在T型和四通连接中,结合挠矩和轴向力的支杆 (200)

第L章适用性设计 (201)

L1. 总则 (201)

L2. 拱形 (201)

L3. 挠度 (201)

L4. 偏移 (202)

L5. 振动 (202)

L6. 风生运动 (202)

L7. 膨胀及收缩 (202)

L8. 连接滑移 (202)

第M章建造、装配及质量控制 (203)

M1. 施工图与装配图 (203)

M2. 建造 (203)

1. 翘曲、弯曲及平直度 (203)

2. 热切割 (203)

3. 边缘刨平 (204)

4. 焊接结构 (204)

5. 螺栓安装 (204)

6. 压力接合 (204)

7. 尺寸公差 (205)

8. 柱基和底座的磨光 (205)

9. 地脚螺栓孔 (205)

10. 排水孔 (205)

11. 镀锌构件的要求 (205)

M3. 施工涂漆 (205)

1. 总要求 (205)

2. 难以接近的表面 (206)

3. 接触表面 (206)

4. 加工面 (206)

5. 邻近施工焊接的表面 (206)

M4. 装配 (206)

1. 柱基校直 (206)

2. 支撑 (206)

3. 对准 (206)

4. 柱压力接合和底座的密接 (207)

5. 现场焊接 (207)

6. 现场涂漆 (207)

7. 现场装配 (207)

M5. 质量控制 (207)

1. 合作 (207)

2. 返工 (207)

3. 焊接检查 (208)

4. 摩擦型高强螺栓连接的检查 (208)

5. 钢的鉴定 (208)

附录1 非弹性分析及设计 (209)

1.1. 总则 (209)

1.2. 原料 (209)

1.3. 弯矩再分配 (209)

1.4. 局部压屈 (210)

1.5. 稳定性与二阶效应 (211)

1. 刚性构架 (211)

2. 力矩构架 (211)

1.6. 支柱与其它受压构件 (211)

1.7. 梁与其它挠曲杆件 (212)

1.8. 复合受力构件 (212)

1.9. 连接 (212)

附录2 积水设计 (213)

2.1. 积水的简单设计 (213)

2.2. 积水的改良设计 (214)

附录3 疲劳设计 (216)

3.1. 概要 (216)

3.2. 最大应力极限及应力范围的计算 (216)

3.3. 设计应力范围 (217)

3.4. 螺栓及螺纹部分 (218)

3.5. 特别制作和装配要求 (219)

附录4 火灾条件下的结构设计 (234)

4.1. 总则 (234)

4.1.1. 性能目标 (235)

4.1.2. 工程分析设计 (235)

4.1.3. 资格测试设计 (235)

4.1.4. 载荷组合及需要强度 (235)

4.2. 分析火灾条件下的结构设计 (236)

4.2.1. 设计基准火灾 (236)

4.2.1.1. 局部火灾 (236)

4.2.1.2. 轰燃后间隔间火灾 (236)

4.2.1.3. 外部火灾 (237)

4.2.1.4. 火灾持续时间 (237)

4.2.1.5. 积极消防系统 (237)

4.2.2. 火灾条件下结构系统的温度 (237)

4.2.3. 高温下的材料强度 (238)

4.2.3.1. 受热延长 (238)

4.2.3.2. 高温下的机械性能 (239)

4.2.4. 结构设计要求 (239)

4.2.4.1. 普通结构的整体性 (239)

4.2.4.2. 强度要求与变形极限 (240)

4.2.4.3. 分析方法 (240)

4.2.4.3a. 高级分析方法 (240)

4.2.4.3b. 简单分析方法 (240)

4.2.4.4. 设计强度 (241)

4.3. 合格性测试的设计 (241)

4.3.1. 合格性标准 (241)

4.3.2. 约束建筑 (241)

4.3.3. 无约束建筑 (242)

附录5 现有结构评价 (243)

5.1. 总则 (243)

5.2. 原料性能 (243)

1. 必需测试的测定 (243)

2. 抗张性能 (243)

3. 化学成分 (244)

4. 基底金属缺口韧性 (244)

5. 焊接金属 (244)

6. 螺栓和铆钉 (244)

5.3. 结构分析评价 (244)

1. 尺寸数据 (244)

2. 强度评价 (245)

3. 适用性评价 (245)

5.4. 荷载测试评价 (245)

1. 测试测定荷载分类 (245)

2. 适用性评价 (245)

5.5. 评价报告 (246)

附录6 柱与梁的稳定支撑 (247)

6.1. 总则 (247)

6.2. 柱 (247)

1. 相对支撑 (247)

2. 交点支撑 (248)

6.3. 梁 (248)

1. 横向支撑 (248)

1a. 相对支撑 (249)

2. 扭转支撑 (249)

2a. 交点支撑 (250)

2b. 连续扭转支撑 (251)

附录7 直接分析法 (252)

7.1. 总要求 (252)

7.2. 名义荷载 (252)

7.3. 设计--分析系统规定参数 (252)

符号

右边一栏目中的章节编号为首次使用符号所在位置的章节编号。

符号定义章节编号A 纵向横截面积,in.2(mm2)········································J10.6 A 整个构件的横截面面积in.2(mm2)···································E7.2 A B混凝土的载荷面积,in.2(mm2)····································I2.1 A BM基焊料横截面积,in.2(mm2)·····································J2.4 A b螺栓或螺纹部分的标称非螺纹部分的面积in.2(mm2)·················J3.6 A bi交叠时区域中的横截面面积,in.2(mm2)·····························K2.3 A bj重叠后的横截面面积,in.2(mm2)···································K2.3 A c 混凝土的面积,in.2(mm2)·········································I2.1 A c 在有效宽度内的混凝土板的面积,in.2(mm2)························I3.2 A D在主要螺纹的螺旋轴端的面积,in.2(mm2)·················表格J3.2 A e 有效净面积,in.2(mm2)············································D2 A eff 基于递减有效宽度上的有效横截面总和in.2(mm2)······················E7.2 A fc 受压翼缘的面积in.2(mm2)·······································G3.1 A fg翼缘抗拉毛截面积,in.2(mm2)···································F13.1 A fn翼缘抗拉净面积,in.2(mm2)·····································F13.1 A ft抗拉翼缘面积,in.2(mm2)·····································G3.1 A g 构件的毛截面积,in.2(mm2)······································B3.13 A g基于设计壁厚的截面总的面积,in.2(mm2)····························G6

A g合成构件毛截面积,in.2(mm2)····································I2.1 A g 弦杆的毛截面积,in.2(mm2)·······································K2.2 A gv剪切时的毛截面积,in.2(mm2)········································J4.3 A n 构件的净面积,in.2(mm2)·······································B3.13 A nt 屈服于张力的净面积,in.2(mm2)····································J4.3 A nv屈服于剪力的净面积,in.2(mm2)···································J4.2 A pb 轴承投影面积,in.2(mm2)···········································J7 Ar 混凝土板有效宽度纵向钢筋完全展开的面积,in.2(mm2)············I3.2 As 钢材横截面面积,in.2(mm2)········································I2.1 Asc 螺栓剪切连接器件中的横截面面积,in.2(mm2)························I2.1 A sf 故障路径上的剪切面积,in.2(mm2)··································D5.1 A sr连续钢筋的面积,in.2(mm2)·····································I2.1 A st加劲肋面积,in.2(mm2)···········································G3.3 A t 净拉伸面积,in.2(mm2)·······································附录3.4 A w腹板面积,总的深度乘以腹板的厚度,dt w,in.2(mm2)···················G2.1 A w有效焊接面积,in.2(m2)··········································J2.4 A wi任意第i个焊接构件焊缝厚度的有效面积,in.2(mm)2·····················.J2.4 A1混凝土支撑钢质同心轴承的面积,in.2(mm )2··························J8 A2支持表面部分的最大面积,其中的几何尺寸类似于并且与其中的载荷面积相同,in.2(mm2)························································J8

B 矩形构件管截面(HSS)的总宽度,角度为90度;并且与连接平面垂直,in.2(mm2)

·······························································表格D3.1 B 矩形主要构件管截面(HSS)的总宽度,角度为90度;并且与连接平面垂直,in.

(mm)····························································K3.1 B 用于侧面扭转T字形压曲及双支角钢杆件的扭矩因数···················F9.2.

B b矩形管截面(HSS)支杆构件的总宽度,角度为90度;并且与连接平面垂直,in.

(mm)·························································K3.1 B bi交叠时支杆构件总的宽度···········································K2.3 B bj 重叠后支杆构件总的宽度···········································K2.3 B p 金属薄板的宽度,测量时的角度为90度并且与连接平面垂直,in.(mm)······.K1.1 B p金属薄板的宽度,横向主要构件的轴线的宽度,in.(mm)··················K2.3 B1,B2在确定时使用的因数,适用于第一序列使用时的合并弯曲和径向力的情况···C2.1 C 管截面(HSS)扭力常数··············································H3.1 C b 非均匀力矩图表在无支持片断得到支撑时的侧向扭转压曲修订因数·········F1 C d与支持硬度及弯曲相关的系数·····································附录. 6.3.1 C f 基于应力范畴时的常数,表格A-3.1································附录3.3 C m 假设无侧面平移框架时的系数··········································C2.1 C p适用于平顶上的主要构件时的积水挠性系数·························附录2.1 C r腹板丝侧面压曲时的系数············································J10.4 C s 适用于平顶上的次要构件时的积水挠性系数··························附录2.1 C v腹板剪切系数····················································J2.1

C w变形常数,in.6(mm)6. ··············································E4

D 标称固定载荷··················································附录2.2 D 圆形管截面(HSS)构件的外部直径,in.(mm)······················表格B4.1 D 外部直径,in.(mm)···················································E7.2 D 圆形管截面(HSS)主要构件的外部直径,in.(mm)························K2.1

D 弦杆的直径,in.(mm)··················································K2.2 D b圆形管截面(HSS)支杆构件的外部直径,in. (mm)·······················K2.1 D s用于等式中的因数,根据用于金属薄板支架内的横向加劲肋的类型予以确定····G3.3 D u在滑动临界连接时,一种乘法器件能够反映出平均比率关系,并且这种比率为已经

安装的螺栓预张强度与规定的最小的螺栓预张强度之比例关系···········J3.8 E 钢弹性模数= 29,000ksi(200 000MPa)······························表格B4.1

E c混凝土弹性模数= ················.I2.1 E cm 在温度升高时混凝土的弹性模数ksi(MPa)··························附录4.2.3 EI eff 合成截面的有效劲度,kis-in. 2(N-mm2)·································I2.1 E m 钢材在升温时的弹性模数,ksi (MPa)·······························附录4.2.3

E s钢的弹性模数= 29,000ksi(200 000MPa)···································I2.1

F a 可以用于涉及到的相关点上的径向应力,ksi (MPa)·························H2 F BM单位面积上的基焊料的标称强度,ksi (MPa)······················J2.4 F bw在围绕主要轴线所涉及的相关点时的弯曲应力,ksi (MPa)··················H2 F bz在围绕次要轴线所涉及的相关点时的弯曲应力,ksi (MPa)····················H2 F c可以利用的应力,ksi(MPa)···········································K2.2 F cr 临界应力,ksi(MPa)··················································E3 F cr在由分析确定时,截面上的压曲应力,ksi(MPa)·························F12.2 F cry围绕次要轴线上的临界应力,ksi(MPa)·································E4 F crz临界扭力压曲时的应力,ksi(MPa)·······································E4 F e弹性临界压曲应力,ksi(MPa)·········································C1.3 F ex围绕主要轴线时弹性弯曲压曲时的应力,ksi (MPa)························E4

《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的解读

《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的解读为推动多高层木结构建筑的发展,完善多高层木结构的技术标准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的编制工作,2016年年底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2017年2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第1483号公告,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26—2017,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文将介绍本标准的主要技术要点。 1主要内容及技术要点 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涉及面较广,需要考虑和研究的问题较多,且我国在多高层木结构建筑领域的基础研究不多,缺乏工程实践经验。在编制过程中,研究并消化吸收国外在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方面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同时参考了高层混凝土结构、高层钢结构的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本标准共设10章,分别为: 1总则确定标准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基本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多高层木结构居住建筑和办公建筑。 2术语和符号在我国惯用的木结构术语基础上,按编制内容,增加了多高层木结构建筑的相关新术语。 3作用规定多高层木结构建筑结构设计中荷载的确定方法,包括竖向荷载、风荷载以及地震荷载。

4材料规定用于多高层木结构建筑中使用的材料的基本性能要求,包括木材、钢材与金属连接件,以及建筑及装修材料。 5建筑设计规定多高层木结构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的要求,包括规划和建筑布局、室外环境设计、建筑性能设计和围护结构等。 6结构设计规定结构设计的要求和计算方法,包括结构体系和选型、结构体系分析、构件设计、连接设计和构造措施等。 7防火设计规定多高层木结构建筑中防火设计的要求,包括建筑防火的布局、构件的耐火性能、防火构造设计等。 8防护设计主要规定多高层木结构建筑在设计、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的防护措施等。 9制作、安装和验收主要规定木构件加工制作,施工安装以及施工检验和验收的相关要求,从而保证多高层木结构建筑的安全使用。 10使用和维护对多高层木结构建筑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作了规定,并提出维护的要求。 2本标准相比现行标准的创新之处 本标准相比现行的木结构建筑相关标准有了较大突破,主要有以下几点。 2.1本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多层木结构民用建筑和高层木结构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的设计、制作、安装与维护的规定。按木结构建筑高度划分时,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办公楼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

钢结构最新设计规范方案

钢结构设计规GB50017-2003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在钢结构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结构设计。 第1.0.3条本规的设计原则是根据《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CBJ68-84))制订的。 第1.0.4条设计钢结构时,应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合理选用材料、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施,满足结构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要求,宜优先采用定型的和标准化的结构和构件,减少制作、安装工作量,符合防火要求,注意结构的抗腐蚀性能。 第1.0.5条在钢结构设计图纸和钢材订货文件中,应注明所采用的钢号(对普通碳素钢尚应包括钢类、炉种、脱氧程度等)、连接材料的型号(或钢号)和对钢材所要求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的附加保证项目。此外,在钢结构设计图纸中还应注明所要求的焊缝质量级别(焊缝质量级别的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第1.0.6条对有特殊设计要求和在特殊情况下的钢结构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的要求。 第二章材料 第2.0.1条承重结构的钢材,应根据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征、连接方法、工作温度等不同情况选择其钢号和材质。承重结构的钢材宜采用平炉或氧气转炉3号钢(沸腾钢或镇静钢)、16Mn钢、16Mnq钢、15MnV钢或15MnVq钢,其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标准《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和《桥梁用碳素钢及普通低合金钢钢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2.0.2条下列情况的承重结构不宜采用3号沸腾钢: 一、焊接结构:重级工作制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冬季计算温度等于或低于-20℃时的轻、中级工作制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以及冬季计算温度等于或低于-30℃时的其它承重结构。 二、非焊接结构:冬季计算温度等于或低于-20℃时的重级工作制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 注:冬季计算温度应按国家现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中规定的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确定,对采暖房屋的结构可按该规定值提高10℃采用。 第2.0.3条承重结构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或屈服点)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承重结构的钢材,必要时尚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对于重级工作制和吊车起重量等于或大于50t的中级工作制焊接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的钢材,应具有常温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但当冬季计算温度等于或低于-20℃时,对于3号钢尚应具有-2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对于16Mn钢、16Mnq钢、15MnV钢或15MnVq钢尚应具有-4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对于重级工作制的非焊接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的钢材,必要时亦应具有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第 2.0.4条钢铸件应采用现行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中规定的ZG200-400、ZG230-450、ZG270-500或ZG310-570号钢。 第2.0.5条钢结构的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标准《碳钢焊条》或《低合金钢焊条》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对重级工作制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宜采用低氢型焊条。

木结构建筑规范汇总

中国木结构建筑相关规范和标准汇总 中国木结构建筑相关规范和标准汇总 1) 已颁布的木结构建筑规范、标准及配套技术资料: 《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2003)2005年版 《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T50772-201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 2006) 《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GB/T50708-2012) 《轻型木桁架技术规范》(JGJ/T265-2012) 《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GB/T 50361-2005) 《木材防腐剂》(LY/T 1635-2005) 《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LY/T 1636-2005) 《防腐木材标准》(GB/T 22102-2008) 《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 50329-2002) 《木结构设计手册》(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木结构住宅》(07SJ924建筑标准图集) 《轻型木结构建筑技术规程》(上海)(DG/TJ08-2059-2009) 《木桁架坡屋面改造标准图集》(2009沪J/T-223) 2) 正在编制的木结构建筑规范和标准: 《结构用集成材》(GB/T 26899-2011) 《机械分级锯材》(GB/T XXXX) 《结构用规格材特征值的测试方法》(GB/T XXXX) 3) 与木结构建筑相关的其它主要规范、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0)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03)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国内外10个国家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现状

国内外10个国家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现状 国内外共10个国家: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新加坡、丹麦、瑞典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现状。 美国 美国装配式住宅盛行于20世纪70年代。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工业化住宅建造及安全法案,同年出台一系列严格的行业规范标准,一直沿用至今。除注重质量,现在的装配式住宅更加注重美观、舒适性及个性化。据美国工业化住宅协会统计,2001年,美国的装配式住宅已经达到了1000万套,占美国住宅总量的7%。在美国、加拿大,大城市住宅的结构类型以混凝土装配式和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为主,在小城镇多以轻钢结构、木结构住宅体系为主。美国住宅用构件和部品的标准化、系列化、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程度很高,几乎达到100%。用户可通过产品目录,买到所需的产品。这些构件结构性能好,有很大通用性,也易于机械化生产。钢-木结构别墅,钢结构公寓。建材产品和部品部件种类齐全。构件通用化水平高、商品化供应。BL质量认证制度。部品部件品质保证年限。 英国 英国政府积极引导装配式建筑发展。明确提出英国建筑生产领域需要通过新产品开发、集约化组织、工业化生产以实现“成本降低10%,时间缩短10%,缺陷率降低20%,事故发生率降低20%,劳动生产率提高10%,最终实现产值利润率提高10%”的具体目标。同时,政府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和措施,大力推行绿色节能建筑,以对建筑品质、性能的严格要求促进行业向新型建造模式转变。英国装配式建筑的发展需要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等紧密合作,完善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促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实践。可根据装配式建筑行业的专业技能要求,建立专业水平和技能的认定体系,推进全产业链人才队伍的形成。除了关注开发、设计、生产与施工外,还应注重扶持材料供应和物流等全产业链的发展。钢结构建筑、模块化建筑,新建占比70%以上。设计、制作到供应的成套技术及有效的供应链管理。英钢联起到关键作用。 德国 德国的装配式住宅主要采取叠合板、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采用构件装配式与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较好。德国是世界上建筑能耗降低幅度最快的国家,近几年更是提出发展零能耗的被动式建筑。从大幅度的节能到被动式建筑,德国都采取了装配式住宅来实施,装配式住宅与节能标准相互之间充分融合。二战后多层办事装配式住宅,1970年代东德工业化水平90%。新建别墅等建筑基本为全装配式钢(-木)结构。强大的预制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研发提供技术支持。建筑、结构、水暖电协作配套。施工企业与机械设备供应商合作密切。机械设备、材料和物流先进,摆脱了固定模数尺寸限制。 日本 日本于1968年就提出了装配式住宅的概念。1990年推出采用部件化、工业化生产方式、高生产效率、住宅内部结构可变、适应居民多种不同需求的中高层住宅生产体系。在推进规模化和产业化结构调整进程中,住宅产业经历了从标准化、多样化、工业化到集约化、信息化的不断演变和完善过程。日本根据每五年都颁布住宅建设五年计划,每一个五年计划都有明确的促进住宅产业发展和性能

浅谈美国规范标准中的钢结构设计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4617515579.html, 浅谈美国规范标准中的钢结构设计 作者:周正为 来源:《装饰装修天地》2018年第11期 摘要:精研美国规范标准,使用STAAD.Pro结构设计软件,结合具体项目,优化钢结构设计,提高设计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钢结构;美国规范标准 1 前言 在以往的钢结构设计过程中,一般采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软件研究所研发的PKPM系列CAD软件,包括SATWE计算软件和PMCAD建模软件,基本满足所承担的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各种规则和复杂类型的框架结构、框排架结构、排架结构、剪力墙、连续梁、拱形结构、桁架结构等。但该软件主要应用于国内市场(国内市场占有率90%以上)。随着近几年海外市场的不断拓展,同国际设计同行的交流不断增多,以美国规范为例,PKPM的模型数据并不能按美标检验杆件,因此急需我们在设计软件等方面实现同步。STAAD.Pro是 由美国世界著名的工程咨询和CAD软件开发公司—REI(Research Engineering International)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开发的通用有限元结构分析与设计软件,已经在国际上普遍使用,本文通过国外和国内两个具体工程实例,比较美国规范和中国规范中钢结构设计的不同,为今后的海外项目设计提供借鉴。 2 工程概述 国外项目为转接机房,使用STAAD.Pro软件按美国标准进行计算,该构筑物共两层,平面尺寸为15m×12m,高度为15m;开敞结构,多层钢结构厂房。结构按IBC2012设计。场地类别:SE类场地,重要性系数1.25;基本风压49m/s(3秒最大风速),S1=0.186, Ss=0.426, Fa=1.9368,Fv=3.242,反应修正系数(R值)x=2.5,z=2.5; 国内项目同样为转接机房,使用PKPM进行计算,平面尺寸为15.5m×13.5m,高度为14.6m,多层钢结构厂房。该项目的自然条件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1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基本风压为0.45kN/m2,场地类别为三类,地面粗糙度为A 类。该工程按照国标进行设计,在该种抗震设防烈度下,钢结构房屋的抗震等级为四级。 3 计算及对比分析 3.1 地震作用

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北京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年月日北京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字第号根据原国家建委建发设字第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及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木结构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木结构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九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木结构设计规范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一九八八年十月十四日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建发设字第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及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会同国内有关科研设计施工单位和高等院校对木结构设计规范修订而成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组织了全国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按统一的计划要求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试验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工程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参考了有关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后经反复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十一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的规定采用以概率理论为 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全面校准可靠度指标值改进材料强度分级方法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改用两条曲线改进压弯构件承载能力的计算公式修正齿连接计算系数值

美国混凝土结构建筑规范和注释

这份文件的规范部分包括使用在建筑上的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和施工以及在非建筑结构上的适用部位。 其中包括:图纸和施工说明;检验;材料;耐久性要求;混凝土质量,搅拌和浇筑;模板;内置管道;施工缝; 配筋;分析和设计;强度和适用性;弯曲和轴向荷载;剪切和扭转;钢筋的锚固和连接;楼板系统;墙;基础;预制 混凝土;组合受弯构件;预应力混凝土;壳体和折板式构件;现有结构的强度评估;抗震设计;结构素混凝土;支撑 和联系模型(附录A);替代设计(附录B);反复荷载和强度折减系数(附录C);和混凝土的锚固(附录D)。 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和检验必须参照适当的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的规格。钢筋的焊接必须参照适当的美国国 家标准协会或美国焊接协会标准。 本规范作为一般建筑规范的参考,而且过去的版本已经在这一方面广泛的使用。本规范是以一种特定的格式写成 的,从而使得它参考的部分无须以规范的语言来描述。因此,这本规范没有包括任何背景的详细描述,执行规范要求 的建议以及规范的目的。而规范的注释部分则是为此目的而服务的。为了强调给出新的或者修订规定的解释,协会对 于规范的一些看法也在注释里有所讨论。而规范中引用的大多数研究数据则是为了广大使用者更详细的学习、参考之 用。同时,其他的一些关于执行规范要求的建议性文件也被引用到规范中。 关键字:外加剂;骨料;锚固(结构的);梁柱框架;横梁(支承);建筑规范 路径名/ 注释 大小压缩后压缩率日期时间属性CRC 方式版本 ------------------------------------------------------------------------------- 美国混凝土结构建筑规范和注释.pdf 3775745 3540989 93% 11-10-07 22:05 .....A 3512804F m3g 2.9 -------------------------------------------------------------------------------

装配式建筑的内涵、国内外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历程与趋势

装配式建筑的内涵、国内外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历程与趋势(1)内涵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的构件在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 从结构形式来说,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都可以称为装配式建筑,是工业化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种建筑的优点是建造速度快,受气候条件制约小,既可节约劳动力又可提高建筑质量,用通俗的话形容,就是像造汽车那样造房子。 装配式建筑是转变城市建设模式、有降低建筑能耗、推进工业化的重要载体。 联合国经济委员会对工业化的定义 ■生产过程的连续性。 房屋建造的全过程联结为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 ■生产物的标准化。 设计的标准化,建筑部品、构配件的通用化和系列化。 ■生产过程的集成化。 是指建筑技术、部品与建造工艺、工法的系统集成。

■工程高度组织化。 科学管理方法把建造全过程组织起来 ■生产的机械化。 是指减少现场人工作业,实现构件生产工厂化、施工建造机械化。 《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2016年1月1日实施 采用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 (基本条件)。 为什么要编制这个标准 1.国务院、住建部对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 2.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市纷纷出台了指导意见和鼓励措施。 3.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装备制造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响应,建设了一大批装配式建筑试点,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企业参与、产业化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迫切需要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业化建筑评价体系,制订并实施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

首次明确了“预制率”和“装配率”的定义。 预制率:工业化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混凝土用量占对应构件混凝土总用量的体积比。 预制率是衡量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采用预制构件的比率, 经测算,如果低于20%的预制率,基本上与传统现浇结构的生产方式没有区别,也不可能成为工业化建筑。 预制构件类型包括:外承重墙、内承重墙、柱、梁、楼板、外挂墙板、楼梯、空调板、阳台、女儿墙等结构构件。 装配率:工业化建筑中预制构件、建筑部品的数量(或面积)占同类构件或部品总数量(或面积)的比率。 预制率不应低于20%、装配率不应低于50%的基本要求 装配率是衡量工业化建筑所采用工厂生产的建筑部品的装配化程度。 工业化建筑采用的各类建筑部品的装配率不应低于50%。 建筑部品类型包括:非承重内隔墙、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预制管道井、预制排烟道、护栏等。 (2)历程 1)北美(美国、加拿大) 美国:装配式住宅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 盛行于20世纪70年代。 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工业化住宅建造及安全法案,同年出台一系列严格的行业规范标准。

钢结构规范及图集

【国家标准】 1、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2、GB50018-200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3、GB-50205-2001、《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GB50191-93、《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5、GBJ135-90、《高耸结构设计规范》 6、GB50004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7、GB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涂装等级》 8、GB14907-2002、《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9、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10、GBT-50105-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11、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 12、GB-50187-9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行业标准】 1、JGJ138-2001/J130-2001、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2、JGJ7-1991、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3、JGJ61-2003/J258-2003、网壳结构技术规程 4、JGJ99-1998、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正修订) 5、JGJ82-91、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6、JGJ81-2002/J218-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7、DL/T5085-1999、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设计规程 8、JCJ01-89、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9、YB9238-92、钢-混凝土组合楼盖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10、YB9082-1997、钢骨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11、YBJ216-88、压型金属钢板设计施工规程(正修订) 12、YB/T9256-96、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 13、YB9081-97、冶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14、CECS102:2002、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15、CECS77:96、钢结构加固技术规范 16、YB9257-96、钢结构检测评定及加固技术规范 17、CECS28:90、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18、YB9254-1995、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规程 19、CECS159:2004、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20、CECS24:90、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 21、CECS158:2004、索膜结构技术规程 22、CECS23:90、钢货架结构设计规范 23、CECS78:96、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 24、CECS167:2004、拱形波纹钢屋盖结构技术规程 25、JGJ85-92、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26、CECS、多、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 27、CECS、热轧H型钢构件技术规程 28、CECS、钢结构住宅建筑设计技术规程 29、CECS、建筑拱形钢结构技术规程

钢结构规范及图集

钢结构规范及图集 【国家标准】 1、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2、GB50018-200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3、GB-50205-2001《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GB50191-93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5、GBJ135-90高耸结构设计规范》 6、GB50004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7、GB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涂装等级》 8、GB14907-2002《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9、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10、GBT-50105-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11、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 12、GB-50187-93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行业标准】 1、JGJ138-2001/J130-2001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2、JGJ7-1991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3、JGJ61-2003/J258-2003网壳结构技术规程 4、JGJ99-1998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正修订) 5、JGJ82-91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6、JGJ81-2002/J218-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7、DL/T5085-1999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设计规程 8、JCJ01-89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9、YB9238-92钢-混凝土组合楼盖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10、YB9082-1997钢骨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11、YBJ216-88压型金属钢板设计施工规程(正修订)12、YB/T9256-96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13、YB9081-97冶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14、CECS102:2002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15、CECS77:96钢结构加固技术规范16、YB9257-96钢结构检测评定及加固技术规范17、CECS28:90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18、YB9254-1995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规程19、CECS159:2004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20、CECS24:90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21、CECS158:2004索膜结构技术规程22、CECS23:90钢货架结构设计规范23、CECS78:96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24、CECS167:2004拱形波纹钢屋盖结构技术规程25、JGJ85-92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26、CECS多、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27、CECS热轧H型钢构件技术规程28、CECS钢结构住宅建筑设计技术规程29、CECS建筑拱形钢结构技术规程30、CECS钢龙骨结构技术规程31、CECS 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32、CECS冷弯型钢受力蒙皮结构技术规程33、CECS混凝土钢管叠合柱技术规程34、CECS钢管结构技术规程35、CECS预应力钢结构技术规程36、CECS 建筑用铸钢节点技术规程37、CECS钢结构抗火设计规程 【地方标准】1、DB29-57-2003/J10297-2003天津市钢结构住宅设计规程2、DBJ13-51-2003/J10279-2003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福建省)3、DBJ13-61-2004/J10429-2004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技术规程(福建省)4、DG/T08-008-2000/J10041-2000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程(上海市)5、DBJ08-68-97轻型钢结构设计规程(上海市)6、DBJ01-616-2004/J10411-2004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规程(北京市)7、DBJ08-32-92高层建筑钢结构设计暂行规定(上

木结构设计规范 GBJ5—附录

附录一在承重结构中使用新 利用树种木材的设计要求 (一)木材的主要特性 1.槐木干燥困难,耐腐性强,易受虫蛀。 2.乌墨(密脉蒲桃)干燥较慢,耐腐性强。 3.木麻黄木材硬而重,干燥易,易受虫蛀,不耐腐。 4.隆缘桉、柠檬桉和云南蓝桉干燥困难,易翘裂,云南蓝桉能耐腐,隆缘桉和柠檬桉不耐腐。 5.檫木干燥较易,干燥后不易变色,耐腐性较强。 6.榆木干燥困难,易翘裂,收缩颇大,耐腐性中等,易受虫蛀。 7.臭椿干燥易,不耐腐,易呈蓝变色,木材轻软。 8.桤木干燥颇易,不耐腐。 9.杨木干燥易,不耐腐,易受虫蛀。 10.拟赤杨木材轻、质软、收缩小,强度低,易干燥,不耐腐。 注:木材的干燥难易系指板材而言,耐腐性系指心材部份在室外条件下而言,边材一般均不耐腐。在正常的温湿度条件下,用作室内不接触地面的构件,耐腐性并非是最重要的考虑条件。 (二)应用范围 1.宜先在木柱、搁栅、檩条和较小跨度的钢木桁架中使用,在取得成熟经验后,再逐步扩大其应用范围。 2.不耐腐的树种木材,若无可靠的防腐处理措施,不宜用作露天结构。 (三)设计指标 1.当材质和含水率符合本规范第2.1.2和第2.1.3条的要求时,木材的强度设计值及弹性模量可按附表1.1采用。 新利用树种木材的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N/) 附表1.1

注:杨木和拟赤扬的顺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可按TB11级数值乘以0.9采用;横纹强度设计值可按TB11级数值乘以0.6采用。若当地有使用经验,也可在此基础上作适当调整。 2.当计算轴心受压和压弯木构件时,其稳定系数φ值应按公式4.1.4-3及4.1.4-4确定。 (四)构造要求 设计新利用树种木材的承重结构时,除应遵守本规范第六章有关设计和构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以新利用树种木材作屋盖的承重结构时,宜采用外部排水和无天窗的构造方式。若用于桁架,宜采用钢木桁架。 2.应按本规范第八章的要求,注意做好防虫防腐处理。对于木麻黄等易虫蛀不耐腐的木材宜用于露明部位。若需置入墙内时,除做好构件本身的防虫防腐处理外,尚应对人墙部位加涂防腐油二次。 3.桁架上弦采用方木时,其截面宽度不宜小于120mm;采用原木时,其小头直径不宜小于110mm。木构件的净截面面积不宜小于5000。若有条件,宜直接使用原木。

中美自喷设计规范比较

中美设计规范比较 中国水喷淋规范发展历史 ?GB50084 1) 20世纪30年代我国开始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 1985年国家规范颁布实施; 3) 2001和2005年对规范进行了修改. 美国水喷淋规范发展历史 ?1723年英国获第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专利, 由一桶水, 一小箱枪药和易熔元件组成; ?1852年美国第一个喷淋系统: 水管上打孔; ?1874年Henry S. Parmelee在美国获得第一个实用灭火系统专利; ?1881年Frederick Grinnell制造了第一只动洒水头; ?1884年Boston Manufacturers Mutual Fire Insurance Company 和 Boston Board of Fire Underwriters联合对当时的喷淋系统进行评估; 美国水喷淋规范发展历史 ?1885年英国曼彻斯特Mutual Fire Insurance Corporation制订了第一套 喷淋系统安装规范; ?1887年美国由Factory Improvement Committee of the New England Insurance Exchange制订了相应的美国规范. ?1896年建立NFPA组织, NFPA13诞生: 原因是法规太多市场太乱. ?规范共修改了59次. ?NFPA13-2010

危险等级的划分 ?危险等级(NFPA13) 1. 重要性: 决定了喷头, 喷水强度, 作用面积, 喷头间距, 及ESFR喷头的保护高度和压力的要求, 从而又影响到泵的选择等; 2. 根据经验判断危险等级; 3. 危险等级的认可. 危险等级的划分-中国 ?轻危险级 ?中危险级 –I级 –II级 ?严重危险等级 –I级 –II级 ?仓库危险等级 –I级(NFPA I & II级商品) –II级(NFPA III & IV级商品, B, C组塑料) –III级(NFPA A 组塑料) 危险等级的划分–场所举例

钢结构设计规范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中是根据结构的重要性结构的重要性结构的重要性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性荷载特性荷载特性荷载特性、焊缝形式焊缝形式焊缝形式焊缝形式、工作环境以及应力状态作环境以及应力状态作环境以及应力状态作环境以及应力状态等情况,按四条原则分别选用不同的质量等级,一共有三个等级。四条原则如下: 1 在需要进行疲劳计算的构件中,凡对接焊缝均应焊透,其质缝等级为: 1)作用力垂直于焊缝长度方向的横向对接焊缝或T形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受拉时应为一级,受限时应为二级; 2)作用力平行于焊缝长度方向的纵向对接焊缝应为二级。 2 不需要汁算疲劳的构件中,凡要求与母材等强的对接焊缝应护焊透,其质量等级当受拉时应不低于二级,受压时宜为二级。 3 重级工作制和起重量Q≥50t的中级工作制吊车梁的腹板与上翼缘之间以及吊车桁架上弦杆与节点板之间的T形接头焊 缝均要求焊透,焊缝形式一般为对接与角接的组合焊缝,其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 不要求焊透的T形接头采用的角焊缝或部分焊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以及搭接连接采用的角焊缝,其质量等级为: 1)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且需要验算疲劳的结构和吊车起重量等于或大于50t的中级工作制吊车梁,焊缝的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二级; 2)对其他结构,焊缝的外观质量标准可为三级。 对应的就是《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JGJ 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中所要求的焊缝要达到的质量要求(包括外观和无损探伤等)。 《GB/T3323-2005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中的焊缝质量分类是在对焊缝进行射对焊缝进行射对焊缝进行射对焊缝进行射线照相时线照相时线照相时线照相时,根据焊缝缺陷的性质和数量根据焊缝缺陷的性质和数量根据焊缝缺陷的性质和数量根据焊 缝缺陷的性质和数量,将该焊缝的质量分为四级: (1)Ⅰ级焊缝:内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和条状夹渣. (2)Ⅱ级焊缝:内应无裂纹、未熔合和未焊透. (3)Ⅲ级焊缝:内应无裂纹、未熔合以及双面焊和加垫板的单面焊中的未焊透.不 加垫板的单面焊中的未焊透允许长度按表10条状夹渣长度的Ⅲ级 评定. (4)焊缝缺陷超过Ⅲ级者为Ⅳ级. 对于《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所提到的三个级别焊缝,在对一级和二级焊缝进行无损探伤时,对于一级焊缝要达到《GB/T3323-2005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中的Ⅱ级以上,对于二级焊缝要达到《GB/T3323-2005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中的Ⅲ级以上。关于焊缝等级的定义的部分要求见《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的第7章连接计算。7.1焊缝连接7.1.1 焊缝应根据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性、焊缝形式、工作环境以及应力状态等情况,按下述原则分别选用不同的质量等级: 1 在需要进行疲劳计算的构件中,凡对接焊缝均应焊透,其质量等级为:1)

北美规格材目测分等概述

北美规格材目测分等概述 郭伟任海青殷亚方江京辉龙超 摘要:目测分等方法是北美一种很重要的锯材分等体系,即依据目测分等规则通过肉眼观测方式测定木材的缺陷状况进而确定规格材的材质等级。因此,对木材缺陷与材质等级之间关系的正确把握以及对分等规则的正确应用,是对规格材进行科学、正确分等的基本要求。合理地依据目测分等规则划分规格材等级,不仅可以使规格材生产厂家的经济效益最大化,而且有利于规格材产品使用性能的充分、合理发挥。经过目测分等的规格材具有客观的力学性质以及外观质量等级,可以为其作为结构用材使用时提供科学的依据。直到今天,目测分等方法依然是北美进行规格材分等的主要分等方法和基础。文中介绍了北美目测分等方法的发展、原理、意义以及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目测分等标准,并对中国目测分等标准与北美目测分等规则进行了比较,希望对完善我国的目测分等规则有所启示。 关键词:规格材,目测分等,缺陷 Summary of Visual Grading on Structural Lum ber in North America Guo Wei Ren Haiqing Yin Yafang Jiang Jinghui Long Chao Abstract:Lumber visual grading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lumber grading systems in North America,which finishes lumber grading by watching and measuring the lumber superficial quality or characterisfics So the feature of grading method requires the graders master the grading rules and grade the lumber as quickly as possible,as the precondition of suficient use.Visual grading not only promotes the profits of the graded lumber production,but also exerts the lumber~value.So far,visual grading is still the basic and main grading method in North America.This paper introduces some basic information about visual grading,such as the history,principle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visual grading of lumber in North America,and introduces some other standards about visual grading in the world,then make a comparison between Chinese Code and NLGA.The authors hope it can avail domestic visual grading ru les about structural lumb er products. Key words:stru ctural lumber,visual grading,characteristics 规格材(dimension lumber)在我国相关标准中的定义是指按轻型木结构设计的需要,木材截面的宽度和高度按照规定尺寸加工的规格化木材[5]。在北美分等体系中,“结构用锯材”是按照板材、横梁和纵梁、柱和方材、规格材4种使用功能进行分等。在“结构用锯材”中,规格材根据其最终用途又可以划分为4个类别,分别是:结构用轻型框架、轻型框架、搁栅和厚板、墙骨。 目测分等方法(也称目测分级,Visual grad.ing)是指用肉眼观测方式对木材强度划分等级,主要是通过对规格材表面的各种影响强度或相关性能的缺陷进行评估实现的。采用北美目测收稿分等方法划分等级的规格材的弹性模量变异系数最高为25%。随着锯材生产的发展,目测

轻型木结构施工组织设计[1]

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单位: 编制人:日期: 审批人:日期: 施工组织设计

1 编制依据 1.1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 1.2本工程供货及安装合同(xxxxxxxx)中具体条款。 1.3本工程的施工单位于X年X月X日下午召开的工程启动会议。 1.4本工程涉及的国家或行业的主要规范、规程。 本工程涉及的主要规范、文件、图集一览表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址: 2.3建设单位: 2.4施工单位: 2.5合同开工日期: 2.6计划峻工日期: 2.7工程特点 2.7.1本工程为两栋美制轻型木结构住宅,建筑面积共为平方米,内设家厅、餐厅、中西式厨房、书房、卧室等。 2.7.2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2.7.3主体为木结构,材料为SPF规格材,采用专用钉及辛普森连接件连接;窗为双层中空玻璃塑钢窗,室内门为模压木门。 2.7.4屋面结构为斜坡木屋架,屋面瓦为沥青瓦。 2.7.5屋面雨水沿落水槽、落水管排至市政管道。 2.7.6装饰装修:基础外墙砌筑霹雳砖块;一楼外墙砌筑舒布洛克纹面装饰砖;二楼外墙安装PVC挂板。室内墙面及天花为石膏板面层,外喷涂水性油漆。一楼地面安装实木地板;二楼地面铺设弹性纤维地毯;卫生间和西式厨房地面铺设防滑、防水塑料地毯。 2.7.7室内给水系统为:室外市政自来水管与室内分水器连接,分水器采用点到点(水管无接头)的方式分别供水至各终端。 2.7.8室内排水系统采用ABS管材排入市政管道。 2.7.9室内电气系统: 美制轻型木结构住宅是从美国整体引进的一种产业化全木结构房屋,主要构件及材料全部从国外进口。根据美国《基础电工程技术》的规定,轻型木结构住宅室内供电必须采用ROMEX(罗马克斯)免穿管专用电线。电线的敷设方法为:从配电箱按点到点(中间无接头、无分线盒)的布线方法将电线直接敷设于木结构中至终端。 由于轻型木结构是将木材加工为专用规格材(木搁栅),然后由规格材组装成墙体、楼盖、屋盖等房屋构件,最后拼装成各种造型的住宅。所以对于木结构构件的开孔是有严格规定的。为了不损坏木结构构件,尽量减少在构件上开孔,而且孔径尽量减小,专家们为轻型木结构住宅专门研制了ROMEX(罗马克斯)免穿管专用电线,在轻型木结构住宅中敷设这种电线时不必要预埋电线管,可直接在墙体、楼盖、屋盖中布线。 3施工部署与施工方案

木结构设计

5 木结构设计 5.1 一般规定 《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88 2.1.1 承重结构用的木材,应从本规范表 3.2.1—1所列的树种中选用。重要的木制连接件应采用细密、直纹、无节和无其他缺陷的耐腐的硬质阔叶材。 2.1.2 承重结构用的木材,其材质分为三级。设计时,应根据构件的受力种类按表2.1.2—1的要求选用适当等级的木材。 承重结构木构件材质等级 表2.1.2—1 项次 构件类别 材质等级 1 2 3 受拉或拉弯构件 受弯或压弯构件 受压构件及次要受弯构件(如吊顶小龙骨等) Ⅰ Ⅱ Ⅲ 注:1.屋面板、挂瓦条等次要构件可根据各地习惯选材,本规范不统一规定其材质等级。 2.本表中木材材质等级系按承重结构的受力要求分级,其选材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二材质标准的规定,不得用一般商品材的等级标准代替。 胶合木结构用的木材材质,亦分为三级。计时,应根据胶合木构件的受力种类和部位,按表2.1.2 —2的要求选用适当等级的木材。 胶合木构件的材质等级表 表2.1.2—2 项次 构件类别 材质 等级 木材等级配置图 1 受拉或拉弯构件 [s 2 受压构件(不包括拱和桁架的上弦) Ⅱs 3 拱或桁架的上弦以及高度不大于500mm 的胶合 梁 (1)构件上下边缘各0.1k 的区域且不少于两层板 (2)其余部分 Ⅰs Ⅱs 4 高度大于500mm 的胶合梁 (1)梁的受拉边缘0.1k 区域,且不少于两层板 (2)距梁的受边缘0.1k 至0.2k (3)梁的受压边缘0.1h 区域,且不少于两层板 (4)其余部份 [s Ⅰs Ⅱs Ⅲ s 5 侧立腹板工字梁 (1)受拉翼缘板 (2)受压翼缘板 (3)腹板 [s Ⅰs Ⅱs 注:1.h —截面高度。

AISC 360-05 美国钢结构建筑设计规范.doc

ANSI/AISC 360-05 美国国家标准 钢结构建筑设计规范 2005年3月9日发布 本规范取代下列规范:1999年12月27日颁布的《钢结构建筑设计规范:荷载和抗力系数设计法》(LRFD)、1989年6月1日颁布的《钢结构建筑设计规范:容许应力设计法和塑性设计法》、其中包括1989年6月1日颁布的附录1《单角钢杆件的容许应力法设计规范》、2000年11月10日颁布的《单角钢杆件的荷载和抗力系数设计法设计规范》、2000年11月10日颁布的《管截面杆件的荷载和抗力系数设计法设计规范》、以及代替上述规范的所有从前使用的相关版本。 本规范由美国钢结构协会委员会(AISC)及其理事会批准发布实施。 本规范由美国钢结构协会规范委员会(AISC)审定,由美国钢结构协会董事会出版发行。 美国钢结构学会 One East Wacker Drive,Suite 700 芝加哥,伊利诺斯州60601-1802

版权?2005 美国钢结构学会拥有版权 保留所有权利。没有出版人的书面允许,不得对本书或本书的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 本规范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信息,基本上是根据公认的工程原理和原则进行编制的,并且只提供一般通用性的相关信息内容。虽然已经提供了这些精确的信息,但是,这些信息,在未经许可的专业工程师、设计人员或建筑工程师对其精确性、适用性和应用范围进行专业审查和验证的情况下,不得任意使用或应用于特定的具体项目中。本规范中所包含的相关材料,并非对美国钢结构协会的部分内容进行展示或担保,或者,对其中所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展示或担保,并且这些相关信息在适用于任何一般性的或特定的项目时,不得侵害任何相关专利权益。任何人在侵权使用这些相关信息时,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相关责任。 必须注意到:在使用其它机构制订的规范和标准时,以及参照相关标准制订的其它规范和标准时,可以随时对本规范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或修改并且随后印刷发行。本协会对未参照这些标准信息材料,以及未按照标准规定在初次出版发行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在美国印刷发行 钢结构建筑设计规范 2005年3月9日发布 美国钢结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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